海城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城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城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海城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

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辽宁省壮大村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改〔2018〕42号)精神,结合海城实际,特制定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奖补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称财政奖补资金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专项资金。不包含各级财政安排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

二、奖补资金扶持对象

奖补资金扶持对象为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行政村,重点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中经济较为薄弱的村。用三年时间,到2020年实现对全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全覆盖。

三、奖补资金优先扶持条件

1、村级党组织政治坚定,领导能力强,村“两委”班子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而且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

成员进行了资产量化,明晰了股份设置,实行股份合作经营。

3、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且有可充分利用的溢出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

4、村集体有可利用的“四荒”地、林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资产,且已完成或即将完成清产核资,并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5、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有健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

6、已落实金融机构融资、村集体和村民筹资、企业和社会资本等方面投入。

四、奖补资金额度安排

从2018年起至2020年,市财政暂定每年预算安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00万元,与上级财政安排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五、奖补资金使用方式

财政奖补资金由财政部门投入到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

经济组织,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及入股各类股份合作组织。重点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物业管理股份合作和混合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壮大村

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六、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用于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直接相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建设公益设施和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发放个人补贴、提取管理费用等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方面支出。

七、奖补资金拨付程序

奖补资金每年申报两次,选定村由镇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在6月5日前,向市财政申报奖补资金,并出具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定和资金拨付意见。同时办理拨款手续,提供指标文、拨款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凭证等复印件,由市财政局汇总,以正式文件向鞍山市财政申报奖补资金。

镇区财政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而且不得重复申报。

八、奖补资金监督管理

财政局主要负责筹措落实奖补资金,监督奖补资金在财政环节规范使用。农经局主要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以及奖补资金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环节(包括参股、投资)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对镇村报表进行审核等。镇区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壮大村集体经济村日常工作推进和资金监管,实现奖补资金的保值增值。村级组织是主导和实施主体,主要负责规范履行民主议

事及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组织实施和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经营管理、经济核算和规范财务收支等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套取奖补资金问题,除追回奖补资金外,还将取消该镇下一年度申报奖补资金资格。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违法的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427号令)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突出重点强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舞阳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成效

突出重点强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舞阳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成效 作者:张书英 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5年第1期 舞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张书英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促进创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舞阳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自开展以来成效显著。 一、实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两年间舞阳县累计投资4 033万元,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奖补工程377项,建成村内道路硬化项目291个、小型农田水利项目4 个,村容村貌整治及村民活动场所等 其他公益设施82个。通过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全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乡村民主政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据统计,2011年以来,各乡镇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政府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 大力开展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硬化村内道路170km,修建桥涵7座,打机电井 85 眼,其 他水利设施 4 个;村内植树11 000株,修建村内花池 760m2,其他村容美化13处;安装路灯 1 670盏;新建村内公共活动场所21 000m2,其他公共设施 39处。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 初步改善,“行路难、饮水难、环境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构建了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填补了村级公益事业供给缺位的空白 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覆盖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涉及和欠缺投入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 公共环卫、人畜饮水等公益事业项目,填补了各级政府对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的空白。两年 来省市财政奖补力度逐步加大,舞阳县各级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资金的投入。2011—2012年,各级用于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达4 033万元,其 中农民筹资筹劳1 156万元,占总投资的28.7%;省市奖补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达2 507万元(县级配套376万元),占总投资的62.1%;财政奖补还带动村级组织、社会捐赠投入370万元,占总投资的9.2%。 (三)激发了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什么、怎样建,均由村民民主决策,按民主程序办事,实现群 众自己当家作主。把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迫切而又纳入不到以往支农建设项目的中小型工 程建设纳入到范围中,极大激发了群众谋划公益事业项目、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有项目的村,乡村干部经常与大家一起搞规划、议项目、谋发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 了村内户外,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不少地方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这一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年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颁布实施已有年,期间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需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一)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要求修订管理办法。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中发〔〕号,以下简称《新纲要》),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纲要》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行业部门的减贫责任,要求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来贯彻落实。 (二)总结提炼扶贫开发经验需要修订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了系列财政扶贫开发试点,各地也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做法,

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绩效考评机制、项目竞争评选机制等。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适时地将这些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应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实施期间,财政扶贫开发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管理体制,有力调动了地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但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个别地区出现了诸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项目安排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审计署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因此,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二、《修订稿》与原《办法》的比较说明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分为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条。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名称和定义。贯彻落实综合扶贫理念,为便于开展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投入统计,将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统称为财政扶贫资金,原《办法》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表述为“财政专项扶贫资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2018修订)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财建[2018]462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08.30 【实施日期】2018.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8〕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我部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也可支持国务院同意的其他事项,按照报经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执行。 专项奖补资金执行期限暂定至2020年。 第三条专项奖补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企业为退养职工按规定需缴纳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及需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内部退养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财政奖补项目审计报告

财政奖补项目审计报告 这里小编为你们精心搜集整理了财政奖补项目审计报告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县经管办关于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专 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精神,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财经所组成审计专班,于 201*年 5 月 23 日召开 会议部署对全镇 29 个村 201*年至 201*年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及 工程实施情况按要求进行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黄堡镇共 29 个村,163 村民小组,6235 户,农业人口 22009 人,劳力 15624 个,耕地面积 32574 亩。201*年全镇申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共 29 个村,30 个 项目,201*年全镇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共 29 个村,29 个项目。所有的 工程项目均已竣工,并通过了县镇两级验收。 一、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批复
201*至 201*年,全镇涉及一事一议的 29 个村的所有项目都是通过了村支两 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和通过,符合群众意愿,符合法定程序,经报镇政府 初审, 县减负办、 县综改办复审批准, 按人平筹资 15 元、 劳平 10 个工进行筹资、 筹劳,两年共计筹资 66.07 万元,筹劳 27.53 万个。筹资筹劳对象均是本村一事 一议项目的受益人,没有强行执行筹资筹劳,也没有出现以资代劳现象。 二、严格按制度 对一事一议工程项目进行监管 通过审计,黄堡镇 201*-201*年 29 个村一事一议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程序 交黄堡镇农村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除极少部分村无人投标转 为议标外,其余项目全部为招标方式。保证以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在工程施工 中加强质量监管,工程开工后实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每项建设工 程完工后及时申请财政所及镇项目办验收, 及时办理了工程决算, 实行了工程决 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所有项目的施工合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

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政涉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营利性资产,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风险防范, ①明晰资产权属。财政扶持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股份,所有权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只享有收益权,不得出售、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要明晰资产产权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安全完整,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②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公平合理地分配盈余,在保障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利益。 ③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扶贫属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期满后不再享受收益权,将巩固脱贫贫困户的收益权转交新的贫困户,在全部贫困户脱贫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入村集体公益事业。 ④规范财务管理。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

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

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应当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

昆寨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昆寨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纳雍县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奖励补助资金。收支账务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账户设在各乡镇财政所,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明细核算到项目,到材料,资金实行全封闭运行。 第四条奖补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必须讲求效益。资金管理要力求规范、简化程序、便于操作、提高效率;资金使用要结合实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奖补项目的原材料和物资采购价款及其运输费用等,由项目村寨的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组织实施。以下费用不得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列支: (一)机构、人员经费或补贴;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大中型基建项目; (五)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综改办不予支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造成群众上访闹事的; (二)不属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的,未按办法实行专款专用的; (三)违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程序的; (四)未经批准或已经批准未开工的; (五)不符合项目申报文本的;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的; (七)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工程进度表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八)其它不符合支付条件的。 第三章报账要求 第六条财政奖补资金按“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的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凡是群众能自己实施的项目,在明确技术指导人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群众自己投工投劳实施。 第七条财政奖补资金按年度实施,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确实因项目进度缓慢造成没有结算的,报县综改办批准后,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八条各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省、州、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建立科学、规范的一事一议建设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建全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村、经批准有条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居委会(“村改居”)。 三、建设内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指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路灯亮化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四、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镇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广泛宣传发动,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群众支持和满意的民心工程。

五、奖补标准 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普惠制,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财政奖补按项目决算审计数的7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补。农民筹资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 六、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进行。各项工作要按照《X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一)项目申报和批复 1.村级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群众需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由村委会按规定的内容填报项目申报表,附议事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预算、项目设计图、原貌照片等材料上报镇政府。项目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建设内容应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范围。拟建项目要符合实施条件,量力而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镇级审核:上报的项目应在三年滚动项目库中选取。由镇政府组织财政分局、农经等部门,依照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在村级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同时行文上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括:扶贫发展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 长子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500亩,2017年底下达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户补助,标准为150元/户。 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81万元,培训270人,3000元/人。 三、重点政策介绍 (一)专项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是指中央、省、市、县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用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对象,主要是指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已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能够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培训主体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财农改[2015]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农改〔2015〕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厦门不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我们对《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改〔2012〕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4日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会不会写呢?下面带来了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1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13〕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1〕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

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

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经管科责任编辑:lxw 日期:2012-08-13 字 号: 打印页 面 粤财农〔2012〕158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农业局,顺德区财税局、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农业局: 现将《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

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2011〕214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8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奖补范围 奖补资金主要是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跨村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往镇及其他村委会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项目由农民自行负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 作者:邰海梅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6期 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金额的不断增大,项目资金构成呈多样性,资金 管理方面又有特殊的要求。为规范管理项目资金,让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更符合《村集体经济 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其安全、完整、高效、快捷地运行。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结合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审批程序,笔者现对村级一事一议奖补项 目从资金的筹集、使用,到形成固定资产转入村集体账户的账务处理作以下探讨。 一、科目设置 根据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筹集、使用、群众筹劳、捐赠或赞助物资、往来款项、形成固定资产等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核算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涉及“现金”、“内部往来”、“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收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林木资产”、“一事一议资金”、“应付款”、“公积公益金”等一级科目。 对已明确属于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各种来源资金(村集体积累除外),均通过“一事一议 资金”科目来核算,在“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按照资金的筹集来源,设置“村民筹资”、 “村民筹劳”、“社会捐赠”、“财政奖补”等二级科目。 二、核算方法 按照《尧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一事一议项目 资金的核算要求分村设账,按项目单独核算;奖补项目实行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具体 业务处理如下: (一)项目资金筹集时的账务处理 1. 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农经减负部门批准同意后: 借:内部往来—农户 贷:一事一议资金—筹资 2. 收到村民交来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 借:现金 贷:内部往来—农户以上也可合成一步, 借:现金 贷:一事一议资金—筹资 3. 收到社会捐赠及部门帮扶时: 借:现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项目单位:_________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主管部门:_________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评价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上报时间:2017年6月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项目基本信息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一)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为大学生村官)是中央开展的选派项目,让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到基层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选聘高校毕业生补贴用于保障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生活。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 专项资金预期总目标 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做出成绩。 2.2016年度绩效目标 按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补贴标准,及时将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补贴发给每位在岗大学生村官,为其在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生活保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项目资金列入省委组织部预算,组织二处负责统计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按规定8000元/年/人标准分 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金额,并从国库作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拨到全省各市县财政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资金全额来源于当年财政拨款,具体情况为:向省财政申请拨付我省2013年选聘的425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4 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XX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XX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第 2 页共 4 页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 3 页共 4 页

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

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 一、惠农资金发放严格实行“一折统”,在信用社设立“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二、惠农资金到账后,乡镇信用社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提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和有关电子数据,并要求划转资金。 三、乡镇信用社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惠农财政补贴花名表册,在5个工作日内将惠农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折统”存折,并将支付清单及时反馈乡镇财政所。 四、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冒领,不准直接发放现金,不准转交他人代领存折,不准抵扣代缴任何款项(包括银行贷款),严格按照“财政—信用社—农户”的模式封闭运行。 五、定期不定期对惠农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惠农资金“一折统”发放及时、安全、足额运行。 六、乡镇政府设立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惠农服务厅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 二、办公室设有财政、民政、合作医疗、综合服务等办事窗口,负责惠农政策的宣传咨询、协调联系,能办理的事项现场办结,不能办理的做好接访登记,限时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三、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诉求和举报渠道,做到阳光操作。 四、对各村公示后的拟享受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核销。 五、规范村级惠农政策落实程序,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群众意见较大的,责令限期整改。 六、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衔接,做好各项惠农政策宣传、资金发放等工作。

财政奖补协议书

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立协议单位:简称:方 乙 经公开招标, _______ 村__________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 项目,被乙方中标。根据标书内容,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清障 __ 米。 2、将原有路面的正平、压实。 3、浇筑C30水泥砼路面—米厚,砼路面—米。 4、砼路面的压纹、切缝、填缝、养生。 5、路肩的施工。 三、工程期限 整个工程于2011年______ 月____ 日开工,2011年_______ 月日竣工,工期天(遇有不可抗御的自然灾害顺延)。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整个工程的施工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 2、乙方必须按工程技术要求规范进行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立各类安全标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申请验收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整 个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5、甲方收取的中标保证金5000元,乙方施工工程达20% 时退还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工程每平方米 _____ 元,总造价为______ 万元,竣工验收后凭验收单,按实际平方结算总金额。 按“七三”的程序支付合同价款,即工程量达70 %时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并通过市(县)、镇两级验收合格后,再拨20 % 的工程款;2012年底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工程款的按期拨付,如不能按期付款则以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2、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如乙方自行调整方案,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代表: 二o—年月日 页眉

新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解读及政策原文

新修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解读及政策原文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全面规定。《办法》将于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1、修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在推动评价制度建立、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问题高度关注,从财政部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来看,大家不仅关心“投入多少钱”,而且更加关注“花得好不好”,这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期待和要求。 为适应脱贫攻坚新形势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要求,回应各方关切,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必要对原办法和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用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2、《办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办法》修订主要围绕上述目标,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体现“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对脱贫攻坚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绩效的评价作出了全面规定。 修订后的《办法》有以下主要变化:一是突出使用精准。将聚焦精准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新增“扶贫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督促各地资金安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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