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抵押登记申请书

上海抵押登记申请书
上海抵押登记申请书

上海抵押登记申请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监制

关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抵押登记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 分别抵押登记法律效力问题刍议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房地产抵押应实行“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双向统一原则。《物权法》第182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物权法》作为物权方面的大法,除《宪法》外,法律位阶最高,房地产抵押登记处置的法律依据,应以此为准执行。但在实务中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或二者为同一人)为充分发挥担保效益和融资功能,往往与抵押权人协商合意将房、地分别办理抵押,并且由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两者的登记机关和审查权限规定的不同(登记采取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导致分别抵押且合法登记的现象大量存在。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个人购房按揭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一家金融机构办理项目贷款,但又和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办理按揭贷款。 针对这种现象,个人认为,基于交易安全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在实务中应承认“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的例外情形,

不宜认定这种情形中的抵押无效。首先,法律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结合的规定并不是一种强制性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因为分别抵押所导致的权利冲突和摩擦,因此在理解该双向统一原则时,应当理解贯彻为该原则在转让和最终权利归属上的一体化,即出现房地产分别抵押的情形时,只要在实现权利转移和处置抵押财产时能够保持权利归属上的一体即可。其次,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亦已订立抵押合同,法律行为没有瑕疵,并分别到相应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具备了抵押登记的生效要件,抵押已生效。因此,不宜认定抵押无效。 我国物权法权威—王利明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物权编)》中对这个问题持相同观点: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或二者为同一人)为充分发挥担保效益和融资功能,往往与抵押权人协商合意将房、地分别抵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为没有瑕疵,并分别到相应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没有公权干预的必要,不宜认定抵押无效。 在审判实务中,最高院一般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相分离的理论进行审判实务审理。其亦认同王利明观点:由于当事人在两个抵押实务中都分别约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筑物所有权单独进行抵押,所有环节均是单独进行的,即不仅仅是在评估作价时分别评估,而且在登记时亦是分别登记,充分表明了当事人不仅具有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分别抵押的合意,而且已经通过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因此可以认为两个抵押均有效。在抵押权实现时,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书完整版_1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书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 法人代表: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土地抵押贷款申请书(完整版)

土地抵押贷款申请书 土地抵押贷款申请书 土地抵押贷款 即房地产企业以其拥有的土地(获得土地证“一证”即可)抵押予我行,我行给予其关联企业(非房地产企业)一笔短期融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用于项目前期运作。抵押率不超过土地评估价的50%,年利率要求至少7%。这种操作的前提是该土地使用合同中未限制该土地仅能为本项目融资做抵押。 土地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公司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董事会成员名单; 2、财务资料: 近三年审计报告、近期会计报表及科目明细 3、借款人主体经营情况介绍 4、土地资料: 土地证、土地出让合同、付款凭证、土地评估报告 5、公司实际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般要求股东个人提供担保) 土地抵押贷款流程 1 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 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 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 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5 根据抵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 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关证件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等资料. 7 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 第二篇: 土地抵押贷款 土地抵押贷款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目录 土地抵押 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土地抵押贷款流程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须合法

遇到债务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014276422.html,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须合法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必须合法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类借贷抵押行为如何正确运用现行的 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登记。笔者认为在登记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民间借贷行为也从传统的熟人社会仅凭口头承诺或出具借据即可成交,演变成不仅需要签约立据,将借贷金额、期限、利率及违约责任等都作为合同内容详细标明,而且数额较大的借贷还要以房产、土地等实物做抵押,并且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强借贷资金的安全性,避免借贷纠纷的发生。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必须合法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 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其中《物权

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分别是指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对抵押物的登记采取以法定登记为主的原则,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双方应当携带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材料,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 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民间借贷抵押担保很有可能出现申请人不符合申请登记条件的 情形,因此在抵押登记受理审查中,应按照《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根据《贷款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非金融企业间相互借贷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应当认定无效,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也就不能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 时间:2010-08-11 18:50来源:未知作者:w 点击:164次 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权人):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本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镇(乡) 村(集镇、社区) 街号,甲方于年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用( )字第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m2,用途为,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m2,建筑面积为 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抵押期限为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 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

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一、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收件号: 第一、申请类型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 第二、申请人情况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 第三、代理人: 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 第四、不动产情况 房屋/土地坐落: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第五、申请人 1、申请人与身份证明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是□否 2、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为□完全□限制□无 3、申请登记事项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 4、申请登记不动产是否为共有不动产□是□否 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占有份额: 5、不动产面积有变化,是否认可平方米建筑面积□是□否 6、申请异议登记时,权利人是否不同意办理更正登记□是□否 7、申请异议登记时,是否已知悉以下异议不当应承担的责任□是□否

《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8、代理申请的,是否为委托人真实意愿表示□是□否 9、监护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是□否 10、是否需要委托他人领取权证:□是,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否 申请人(代理人)承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询问事项经确认无误。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代理人)承担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以下内容领证时填写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已全部签收领清。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时间: 二、动产抵押登记的变更 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 | 作者:石陈荣| 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 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需材 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 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 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 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 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7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受理编号:┌───────┬──────────────────────────────────────┐│房屋坐落││├───────┼─────────┬─────────┬─────────────┬────┤│房屋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号││使用证号│││├───────┼─────────┴─────────┴─────────────┼────┤│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房屋抵押情况│├───────┬────────────

──┬─────────┬────────┬────┤│抵押建筑面积││抵押价值│││├───────┼──────────────┼─────────┼────────┼────┤│抵押合同号││借款金额│元││├───────┼──────────────┴─────────┴────────┼────┤│抵押部位│││├───────┴─────────────────────────────────┴────┤│申请人情况│├────────────┬─────────┬─────────┬───┬────┬────┤│姓名或单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联系地址││││││话│││├──┬─────────┼─────────┼─────────┼───┼────┼───

─┤│抵押││││││││权人│││││││├──┼─────────┼─────────┼─────────┼───┼────┼────┤│代理││││││││人│││││││├──┼─────────┼─────────┼─────────┼───┼────┼────┤│抵押││││││││人│││││││├──┼─────────┼─────────┼─────────┼───┼────┼────┤│代理││││││││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抵押权人(权利人)抵押人(义务人) 申请登记内容 申请抵押登记类型 (在所选类型前打√) □一般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不动产坐落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抵押面积(m2) 被担保债权数额(元)债务人 担保范围详见合同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 确定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抵押权变更(变更时 填写)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询问笔录 抵押权人抵押人 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 询问人询问时间年月日被询问人 第1页共2页

填表指南 (1)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更正登记和抵押权异议登记:即均包含了一般抵押权、在建工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转移、更正和异议登记; (4)不动产坐落: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不动产权证号:即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不动产证号; (6)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抵押面积:即本次抵押面积; (9)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 (9)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 (11)担保范围:即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 (12)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 第2页共2页

不动产抵押 登记申请表的.doc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 ■万元日期 权利类 型 □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 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不动产权属情况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面积不动产权属证书 号 不动产用途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 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 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 险? □是□否 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 的状况? □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 它状况? □是□否 抵押人4、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 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 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6、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7、其他需说明事 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抵押权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2021年土地抵押合同3篇

It's not that you have the courage to speak, but you cultivate courage while speak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土地抵押合同3篇 土地抵押合同篇1 土地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抵押合同篇2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协议书

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协议书 ,欢迎大家来参考哦 甲方: (贷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价款利率为月 %,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 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主管部门备案份。 甲方: 乙方: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地产抵押按房地产的现状主要可分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建设工程抵押、预购商品房期权抵押、现房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政府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土地上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以行政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债务合同(主合同)依法成立,为履行债务合同,抵押人提供其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担保,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土地使用权抵押经纪活动中要注意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付清,并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该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限于开发建设该出让或转让地块的贷款;3、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4、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从合同),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第三步,抵押双方将抵押合同、债务合同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步,领取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及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按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而房地产权利证书经登记后应归还给产权人,抵押权人不能擅自扣押房地产权利证书。 第五步,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如下:

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f land mortgag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m 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xx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 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 施行。下文是最新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土地抵押贷款申请书

土地抵押贷款申请书 一、国有划拨用地可以抵押。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及平面图; 5、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应提交上次核发的他项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6、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三、办理程序: 无论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

抵押人(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申请登记的类型 土地抵押登记 申 请 人 抵押人(方) 抵押权人(方)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姓名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申请登记依据 土地座落 地号 图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宗地面积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申请登记内容 抵押面积 抵押率 评估面积 (单价) 抵押地价 (单价) 评估报告 张土估( )第号 报告日期 抵押金额 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

土地抵押流程

土地抵押流程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二、向当地政务中心提交抵押权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三、受理流程 1、当地分局地籍利用科受理 2、对欲抵押土地进行权属调查 3、分局对该申请进行审核

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借款人: 申请日期: 申请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填表说明 1、填写时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申请人应据实按表内内容填写,字迹端正勿涂改,同一项目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 划改不得超过两处; 3、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4、申请人的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写; 5、有关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务请真实准确,以免无法及时联系,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6、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如某某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7、抵押人:即本宗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个人或单位名称; 8、债务人:负有还债义务的个人或单位; 9、土地坐落: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地址; 10、土地证证号: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编号; 11、宗地面积: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总面积; 12、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地类(用途); 13、终止日期: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终止日期; 14、如实反映宗地范围内有否建筑物、建筑物有否办房产证、宗地范围内有否权属争议及宗地 范围内有否被查封情况,将非选择项划去。 15、土地抵押面积:此次贷款抵押的面积; 16、贷款金额: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数额; 17、土地权利价值: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本宗土地的价值; 18、土地抵押金额:抵押合同中签订的抵押担保金额; 19、土地抵押期限: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起止日期; 20、债务人、抵押人、抵押权人的签章栏,属于个人的,由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签字,并按手 模,属于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及盖单位公章;

抵押土地登记申请书

抵押土地登记申请书 □异议登记申请人□预告登记申请人□需役地权利人□其他 □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其他)□个人 □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其他)□个人 地 情 况 权利证书号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类型 情况 坐落 情况 权属 他项权利证书号 申请登记的事项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划拨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初始登记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国家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变更登记 □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收回国有土地□征收集体土地□生效法律文书) □其他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预查封登记)□分割登记□补发或换发土地权利证书□地役权初始登记 申请登记的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产所有权证(或有关房产文件)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及相关贷(借)款、授信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交易契税缴纳凭证□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证明文件 □企业改制文件、工商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地址变更证明□规划、国土部门验收文件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本文档可编辑,内容仅供参考,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编辑技巧分享: 技巧1:目标定位

如果知道了要定位的目标,那么利用“定位目标”就是最快的方法,例如要定位到第n页,第n 节,第n行。 操作方法:单击菜单“编辑”→“查找与替换”对话框,Word默认切换到“定位”选项卡,选择左侧“定位目标”列表框中的一项,在右侧的“输入页号”文本框中设定用户要寻找的具体目标,然后单击“定位”按钮,光标就到了目标位置。 技巧2:即点即输 用户在文档的空白区域输入内容时,通常会按回车键或空格键使光标到达想要的位置,但往往效果不甚理想,甚至导致出现排版问题而不断修改文档,此时就可以使用即点即输功能。操作方法:在空白区域的任意处双击鼠标左键,光标便可快速定位在双击位置。 使用此技巧的前提是要先开启这个功能,否则无效。大家可以按照下图所示打开这个功能:打开word选项 在高级选项里勾选“启用即点输入” 最后点击确认即可实现。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立合同单位: 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元债务的担保,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坐落于区街号,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经评估,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备案)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宗地曾于年月日抵押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甲方根据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抵押的限额,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全部(部分)抵押给乙方,土地范围已经双方确认(见附图)。 第三条担保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有关税费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第五条抵押期限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已设定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权属处分,乙方对抵押物有检查监督权。 第七条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抵押物和附着物毁损

时,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企业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时,应通知对方并由新的企业或继承人、遗产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于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第九条违约责任: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得到对方认可后,应签定本合同补充文本。否则为违约。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债务或未按抵押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或其他当事人。 第十二条乙方可采取转让方式处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支付划拔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四)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罚金、违约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乙双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甲方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甲、乙双方应于履行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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