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舱单规程

公路舱单规程
公路舱单规程

精心整理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4.0改进版

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目录

第一篇前言

公路舱单系统是H2010工程重点项目,属于物流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继海运、空运新舱单系统之后总署组织建设的又一大型口岸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海关希望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实现对公路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进出口舱单管理平台,实现公路进出口舱单及相关单证的企业规范化申报,实现海关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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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

作员申报的数据自动电子签名、加密。

另外,在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时,如果连续三次密码输入错误,则企业的IC 卡或IKEY卡会被锁死,企业需联系当地数据分中心进行解锁。所以连续两次密码输入错误后,最好先退出本系统然后重新进入登陆页面再输入密码,以防IC卡或IKEY卡被锁死。

第二章系统使用说明

2.1业务概要

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包括如下单证的录入申报功能: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理货报告、车辆进出境确报、装箱清单、运抵报告、落装申请、落装改配等。其中:

告知海关确切的抵达时间。

(3)理货报告

已向海关备案的公路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舱单相关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公路进境车辆卸载货物、物品完毕后的6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对于货到报关的货物,理货报告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进口报关单的申报。

(4)落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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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某票提运单的货物因特殊原因未能装载到原车辆上进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落装申请。

(5)落装改配申请

对于已办理落装手续的货物,如需改装其他车辆进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改配申请,经海关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其他后续手续。

出口业务流程描述:

(1)装箱清单(仅限于经公路运输的集装箱货物,根据当地海关要求申报)

(6)落装申请

出境某票提运单的货物因特殊原因未能装载到原车辆上出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落装申请。

(7)落装改配申请

对于已办理落装手续的货物,如需改装其他车辆出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改配申请,经海关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其他后续手续。

2.3操作介绍

2.3.1原始舱单

1、对于公路进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

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数据。

2、特殊说明:

系统已自动标注出必填字段(带*号标识)。

(1)主界面操作

在上述界面中,逐个字段录入原始舱单信息,录入一个字段后,点击回车按钮,光标自动进入下一个录入框。

录入提示信息:光标停留在某录入框时,左下角会显示该字段的录入提示信息,如下图:代码类字段:将光标停在录入框中,按空格键,可弹出下拉列表,在其中选择即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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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中的“海关货物通关代码”字段。也可自行录入下拉列表中没有的代码,此时录入框底色会变成黄色以提示用户,只要录入的内容格式正确(格式错误时底色会变成红色),就不影响正常申报,如下图中的“运费支付方法”字段。

卸货地代码:目前尚无相应代码表,可以直接在录入框中录入期望的代码;

表头录入完毕后,点击“提运单信息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见下图),可激活提运单信息表体录入框,进而录入提单信息。提运单信息录入完毕后,可点击“集装箱列表”和“商品项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激活集装箱和商品项信息表体录入框,进而录入集

对于暂存的数据,若想删除此单则点击界面上方“删除”按钮,跳出提示框,如图,点

击“是”则将该票舱单删除。

图表二.20

此操作仅是删除保存在电子口岸的舱单数据,若要删除已传入内网(海关)的舱单数据,需做“海运原始舱单删除”申请。

(5)修改操作

在原始舱单录入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暂存或申报过的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如下图所示:

2、原始舱单变更

若已发往海关的原始舱单数据需变更,则进入“原始舱单变更申请”界面。如图:

在此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申报过的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内容进

在此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申报过的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勾选需要申报删除申请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勾选需要申报删除申请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要删除的提运单内容发送到海关端,并提示删除申请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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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删除的原始舱单不存在,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不会返填数据,此时也可在此页面直接申报删除申请。此时需将界面上的必填字段全部录入完毕,勾选列表中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1、对于公路出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

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数据。。

2.3.3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

1、公路进/出境车辆在抵达公路口岸监管点前,应向海关以电子数据方式提交车辆进/

出境确报,告知海关确切的抵达时间及所载货物批次信息。

2、特殊说明:

(1)允许重复申报:对于已经申报成功的数据,在收到海关回执之前,如遇特殊原因造成数据未到达海关内网等情况,可重新申报相关数据。海关收到车辆进出境确报或审批通

过后,原则上不再接收重复的申报数据。

(2)同一批次的货物经由多辆车承载时,应统一申报进出境确报,且需在同一报文中传输,不可分多次申报。

(3)海关已接收的数据需要删除时,企业既可带齐证件直接去海关业务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本系统提交车辆进出境确报删除申请。删除申请用于删除在海关端的数据,海关收到删除申请后,如符合要求,则会在海关端进行相应的数据删除操作;对于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中的数据,不会被删除。

容格式正确(格式错误时底色会变成红色),就不影响正常申报。

表头录入完毕后,点击“运输工具信息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见下图),可激活运输工具信息表体录入框,进而录入运输工具信息。运输工具信息录入完毕后,可点击“集装箱列表”和“托架拖挂车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激活集装箱和托架拖挂车信息表体录入框,进而录入集装箱和托架拖挂车信息。

(2)“详细”界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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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跨境快速通关类型的公路进/出境车辆,在申报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时,如是集装箱车辆,必须填写集装箱封志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新增”按钮,激活录入框,录入封志信息。封志号码/类型字段的录入格式为:M (机械封志)或E(电子封志)+“/”+封志号码,特种重箱填写“0000”。

(3)暂存、申报操作

填制完毕,点击“暂存”按钮,跳出提示框,如图:

2、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删除

海关已接收的数据需要删除时,可使用本系统提交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删除申请。删除申请用于删除在海关端的数据,海关收到删除申请后,如符合要求,则会在海关端进行相应的数据删除操作;对于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中的数据,不会被删除。

在此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申报过的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数据,点击申报按钮。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要删除的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发送到海关端,并提示删除申请申报成功。

若要删除的载货车辆进/出境确报不存在,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不会返填数据,此时也可在此页面直接申报删除申请。

已向海关备案的公路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舱单相关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公路进境车辆卸载货物、物品完毕后的6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理货报告不允许变更,如之前向海关申报的信息有误,需先申报删除申请,待海关接受删除申请后,再重新申报理货报告。

理货报告对应录入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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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界面的录入、暂存、申报、删除、删除申请的操作方法基本同原始舱单。

注意:表头录入完毕后,进入表体的录入。对于集装箱货物,只需录入集装箱信息即可。对于非集装箱货物,只需录入提运单信息即可。在进行申报操作时,对于集装箱货物,只需勾选集装箱信息进行申报。对于非集装箱货物,只需勾选提运单信息进行申报,不允许集装箱和提运单列表同时勾选同时申报,如下图所示:

落装改配申请对应录入界面如下图:

对于已经申报过的数据,可通过单证状态查询功能查询当前的状态信息,如下图所示:在单证类型录入框中点击空格按钮,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单证类型,录入货物批次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执行查询操作。

此处给出了包括报文编号在内的相关信息,并显示出该票数据的当前状态。

(1)如果一票单证进行了多次申报,对于每次申报的记录,在状态查询中会全部显示

出来。如上图中该原始舱单提运单进行了两次申报,各自使用不同的报文编号,申报时间也不相同,其单证状态会分别显示。

(2)单证状态:申报成功后,单证状态一般为“申报成功”;在收到海关回执后,系统会根据回执内容自动更新单证状态,如下图所示:

(2)报文编号复制功能:查询结果列表支持报文编号的复制功能,鼠标在某一条记录的报文编号列点击右键弹出“复制”选项,可复制报文编号;

(3)查看明细数据功能:选中查询结果中的一条记录,点击查看明细数据按钮,可调

执信息。例如对于上图中众多的回执信息,选取了其中一个报文进行报文编号查询,则只显示该报文对应的回执信息如下图所示:

(2)查看回执明细功能:选中查询结果中的一条记录,点击查看回执明细按钮,可调阅出本回执的明细内容,如下图所示:

(3)查看单证状态功能:点击查看单证状态按钮,可切换到单证状态查询页面,并自动将本页的查询条件复制到单证状态页面中,只需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显示对应的单证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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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常见问题

1、界面宽度不够,导致右侧按钮显示不出来。

可点击左侧菜单上方双箭头,收起菜单,使录入部分完全显示;

2、如何浏览以前录入的数据?

(1)方法1:每个录入界面中黄色背景的录入框,如图,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海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年12月

目录 第一篇前言 (3) 第二篇系统介绍 (4) 第三篇操作说明 (5)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 (5) 1.1系统登录 (5) 第二章海运进口 (6) 2.1操作介绍 (6) 2.3按钮功能简介 (31) 第三章海运出口 (32) 3.2操作介绍 (32) 3.3按钮功能简介 (43) 第四章空运进口 (44) 4.2操作介绍 (44) 4.3按钮功能简介 (63) 第五章空运出口 (64) 5.2操作介绍 (64) 5.3按钮功能简介 (77) 第七章查询功能 (78) 7.1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78) 7.2舱单回执查询 (82)

第一篇前言 为了配合海关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进出境,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电子口岸在原有Quickpass基础上开发设计了“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申报”系统。 进出口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是海关物流信息监控系统与H2000有机连接的监管链。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满足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等相关单位进行舱单录入/申报、及通过安全交换平台向数据中心申报舱单电子数据的需求,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数据中心”作为H2000数据交换的平台,将提供H2000系统数据结构的舱单预录入申报系统,以配合海关总署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在全国各关的推广工作顺利展开,有力地保障海关监管系统的合法性。数据中心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建成后:能够为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公司完成进出口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装箱清单、理货报告、货物分流/疏港/转栈申请、分拨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录入/查询及回执查询的功能。

公路舱单流程共23页文档

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4.0改进版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14年5月

目录 第一篇前言 (3) 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 (4) 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 (4) 1.1 流程介绍 (4) 1.2 注意事项 (4) 第二章系统使用说明 (6) 2.1业务概要 (6) 2.2流程描述 (6) 2.3操作介绍 (9) 第三章常见问题 (22)

第一篇前言 公路舱单系统是H2010工程重点项目,属于物流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继海运、空运新舱单系统之后总署组织建设的又一大型口岸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海关希望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实现对公路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进出口舱单管理平台,实现公路进出口舱单及相关单证的企业规范化申报,实现海关的接单、审核、放行核销等一系列电子化的业务管理过程,建立舱单的风险分析,提高公路口岸的物流监控水平。 公路舱单系统的内网海关审核监管部分由深圳海关会同信息中心开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开发外网企业申报部分,即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 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作为预录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企业提供公路口岸进出口过程中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进出境确报、装箱清单、落装改配等各类单证的录入、申报功能;接收海关审批回执和监管指令,为企业提供回执查询功能。

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 1.1流程介绍 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将企业的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或将操作员的Ikey卡插入电脑的USB接口。当IC卡和Ikey同时使用时,IC卡优先。 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如下图: 图表 1 系统登陆界面 点击直接运行后,进入输入口令页面。如下图: 图表 2 输入口令界面 输入口令(密码) 图表 3 子系统选择界面 点击公路舱单,如下图所示: 进入“公路舱单申报”子系统界面,如下图: 图表 4 公路舱单申报主菜单界面 1.2注意事项 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key卡需要一直插入USB接口,或者企业IC卡

ACARS舱单的操作说明

ACARS 舱单的操作说明 ——飞行机组 机组应当至少在航班起飞前20分钟,把VHF通讯机设置在DATA位。配载部门会在舱单生成后第一时间把舱单发送到飞机上。 如有需要,机组也可以通过舱单请求页面,发送舱单请求到配载席位。 配载席位的系统会以滚动条的形式提醒工作人员。

当机组在飞机上收到南航配载部门发送的电子舱单后。(电子舱单会在打印机里打印出来) 下图是舱单实例:

电子舱单同时会被保存在MCDU中: 机组可以根据需要再打印一份交于乘务组。 机长检查舱单,根据情况,按图示方法对舱单进行“机长确认”或者“机长拒绝”。 进入舱单回复页面:

当机长确认舱单没有问 题的时候,输入LOADOK 对舱单进行确认。 注意:输入 LOADOK 时, LOAD 和 OK 之间是没有 空格的。 当机长认为舱单有错误 需要重新上传时,输入 LOADERR对舱单进行拒 绝。 注意:输入 LOADERR 时, LOAD 和 ERR 之间是没 有空格的。 FREE TEXT MEMO 可以输入任何文字。但是这个位置没必要输入文字, 因为没有任何人和任何地方能够看到你在这输入的文字。

在配载席位的地面支持系统中, 被机长确认的舱单显示为“已确认”,被机长拒绝的显示为“舱单有误”。 机长未作操作的显示为“未确认” 从配载席位发出的自由格式报文, 在电报的最后会显示FROM LOADOFFICE 如:

如果您要回复自由格式电报到配载席位, 可以在FREETEXT页面,第一行输入//LOAD, 或者是LOADSHEET RESPONSE页面,在LOAD SHEET ID处输入//LOAD。如果不使用//LOAD,电报会被发送到SOC相关席位,而不会出现在配载席位。 配载席位收到的自由格式电报将是 这样显示的: ——完——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附件三海关新舱单常见回执及处理办法 关于海关新舱单业务操作中一些异常回执,常见解决办法如下: 一、运抵异常 1. 4520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传输成功。比对结果为:运抵异常可能原因: a.预配舱单未发送, b.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 解决办法: a.查询代理人预配舱单是否已发送,未发送请代理补发, b.如预配舱单已发送查看下是否收到回执,如果没有回执需要请代理联系海关确认是否收到,没有收到请代理补发, c.如果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需检查是预配还是运抵的航班日期传输错误,需要先将错误的航班信息的报文发送删除报告,人工审核通过后在发送新增报告。 2. 45103 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通过可能原因: 运抵报告发送多次,第一次海关已成功接收,后续的运抵报告海关拒收。解决办法:可通过海关平台运单具体信息查看运抵报告“收发明细”: a.如果明细中已经显示一条回执是运抵正常或异常的回执,则说明之前已发送过运抵报告, 3. 45102同类型报文正在等待人工审核,退单 可能原因:已有同样类型的报文处于等待海关人工审核的状态,海关不接受最新报文; 解决办法:请客户联系海关人工审核。 4. 46103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不存在,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

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系统中不存在此运单的运抵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不需处理 5. 46105提,运,单已理货,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已经发送理货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 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删除理货报告,再删除装载舱单,之后联系海关解除放行,最后删除理货报告。 6. 46106 总提,运,单已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 原因:运单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已放行,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解决办法:视 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联系海关解除放行。 7. 46201 已接受运抵报告删除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已经收到运抵报告删除报,自动转为人工审核, 解决办法:此时请客户联系海关进行审核。 二、装载异常 1. 47104 该提,运,单未申报预配舱单,海关审核不通过。可能原因:代理人 未向海关申报预配舱单, 解决办法: 代理人需要向海关申报预配舱单,申报完成并放行后需要重新发送装载舱单。 2. 47106 该提,运,单未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 可能原因:运单未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放行, 解决办法:海关放行后需要重新发送装载舱单, 3. 47201 已接受装载舱单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 可能原因:可能海关接收装载舱单的时间晚于装载舱单中的开始装机时间,

A320飞机打印机打不出来舱单

一、标题:打印机无法打印舱单 二、适用范围:A320系列飞机 三、参考索引: 1、TSM TASK 23-24-00-810-819-A Failure of the ACARS Communication 2、TSM TASK 46-21-00-810-843-A Datalink Communication Inoperative 四、故障现象: 驾驶舱准备期间,机组在MCDU上发送舱单请求指令,但打印机一直没有动静,始终不见打印出舱单。 五、排故逻辑:

六、原理描述: 1、A320 系列飞机的ACARS/ATIMS通过VHF3系统进行数据链通信,此时VHF3系统工作在DATA方式,在RMP3面板的ACTIVE频率窗应可见ACARS或DATA显示。 2、舱单功能是ACARS/ATIMS AOC中一项基于数据链技术开发出来的客户化功能,起飞前机组发出舱单请求(下行电报),配载部门以自由报方式将舱单发送到飞机上(上行电报),并在驾驶舱中打印出来,免去了人工跑送舱单的麻烦,大大节省了时间。下图为舱单数据格式:

3、检查CMU/ATSU的各项设置,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CMU/ATSU的硬件与软件件号是否正确; 2)检查AIRLINE ID项是否为“CZ”,飞机号是否为“.B-XXXX”格式; 3)检查CMU的工作频率,确认为VHF3 SCAN SEL中确认优先选择的DSP为ARINC ASIA(131.45MHz):

4)检查CMU/ATSU与VHF数据链的交互状态,确认有效。 七、典型故障: 1、2008年,某A320飞机航前机组反应打印机无法打印舱单,工作者检查发现打印机卡纸,重装打印纸后正常; 2、2010年,某A319飞机机组报告打印机打印不出舱单,工作者检查打印机工作正常,执行VHF3 LINK测试,结果通不过。检查ACARS CMU的设置,发现没有选择正确的工作频率,在重新设置后,VHF3 LINK测试通过,舱单能够顺利打印出来。

(完整版)关务管理作业指导书

东莞赛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关务管理作业指导书初版日期2013-05-24 页次1/5 新版日期2017-06-08 文件编号SMS-WI-0044-GL 制作部门财务部版次 D 版本修订内容修订者修订日期 A 新发行单芬2013-05-24 B 根据海关政策修改5.0作业细则单芬2015-01-08 C 根据海关政策修改4.0职责与权限&5.0作业细则单芬2017-01-13 D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4.0职责与权限&5.0作业细则单芬2017-06-08 =====该文件分发给以下部门,如有异动更新,旧版文件将予以回收===== 部门管理代表质量部生产部仓储部工程科机电科PMC部财务部资讯部人事部 纸档 PDF檔 1 1 1 1 1 批准审核编制 2017年06月08日2017年06月08日2017年06月08日 ********** 切实执行妥善保管 **********

页数:第 2 页共 5页文件名称:关务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确保公司关务运作更顺畅及规范化。 2.0范围 关务操作人员、涉及公司进出口的相关部门。 3.0 定义 关务是一个涉及通关、物流、外汇、成本、税收,以及内部作业单证、作业程序、核算方式等一系列专业问题和政策法规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关系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内部控制系统,更关系到企业的运营成本、竞争能力,甚至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4.0职责与权限 4.1聚氨酯研究所:有新绵种时及时提供配比表给报关组。 4.2研发部:ERP系统中提供详细准确的BOM表。 4.3东莞国际贸易部:及时提供已接订单资料,新产品需找报关部归并海关品名。所有订 单在ERP系统下达后生产制单备注栏内需注明归并后的海关品名。 4.4海绵销售部:主导海绵边角料的拍卖。及时将标的放到网上拍卖平台,拍卖成功后及 时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上传平台出鉴定报告。 4.5物料开发部:新料件进口时需提前将资料给到报关组确定商品编码,进口订单在下单 时抄送一份给报关组。 4.6生产部:根据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提供准确的生产月报表。 4.7东莞国际贸易部船务组: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公司上料、出货安排。 4.8仓储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装货资料及收料数据。 4.9财务组:协助报关组处理海关进口料件征税事宜。 4.10报关组:负责办理公司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工作,确保公司进出口货物顺利通关,按 时按地保质地完成有关工作。 5. 0作业细则 5.1合同的申请及备案 5.1.1合同申请备案作业流程图 依已接订单及已出口合同成品的出口量核算备案数量到海关审批新合同 海关出新合同; 5.1.2报关组在申请合同备案前一个月根据东莞国际贸易部提供的已接订单资料及上 年度出口数据整理合同草稿。 5.1.2.1报关组根据资料进行归类,确认新合同需签的成品名称及数量。 5.1.2.2根据ERP系统中的BOM表,结合生产厂提供的生产月报表核算出所耗料件总 数量。 5.1.2.3根据统计出的成品和料件数量及相对应的单耗关系制作成合同备案清单通过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1.关于发送预配舱单:我司建议客户在集装箱进港后,读取运抵报 告箱信息后再发送预配舱单。因为集装箱不进港也无法进行报关,早发预配舱单也毫无意义。而且不读取运抵报告而是自行填写箱信息错误率并不低,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改和删除操作,根据现有操作情况,删除报文发送后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会十分晚,发生过下午2点发送删除报文第二天才删除成功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导致报关不成功的话,客户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因此,我司还是建议各家订舱代理使用运抵报告数据,运抵报告为集装箱进港码头信息,可以确保正确(除非车队进港数据就是错误)。 2.关于删除舱单:如果发送预配舱单后不出运,需要删除已发送的 预配舱单。根据海关要求,应该在船开前进行删除,请客户一旦发现退关,立即发送删除报文。一旦船开后再去进行删除,是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人工删除,具体操作参考《舱单删除操作流程》,将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 班轮部邮件地址: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f015656665.html, 3.近期有不少客户反映海关总署显示的内容和系统中发送的内容不 一致。因此我司提示客户,在发送报文的时候,会提示是否保存报文,请客户保存此报文,以便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原始报文可以查找到原因。 4.系统中箱信息只可以提交一次,即如果使用了未进港清单等自行 输入的方式,就不可以再读取运抵报告,也不可以第二次提交未

进港清单进行数据覆盖。因此,我司要求客户第一次提交的箱信息必须确保正确。如果不正确造成的预配舱单问题,请自行承担责任。 5.近期发现有客户在拼箱预配舱单没有全部海关接受前就进行其中 提单的海关报关。请注意,一旦报关,那海关还没有接受成功的预配舱单将不能再进入海关系统,如果还需要出运,必须将已经报关的提单进行报关注销后才可以再发送其余提单。因此,请提醒各家的报关业务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6.再次提醒各位客户,尽量不要进行混拼。近期已经发生不少混拼 导致的没有电子放关信息,即无法发送装载舱单,这样客户以后将无法进行核销退税。请各家订舱代理提醒这些客户可能承受的风险。 7.我司要求客户在第一次提交海关预配舱单时数据即保证正确。如 果因为数据错误,最终导致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更改或者删除,将会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根据情况复杂程度,如果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将按正常计费,如果不能一次解决,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收费)。 8.关于拼箱删除垃圾舱单。如果一个箱子中所发送的预配舱单其中 有一票不报关不出运要做舱单删除,请在其他提单报关前进行删除。不然必须要客户自行去做完报关单反核销后,然后才可以删除该票舱单。

acars舱单解释

A/C REG 飞机的注册编号B-6203 FLIGHT 航班号CSN3788 DATE 日期07JUL09 0845Z(世界时) Crew message 机组信息 QUCANXMCZ~1RA1 09071644 发送单位与发送代码时间 CAAC-CZ 中国民用航空局-南方航空代码 LOADSHEET 舱单 EDNO 舱单打印次数 ALL WEIGHT IN KG 所有重量单位为千克 DATE 日期07JUL09 TIME 时间1644当地时 AGENT 代理代码03460 FLIGHT 航班号CZ3788、日期07JUL09 HRBWEH 航段出发到达地哈尔滨威海 B-6203 飞机的注册编号 VERSION 飞机的座位布局F8Y120 前舱8个后舱120 CREW 机组人数驾驶舱/客舱/加机组2/6/0 CAB CABIN BAG客舱(占座)行李数 WEIGHT DISTRIBUTION 重量装舱分布 MAX TRAFFIC PAYLOAD 最大业载 DOW 41976 修正后使用空重(DRY OPERATING WEIGHT,DOW) 根据实际航班情况,使用空重进行修正后的重量就称作修正后的使用空重 DOI 50.01 干使用系数、飞机干机重心指数Dry Operating Index PAYLOAD 业载 BLKD 锁定的位置0/1(后舱一个位置被锁定) ZFW 无燃油重量 M ZFW 最大无燃油重量 TOF 起飞油量 TOW 起飞重量 M TOW 起飞重量 TRIP FUEL 航程耗油 LDW 着陆重量 M LDW 着陆重量 L 表示该允许的最大重量限制了最大业载(有可能出现在无油,起飞或落地重量后面) MACZFW 无油重心 MACTOW 起飞重心 MACLDW 着陆重心 STAB TO 配平设置 PASSENGER 旅客重量总合8778

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资料

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第1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3 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2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7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 传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

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以下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第三条海关对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以及公路车辆舱单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海关可以暂不予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手续。 因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纸质形式在规定时限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 第五条海关以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的时间为进口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间;海关以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的时间为出口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时间。

QP系统-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操作手册-图文.

大通关(中国通关业务在线应用系列软件之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08年12月 目录 第一篇前言 (4 第二篇系统介绍 (5 第三篇操作说明 (6 如何进入和使用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申报子系统第一章 (6 1.1系统登录 (6 1.2系统配置 (6 1.3操作说明 (8 第二章海运进口 (9 2.1功能介绍 (9

2.2操作介绍 (10 2.3按钮功能简介 (48 第三章海运出口 (49 3.1功能介绍 (49 3.2操作介绍 (50 3.3按钮功能简介 (65 第四章空运进口 (66 4.1功能介绍 (66 4.2操作介绍 (69 4.3按钮功能简介 (88 第五章空运出口 (89 5.1功能介绍 (89 5.2操作介绍 (90 5.3按钮功能简介 (104 第六章查询功能 (105 6.1运输工具动态查询 (105 6.2舱单回执查询 (108 第七章填制规范 (110 第一篇前言

为了配合海关规范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进出境,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电子口岸在原有Quickpass基础上开发设计了“运输工具动态”及“新舱单申报”系统。 进出口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是海关物流信息监控系统与H2000有机连接的监管链。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满足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等相关单位进行舱单录入/申报、及通过安全交换平台向数据中心申报舱单电子数据的需求,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数据中心”作为H2000数据交换的平台,将提供H2000系统数据结构的舱单预录入申报系统,以配合海关总署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在全国各关的推广工作顺利展开,有力地保障海关监管系统的合法性。数据中心进出口舱单管理子系统建成后:能够为运输工具代理人、货代及理货公司完成进出口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装箱清单、理货报告、货物分流/疏港/转栈申请、分拨申请的相关单据的录入/查询及回执查询的功能。 第二篇系统介绍 舱单不但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际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数据中心”执法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输工具动态及舱单系统根据业务模式不同,分为: 1航空器备案、航空器动态的申报及取消、航空器单据申报、航空器供退货物申报、空运 查询等操作; 2船舶备案、船舶动态的申报及取消、船舶单据申报、供退物料申报、海运查询等操作;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 新舱单软件 操作手册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1.新舱单业务简介 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1.3.1.新舱单的内容 新舱单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国际转运准单和空箱快速验放单: 1.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应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 载旅客的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集装箱装船的24小时以前 2.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旅客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民航空地数据链AOC数据处理系统技术要点分析

民航空地数据链AOC数据处理系统技术要点分析 摘要:AOC数据处理系统在民航空地数据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介绍了空地数据链的定义和构成,然后分析了AOC数据处理系统的几项关键技术。 关键词:空地数据链;AOC数据处理系统;AOC报文典型数据结构 0 引言 民航运输业在经济的推动下迅速发展。由于多方面的需要,业务持续增多,航线日益密集,距离也越来越远,安全性更受关注。为此,必须加强空中与地面的联系,实时保持通信畅通。以往飞机在空中飞行时,多以电话通讯的方式与地面联系,地面总控制台获取飞机飞行过程中的信息的途径较少,且精确度低。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无线电通讯技术的发展普及,航空领域逐步实现了电子化、信息化和数字化,为航空安全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当前各种高新技术相继出现的背景下,空地数据链的作用更加突出,相关研究也不断增加。 1 空地数据链 民航运输中需要和地面时刻保持联系,受技术限制,传统飞行时主要依赖于高频和甚高频的语音通信。此方法易受干扰,导致航班被耽误,甚至发生安全事故。在不断改善中,引进了多种高新技术,尤其是网络、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将空中和地面连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密集的数据网。这便是空地数据链,利用无线网络通讯技术,将航空器和地面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实现彼此间的数据信息交换。从而有效提高了飞行效率,安全程度也有所好转。 当前航线密集、运输任务较多,空地数据链系统更加复杂。它涉及范围广,如地面通讯网络、航空电子技术、飞机硬件系统、数字通讯技术等。从现状来看,空地数据链中的地面计算机软件系统比较薄弱,需加大相关研究力度。站在工程应用的角度,空地数据链的构成部分包括机载硬件设备、ATN网络环境、报文生成体系、地面AOC应用系统。 2 空地数据链的组成部分 2.1 硬件系统 机载设备系统其实是一组设备群,以通讯寻址报文系统的通讯管理组件为核心,具体包括ARING总线系统、数据采集和输出、信号发送和接收等。 ①通讯管理组件 作为系统的核心,其稳定性直接决定着数据链的稳定性,主要负责搜索信道、接收消息等工作。该系统有3个层次,其功能多通过软件实现,且软件分布于不同的层次中。核心层的软件直接关系到组件的通信构型,即在通讯中选择什么ARING协议。目前有两种协议占据着主导地位,一是面向分段比特流的协议,二是面向分段字符流的协议。应用层的软件直接关系到组件搜索信道的次序,频率也受其影响较大。用户层的软件直接决定着地面AOC应用,这些软件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更改。 ②ARING总线系统 ARING协议簇在机载设备数据通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有两部分,一是设备间总线,二是设备内总线。 2.2 空地数据链网络环境 ①ATN网络拓扑结构 整个数据链是以航空电信网(即ATN网络)为网络载体的,包括空地通讯链路层和地地通讯链路层。在该网络中,包括飞机在内的终端设备,只要与飞机信息进行无线交互,均被当做一个研究的节点。 ②路由管理 通信载体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都会有一定的覆盖区域,超出此区域往往会影响到正常通

初探中亚天然气管道监管模式

关区工作研究 第50期 (总第630期) 初探中亚天然气管道监管模式 霍尔果斯海关王泉 一、中亚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2006年3月中土两国签署的《土库曼斯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铺设土库曼斯坦至中国天然气管道的总协议》,2007年3月—4月,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建的中土天然气管道正式启动建设施工,预计整个项目于2010年底完成双线通气目标。 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是我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境外天然气项目,总投资达到150亿美元。起点为土乌边境格达依姆(自阿姆河右岸气田至土库曼斯坦边境约有170公里管线,由土国自行建设,不在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之内),经过乌兹别克斯坦,到达哈乌边境沙依让库杜克,再经过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阿拉木图,到达中哈边境霍尔果斯,管道全长(以计量站为准)1833km,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境内487.3km,哈萨克斯坦境内1304km,我国境内41.7km。计划2009年年底以前双线建成并实现单线通气。

管道从霍尔果斯进入中国境内后,连接国内西气东输二线,干线支线长度约8000公里,整个管线长度近万公里。 中亚天然气管道设计年输量在300亿立方米左右,气源地为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右岸巨型天然气田,土库曼斯坦政府同意国外公司勘探开发本国油气资源,在历史上尚属首次。根据中土天然气购销协议和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右岸天然气产品分成合同,中石油每年(共30年)自采气预计产量为130亿立方米,共同风险开发为170亿立方米,以供应管道输送需要。据中亚天然气管道公司介绍,2010年管道预计通气60亿方,2011年170亿方,2012年达到300亿方。 作为国家的重大能源战略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将对我国实现能源多元化战略,保障我国能源的稳定供给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和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项目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也将对缓解我国国内油气短缺、改善能源结构等产生深远影响。 二、目前阿拉山口海关中哈原油管道监管模式运行情况 中哈原油管道作为我国首条跨国运输管线,由于管道运输的特殊性,海关对其监管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借鉴。为保证通油后海关对管输进口原油的监管,提前制定对管输进口原油监管办法和监管操作规程。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主要通过下面的监管模式: (一)采取日常巡查和异常情况监管的方式,对管输进口原油进行实际监管。

新舱单传输注意事项1

新舱单业务咨询相关情况整理1.新舱单对舱单进行重新定义 ?拓展了舱单的内外延,主要包括: –舱单电子数据 ?原始舱单 ?预配舱单 ?装载舱单 –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运抵报告 ?理货报告 ?装箱清单 ?分拨申请 ?输港分流申请 2.传输主体多元化 ?运输工具负责人及船舶代理企业 –原始、预配、装载舱单 –分拨申请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及货运代理企业 –原始、预配舱单的分单 –分拨申请 ?理货公司 –理货报告 ?监管场所经营人 –运抵报告 –理货报告 –输港分流申请 3.全新的物流管理系统

4.新舱单强化了有货控制 ?进口 –原始舱单申报后,方可申报 –运输工具抵港、货物理货后,方可放行货物 ?出口 –预配舱单总单传输后,方可申报分单 –分单传输后,方可报关申报(AA企业) –货物运抵后,方可放行货物 –装载舱单传输后,方可装载 –理货报告传输后,方可结关 5. 新舱单闭合了物流链 ?进口 –运输工具备案→动态传输→原始舱单→理货报告→分拨分流申请→分拨分流运抵报告→分拨理货报告 ?出口 –运输工具备案→动态传输→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拉货申请→拉货改配申请→理货报告 6.新舱单与实际物流一致 ?集装箱货物 –以集装箱为最小管理单元 ?非集装箱货物 –以提单为最小管理单元 7.新舱单放行调整 ?出口放行-装载放行 --同意装载、禁装 --取消报关单放行 ?进口放行-提单/报关单放行 ?空箱 -空箱快速验放放行 ?分拨 –分拨申请审核信息 –退关货物 –落货申请、落货该配申请审核信息 8.切换情况汇总 8.1、已切换关区 –水运: ?完成切换:龙口、蓬莱、日照、莱州、烟台、荣成、威海、 ?黄岛、大港(进口新舱单在2014年4月15日已正式切换)–空运: ?完成切换:威海进出境,烟台进出境 8.2、下一步关区切换计划 考虑到大港、黄岛关区出口舱单切换复杂性,出口新舱单计划切换时间计划在2014年6月30日前切换

acars舱单解释——【南方航空培训资源】

旗开得胜A/C REG 飞机的注册编号B-6203 FLIGHT 航班号CSN3788 DATE 日期07JUL09 0845Z(世界时) Crew message 机组信息 QUCANXMCZ~1RA1 09071644 发送单位与发送代码时间 CAAC-CZ 中国民用航空局-南方航空代码 LOADSHEET 舱单 EDNO 舱单打印次数 ALL WEIGHT IN KG 所有重量单位为千克 DATE 日期07JUL09 TIME 时间1644当地时 AGENT 代理代码03460 FLIGHT 航班号CZ3788、日期07JUL09 HRBWEH 航段出发到达地哈尔滨威海 B-6203 飞机的注册编号 VERSION 飞机的座位布局F8Y120 前舱8个后舱120 CREW 机组人数驾驶舱/客舱/加机组2/6/0 CAB CABIN BAG客舱(占座)行李数 WEIGHT DISTRIBUTION 重量装舱分布 MAX TRAFFIC PAYLOAD 最大业载 DOW 41976 修正后使用空重(DRY OPERATING WEIGHT,DOW) 1

根据实际航班情况,使用空重进行修正后的重量就称作修正后的使用空重 DOI 50.01 干使用系数、飞机干机重心指数Dry Operating Index PAYLOAD 业载 BLKD 锁定的位置0/1(后舱一个位置被锁定) ZFW 无燃油重量 M ZFW 最大无燃油重量 TOF 起飞油量 TOW 起飞重量 M TOW 起飞重量 TRIP FUEL 航程耗油 LDW 着陆重量 M LDW 着陆重量 L 表示该允许的最大重量限制了最大业载(有可能出现在无油,起飞或落地重量后面) MACZFW 无油重心 MACTOW 起飞重心 MACLDW 着陆重心 STAB TO 配平设置 PASSENGER 旅客重量总合8778 成人/小孩/婴儿114/6/0 SEATING 座位布局 旅客头等/普舱2/118 TTL 总旅客数120 2

深圳湾口岸公路舱单改革

深圳湾口岸公路舱单改革 来源:本站发布日期:2014-09-09已有1189 人浏览 深圳海关关于在公路口岸启用公路舱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6 201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数据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7号)、《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V1.0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号),现就深圳关区公路口岸启用公路舱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路舱单业务模式 公路货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邮政企业及快件经营人等公路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公路舱单电子数据。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一)口岸报关货物、集中申报货物通关流程。

1.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前,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公路原始舱单(进境)或预配舱单(出境)电子数据。“海关通关代码”项填写RD01。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运输方式”项填写公路运输;“运输工具名称”项免于填报;“航次号”项填写公路舱单的“货物运输批次号”;“提单号”项填写公路舱单的“提(运)单号”。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审结后,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进境确报或出境确报(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4.公路舱单传输人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该确报报文处理成功”的回执后,方可安排车辆进出境。 (二)进出口转关货物通关流程。 1.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申报单》前,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公路原始舱单(进境)或预配舱单(出境)电子数据。“海关通关代码”项填写RD02。 2.《进/出口货物转关申报单》“进出境运输方式”项填写公路运输;“航次号”项填写“货物运输批次号”;“提单号”项填写公路舱单的“提(运)单号”。 3.车辆进出境前,公路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传输进境确报或出境确报(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4.公路舱单传输人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该确报报文处理成功”的回执后,方可安排车辆进出境。 5.其他转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海关舱单新规则的通知

关于宁波船代启用货代新订舱报文的通知 致:各家订舱货代 按照中国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及海关相关文件的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将试运行新的海运舱单规则。试运行期间,海关新老预配舱单格式并行。新舱单规则对现行的舱单报文以及业务流程做了一些变化,因此,我司将有关报文调整和业务操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附件为新的订舱报文格式和海关新舱单的相关规定: 一、报文调整方面 1、旧的订舱单报文中报文功能只有正式订舱功能,功能代码为9,新的订舱报文必须把报文功能分成原始预配、预配修改、预配删除,考虑到目前货代通过船代向船公司发送订舱报文的情况,再增加一个向船公司订舱的报文功能,以示与预配舱单区分。 2、新的订舱报文必须标注报文版本号2.0,以便与旧的报文区分。 3、请参考我们船期表中的船舶IMO号在报文中提供船舶IMO代码,以便船代能对照成在海关备案的规范的船名。 4、报文中涉及的箱型、港口及地名、包装,运输条款代码必须严格按海关颁布的UN代码标准执行,海关相关代码表我司将在宁波船代网站上公布。 5.增加了总分提单的关联。如果是总分提单关系,目前由于海关系统对总分发送鉴别有局限,建议货代总分提单一起发送,避免部分分单无法报送成功。 6、报文中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等数据项必须将名称与地址分开,有条件的还应将电话、传真、城市、邮编等数据项分开。 7、对于危险品,报文中必须提供联合国危险品编号UNDG No.、危险品联系人、联系方式。 8、恢复原交通部格式中对箱号相关信息的要求,同时要求箱型采用海关规定的代码,必须在报文中提供集装箱数据,包括箱号、箱型尺寸、封号、整/拼/空箱状态、集装箱来源(货主自备箱、承运人提供箱、拼箱人提供箱、拆箱人提供箱、第三方提供箱)、铅封类别、施封人。 9、舱单的修改、删除需要使用相应的修改,删除报文。对于更改、删除报

上海国际货运业务步骤

1.1.IATA未来货运业务流程 长期以来,IATA一直通过发布各类国际货运规范及倡议(如e-freight、Cargo2000等)以致力于国际货运流程的整理、定义及规范,并发布了IATA Cargo ToBe Business Process(IATA未来货运业务流程),IATA未来货运业务流程对未来航空货运物流供应链中最常见的业务场景进行了描述并以时序图的方式展示,包括执行步骤、参与人、时间、交换的信息等(详见IATACargoToBebusinessprocess-翻译.xls)。 1.1.1.IATA未来货运业务流程与e-freight IATA未来货运业务流程建立在e-freight基础上,其交换的信息将基于e-freight所定义的电子信息标准。 IATA e-freight是IATA简化电子商务(StB)的举措之一,其目的是在航空货运链中消除纸质文件,实现在货运各参与方(发货人、货运代理、地面操作代理、航空公司、收货人、报关行、海关及其他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电子信息交换,从而节约成本、简化操作、提高运输效率、提升质量及可靠性。 e-freight定义了需要交换的电子信息标准,并将其分为三大类: 1)贸易文件:基于联合国UNeDocs数据模型标准的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书数据。 2)运输文件:基于IATA CargoIMP标准的分运单(FZB)、分舱单(FHL)、主运单(FWB)、航班舱单(FFM)、货物状态(FSU)、反馈信息(FNA/FMA)数据。 3)海关文件:基于WCO海关数据模型标准的出口商品报关单(WCODEC海关出口报关信息)、出口海关放行(CUSRES海关反馈信息)、出口货物报告(WCOCAR海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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