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驻场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驻场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驻场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驻场管理总体解决方案

1劳务派遣整体服务方案

1.1劳务派遣简介

1.1.1劳务派遣定义

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公司作为员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单位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单位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为用工单位实现"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劳务派遣关系图

1.1.2劳务派遣的分类

1、转移派遣

指用工单位与山东万乘金融后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乘”)签订《派遣协议》,将现有员工关系转移到山东万乘,由山东万乘代替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用工单位需按时将以上费用支付给山东万乘,同时用工单位按派遣员工数量及管理时间支

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本形式非常适合解决用工单位转制后原有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

2、全程派遣

用工单位提出招聘要求,派遣公司负责实施招聘,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由派遣公司代替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用工单位需按时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按派遣员工数量及派遣时间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本形式能很好的及时解决用工单位季节性用工的招聘、用工管理方面的问题)

3、减员派遣

指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

用工单位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由派遣公司向派遣员工代付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等费用。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本形式非常适合解决企业转制后原有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

4、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全新的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本形式能很好的解决对新进员工在试用考察后不适合企业需求时遣散安置问题)

5、项目派遣

用工单位为完成某一项工作而急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完成后,只需要几名维护人员。富余人员即可以结束派遣,由山东万乘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解决了人才“用一阵子,养一辈子”的难题。(本形式能很好的解决对某些只用一段时间,而不需要长期留在企业的人才的使用后的分流问题)。

以上各项系通常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以及转制过程中的劳务派遣服务需求,同时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另行定制相关的服务项目。

1.1.3劳务派遣的好处

劳务派遣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地说,就是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派遣单位只管人而不用人,被派遣单位只用人而不管人,从而达到规范劳动关系、转移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

它的好处具体体现在:

1、用工方式灵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情况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而一些制造类、信息类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问题,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山东万乘就可根据贵司实际情况,设立短期临时性用工、非全日制工或承包某项特殊工作等。

2、降低招工费用

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计划,也不需要发布招工广告,只需要根据本单位需要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要求等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协议书,所有招工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这样就可以不用支付人力费、广告费等支出。

山东万乘拥有国家中小企业局强大的背景支持,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通畅的人力资源输出输入渠道。同时,除通过人才市场、劳务市场、人才中介机构、举办专场招聘会、市内各校和就业机构、专业招聘网站、公司网站、人力资源QQ 群等传统途径寻找人才外,山东万乘也拥有大量忠实的员工举荐同行业人才,还可通过自己的创业学校选拔人才,建立了有效的内部人才储备库。

3、减少人员储备

以前企业为了面对产品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势,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自从有了劳务派遣机构以后,对于不可预见性的生产波动引起的临时性的劳动力需求,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这样可以极大地降低人工成本。

4、节省人工成本

由于原有用工制度的惯性,在工资机制方面形成了一种能升不能降的惯例。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用工单位可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商劳务人员的工资,当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时,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攀比效应。相反,当劳动力市场供给充足时,用工单位可以通过使用较低工资的劳务派遣型劳动者降低工资成

本。因此,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节省工资性人工成本。

5、降低管理成本

一个单位最复杂的问题就是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涉及到职工建档、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定编定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生老病死等等。如果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山东万乘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可针对性的为用工单位制定合理的人事管理系统,提高用工单位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6、进行员工筛选

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劳动者,进行后备人员的筛选,可避免招进不合格人员,也可降低离职成本。

山东万乘拥有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对各公司的每次人员需求及辞退原因,有专业化的人员进行存档分析,以确保下一次用工需求时所招人员更有针对性。在达到一定需求量时,山东万乘会采取在相关就业机构、合作学校开设相应课程等措施,以确保单位的用工质量和提高社会就业率。

7、降低社保费用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低于企业正式合同制职工,而且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等优惠政策。

8、降低争议风险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山东万乘法律事务部的律师都是在劳动法方面拥有多年经验的专家,在目前所接的劳动争议案中,尚无败诉记录。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与执行,劳务派遣将走向规范化,逐渐淘汰掉一味依靠政府背景的公司。山东万乘走的是专业化道路,可让用工单位真正感受到派遣带来的乐趣,让山东万乘和用工单位携手共进。

1.1.4哪些企业需要劳务派遣?

1.2山东万乘劳务派遣服务内容介绍

1.2.1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用退工服务

员工入职选拔、用工入职手续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定、离职手续办理。

(2)社会保险参保服务

社保基数审核、计算、申报、缴纳、帐户合并与转移等社保参保服务。

(3)社会保险代偿转移服务

出险报案、转院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报、待遇偿付、接续转移。如委托单位员工涉及工伤、医疗、生育代偿的,委托单位只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或上门报案方案通知山东万乘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即有专业人员为该员工办理相关的代偿手续,并由专业的代偿专员指导企业及出险人员收集相关代偿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提供的资料。

(4)公积金服务

数据核对、公积金申办、公积金缴交、公积金支取、公积金转移、公积金贷款。

(5)企业年金服务

数据核对、年金申办、年金缴交、年金支取。

(6)薪酬管理服务

薪酬设计、薪酬发放、税收管理。

贵司支付给我司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由此产生的劳务费,均开具发票。贵司凭我司开具的发票予以税前扣除,即劳务人员的工资及由此产生的劳务费可以如实在税前列支。

(7)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标准建设、档案征集保管、档案编目装订、档案入库保管。

(8)在线自助查询管理

企业客户信息查询、劳务人员信息查询。

(9)现场管理服务

行政管理、人事管理。

(10)劳资纠纷处理服务

因山东万乘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11)咨询服务

招聘咨询服务,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客户咨询顾问服务,员工权益咨询服务。

(12)客户人文服务

节假慰问、节庆礼遇、联谊活动、续约服务、终止维护服务。

(13)客户增值服务

在线互动平台、服务流程说明手册、月度服务报告书、年度服务报告书、人力资源管理工具、流程再造、标准化管理。

(15)员工服务

节假慰问、生活关怀、日常指引、慰问演出、心理辅导、再就业推荐、培训服务、社会组织服务、投诉申诉服务、优秀评比。

1.2.2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1.3山东万乘劳务派遣方案及具体流程

1、劳务派遣主要工作环节及规范

(1)派遣主要环节

①客户提出要求—>②沟通合作意向—>③洽谈派遣协议—>④签订派遣协议⑤招募员工—>⑥员工入职—>⑦员工管理—>⑧客户拜访—>⑨劳务费结算

(2)业务流程

为了实现标准化的作业流程,我们针对所有的务实作业均制订了标准化的作业指导流程,对每个环节进行操作指引。

(3)业务规范

山东万乘依据ISO9001:2000专门制订了劳务派遣业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劳务派遣工作流程图

1.3.1人员招聘及入职

山东万乘严格按照非在编及内勤人员招聘要求来进行招聘工作。

(1)招聘要求:

1、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以男性为主,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钻研业务,具有相关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

2、政治背景清白,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需通过协作企业政审。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病,无口吃能

讲普通话。有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常规安保技能。

(2)山东万乘通过以下渠道建立了内部人才储备库

1、通过人才市场、劳务市场、人才中介机构等途径寻找人才;

2、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吸引专门人才;启动社会流动资源的储备机制,与全国各地多家中介机构组成“招聘联盟”,各地联动,快速反应

3、与全国各大高校、中职技校和就业机构搭建合作平台;与各地大中专学校建立紧密的就业安置模式,确保稳定、优质的人力供应。

4、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公司网站、人力资源QQ群等长期发布人员需求信息;

5、与市级、区县级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民政部门、劳务办、街道、社区及部分村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6、在员工中作好宣传工作,通过员工举荐同行业人才等。

7、通过山东万乘自己的人才市场、合作学校选拔各类型的人才。

(3)具体操作流程

1、贵公司提出用人需求,注明岗位(工种)、资格要求及人员数量、薪资福利待遇等;

2、山东万乘从人才储备库里提取符合贵公司需求的人员,并通知其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资质证等)到本公司人才推荐部面试。若人才库中无匹配人选,立即采取其他渠道招聘;

3、初试合格者由项目管理部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带上上述证件到贵公司进行复试(含实际操作);

4、复试合格者(若贵公司要求体检的须到贵公司或山东万乘指定医院通过体检),持《劳务派遣介绍信》回执,并递交本公司要求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岗位资质证,社保接续卡、登记照四张,体检证明等),审查无误即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充分尊重贵公司意见,待完成以安全教育、职业操守为主题的入职培训后,开具《劳务派遣通知书》,正式派往贵公司工作,同时及时申缴有关社会保险、办理员工银行工资卡;

5、试用不合格者(试用期考核标准以贵公司的要求为准),贵公司可开具《退工通知书》将员工直接退回本公司,项目专员将及时与贵公司人事部联系,了解其不合格的原因,通知测试人员,并立即推荐新的员工进行试用。

(4)招聘周期

1、一般通用型工种及岗位:1-10天;

2、特殊工种及高端人才1-15天。

(5)派遣员工需提交的材料及入职流程

①有人事档案的将档案转入我市场。

②没有人事档案的人员需建立临时档案(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本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

③从未缴纳过社保人员需提供(6张身份证复印件、6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2寸红底彩色照片)。

④以前缴纳过社保人员需把社保关系转入我市场并提供(4张身份证复印件、4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2寸红底彩色照片)。

(6)材料提供齐全后方可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7)入职流程:派遣公司向派遣人员出具《派遣人员通知单》,派遣人员持《派遣人员通知单》到派遣单位报到,派遣单位根据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通知单》接收派遣员工,安排岗前培训,签订培训、保密协议,并向派遣公司出具《上岗确认书》。派遣员工正式在派遣单位工作。

1.3.2员工档案建立与管理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万乘为外派员工建立并托管劳动档案。山东万乘从用工单位收取、整理外派员工花名册,并从其原档案管理地提取

档案,审核后按照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为员工建立档案,妥善进行保管,并把员工的奖惩、考核和晋升情况及时入档。

(2)具体操作流程

1、贵公司配合山东万乘项目经理收集、整理外派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的基本情况及档案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2、山东万乘档案管理员接收员工档案,审核相关资料并予以补充和完善,进行立卷归档;

3、建立并托管外派员工劳动档案(为至今仍无档案的员工按规定新建立劳动档案);

4、对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并根据外派员工的工作表现把其奖惩、考核、考评及晋升等情况及时归档;

5、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将其档案转交有关部门。

1.3.3员工离职管理

(1)退回员工流程

1、山东万乘按照贵公司需求,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工作;

2、外派员工未能通过贵公司面试的,贵公司立即将员工退回,我公司做好员工的解释工作,并将其纳入公司内部人才储备库,等待其他的推荐;

3、外派员工在面试合格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合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经贵公司证实不能满足用工需求的,必须在试用期内退回我公司,派遣事业部做好员工解释工作,并将其纳入公司内部人才储备库,等待其他推荐;

4、试用期合格后,在合同期未满前,由于贵公司自身原因的需要退还给我公司的,必须出具我公司提供的《员工退回通知书》,写明退回原因。

5、若因员工违法或严重违反贵公司规章制度,则须写明违法违纪事实,特别要注明违反贵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的名称、条款和具体内容,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6、员工退回公司后,由派遣事业部立即补充符合贵公司需求的人员继续工作,并与贵公司结算退回员工的薪资手续;

7、法务部根据退回员工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是否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关系,对造成贵公司经济损失的,同时出具《处理通知书》;

8、对能力突出的员工可酌情考虑是否推荐到其他工作岗位;

9、经派遣事业部经理审批,公司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结算保险和财务手续。

(2)员工辞职流程

1、外派员工提前30日向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在贵公司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贵公司签署意见同意后并以《退工通知书》形式函告本公司;

2、员工在贵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派遣事业部与贵公司接洽该员工工作状况,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或因违规为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员工持贵公司《退工通知书》及辞职申请书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经确认该员工无任何违纪现象,公司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

5、社会保险部为员工办理保险停、转手续(如需交纳费用的另行收取);

6、派遣事业部经理审批相关手续无误,财务部与辞职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7、保险手续完毕,派遣事业部及时通知员工领取。

(3)员工擅自离职流程

1、外派员工无故自动离职,贵公司及时通知本公司,派遣事业部通知保险专员立即减少离职员工的社保办理,并补充新员工进入贵公司;

2、派遣事业部协助贵公司进行劳动岗位交接手续处理,与贵公司结算离职员工薪资;

3、及时调查了解员工工作状况,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是否产生经济损失,如外派员工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双方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4、开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处理决定书》并以法定形式送达员工本人,同时向贵公司反馈情况;

5、通知员工本人到公司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和财务结算,由派遣事业部经理审查无误后,财务部及保险部与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1.3.4法定社会保险办理

1.3.4.1社保购买流程

1.3.4.2区别性的社保办理方案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着眼于贵公司成本和风险控制,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地方执法状况,为贵公司提供合理的社会保险建议,有区别地为外派员工办理法定社会保险。

(1)与贵公司确定社会保险办理方案;

可为有农村户口的派遣员工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按照农民工的优惠政策购买,农民工优惠政策如下:

医疗保险:

山东万乘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其中1.4%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0.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资金),乘以本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人数,按月缴纳农民工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每月缴纳5元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具体数额可参考当地政策)。

养老保险:

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农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山东万乘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以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之和乘以10%计缴;农民工个人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5%计缴。

(2)收集相关材料办理员工社会保险;

(3)五种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参保基数和比例

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xx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2) 第三章劳动合同 (4)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劳动纪律 (4)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培训考核 (6) 第七章员工奖惩 (6)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9) 第九章社会保险 (10)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10)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11)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12) 五、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13) 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利益,根据《人民国劳动法》、《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劳务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报酬 第九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公司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且劳务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十条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开主持,至少

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恒信瑞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2) 第三章劳动合同 (4)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劳动纪律 (4)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培训考核 (6) 第七章员工奖惩 (6)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9) 第九章社会保险 (10)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10)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11)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12) 五、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13) 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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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 ) 变更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劳务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四)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公司,由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 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劳务派遣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治理 第四章岗位治理 第五章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治理 第七章绩效治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差不多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职员行为和治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建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的要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

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治理方法》等。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派遣职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职员。 公司负责派遣职员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治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职员日常工作治理及绩效治理等,直接治理和考核派遣职员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治理的差不多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操纵、统一治理。用工单位对派遣职员治理的差不多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职员治理的差不多内容:日常工作治理、绩效治理等。 第二章派遣职员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差不多原则 招聘派遣职员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差不多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躯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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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北日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劳务派遣 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7 / 1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二)劳务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报酬 第九条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公司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且劳务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 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企业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章、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综合事务管理部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各主管领导参加,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综合事务部按人员需求择优选用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信息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第九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会议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公司根据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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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务 派 遣 管 理 制 度 2014年10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五章社会保险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第七章劳动纪律 第八章培训制度 第九章保密制度 第十章离职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服务行为,维护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以及泛亚信和(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用工单位指的是已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员工是指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派遣员工(包括被派往用工单位履行劳动义务或被用工单位退回的派遣员工)。 四、公司拥有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和颁布权。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公司发布招聘信息(或由用工单位自行招聘),组织候选人面试,并由用工单位最终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二)公司或用工单位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流程 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和岗位说明,由公司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由公司组织初试、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公司通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手续 派遣员工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再到用工单位报到。 第三章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入职的派遣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公司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其他未尽事宜,公司与派遣员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四)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提出的需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岗位应保证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且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成数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协议。 (五)公司已招用的派遣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由公司向派遣员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六)公司按不同的用工单位建立派遣员工花名册备查,名册包括派遣员工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单位、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其中用工形式写明属劳务派遣用工。 (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派遣员工仍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公司必须依法建立有效的劳动管理制度,依此进行有序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和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我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务条件和劳动工具,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职工招用与培训 第四条我公司招收职工,新入职职工必须提交本人身份主、学历、就业失业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验,以及从业经历,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否与原用单位存在竞业限制或保密约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等(本人停薪留职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等证明)。我公司有权向新入职职工核实有关用工个人信息,职工应如实回答,不得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否则被视为欺诈作为。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在填写《职工应聘登记表》时,职工应郑重承诺以上个人信息完全属实,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新招收职工必须经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能录用。 第六条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则上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期)。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公司可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第七条我公司负责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职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我公司出资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规定双方应签订《公司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协议》,职工在服务期内不能提出终止服务期的要求,但我公司在约定的情形上可能随时决定是否终止服务期。在双方约定服务期内,职工若违反服务期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将按该协议对职工索赔违约金。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了加强对公司派遣员工的管理和维护派遣员工的切身利益,更好地为委托派遣单位服务,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使劳务派遣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订立书面的《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公司派遣员工提供劳动,并向公司支付劳务服务管理费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派遣员工是指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由本公司管理人事关系、员工档案、薪酬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服从本公司派往指定用工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实际控制力的参股子公司。本办法适用人员为用人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的所有派遣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五条招聘原则 1.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 2. 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3. 坚持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

4. 坚持统一招聘,统一派遣的原则。 第六条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2.具备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经验及经历; 3.符合公司招聘工作岗位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和标准,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和录用考试,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资格审查和派遣工作,并协助用工单位进行应聘人员的报名、体检等工作。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公司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用工单位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公司、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范本由公司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生产(工作)需要,确定与员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首次接受公司派遣的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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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通23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制度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五章工时与休假制度 第六章培训制度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九章离职制度 第十章申诉调处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等规定,制定本劳务派遣单位规章制度。 二、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 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 (以下称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员工应当完成用工单位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单 位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员 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依法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招聘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员工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但不得超 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二年。劳动合同除应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 条规定的必备条款,还应载明员工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员工只能在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二)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还 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 内容。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 —2—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苏州学智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苏州市劳务派遣相关细则,新的劳务派遣细则要求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有限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切实利益,因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企业派遣合同签订: 1、按照当地派遣法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应派遣协 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 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 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解除条件等。 2、做好与用工单位合同的存档工作。 二、人员的管理: 1、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劳务派遣发的要求,积极及时为 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输送未满16 周岁的童工,不得输送孕期女职工,避免相应劳动 纠纷。 2、尽量不组织输送大批量少数名族人员集中就业,避

免产生名族纠纷。 3、对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员工需按国家规定予以 照顾,不安排有危险性岗位,定期予以体检。4、在招聘输送派遣员工时不得采用欺骗强制手段工 作,需实事求是介绍用工企业工作情况、工资福利待遇、休假制度、薪水发放时间,尽量服务好派遣员工。 5、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 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6、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 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7、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 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8、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

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吉林省万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有派遣人员。 2、本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3、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对于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员工的资料进行核实,考查,员工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职级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过期等情况而又未提前与公司有关部门说明的,公司有权对其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 6、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福利报酬由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7、员工不得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私下与用工单位签定与公司利益形象相悖的任何劳动协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9、员工有责任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督导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核查和管理。 10、坚决拥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时刻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11、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做正面宣传的义务,且必须正确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及管理结构体系。 12、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用工单位与公司的形象,对于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用工单位有权对其做出合理处罚。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工单位及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工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3、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管理,日常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等由用工单位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督导人员监督、整理与考核。 14、因用工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15、派遣员工有违纪行为(违纪行为是指任何未遵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政策或违反公司和用工单位规定的行为,或任何未按职责要求尽责任的行为。)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告和开除处分,派遣员工在12个月内被处以两次书面警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和用工单位制度。派遣员工严重违纪,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将保留追究派遣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如造成公司或用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派遣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违纪行为包括如下: ①轻微违纪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15分钟及以上至半小时以内累计达3次,或未经批准的早退1次;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半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1次的; ?一年内旷工连续两天以下(含两天)或累计三天以下(含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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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公司的宗旨: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经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本制度根据7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能够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

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五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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