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几点思考(一)

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几点思考(一)
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几点思考(一)

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几点思考(一)

摘要本文介绍了学分制的发展历史,阐述了学分制的实施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针对目前高校存

在的一些问题,探讨如何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

关键词学分制高等教育改革

学分制作为一种较为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尊重个体差异、注重个性发展”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个性,促进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进,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具诸多优越性,日益受到教育界的关注,因而受到高校的广泛推崇,被认为是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教育管理制度。

一、学分制的产生和发展

学分制是以学分来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计量单位,并以此衡量学生学

习成绩,以取得最低的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是在选课制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早在18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高等学校的传统课程设置已经不能满足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因此,学校在保留基础学科的基础上,增设新科学技术课程,致使课程体系越来越庞大,在一定的年限内,学生只能就一定的专业或学科修习其中部分课程,由此产生了选课制。美国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逐步的在大学推行了选课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越来越细,导致高校课程设置越来越多,出现了各种

各样的教学计划,这就需要一个适应各种教学计划的共同的计量单位来进行管理,于是产生了学分制。到20世纪初学分制和选课制在美国得到普遍推行,经过100年的积沉,学分制在美国已呈现出程序化、系统化和成熟化的特点。学分制推动了美国高等教育改革,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得以迅速发展以适应美国社会发展需要〔1〕。

我国真正实行学分制始于20世纪的“新文化运动”,在蔡元培先生任北大校长时,北大实行了选课制和学分制。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学习前苏联的经验,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后,停止实行学分制,改为学年制。1978年恢复高考后,为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教育部提出可以试行学分制的改革,一些重点大学率先试行学分制。第三次是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明确要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促进了学分制的实行;第四次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近三分之二的高校都实行了学分制。学分制的每一次实施都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做出相应的变革,而每次学分制确实又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的运行机制〔2〕,现在学分制已被我国各高校广泛采用。

二、实施学分制是提高素质教育的需要

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主动位置。可见,素质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

和发展的主旋律。而提高素质教育,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实施学分制就是一种极为合适的教学管理模式。以往的传统教育,因为过分注重选拔,教育面向的是少数学生,这就不利于全民族素质的提高。素质教育面向的是全体学生,提供的是让所有学生都得到适合其发展的教育。而学分制强调调动教育对象的学习主动性,尊重教育对象的个性差异,注重目标管理,允许学生打破专业和年级界限,根据自己的志趣、特长、能力进行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选课,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了教育对象的综合素质,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分制在全世界的兴起并能生存发展是由其自身的优越性所决定的。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学制弹性化。学分制参考学历教育所要求的年限,但不受年限的严格限制,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修业年限。学有余力的学生修满所规定的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休学或停学的学生,也可待以后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再毕业。第二,选课自由性。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高等教育的个性化是学分制的重要特征,也是学分制经久不衰的根本原因。学分制是选课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选课制是学分制的灵魂和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学生选择自己认为必要而且感兴趣的课程和专业,这是学分制的精髓,也有利于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学分制能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表现出自由的选课特征,使学生既可以适当调整学习的内容、速度和方法,又可以设计与优化自己的知识

结构。第三,建立导师制。学分制注重学生独立自由地安排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及主动性和创造性,但由于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对个人发展的目标模式还不十分清晰,在选课或选专业方面有一定的盲从性,实现目标的学习方案也难以优化选择。所以,配合学分制要建立导师制,导师的职责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逐一指导学生制定修业计划,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方法,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第四,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现。学校可以通过学分的规定将素质教育的内容“课程化”,可以促进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也可以通过文、理学分的选修,促进文、理的渗透,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第五,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确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构建具有自身特点的知识体系,打破传统专业的限制,促进学科的交叉和知识的交融,从而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第六,明确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能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能有效地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大学生创造性思维,使其个性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促使学生所学为所用,促进创造性人才的成长〔3〕。

社会要求高等教育改革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培养应用型、全面素质型人才,适应新世纪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必将由学分制取代学年制,这是我国高等教育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实施学分制也会推动学校各方面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学分制起源与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学分制改革的起源与变迁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学分制由恢复试行到深化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本文就这一时期学分制的发展过程进行论述,并指出了目前我国高校推行学分制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学分制;恢复;变迁;问题 引言: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本质上是以学习自由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它随着一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而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逐步发生了较大变革,社会文化得到发展,教育体制也随之变动,本文简单地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学分制的起源变迁历程。 一、学分制的恢复试行阶段①(1978-1985) (一)恢复试行的原因(条件)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我国经济也由单一的计划经济逐步转移到市场经济,这为学分制在高校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与社会条件。 我国大学实行的单一的学年制的课程实施管理制度,弊端日益显露,专业设置狭窄、课程陈旧老化、课程管理死板,很难培养新时期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恢复试行过程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在大会上要求“高等学校可以试行走读制、旁听制、学分制。总之,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努力扩大招生数量”。这表明:我国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施学分制。同年9月,教育部发表《关于高等学校理工科教学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提到“有条件的高校可试行学分制”。为摸索学分制实施的有效途径,教育部在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进行学分制试点,以获取学分制实施的直接经验。 1980年12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大力提倡高等学校推广学分制。受此影响,学分制在高校得到较快推广。 198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许多高校把试行学分制作为高校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学分制逐步由部分重点大学试行推广到非重点大学,由综合性、多科性高校扩大到其他类别的学校。 1985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改革现有教育体制的弊端,“精简和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1]。在这一《决定》的规范约束和引领之下,学分制取得了一定进展。 (三)恢复试行的阶段特征 在20世纪70年代,学分制仅仅在我国为数不多的重点高校“试点”,并没有得到较大2014/7/2

学分制的优点和缺点

学分制的优缺点 优点:⒈ 相比传统的教学制度而言,学分制下的学习生活更为主动、独立,这样学生就不会因各种各样的要求而陷入被动境地,而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扬长避短,让兴趣爱好融入到学习中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例如在我们所推行的学分之中规定,年段拥有统一的课表,什么时候听课,听那一节课,甚至连作业,也都由学生自己安排。这样的规定还可以锻炼学生对时间的调配能力,有利于今后的社会工作。 ⒉ 取消了升级、毕业的年限,便于充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使学习能力强的同学不拘于课堂的限制,超前学习,提早完成学业,也能让学习能力较差的同学,有足够的时间来对已学知识进行巩固及加深理解。此外,还方便了因特殊情况而中途休学或停学的学生的学习。 ⒊ 在我们所构想的高中学分制中,学生是通过不断积累学分来随时获取与学分高低相对应的某高校的入学申请资格的,这就避免了传统教学制度中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相对减轻了学生的升学压力。另外,学分是通过自主性的阶段性测验获得的,也就是说,参不参加测验,参加什么科目的测验以及测验的难度系数,学生都可以自由选择,这样,就避开了状态不佳、难度脱节等不利因素,使知识掌握程度不同的同学,都能按自己所设计的方式来获取学分、完成学业。 ⒋ 学分制下的科目设置要比传统教学制度力所拥有的科目更为丰富。在学分制下,只要学校有办学能力,便可自由开设各式各样的课程,

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尤其是在高中阶段,学校适量增开一些有关于世界热门科学问题的课程,将科技和生产中的前沿知识在课堂上作介绍说明,让学生有所了解,这样有利于培养、调动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接受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⒌ 学分制要求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与此同时,增强了对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实行学分制有助于教师竞争意识的加强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例如,学生不但拥有选择课程的权利,还拥有选择教师及对教师教学进行比较和批评的权利,于是教师便能够通过学生的反映,自发完成自我的完善。 缺点:⒈ 由于学分制大幅度的放宽了对学生的要求,致使一些自觉性较差的学生忽视了学习的重要性,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将大量的时间放在休息和娱乐上,从而荒废了学业。较为随意的课程安排使一些应自0觉遵守的纪律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影响了教学质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 ⒉ 学分制在给学生创造了更大的独立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缺乏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等不利因素,还很容易使学生忽略了集体的力量,这些对学生今后步入社会都是很不利的。建议在实行学分制时,鼓励学生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摘要:2014年某高校作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一年多的学分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该校在教学方面、收费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变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也不免凸显出一些问题,本文较为详实地介绍和分析了该校学分制改革的成功实例,并明确指出当前影响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些尖锐的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改革;学分制;收费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7-0116-02 2014年9月份,某某大学有幸与其他7所高校被指定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学分制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本着配合本省高校教育发展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从而促进该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宗旨,深度贯彻上级有关学分制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该校学分制改革

实施情况、经验以及存在问题介绍如下: 一、教学改革情况 (一)教学投入方面 为保障学分制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校加大在教学实验设施方面的投入。2014年主校区立项建设特教中心综合大楼项目,修建分校区部分体育教学场馆;多方筹集经费新增设备,加大实验室硬件建设,及时更新仪器设备,实验仪器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开展实验室只能信息化管理化平台建设探索工作并初见成效,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投入专项经费升级改造教务管理系统,满足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学生选课、培养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出台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自2014级以后为每位学生都配备了专门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进行选课以及学业规划;加大对实训基地以及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建设投入以及管理,并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创业学院。 (二)课程建设方面 开展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的积极探索,利用暑期学校引入网络通识课程工学生学习;升级改造了课程中心平台,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推进课程视频网络资源共享,以满足学分制改革的需求。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 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学分 1、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 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限选课: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学生根 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程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必修课所占比例要不高于70%,限选课不低于30%。作为必修课的语文、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等基础课程约占总课时的40%。 2、学分计算方法: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 重要依据。 (1)学业课程学分的设定:以学期为单位,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 依据,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每周授课时数为学分数,折合18个学时计1学分,即每学年总课 时/18=课程学分。学分计算取整数。 (2)独立开设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以36课时为1个学分。 (3)毕业实习一年学分为20分。 (4)学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期 中成绩、平时成绩(学习态度、测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 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实习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 总平均成绩=期末*50%+期中*3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 用于有期中考试科目) 总平均成绩=期末*8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用于无期 中考试的科目和模块考试) 总平均成绩及格(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分折合计入总学分。 (5)实习成绩考核以就业办评价为主,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工作 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6)专业技能证书学分:学生必须要取得一个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15学分,中级为10学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7)每个学生的德育学分每个学期规定为5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 会同学生处、学生考评小组(或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操行合格的取得整学期德育学分。 3、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 (1)学生学习质量优劣,通过学分绩点评定的方式来衡量。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最高绩点为1.5,最低绩点为0。绩点与考 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A85——100优1.5 B75——84中1.2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响应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总结成果,分析问题,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教学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健全学生学习动力机制和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改革目标 1.改革和完善教学组织模式、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2.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选课制为基础,导师制为重要保证,包括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3.完善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管理模式,赋予学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时间的权利,搭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平台。

4.深化教育教学、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等制度的改革,积极整合、利用、挖掘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贯彻因材施教,实施分级教学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1.优化课程结构,压缩毕业学分要求。认真规划课程设置,建立动态、融会贯通和可持续发展的课程体系。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各专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和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其中,通识课程模块60学分,包括通识必修课程(50学分)和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两个模块;学科专业基础课程40学分左右;专业课程40学分左右;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30学分左右。各类实践环节占总学分基本比例为27%(理工医类)和17%(文法经管类)以上。 2.优化课程体系,打造特色专业。进一步完善优化通识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课程质量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以学生为主体,家长、用人单位、二级学院、教师等围绕人才培养质量与需求进行的全方位质量监控体系;着力加强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将其与特色专业建设相结合,并作为全校新时期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打造特色。以创新课程体系建设为龙头,形成一批优质教学资源。 3.尊重个体差异,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加强课程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压缩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程学时,完善第二专业(双学位)制度。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入我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电子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报所在院系、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按时返校,并持本人学生证、缴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事前必须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因事请假的学生,必须将事假申请、父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事假理由证明材料交寄学生工作办公室;因病请假的学生,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请假无效;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期交寄请假材料的,应及时以电话、电报或其他通信形式请假,并在返校后补交请假材料。请假需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两周内不报到注册者,不论实际听课与否,均作旷课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旷课时间计算:规定报到的当天按四学时计,其它按实际授课和实习学时计。

高校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一辩#精选.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颇具激情的陈词,高校教育施行学分制固然有其积极影响但就现状而言,学分制的施行过程不可否认的是弊大于利。学分制的创始地哈佛大学已经于1986年取消了学分制,而且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在内为数不少的高校实行的也并非是学分制。这是为何呢? 开宗明义:学分制是教育模式的一种,是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提出的初衷是为促进教育发展的,然而,在施行过程中其弊端愈演愈烈。当今中国大多数高校中,施行的学分制是将专业课程和选修课两者合二为一以学分来作为衡量的标尺。在当今社会经济和科技、信息迅速发展的21世纪,学分制早就失去了它的本质属性。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就学生而言,学分制把知识以量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无疑是对知识价值的贬低,更不用说各个学校、老师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判断标准根本不统一。对于自觉性较弱的学生来说,其施行并未给学生的学习起到多大的辅助功效和正面的导向作用,反而用所谓的“选课自由性”使学生选课呈现出盲目性的特点,形成“凑学分”心理,导致学生仅凭兴趣听课,博而不精,且忽视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对学习产生应付心理和对知识的低探索性。选课也导致知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遭到破坏,使得学生的学习呈现断层现象。 其次,就高校教育而言,尽管我国目前已有80%的大学实行学分制,但是,大多数学校并不具备实行学分制的能力,如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强有力的考勤制度……甚至由此产生的收费混乱等问题,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我国推行学分制的难度。学分制作为一种尚不成熟的制度,其带来的班级管理混乱,集体荣誉感缺乏,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60分万岁思想等种种弊端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大学生切身的利益。从获取学分来讲,“及格”与“优秀”的等级已被趋同化,这样的现状使得学生的学习动力又从何而来呢? 最后,从社会人才供需角度而言,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促进教育的发展,培育高质量人才才是教育的本质,据社科院数据显示,仅大中型跨国公司在中国需要人才就要70万~80万人,而面对即将毕业的近800万大学生中仅 有10%的人才符合要求。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与社会需求明显脱节社会人才供需矛盾不仅没有因学分制的施行有所缓解,反而使其愈发严重。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进步,试问,在种种弊端暴露的学分制的施行过程中,如何确保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呢? 因此,我方坚定的认为,高校教育施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word.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 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 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粤科职教字〔2008〕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我校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保证我校学分制管理有序运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制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标准学制为三年,提前修满学分可以提前毕业,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四条学生在五年内(含休学的时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含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迟毕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第五条学生提前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经学校批准后。报省高教厅就业处,可以提前毕业、落实单位的,可以给予派遣。学生拟办理提前毕业,应在一学期前申请。 第三章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 (一)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制订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进行汇编,在新生进校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 第七条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

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可在本学院或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种。 1.专业选修课:根据社会需求所开设的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技能,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可供相近专业学生选择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兴趣特长,所开设的可供全校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 第八条学分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每一门课程和每一实践教学环节都要确定相应的学分。 第九条学分计算 每门课程的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依据,跨学期开设的课程按各个学期分别计算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教学课一般以每18学时计1学分。不足18学时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二)独立开设的实践环节(军训及入学教育、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每周计1学分,半周及以上不满一周计0.5学分,半周以下不计学分。 第十条学分的确认与获得 (一)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学习,按有关规定取得考核资格,考核成绩达到60分(或及格)及以上者,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对独立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按规定完成全部实践项目,经考核及格,即获得该实践环节的学分。 (二)学生取得人才培养方案外与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在参加全国、省部级、市局级、校级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表彰或获得奖励的,经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学工处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备案,可获得折合学分或奖励学分。折合学分、奖励学分,可以冲抵选修课学分。所有的奖励学分都属于一次性的,只能在获得奖励的学期使用。同一学期在同一类型的竞赛中获得多项奖的学生,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奖励学分,不得累积计算,奖励标准以学校制定的方案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1 2010年10月12日修订 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方式的要求,我校依据《高等教育法》及其它教育法规,对《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确定如下: 第一章学分 第一条学分是用于表示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计量单位,学生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被认定为达到学业基本要求。 第二条学生必须完成听课、自习、作业等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方可取得学分。学校以每门课程每学期最低教学课时要求为基本依据确定学分。教学课时是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学习时间或其它教学环节按此标准折算出的课堂学习时间,每课时的学习时间为四十五分钟。 第三条学分积点是评价学生已取得学分课程的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学分积点的高低取决于学分数和学分积点系数。学分积点系数与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相对应,按学习成绩的优劣从高到低排列。学生取得的学分数和学分积点是衡量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各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应取得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 第五条我校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按课程结构分为公共基础课(要求修满和取得必修学分)、学科基础课(要求修满和取得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专业方向课(要求取得必修课学分)三类;按课程修读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按课程对培养目标的重要程度分为主要课程和普通课程两类;学生进入专业所需修读的最低限度课程为专业入门课程。 (一)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共基础课所列的课程组中必须完成的最低选修学分,以课程组为选修范围。 (二)必修课是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其中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中的政治理论思想品德必修课、专业入门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方向课。学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并取得必修课学分。 1 1985年制订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1993年、1995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5年、2008年9月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

我国地理课程设置与结构的优缺点

1.将我国地理课程设置与结构和国外地理课设置与程结构进行比较,你认为我国地理课程设置与结构具有那些方面的优点和缺点? 一、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地理课程设置情况 1.英国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现今英国已成为西方国家中重视中学地理教育的典型 2.法国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法国年级数为逆数,九年级相当于小学三年级,六年级相当于初一,二年级相当于高一。高中三年分长期中学和短期中学两类,长期中学的出路是升大学,学生按将来要考的不同学士学位分为五组:A组(哲学和文学)、B组(经济和社会)、C组(数学和自然科学)、T 组(农科学和技术) 3.日本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日本对中学地理教育一直比较重视,二战后曾进行过多次地理课程改革。1989年公布了改革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新的学习指导要领,初、高中分别自1993年和1994年起实行。初一、二地理安排在社会科目中,每周2学时。初三地理安排在由物理、化学、生物、地学综合组成的“理科”中,每周3---4学时。高中为学分制,修满80分方能毕业。高中分社会科和理科。社会科中选修地理A(2学分),理科选修地理B(4学分)。

4.德国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德国统一后教育仍实行各州自治,各州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各州把地理作为一门必修课,且有各自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德国小学为4年,称基础学校。中学学制复杂,有9年制的完全中学、6年制的实科学校和5年制的国民学校,其中以完全中学最多。 5.美国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美国普通基础教育学制为12年,分段则主要是6、3、3制,即小学6年、初中和高中各3年。也有的地方实行4、4、4制,6、2、4制或5、3、4制的。美国实施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责任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州负有主要责任,地方承担具体责任。在这种教育管理体制下,全国没有统一的中学教学计划,各州自行其事,学校地理教育地位不稳定。近年由于美国地理学界不断努力,以及地理学与社会发展的结合需求,地理教育正在受到重视。初中地理一般为必修课程,设置类似我国的初一和初二,每周2---3学时。课程内容为地球、世界地理和美国地理;高中地理为选修课,课程内容由各学校自定,主要有地球和宇宙科学、环境科学、经济地理等由学生自由选择。过去地理教育在美国中学未受重视,公民地理知识水平低,导致美国在世界贸易竞争中比不上日本。为了加强地理教育,1991年美国总统老布什提出《美国2000年教育计划》中将地理列为中学五门核心课程之一。 《国家地理标准》根据教育学、心理学的原理和规律,结合地理学科特点,将基础地理教育中地理技能的培养划分为提出问题、收集地理信息、整理地理信息、分析地理信息和回答地理问题等五个环节。 6.俄罗斯中学地理课程设置 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教育经历了深刻的变革。1992年7月《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中小学实行11年学制,5、6、7、8、9年级相当于初中,10、11年级相当于高中。地理课时的安排为小学阶段每学期均有,每周2学时;初中阶段5年级每周2学时,6年级每周3学时,7年级6课时,8、9年级均为8学时。高中阶段10、11年级每周均为4学时。但目前俄罗斯许多学校仍实施原苏联的传统地理教学计划,在5---10年级单独开设地理课。

长江大学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改革现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组织方式,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15级起,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为保证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以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宗旨,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以及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2015级开始,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改革要求实施人才培养全过程。分阶段,有步骤,按照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学校开展学分制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逐步实施“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先期主要是对通识教育类课程、学科基础类课程面向学生开放,由学生自主选课,后期随着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的改善,逐步过渡到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 “配套改革,整体推进”: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构建新型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组织方式,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 三、学分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实施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

学分制的利与弊

浅析学分制的利与弊 摘要 学分制的利与弊一直是近几年社会热讨的话题。推行学分制,可以明显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更充分、更合理地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实现学生自主学习、发展个性,实践证明学分制是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学生的有力保障。但学分制在发展过程中也有其不可忽略的弊端。拟将从学分制的定义、优势、弊端以及对现实的意义方面来分析学分制,阐述二者的辩证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体会把握学分制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学分制利与弊现实意义 引言 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战略方针指引下,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历史的机遇与挑战。学分制便是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这一中心内容的一项重大的改革。国外高校, 尤其是西方国家高校在学分制上起步早, 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学分制体系。而我国除一些重点高校在学分制方面起步较早外, 很多高校还正在进行学分制改革,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国内外高校学分制的模式及其实施进行深入地研究, 以期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学分制简介 学分制,教育模式的一种,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与班建制、导师制合称三大教育模式。19世纪末学分制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1918年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实行“选课制”,1978年国内一些有条件的大学开始试行学分制,现在学分制改革已在国内高校全面推开。 “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单位。一个学分约等于一个学生在课堂或实验室从事1时学术工作并且连续一个学期的量,它不包括学生与教师或同学进行的课外讨论与交流、准备考试以及从事其他与课程有关但与课程教学无直接联系的学术工作的量。这个关于学分的定义是由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提出的,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用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便是学分制,又称学分累计制。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认为学生若要获得某个学术性的学位,如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必须达到某一个最低限度的学分量。这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3〕14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起,我省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学分制管理是高校的一项系统改革工程,试点学校要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的权利;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0月12日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 (二)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第五条高校应当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开设数量充足的课程供学生修读。必修课应当逐步实现每门课程都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应当数量丰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所修课程。鼓励高校基于互联网建设课程并实施教学。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部分专业为五年)。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即在3-8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获准毕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在我校修读本科专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课程设置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核心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课程包括集中进行和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七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课堂教学:每标准学期(16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习题课、实践/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1次(2-3小时),8周计1学分; (三)创新学分: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重要竞赛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以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修业年限内累计不超过4学分。 第九条最低毕业学分 文科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150学分,理工科专业不低于170学分,基本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不低于200学分,辅修第二专业不低于80学分。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十条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注册学费是学生注

学分制利弊辩论

反方: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学分制并非大势所趋,学分制的创始地哈佛大学于1986年取消了学分制,而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在内为数不少的高校实行的也不是学分制。 学分制,是在选课的基础上产生于西方的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虽然学分制现在被大多数人标榜为我国教育的阳光大道,然而从标准判断来看,实行学分制是弊大于利。 第一,实行学分制不利于达到教育根本目标。教育最重要的三个职能是文化传递、发展科学和培育人才,而学分制过分注重个人在知识上的需要,学生进入学校就如同进入一间超市,挑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只要拿到足够的限额就行了。看似自由,却忽视了文化的传递和育人的根本。并且学分制将无价的知识量化,用分数衡量是对知识价值的贬低。更不用说各个学校、老师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判断标准根本不统一。 第二,实行学分制不适合学生的个体发展。拥有全方面选择的自由,不一定会有全方面的发展。学分制易养成学生仅凭兴趣听课,博而不精,忽视基础知识。而且,不少学生选课只为拿学分,只选一些容易拿学分的课程。 第三,实行学分制不适合我国的现状。现在我国推行的是大众化教育,实行学分制却是为每个个体的专门打造。它需要一定的办学条件、充足及高水平的师资力量、方便灵活的教务管理系统及发达的校园网络,还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和全体学生的高度自觉性。学分制有其优点,但实行学分制不适合学生的个体发展,不符合教育目的,不适合我国国情。 二、 1)正方:……对方辩友既然不承认学分制,那你能举出一种比学分制更完善的制度吗? 本人:正是因为目前没有更好的利大于弊的制度,我们才不得不忍痛去推行这种弊大于利的制度啊。难道我们现在处在学分制的现实中就不去揭示它的弊端了吗?(提高语调)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啊! 数分钟后…… 正方:你们提不出来更好的制度,为什么不承认学分制利大于弊呢?

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与管理中贯彻因材施教与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校教育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职业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较为灵活的教学管理体制。它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也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学制 第三条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自入学注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四年,最短不得少于两年。高中起点“3+2”本科基本学制为五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自入学注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年,最短不得少于四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所规定的学分,且符合毕业资格审查条件者,准予毕业。在规定年限内没有修满学分者发放结业证书。 第四条高中起点“3+2”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合作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凡能在基本学制内提前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符合毕业资格审查条件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允许提前毕业。 第六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业,参照学分制管理执行。 第三章学分和学分绩点 第七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的毕业最低学分由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学生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辅修专业学分由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确定,辅修专业的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之内。 第八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类。为衡量学生掌握课程内容的程度,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业水平。 第九条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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