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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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8年第92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已于2008年12月1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新乡豫新发电责任有限公司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新乡豫新发电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保证各种运行系统图、设备结构图、备品制造图与实际情况相同,便于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及时掌握设备和系统的变更情况,及时修改现场规程标准,有利于加强各级技术责任制,严格技术纪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局部变动、更新、拆除等设备变更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3.1.1 批准下列设备变更:

3.1.1.1 更改主要辅助设备容量、出力或参数和特性;

3.1.1.2 影响到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时设备和系统的变动;

3.1.1.3 改变公用系统(包括工业水、冲灰水、循环水热网管道及燃油系统等)和热力系统主管道的连接方式;

3.1.1.4 自来水和工业水、消防水、污水处理、雨水系统、采暖系统的重大变动;

3.1.1.5 改变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结构和部件、涉及性能强度和经济性时;

3.1.1.6 改变380V和6KV厂用系统接线及其电源的保护和自动装置;

3.1.1.7 改变发电机(包括励磁回路、备励系统)的主要保护和自动装置;

3.1.1.8 改变主设备的热工保护方式及重要热工测点的变动;

3.1.1.9 除灰系统、化水系统的重大变更;

3.1.1.10 改变主厂房结构、主要通道走向;

3.1.1.11 属于固定资产设备的拆除。

副总工程师职责:

3.2.1 批准下列设备变更:

3.2.1.1 公用系统和热力系统的一般变动;

3.2.1.2 一般辅机设备的容量、出力或参数的变动;

3.2.2.3 自来水及工业水、污水处理、消防水和采暖系统的一般变动;

3.2.2.4 电气380V和6KV厂用系统、发电机(包括励磁回路)及主变的操作、测量和信号回路的变动;除厂变外所有的380V和6KV辅机的一、二次回路的变动;全厂直流系统的电源到直流屏内设备接线的变动;全厂接地网和防雷设施的变更;

3.2.2.5 设备和系统的变动虽不影响图纸的修改,但可能影响到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或可能影响运行操作变动时;

3.2.2.6 热工自动控制装置原理图和操作回路的改变,主要辅机保护的改变,信号报警回路的改变;

3.2.2.7 一般热工测点和热工盘面布置的变更;

3.2.2.8 虽不属上述范围,但需涉及其它部门设备的变动或施工者;3.2.2.9 主辅设备更改涉及备品图修改时。

生产管理部职责

3.3.1 负责审核《设备异动竣工验收报告》;

3.3.2 负责审核《设备异动申请报告》;

3.3.3 负责设备变更项目计划材料审核;

3.3.4 负责设备变更项目的施工监督及验收。

设备管理部职责

3.4.1 申报设备变更项目材料计划;

3.3.2 负责申报或初审《设备异动申请报告》;

3.3.3 负责设备变更项目施工、验收;

3.3.4 负责填写《设备异动竣工验收报告》。

4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本制度所称的设备变更是指:

4.1.1 设备容量、出力、参数和特性的变更;

4.1.2 设备部件结构和型号的变更;

4.1.3 热力系统(包括冷却水系统)、煤、油、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及化水系统的变更;

4.1.4 电气一次回路系统图和二次回路原理图的变更;

4.1.5 机、炉、电设备的热工保护和信号报警回路原理图的变更;

4.1.6 机、炉、电设备和系统上的热工测点的增减,以及热工盘面的变动;

4.1.7 公司范围内的生活用汽、自来水及工业水、污水处理、消防水系统等的变更。

设备变更均须事先填写《新乡豫新发电责任有限公司设备异动申请报告》,并经审查和批准后方可施工,报告样式见附件2。《设备异动申请报告》应由建议部门提出,一般一式四份,经审批后,生产管理部、发

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及施工部门各存一份备查。如涉及一个以上施工部门时需酌情增加。

每次异动申请,一般只能选用于涉及一次设备或一个系统的一次更改施工。如完全相同的设备上进行同样的变动,可只办一次申请。

设备的变更即使已列入设备计划检修或月度计划内,仍需按规定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凡正式列入技改工程项目,并具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签署审批的施工图纸,可不再办理变动申请。

技改工程项目施工中涉及运行设备(或系统)的变更时,由运行部部门提出申请。基建项目施工中涉及运行设备(或系统)的变动,由基建部门负责变更申请。

凡由于机械设备的变更而引起电气设备需作变更时,由电气设备所属管辖部门根据机械设备的变更批准书提出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电气设备变更申请,也可相约同时申请。

填写变更申请单必须字迹清晰,要求明确,作图正确。一般能用图表达的都应用图表示。

运行部、燃料部门提出的变更申请,将涉及其它部门检修管理工作时,需经有关部门会签,并提出设备命名意见,然后送生产管理部审批。

设备管理部各专工在填写中应综合考虑每一项变更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对安全、经济性能的影响,还应考虑对运行方式的影响和操作方便,以及对新设备(包括阀门)的命名编号,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意见后,提出填写的意见,然后提交生产管理部、副总工程师

批准。属总工程师管辖的范围,由副总工程师或生产管理部提交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

《设备异动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分送建议部门和负责施工的部门。负责施工的部门在接到经批准的申请报告后,应尽速落实施工,并不得擅自更改批准的方案,如发现确有不合理处,需要更改时,必须征得原审批者的同意并在申请报告中修改,必要时应撤销原申请报告,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设备变更施工完成后,设备管理部应在竣工(结束工作票或送试转单)前一天填好《设备异动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样式见附件3),经部门主管或专职(技术员)审定签署,然后分送生产管理部、运行值长、运行部有关部门各一份。

设备变更后,在正式复役以前,设备管理部专工应按设备变更的实际情况修改好设备命名和系统图,提出必要的运行操作措施和注意事项,较复杂的操作变更,由运行部组织运行人员学习后执行。并应在一星期内完成有关运行规程和操作卡的修订工作。

设备变更竣工后,设备管理部应在5天内将底图修改绘制好,晒印后分送下列各部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运行部及有关部门(包括有关班组所需要的)。

存档时应在接到修改草图后,10天内将系统图的底图修改绘制好,晒印后分送下列各部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设备管理部、运行部及有关部门(包括有关班组所需要的)。

凡设备的安装、改进或拆除应按固定资产变更管理有关制度办理。

5 检查与考核

未经审批设备变更,每项处罚责任部门500元。

设备变更完成后,延期移交设备变更移动单,每项处罚责任部门50/天。

设备变更报告审批后,未按期施工完成,延期每项处罚责任部门50/天。

6 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异动流程图(见附件1)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异动申请表(见附件2)

设备异动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3)

附件1:设备异动流程图

附件2: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异动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3:

设备异动竣工验收报告

年月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模板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第92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已于12月15日经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1

新乡豫新发电责任有限公司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新乡豫新发电责任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设备管理, 保证各种运行系统图、设备结构图、备品制造图与实际情况相同, 便于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及时掌握设备和系统的变更情况, 及时修改现场规程标准, 有利于加强各级技术责任制, 严格技术纪律,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局部变动、更新、拆除等设备变更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生产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职责: 3.1.1 批准下列设备变更: 3.1.1.1 更改主要辅助设备容量、出力或参数和特性; 3.1.1.2 影响到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时设备和系统的变动; 3.1.1.3 改变公用系统( 包括工业水、冲灰水、循环水热网管道及燃油系统等) 和热力系统主管道的连接方式; 3.1.1.4 自来水和工业水、消防水、污水处理、雨水系统、采暖系统的重大变动;

3.1.1.5 改变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结构和部件、涉及性能强度和经济性时; 3.1.1.6 改变380V和6KV厂用系统接线及其电源的保护和自动装置; 3.1.1.7 改变发电机( 包括励磁回路、备励系统) 的主要保护和自动装置; 3.1.1.8 改变主设备的热工保护方式及重要热工测点的变动; 3.1.1.9 除灰系统、化水系统的重大变更; 3.1.1.10 改变主厂房结构、主要通道走向; 3.1.1.11 属于固定资产设备的拆除。 3.2 副总工程师职责: 3.2.1 批准下列设备变更: 3.2.1.1 公用系统和热力系统的一般变动; 3.2.1.2 一般辅机设备的容量、出力或参数的变动; 3.2.2.3 自来水及工业水、污水处理、消防水和采暖系统的一般变动; 3.2.2.4 电气380V和6KV厂用系统、发电机( 包括励磁回路) 及主变的操作、测量和信号回路的变动; 除厂变外所有的380V和 6KV辅机的一、二次回路的变动; 全厂直流系统的电源到直流屏内设备接线的变动; 全厂接地网和防雷设施的变更; 3.2.2.5 设备和系统的变动虽不影响图纸的修改, 但可能影响到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或可能影响运行操作变动时;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设施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五)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艺设备变更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变更管理制度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 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从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等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能持续的开展,确保公司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的变更。 3 内容及要求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细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机构执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发挥工会、员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企业领导决策保驾护航。 3.7.1 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a)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b)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c)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d)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3.7.2 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4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保证各系统和设备符合实际要求,便于人员及时掌握设备和系统的变更情况,加强技术责任制,严格技术纪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机房设施和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内所有设备的变动,更新,拆除等设备变更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分配 3.1. 设备部人员:对生产内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及时上报。 3.2. 部门经理: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核查。 3.3. 财务部:对变更设备进行备案管理。 4. 管理内容 4.1. 设备变更要求 4.1.1. 对折旧期已过、过度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设备部件同步老化,硬件故障、因事故 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性能不足等设备需及时进行设备变更。 4.1.2. 对特殊需求的设备需做到定期变更。 4.1.3. 对所有设备的变更做好详细记录。 4.2. 设备变更流程 4.2.1. 由设备部人员对有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对达到变更需求设备进行记录,填写《设 备变更单》并提交部门经理。 4.2.2. 部门经理对需要变更的设备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变更单》上签字确 认。并提生产技术部主任。 4.2.3. 设备部经理接收到《设备变更单》后审核签字,并提交到直属领导。

4.2.4. 直属领导对《设备变更单》批准签字,再提交给生产副总裁。 425. 最后由生产副总裁对《设备变更单》进行审批。 426. 生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更换。 4.2.7. 财务部对变更设备备案。 4.2.8. 设备变更后由设备部人员对变更后的设备检查和验收 4.3.本规定由科技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 相关表格 设备变更单 血: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09),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

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的改变;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六)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七)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八)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九)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安全装臵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仪表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仪表设备变更管理 规定

仪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仪表设备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使仪表设备变更符合SHE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在工艺、技术等方面涉及仪表设备方面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化。 3 职责 3.1机电仪车间是仪表设备变更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等相关仪表设备的变更管理。 4 程序 4.1定义 4.1.1 仪表设备 仪表设备是指德州实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4.1.2 仪表设备变更管理 仪表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对工艺、技术等相关仪表设备功能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包括仪表设备的新增、拆除、修改、停用、临停、

零配件及配套设施改进等内容,也包括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软件升级、应用软件、组态变动等内容。 4.2分类 根据仪表设备变更对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变更可分为微小变更、重大变更、紧急变更三类。 4.2.1 微小变更 指对产品的质量、生产工艺可能产生较小影响或无影响的仪表设备变更,其风险水平在机电仪车间控制范围之内,由车间按内控流程组织实施。 4.2.1.1直接实施内容(无需变更)主要包括: a.维护检修中更换同类型、同形式的变送器、控制阀、调节器、电气转换器及附件、电磁阀、安全栅、计算机卡件、控制器等但不涉及仪表量程、仪表参数及材质的变化。 b.维护检修中更换同类型变送器、控制阀、调节器等的零部件或元器件但不涉及整体仪表参数和材质的变化。 c.维护检修中更换同规格的仪表的易损件。 4.2.1.2 可控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a.维护检修中引起测量方法变化、信号通道变化、接线变化。 b.维护检修中涉及到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软件升级、应用软 件修改、系统配置变化。 c.维护检修中涉及到仪表设备零部件的变动、配件的替换、密 封形式、密封材质的变更等。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最新版)

工贸企业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 3.2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申请的审核。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变更要求

4.1.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安全设施变更。 4.1.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其他需要变更的设备设施。 4.2设备变更流程 4.2.1由车间人员对有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对达到变更需求的设备进行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4.2.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变更的设备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 4.2.3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后审核签字, 4.2.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更换。 4.2.5变更实施前,变更的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化分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化分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可编程控制器等。 第四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一)系统点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二)系统周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保运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PLC)系统周检记录。 2、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3、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系统硬件管理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四)系统软件管理 1、系统软件和使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3、使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备份盘作相应的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和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6、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办理联锁工作票后方可进行改动。 7、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五) 机房管理 1、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2、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变化率<3℃/hr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大家元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 第一条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 调好前期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与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 护承建商、供应商名册; 第三条负责编制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负责开 展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及相关的报批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契约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和会签,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做好前期招标与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协助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及流程 工程立项单位的征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招标文件 的发放及招标答疑定标及核价报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一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填 报《招标立项意见书》,《招标立项意见书》必须按要求 填报和审批。 第二条主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大批量装修 工程、园建工程等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 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和预算部经理参加,会议纪要须 随招标立项书一起呈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500强单位、本省前100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确定投标合格单位流程:由合同预算部根据需要下发搜集单位通知书至工程部、预算部、综合部(根据工程性质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单位推荐表送至合同预算部(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合同预算部根据立项部门相关意见,筛选拟入选单位并组织工程部(根据工程性质可加入其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各个参与考察人员独立编写考察报告,合同预算部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报总经理审批。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借口询问、打听投标单位情况。 4.合同预算部做好对合格投标单位的整理维护,并建立合作伙伴单 位库,做好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合同预算部负责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预算部需 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预算编制需保证工程量及计价的 准确性。 2.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条件,并由 工程技术部制订详细的设计标准或要求。 3.合同预算部须组织立项部门、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 件进行会审,会审由合同预算部主持。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合同预算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发标。 2.合同预算部须仔细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合格单位审查资料不符的不许 发标。 3.合同预算部须分别引导拟投标的主体单位到现场踏勘,并告知 初步确定的建筑形式及投标的报价方式,提醒投标单位及时了解当地 的造价信息、税收及备案要求等,为正式报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六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 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合同预算部必须2人以上,工程部、综合部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规定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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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09),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

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的改变;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六)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七)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八)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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