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项目部要求班组完成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90%以上,其中不合格点偏差不超过10%。

1.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每一检验批将受罚5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100%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将受奖200元。

3.公司组织的周检、月检其检验批实测项目合格点率达100%以上的,项目部奖给200元。

4.若逾期未能按时完成的检验批工程,项目部有权给予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5.各班组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检查团罚款,项目部将加倍给予处

罚。

6.对安全、质量都能够达到要求的,并提前1天以上完成工作内容

的班组给予100-500元奖励。

8.对连续三次检查质量都能够达到优良等级,并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也三次拿到第一名的班组给予300-500元奖励;对检查质量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均能够达到第一名且次数达到80%以上的班组给予1000元奖励;对质量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都能够一直拿第一的班组给予5000元奖励。

9.对连续两次检查质量勉强合格或不合格的班组给予200-500元罚款,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班组给予200-500元罚款;对于连续三次检查质量不合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均不合格的班组给予800元罚款,并清除出场。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奖罚细则

钢筋绑扎质量控制达标和超标奖罚细则

养生剔凿质量控制达标和超标奖罚细则

(完整版)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苏州恒基旭辉F1F2地块三期总承包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2016年5月20日

参建单位签字栏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 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劳务单位或栋号长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8、分包单位的质检员、施工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2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当月当栋号工程款暂不支付,只至下一月连续两次报验一次性合格。 9、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11、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2、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3、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14、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15、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1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 1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19、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次罚款。 20、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奖罚措施(分部分项)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电渣压焊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濮阳建业壹号城邦 濮阳天和苑社区(一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2012年7月4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LTD.

审批栏 编制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规定..................................................................... - 4 - 1.1 工程质量验收相关制度................................................................................ - 4 - 1.2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 5 - 1.3 “三检制”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 - 6 - 1.4 工程质量报验程序........................................................................................ - 6 - 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 7 - 三、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 7 - 3.1 原则................................................................................................................. - 7 - 3.2 途径................................................................................................................. - 7 - 3.3 主要奖励制度................................................................................................ - 7 - 3.4 主要处罚规定................................................................................................ - 8 - 附件: ...................................................................................................... - 10 -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治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职员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落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治理体系运作的治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咨询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咨询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舞职员钻研业务知识,别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赋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1发觉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幸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赋予50元/次奖励4.1.2发觉躲藏的质量咨询题,及时提出幸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赋予50元~2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减少(挽回)损失额的5%赋予奖励4.1.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用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及成本消耗落低等方面有成效的赋予50元~1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制造效益额的5%赋予奖励4.1.4反映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上的缺陷,经技术部确认符合的赋予50元/次奖励4.1.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大于97%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车间1000元奖励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6月度生产班组一次检验合格率大于98%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班组成员50元/人奖励4.1.7当月发往顾客处产品无质量别良反馈的当月赋予品质部200元奖励4.1.8后道工序发觉前道工序已流转产品质量咨询题,经品管、技术确认属实的赋予40元/次奖励 4.1.9发觉公司质量治理体系存在别符合项并向行政部提出,经确认属实者赋予100元/次奖励4.1.10每月的体系稽查中体系维持最佳部门赋予部门人均20元奖励4.1.11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别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视其妨碍程度大小由总经理或管代批准赋予特别奖励5质量事故 5.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处罚 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依照造成事故的归类赋予别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方法为下列一项或几项: a、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判、行政处分、落级、留职察看、辞退; b、绩效奖金及计件工资按比例扣罚。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1编制工艺文件与实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四公司

一、总则 1、为强化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关于印发《科技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度内容 (一)上级部门检查的奖罚 1、在上级组织的科技质量大检查中居前三名的项目部,公司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2、获省级、部级表彰奖励时前三名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 3、在建投、集团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严重不合格项罚项目部2000元,对造成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按20%的比例罚款。 4、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或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罚3000元。 5、获甘肃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的项目部奖励3000元;获甘肃省建设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获省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2000元;建总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1000元;集团公司级优

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500元。 6、获专利一项奖励3000元;获科技成果鉴定奖一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级工法奖励5000元;获省级工法一项奖励3000元,获建总工法一等奖奖励2000元。 (二)、获精品工程奖罚 公司经理:获得一项“鲁班奖”,奖励8000元;获得一项“飞天金奖”,奖励2000元;获一项“飞天奖”,奖励2000元;获得一项地市级奖,奖励1000元。 项目部其他人员:公司的奖励由集团公司发放后,分配对象主要是项目部、公司的有功人员,原则上奖金由公司总工、项目经理根据岗位按贡献大小决定分配。 (三)、公司对项目部检查的奖罚 项目经理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组织施工或者组织不利的给予通报、罚款处罚。对工程验收合格的、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本单位一次给予5000-3000元的奖励。 2、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自己质量职责进行工作的,施工方案未及时编制、技术交底未及时交底的、未组织技术验收的、技术交底未及时下发至项目施工人员及班组的,给予每次500元的罚款,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阶段质量工作的,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给予1500-1000元的奖励。 3、项目施工员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进行施工的,造成施工过程中返工处理损失的,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在本公司内部通报。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制度。 5、质量奖惩考核办法。 6、质量管理网络图。 二、生产设备、测量器具的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 2、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3、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设备检修制度 5、检测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三、技术文件管理 1、原料质量要求 2、包装材料质量要求

3、工艺文件明细表 4、技术管理制度 四、采购质量控制 1、采购原辅材料、通用包装的质量控制制度 2、委托加工品质量控制 五、工艺管理制度 六、产品质量检查 1、质量检验机构 2、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检验结果的处理 七、安全生产制度 一、质量管理职责 1、组织领导(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质量工作 2、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实行工厂方针目标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掌握生产动态的同事,要掌握质量动态,在检查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检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保证企业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解决生产中遇到质量问题。 (4)审核公司检验报告,批准工艺文件,不合格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退货。

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 (2)质量目标:出厂成品合格率达到100%,努力实现产品的零投诉,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4、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方针贯穿于全厂的生产和管理工作,从原材料进厂、加工到售后服务,自始至终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良好的工作质量,通过不断提高工序质量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出更多满足客户要求的成品。 (3)总经理应重视质量,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质量工作情况:处理重大质量问题;表扬和奖励为产品质量做出显着成绩的员工。 (4)生产部主任负责组织生产人员实施总经理下达的生产任务,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5)采购人员要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把握好“进口”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退货。 (6)仓库保管员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7)生产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做好生产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检验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质量检验的原始记录,对检验报告的数据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人为总经理。 (9)销售人员应及时把有关质量问题反馈给总经理。

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xxxxxxxxxxx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四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六条项目部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所有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合格,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量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二工区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一、质量奖罚制度 为强化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及作业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工区将进行针对性的罚款。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1000元,施工队罚款5000元;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2)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将对负责本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人员200元/次的罚款。 (4)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测量作业未进行双检复核的就进行作业,对相关人员罚款200-500元。 (7)对关键重要项目的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罚款100元。 (8)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实行“三级检查制”,验收时因未检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通过验收的,对质检员罚款200元。 (9)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开盘通知单,而擅自浇筑,对责任人除对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进行罚款100元。 (10)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进行养护的,对施工队罚款100---500元。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掉角。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处,质检人员罚款200元。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麻面。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4.9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200元。 4.10每次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并刷好脱模剂,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300元/次(按单位,以层为单位)。

【公司文件】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新

重庆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质 量 管 理 奖 惩 办 法 =======发行时间=======

1.目的 为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奖惩额度,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定义 批量不合格:指连续5个单位产品不合格或特定批次超过5个单位以上; 质量事故: 3.2.1产品批量不合格、报废,导致浪费人工、材料等或影响交期的生产质量事故; 3.2.2因产品质量异常造成的客户强烈投诉、批量退货(返工)事件。 质量管理连带责任: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权责 总经理: 4.1.1质量奖惩的最终核定(有争议时); 4.1.2质量事故处理的核定。 技术部长: 4.2.1一般质量奖惩事项的处理; 4.2.2质量异常原因分析裁定; 副总经理: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生产部: 4.4.1异常分析、异常改进、异常的评审、改进项目执行; 4.4.2质量会议的主持; 4.4.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实施、跟进、验证、统计; 4.4.4新员工培训、作业纠正、管理建议规定; 4.4.5日常质量活动协助、支援、配合 相关部门:技术改进、技术类异常的呈报,改进、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5.奖惩分类: 奖励: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惩罚:口头警告、小惩、记小过、记大过 6.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7.质量奖励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有功人员通报表扬或记嘉奖: 7.1.1向品质人员反映产品质量或过程质量问题(非本岗位范围内),品质确认符合的; 7.1.3向品质人员举报他人不按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为事实的(每一次奖励20 元),累计三次另记嘉奖一次); 7.2.5 连续半年其质量水平在同类制造单位中排名第一,其班组长记功一次(属下员 工各记嘉奖一次),责任QC记功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有功人员记大功或考虑职位晋升: 7.3.1 解决公司产品技术难题,在一年内避免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节约生产成本达到 2万元以上的,能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给予记大功,并考虑是否 晋升; 7.3.2 连续一年未出现批量质量事故或连续半年其质量水平稳步上升、连续一年其质 量水平在同类制造单位中排在前两名,其班组长记大功一次,责任QC记功两次。 其它按相应的奖惩措施执行。 8.质量处罚办法 文件、会议纪要、改善措施未执行的,内部检查发现第1次口头警告,第2次起每发生一次记警告一次(影响生产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据其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三方审核中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有效进行纠正或改善的,其责任主管据其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完整版)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施工班组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项目部5000元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2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施工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6、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施工班组未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次,对项目质检员罚款50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施工班组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200元/次。

10、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试验员罚款10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10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板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班组应有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人员值班,罚款10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中线偏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每发现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元。 22、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预埋管、孔洞槽出现遗漏的,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200元。现场施工

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及考核细则 江苏鑫成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药品经营的管理,顺利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考查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的效果,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内容 1、(上岗培训)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2、(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质量、购进、验收、养护、仓储、销售、运输等岗位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建立档案; 3、(健康检查)办公室组织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仓储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验收、养护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色觉和视力项目的检查; 4、(管理制度内容)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质量职责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职责; 6、(工作程序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工作程序; 7、(建立质量记录)各部门应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质量管理记录; 8、(设施设备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洁,并建立档案; 9、(确认供货方合法资质)采购供应部负责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及购进品种的合法性的初审,未经确认不得购进; 10、(合格供货方数据库)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合格供货单位及购进品种录入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并按期审核、更新有关内容; 11、(首营企业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12、(首营品种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包装等)的审核; 13、(销售人员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到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核实; 14、(质量保证协议内容)采购供应部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15、(购进票据和记录)采购供应部负责索取购进药品的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负责购进记录的管理; 16、(质量评价)质量管理部与采购供应部共同负责定期对经营品种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质量管理奖罚细则模板

第三章质量奖罚细则 一、质量管理体系 ( 1)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健全项目质量管理机构, 明确各级人员质量职责。体系未建立, 管理机构不健全, 人员职责不明确, 罚施工单位5000元; ( 2) 在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目标要求明确该工程的质量目标。未明确或质量目标不符合施工合同和项目部的管理目标, 罚施工单位1000元; ( 3)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并将经审定的文本交项目部相关部门和专职质检员各一份。未编制或未传递的, 罚施工单位1000元; ( 4)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根据合同目标要求对工程质量目标进行策划, 并策划到分项工程。工程未划分或质量目标未策划到分项工程, 罚施工单位1000元; ( 5) 现场编制的技术方案类文件中, 编制依据应采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不得采用过期作废的版本。采用过期版本或条款内容与现行版本不一致, 罚施工单位500元; ( 6)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同时编制该项目的《质量检验计划》, 其中应明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依据、检验工具、检验标准和责任人。未编制或内容不全者, 罚施工单位500元; ( 7) 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每天应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应包括时间, 工程部位, 施工班组, 不合格事实, 严重程度( 与标准对比) , 整改情况。未做记录或记录不及时的, 罚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100元;

( 8)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并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完成小组组建和注册登记, 及时整理有关资料。未组织开展活动的, 罚施工单位500元; ( 9) 工程质量验评和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应与施工同步, 不同步或记录内容不真实的, 罚施工单位500元; ( 10) 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图纸会审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办理开工报告申请, 编制施工方案, 未进行图纸会审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或记录不全者, 罚施工单位500元。 以上奖罚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以奖罚通知单形式下发, 项目经理或质量安全经理批准后交财务执行。 二、现场检查和监督 1、质量事故: ( 1) 定义: 系指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或施工后, 因各种异常原因,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安全性或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未能达到合格标准, 必须进行返修处理的各类质量问题的总称。又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 系指返工损失在1000~5000元, 且对工程的使用及安全性、寿命等均无明显影响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系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 ①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②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结构开裂(柱、梁、屋架等)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③建筑物屋面大面积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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