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摘要: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它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门重要的经营管理“艺术”,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技巧合同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工程施工中,不少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如何索赔,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还不强。面对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中,应当大力增强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施工索赔,这对维护企业利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一、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1.合同文件

一般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合同文件,如果发现某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说明更具有权威性,尽管这样还有可能有些矛盾不好解决。另外,用词不严谨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图纸、规范是“死”的,而工程是千变万化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它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这个问题的本身就构成了索赔产生的外部原因。

2.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环境复杂等各种条件影响,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价格调整,政策变化,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从而产生索赔。

3.工程变更

索赔事件中,工程变更的比例很大,而且变更的形式较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都属于变更。主要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往往是想对原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建设项目的安全功能更加可靠,使用功能更加合理,与自然环境更加协调;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发包方对工程提出变更,考虑更多的是一想节约工程投资,二想增加某些使用功能;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主要是施工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不符。

二、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在复杂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变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赔也是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想要做好施工索赔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搞好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专门的索赔机构,培养一批精通索赔业务的管理人才。这批人才应该熟悉《经济法》、《合同法》等与索赔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又熟悉现场施工,懂得概预算管理,是真正的复合型人才。他们要善于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善于用法律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使企业的索赔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承担起熟练运用索赔手段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浅谈施工索赔的一点心得体会

浅谈施工索赔的一些技巧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索赔得到的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国际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认真编写好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同样性质和内容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技巧不高,容易给索赔工作增加新的困难,甚至导致事倍功半的下场。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 一、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1.施工企业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应尽可能的考

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为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 2.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 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3.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4.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5.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 等。 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二、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在签证中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

工程施工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 第一节概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工程实施中,业主不让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和不懂索赔,监理工程师不会处理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对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中,应当大力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这对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从广义上讲,施工索赔还包括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通常称为反索赔。 从以上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以说明以下几点: ⑴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不是无理争利。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⑵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阻止对方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⑶索赔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 ⑷施工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一、发生索赔的原因 据国外资料统计,施工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在稳步增长。如在美国有人统计了由政府管理的22项工程,发生施工索赔的次数达427次,平均每项工程索赔约20次,索赔金额约占总合同额的6%左右,索赔成功率占93%。 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设计难度加大,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中规范使用不出差错。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需要进行设计. 变更,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的变化。 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一般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合同文件,如果发现某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说明更具有权威性,尽管这样还可能有些矛盾不好解决,如在某高速公路的施工规范中在路基的“清理与掘除”和“道路填方”的施工要求的提法不一致,在“清理与掘除”中规定:“凡路基

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有关施工企业索赔 及除斥期间的有关条款。 1、1.6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2、1.9款:处理化石、文物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施工中的索赔)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1.10款:满足交通运输需要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 4、1.11款:知识产权的索赔(费用索赔,开工前、施工中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5、2.4款: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提供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开工前的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6、3.4款:承包人现场查勘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7、3.7款:履约担保的索赔(费用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3款:监理人指示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9、5.1款:质量要求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竣工后的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0、5.2款:质量保证措施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的索赔)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3款:隐蔽工程检查的索赔(费用、工期索赔,施工中、竣工后的索赔)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工程施工索赔的难点及对策

工程施工索赔的难点及对策 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管理,建设施工实行的招标制,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组建工程项目部管理工程项目,引进劳务队伍进行施工。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化,承包商要想承接工程项目,单靠“关系”已行不通,得进行招投标。由于竞争激烈,建设单位砍价砍得厉害,并且附加许多不平等的条款,承包工程风险很大。承包商一方面要加强项目管理,另一方面要正确地运用合同文件来保护自己、增加收入。施工索赔就是其中值得重视的重要环节。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且应该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目前阶段,施工索赔难。难在哪里呢?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说承包商自身原因。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影响,索赔意识淡薄,只管抓工程质量、进度,对建设单位唯命是从,干完活不会向建设单位要钱;承包商“心太软”,知道要索赔,但又怕搞坏与业主的关系,以致不敢向业主要钱,想想一点点钱算了吧,但积少成多,一个工程项目工期一般比较长(1、2年),工程完工后累计的钱数就不少了;还有,承包商自身素质差,管理混乱,合同意识淡薄,不及时收集有关资料,使索赔缺乏依据。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施工索赔难,这一点对国有企业尤其突出。外体企业管理机制与国企不一样,索赔要回的钱是自己的钱、血汗钱;国有企业还是“吃大锅饭”,无相应的奖罚机制,现场管理人员索赔与否对其自身无太大的利害关系。索赔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及现场管理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及较强的思维能力,即要求综合素质高。其次说业主方面的因素。业主法制观念淡薄,把合同中平等关系看成上、下级关系。索赔机制不健全、环境不完善。再说监理工程师的因素。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业主要给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往往偏于业主一方,在索赔问题上光监不理,不能在公正的立场来处理索赔。针对以上所说的施工索赔的难点,我们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展开索赔工作。要搞好索赔我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 承包商应增强索赔意识,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承包商从工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或现场技术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规定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 失费的索赔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关于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作为施工单位,在土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工程大面积停工现象。工程停工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施工单位应该怎样向工程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费呢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几次停工索赔案例浅析如下。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停工索赔。一、因为业主单方终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二、因为业主资金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三、因为业主意图使设计大面积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停工。四、因为战争、地震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 在施工中经常遇到的是前三种情况。此时,若工程终止后不能再继续进行,施工单位将撤离施工现场,施工方有权就以下费用向业主索赔: 第一、工程撤离现场的直接费。包括以下内容:1、工人撤场费,包括工人撤场的路费及旅途餐费(转场或遣返回乡)。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施工人数*(单人路费十单人餐费)。2、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各种周转材料。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场周转材料数量*单件转移费用。3、施工机械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所有施工机械。计算方法:停工时在场机械数量*(单台机械拆除撤场费十单台机械转场运费)。 第二、工程撤离现场的间接费。包括工程撤场时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及行政办公费用。计算方法:直接费*本地区现场经费费率 第三、预期利润。因为工程停工撤场,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将无法实现预期利润,施工单位可就预期利润问题向业主索赔。索赔数额: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中标书向业主提出索赔数额,具体数额可同业主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有关单位仲裁或申诉。 工程停工后,根据业主要求,若影响工程进行的因素消除后工程可以继续进行。这是施工中最常遇到的情况。此时,施工单位将在施工现场停工待命。就此,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以下索赔: 第一、停工待命人工费的索赔。因为停工原因消除后工程还要继续进行,所以,施工工人不能离开现场。此时,将造成人员的大量窝工。费用计算如下: 离工期间工人工资数额*窝工人数*窝工工日。窝工期间工人的工资数额可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停工期间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施工单位有不少周转材料是向租赁单位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材料租赁费对施工单位的损失很大,一定要详细计算。为计算清楚,可列表计算。如下表:(以模板等周转材料为例) 若以上材料是施工单位自有的,根据北京市的规定,亦按租赁制考虑。若在其它 地区施工。可进行材料摊销,摊销公式:某种材料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费=[(此材料购进原值-此材料报废后残值)/此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第三、停工期间机械费的计算。有不少大型机械是施工单位从租赁站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机械费,亦可按租赁制编制。以下表为例:

浅谈建设工程索赔中的小技巧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年论文 题目浅谈建设工程索赔中的小技巧姓名 专业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日期

摘要 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可能会发生承包方或者是发包人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损害的那方可以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也就是进行工程索赔。索赔是受损方挽回其非自身原因所造成损失的有效工具,可见索赔在建设施工中的重要性。如果能够掌握好一些索赔技巧会让索赔过程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获得满意的结果。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违约;工程索赔;索赔技巧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may occur to the contractor or the employer fails to perform or not properly to perform the contract or due to other non-self factors and economic losses right or damage.In such cases can damage the party through the procedure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to the other party put forward the economy or the time compensation request,is carries on the engineering claims. Claim is damaged to save its not reason caused by the loss of effective tools,visible 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claim.If you can master some skills will make claim process have twice the result with half the effort,eventually a satisfactory result. Key words:Engineering project;Contract default;Engineering claim;Claim skills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习题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承包人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d以内,应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A.14 B.7 C.28 D.21 2.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B.索赔按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C.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d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D.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14d内,承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A.业主方 B.第三方 C.承包商 D.合同中的一方 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顺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属于()引起的索赔。 A.地质条件的变化 B.不可抗力 C.工程变更 D.业主风险 5.索赔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如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可分为()。 A.单项索赔和综合索赔 B.工期拖延索赔和工程变更索赔 C.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D.发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6.()是索赔处理的最主要依据。 A.合同文件 B.工程变更 C.结算资料 D.市场价格 7.下列关于索赔和反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A.索赔实际上是一种经济惩罚行为 B.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时性 C.只有发包人可以针对承包人的索赔提出反索赔 D.索赔单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二、多项选择题 1.建设工程索赔按所依据的理由不同可分为()。 A.合同内索赔 B.工期索赔 C.费用索赔 D.合同外索赔 E.道义索赔 2.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成立的条件包括有()。 A.由于业主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B.由于工程师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C.由于分包商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 D.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 E.提交了索赔报告 3.承包商可以就下列()事件的发生向业主提出索赔。 A.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被迫停工 B.施工机械大修,误工3d C.材料供应商延期交货 D.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E.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返工 三、案例题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索赔管理

浅析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索赔管理摘要: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彻底转变。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越来越完善,与此同时,建设工程索赔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起来,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工程变更,索赔工作也就变为一个常态。如何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变得尤为突出。建筑企业应该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加强项目变更与索赔的管理,使企业取得竞争优势,从而创造利润,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索赔;含义;种类;诱因;依据;证据;重要性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basic construction system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he planned economy to the market economy completely chang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is more and more perfect, at the same time,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laim as project management important content, but also by more and more people pay attention to i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have been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engineering change, claim work also becomes a normal. how to get maximum benefit through manage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hould make use of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要: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它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门重要的经营管理艺术,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技巧合同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工程施工中,不少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如何索赔,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还不强。面对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中,应当大力增强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施工索赔,这对维护企业利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一、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1.合同文件 一般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合同文件,如果发现某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说明更具有权威性,尽管这样还有可能有些矛盾不好解决。另外,用词不严谨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图纸、规范是死的,而工程是千变万化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它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这个问题的本身就构成了索赔产生的外部原因。 2.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环境复杂等各种条件影响,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价格调整,政策变化,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从而产生索赔。 3.工程变更 索赔事件中,工程变更的比例很大,而且变更的形式较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都属于变更。主要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往往是想对原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建设项目的安全功能更加可靠,使用功能更加合理,与自然环境更加协调;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发包方对工程提出变更,考虑更多的是一想节约工程投资,二想增加某些使用功能;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主要是施工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不符。 二、施工索赔的要点及技巧 在复杂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变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赔也是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想要做好施工索赔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搞好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专门的索赔机构,培养一批精通索赔业务的管理人才。这批人才应该熟悉《经济法》、《合同法》等与索赔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又熟悉现场施工,懂得概预算管理,是真正的复合型人才。他们要善于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善于用法律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使企业的索赔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承担起熟练运用索赔手段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因人、因客观环境掌握合理使用以下索赔技巧,维护企业的利益。

浅谈工程施工索赔的重要性及技巧

浅谈工程施工索赔的重要性及技巧 [摘要] 索赔,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术语,在我国通常对索赔这个术语使用不多,所以大家对索赔比较陌生,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属于索赔范畴的工作早在展开。例如工程签证,就是索赔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工程签证则就是工程项目中常规工作的内容。 关键字:工程施工施工索赔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成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建设工程索赔管理是一项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多学科交叉的管理工作,涉及包括技术理论、合同法律、工程经验、商务、金融等诸多方面。良好的索赔管理对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的资料显示,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3%-1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工程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表现,它涉及工程技术、施工经验、合同知识、法律经济基础以及外语方面的知识,在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综合性的、高层次的管理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成本。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显现承包商或业主的管理水平问题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他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2、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知识(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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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 摘要:索赔在工程施工中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范围。随着工程的复杂性不断加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必须不断加强对于索赔的管理工作。做好索赔工作,需要从其含义、重要性、原则、内容、程序等多方面进行掌握。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 关键词:索赔管理、内容与程序、避免误区 1、索赔的含义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力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索赔应是顺理成章的权利主张。若是由于甲方的失误以致造成乙方的损失,这才含有赔偿的意思,但从承包方来讲,也是根据合同的一种权利要求,仍然可以包含在Claim的词义中。通常为区别起见,特点标明是“补偿要求”(Claim of Indemnity)或叫“损失赔偿”(Claim of Damages)。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2.1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他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2.2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试问施工索赔的定义可以说明以下少许

从以上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以说明以下几点: ⑴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不是无理争利。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⑵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的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提出异议,阻止对方的不合理的索赔要求。 ⑶索赔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没有依据合同和法律提出的各种证据,索赔不能成立。 ⑷施工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目的是补偿索赔方在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一、索赔的分类 施工索赔分类的方法很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可分为: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按索赔的业务范围分类可分为施工索赔,即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指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按索赔的对象分类可分为索赔和反索赔等等。本书主要介绍与处理索赔有关的几种分类方法。 1.按索赔的目的,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 这种分类方法,是施工索赔业务中通用的称呼方法。当提出索赔时,要明确提出是工期索赔还是经济索赔,前者是要求得到工期的延长,后者是要求得到经济补偿。当然,在索赔报告论证的文件中,也是为达此目的提出论证材料和合同依据。 2.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不同,可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 ⑴单项索赔。它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干扰原合同的索赔事件,承包商为此一事件提出的索赔。如业主发出设计变更指令,造成承包商成本增加、工期延长。承包商为变更设计这一事件提出索赔要求,就可能是单项索赔。应当注意,单项索赔往往在合同中规定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完成,即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交业主批准。如果超过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则该索赔无效。因此对于单项索赔,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对日常的每一个合同事件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即应迅速研究是否对此提出索赔要求。 单项索赔由于涉及的合同事件比较简单,责任分析和索赔值计算不太复杂,金额也不会太大,双方往往容易达成协议,获得成功。 ⑵一揽子索赔,又称总索赔。它是指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前后,将施工过程中已提出但未解决的索赔汇总在一起,向业主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的索赔。 这种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单项索赔问题比较复杂,不能立即解决,经双方协商同意留待以后解决。有的是业主对索赔迟迟不作答复,采取拖延的办法,使索赔谈判旷日持久,或有的承包商对合同管理的水平差,平时没有注意对索赔的管理,忙于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管理 【摘要】本文分析了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的主要原因,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中的地位、权利和应建立的威信,提出了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索赔的不同阶段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发生的索赔最多,故将此阶段发生的索赔称为施工索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在建设工程中,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实施,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已成为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主体之一。特别是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公正合理的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顺利实施,维护合同双方合法经济利益的重要保证。 一、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且工程项目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则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利率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工程索赔的一些技巧

工程索赔的一些技巧 工程索赔、签证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工程项目管理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项目管理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项目管理人员如何开展工作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5%~10%,在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认真编写好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同样性质和内容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技巧不高,容易给索赔工作增加新的困难,甚至导致事倍功半的下场。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签证工作“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项目部每个专业、每个部门都应认真学习。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

浅谈施工方索赔的问题

浅谈施工方索赔的问题 赋予受损失方的权利。对于我们安装企业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同时索赔也是避免风险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一方因对方直接或间接原因而造成损失后,向对方和相关方提出申请补偿的要求。施工方在提出索赔时,只要理由充足,证据确凿,索赔价格和期限合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就完全有可能取得补偿,弥补损失。现在中国建筑市场的过度不良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的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我们施工单位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难以进行,受害者往往是我们施工单位。 施工方可能遇到的索赔事项 1、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而引起的索赔 第一种情况是实际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远远大于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量。这个可以办理工程量签证单,或者按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加现场增加量随工程进度进行索要费用。第二种情况是实际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远远小于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量。这种情况看是施工单位没有什么损失,其实大家想一想,假如投标报价时我们按十台设备考虑的报价,而实际施工的只有两台设备,我们做的施工准备和投入的各项费用并没有减少,而最后结算时甲方肯定只承认两台设备的取费。这给我们

照成很大的浪费,必须向甲方申请索赔。这一点甲方很难理解也很难承认。但是我们一定要让甲方从道义上理解,并留下文字资料在结算时可以作为一个交换的条件来使用。 2、设计院简化设计、保守设计或超常设计造成的实际工程量和费用比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量都大。目前我国建筑安装市场三边工程较多,边设计、边采购、边施工的工程比较普遍。设计单位任务比较饱满,招标时根本没有图纸,施工时来不及对图纸细化,草草出图,最后按厂家图纸进行施工。而厂家图纸并没有考虑整个系统和接口,需要施工企业现场进行二次优化设计的地方比较多,设计单位即省时又省力,又没有设计风险,而将费用增加的风险都转移到施工企业。增加的工作量可以办理工程量签证随工程进度进行索要费用。但施工企业现场进行二次优化设计的费用甲方很难支持。二次优化设计费用补偿在国际上已经通行,相信不久的将来在我国的建筑安装市场上也能实现。 3、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或工程委托引起的工程量和费用增加。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自行对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所表述的设计状态的改变和修改。变更设计:是指非设计单位(一般是业主或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提出的且经设计单位认同的对设计状态进行的改变和修改。工程委托:是指现有施工合同中不包括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合同一般规定每份设计变更引起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用增减在20万及以上的予以调整,但每份设计变更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用很少达到20万。变更设计和工程委托可以如实调整。但是设计变更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案例1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分析:

问题1: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 3: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 4、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无承包商的费用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一背景: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 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 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 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 年3 月21 日 竣工日期:2002 年9 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Y 166.4万元) (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 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 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 年3月5 日 合同订立地点:XX 市XX 区XX 街XX 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分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 (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 元/m2 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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