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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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企业标准

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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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公司《质量手册》的要求而编写的,是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具体操作性文件,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是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正确使用设备的第24个操作规程。

本标准由质量控制部提出。

本标准的相关内容由工艺责任工程师审核。

本标准由质量总监批准。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量控制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

本标准由知识管理室归口。

流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General Operation Rules of Runabout Crane

1 目的 Objective

对流动式起重机的操作活动作出具体规定,使操作人员按规定操作,从而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2 范围 Bound

仅限于外来流动式起重机在本公司作业。

3 操作规程 Operation Rules

3.1 资质要求

流动式起重机供方必须是经过本公司审查的合格供方,应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动式起重机应有行驶证;司机应有特种车辆驾驶证和操作证,并熟悉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结构和性能及保养,不准无证作业。

3.2 人员劳防要求

作业前,司机应穿戴好符合流动式起重机的作业要求的防护用品。

本公司配合吊运作业的起重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

3.3 作业要求

3.3.1 所使用的流动式起重机必须是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合格设备,并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3.3.2 司机应按规定项目检查流动式起重机各部技术状况,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应符合安全标准,方准使用;当司机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操纵起重机,严禁酒后操作。

3.3.3 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3.3.4 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3.3.5 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3.3.6 用支腿起重作业前,必须按说明书的要求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3.3.7 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3.3.8 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3.3.9 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人员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机司机和起重人员作业时,都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员闲谈。

3.3.10 作业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应拒绝执行;有人往起重机上攀登时,必须停车。

3.3.11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3.3.12 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不得在暗沟、地下管道、等上面作业。

3.3.13 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3.3.14 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3.3.15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3.3.16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个重物;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3.3.17 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相应的规定。

3.3.18 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3.3.19 在重物上有人时不准起吊重物;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3.3.20 当重物处于悬挂状态时,司机和起重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3.21 严格执行“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运”(参见附录A)。

3.3.22 本公司配合吊运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示线(或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 检查和保养

流动式起重机的检查和保养及定期检验由该设备所属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附录A

1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运”内容: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安全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安全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机械机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均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和桥式起重机的主梁绕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合适位置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78468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航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航吊与航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航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

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航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航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航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 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 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 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 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 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

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编版)

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当风力大于6级或遇雷雨大雾时禁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启动发动机前应按规定执行检查保养作业,启动后,必须先使用支腿平坦放好,将机身调平,方可操纵吊臂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操纵灵活,安全可靠后,才能正式进行起重作业。 4、吊重物时将吊件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支腿有无下陷,绑扎是否可靠,再平稳提升,并注意吊钩到顶。降下吊件时必须匀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回转时不得过快,禁止突然制动及变换方向。 5、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动作前须鸣号。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其它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听从。

6、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工作,不准斜吊,两机或多台机抬吊作业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重量分配合理,单机负荷不得起过其额定负荷的80%。 7、汽车起重机吊物时,汽车驾驶内不准有人,并禁止将物件吊越驾驶室上方。 8、起重机吊物时严禁伸缩吊臂。当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吊臂挠度,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9、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严禁任何人在吊臂下方停留或通过。要注意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汽车起重机自行走前应先将吊臂收拢,放在托架上,收紧固定吊钩的钢丝绳,才可以收回支腿。汽车起重机的移动必须由持有正式大型汽车驾驶证的司机操作。 11、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交通安全法令、规则和规定。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工作前的检查工作: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以及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明异常征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者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者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门式起重机工作中的注重事项: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承认靠后,再进行正常功课。 2、操作者在起重机功课中,应按划定对下列各项功课鸣铃报警。(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⑵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外一起重机时。(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划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功课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以及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独自功课,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禁绝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禁绝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酷执行"十不吊"的制度:(1)指挥信号不明或者乱指挥不吊;⑵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3)吊具施用分歧理或者物件捆挂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者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5)抱闸或者其它制动安全装置掉灵不吊;(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⑺歪拉斜挂不吊;(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明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门式起重机工作完成后应该怎么做:(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调养。(3)做好交接班工作。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浮运式起重机必须按拼装式吊机的有关规程执行。其船舶拖运按交通航行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章执行。拼装吊机前,必须进行船体稳定和基础加固,不能使船体因局部受力而破坏。固定停泊后,应将系缆和电缆固定好,电缆须保持一定松弛度,以防水位变化而将电缆绷断。 二、拖航或定位时,作业人员(含水手),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紧密配合,密切与拖轮的联系,进行抛锚、紧缆、靠泊等作业,拖航时应挂妥吊钩。 三、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制动器是否良好;检查锚泊、缆绳是否系紧,甲板上有无物件妨碍吊机回转;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和电缆的绝缘情况。 四、起吊时司机与指挥人员须按规定手势和信号进行作业,在

吊船的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内,不得有妨碍物,并经常检查锚泊固定缆绳的紧固情况,防止起吊时船舶走位。 作业中要注意风浪而引起吊船的颠簸。在航道区附近作业时,要显示旗号,要求来往船只减速或改道。落钩后,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三圈钢丝绳。在进行繁重作业时,应定点定位起吊,不能经常起落吊臂。起重量已达额定重量时,禁止起落臂杆。 进行拨吊作业时,要切实掌握吨位,注意因突然起升而引起船舶急剧倾斜或颠簸。吊着桩锤进行打桩作业时,要防止桩体突然下沉而造成折臂事故。 吊船移位时,不准将重物悬吊空中。 五、作业后应摆正机身,臂杆落到50°左右,挂妥吊钩。进行例行保养,补足润滑油。并将每个控制开关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经常注意水位及水深变化,予以观察,以防搁浅。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 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 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

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 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 作杆。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职责 1.1 机长(班长)职责 1.1.1 机长是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整台设备(含随机的备品备件、附属装置及专用工器具等) 的安全运转、日常维护保养及一般性修理全权负责;并对机组全体人员(司机及助手)的日常安全生产与优良服 务实施全面的管理,从而有效地保障设备的可靠的运行,取得设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1.1.2 机长应模范遵守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带领机组人员认真执行上级决定,完成生产任务;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机车及机组人员有关情况;搞好本机组与设备使用单位的生产协作;带领机组全体人员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1.3 机长应熟悉本机车的结构、性能与工作状态,做到“五懂三会”,全面了解机车的第一手资料。指导帮助机组人员掌握机车特点、生产安排与技术措施,根据人机一体化的要求,实现本机组业务(操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1.1.4 机长应合理安排机组运行人员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机组人员的各项工作的考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经济分配办法,以充分调动机组人员生产积极性,保证机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1.5 设备生产运转中,机长应带动机组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生产指挥,保证生产安全,在不违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完成使用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遇设备重大、危险作业,机长应指派有经验的司机操作,并当班指导或亲自实施设备操作。为确保安全,对使用单位的野蛮施工、违章指挥,机长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1.6 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装置,机长应坚持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对人对事,做到及时处理。对设备出现 的一般性故障,机长应带领机组人员予以排查、修复,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状态良好。 1.1.7 发生机械事故、安全事故,机长应协助保护现场,调查事故经过,并如实填报事故情况书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 1.1.8 机车检修(设备大、中、项修)时,机长应与检测人员、修理人员密切沟通,如实反映问题;组织好本机组人员在设备送修、过程监控、修竣验收等修理过程中,完成有关的交接、协作、验收等工作;并根据设备修理情况,编写《设备修理监修报告》。 1.1.9 机车封停时,机长应负责或指派责任心强的机组人员负责设备看管及封停期间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其它保护工作,确保设备良好状态的有效延续。 1.1.10 机车转移时,机长应负责设备(含随机的备品备件、附属装置及专用工器具等)拆解、装箱、装运的具体指导与检查监督,并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1.1.11 机长应负责管理机组有关的设备原始记录、报表、资料的填写、保管、审核、上报工作。并每月向作业队或项目设管部书面汇报设备及人员状态评价。 1.1.12 机长应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单机核算与经济成本分析。 1.2 司机职责 1.2.1 遵守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听从本机机长的工作安排。明确生产任务,掌握设备状态,正确操作设备,提供优良服务。 1.2.2 坚持设备运转的安全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实施设备的一般性修理,完成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机机长汇报,协助机长开展设备管理工作。 1.2.3 认真规范填写当班记录、报表及相关资料,并提交机长审核。 1.3 助手职责 1.3.1 协助当班司机操作设备完成生产任务,监视设备运转有关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告之当班司机。 1.3.2 在当班司机的指导下,实施设备的运转操作、日常保养或修理作业。 1.3.3 机械运转中,助手应观察检查机组轴承的温度、传动响声、电机火花等,是否正常现象应告知当班司机。 1.3.4 工作中,机车要行走时,助手应先到车下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告知司机,司机在得到助手的规定信号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 版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起重机一般安全要求 1、起重机司机必须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2、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3、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加大。

4、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5、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和运行。 6、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道木垫实。 7、重物提升,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8、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向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9、不许横拖和斜吊。严禁吊拔埋在地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 500 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在乎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按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台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叫货之间的空隙。 3、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755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Bridge gantry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公司综采车间桥门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桥式起重机管理职责 1、政工部负责起重机使用人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2、机运工区负责桥式起重机的大修。 3、机电部负责对车间桥式起重机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管辖的桥式起重机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4、起重机司机必须对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桥式起重机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正确操作。 四、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后方可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没有生产部门的安排,不准其它单位人员擅自使用。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油并及时处理。 2)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操作手钮开关是否处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器装置是否良好,导轨面是否清洁,上面是否有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防护罩是否安全牢固。 6)检查钢丝绳有无损坏,有无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有无松脱,吊钩轴销有无变形。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72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的检查及注意事项: (1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正常。 (2 1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是否添加充足。 (3 1检查主要零部件如钢丝绳等是否正常,各部件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4)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在中位或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周围有无障碍物;作业区上空有无架空线路。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附近的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下面须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垫木或木块垫实,使机体处于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是/1000 (水准泡居中X (6 )起重机上应有清晰的字牌标明"起重机臂下严禁站人"、"起重物下面严禁站人〃,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或障碍物。 (7 )作业前先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犊牌”以引起注意” 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8)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9)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2、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严格按载荷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2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对不能断开全自动起重防止装置,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拉载荷,严禁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3 )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 置。 (4)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允许载荷的30%时使用, 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5 )当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 止锁住鼓轮。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 )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或指挥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 场。 (7 )在起吊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 10KV 为4 米;66KV 为5 米;275KV 为10 米。 (8 )在起吊臂顶端出现碰挂架空电源线时,司机最好留在操作室内不动, 小心操作使吊臂离开电源线或等待电源切断;如果必须从起重机上下来,应从司机室内下来,不要通过阶梯下来,否则在落地瞬间会有触电危险,地面人员更不得接触起重机。 (9 )若两台起重机吊同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 度应相同,各自负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额定总起重量的80% ,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O (10 )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吊臂灯及有关工作灯应打开照明,司机应 能清楚看见重物挂钩、系紧情况以及重物落放地点。 (11) 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的设备及物件,因为这类吊装会使起 重机超载;即使能吊起,也可能使吊臂突然失重,导致事故发生。 (12 )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制动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回转中司机要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83-81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汽车起重机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手必须了解该机结构、原理及性能,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 岗。 2、起重机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起重机必须处于行驶姿态。有关行驶姿态的说明如下: ——起重机吊臂完全缩回并完全收放于吊臂支架上; ——起重钩必须安放在底架上的固定器内,并用固定装置将其紧固。副钩安放在副钩固定器内。 ——副臂安装在基本臂右侧时,须用插销将其副臂与前后支架固定锁住。 ——转台防转插销必须插入底架上的固定套内。 ——必须锁住上车操作室的门。 ——支脚盘必须锁固在支脚盘架上。 ——支腿完全收回并插上固定销。 ——随车工具等附件应装锁在工具箱内,垫木吊索等应紧固在底架上。 ——驾驶室内的油泵取力操纵开关手柄必须推至脱档位置。 ——轮胎气压必须符合本设备标准规定。 (2)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短距离移动的注意事项: (1)起重机进行短距离移动时,起重机应处于行驶姿态。 (2)在起重机必须在非行驶姿态移动的场合,除要执行本设备《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的规定之外,还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和专人指挥。 (3)起重机短距离移动时,起重机所经过的路面必须平整结实。 4、起吊重物前的注意事项: (1)起动发动机前应将发动机和液压油预热5-10分钟,严寒季节可适当延长。 (2)检查起重索具的可靠性及施工现场周围有无障碍,确定吊装措施,选择摆放位置,以保证起吊重物时臂杆变幅和回转安全。 (3)认真检查起重机停放工作地面情况,对于松软不平的地面,应先进行处理,然后伸出支腿(有支腿固定销子的要插好固定销),垫好垫木, 保持机身平衡,倾斜度不准超过±3° (4) 检查支腿伸出状况、滑轮倍率及配重选用是否合适,上机各机构制动器 功能等是否正常。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

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门式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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