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代企业的营销手段方法很多,其中提供商业折扣及现金折扣是经常用的手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一)税务处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商业折扣是在

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

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现金折扣是销货企业为

了鼓励购货企业尽早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属于企业理财的一种手段,企业的理财不能以牺牲国家税款为代价,因此,税法规定,现金折扣一律不能冲减销项税额。另外,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二)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目的是为了鼓励客

户提前付款;商业折扣通常发生在促销和处置残次、陈旧、冷避商品中,目的是为了促进销

售。

(2)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根据买方的付款情况来确定;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就已经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商业折扣不需单独做账务处理。

(3)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发生在

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

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应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而不是冲减销售收入。

(4)税法中所称的销售折扣”,会计中为现金折扣”。税法所说的折扣销售”是会计上的商业折扣。”税法中所说的销售折让”是否与会计的概念不一致?税法中所说的销售折让”会计上也称为销售折让”,不过按会计的习惯一般将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统称销售折扣与折让”,其会计处理是一致

(5)由于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品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由于现金折扣发生于交

易成立之后,折扣之多少由客户付款的早晚决定。它通常表示为2/10、1/20、N/30,意思是说客户如果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折扣,2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折扣,超过20天付款,则无折扣,信用期为30天。那么在交易日,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是以总额入帐,还是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账?对此通常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①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

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客户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作为财务费用。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实务中必须采用总价法。

②净价法,是指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的入账价值。这种方法

是把客户取得现金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一般客户都会提前付款,把因客户超过折扣期限付款而多收的款项,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于收到账款时入账,作为其他收入或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三)举例

1、在没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应按应收的全部金额入账

例1:某民营企业赊销给A公司商品一批,货款总计5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代垫运杂费1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应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59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银行存款1000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59500

贷:应收账款59500

2、在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例2: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应作为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

银行存款5000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300

贷:应收账款110300

3、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采用总价

法或净价法核算。

例3:某民营企业赊销一批商品,货款为100000元,规定对货款部分的付款条件为2/10、

1/2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3000元(假设不作为计税基数)。应作会计分录:销售业务发生时,根据有关销货发票:

借:应收账款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银行存款3000

假若客户于10天内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118000

财务费用2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

假若客户超过10天付款,则无现金折扣: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应收账款120000

例4:若将例3中资料用净价法进行账务处理,应作会计分录:销售业务发生时,根据有关销货发票:

借:应收账款1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 t ?2 j3 |5 w) O

银行存款3000

10天内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8000

贷:应收账款118000

超过10天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应收账款118000

财务费用2000

4、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例5:某民营企业上月售给AB公司的商品,因质量有问题,经双方协商同意给予折让。

3000元该批产品的销售收入,已于上月确认入账。但货款尚未收到。根据有关凭证,应做下列折让的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让3000

贷:应收账款-AB公司35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最新)-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税务会计工作内容

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二级科目

1.未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2.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3.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扣税凭证并经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4.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5.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6.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从目前来看,这其实变成了一个多余的科目,估计以后不会用到了。 7.简易计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8.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9.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二)三级会计科目设置 1.进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销售折扣与折让

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 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 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 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 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 定。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 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设置销售折让帐户单独归集后,在利润表上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折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的区别

折扣销售和销售折让有区别吗?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因购量大而给予的价格折扣,税法规定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可以扣除,没有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不可以扣除。比如:商家规定购进5000元以下没有折扣,5000-10000元打9折,10000-20000元打8折,20000元以上按7折。 2、销售折扣:是为了快速回款而给予的折扣,这实际是现金折扣,税法规定不得扣除。比如商家货物10000元,规定10天以内付款打8折,即提供现金折扣20%,付款8000元即可;30天以内付款9折,提供现金折扣10%,即付款9000即可;30天以上付款没有现金折扣,即付款10000元。 3、销售折让:是因为品种质量问题给予的价格折扣,如果购买方在税务机关开具了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据以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可以冲减收入及销项税金,购货方冲减购货金额及进项税金。 比如:原购进货物10000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未达到要求水平,与商家联系退货,后与商家达成协议不退货,将货款减少到9000元,即提供折让10%。会计上,折扣和折让主要区别在于:折让因不符合规定被迫打折,而折扣是主动打折。 (1)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购买者由于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这 (注:本文所提供的关于行业或项目或个人的一些总结及计划,或策划方案或如何 写总结的方法,培训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具体使用)

部分商品不作退回处理,而只要求在价格上给予某些折让的事项,因而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处理。 (2)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又叫现金折扣。一般来讲,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的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0%、12%、20%等。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销售收入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简言之:销售折让就是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为了回收货款设立的,按财务费用核算。销售折让直接少计收入。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因购量大而给予的价格折扣,税法规定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可以扣除,没有开在一张票上的折扣额不可以扣除。比如:商家规定购进5000元以下没有折扣,5000-10000元打9折,10000-20000元打8折,20000元以上按7折。
2、销售折扣:是为了快速回款而给予的折扣,这实际是现金折扣,税法规定不得扣除。 比如商家货物10000元,规定10天以内付款打8折,即提供现金折扣20%,付款8000元即可;30天以内付款9折,提供现金折扣10%,即付款9000即可;30天以上付款没有现金折扣,即付款10000元。 (注:本文所提供的关于行业或项目或个人的一些总结及计划,或策划方案或如何 写总结的方法,培训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具体使用)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1教学总结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 在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常常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折扣方式销售又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3种。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其纳税与帐务处理也有较大区别,现分述如下: 一、商业折扣 概念: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纳税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 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1)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公司销售柴油应按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折扣额为5×2500×3%=37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 价税合计为12125+2061.25=14186.25元 (3)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4186.25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12125元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作为岗位大类,细分为很多职能的会计工作。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就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做出比较,让大家能对二者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税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区别与联系吧~ 关键词: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也就是说,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2、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3、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 4、核算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 怎么样,现在大家对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吗?小伙伴们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在校园招聘中关于相关岗位~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https://www.360docs.net/doc/f115687788.html,/knowledge/articles/56710e3d0cf2c053fb9fb32c

销售折扣账务处理

年底返利实际就是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推销商品和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减让。销售折扣包括两种形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经营费用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等105.3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首先,进项票目前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并且只要取得抵扣联就可以认证抵扣,不需要办理入库后再抵扣,对于发票什么时间入账没有文件规定,所以即使你八月份做帐附以前的单据不会有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待抵扣科目,进项记进项税金,销项记销项税金,如果有待抵扣的在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反映,待抵扣只在纳税申报表中才有。 第三,商品进销差价的应用是看你采用什么发放核算,如果按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的时候,你就要用到了! 具体使用: 一、本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发生损失,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金额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之后的余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请保留此标记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

现代企业促销活动税务会计处理案例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专门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物资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一般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1、买赠销售。(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现在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然而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

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关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关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2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7.02×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确实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为吸引顾客,目前专门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某超市的买100送50活动,某商场买200送200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可不能使商家负担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doc

一、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 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全部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全部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情况。《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税务处理 例1:A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 在销售时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应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 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 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 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 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 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 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 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 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word版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

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那么,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呢?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这一点与发生商业折扣的处理方法一致;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关键点)的销售商品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销售折让会计分录举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 贷:库存商品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贷:应收账款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44460 贷:应收账款44460 与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精品】事业单位应交增值税税务会计处理浅析

【精品】事业单位应交增值税税务会计处理浅析事业单位应交增值税税务会计处理浅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王留根 一、事业单位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根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116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无论事业单位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有多大,会计核算多么健全,其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事业单位购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税务会计核算题

(三)、会计核算题 1. 渔阳机床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缴纳增值税。 5 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6日,向本市第三铸造厂购进铸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0 000 元,税 额30 600 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汇款付讫。 答案借:原材料--- 铸铁18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0 贷:银行存款210600 (2)9 日,因铸铁质量问题,发生进货退出,根据铸铁厂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退回价款210 000 元,税款35 700 元。 答案借:银行存款245700 应缴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700 贷:原材料210000 (3)11 日,按照合同规定,机床厂接受金属工业公司以圆钢作为投资入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价256 410元,税额43 590 元,价税合计300 000元。设双方确认的实收资本为260 000 元。 答案借:原材料256410 应缴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3590 贷:实收资本260000 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40000 (4)22 日收到轻工机械厂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齿轮加工费18 000 元,税额 3 06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答案借:委托加工物资18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 贷:银行存款21060 (5)23 日,购入铸铁一批,价款380 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款64 600 元。答案借:原材料铸铁38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4600 贷:银行存款444600 (6)26 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加工服务,收取劳务费11 000元(含税)。 借:银行存款1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401.7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98.3 (7)29 日销售机床10台,实现销售收入 2 760 000 元,向对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增值税469 200 元,收回货款存入银行存款户。 答案:借:银行存款3229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6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9200 (8)30 日,企业发生两笔销售退回,共计价款198 000 元,应退增值税33 660元,企业开 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退还款项。 借:主营业务收入198000 贷:银行存款23166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660 注: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有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四、满送满减 所谓“满送”就是消费者消费满多少金额后商家就送相应的金额,通常以消费券的形式赠送,如“买200元即送100元现金券”,零头不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之间的区别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之 间的区别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内容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处理和处理等。 商业折扣 形成原因: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 表现特征: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或采取实物折扣。 会计处理:在发生时将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 税务处理: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账务处理。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现金折扣 形成原因: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 会计处理:作发生期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折让 形成原因: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 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销售回扣 形成原因: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 发生时间: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表现特征: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或物资等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 会计处理:比照销售折扣进行规范和会计处理,但中的处理很不规范。 税务处理: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不得少缴流转税和所得税。 销售佣金 形成原因:利用有资格从事中介服务的中间人促进销售而给予中间人报酬。 发生时间: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表现特征:事先与中间人约定,当中间人完成一定销售业务后而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 会计处理:计入销售费用。 税务处理:符合规定条件的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一般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返利 形成原因: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通常由供货商和商家协商返利结算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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