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1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1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项审批表

项目批准文号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08年7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请按照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的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所填栏目篇幅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二、主题词为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关键词。

三、“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四、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择项上划“○”或打“√”。

五、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二办公楼,邮政编码:410011。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注:本栏可加页

五、经费决算表

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七、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审批意见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 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 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 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一、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8套,每套材料包括: 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研究已出版专著,并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主件的,必须另提交专著8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的研究总报告不得少于3万字。 二、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除专著外,将所有资料(或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按规定要求汇集完整资料,不按规定要求统一装订的,不进入鉴定程序。 三、论文和专著必须注明得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资助,标明课题类别,采用统一标识,否则不予认定。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一、封面(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一般、青年) 或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教育部规划、青年专项)XXX课题 成果鉴定材料 二、装订顺序(目录) 1.课题立项通知……………………………………………………………………………()2.课题申报书………………………………………………………………………………()3.开题报告……………………………………………………………………………()4.中期报告…………………………………………………………………………()5.鉴定结题申请书……………………………………………………………………()6.研究总报告…………………………………………………………………………()7.课题成果公告…………………………………………………………………………()8.发表的论文…………………………………………………………………………()9.成果影响证明材料…………………………………………………………………()10.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务请下载2012年1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如打印时出现文字大小参差不齐现象,请在字库中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选一)学科分类一级学科名称(交叉的可注主要涉及学科) 课题名称准确简明,不超过40个汉字,一般不 加副标题,课题名称长的,请合理分行 项目负责人我校正式员工,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用笔名负责人所在单位南京大学(只填一级单位,不要填写学院、部门) 填表日期2014 年2 月* 日(与签名页一致) 操作注意:①填写时删除原表横线,输入汉字并使用下划线,以免出现横线间断 ②注意美观,横线两端对齐,文字居中排列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本人手写7 份不要漏签 年月日 (与封面时间一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新增)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注:请分别报送7套申报材料,供省规划办和学校存档)

湖南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报告

湖南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报告为了解全省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现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评奖、评家、立项、鉴定等工作,提高相关工作的公信度与权威性,切实为湖南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的竞争中赢得相对比较优势创造条件,省社科联根据春贤书记去年关于“整合社科界资源,发挥社科联作用”的讲话精神要求,由湖南省社科联巡视员刘晓敏带队,不仅开展了面向全省社会科学界五路理论大军的问卷调研和摸底调查工作,而且向四川、山东、安徽等兄弟省市等特别是一些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搞得好的省市进行交流学习,还走到重点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高专高职,党校、军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工作部门等四片,组织部分社科管理工作者和专家代表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并请他们到省社科联机关来商讨我省社科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大计。现对我省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从数据基本面分析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及其启示 近几年来,我省的社会科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进步,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具有湖南特色、走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长学科与特色学科,产生了一批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全面建设小康湖南、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战略的优秀成果和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素质优良、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指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一方面,这与省委政府对社会科学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省委省政府以中发[2004]3号文件为纲,从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划、管理层级、学术规

范等多层次全方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与实施方案,构筑了一个较完整的繁荣发展社会科学的政策支撑体系。另一方面我省的社会科学学科基础扎实,人才队伍开拓创新能力强,有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社会科学“领头羊”。其主要状况表现如下: 1、与自然科学学科相比较,社会科学学科地位相对较高。据调研座谈会高校的社会科学专家与研究管理层代表普遍反映:我省大部分高校的社会科学学科与自然科学学科相比较而言,社会科学学科地位较高,投入少,但产出极大、收较很快、影响也极为广泛。其中我省的几所重点大学尤为显著。对于我省其他大部分地方师范类院校升格而来的一般本科院校就更不用说了。而且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的收效极快,即便是理工科影响极为显著的中南大学,其社会科学学科建设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发展,目前也已有社会科学类硕士点12个,博士点2个,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与省部级研究基地7个。 2、学科门类齐全,研究领域宽广。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新的社会科学学科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八个大类,我省在所有上述学科领域,湖南社科工作者都有专业研究人员和专门性的研究成果,涵盖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0个一级学科,并据国防科大及其他民口军事学课题与成果的调查资料显示,军事学大类的八个一级学科中至少有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认真研读指南把握学科前沿 精心量身选题务求内容创新 1、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学科分类”应填写文字,而非代码;“学科分类”要填写规范,除非必要,尽量不出现“其他学科”字样;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学科名称及代码要按照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申请者的承诺”要求申请者亲笔签名并具日期; 3、“数据表”内各项要按代码表填写。其中“所在省”的代码为“S”,即“陕西省”;“所属系统”的代码为“A”,即“高等院校”;“预计完成时间”自2009年7月1日起算,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即预期完成时间要包括二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基础研究项目期限为2-3年,一般不宜超过2012年9月30日;应用研究项目期限一般情况下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申请经费”单位为万元,“字数”单位为千字。 4、预期成果类型的选择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适应,选择的预期成果包括著作的,课题结项时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本人的著作成果,否则不予结项,请谨慎选择。 5、《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6、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省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社科基金用于开展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省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百人工程”项目。除一般项目中有一定比例的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外,其余项目均为省社科办经费资助项目。 第三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以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杜绝随意性。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三)权责明确,规范管理。项目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办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五)一次核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一、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周岁(年月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境外研究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全职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兼职人员可从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 、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必须使用北大通知里附件最新版《申请书》,否则不予受理。 、封面 ()封面上方个代码框不填,其他各栏目用中文填写,不得写代码。 ()学科分类:按《代码表》中所列的个一级学科的名称填写。如:“语言学”、“外国文学”等,不得出现诸如“外国语言文学”等不规范的学科名称。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与数据表中的项目类别一致。 ()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封皮、数据表、活页及申报系统中的课题名称必须一致(建议直接复制粘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一、需交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2、成果简介一式5份 3、最终成果 a.最终成果为专著者:书稿一式5份 (经同意出版后的著作补交7套) b.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者:原件 1份 复印件一式6份 二、注意事项: 1、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国家社科办…2019?18号文件《关于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结项前,需先到财务处将经费开支明细账打印出来,贴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处(不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然后,在该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2、最终成果不要署名 因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3、最终成果需先鉴定后出版 实行成果先鉴定后出版制度。少数项目成果确需先出版的,须报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视为项目负责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按有关规定追回或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 4、奖励与惩处 奖励:对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或按时结项信誉良好者,国家社科办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

对按时结项信誉良好且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省社科办奖励1项省社科基金 项目。 惩处: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 新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规定摘要 一、研究时限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需延期一 年以内,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延期一年 以上或多次延期,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 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二、撤项规定 1.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 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 4. 剽窃他人成果; 5.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6.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7.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成果鉴定奖惩制度 凡成果鉴定等级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核定为“合格”以上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向项目负 责人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在证书中注明最终鉴定等级。鉴定等级 为“优秀”的成果,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出版和宣传。鉴定等级为“不 合格”但确有修改基础的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由原鉴定组 织者组织二次鉴定。首次鉴定为“不合格”且没有修改基础,以及二次鉴定仍为“不合格”的成果,则予以撤项,并追回或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 四、评奖条件、时间

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模板】

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 电子版发至邮箱:(******),均须word版格式。 电子版格式:文件夹命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 文件命名格式:最终成果+项目名称、成果简介+项目名称、审批书+项目名称 各类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一.重大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一式2份 3. 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2份,财务处盖章,附在审批书中。 4. 最终成果4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人引用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2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阶段性成果(论文)电子版 二.年度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一式1份。 3. 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1份,财务处盖章。 4. 最终成果1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人引用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20%)。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注: 1、满足有关条件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并提交《鉴定审批书》纸质版1份,最终成果纸质版1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有涉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材料的,须从线下结项。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各提交2份。 2、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原论文(报告)需在平台上传。 3、修改复审的项目,须提交修改后最终成果及修改说明各1份。 4、修改重新鉴定的项目,须重新提交所有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相关材料的电子版须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userAction!to_subSystem.action?subSystem=expertSystem) 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 三.后期资助项目: (一)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一式3份 3.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2份,附在审批书中。 4.最终成果3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修改说明一式2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修改说明电子光盘(贴标签标明单位、作者) (二)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须先鉴定、后结项出版。 第一步申请鉴定,需提交: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2份 2. 最终成果4套(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3. 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第二步签订出版合同并由出版社出具出版证明后再结项出版,需提交: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出版证明原件1份、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 3.最终成果修改定稿3套 4.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助金额万元下达单位(甲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资助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OO三年制

填报说明 一、《资助项目合同书》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计划执行和检查、评价的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均应按规定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取得成果、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情况。 三、项目计划执行期间所取得的有关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总结、评价书、及成果报道,均须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批准号。属联合资助的项目同时标注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名称。 四、项目合同书内容参照项目申请书,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词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合同书统一用A4纸张,复印件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未经省基金办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流程

从2018年3月26日起所有结项要求提交文件查重报告的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 一、结项基本流程: 1、国家课题研究工作全部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项材料。 2、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3、省社科规划办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负责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4、全国社科规划办对结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定期在网站公布最终鉴定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下拨项目预留经费。 5、没有通过审核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下发通知到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通知项目所在单位。 二、结题成果相关说明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直接寄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鉴定。 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并办理结项工作;

3、国家社科基金所有项目成果如需出版,均须先鉴定后出版,个别成果如确需先出版的,须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再接受其结项申请,按自动终止项目研究处理。 4、最终成果原则上为中文,如确需以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应先向全国规划办成果处提出申请,待批复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5、国家项目成果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成果中出现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及单位等信息。若以论文集结项,对于其中已经发表的论文要先做匿名处理,复印后再提交,不要在所提交的成果上直接涂改。 三、各类项目结题报送材料说明 1、重大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结项审批书3份,最终匿名成果5套、署名成果1套,最终成果简介3份、经费开支明细账3份(由财务打印并盖章),经费预算回执表2份,U盘1个(电子稿也可,含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这些材料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可由科研管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直接寄全国社科规划办进行鉴定(应用研究类寄规划办基金处收,其他类别寄规划办规划处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发结项所需提交我办材料及注意事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提交我办材料 及注意事项 一、上报结项成果鉴定材料(每项材料多交一份存档) 1、一次鉴定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A4纸,1式2份)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A4纸,1式2份) (3)项目账目明细表(1式2份,盖财务章) (4)项目成果(纸质版,1式5份,匿名) (5)最终成果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 (6)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式1份) (7)报送清单(1式2份,一份我办签收后返回) 2、二次鉴定 项目成果在经过我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通讯鉴定之后,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后,如成果暂缓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再做第二次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以内修改完毕,上交已修改的成果材料至我办,由我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鉴定。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A4纸,1式2份)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A4纸,1式2份) (3)项目账目明细表(1式2份,盖财务章) (4)项目成果最终修改稿(纸质版1式5份,匿名) (5)最终成果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6)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7份) (7)报送清单(A4纸,1式2份,1份我办签收后返回) 3、修改后复审 项目成果在经过我办找鉴定专家鉴定之后,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如成果暂缓结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之后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至我办,由我办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复审。 (1)项目成果修改稿电子版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2)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2份) 二、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报送电子版成果的要求 根据国家《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报送电子版成果的通知》的精神,自2011年3月10日起,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除了原来规定的纸质版材料之外,还要增加一份电子版成果,电子版光盘内含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 电子版成果的格式要求如下:将项目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分别以WORD文档格式储存于电子光盘,光盘装在方形光盘盒中,并在光盘盒外面贴标签注明所属项目的批准号和负责人姓名。 三、各科研单位上报结项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类别填错 项目类别共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等。各科研单位应认真细致审核,查阅结项审批书和结项成果中项目类别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用于支持对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扶持新兴、边缘、交叉性学科的建设,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工作。 第三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突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努力拿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我省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面向全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凡有条件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是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省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办事机构,它的职责是: 、制订和发布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和推广。 、组织对基金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优秀成果进行评奖、表彰。 、组织本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评选、出版。 、具体管理和筹措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基金。 、负责本省优秀青年社科理论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的评选、宣传、培育。 、负责本省重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评选、管理。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一、需交材料: 1、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 2、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 3、成果简介一式4份 4、最终成果 (1)专著(如暂未出版,则暂交一份书稿,出版后补交)4套 (2)论文、研究报告(原件一套)2套 5、成果质量佐证材料 (即经与原件核对后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其它反响材料) 一式2份 二、注意事项: 1、表格下载 《专家鉴定表》和《结项审批书》均可在我校社科处网页下载。2、鉴定专家 项目结题,需请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三位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 三位鉴定专家需请外单位2人(含组长),《专家鉴定意见表》上需有专家的签名,并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需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 在《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目的指定处盖学校财务处、审计处的公章。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有关结项工作规定摘要: 一、研究时限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如确有必要,经省社科办同意,可适当延长。 二、鉴定、验收 立项课题完成后应进行鉴定和验收。结项成果与立项承诺明显不符(最终成果形式不相符、成果名称与立项课题名称不相符)的,一律不能通过结项。 课题的鉴定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3-5名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 重点项目和基地委托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由省社科办负责;重大项目除由省社科办组织鉴定外,还要参考与项目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参考意见。 专家鉴定劳务费每人200-500元。 三、撤项处理 1、成果质量:项目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课题组在一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鉴定仍不合格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销,并视情况要求退还或赔偿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 2、研究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超过3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要予以撤项。 撤项项目,省社科办除内部通报外,并于网上公布,其续拨经费一律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成果出版、评奖 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最终成果正式出版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程序推荐本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优秀成果参与全国和全省的评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结项材料要求

1.重大招标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最终匿名成果5套、最终成果简介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盖财务公章)、查重报告1份(纸质版只打印检测报告第一页)、光盘2张(含WORD版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及PDF 版查重报告)。 2.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1)首次结项提交材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最终匿名成果5套(成果封面不要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及负责人等信息)、最终成果简介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查重报告1份(纸质版只打印检测报告第一页)、光盘1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成果简介、终结报告审批书及PDF版查重报告); (2)申请“免于鉴定”提交的结项材料:最终成果1套、《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申请“免于鉴定”所需附件1份。 (3)“重新申请鉴定”提交结项材料:修改说明5份(课题组在“修改说明”中,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最终匿名成果修改稿5套、最终成果简介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查重报告1份(纸质版只打印检测报告第一页)、光盘1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成果简介和结项审批书); (4)“修改后复审”提交结项材料:负责人签名的修改说明1份,最终成果修改稿1套,光盘1张(含WORD版最终修改稿和修改说明)。 (5)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的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刻入光盘内),并提交书面说明5份,书面说明要写清楚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3.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流程

国家社科基金工程结项工作流程

注:1.《国家社科基金工程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工程研究经费决算表”须按财务提供的“工程收支明细表”填写并由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 2.工程负责人须按《国家社科基金工程鉴定结项审批书》要求在“声明”和“总结报告”处签字。 3.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尚未公开发表 或发表时间在立项之前的、与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作者非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成果一概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奖项的、或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等重要文摘刊物转载的,需附相关证明2份。《结项审批书》所列阶段性成果的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发表刊物及年期、转载情况等信息必须与正式发表时完全一致。

4.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须符合预期研究目标,确需变更成果形式或调整研究内容的,须提前向全国社科规划办 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引用资料、观点、数据要来源清楚,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必须规范(参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7714-2005)。 5.“修改复审”和“二次鉴定”工程负责人须在接到批复之日起一年时间内参考鉴定意见完成修改。逾期未提 交修改稿、修改态度敷衍、修改后质量没有明显提高或修改说明与实际修改内容不符合的工程,将根据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6.国家社科基金工程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工程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7.成果结项鉴定工作一般需4-6个月,计划申请下一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的负责人,最迟应在当年9月初将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一、为科学地评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出版。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一般应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的方式。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组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最终成果鉴定。 三、通讯鉴定专家的选定: 1. 全国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分别建立相应的通讯鉴定专家库,组织鉴定时随机挑选。通讯鉴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学术水平。 2. 每个项目的通讯鉴定专家须选定5人。 3. 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鉴定专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人数不能超过2人。 4. 课题组不能参与选择本项目的鉴定专家,也不能参与鉴定的具体事务。 5. 鉴定组织者须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

体内容严格保密。 四、成果鉴定程序: 1.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索取并填写《结项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重点项目还须经省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连同5套最终成果报送鉴定组织者。 2. 鉴定组织者对《结项审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须符合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最终成果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鉴定表》(下称《通讯鉴定表》)寄送鉴定专家进行通讯鉴定。 3. 负责通讯鉴定的专家在认真通读最终成果的基础上,在《通讯鉴定表》上写出文字评语,提出成果等级建议,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指标量化计分。 4. 鉴定专家将《通讯鉴定表》和项目成果等材料及时返回鉴定组织者。鉴定的时间,专著类成果一般不超过2个月,研究报告、论文类成果一般不超过1个半月。 5. 鉴定组织者汇总鉴定意见,计算分值,确定成果等级,并根据5名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成果评为一、二级和平均60分以上者为通过,三级和59分以下者为未通过。 6. 鉴定组织者要及时将鉴定结论通知课题组及所在单

【最新推荐】社科基金结题报告word版本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社科基金结题报告 篇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01X-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西南大学填表日期年月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X年7月修订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 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5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

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 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 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 二、总结报告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篇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 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 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一、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8套,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 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 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 (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 申请及获准批复。研究已出版专著,并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主件的,必须另提交 专著8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中的研究总报告不得少于3万字。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说明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说明 1、凡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一般、青年和委托项目等)结项的,必须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审批书一式3份、成果简介一式6份、最终结项成果一式5份。 2、审批书的填报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根据表中内容如实填写。 ⑴.请在第一页的《声明》栏中签名和时间。 ⑵.《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一栏中的学术论文必须是课题研究期间内发表的成果;以论文形式作为最终结项成果的论文,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 ⑶.《项目最终成果简介》须按照表中“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的要求撰写,同时另外用A4纸打印一式6份,不必与审批书一起装订。 ⑷.在《经费决算表》中,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通字(2004)18号《关于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而由财务部门将经费开支明细帐打印贴在该栏目处,无经费开支明细帐不得申请鉴定结项。 “户名、帐号、开户行”的内容可不必填写,由社科处统一填写。 ⑸.审批书不必装订,用燕尾夹夹紧即可。 3、项目的最终成果要求: ⑴.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论文可以不正式发表、也可以正式发表;填写在阶段性成果一栏中的论文,原则上不能作为结项成果使用。 ⑵.以“调研报告”或“著作”形式结项的,必须是打印镐,可以简易装订; 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⑶.以论文结项的成果,必须在显要位置注明基金资助的字样,否则不能作为结项成果;发表的论文内容与研究项目的内容不一致的,也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4、国家社科规划办加强对结项成果质量的管理,将根据通讯鉴定专家的意见,分为以下鉴定等级:优秀;良好(附专家鉴定意见,并要求出版前修改);合格(根据专家意见,需返回进一步修改);不合格。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把好项目结项关,按时按质(符合原申请书的研究内容、成果形式,不能不报变更自行变更,改变研究内容),作好结项准备。 4、社科处具体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事宜联系人员:袁旭阳,联系电话:84110885;办公地点:中山楼308室。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转发: 湖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严格执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规定。明确结项验收标准,所有项目除了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提交一份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需附电子文档)外。 今后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包括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委托项目)结题,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专著。 改革项目结项方式,参照我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项办法,取消专家鉴定,实行结项验收制,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根据验收标准进行审定。区分结项等级,将过去的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改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等级成果通过网上宣传、入选成果要报、出版成果集等方式给予鼓励,对不合格等级项目提出修改意见,修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一般在受理鉴定结项材料40天内审定批复。定期公布结项信息,每月在《湖南社科规划网》上公布一次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信息。精心制作结项材料,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完善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内容和格式。建立项目档案,对已经结题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要保留一份立项申请书、一份结项审批表和一套结项成果。 湖南第一师范关于“湖南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流程:

1、申报: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稿发至科研 处公共邮箱。 2、立项:通过的立项名单在科研管理群公布,主持人来科研 处拿项目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3、研究:主持人按省规划办结题的要求和时间进行研究,所有 项目成果的发表和出版,必须注明是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标注课题编号。 4、结题上报:从社科规划网下载结题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准备 结题材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11599778.html,/)。 5、上报备案:结题材料交科研处签字盖章,并多交一份给科研 处存档。 6、上报省社科规划办:主持人将结题材料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地址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7、上网查询结题情况:从省社科规划网(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f11599778.html,/)查询结题结果,再去社科规划办领取结题证书。 8、结题备案:将结题证书的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以便科研处 落实课题经费的到账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