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的

通知

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矿区建设局(住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近几年测绘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依据《房产测量规范》等有关规定,局对《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反馈。另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出具测绘报告的房屋,仍维持测绘报告中所认定的面积。

二、本规定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在进行竣工测绘时,仍执行原《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三、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或预测绘,且已出具测绘报告的房屋,在进行变更测绘时,仍执行原《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2010年12月24日

附:《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及其它房产管理等所涉及的房产面积测算。

第三条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管全市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产面积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第五条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部分。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空间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七条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

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第八条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

建筑面积。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范围

第九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内部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且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挑楼、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属永久性结构的室外楼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所做的架空层,有围护结构,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5、有伸缩缝、沉降缝的房屋,若该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计算建筑面积。

16、全封闭的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17、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18、房屋其承重柱突出在墙体外围的,按墙体外围连线计算建筑面积。

19、房屋内天蓬(指房屋内屋面整体设计为永久性透明顶蓬覆盖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2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且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21、跃层房屋内的楼梯以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自然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中空部分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22、房屋的落地窗,具有使用功能,按外墙的外边线与落地窗围护之间的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的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不封闭的入户花园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

2.20米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空调室外机搁板(箱)、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阳台、无柱廊其上盖设在隔层;阳台顶盖水平投影面积小于阳台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未封闭阳台,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有柱雨蓬、走廊等。

6、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7、骑楼、过街楼、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8、架空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9、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或坡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室内或室外楼梯、斜坡道下方再利用的空间。

10、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11、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及地下人防干、支线。

12、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3、自动手扶电梯、自动人行道。

14、地坑。

15、用做通风采光的天井、地下室主体墙以外的风井。

16、与房屋相连的、有上盖无柱无围护的走廊或檐廊。

17、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

18、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19、其他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建筑物。

第四章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第十二条成套房屋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所得共有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突出墙体外的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按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用墙,均按该建筑物

标准层套与套之间的隔墙(高层建筑为最小厚度的套间隔墙)一半厚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全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共有建筑面积测算

1、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包括: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部分外墙体。

2、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机动、非机动车库、车棚。

(2)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的地下室。

(3)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公共用房、设备用房。

(4)设计要求为设备用房,现场丈量时无设备的空房间。

(5)消防连廊及室外消防楼梯。

(6)设备管道转换层、结构转换层、避难层。(该层中的有固定围护结构的设备间除外)

3、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以上第二款所列六种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1、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及基本规定

(1)产权各方有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无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依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仅限于分摊本幢房屋内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本幢房屋不相连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变电室、设备间、水泵房、门卫房等房屋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分摊面积的具体部位。共有建筑面积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犯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2、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公式

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面积分摊,计算公式如下:

∑δSI

K=—————

∑SI

K---为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m2;

∑δSI---为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m2。

3、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第十五条的计算方法和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4、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再各自进行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上述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商业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5、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按使用功能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再进行多级分摊。

贯穿全楼的楼梯间、电梯间若与某功能区相通,则位于该功能区的楼梯间、电梯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该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若与某功能区不相通,则将位于该功能区的楼梯间、电梯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幢共有建筑面积。由室外入口通达楼梯间、电梯间的门厅、大堂,以及电梯机房计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第五章测算精度及要求

第十六条测算精度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中误差Ms不超过下式计算结果:

Ms=±(0.04 √S+0.003S)

式中:Ms---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中误差,m2;

S---房屋建筑面积,m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限差为两倍中误差。

第十七条测算要求

量距应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各类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过程中,以“米”为计算单位。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以平方米为单位,运算时保留四位小数,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保留六位小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时,可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第十九条房屋面积测算结果,须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作为房产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有效期自2011年1月1 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06年9月1日施行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的通知》(石房[2006]64号)同时废止。

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与计划_办公室工作总结

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与计划_办公室工作总结 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与计划s("fzoom");发布时间:2020-12-29s("hzh0");s("hzh1");s("hzh2");办公室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悉心帮助下,在同志们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在全局和谐融洽愉快的工作环境中,大家深刻认识办公室作为局里的综合协调机构、参谋服务部门和承上启下的枢纽,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组织协调等重要职责。能够针对全局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从提高整体素质入手,抓队伍、严管理,求新创优,扎实苦干,进一步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一、求新创优,积极探索新路子 “流水不腐,户枢不蝼”。面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和房产管理高标准的新形势,在继承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局办公室着眼争创一流队伍、一流工作、一流业绩的目标,积极探索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好路子。一是在学习上,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倡导终生学习理念,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和学习任务。二是在观念上,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思想境界,思想上要有正气,精神上有朝气,工作上有锐气,业务上有才气,争当优秀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在方法上,切实根据工作人员的才能与特点进行分工,切实做到各尽其能,充分发挥才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在管理上。经常提出作为办公室人员要更加严肃纪律、严谨作风,要不断增强工作积极主动性,着力提高政治、政策、业务、文字、协调水平,营造“比、赶、帮、超”的良好风气。 二、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抓落实 “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办公室职责涵盖方方面面,尤其以参政议政、出谋划策最为重要。在工作中,始终紧紧围绕局目标管理和中心工作的大局,尽职尽责地搞好服务,重点把握好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好参谋助手上狠下功夫。把为领导出主意、谋思路、当参谋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急领导之所急,想领导之未想的原则,努力做到超前谋划,主动服务,坚持以“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由常规服务向创新服务、由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为理念,切实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服务建议,真正做到了“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二是在综合协调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大政务”观念,始终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服务大局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大协调力度,改进协调方法,主动处理一些日常具体繁琐问题,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议大事、干大事。 三是在信息宣传上下功夫。紧贴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按照“准、快、精、实”的要求,着眼全局中心工作,着眼热点难点,着眼总结典型,较好地完成每月两次上栗政务、每月15条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同时,认真编辑报送开展“苦练内功、外树形象”和争创“优质服务之星”等创建活动信息,并及时编辑宣传板报营造浓厚的活动创建氛围。四是在制度落实督查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健全细化政务工作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有效避免了上级和局领导决策落实中的“梗阻”问题。 三、立足日常,精益求精抓细节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对办公室来说,小事办好了就是小事;小事办不好,就会影响全局,贻误工作,成为大事。办公室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着力抓细节,抓小事,对每项工作都高标准、严要求。从每一个工作人员做起,从办文、办会、办事、搞好后勤服务大局的具体环节做起,求质量、重效果。严格要求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同志,干好每一天的工作。要求虚心学习,不耻下问,对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领导指示务必吃透,起草文稿字斟句酌,做到观点正确、文字精确、表达准确。 全年起草文件60 余份、工作汇报30余份、政务等宣传信息60余篇;接待工作认真细致、热情周到、考虑齐全,搞好接待活动100多次;安排好会议活动20余次;门厅、办公室、

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机关编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城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目录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1发展现状 (1) 1.2国家、省、市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文件 (2) 2 系统设计依据 (4) 2.1房产管理类 (4) 2.2测绘类 (5) 2.3软件工程类 (6) 2.4数据标准类 (6) 2.5基础类 (7) 2.6信息安全类 (7) 3 建设原则 (8) 3.1先进性 (8) 3.2高性能 (9) 3.3高可靠性 (9) 3.4高扩展性及可推广性 (9) 3.5安全性 (10) 3.6开放性 (10) 3.7可管理性 (11) 4 现状及需求分析 (11) 4.1城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化现状 (11) 4.2需求分析 (12) 1

5 建设目标及内容 (12) 5.1建设目标 (12) 5.2建设内容 (13) 5.2.1软件系统建设 (14) 5.2.2硬件网络建设 (15) 5.2.3数据整理转换 (15) 6系统长远发展思路 (15) 7 系统技术架构 (17) 7.1技术路线 (17) 7.1.1SOA技术 (18) 7.1.2组件化技术 (18) 7.2技术方法 (19) 7.2.1全面的SOA架构 (19) 7.2.2构建面向服务的房产信息共享服务中心 (19) 7.2.3基于工作流技术的流程性业务处理 (20) 7.2.4房屋交易审批流程全业务覆盖 (21) 7.2.5工作库、历史库、现状库三库分离的管理机制 (22) 7.2.6统一的权限配置和管理体系 (22) 7.3总体架构设计 (23) 7.4应用架构设计 (24) 7.4.1房产信息数据库 (24) 7.4.2支撑平台 (24) 7.4.3支持服务 (25) 7.5支撑平台设计 (25) 7.6数据架构设计 (27) 7.6.1数据库构成 (27) 7.6.1.1空间数据 (28) 7.6.1.2属性数据 (28) 7.6.1.3图片数据 (28) 7.6.2数据库分类与关系 (28) 7.6.2.1基础数据库 (28) 7.6.2.2业务库 (29) 7.6.2.3查询业务库 (29) 2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建[2003]45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05.19 【实施日期】2003.05.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8日)停止执行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建[2003]45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维护工程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各类在建工程或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的竣工工程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提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商品住宅入住时提交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要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市国土房管局主要部门职责 办公室 负责人:李春华 (一)负责局系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并保障局长指挥系统畅通有效; (二)负责局各类来文、来函的接收、拟办、运转、领导批办事项督办工作; (三)负责局发公文的审核、报批、印发及与相关单位会签件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局行政月份、季度、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上报及局长交办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五)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纪要起草及会务工作; (六)负责局行政事务网上办公规范化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安排、协调局各种会议及会务工作; (八)负责安排、协调局各种公务接待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市有关部门及上级

领导机关等对外联络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及机关值班等工作; (十一)负责局印章管理、保密文件及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业务处

负责人:张凤和 (一)负责局综合性业务的协调、落实工作; (二)负责组织推动局“金土工程”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局业务协调会的组织工作,对涉及两个以上业务处室的需要协调解决的业务进行协调,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协调情况; (四)负责局土地出让业务会议及综合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监督落实工作; (五)负责土资委会议材料等有关综合性业务的汇报、报告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与市规划等部门综合协调业务联席会的组织工作; (七)按局领导的决定,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对改革、调整后的综合性业务的流程进行修订; (八)负责土地业务审批工作专报的起草、上报工作; (九)负责有关调研的组织工作及有关

房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doc

房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要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公室作用,必须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档案意识、博学意识,如何作房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下面是我整理的房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篇1:房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在区党委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以全力支持房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突破口,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整体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工作亮点纷呈,房地产管理和服务工作呈现良好局面。现就今年我局办公室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20xx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使区局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明显提升,服务态度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一些纳

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政风行风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高,为区加快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做好"房管2"接警、抢修任务 20xx年,房管2社会求助抢修服务中心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导下,信守房管2社会求助抢修服务,坚持把提高从业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教育大家时刻把居民困苦当作自己困苦,急居民所急、想居民所想,时时处处把居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提高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24小时不间断服务,随时接警,立即出警。今年我局2联动一年接警次,处警次,接警率和处警率达%,经过回访,辖区居民的满意率都在%以上。 (三)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成立工会 今年,我局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组织,圆满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工会成立工作。大会在民主、严肃、热烈的气氛中进行,大会准备充分、组织严密、程序规范,与会同志积极热情参与,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投上了庄严的选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班子没有辜负党员、代表们和上级组织部门的信任和期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房管发展目标,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局房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抓好各科室档案建设 20xx年,我局档案进馆条件成熟。进馆前,我局多次对进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科[2009]22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5.20 【实施日期】2009.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表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工作者和 管理者的决定 (津国土房科〔2009〕225号)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局,人才强局”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国土房管系统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奖励在国土房管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科技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车载土地巡查调查与GPS/TS/PDA技术在天津市的示范与应用”等3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综合服务系统”等6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等9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授予钱亮等29名同志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授予田胜仓等17名同志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称号。 希望国土房管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努力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全局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国土房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科学技术奖项目名单 2.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附件1: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2008年度科学技术奖项目名单 一等奖 奖励项目:车载土地巡查调查与GPS/TS/PDA技术在天津市的示范与应用 奖励单位: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受奖个人:吴炳灏徐玉明段家训鲍月玲徐鸣 孙红颖韩俊梅 奖励项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图则的研究与编制 奖励单位: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 受奖个人:路红徐连和冯军傅建华万福铎焦玉兰

2016年房管局工作总结

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 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 实现了常规性工作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重点工 为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奠定了基础。 现将半年 我们严格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以安全生产为 现康居 小区已进入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建 阳光丽景小区主 体工程完工, 预计8月末竣工交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情况良好,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购买到了理想的住房。共销售 840 套,预售房款4200万元。 对上一年度的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录入微机,使廉租住房 档案整理工作井井有条。 同时,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到各社区设置“住房保障申请咨询点” ,为符合申请条 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办理申请手续提供及时服务。截至目前,共设立了两个“咨询点” 。 (二)重视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鄱阳县房管局始终把物业行业监管当作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的职 能作用,在物业企业资质年检、 物业服务小区月检考评、 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加强弃 管楼管理、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经过几年的不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能,积极推进我区房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工作 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 主线,在 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 设接近尾声, 预计7月中旬竣工交付使用; 付使用。 根据《xx 区物业企业资质年检审核规定》 度资质年检初审,经严格审查,被评为优秀 主管 部门。 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物业企业上报的 根据《XX 区住宅小区物业弃管审核规定》, 名业主,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经协调,有 ,对辖区内1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 2016年 4家,合格12家,并将年检结果上报上级行政 10个小区25栋楼的弃管申请进行了审核协调。 共召开 20余次协调会,调查走访 5个小区近百 4个小区15栋楼由物业企业继续服务,业主正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2014年增补)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一)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1家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1家以上3家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3家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一)处罚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在期限内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在期限内未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石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八月五日石家庄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字〔2001〕67号)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字〔2002〕4号)精神,设置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划出的职能 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建设工作委员会承担的职能。 原市建委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设计规划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规划局。 原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除外)、市容环卫、城管监察、市区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园林绿化管理职能,指导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管局。 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职能,交给市水利局。 (二)划入的职能 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审、转化推广的具体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 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执业注册、发证及继续教育等具体事务,委托或交有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学)会承担,市建设局负责监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石家庄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便民指南》

房屋管理问与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便民指南》)107、问: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答:《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108、问:房地产登记种类有哪些? 答:房地产产权登记种类分为:换证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遗失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异议登记等。 109、问:什么是房地产产权证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地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地产物权的证明。房地产权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110、问:什么是房地产登记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地产登记簿是房地产登记的载体,指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制作的,用以记录不动产标示及其上的物权状况并由登记机构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性质在于,它是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有四个特征: (1)统一性,即一个行政区域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使本区域内房地产权利的有关情况能够得到集中准确的反映; (2)官方性,即房地产登记簿由登记部门建立,具有公信力; (3)持久性,即房地产登记簿由登记部门永久保存; (4)公开性,即房地产登记簿可以公开查询,是对社会公示房地产权利状况的依据。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业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一、前言 (1) 二、实习目的 (1)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1) 四、实习内容 (1)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 2、施工现场实习内容 (2) 五、实习收获 (2) 1、办公室实习收获 (2) 2、施工现场收获 (3) 五、实习心得体会 (4)

一、前言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上岗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二、实习目的 学校所教学的只是单纯的理论,要通过实习把所学知识用于分析解决社会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消化,以此提高自己在今后岗位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建设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编制本辖区小城镇建设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建筑计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内容 1、办公室实习内容 (1)主要任务。按照实习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安排,我分配到局办公室工作,主要协助办公室主任在新闻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事务等方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T22-2006)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房屋数据采集 6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7 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 8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附录A(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记录表与分割测绘说明A.1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外业测量记录》格式示例 A.2 《点位、标高外业测绘记录表》格式示例 A.3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略图》格式示例 A.4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坐标表》格式示例 A.5 《房屋分割测点点位测绘说明》格式示例 附录B(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标准格式 B.1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B.2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附录C(规范性附录)条文说明 C.1 术语和定义 C.2 房屋数据采集 C.3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C.4 变更测绘 前言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基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计算规则前后衔接的考虑,凡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或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进行过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竣工测绘、现状测绘并出具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项目的后续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均仍按主管部门原计算规则执行。 本标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时晓燕、黄是佩、涂志勇、蔡恒刚、樊钟声、章淑君、罗和平、费奎、夏辉、邹志平、文伟强、熊远社、张涛、刘勇、周运林、龚代琼、谭小波。 引言 2000年2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由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联合编制的GB/T 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建住房〔2000〕166号)精神,于2000年10月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该规程根据我市规划国土管理和房地产权管理的实际需要,依据GB/T17986-2000对建筑空间的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从而成为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实施细则。随着建筑设计的不断创新,原规程已不能涵盖许多新的建筑形式,且其中一些定义不够严格的问题也凸显出来。2005年4月,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为保持与国家标准的协调一致,使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有必要对2000版《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进行全面修订。

工作总结:市房管局工作总结

市房管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房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与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目标,以深入开展全市房地产业市场监管年活动为契机,牢牢锁定房产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紧扣“抓管理、促服务、树形象”工作方针,积极创新思路,大胆改革举措,基本实现了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一、关于半年工作 在今年上半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对于我们半年工作怎么看,主要总结归纳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房产投资持续高涨。今年上半年来,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34.95亿元,同比增长44.4%,市城区完成房地产投资达到16.3亿元,同比增长52.62%。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达到189.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94%,完成房地产竣工75.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2.93%;其中,市城区新开工面积近91.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25%,竣工面积达到2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69%。预计下半年全市房地产投资额将继续保持高幅增长。 二是供销指标同步提高。元至6月,全市共投放商品房98.15万平米,同比增长5.71%,其中,商品住宅供应面积78.53万平米,同比增长7.16%,非住宅供应面积19.62万平米,同比增长5.11%;市城区共投放商品房50.01万平米,同比增长113%,其中,商品住宅供应面积38.73万平米,同比增长95.5%,非住宅供应面积11.28万平米,同比增长近两倍。与此同时,全市商品房销售量也呈现较大增长。元至6月,市城区完成商品房销售金额达到22.47

亿元,同比增长47.83%;其中完成商品住宅销售金额14.28亿元,同比增长19.2%,完成非住宅销售金额达8.19亿元,同比增长约158%。 三是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元至6月,全市商品房成交均价达到2741元/平米,同比增长了18.25%;其中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652元/平米,同比增长26.31%,非住宅成交均价达到5126元/平米,同比增长了20.39%。市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达到4491元/平米,同比增长了57.69%;其中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3556元/平米,同比增长40.55%,非住宅成交均价达到8298元/平米,同比约增长了60%,二手房屋成交均较达到2455元/平米,同比增长13.2%。对于今年市场价格的较大增长,一方面因我市过去房价基数较低,今年通胀预期的影响,另一方面因我市房地产市场培育和秩序好转的因素,房价在调控措施之下仍然涨幅较大。 四是产权办证大幅增加。今年元至6月,市城区房屋交易额达到39.06亿元,同比上升12.11%;市城区房屋产权发证面积277.78万平米,同比增长9.58%;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6062本,同比增长15.21%。今年1—6月,收取规费1268.2万元,其中完成手续费1060万元,同比增长13.02%,登记费208.2万元,同比增长9.11%;协征契税5145.71万元,同比增长179.21%。五是房产税收较大增长。元至6月,市城区完成房地产业综合收入达到2.98亿元,其中,完成地税收入达到2.76亿元、非税收入0.22亿元。 对于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坚持突出重点、紧扣中心、逐步突破的原则,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 一、坚持管秩序与管企业两手抓,房产市场有序发展。我们按照“管住源头、堵住漏洞”的思路,以整顿市场秩序和整顿开发企业齐抓的方式,全方位加强房

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先进事迹材料

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先进事迹材料 兵,男,中共党员,1977年4月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多年来,在工作中始终已满腔热情,开拓的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生活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思想作风上,保持坚定的立场,防腐拒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先后多次获得桥东区和本局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桥东区新长征突击手、区60周年国庆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区3年大变样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立三等功一次。荣誉的背后蕴藏着多少辛勤和泪水,他从未向领导提出任何要求。赵建兵同志,多年来主要从事过,办公室、信访、住房保障、共青团、房管、重点工程等多项工作。繁忙的工作但有条有理,从未出过差错。没有辜负组织期望,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学习意识,严格自律,扎实工作,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努力提高业务,政治水平。在这平凡而特殊的岗位上,赵建兵扎实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 一、狠抓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党组织多次组织学习创优争先和理论学习活动,赵建兵带领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青年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应牢记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意识,永远保持坚定的理论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理论水平,关心国家大事,留心身边的小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注意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开展自我批评,完善自我,共同提高。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本职工作上,指导工作和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处处事事要从大局出发,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利益为次,在同事中,能树立优秀党员良好形象,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有困难找我。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学习,更好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的挑战,学会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主动开展积极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总结经验,摸索出更好的工作方法和效率。二、以人为本,做好信访,维护社会稳定赵建兵同志在办公室专职信访工作。在工作期间,协助办公室主任,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很好的协调上下级、科室及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起草文件,做好信访文件整理归档工作,经常加班加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家庭关系,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赵建兵同志担任信访员以来,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工作,工作中时刻注重自己的岗位形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要掌握灵活的工作方法,又要坚持一定的原则。信访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系统工作,在工作中,赵建兵同志紧紧围绕“三服务”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立足创新,扎实工作。上访群众大多是带“气”而来的,但他始终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他经常说“做好信访工作,不怕挨骂,受气,要有一个“气坛子”精神和“钉子”精神,在一些原则的问题上,始终坚持“有理有序坚决解决、有理无序的坚决纠正、无理无序的坚决打击”的原则,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以法治访。在信访工作中,必须有服务精神,办实事不等不靠,不拖不压,办不了的马上请示协调。两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80余次、处理来访信件20余封、接待个人集体上访260批2100人次。对于年、老、体、弱、残疾的上访户,更是体贴入微,热情接待,直到他们满意为止。对每一件上访案件都认真对待,稳妥处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老上访户陈文明多年来经常到市、区及北京上访。要求解决1986年拆迁安置的遗留问题,就此事多年未彻底解决,赵建兵经过多方协调,耐心的思想工作,无偿把其现居住的公产房转为私产房。最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缓解了一大矛盾。对于多年未解决的上访老问题,赵建兵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文明办事,及时请示,协调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快速处理,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有效果”,使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三、抓好共青团工作,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4年8月2日) 市建字(2004)70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将原《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投资在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石家庄市建设局、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第六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国土房管局工作总结计划

国土房管局工作总结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市国土房管局1月4日、5日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局党委书记、局长简文豪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提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服务于富民强市、科技兴市、依法治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大局》的讲话,在总结和发扬*6年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7年及今后5年的工作进行了展望和部署。该局局级领导、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各区分局班子成员和从化、增城市国土房管局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6年,广州国土房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忘我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依法合理保护好、利用好国土资源,努力做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保障科学发展方面走在前列;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努力实现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前列;三是加强保持先进性教育,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前列。 *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前的一年。*6年8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做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的新阶段。*6年岁末,广州市第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领导集体,并确立了今后五年富民强市、全面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发展目标。*7年,市国土房管系统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第九次党代会确立的富民强市、全面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各项要求,紧紧把握事关广州长远发展的4个着力提升点,结合广州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提高勤政廉政、团结合作、依法规范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高优先富民、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公平和谐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高求实创新、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是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民主集中、廉洁奉公,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进一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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