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标准版)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标准版)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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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标准版)

在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中,计算机系统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定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守则,从制度上杜绝事故隐患,是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保护。以下是肇庆供电分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供同行对参考。

1进入机房工作安全守则

(1)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清洁的拖鞋,机房专用拖鞋不得在机房范围以外穿着。

(2)严禁在机方内吸烟、吃东西及大声喧哗。

(3)严禁携带任何易倾泻液体的容器进入机房。

(4)配电箱及机柜内的设备,需经机房专人许可,方可进行操作。

(5)所有需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服务器、工作站、手提电脑,必须提前经专人检测、审核、批准,经许可后方能接入网络。

(6)必须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安全,不得盗用、发布、传播任何数据、资料或图纸。

(7)必须保持机房的清洁和整齐,工作结束后不得留有任何垃圾。

2设备安全要求

(1)系统内所有的计算机,需要增减附属设备或修改硬件配置的,应报调度中心领导审批。

(2)随机资料、软件等应由使用者或专责人妥善保管,重要的专用驱动程序要有备份。

(3)与网络相关的设施应有明确的标志,进入放置网络设备的专用场所,打开放置网络设备机柜,中断网络设备的供电,专用设备电源插座接入其它负载等,都需经调度中心许可。

(4)需经调度中心审批,方能修改网络标识的工作组名、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网络权限,硬件设置和增加网络功能。

(5)网内PC、联网打印机及网络设备一经安装,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减或变更硬件设备组成。打开机箱进行工作的,需经调度中心

批准。

(6)网内PC必须从物理链路上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完全断开。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本网内PC连接到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

(7)一切外来数据源,包括硬盘、磁盘、内存必须统一送信息管理部门检测,经批准后方准使用。

3软件安全要求

(1)系统内所有的计算机,需要更改系统软件配置的,需经调度中心批准。

(2)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安装正常以后,需要进行删减和增加的,需经调度中心同意。

(3)新开发或购置的软件,应经审核。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运行,并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供调度中心备案。

(4)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网内PC禁止使用盗版软件、非法软件和游戏软件。

4口令管理

(1)各用户必须使用自己的口令,并加强口令保密意识,避免造成个人口令外泄。

(2)口令应定期变更。

(3)严禁用他人或系统管理员口令进入系统。

5数据安全

(1)对运行数据要制定可靠的备份策略,重要数据要求双备份,由专人负责。

(2)当发生数据灾难时,应迅速联系厂家进行数据恢复。

自执行以上安全工作守则以来,肇庆供电分公司所管辖的计算机系统都能正常运行,没有因人为因素造成病毒传染、数据破坏、网络中断、系统崩溃等故障。(杨志欣)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气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 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 期检查、校验。 3工作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工作设计及有关 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工作。 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 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对多台配电箱(盘)并列进行检测或检修时,手指不 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

得触摸连接螺孔。 7带电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8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9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检测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0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时,必须先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1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DCS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DCS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试行) 为了保证甲醇分公司DCS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综述: 分散控制系统DCS(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的简称)是以微处理器及微型机为基础,融算机技术、数据通信技术、C RT屏幕显示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它对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操作管理和分散控制。 DCS系统已成为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是装置的大脑,装置中各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参数的监视和控制都要通过DCS系统来实现的。正因为DCS系统在生产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安全稳定运行就关系着生产的安全稳定。 DCS是由控制器、I/O模件、操作站、通讯网络、图形及遍程软件、历史站等组成。 2、DCS系统的工作环境 2.1 温湿度环境要求 环境条件是保证DCS系统能够长期正常运转的前提,严格控制机柜间和中控室的环境条件,做好消防、、通风及照明等工作。尤其是通风和空调,中央空调时出风口的不能正对机柜或D

CS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冷凝水渗透到设备内造成危害。DCS系统所在的房间的温度、湿度及洁净度要求一般是: 温度要求:夏季23±2℃,冬季20±2℃,温度变化率小于5℃/h。 相对湿度:45%~60%。 洁净度要求:尘埃粒度≥0.5μ,平均尘埃浓度≤3500粒/升。 机柜间和中控室内应有监视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仪表,以便时时监控DCS系统的工作环境。 2.2 接地要求 DCS接地系统设计关系到系统的安全性、抗干扰能力的强弱及通讯系统畅通。 2.2.1 DCS工作接地必须有单独的接地系统,接地点要与避雷接地点距离大于4米,与其它设备接地点距离大于3米。 2.2.2 DCS接地电阻要求不同,在接地连线后需要实测工作接地电阻和安全接地电阻等符合技术要求的数据。 2.2.3进DCS系统的屏蔽线接地应属于DCS系统的工作接地,不能接入保护接地中,另外屏蔽线接地只能在一点接地。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 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标准和中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网络,包括机房、网络设备、软件、网络线路、用户终端等内容。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与审批和验收;未通过国家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第一责任人,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障,督促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调处理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第八条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办、科技信息部(信息化)、党政办公室(密码)、财会部、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公司党政和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保密办主要职责: (一)拟定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二)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审查涉密信息系统用户的职责和权限,并备案; (三)组织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要求; (四)会同科技信息部对涉密信息系统中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的审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评审; (五)对涉密信息系统设计、施工和集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进行准入审查和规范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性能检测;(六)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进行审核;(七)组织查处涉密信息系统失泄密事件。 第十条 科技信息部、财会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制定安全保密防护方案;(二)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运行安全控制、安全验证等安全技术措施;每半年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措施,经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结构图及说明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结构图及说明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是指建立适用于在交流电压50V至1500V及直流电压75V至1500V 的电气、电子设备、装置、器具的安全标准体系,以降低电击事故和电气火灾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 电气安全标准体系由基础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和产品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 二个层次构成,其框架结构见下图: 基础技术领域的电气安全标准由规范、导则、指南,人机界面、标志、标识,术语、图形、

符号,电气设备安装与电击保护,着火危险试验,环境技术与环境条件分类,电气设备静电防护,低压设备的绝缘配合,外壳防护等级等9部分基础安全技术标准组成。 1、规范、导则、指南的标准有: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专业安全出版物的应用(IEC导则104);——环境方面—在电工产品标准中包括的环境内容(IEC导则109); ——多媒体设备安全导则(IEC导则112); ——家庭控制系统—安全导则(IEC导则110)。 2、标志、标识的标准有: ——安全标志和标识;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安全色; ——导线颜色或数字标识(IEC446)。 3、术语、符号、图形的标准有: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 ——电气安全的图形、符号。 4、电击保护方法的标准有: ——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IEC479-1,IEC479-2); ——特低电压(ELV)限值(IEC1201); ——电气、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要求(IEC536-1,IEC536-2);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529); ——检验外壳防护用的试具(IEC1032);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114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IEC664-1); ——电气设备用双重绝缘的安全要求(UL1097); 5、着火危险试验方法(略)。 6、使用环境分类标准有: ——由保护装置特性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分类和电气设备的选用。

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19 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准喝酒,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设备运转前及运转中必须确认风、油、水、气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传动部件是否良好,各阀门是否正常。 3、开机前必须检查各人孔门是否关闭,机内无漏物,方可关闭人孔门,下属设备无故障方可开机。 4、停机检修检查时,应和中控人员取得联系,必须通知电工切断高压电源,将转换开关置于“闭锁”位置;慢转磨机时确认各油泵是否工作正常,并同各现场作业负责人取得联系,确认安全,磨内无人,方可慢转。 5、进入设备内部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配备低压照明或手电筒,并在设备控制盘上挂上“禁止合闸”牌。 6、巡检时不要接触设备运转部位,确保巡检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7、斗提跳停后,必须确认斗提物料量是否超过正常值,如超过正常值,打开斗提下部放料,具备慢转条件的必须慢转,在其正常后方可开主电机。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软件系统安全规范

一、引言 1.1目的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广泛普及,计算机安全已成为衡量计算机系统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计算机系统安全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各种非故意的错误与损坏;二是防止系统及数据被非法利用或破坏。两者虽有很大不同,但又相互联系,无论从管理上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截然分开,因此,计算机系统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本规范对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各主要环节做了具体的说明,以便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及监察部门有一个衡量系统安全的依据。 1.2范围 本规范是一份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国家各部门的计算机系统。 在弓I用本规范时,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范围,不强求全面采用。 二、安全组织与管理 2.1安全机构 2.1.1单位最高领导必须主管计算机安全工作。 2.1.2建立安全组织: 2.1.2.1安全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不能隶属于计算机运行或应用部门。 2.1.2.2安全组织由管理、系统分析、软件、硬件、保卫、审计、人事、通信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 2.1.2.3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组织的具体工作。 2.1.2.4安全组织的任务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定期做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并监督实施。 2.1.3安全负责人制: 2.1.3.I确定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负全部责任。 2.1.3.2只有安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才有权存取和修改系统授权表及系统特权口令。 2.1.3.3安全负责人要审阅每天的违章报告,控制台操作记录、系统日志、系统报警记录、系统活动统计、警卫报告、加班报表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材料。2.1.3.4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2.1.3.5若终端分布在不同地点,则各地都应有地区安全负责人,可设专职,也可以兼任,并接受中心安全负责人的领导。 2.1.3.6各部门发现违章行为,应向中心安全负责人报告,系统中发现违章行为要通知各地有关安全负责人。 2.1.4计算机系统的建设应与计算机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2人事管理 2.2.1人员审查:必须根据计算机系统所定的密级确定审查标准。如:处理机要信息的系统,接触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机要人员的标准进行审查。

企业安全技术规范

企业安全技术规范 1

安全技术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各道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起重机械作业、基建工作,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交通运输的安全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安全范围。 2 总则 2.1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为实现”四个为零”的目标,确保全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运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2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员工(包括合同工、合约工、临时工及我公司招聘的基建、设备维修工作人员)。 3厂区、道路 3.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 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信号装置。 3.2因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井口和走台应该设有围栏或盖 板。走台的围栏不低于0.9米,并需加设档脚板。 3.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品的堆放,应该不防碍通行以及装卸 时的便利和安全。 3.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保持完好,如果损 坏或者有危险的隐患,应该立即修理或停用。 3.5电网内外部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面3.5米以上的 电网可不装护网)。

3.6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员工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 能小于1米,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3.7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清洁、光线充分,采光不要遮蔽,工作地点的局 部照明的亮度应合乎操作要求,光线不要太刺眼。 3.8经常有水或其它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排 水沟应该加盖,而且要定期疏通。 4电气设备 4.1不是正式电工或电气技术人员,不准自己安装或维修电器设备。 发现电器设备异常或损坏,应及时通行电工检查维修。 4.2维修电工和电气技术人员,应带头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装维修规 定,并对电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应及时更换或停止使用。 4.3运行中的一切电器设备,修理时必须停电,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 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如果必须带电工作的,应设专人监护,并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4.4车间内外的电灯、电线插座、开关等应该固定安装,不得随便移 动。电气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乱动。 4.5电线上不得晒晾衣服及其它杂物;电柜、电开关及电气设备周围, 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清洁。 4.6所有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抹,更不可用水冲洗;清洁电气设备前一 定要切断电源。 4.7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自动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电气设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人员) 1、信息设备严禁非法关机,严禁在未关机的情况下直接断开电源开关。 2、信息设备开机后,检查各功能指示正常,系统无报警提示;否则应查找故障原因,直至故障排除。 3、系统设置严格遵循各信息系统操作说明,禁止不安说明操作;当与操作说明有出入,需要咨询相关供应商技术支持人员确认后方可操作。 4、禁止删除需要保留的信息,需要删除某项关键信息或数据时,必须得到许可,必要时进行信息备份。 5、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修改或透露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 6、发生信息系统故障,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时,应立即层层上报至最高领导,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和措施。 7、当发生非正常停电事故时,因立即采取措施,在UPS供电时限内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关机。 8、各信息系统所在的机房,严格控制温湿度,确保降温除湿设备正常运行。 9、机房内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必须操作时,应在专业人员指示并监护下进行。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则)(应用人员) 1.新员工上岗前,应仔细阅读本岗位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严禁未经 培训上岗操作。 2.岗位配备的个人云桌面,禁止私自下载安装应用软件,确实需要 安装的,须经信息维护人员测试认证通过后方可安装。 3.当发现使用的信息系统有问题时,需先自行检查电源和网络接口 是否正常,然后再找相关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处理。 4.信息系统报错时,使用人员应保留报错信息,并提供给维护人员 进行正确维护。 5.禁止将信息系统登入密码随意告诉他人,禁止使用他人账号登入 操作,必要时,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 6.离开岗位10分钟以上者,需锁定屏幕; 7.出差人员利用公网接入办公时,需确保设备安全,并禁止打开含 病毒网页。个人便携设备被盗时,应立即联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锁定账号,以防信息泄露。

桥梁施工技术规范(安全方面)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口 口口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之前,要在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沟,并保持畅通,防止积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2、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开挖前应做好防护措施,如排除危石、设置挡护墙等,防止土石落入坑内。

3、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均应在安全距离(1—1.5米)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安全距离更要严格控制, —般在1.5 —2米之外。 4、开挖基坑时,要按照规定的坡度,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坑承载力要求的设计标高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再由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5、人力出土时,要按照有关脚手架的规定,搭好出土通道,基坑较深时,还应搭好上下跳板和梯子,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6、使用机械开挖基坑,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信号,专人指挥操作;吊机扒杆和土斗下面严禁站人。 7、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后,方可继续施工。 8在高寒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必须根据地质、水文、 气象等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表面冷冻层,使之不被破坏。 9、基坑底部用汇水井或井点排水时,应保持基坑不被浸泡。 10、采用钢筋混凝土围圈护壁时,除顶层可以一次整体灌注外,往下应根据土质情况,控制开挖高度和长度,并随开挖随灌注,钢筋混凝土围圈顶面应高出地面0.5 米。 11、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要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12、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时,应注意预留10—20 厘米,待 下一道工序准备就绪,在灌注混凝土之前挖除,挖除后立即灌注混凝土。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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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7月20日国税发【1999】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全国税务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保证税收电子化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针对新形势下计算机应用的特点,总局对1997年发布的《税务系统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069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更名为《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税发【1997】069号同时作废。 国家保密局国保发【1998】1号、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中保发【199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3号等文件随本文一并印发。 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电子信息,使之安全运行,更好地发挥计算机、网络和信息资源的作用,特制定《税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和电子数据的管理。 第三条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护责任制,加强

128-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本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各类电气产品的专业安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并应将技术规范中的必备安全要素,结合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性补充相应数据、规定和专用要求。 列入《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录A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各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霜秋、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刘江、季慧玉、罗怀平、包革,刘文、蔚红旗、赖静、项雅丽、欧惠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引言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期望在人,环境和产品之间的安全总水平得到最佳平衡,使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害的风险,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了电气设备共性安全要求,具体产品安全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两者配合使用。 本技术规范由必备安全要素为技术主体的正文和列有各类符合性标准的规范性附录A构成,其正文与规范性附录A的关系是要求与符合、被认可的关系。 导电材料、绝缘材料、软电缆、软线等电工材料是安全必备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符合上述规定的电工材料标准也列入规范性附录A。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仅提出安全必备要素中的数据、限值或允许值、技术要求及防范措施等共性的原则要求,而具体详尽的要求和措施在列入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中补充、完善. 必备安全要素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方法由列入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规定。

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公司

版本信息 当前版本: 最新更新日期: 最新更新作者: 作者: 创建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修订历史 版本号更新日期修订作者主要修订摘要

Table of Contents(目录) 1. 公司信息安全要求 (5) 1.1信息安全方针 (5) 1.2信息安全工作准则 (5) 1.3职责 (6) 1.4信息资产的分类规定 (6) 1.5信息资产的分级(保密级别)规定 (7) 1.6现行保密级别与原有保密级别对照表 (7) 1.7信息标识与处置中的角色与职责 (8) 1.8信息资产标注管理规定 (9) 1.9允许的信息交换方式 (9) 1.10信息资产处理和保护要求对应表 (9) 1.11口令使用策略 (11) 1.12桌面、屏幕清空策略 (11) 1.13远程工作安全策略 (12) 1.14移动办公策略 (12) 1.15介质的申请、使用、挂失、报废要求 (13) 1.16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14) 1.17电子邮件安全使用规范 (16) 1.18设备报废信息安全要求 (17) 1.19用户注册与权限管理策略 (17) 1.20用户口令管理 (18) 1.21终端网络接入准则 (18) 1.22终端使用安全准则 (18) 1.23出口防火墙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4局域网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5集线器、交换机、无线AP的日常管理规定 (19) 1.26网络专线的日常管理规定 (20) 1.27信息安全惩戒 (20) 2. 信息安全知识 (21) 2.1什么是信息? (21) 2.2什么是信息安全? (21)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 正式版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在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中,计算机系统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定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守则,从制度上杜绝事故隐患,是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保护。以下是肇庆供电分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守则,供同行对参考。 1 进入机房工作安全守则 (1)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清洁的拖鞋,机房专用拖鞋不得在机房范围以外穿着。 (2)严禁在机方内吸烟、吃东西及大声喧哗。

(3)严禁携带任何易倾泻液体的容器进入机房。 (4)配电箱及机柜内的设备,需经机房专人许可,方可进行操作。 (5)所有需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服务器、工作站、手提电脑,必须提前经专人检测、审核、批准,经许可后方能接入网络。 (6)必须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信息安全,不得盗用、发布、传播任何数据、资料或图纸。 (7)必须保持机房的清洁和整齐,工作结束后不得留有任何垃圾。 2 设备安全要求 (1)系统内所有的计算机,需要增

电气安全要求

编号:SM-ZD-20016 电气安全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气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2.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4.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当提升机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6.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

信息系统安全措施细则

信息系统安全措施细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信息系统安全措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网络安全措施 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 第 2 页共 2 页

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根据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加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处理。 第二章设备安全措施 第 2 页共 2 页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精选全解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 总则 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1.0.3 进行模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 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面板 surface slab 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 2.1.2 支架 support 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 2.1.3 连接件 pitman 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 shuttering 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为“模板”。 2.1.5 小梁 minor beam 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 2.1.6 主梁 main beam 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 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 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 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 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 2.1.9 早拆模板体系 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 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 滑动模板 glide shuttering 模板一次组装完成,上面设置有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并从下而上采用液压或其他提升装置沿现浇混凝土表面边浇筑混凝土边进行同步滑动提升和连续作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86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发电、供电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适用于外单位在集团公司内部基建安装等项目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供电 是指提供给用电设备电力的输电、变电、配电的全过程。 2.3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集团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子公司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有关电气业务部门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站、队、所)班组,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推荐】软件系统安全规范

软件系统安全规范 一、引言 1.1目的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广泛普及,计算机安全已成为衡量计算机系统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 计算机系统安全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各种非故意的错误与损坏;二是防止系统及数据被非法利用或破坏。两者虽有很大不同,但又相互联系,无论从管理上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截然分开,因此,计算机系统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本规范对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各主要环节做了具体的说明,以便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及监察部门有一个衡量系统安全的依据。 1.2范围 本规范是一份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国家各部门的计算机系统。 在弓I用本规范时,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范围,不强求全面采用。 二、安全组织与管理 2.1安全机构 2.1.1单位最高领导必须主管计算机安全工作。

2.1.2建立安全组织: 2.1.2.1安全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不能隶属于计算机运行或应用部门。 2.1.2.2安全组织由管理、系统分析、软件、硬件、保卫、审计、人事、通信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 2.1.2.3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组织的具体工作。 2.1.2.4安全组织的任务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定期做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并监督实施。 2.1.3安全负责人制: 2.1.3.I确定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负全部责任。2.1.3.2只有安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才有权存取和修改系统授权表及系统特权口令。 2.1.3.3安全负责人要审阅每天的违章报告,控制台操作记录、系统日志、系统报警记录、系统活动统计、警卫报告、加班报表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材料。2.1.3.4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2.1.3.5若终端分布在不同地点,则各地都应有地区安全负责人,可设专职,也可以兼任,并接受中心安全负责人的领导。 2.1.3.6各部门发现违章行为,应向中心安全负责人报告,系统中发现违章行为要通知各地有关安全负责人。 2.1.4计算机系统的建设应与计算机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2人事管理 2.2.1人员审查:必须根据计算机系统所定的密级确定审查标准。如:处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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