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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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文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64号

发布日期:2006-11-22

执行日期:2006-11-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第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市建设和交通委沪建研(2004)4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市建管办沪建建管(2005)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2、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可证书,不得超越检测资质和能力认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委托方及时将合同信息登记到检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后,携带登记单、合同副本到检测行业信息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17F)办理合同登记确认手续。

4、建设单位在委托检测业务时,应确保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监督机构在接到工程项目监督任务后,应通知检测机构参加首次综合监督会议,告知各项监督管理要求,并加强对检测业务委托工作的监督检查。

6、2006年12月1日以后报监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使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要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确保上述方针、制度的完全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查出隐患与缺限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1、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1)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是: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工长。 (2) 公司每月20日—25日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施工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与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2、质量、安全大检查的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我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特别要求;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及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其检查细则为国家安全检查细则JGJ5 9-99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3、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方式 在检查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将检查组成员分成几个小组(其中安全组是检查组的独立小组之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逐项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项目部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4、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的处理 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束后,由技术质量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整理成检查纪要,会议纪要以公司正式红头文件发给各项目部。

大检查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全体管理人员会议,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结果进行讲评,同时提出有效的整改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由技术质量部跟踪检查。 大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奖金考核的依据之一。 5、各项目部除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应随时检查外,每10天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较大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处罚。 6、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应召开班前会,详细交待作业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班、组长及时检查制止施工中的违章现象,对于不听劝告的应报项目经理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应予以辞退。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设单位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体 系

工程名称:十堰市西部污水处理项目管网工程Ⅱ 标段 编制单位:十堰市水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0 年 11 月 20 日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52002090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2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发包工程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利用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二、依法提供原始资料 (1)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三、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 (1)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1)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1)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2)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1)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1)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2)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九、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不仅要掌握九条规定,规定之下细节内容也需掌握。同时注意不同主体的不同质量责任和义务,考试易混淆考查。 【习题】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应在()。 A.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 B.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之前 C.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前 D.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答案】B 【解析】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Z2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三、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四、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 五、依法规范设计单位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考核规定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考核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夯实项目基础管理能力,做到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过程检查标准统一,有据可依,根据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以集团股份公司资质签约的纳入房建事业本部管理的工程项目。 3 检查及考核规定 3.1房建事业本部工程部对青岛市内四区在建工程项目、青岛市行政区域内Ⅱ类以上(含Ⅱ类)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拉网大检查,根据质量、安全考核表(详见附件)中的内容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对质量、安全管理好、得分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管理差、得分低的项目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埠外项目视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3.2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月必须至少组织一次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并按照质量、安全考核表中的内容对每一个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检查内容留存在项目部备查,同时利用集团股份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每月月末在各分公司梦龙网上将本月检查结果按照各项目部得分情况予以公示,并制定奖惩措施,公布处理结果。 3.3 房建事业本部工程部在检查过程中将根据工程不同施工阶段,按照质量、安全考核表中的内容进行现场打分,检查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的项目部按以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得分在70至65(含)分之间的,对项目部处罚1000元; (2) 得分在65至60(含)分之间的,对项目部处罚2000元; (3) 得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将予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进行3000-5000 元经济处罚。 (4)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将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对项目部处5000元经济处罚。 3.4 各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未按本规定按时组织工程项目月检或未在分公司梦龙网公示月检结果的,对分公司予以每次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3.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表(基础、主体施工阶段) 附件2:工程安全管理考核表(基础、主体施工阶段) 附件3:工程质量管理考核表(装饰、安装施工阶段) 附件4: 工程安全管理考核表(装饰、安装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工程名称: 监督受理号:(K )第( )号 为确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我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单位(下称建设单位)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称安全监督站)特签定本《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发包施工签定合同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费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4、建设单位在报监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并检查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 5、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应即会同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和报监,不得施工。擅自施工的按违法、违规处理。 7、建设单位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8、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建设工程时,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

9、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资料。 10、建设单位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开工时保证以上手续齐全。 12、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 13、建设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任意缩短工期,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14、建设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积极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安全隐患。 15、建设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监理合同的落实情况,发现监理失职行为要按合同相关要求办理。 16、安全监督站依法检查监督建设工程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各方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或暂停施工,整改完善安全措施后,即监理验收合格后由监督站复查。 建设单位签字: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 务(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标准版)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3、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4、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的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

条》) 6、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设计原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1)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2011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Z201111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如果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责任

同步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酒店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某施工单位承建,包工包料。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更换外墙保温材料。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是( B )。 A.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B.对更换后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C.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进行装修 D.未取得保修书,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下列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作出的意思表示中,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是( D )。 A.明示报名参加投标的各施工单位以低价竞标。 B.明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优化工期。 C.暗示施工单位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定合同。 D.暗示施工单位在非承重结构部位使用不合格的水泥。 3.( D )未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A.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组织设计 C.勘察文件 D.施工图设计文件 4.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D )。 A.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B.建设工程发包方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C.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D.涉及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期前,只能委托原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方案。 5.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建设单位不得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工期。 C.建设单位进行装修时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D.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但并不是一定不可以变动。 二、多项选择题 1.建设单位拟装修其办公楼,其中涉及承重结构变动,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BC )。 A.建设单位将装修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B.建设单位在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C.建设单位在委托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后,方可施工。 D.建设单位提出装修方案后,即可要求承包单位施工。 E.建设单位可直接将装修任务发包给劳务公司。 2.某建设单位在其新厂房建设工程中出现了下述行为,其中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有(ABCD )。 A.暗示承包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B.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C.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就擅自施工。 E.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取样检测。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根据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 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3 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4 委托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与文明施工措施费。 5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7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成为文明工地评审要求。 8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就是否及时修整与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与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9 定期开展分析与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二、建设部经理职责 1 建设部经理就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4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与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5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委托监理单位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6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7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8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9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设部专责安全人员职责 1 协助建设部经理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及时发现与解决安全生产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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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 (2003年7月16日) 粤建管字〔2003〕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职责与权限,保证检测及鉴定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准确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和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 (二)对上项规定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 (三)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 (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性能检测; (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测。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检测结果是控制或鉴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分为监督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等三

-最新版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北京市通州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安全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通州区住建委与各建设单位企业签订。

我公司(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自工程办理完成安全监督手续开始,至工程办理完成终止安全监督手续结束,在建设过程承诺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承担全面责任。 二、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各类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管线保护交底。 三、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按规定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相关措施费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支付到位。 五、在签订的合同文本中载明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责任,明确一家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 本项目建立以(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 六、组织开展工程安全开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开工;并完成现场围挡、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平台的设置,按规定取得硬件设施达标证明。 七、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做好现场管理,特别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允许出现降低文明施工标准行为。 八、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按规定办理中止安全监督手续,并与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停工期间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在工程恢复施工前,组织相关部门复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河南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形成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质量均要在这一阶段实现。施工单位是建设市场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它的能力和行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起关键性作用。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施工单位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反映了该施工单位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资格和能力,是国家对建筑市场实行准入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在实践中,一些施工单位因自身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会采取种种欺骗手段取得发包方的信任,其中包括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手段进行违法承包活动。这些施工单位一旦拿到工程,一般要向出借方交纳一大笔管理费,就只有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赚取利润,从而给工程带来质量隐患。因此,必须明令禁止这种行为,无论是“出借方”还 是“借用方”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违法分包。 对于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无论质量问题是由总承包单位造成的,还是由分包单位造成的,均由总承包单位负全面的质量责任。 另一方面,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依据这种责任,对于分包工程发生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全部损失,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损失。总承包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分包单位追偿。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提。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不按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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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1、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不在现场,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与工程备案人员不符;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出。 2、个别项目部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水平低,现场各种机具防护棚不能按标准设置,道路没有硬化。 3、个别工地临时用电未按“TN—S”系统设置,设各保护零线不到位,临时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4、安全资料和安全监理资料缺项,个别分项填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 5、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未按标准进行设置。 (二)整改措施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建立了自查自纠专项档案。 2、针对各自存在的安全隐患,各企业、项目部都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确保每个工程每处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任何事故。 此次,各企业、项目部上报自查自纠报告15份,查出安全隐患40 第 2 页共 4 页

余处。安监站将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认真进行巡查。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一)巡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极个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在施工现场。 2、个别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签章不及时。 (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 1、钢结构工程普遍存在地脚螺栓位置偏移,丝扣不做防护,预留长度不规范等现象。 2、钢筋工程:剪力墙、结构柱及构造柱主筋位置偏移较严重,箍筋加密区位置不按要求加密。 3、砼工程:施工缝处理不到位,夹渣、错台、漏浆现象严重,个别剪力墙根部、构造柱、过梁有露筋现象,门窗洞口砼构件变形、位移。 4、砌体工程:二次结构不能按规范要求分层进行,基本上一次砌筑到顶;线箱、线管、线盒等预留位置不准确,随意破坏墙体;个别预留洞口不加预制过梁,个别120墙拉结筋数量不足。 (三)对施工现场各种原材料抽样共47组,其中钢筋31组、水泥8组、管材3组、保温板1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组、防水卷材3组,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第 3 页共 4 页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实用版

YF-ED-J386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方 案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杜绝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 全管理的同质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大项目 建设的安全检查力度,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根据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 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对施工生产中易发生伤 亡施工的施工部位、施工过程、现场防护设 施、施工机械设施设备防护装置以及季节性特

殊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并可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并纠正施工现场生产保证体系活动和结果的偏差,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落实,项目部特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各成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消除或向上级部门、组长反映,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 责 任 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结合我市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全面负责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总目标 1、德信·国际广场住宅1号楼项目质量安全总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要求,并实施文明施工。 3、所承担工程无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无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

二、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就施工质量安全对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对其在职期间承揽的工程质量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责终生责任,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管调到哪里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承担德信·国际广场住宅1号楼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企业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越本单位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行全面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安全规定、质量安全责任和考核办法,认真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符合资格预审和合同文件要求。 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安全监察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规定组织进场,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合理安排合同工期。因进场慢、组织乱、工期安排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一、应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保护环境质量责任。 二、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质量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三、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账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四、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按国家规定办理占道、停水、停电、爆破、阻断交通、夜间延时作业等手续。 五、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对涉及施工安全和环境破坏不利因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破坏提出指导意见;提供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六、科学组织、指挥、协调直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导施工单位使用、租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作业劳动防护用品。 七、审核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督导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八、督导监理单位完善项目作业呈报、审核程序,支持监理单位提 第 2 页共 4 页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

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

建设工程各单位质量责任书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 编号 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

说明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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