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租赁规定合同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常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人员的,应填写《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居住人员中有外来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押付,每期租金应提前七日支付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帐号为,乙方通过第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2、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元整(¥:),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七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租赁代理机构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人:

联系方式:

附件一(粘贴处)

房屋交割清单

附件二(粘贴处)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地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地址: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用途为:,房屋户型为: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房屋权证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为:币种元/月(币种元/年),总额:币种元(大写:元)。 (二)支付方式:租金按□月□季度□半年□年支付,先付后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给甲方,合计元。此后,乙方在承租期内须提前日支付下一期的租金。甲方收到乙方租金的同时应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入住时启用示数:水:;电:(峰电:谷电:);管道燃气:;其他:。 (二)房地产各项税费由承担。 第五条房屋设施设备 (一)房屋内设备:空调(柜)台;空调(挂)台;彩电台;冰箱台;洗衣机(全)台;洗衣机(半)台;淋浴器台;煤气灶台;油烟机台;床张;衣柜个;餐桌张;椅子把;沙发套;饮水机台;机顶盒台。(如有必要,双方可就上述设备列明相关品牌、型号、规格、编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其他:。 (三)以上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物被盗、去向不明、火灾、损坏等,需照价赔偿。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满足乙方正常使用。 (二)在租赁期内,甲方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规定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修订版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修订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534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修订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位于常州市),合同约定套内面积12㎡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xxx元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每月租金人民币,租

金每月1号交清。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

2018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房屋租赁合同 丄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租下列房屋,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区(街道、 镇)街号__小区__室;位于第__层。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转租,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 途。 租赁期限 日止。 (二)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有权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丄联系方式: 承租房(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 租赁期限自 年 ______ 月 日至 年 月

收回房屋,乙方应三日内搬离房屋,并按照原状返还房 屋及其附 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其附 属物品、设备设施 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 应承担的费用。如甲方在租 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一)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租赁期间, 如遇到市场变化,房租发生调整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 知乙方。就租金调整问题,如乙方不能接受,乙方应在三 日内退房。 (二)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 应付租金为元(大 写)。乙方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日内预支付下一阶 段租金,如乙方在规定日期未能支付下一阶段租金,甲方 视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 乙方。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 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 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 担全部责任。 四、 租金及付款方式 五、 交付房屋期限 、. 八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规定(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015-42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 规定(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房屋租赁合同概念及有何规定(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约等。其中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特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 1、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

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

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常州市2012版)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2012年5月修订)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具体情况: 1、租赁期限: 自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止。 2、租金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 佰 ________ 拾_________ 万________ 仟 ________ 佰________ 拾_________ 元整。 3、租金的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水电气押金(大写)元,租赁保证金 (大写)元,房屋恢复原状押金(大写)元。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本合同名下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水电气押金、租赁 保证金和房屋恢复原状押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如本合同为续签合同 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在租赁期内双方的维修责任: 1、甲方仅负责对上述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检查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乙方拒查、拒修造成房屋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2、房屋交接时,甲、乙双方核实房屋内外状况并签署房屋交接清单。房屋交接清单对甲、乙双方就房屋内外具体维修项目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补充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乙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乙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租赁有效期内负责自行装修及增添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 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一个月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 (3)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交付租金,超过三十日仍未履行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5)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一个月以上的;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详细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

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2021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面积等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八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前三年内每年租金为元,第四年及第五年为元,第七、八、九年租金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年的月日预交下一年度房租。即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须保障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门前交通便利,无任何妨碍。如:门前小商贩,应由甲方负责清理。如未达到要求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一项计算。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常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人员的,应填写《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居住人员中有外来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的20个法律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2、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和合同效力纠纷的数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承租人未经同意违法

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等。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规定、出租人未配合办理消防或验收手续、承租人经营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当事人只能按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而不能主张违约金。根据司法实践,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应充分考虑出租方的损失和承租方为违约所支付的成本,租赁保证金作为已经事先支付的款项,应当考虑到守约方违约损失的计算之中,酌情减免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当然如果租赁保证金数额过高,守约方违约损失已经弥补,且出租方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的,法院会酌情判令出租人退还部分租赁保证金。 5、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6、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7、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 篇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看上去比较简单,合同条款也比较少,但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却时常发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订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原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及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此点尤其对于想长期租赁的承租人来说非常重要)。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

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 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三、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0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 准版本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位于常州市),合同约定套内面积12㎡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xxx元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每月租金人民币,租金每月1号交清。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依据2021民法典更新版)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履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遵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合同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及执行: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 (小写:¥__ __),租金每_ 年结算,分_ 次付清。 三、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如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无故收回租给乙方的房屋,如有类似行为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费用。 五、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1 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3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七、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编号: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27 页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本(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第 2 页共 27 页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 3 页共 27 页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常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常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口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口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 最多不超过A°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 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孙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人员的,应填写〈〈外来人员信息登记表》;居住人员中有外来人员的,甲方 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

房屋租赁规定合同(超详细版)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1.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XXXXXXX 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精装全配房,家具、家电完好,水、电、气均已开通。 2. 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壹年,即自2017年 06 月03日至 2018年 06月 02日止。 第三条租金 1、租金(大写)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元,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其它费用交纳方式 1、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房屋租金首期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公摊面积水电费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即:第二次乙方应于2017年08月02日前交纳租房费用; 第三次乙方应于2017年11月02日前交纳租房费用; 第四次乙方应于2018年02月02日前交纳租房费用; 2、费用明细:①首期租金3600元/月*3个月=10800元人民币+②保证金3600元人民币+③物业管理费和公摊面积水电费2902元人民币(计算方式:2.7元/平方*89.58平方*12个月)。以上共计17302元人民币(即壹万柒仟叁佰零贰圆整)。 3、出租期间,水、电、气、宽带等费用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维修养护责任

1、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由此造成了邻居的损失,乙方还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邻居的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五条提前终止合同 1、承租期间如由于甲方发生房屋买卖行为,则租期到已完成缴费时限为止,视为双方租约到期,按照租期到期的条款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退房时,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一个月损失费。 3、退房时乙方有责任确保室内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雇人清扫。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每超过一天伍拾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限住三人,分别是:①xxx;②XXX;③xxx),乙方不得私自转租、群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且乙方须无条件的支付甲方月租金的三倍费用作为补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 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 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 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 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 机关申请补发。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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