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工程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均应全面逐级落实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除执行本管理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用电技术管理要求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八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设备、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九条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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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对于施工较为复杂、安全风险较大的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应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如遇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变更后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当重新审批。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临时用电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及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电工人员、非电工用电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用电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采取必要的用电安全措施,防范和遏制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第十五条临电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建立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与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一并报监理审核。临电工程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毕,应由施工、投融资、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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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日常巡视检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及电工检查临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缺陷及用电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应每天进行,雷雨季节应增加巡检次数;

(二)定期检查制度:由持证电工从配电室开始到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应每周进行;

(三)定期测试制度:由持证电工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测试,应每月进行。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应全面细致,检查和整改责任应落实到人,并如实做好检查、测试及问题整改记录。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配备专(兼)职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进场的临电设施、用电器具进行审查;对临电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的执行、违章用电行为、电气防火等情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方式通知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通报地铁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临时用电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四条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用电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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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不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针对临时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管理缺陷、安全事故(件),根据其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实行“白、黄、红”三级质量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件)通报制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跟踪检查。

第二十五条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用电安全隐患发白色整改通知单,对相关单位处罚如下:

(一)每份整改单在业主季度劳动竞赛评比总分中扣除监理单位2分,按季度劳动竞赛评比扣分标准扣除施工单位季度劳动竞赛评比相应分值。

(二)在当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扣减施工单位自评总分值3分。

第二十六条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但没有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件)的发黄色整改通知单,对相关单位处罚如下:(一)每份整改单在业主季度劳动竞赛评比总分中扣除监理单位3分,按季度劳动竞赛评比扣分标准扣除施工单位季度劳动竞赛评比相应分值。

(二)施工单位当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分值计取为80分以下。

(三)约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投融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对责任单位全线通报批评。一个月内连续收到2次以上黄色整改通知单的,向其上级单位通报情况或约见相关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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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视情节对监理单位罚款3000元~8000元,对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单位)罚款1~2万元。

第二十七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须停工处理的或出现人员伤亡责任事故(件)的发红色整改通知单,对相关单位处罚如下:(一)立即停工整改至复查合格为止。

(二)视情况约见相关单位法人代表,全线通报批评。

(三)取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单位)业主组织的综合评比先进资格。

(四)对施工单位当期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分值计取为75分以下。

(五)对监理单位罚款1~2万元,对施工单位(投融资承办单位)罚款2~5万元。

第二十八条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无临时用电安全问题及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其他单位违章行为,维护临电用电安全管理秩序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分类

第二十九条临时用电一般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开关箱位置安装不当、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符合规定。

(二)配电箱内无电路示意图,多路配电无配电标记,配电箱内放置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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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电(柜)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

(四)电缆从箱门进出配电箱,电缆从箱体底部孔洞进出但孔洞未设胶圈保护。

(五)现场使用插线板,手持电动工具导线使用花线、PVC护导线。

(六)电缆线路未架空敷设,架空走向无规划,交叉混乱,私拉乱接,沿地面拖拽,被压在材料、设备下方。

(七)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箱未及时拆除。

(八)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现场照明使用碘钨灯,灯具距地面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灯具无防爆措施,灯具内的接线不牢固,灯具外的接线没有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九)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混接,未设置应急照明或应急照明无法正常启用。

(十)特殊作业环境照明电压不符合要求。

(十一)临时用电设施未进行定期巡查、维护的。

(十二)非专业电工、无电工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安装、巡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电工作业未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十三)办公区、生活区、作业人员宿舍未设置限流器,作业人员宿舍内插座放置在床上。

(十四)应佩戴绝缘手套的作业的人员未佩戴绝缘手套。

(十五)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无通风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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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未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第三十条临时用电较为严重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一级配电箱安装不牢固,没有设防护栏,防护栏未加锁和悬挂警示牌,没有配备消防设施。

(二)一级配电与二级配电间的电缆线路未采用三相五线制,二级配电与三级配电间的电缆未根据负荷情况采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使用的线缆类型、芯线、截面、颜色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施工现场配电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用电设备无开关箱,直接从二级箱(分配电箱)取电。

(四)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端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五)配电箱元器件破损,导致带电部分易触及。

(六)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动作失灵。

(七)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八)配电箱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未接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末端动力设备及金属灯具外壳未接地。

(九)电缆破损未进行绝缘包扎,破损严重未更换、电缆端头未进行绝缘处理,设备带电部分外露未设置防护罩、交流电焊机未装配防触电保护器。

(十)电缆沿脚手架敷设,悬挂在施工金属构件上,未进行绝缘处理。

(十一)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作业,开关处未挂“有人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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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或未设专人看守。

(十二)在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十三)存在较多临时用电一般安全隐患的。

第三十一条临时用电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未按规范要求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的,用电组织设计已编制,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三)外电线路下方违规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料具。

(四)起重机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五)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现场构筑物、机动车道、起重作业机械及被吊物、绝缘防护设施的最小安全距离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等措施,擅自进行施工。

(六)存在较多临时用电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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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2.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工地)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 2. 对临时用电的线路,配电箱、盘、变压器等设施,除加强日常巡 视检查外,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的检查。 3. 配电线路必须按照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绝缘导线的绑扎禁止使用裸导线。 4.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配电箱、开关箱二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 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无带电体明露。 5.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水、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应画N标志,写上“有电危险”字样,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箱门上锁,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并有标志。 6. 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7. 使用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装漏电保安器,工具的电源线 应为橡胶软线,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电焊机外壳应做接地线或接零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 次线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9.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10.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11.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

空间; 12.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下,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13.任何拖地电线必须作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14.一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15.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柴、电线、易燃品; 16.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17.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18.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高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9.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20.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21.工现场内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 直距离不小于2.5m; 22.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 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交底人:施工队: 年月日年月日 中建装饰公司五分公司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48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Company temporary electricit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2.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7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有: ⑴现场勘察地理情况; 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

⑷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⑸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安全检测记录; ⑷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1.依据的标准及规范 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 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 2.管理要求 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 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范、北京市相关标准和局集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在总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范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 2.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内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凡我公司在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包括分包单位)所购买的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必须在中建一局的定点厂家购买。 总包、分包单位均不得自行制作配电箱,非厂家专业人员均不得擅自拆改和修理漏电保护器。 各项目必须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所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按我公司要求购买,2.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 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 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 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 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 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 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电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六、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并遵守以下四项

规则: 1、分级分路及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2、动照分设及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3、压缩配电间距及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合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 4、环境安全及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必须安全。 七、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设置应靠近电源和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配电室上方的配电设施和变压器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栏,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2、配电室内的配电箱(柜)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八、配电线路的敷设。 1、配电线路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2、架空、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的敷设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航天龙华建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未涉及部分,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 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安全部应会同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第五条各级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时,开工前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及资料。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不足5台或设备总容量不足50kW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绘制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第八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九条停用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拆除。当外单位需利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负责总体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指定使用的配电箱、开关上引出电源,负责分包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双方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最新)

阳高同煤热电项目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临时供电,保证施工中的人员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保证施工用电的可靠性、连续性,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明确施工用电的管理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同煤阳高热电项目山西电建施工现场供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国金工程施工电源管理制度》(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制度文件) (四)公司有关临时供电管理规定 第四条职责 (一)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现场临时供电管理办法,负责审批现场临时供电的总体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电源盘配置及线路走向等。 (二)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三)电气工程处为临时供用电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现场临时供电的施工、运行及维护。 (四)电气工程处按照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负责现场临供配置及走向设计,出图后报项目部审批。 (五)电气工程处按照审批后的图纸进行供电用料计算,并做材料及安装预算,报项目部审批。 (六)电气工程处按照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施工,项目部负责验收。 (七)电气工程处须成立国金工程现场临供电小组,人数需满足现场施工和生活供用电的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 第五条实施方案 (一)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 1、电气工程处应根据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业主提供的接入电源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备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施工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项目部批准后开始实施。 (二)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施工 1、电气工程处按照批准后的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材料预算,报项目部相关部室审批。 2、项目部物资供应部按照审批后的预算进行材料采购。 3、采购标准为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临时供用电的设备材料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符合临供用电安全要求。 4、电气工程处按照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5、箱变安装、调试、验收、投运及高压电缆敷设,项目部委托电气工程处施工。 6、一级负荷开关箱安装及主电缆敷设由电气工程处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填写申请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根据批准的申请单,定点布置,基础由申请单位施工。 7、二级负荷开关箱及三、四级负荷开关箱(均属负荷类开关箱)安装及主电缆敷设由施工单位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填写用电申请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根据批准的用电申请单,定点布置,基础由申请单位施工。 8、负荷开关箱基础做法为:砖砌高出地面200mm,长、宽各宽出开关箱底座四周各5cm 的支墩,面层抹灰,负荷开关箱与基础通过膨胀螺栓固定,要求基础地面坚实可靠,不下沉,300mm厚3:7灰土地基处理,坡向四周。 9、安装完毕后,负荷开关箱周围做安全围栏,地埋电缆在地表按规定做出明显标记,标记为“下有电缆,埋深XX米及电缆型号、规格”,一级负荷开关及以上部分由项目部委托电气工程处负责,一级负荷开关以下部分由申请的施工单位负责。 10、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申请的专业工程处(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请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电气工程处、专业工程处(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1、电气工程处受项目部委托进行大区域照明的安装及维护管理工作,小区域照明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12、施工完毕应绘制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针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说明,特别是埋地电缆的位置、深度应明确记录;二级负荷开关及以上部分由电气工程处负责绘制,二级负荷开关以下部分由管理使用的专业工程处负责绘制,竣工图由电气工程处统一汇总审核后,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电气工程处负责保管与备案。 13、电气工程处负责完成工程完工后的盘柜、电缆盘点工作,并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物资供应部,并有书面记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14-85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范围 1.1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作业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JGJ46-2005)。 2.职责 2.1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 2.1.1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整体协调工作。 2.1.2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施工临时用电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2.1.3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负责临时用电的日常检查。 2.1.4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2.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临时用电许可审批及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和督促落实。 2.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临时用电工作进行管理。 3.临时用电管理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1.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1.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 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见附录 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 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 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 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X围 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X》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5.管理规定 5.1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5.2供电值班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布置模拟图。供电系统模拟图上标明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截面积、计量表及用途编号。 5.3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二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级电源箱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 5.4各类电源箱由物资部采购,电源管理单位检验、维修、标识(在

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三级电源控制箱由施工队伍向电源管理单位租用。 5.5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5.6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5.7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5.8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5.9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5.10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5.1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2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维修制度: 1、电气维修工作应在停电或部分停电后的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装置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在场的电气维修工作。 3、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理注油或维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的低压电器、开关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4、建立工作监护制度,在带电设备附近、狭窄及潮湿场所及登高用电作业等,必须设监护人进行监护。 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不准一次性全部完成工程交底工作。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后,通电试验前以及定期维修或检查整改前均须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4、做好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三、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 1、检测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电阻值,每年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重复接地电阻,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均应测试一次电阻。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操作时不得少于2人。 2、每年对漏电保护器时行一次主要参数的检测,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厂修理。 3、对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机械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每年至少检测两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作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四、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锁,且开关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3m。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 —S接零保护系统。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用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希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严格遵守此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 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并按其布置。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 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5、施工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6、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7、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8、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 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

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9、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 应设防雨措施。 10、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1、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24V 及以下的安全电压。24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4、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6、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 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 新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JGJ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6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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