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1、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一种制度。酒店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保险。人力资源部应认真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险的结算、统计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2)各项保险费用的提取、缴纳、使用、管理按规定办理。酒店计提的工资总额,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计算口径应与年报工资总额相一致,开支必须与财务部门的实际支出相一致。

(3)在处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中,应正确计算工龄、区别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掌握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

2、员工福利

(1)员工福利是员工分配部分的延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福利措施使酒店人事政策的重要性愈加明显,它不仅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措施,也是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2)员工福利分为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集体福利包括员工集体文化福利、员工集体生活福利,

即员工在店工作期内的工作服、工作餐、培训等;个人福利包括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产假、

哺乳假等待遇。同时,社会保险也是员工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最新】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 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

四川XXXX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次 文件名称福利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 人力行政中 心 编写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批准 日期2012/5/01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由个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 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20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8、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的处理的,由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行政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9、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行政部核算金额,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文件号: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销售片区等所有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五)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8年05月01日起生效,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二、福利结构 (一)遵循原则 员工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员工福利均有公司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员工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员工福利制度的实施以预算、审核为基础。 协调性:员工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二)福利组成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公司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公司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3、职务性福利:指公司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4、激励性福利:指公司为鼓励核心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探亲假期、住房补助、股权激励等福利。 三、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某集团公司社保制度及管理办法

向新集团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 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区、市、县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办公室是各分子公司社保管理的管理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 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集团公司及其在的各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与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外地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分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分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审批。各分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

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优.选)

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有效管理员工福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保条件: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经考核并转正的员工。 2、符合社会保险中心的参保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未同时已经自费或其他单位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社保政策的缴纳条件。 二、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险种: 目前,公司为员工开设的险种为五险,五险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附属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基数核定:根据国家核定的缴费基数而定,随国家的规定而变动。 三、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责任人:福利保险专员。 四、保险的管理:包括新增、转入、转出、退保等手续的办理以及费用的缴纳工作以及资料保管工作。 1、保险的新增:员工在每年的6月或12月(特殊工种人员在转正后即时办理)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保险申报确认表》,经直属总监签批完毕后,交回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由福利保险员介绍相关事项及准备的相关资料,三日内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如符合条件,待资料准备完整后交于福利保险专员处,福利保险员将于1月、7月到社保中心进行增加。 2、保险的转入转出:如员工在其他单位已缴纳保险的,则可转回公司缴纳,员工保险的转入或转出均由员工自行办理,如需加盖公司公章,可拿相关文件到福利保险员进行审核后加盖公司公章。个人在中介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用,但不转回公司的,则公司不予补贴应承担部分。 (1)离职保险:员工离职时福利保险专员在离职表上签字后从当月起停止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员工需在离职日起一个月内,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转出手续(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同意),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福利保险专员将不予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辞退员工:员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事专员应马上告知福利保险专员,并于当月起停办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未及时告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人承担。 五、处罚: 如福利保险专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险,将对其进行50元/次的处罚。如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的未及时办理保险,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完整版)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5.2 法定假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半天) 4、清明节(1天) 5、五一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8、国庆节(3天) 5.3 福利性假期 5.4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按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 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享受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 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5 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5天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 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己自理。 5.6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假。男职工在符合条件计划生育规定条件下,在孩子出生7天内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产假期间享受基本 工资待遇。 5.7 工伤假 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一经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治疗期间按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5.8年休假 对于入职满1年的正式员工而享有的年度假期,具体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入职累计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休假天数。具体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3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需在次年休完过期不补。5.9批准程序和规定 5.9.1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工伤假等,均有部门主管审批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超出规定的天数,一律按照事假进行处理。没有得到批准同意而自行请假,或假后没有及时补办手续的,一律按 照旷工处理。 5.9.2公司员工休假应一次性修完,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 5.9.3 各部门员工休假时间由本人提出,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进行安排,部门人员不得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公司制订健全和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提供激励性强且充满人情味的福利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福利的调查、分析、设计、实施、反馈、调整等过程的控制。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福利委员会负责设计、制订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制度,对福利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福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有关福利提出申请。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福利制度。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福利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平等性原则:公司员工均有享受公司各种福利的平等权利。 (3)弹性灵活原则:员工可在同等条件下自由选择享受公司的福利。 (4)差异性原则:员工福利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5)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福利的制度、形式、执行都是公开的。 (6)结合实际原则:注重福利成本与效果的结合,员工福利随公司经济效益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7)创新原则:公司福利形式会多样化,随社会和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第七条福利状况调查与分析。 (1)福利委员会每年9月份开展福利状况调查工作,由会长编制员工福利调查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员工薪酬福利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调查的目的。 ②调查的范围(市场状况、同行业水平、竞争对手情况)。 ③调查的对象。 ④调查的项目及内容。 ⑤调查的方式。 (2)调查的方式一般采用面谈和调查问卷两种,会长根据福利调查的项目及内容编制福利调查问卷表和

社保管理制度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

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

XX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山西XX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管理,规范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程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第三条参保内容与缴费比例 公司按照当地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按国家或所属地区社保部门规定的缴费比例共同负担,其中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公司与员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7%,个人2% 生育保险:企业0.8%

工伤保险:企业0.6% 失业保险:企业0.2%,个人0.1% 第四条职责权限 1、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负责办理录用、调动、离职时员工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办理社会人员须告知员工保险参保时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和个人承担的保险缴费比例、每年的新基数标准及保险缴费情况和进度。 3、公司要明确告知参保的员工只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二章保险缴纳 第六条保险缴纳时间 1、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月份开始缴纳。 2、社保费用由公司统一逐月、足额缴纳,并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各项保险缴费情况。 第七条保险新增、转入时间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根据公司企业理念,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二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四条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正式员工(包括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 2、公司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①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具体内容参见相关保险规定条例。 ②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第五条住房公基金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正式员工购买住房公基金。 2、缴费比例:个人10%,公司10%。 第六条各种补助 1、各种补助 2、节日贺礼

3、其他贺礼(公司列支) 第七条员工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培训实施要领。 第八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公司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公司时,须到管理部交还劳保用品。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第九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2、带薪年假

(完整版)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X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

酒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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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三条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一章员工福利分类 第四条公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2.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3.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4.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5.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6.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二章员工休假 第五条参见《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第三章员工保险 第六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上海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员工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九条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上海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员工教育进修 第十条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设计师每年应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班学习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2000元,大学本科人民币1000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六章贺仪 第十二条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300元。 第十三条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 第十四条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 第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通用.doc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 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 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等原因, 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 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 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

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1 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具体缴纳种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0日之前的将于当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于20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正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 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行政部确定参保。 、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2 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纳社会保险的, (注:基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

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 险的,补齐欠缴保费3 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二)主任级以上人员 1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凡是本公司的主任级以上人员,、 保险金额将按中卫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2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三)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具体缴费基数300%~60%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X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员工福利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批准之日 受控状态: 版次号:A/0 分发号:

文件履历表

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增强员工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特制定此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和权利 此制度由综合部起草、解释与修订,并报各部门部长及总经理签核通过后执行。 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修改。 5 福利结构 5.1法定性福利:指公司为满足国家法定要求时提供的福利,如: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 等。 5.2通用性福利: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具有普遍通用性的福利。如:活动基金、节日福利 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 5.3职务性福利:指公司根据职务的工作性质特点提供的针对性福利。如:通讯补贴。 5.4激励性福利:指公司为鼓励关键性岗位员工再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提供的带 有激励性质的福利。如:培训师、优秀员工、旅游活动、健康体检等其他福利。 6 法定性福利 6.1社会保险 6.1.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 相关社会保险。 6.1.2归口管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进行社保局开户,综合部负责归口办理。 6.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综合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 手续,并补买试用期相应期限的社保。 6.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 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6.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 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 缴纳。 6.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综合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 工个人负责。 6.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6.2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社保及医疗补贴管理制度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只补贴30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第九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分公司、中心在职正式员工。 三、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在册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办理。 四、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缴费基数: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缴费比例: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具有唯一不变性。 个人帐户均为个人新或旧身份证号,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的账户。本人不论在哪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如员工隐瞒原个人帐户而在公司建立新的个人帐户,原帐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损失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1、员工已办理转正手续; 2、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本公司委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员工“人事档案”如在异地的,需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对人事档案的要求办理转档手续。 3、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核实后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所有员工需经直接领导和所属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 5、审批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6、新增:从未参加社会保险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手续;

7、转移: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且原单位在继续交纳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8、恢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单位已办理停交手续的,如原单位属于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将本人的停交手续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恢复社会保险;如原单位不属于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停缴、欠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滞纳金)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交或转移手续。 发布日期:xx-xx-xx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三条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员工福利分类 第四条公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病假 2)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3)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4)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5)贺仪和奠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6)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员工休假 第五条凡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均为公司员工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元旦:放假一天 2)五一劳动节:放假三天 3)国庆节:放假三天 4)春节:放假三天

第六条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假期为一年7~10天。带薪年假根据公司工作性质特点,现一般安排员工在春节期间一次性休完。 第七条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20天(包括路程在内),员工可自愿分为一次或二次休假,每年探亲假路费只报销往返各一次。 2)父母在外地居住的未婚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10天(包括路程在内)。 3)父母在外地居住的已婚员工,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包括路程在内)。 4)每年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自愿两年休假一次的,则已婚员工可一次累计休30天、未婚员工可一次累计休15天(包括路程在内)。 第八条初婚员工享有3天婚假,晚婚员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可增加婚假2周。 第九条女职工生育享有产假90天,晚育(24周岁以上)女职工可增加产假60天。男性员工可享有陪产假3天。 第十条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家居城镇的员工享有丧假3天;家居农村的员工享有丧假7天,路程时间另计。 第十一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18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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