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包服务协议【终稿】

【协议编号:】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基金管理人):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中如下词语均仅具有如下含义:基金产品:指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并委托乙方办理金融外包服务的投资基金,本协议基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等(以下简称“基金”)。

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资金的归集与支付的账户。

基金份额登记: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注册登记,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基金份额交易(转让)、非交易过户的份额变更登记等。

基金交易清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的清算,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认(申)购份额的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收益分配的计算、相关费用的计算等。

基金资金结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销售资金归集账户中完成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费用的资金划付。

基金估值核算:指按照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对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信息展示: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金融外包服务平台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形式展示甲方管理基金的相关信息。

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指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认(申)购、赎回、投资交易等业务数据。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指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对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进行处理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交易确认金额、交易确认份额、交易相关费用、申赎交收金额、基金资产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交易日可用头寸。

外包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简称“操作备忘录”):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本协议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工作而签订的操作备忘录,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

金融外包服务平台:乙方自主开发为甲方提供在线金融外包服务的平台,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可通过该平台进行认(申)购、赎回等投资者交易数据的交互、基金产品净值查询、投资者份额登记数据查询等操作。

2. 服务事项

甲方作为管理人,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基金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的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交易清算、基金资金结算、基金估值核算等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但甲方依法应承担的基金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的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交易清算、基金资金结算、基金估值核算等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乙方作为外包服务机构,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业务,并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资质条件,具体外包服务内容和范围以操作备忘录中约定的为准。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金融外包服务;

(2)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

(4)对乙方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

(5)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开展基金业务创新

和系统升级工作。

3.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确保基金产品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其制定的

基金产品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乙方内容,应当事先书面提供给乙方并

取得确认。如有调整的,亦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取得确认;

(2)甲方应严格履行管理人进行基金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

记、基金估值核算的义务,与乙方做好衔接工作;

(3)甲方在基金产品成立前,应根据双方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详尽的业务

参数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业务参数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或要求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数据交换格式(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等)按时向乙方

提供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并对甲方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

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5)甲方应及时接收、查看乙方发送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若发

现异常应当日书面或其他乙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应妥善保存

乙方发送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并做好信息备份和维护工作;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进行确认,因技术故

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确认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业务纠错;

(8)甲方应在新业务上线前,与乙方进行充分的联合测试;

(9)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金融外包服务费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需履行的其他义务。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提供金融外包服务时,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外包服

务运作。乙方制定且已向甲方提供的相关金融外包服务业务规则、指

引等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甲方或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发送符合乙方

要求的有效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乙方有权暂停提供金融外包服务;

(3)对甲方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改正,并暂停提供金融外包服务;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进行业务纠错;

(5)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金融外包服务费用。

4.2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相关人员及系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

外包服务;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金融外包服务业务,负责维护相关业

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乙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约定妥善保管金融外包服务业务过程中

形成的业务资料和数据,并仅为本协议服务使用;

(4)乙方在开展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时,应就甲方的合理需求提供必要的业

务和技术支持;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进行业务处理;

(6)乙方应向甲方按时发送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

(7)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新业务上线前,向甲方提供联合测试环境;

(8)乙方因技术故障、通讯中断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系统

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及时使系统恢复正常;

(9)乙方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

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

(10)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

系统,不得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需履行的其他义务。

5. 操作备忘录

5.1 甲乙双方应就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的具体基金产品另行签署操作备忘录。操作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操作备忘录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操作备忘录的约定为准。

5.2 操作备忘录应包含金融外包服务具体服务范围、金融外包服务操作流程等事项。

5.3 操作备忘录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与操作备忘录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

6. 服务费用

6.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金融外包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将在操作备忘录另行约定。

7. 保密条款

7.1双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协议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国家有权机构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投资者账户及金融外包服务相关业务资料和数据。

7.2本协议的解除、提前终止或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的承担。

8. 反洗钱责任

8.1本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下简称“《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身份识别和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内控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制定。

8.2 基金产品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销售的,甲方应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等相关监管要求。

8.3甲方在办理基金产品的开销户等业务时,须采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8.4甲方应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反洗钱客户风险划分标准,并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8.5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应互相合作,及时向对方提供监管机构反洗钱检查所需的客户资料。甲乙双方保证就对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信息保密,除监管机构和国家有权机关调查所用外,不对外使用或泄露。

8.6甲方应遵守销售适用性的规定,对产品投资人符合合格投资者进行判断,对产品投资人进行风险承受力评估,注重产品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甲方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产品销售行为的管理,给予产品投资人必要的投资风险提示和教育。

8.7在产品投资者的交易被拒绝或确认失败时,应当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由甲方主动及时地通知产品投资者。

9.违约责任

9.1甲、乙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定,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9.2若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由于双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因金融外包服务造成损失而

对甲方、基金产品财产和基金产品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向所涉及基金产品收取的金融外包服务费为限。

9.3由于电讯、电力或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等任何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9.4对非由对方原因引起的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受损方不应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10. 责任限制

10.1乙方不对甲方任何经营管理行为、投资交易承担责任,不对甲方任何不遵守法律或规章的行为负责, 但因乙方未能合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金融外包服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10.2在进行金融外包服务时,甲乙双方按本协议及操作备忘录所述处理方法操作。如遇到本协议及操作备忘录未有清楚列明处理办法时,双方提前另行协商约定处理方法。因本协议或双方签署的操作备忘录未清楚列明处理办法,而甲方未提前与乙方沟通处理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0.3若乙方收到甲方或其代理人难以辨认的通信信息,在其采取合理措施联系甲方并努力鉴别后仍无法识别该通信信息,最终由此导致的业务处理延迟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0.4若出现本协议第14节所列情形(除14.4以外)致使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信息技术系统故障等其他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

出具,双方均认可该证明文件的效力。按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2. 争议处理

12.1甲乙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未尽事宜上可能发生争议时或实际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或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或提交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经友好协商或调解未能解决的,每一方当事人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12.2争议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3. 协议的生效和修改

13.1本协议于双方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任何附件构成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或订立新的协议文本予以明确。双方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4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协议的任何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14. 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终止:

14.1 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

14.2 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销的;

14.3 甲方不再具备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

14.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仍未纠正的,相对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4.5 乙方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金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

1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5. 合作持续性

15.1本协议下乙方义务的性质不应排除乙方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提供类似性质的服务。

15.2甲方应与乙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发行产品的金融外包服务机构。

16. 其他条款

16.1除双方以书面方式一致同意外,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转让。

16.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应被视为与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相分离,所有其他条款仍然具有完全效力,并仍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16.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签约方各持壹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后勤类外包服务合同

后勤类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发包方(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区域)进行后勤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外包服务概述 1.1外包服务的目标:[] 1.2外包服务的范围:[] 1.3外包服务的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1.4外包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 (1)乙方指派其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如下外包服务: □7天X24小时,或 □5天X8小时。 (2)乙方服务人员是指受乙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具体工作的乙方相关人员。乙方外包服务团队的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如乙方服务人员变动,需事先经甲方同意。当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外包服务时,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3)服务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实施考核,外包服务费用与物业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六。 第二条外包服务内容 2.1物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营业厅、机楼等。总面积[]m2],具体物业清单详见附件一《物业清单》。 2.2外包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2.2.1外包服务项目包括:[](选择) (1 )治安防范;

(2)环境卫生; (3)绿化养护; (4 )消防设施维护; (5)电梯维护; (6 )空调设施维护; (7)给排水设施维护; (8)供配电设备维护; (9 )智能系统维护; (10 )会议服务; (11 )食堂服务; (12 )前台接待; (13 )其他服务:[]。 2.2.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附件三《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认。 2.3配置人员:乙方就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服务人员配置,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服务人员为固定数量,共[]人,各物业点配置的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详见附件四《物业服务方案》;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的变动必须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认。 (2)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各物业点必需配置的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详见附件四《物业服务方案》。 2.4配置工具及耗材(含维修零配件):外包服务所需工具由[]提供并承担费用。外包服务所需耗材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耗材(含维修配零件)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耗材(含维修零配件)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括单件、单项、单次价格在[]元以下(含)的耗材(含维修零配件),详见附件五《工具及耗材清单》。若超出双方约定价格的耗材(含维修零配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月/ □季/ □年统一结算差价。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 3.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具体费用构成及计算方式见附件[]。最终的外包服务费用以各项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并结合服务考核得分据实结算,但结算费用总金额不高于暂定的费用总额。3.2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费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费用。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工具、进行维修等费用。 (3)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样本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样本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协议编号::;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外包服务协议;甲方(基金管理人)::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乙方(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编号::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金融外包服务协议甲方(基金管理人):: 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释义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中如下词语均仅具有如下含义:基金产品::指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并委托乙方办理金融外包服务的投资基金,本协议基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等(以下简称“基金”)。 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资金的归集与支付的账户。 基金份额登记::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注册登记,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基金份额交易(转让)、非交易过户的份额变更登记等。 基金交易清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的清算,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认(申)购份额的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收益分配的计算、相关费用的计算等。 基金资金结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销售资金归集账户中完成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费用的资金划付。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基金估值核算::指按照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对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人员的录用与劳动合同解除 1、录用的人员经甲方面试确认录用,由乙方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附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材料证明,由乙方负责与录用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具体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应条款执行。 3、录用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甲方的职责。 二、录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录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录用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录用人员的工资清单,每月按时转入录用人员的银行工资卡和个人保险账户内;凭合规发票(附费用明细)经甲方审核后向甲方支取以上款项。 3、甲方应做好录用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录用人员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扣缴纳。如没有按时缴纳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监督、检查、考核录用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甲方确因工作岗位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录用人员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清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如需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录用人员的相应补偿,由甲方承担。若因本合同期满或者录用人员具有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补偿; 4、甲方负责确定和调整录用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5、甲方对录用员工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6、因甲方原因造成录用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7、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甲方对录用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劳动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9、甲方为录用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录用服务费用。(包括录用员工的工资、社

财务外包服务合同拟定模板

财务外包服务合同拟定模板 财务外包服务合同拟定模板,财务外包是商业经济活动中一个常见的服务项目,那么财务外包服务合同具体如何拟定呢,下面由南京九洲会计给大家讲述一下: 甲方:(聘方) 乙方:(南京九洲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完全了解合同内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经商谈甲方决定将本公司财务事务外包给乙方,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相关财务外包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本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 终止合同(须提前 15 天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2.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3.甲方公司规模扩大,业务量增加时,相应的给乙方的报酬应有所调增。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 4.辞职(须提前15 天提出申请) (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聘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聘方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聘方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聘方的秘密和 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 不断提高自己的实 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 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四违约与赔偿 1.如果甲乙其中一方无故或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私自中止合同,应向对方赔付相当于一个自 然月代理费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2.如果甲乙其中一方有理由及其它原因需要中止合同,需提前15 天告之另一方,未提前15 天通知另一方而私自中止合同或以各种理由搪塞履行合同相关义务的应向对方赔付相当于一个 自然月代理费的三倍作为违约金。 3.如果甲方无故不付少付或延迟7 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所注明服务费用,应交纳相当于一个自 然月会计服务费用三倍的违约金。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XXX制造股权基金1号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基金管理人: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外包服务机构:

目录 一、合同订立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 - 二、释义.............................................................................................................................. - 2 -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 3 - 四、外包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 5 - 五、外包服务的范围.......................................................................................................... - 7 - 六、外包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 8 - 七、合同的展期.................................................................................................................. - 8 - 八、违约责任...................................................................................................................... - 8 -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 - 9 - 十、合同的生效................................................................................................................ - 10 -十一、其他事项.................................................................................................................... - 10 -

服务业务外包协议

服务业务外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体系认证及审核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止。 二、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体系认证及审核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范围及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体系认证、审核咨询外包服务工作。 三、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对甲方的体系认证、审核进行资料的完善及更新。 2、定期检查现场,出具整改报告,并跟踪甲方落实情况。 3、定期对甲方员工进行培训并抽查,督促各部门主管加强培训。 4、每月乙方安排____ 工作日至甲方公司现场,检查现场及文件的完善情况。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年服务外包客户—个,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支付乙方年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其中合同预付款为年总服务费用 的_____ %合计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服务余 款在每通过一个认证/审核后,支付服务总余款的 ___________ %最后一次验厂通过,需结清 所有费用。

公司外包服务合同协议合同书

精心整理 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包单位):河南中原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3 第一条外包事项 (三) _____日结算上月度的劳务费(其中每月每人保底费用为:_____元, ,乙方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二日支付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外包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人员。 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业务标准与管理 (一)为使项目完成能够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符合或经乙方培训后达到甲方的要求及条件。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制定管理其服务人员的各项制度,并根据制度规范其服务人员的行为,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费结算清单,并有权对该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据实结算。 (二)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外包业务情况与乙方协商要求其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1 2 份证明的; 3 (四)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甲方有权 (五)此评估结果将作为甲方决定是否继续与乙方合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当提供其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件给甲方备案。在甲方核查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向乙方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的相关记录。 (二)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外包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服务人员的花名册,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财务外包服务合同

财务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乙方:深圳鼎成永胜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式第三章合同期限 第四章外包费支付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江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财务服务外包事宜,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财务服务外包作相关约定,合同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财务服务外包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财务核算工作交由具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队的乙方进行代理,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的工作场所,利用甲方的服务工具和设备,从事财务核算工作,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于本框架协议合作期内,为甲方提供相应财务外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服务外包费用。 第三条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财务服务外包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四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私募基金外包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与 之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协议中如下的词语均仅具有如下含义(其中所定义或所指的任何协议均包括该等协议的有效修订、修改及补充文件):私募投资基金:指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并委托乙方办理金融外包服务的投资基金。 基金注册登记: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管理、基金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基金估值核算:指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对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指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认购、申购、赎回、投资交易等业务数据。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结果信息:指外包服务机构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对金融外包服务原始数据进行处理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交易确认金额、交易确认份额、交易相关费用、申赎交收金额、基金资产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单位净值、交易日可用头寸。 外包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简称“操作备忘录”):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本

协议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工作而签订的操作备忘录,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2. 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相关银行账户开立及管理、注册登记、估值核算等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担任甲方银行账户开立及管理、注册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的服务机构。具体外包服务项目以操作备忘录中约定的为准。 乙方作为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资质条件。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立及管理、注册登记、估值核算等 服务; (2)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乙方发送的私募基金 注册登记、资产估值等数据基础上进行处理; (3)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金融外包服务的业务资料、业务数 据及业务支持; (4)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 金融外包服务业务; (5)对乙方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 (6)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开展基金业务创新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述“业务外包服务”,系指甲方将其一部分辅助性工作,包括车辆驾驶服务、大堂引导服务、商户通维护服务、信用卡资料审核服务、信用卡客户服务、卡分期外呼服务、现金整点服务、文案处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凭证装订保管服务、押品管理/授信档案服务、凭证管理服务、渠道建设服务、权证复核服务、个贷信息复核服务、银企对账服务、账户复审服务承包给乙方。乙方应具备从事相应服务的业务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二条业务外包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及预期效果详见附件。 第三条业务外包服务承包期限为壹年,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 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业务外包服务费用由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两部分组成:①固定费用:每月人民币(大写):①五仟柒佰肆拾捌元叁角整;②浮动费用:按车辆里程数支付(实际服务里程数*0.15元/每公里)。支付方式为每月20日前以人民币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10日前给甲方开业务外包发票。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是乙方的员工,乙方应当与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材料向甲方备案,向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业务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应指派联系人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直接管理,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甲方应指定人员担任监督主管,对外包服务事项进行监控和评价,并与乙方联系人进行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第六条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必须有从事相应外包业务的资格,乙方负责资格审核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时间,以确保甲方正常经营和正常业务开展为原则。 第七条乙方在进行外包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达到甲方工作要求,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业务安全规程。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乙方应对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的乙方服务人员即时予以纠正,若甲方要求退换,乙方应予以退换。乙方不能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有效履行雇主义务、承担劳动用工责任,给甲方业务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外包合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业务外包服务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展开工作,但可在对外开展工作时表明是受甲方委托或授权。

外包服务合作协议通用模板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外包服务合作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深圳 第一条合作目的 甲方愿意自乙方获得与软件开发有关的各项服务,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签约委托开发供应商,愿意在双方约定的工作场所向甲方提供双方所约定的各项服务(以下称“乙方服务”)。乙方具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且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外包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范围 1.1 范围本协议及其附件载明了甲方据以不时向乙方购买及乙方据以向甲方不时提供之服务的条款和条件。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对“本协议”的提及包括所有的附件和附录。 1.2 文件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下称“附件”)。每一附件的条款经此援引而包括于本协议中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条款与各附件条款之间,或各附件条款本身之间产生歧义,则应按以下优先次序适用其条款规定: * 本协议 * 附件1:合作制度 * 附件2:保密协议 * 附件3:保密承诺 第三条合作期限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提前终止,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十二(12)个月,自本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时,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不续约的,则本协议将自动延长至:(1)双方达成续展协议或新的总采购协议之日,或(2)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之日,两者以较早发生者为准。书面终止通知,应至少在指定的终止之日前十五(15)日送达对方。第四条合作模式

4.1 应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项目条件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提供测试与开发服务乙方人员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抽调他用。 4.2 甲方确保乙方服务人员作业的连续性[每人次作业时间在一(1)个月(含)以上]。 4.3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内,甲方按月结算期内项目服务费用并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给乙方。 4.4 乙方应根据和遵循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合作制度向甲方提供乙方服务。 第五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5.1 服务费计算标准甲方按《服务订单》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服务订单》将列明工程师姓名,岗位,单价,项目周期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加班双方在本条款中约定的服务费中不包含乙方服务人员的加班费用。根据项目的进度,乙方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加班安排,由甲方主管以上批准的加班为有效加班。(1)甲方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共计8小时。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日的加班,按甲方公司规定进行调休。对于偶尔6:00-21:00加班情况,甲方无需提供晚餐和的士费,无需支付乙方费用,甲方应控制每月不超过5次;超过晚上9点可报销晚餐和的士费,超过11点可调休半天,无需支付乙方费用。 (2)乙方服务人员在双休日加班,按甲方公司规定可进行调休,甲方安排双休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天,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加班费用。 (3)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标准服务费的3倍计服务价格的标准来支付加班服务费。即,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费用=乙方人员月单价/21.75*天数*3。 (4)乙方服务人员三个月内由于乙方或个人原因离职,法定节日外的加班工作量,不进行经济补偿。 5.3 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服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提出的任何费用要求,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本协议中的各项费用标准是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的约定,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负责制定。 5.4 服务费计算服务费一般按照项目进程中自然月进行计算;若有不足月的情况,包括: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人员请事、病、年假;或乙方服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都按照此公式计算:服务费=乙方人员月单价*(1-缺勤天数/21.75) 5.5 结算和支付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和支付。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应于每月前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服务人员上月的服务时间考勤记录。乙方应根据该记录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服务付款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10)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乙方的发票应在各方面符合中国税务机关的相关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新员工入场后培训一周,乙方不收取此一周时间的费用,收费自培训期过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软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70 1010 0100 5412 92 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10)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的,每逾一日,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该笔服务费用金额0.5%的逾期支付违约金。逾期2个月的,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并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协议的履行,但该等终止行为不因此影响甲方就未支付部分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赔偿义务。

外包服务协议模板公司版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 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人): xxxx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 乙方(受托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鉴于: 1、甲方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已具备登记条件并可以取得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乙方作为国内大型的证券公司,已就为私募基金提供外包服务事项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具有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甲方所选委托事项的外包服务能力,乙方同意以该等能力与经验为甲方提供相关外包服务。 3、甲乙双方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础。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有关运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外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约定的业务规定和技术规范。 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前言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开展外包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二)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或废止导致本协议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并视为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依照前述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做相应的修改,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及时以补充协议等方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变更或在协商后终止本协议。

业务外包(转包)服务协议

LOGO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业务 2019年度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XXXXXX2019年度XXXXXXXXXX业务的外包服务”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并共同恪守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现将公司2019年度 ( 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 关于XXXXXXXX向乙 方进行外包转移,且保证在此期间乙方为甲方关于此项业务的唯一指定外包服务商; 2、甲方独立承担所有外包服务客户的谈判、签约、业务拓展及后期服务工作,并将客户需求向乙方进行要点阐述,并在制作 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与外包订单相对应的拓扑图样式和客户图文信息资料; 3、甲方有权对服务订单中所涉及的XXXX、XXXX、XXXX和XXXX等环节进行参与、跟进,并享有产品的终审权利(审核步 骤确定为1、XXXX审核 2、XXXX审核 3、XXXX审核,如审核通过,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对应环节的审核确认书,如审核未通过,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订单的修改任务)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承接甲方关于XXXXXXXX业务订单,并根据甲方提出相关的客户需求和要求,提供对应的XXXX,并在甲方的配合 下完成XXXX和XXXX工作。 2、乙方在所有对外宣传过程中,凡涉及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外包服务客户案例,一概不得列举。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的客户 案例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技术支持:XXXX”字样; 3、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外包服务客户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外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合 作模式、服务条款、报价体系等相关内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追责和索赔的权利; 4、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参与订单客户的业务拓展及后期服务工作,且不得与客户进行任何形式的单方面接触。 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成为双方的合作执行标准,一方违反则由另一方进行追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定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 1 页共 1 页

企业劳务外包服务协议书模板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及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项目合作的全面共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劳务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专业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字认可之外包服务协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服务周期: 1、本合同时间周期为一年,自二〇年月日起至二〇年月日止。 2、按甲方要求在一年以内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将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开始前编制具体的工作日程计划,并与甲方达成共识。乙方将在甲方达成共识后指导监督甲方项目完成项目。双方将依照此项目达成共识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2、根据项目的实际进程,认为确需增加人数或者项目量增加(时间计划调整幅度达2周以上)延长工作计划和项目总体执行周期时,必须在原计划日程范围内尽早向另一方提出正式的建议,并与另一方达成共识。 3、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天班前一次会议安排生产计划。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组建的项目人员,为甲方提供依而进行的企业生产经营与监督专业服务。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与甲方管理层及项目协调小组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必须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甲方量身设计适合甲方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方案的同时,还应提供有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并且在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方式,为甲方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员工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生产计划和建议。 4、乙方应预先向甲方提供项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以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工作的开展。 5、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没有得到甲方负责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甲方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7、乙方为甲方提供策划案后,应监督管理,服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完成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 8、乙方应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项目调查,安排专业人员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 9、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为甲方人事服务有关生产、营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范本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协议范本

甲方(服务外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服务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

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财务外包服务合同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财务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财务服务外包事宜,共同签署本

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财务服务外包作相关约定,合同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 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财务服务外包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财务核算工作交由具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队的乙方进行代理,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的工作场所,利用甲方的服务工具和设备,从事财务核算工作,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要 求的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于本框架协议合作期内,为甲方提供相应财务外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 付财务服务外包费用。 第三条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岀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 财务服务外包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 隶属于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 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四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甲乙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 银行、银行帐号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个工作日前以加盖财务专用 章的书面文件的原件通知对方。 第二章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甲方将以下项目外包给乙方: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外包服务协议;甲方(基金管理人):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乙方(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编号: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金融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基金管理人):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金融外包服务业务正常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协议中如下词语均仅具有如下含义:基金产品:指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并委托乙方办理金融外包服务的投资基金,本协议基金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等(以下简称“基金”)。 销售资金归集账户: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资金的归集与支付的账户。 基金份额登记: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注册登记,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基金份额交易(转让)、非交易过户的份额变更登记等。 基金交易清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的清算,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认(申)购份额的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收益分配的计算、相关费用的计算等。 基金资金结算: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在销售资金归集账户中完成认(申)购、赎回、分红等交易费用的资金划付。 基金估值核算:指按照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对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