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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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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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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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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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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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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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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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

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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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9. 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

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米以上(含米,以下同)。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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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

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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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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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

(1)印花税。(2)契税。(3)证件印花税。

参考法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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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2)公共维修基金。(3)综合地价款。(4)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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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买车库交契税吗

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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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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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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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

(1)律师审查费。(2)公证费。(3)产权登记费。(4)保险费。?

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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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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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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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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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

商品房、二手房和担保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房屋。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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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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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

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这样,贷款时间,尤其是组合贷款的时间,可能由以前的几个月节省到只需几天。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则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给商业银行,最后的贴息实惠仍落在贷款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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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截至申请日为止,申请人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当前为正常的缴存状态。(2)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3)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4)同时满足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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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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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住房补贴随人走吗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工作等各种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在未复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由于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时,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住房补贴资金封存期间仍按规定计息。此外,单位和职工持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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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什么是一表

一表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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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什么是两书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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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收房时还查看哪些文件

《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物业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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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吗

2002年7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开发商必须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2002年7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以室内环境检测合格为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也要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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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

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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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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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房屋损毁、灭失谁来赔

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前,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开发商承担。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购房者签了《房屋验收交接单》以后,房屋就算是交付使用了;购房者没有正当理由不接收房子的,视为开发商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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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不交费就不给钥匙”合法吗

有些购房者在收房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领钥匙之前还要交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要清楚,有些费用不是由开发商来收取的。①契税:契税是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如果购房者没有委托开发商代办,开发商就不能代为收取。②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但是开发商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③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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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吗

不是。只有经过登记以后,取得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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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乡产权房”能买吗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如果没有对土地的性质进行转换,不能用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乡一级政府无权颁发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一旦购买了这种房屋,不但无法取得国家发放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不能买卖,而且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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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一般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购房者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办理。如果购买的是现房,购房者应该在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购房者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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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如果从事了上述的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此诉至法院,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以前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抵押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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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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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预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吗

可以。预购人在经济适用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其预购的经济适用房,但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并持审核证明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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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原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还以再买吗

对于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由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不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可凭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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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

(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参考法条:《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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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计算应当缴纳的税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评估价格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复核,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参考法条:《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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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何处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您应该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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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吗

如果承租人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屋是共有房屋,这个时候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租房,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出租,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该房屋了。?

49.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如果房东得到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产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看到房产证上说明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须在看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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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有房屋租赁的法律基础;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也不能出租;另外,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如果经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的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同样不能出租。

此外,还有需要注意的问题,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房屋继承人应当按《继承法》的规定,办妥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后,方可出租该私有房屋。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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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但这个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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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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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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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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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

参考法条:《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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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承租人可以随便改变房屋的用途吗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也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法律对该出租房屋有特别要求的话,还要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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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在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房屋承租人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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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不能免责,并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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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笔记整理

第一章房地产市场和投资知识 ▲市场=人口+购买能力+购买动机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具体一宗土地的范围包括:地球表面、地球表面以下一定范围的空间、地球表面以上一定范围的空间。 ▲房地产可以视为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结合。 ▲市场是: ①商品交换的任何场所; ②使商品交易双方接触的任何安排; ③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④连接商品生产者的桥梁; ⑤指某一特定商品的现有目标客户群。 ▲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房地产市场市场交易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互换等。 ▲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可供交易的商品。 ▲房地产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用于交易的房地产。 ▲房地产的特性:①不可移动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②独一无二性(相同的房地产不可能出现大量供给);③寿命长久性;④数量有限性;⑤用途多样性;⑥相互影响性(外部影响性);⑦易受限制性;⑧价值高大性;⑨难以变现性;⑩保值增值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①交易的物质实体不能进行空间位置上的移动,只能是无形权益的转移;②交易的对象非标准化,是一个产品差异化的市场;③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④容易出现垄断和投机;⑤较多地受到法规政策的影响和限制;⑥一般人非经常性参与;⑦交易的金额较大,依耐于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配合;⑧广泛的房地产经纪人服务。 ▲房地产市场分类: 1、按用途(功能)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 2、按档次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可分为:整体房地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 4、按交易方式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 5、按交易目的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 6、按流转次数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为新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1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 C )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A.1997年下半年 B.1998年上半年 C.1998年下半年 D.1999年 2.下列用地中,不宜划拨供给的是( C )。 A.部队伙房建设用地 B.工商管理所办公楼建设用地 C.上市公司保卫科值班室建设用地 D.科技博物馆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D )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 D )申请续期。 A.15 日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拆除租赁房屋时,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就解除租约达成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 C )。 A.面积结算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 D.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6.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方式为( B )。 A.产权调换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D.不予补偿 7.某开发公司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并在10日内书面通知了买受人,买受人接通知后未作表示,2个月后买受人提出退房,按规定买受人( A )。A.有权退房,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B.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要求开发公司赔偿损失 D.无权退房 8.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A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A.30 B.45 C.60 D.9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ā啡范ǖ某鞘泄婊侵? D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A.城市市区、郊区 B.城市市区、城市行政区域内 C.城市市区、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D.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10.某县是历史文化名城,该县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报( D )审批。 A.上一级城市人民政府 B.省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11.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延期( C )。 A.以一次为限,不超过三个月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经营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物资部、工程部、设计主责人、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部经理、设计主责人、物资部经理。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为副组长。所有成员的职责: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组长、副组长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经营部、工程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设计主责人: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各部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逐级报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房地产专业知识培训(基础)

房地产专业知识培训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 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 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 3、房地产的特征: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 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 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 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 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

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 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 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 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 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 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 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包括: a、土地开发; 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 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 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 e、房地产抵押贷款; f、房地产市场; 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 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 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 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 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

房地产估价师应具备的职业技能

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已经建立十周年,中国估价师也走过了十个春夏秋冬。房地产估价师作为一种专业执业资格,特别需要估价师具有较高的个人经验、专业水平、知识面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职业技能。 一、估价师应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和建筑造价知识 我们知道运用任何一种评估方法时,都会涉及一定的建筑知识,尤其是运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时,更是考验估价师建筑知识的水平。评估个案中“真正的”房地产并不多,其确有大量的包括储油罐、输油管、高压电、泵船、码头、罐基。栈桥等等在内的“动产”,对其中“既无造价资料,亦无图纸”的,宜采用重置成本法,结合“替代原理”,先“模拟”出以当今设计思想及施工工艺状态下重建能大到实物“最佳”使用状态的建筑施工方案,后分部分测算工程量,再查找相关水利、土建定额,以此测算其新建成本。这些“个案”的评估要求估价师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和建筑造价知识。 二、估价师应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 众所周知房地产估价是一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房地产的分支学科,因此,只有具备较深厚的经济理论基础,方能真正地做好估价工作并能进行相应地探索。这就要求估价师了解并探索更多的经纪问题包括:贴现、折旧、经济增长、机会成本、边际收益、收入与税收等,参加房地产经纪理论培训、知识竞赛和房地产继续教育。本人通过自学和培训1996年通过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1997年参加“荆门市房地产法规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并获奖金200元。事实上,一个全面的估价师,不仅可以从事“单一”的评估业务,更可以为大众提供房地产投资/置业咨询服务——为房地产投资者忧解难,或者为置业者出谋划策。这主要包括:预算不动产投资价值和投资回报率;测算投资/置业成本,安排购置资金;测算改造成本,改进物业收益水平;预测市场波动,确定投资/置业方向;测算租售、抵押(留置)成本,安排物业资产管理计划。 三、估价师应该具备丰富的房地产专业技术知识 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是对房地产标的物或者房地产为主的标的物进行估价的一项技术工作,缺少房地产专业的基础知识,就谈不上做一名估价师。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也可以佐证,成本法是以成本测算方式估算房地产价值,其中比如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占用成本如何确定,直接牵涉到估价结论的可靠性;市场法是以市场可比价格估算房地产价值,但是如果没有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又如何选择“可比实例”,又如何进行“区域”、“个别”等因素的调整;收益还原法是以贴现原理测算房地产价值的,试问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基础知识,其中的客观收益又怎么判定,特别是针对一个收益整体不可分,但只评估其中部分房地产的价值时必须确定分摊价值时,更离不开房地产专业知识。事实上,房地产专业知识的面很广,包括建筑、规划、土地、质量、计划、营销、物业管理等等。有些估价师在用市场法进行评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招标程序 (8) 第五章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4)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15)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16)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贯彻集团阳光下经营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第四条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集团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 (二)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库,逐步与承包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管理; (五)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集团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各公司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包括:

房地产基础知识大全(DOC)

房地产基础知识 房地产 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附带的各种权益。从房地产存在的自然形态上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房产和地产)。所谓“不可分离”,是指不能分离或虽能分离但分离后会破坏房地产的功能或完整性 房产可归私人所有,但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业主只有一定年期的使用权。因此,业主购房后,所拥有的是房产的所有权及该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房地产的特性 ?不可移动性;?独一无二性; ?寿命长久性;?数量有限性; ?用途多样性;?相互影响性; ?易受限制性;?价值高大性; ?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房地产的特性 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房地地产的类型 按建设程度划分: 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含土地) 按程度划分 生地:是指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毛地:是指具有一定城市基础设施,但地上有待拆迁安置的房屋的土地; 熟地:指具有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在上面进行房屋建设的土地; 在建工程:是指地上建筑物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地产,该房地产不一定正在建设,也可能停工了多年; 现房(含土地):指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可直接使用的房地产,它可能是新的,也可能是旧的)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按建筑结构的主要建材分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柱、梁、屋架、支撑、屋面板等)组成的体系 ?木结构?钢筋砼结构 ?钢结构?混合结构 ?钢与砼组合结构?塑料结构 ?薄膜充气结构 按建筑结构的主要结构形式分类: ?墙体结构?框架结构 ?框剪结构?拱结构 ?网架结构?空间薄壁 ?钢索结构?舱体结构 ?深梁结构 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目录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精华版(附答案解析) (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一章规划知识 (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二章环境知识 (10)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三章建筑工程知识 (17)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四章工程造价知识 (2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五章房地产测绘知识 (3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六章经济学知识 (3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七章金融知识 (45)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八章证券知识 (53)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九章保险知识 (58)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十章统计知识 (64)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一章规划知识 第一章规划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属于( )。 A.城镇体系规划 B.城市规划

C.区域规划 D.国土规划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规划简介。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区域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属于区域概念。城镇体系规划有点干扰。它讲得是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关系。参见教材P2。 2.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是( )。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D.国土规划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规划简介。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规划主要是涉及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参见教材P1~3。 3.区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是( )。 A.城市总体规划是区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B.区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C.区域规划落实城市规划 D.区域规划补充城市规划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模拟预测题八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模拟预测题八 1.物业管理业不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2.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不盈利的原则确定。()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收益应上缴国家。() 5.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可以作产权调换,也可以货币补偿。() 6.商品房买卖中,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为: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约定。() 7.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9.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10.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1.房地产转让属于双务行为,转让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自然状况信息,但不可以查询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等权利状况信息。() 13.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14.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不—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15.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包括下设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公司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 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 招标工作原则 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 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 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成本控制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 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 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 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 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 书、答疑文件由成本控制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 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 流程。 2 .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1招标适用范围 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 万元以上的项目。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题及答案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 题及答案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模拟训练题及答案 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排水用地属于( )。 A.环境设施用地 B.安全设施用地 C.水域 D.公用设施用地 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A.3%~5% B.5%~8% C.8%~10% D.10%~12% 3.我国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 )。 A.不低与65㎡/人 B.65.1-85㎡/人 C.85.1-105㎡/人 D.105.1-115㎡/人 4.根据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下列地段中,属于一类建设用

地的是( )。 A.存在冲沟、岩溶等现象的地段 B.存在百年一遇洪水淹没危险的地段 C.地下水位高于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的地段 D.采用简单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 5.主要体现城市各功能部分的组合与构成的关系,以及所反映的城市总体运营的效率与和谐性的指标是( )。 A.城市用地布局结构是否合理 B.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能否适应发展 C.城市用地分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D.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结构的协调性 6.居住区是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相对应。 A.30000~50000人 B.10000~15000人 C.1000~3000人 D.1000人以下 7.在居住区绿地系统中,居住组团的小块绿地属于( )。 A.公共绿地 B.专用绿地 C.宅旁绿地 D.街道绿地 8.已知某居住区的住宅用地面积和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可以计算出该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指标是( )。

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 公司业务施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公司评估部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配,达到公司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配置。 第二条? ? 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防范技术风险,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针对具体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释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鉴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委托书》为确定标志;估价业务确定后,由公司评估部主任根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安排; 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细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执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价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搜集、筛选、归类工作。 经常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期间、间隙,应勤勉地收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括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费用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拍卖案例等;房地产交易案例、租金信息、价格信息、前期费用、建筑行业发投包情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其他信息。 针对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项目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估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涉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经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汇总、可靠性甄别、筛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技术档案应每周向估价人员进行公布。 作为公司技术机密的一部分,估价作业人员应对技术档案保密,不对外泄漏。 第七条撰写评估报告 1、估价报告的撰写应严格遵守《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等外来文件,同时也应与报告使用方关于估价报告的要求相一致。报告测算过程应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中相关要求相一致;测算结果应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报告中的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测量的数据为依据,遇有资料不全或资料未经核实,要特别注明,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3、估价报告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模板由评估业务部经理负责维护、更新。 报告模板包括单元房式、拆迁补偿报告式、一般估价报告式、土地估价报告等几种形式,针对估价业务具体类型,进行正确选择。遇到特殊报告形式,应与评估业部务经理协商后,再行确定。 4、公司对所有估价报告进行统一编号,估价师应对项目的编号进行登记。由评估业务部经理定期、不定期对报告编号进行核对,避免错登、漏登,严格避免报告重号及漏号。 5、估价报告中应包含技术报告及相应的测算过程。 6、针对估价对象具体情况、所搜集到的资料、资料的可靠性等,项目评估师决定选择估价方法,项目组其他人员负责报告文字描述部分的撰写;项目评估师负责对初步结果的确定、与委托方、报告使用方的沟通,项目评估师为估价报告的最终完成人。 7、报告的参数选择以及最终结果的确定,要有充分的依据。要时刻注意防范公司技术风险。 所有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注意衡量: 委托方有无诈骗嫌疑; 审核部门能否通过; 公司有无风险存在。 8、评估报告完成后,按要求由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报告中应体现参加估价其他人员。 第八条评估报告的三级审核 我公司对估价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包括估价报告项目估价师自审、部门主任二级审核、部门经理三级审核。 针对经常性、二手房抵押估价业务,视具体情况可划定为二级审核;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采用二级、三级审核。

某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强化检查和监督,提高工程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确保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具体人选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确定。 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招标项目的审核; (二)确定招标方式; (三)拟定招标文件; (四)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询价等; (五)拟定合同文本,经财务和律师等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 (六)负责招标文件资料的归档、建档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合作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4条招标范围 (一)基建工程类:基本建设、工程改造、安装、装饰、维修以及通讯、监控、网络工程等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主材、水暖器具、电控系统、装饰材料等项目。 (三)批量价值在人民币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及办公用品。

(四)其他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的招标项目。 以上规定范围之外的零星物资采购、维修等项目,由主办单位询价后提出具体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办理。 第5条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公司利用网络或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允许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法人参与投标竞争。 (二)邀请招标 对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 主要适用情形有: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议标 对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三家以下的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可采取议标的方式,通过共同实地考察和面对面商谈后采购。 具体招标方式由承办部门提出建议,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招标方式。 第6条招标程序 (一)招标申请 1、在本办法规定招标范围内招标项目由承办部门在日前提报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 2、经公司领导确定的临时性招标项目,由承办部门在日前提报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

2016-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 题,每题 0.5 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涂黑其相应的编号) 1.下列企业或机构中,不属于房地产业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 B.房地产估价机构 C.物业服务企业 D.建筑施工企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包括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参见教材P1。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是国家为了()利益的需要。 A.公共 B.社会 C.集体 D.政府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征收、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走。《物权法》规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走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参见教材 P21。 3.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中,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的是()。 A.城市绿地 B.汽车加油站 D.街心公园 D.地税局机关 【答案】B 【解忻】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①国家机关用地。②军事用地。③城市墓础设施用地。④公益事业用地。⑤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⑧法律、行政法规规走的其他用地。参见教材 P34。 4.国有土地上房屋证收补偿协议由()和被征收人签订。 A.房屋证收部门 B.房地产估价机构 C.房屋征收主体 D.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

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如何备考呢,备考的攻略大家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备考技巧,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一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和《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看书+做题(7:3),七成的看书、三成的做历年真题及配套习题,死记硬背的多。要多下功夫,这是一门打开书一看全会,一合上书全忘的课程。因为基本制度与相关知识的分值为60:40,而且相关知识四成的分数分布在判断题里,判断题又是倒扣分值型,所以建议大家:学精60分的基本制度、学粗40分的相关知识,尤其在判断题里出现相关知识的内容占的比例会在50%-60%,谨慎性原则,不会的一定放弃。总之这一科:确保“抓住该得的分,不丢不该丢的分。” 第二科《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第三科《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此两科结合起来学,因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中的资金时间价值一章与《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权益法一章,有很多公式是一样的,内容有所雷同,所以结合起来学这二科,会事半功倍。看书+做题(5:5)“五成的看书+五成的做题”。必要的时候可以搞一定的题海战术。(不能全看书、也不能全做题,以书为蓝本,以例题为核心,先搞懂、搞精例题,围绕着例题辐射做一些习题,提高准确性、加快做题速度。)另外,走上考场的时候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做为草稿纸用。因为这是国家级执业考试,考场纪律很严,不让携带任何纸张和储存

功能的计算器,每人只发一张小草稿纸,大量的计算根本不够用,所以建议大家多打印几张准考证,准考证的背面就可以充当草稿纸。上了战场,时间非常的宝贵。 第四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要求把前边三科学好了,扎扎实实,第一科的相关制度要掌握熟透了、第三科的估价理论与方法,尤其是四大方法必须做到非常熟练精通,再来学第四科案例,会事半功倍,再掌握一定的技窍和应试的能力,可谓水到渠成。在日程安排上,前三科学到七八成后,再来听本科的课程,会做到四科知识间的相互促进、融会贯通。但必须听课,因为案例教材中所给出的案例例题本身就错误很多,况且和真题有一定的差距,只看教材死下功夫,与应试有很大的距离,教材反到成为我们实战的练兵之地,所以本科断然不可以自学,那样会迷失方向。另外,在时间安排上,虽然可以稍稍滞后,但绝不可以太晚,至少临考前两个月就要拿起,而且不可以因为是开卷就轻敌,麻痹大意。这是四科中最难的一科。 综上,在以上四科时间的安排上:先学二三科,再学第一科,最后学案例。四科是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最好一年同时报四科,尤其案例要把前三科学好了才能拿得起来。也绝对不可以有畏难情绪,一听说难考,就放到第二年再考,最佳的战略不是“先易后难”,而是“擒贼先擒王”。结果第一年过了两三科,最后只剩下这一科,前边的知识都忘了,考过此科是根本不太可能。况且凡是几年成绩滚动有效的执业本子考试,在业内有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每年四科考试交替“放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3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试题3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通过( )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A.由有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者投票选择 B.公证处随机摇号 C.政府在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中指定 D.招投标 2.对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房价收入比在( )倍以上。 A.3 B.4 C.5 D.6 3、下列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B.经批准使用的土地,必须按时国家建设用地的规定征地 C.不计算土地补偿和各种补助费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时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 A.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C.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某乡镇企业依法使用农村土地从事服装生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土地用途分类是( )。 A.农用地 B.工业用地 C.建没用地 D.乡镇企业用地

6、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估价时点一般是( )之日。 A.建设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B.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 C.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与安置达成协议 D.房屋拆迁实施 7、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违章建筑应由( )认定。 A.拆迁人 B.拆迁主管部门 C.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 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8、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目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日内给予答复。 A.5 B.7 C.10 D.15 9、下列关于达成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拆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拆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拆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诉讼或仲裁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10、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 )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A、原出让方 B、转让人 C、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原出让方和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1、某商品住宅于1999年1月10日竣工验收使用,2002年1月10日交付给买受人。开发商应承担该商品住宅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

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

第八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1、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投资者各方现金流量表的是(经营资金出资额)。 2、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拟有三个投资方案,若对这三个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进行比较,则比较的基础是该项目的(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3、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出现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是(借款本金偿还 4、下列财务报表中,在编制时要求资金流平衡的是(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5、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估算中,下列属于房屋开发费的是(基础设施建设费 6、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7、财务费用中利息以外的其他融资费用,一般占利息的(10% )左右。 8、(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建筑物2m以外和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各种管线、道路工程的建设费用。 9、在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房屋开发费的估算中用到的估算公式:直接费=每平方米造价指标×建筑面积,属于(概算指标法)。 10、在经济评价的基础参数中,不包括(资金类参数)。 11、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按照开发项目是否分期与开发经营方式,有时还会考虑物业类型的匹配结构,构造(2~4 )个基本评价方案。 12、通过基本报表就可以对象进行财务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及(资金平衡)分析。 13、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可达(20%)。 14、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是(投资机会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 二、 1、前期开发计划包括从项目创意、可行性研究、获取土地使用权、委托规划设计、取得开工许可证直至完成开工前准备等一系列工作计划。 2、投资机会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地区情况、经济政策、资源条件、劳动力状况、社会条件、地理环境、市场情况、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影响等。 3、3、土地费用主要有:划拨或征收土地的征地拆迁费、出让土地的出让地价款、转让土地的土地转让费、租用土地的土地租用费、股东投资入股土地的投资折价。 4、房地产开发项目财务评价报表包括基本报表和辅助报表。 5、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中,项目策划、构造可供评价比较的开发经营方案、选择相关基础参数,是可行性研究中定量分析的基础。 6、收益相关指标包括出租率或空置率,运营费用占毛租金收入比率。 7、项目是否分期进行以及如何分期、项目拟建设的物业类型及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关系、建筑面积的规模和物业档次、合作方式与合作条件、拟投入资本金的数量和在总投资中的比例、租售与自营的选择及各自在总建筑面积中的比例等,都需要在具体的评价方案中加以明确。 8、下列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中,属于土地费用的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购置税费)。 9、集体土地征收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11、租售方案必须明确的问题包括(出租面积和出售面积的数量及其与建筑物的对应关系 、、在整个租售期内每期拟销售或出租的物业类型和数量)。 12、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开发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测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工程费支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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