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营养餐十七个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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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营养餐十七个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毕节营养餐十七个管理规章制度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1.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

2.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监督小组职责 (3)

3.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财务管理制度 (4)

4.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5)

5.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6)

6.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7)

7.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8)

8.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9)

9.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保管制度 (10)

10.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1)

11.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12)

12.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 (13)

13.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配餐间管理制度 (14)

14.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5)

15.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6)

16. 西洛街道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

17. 西洛街道幼儿园幼儿就餐卫生基本要求 (22)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营养膳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幼儿饮食安全,特成立幼儿营养膳食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安全管理员、财务人员、6个班主任、厨师及工勤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验收工作,做好资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将食品采购、资金运行、供餐食谱等定期进行公示和小结;

、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谱的搭配,坚持零利润,确保供餐质量;

、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督促幼儿园食堂认真落实营养膳食的各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随时掌握食堂供餐情况,及时指导整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

监督小组职责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营养膳食工作,成立幼儿园营养膳食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工勤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台账,并实行问题整改限时责任制和隐患消除。

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西洛街道幼儿园营养膳食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实行园长负责制,由园长负总责,并做到“见账不见钱”。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和支付。

第二条按照“校财局管”要求,实行报账制度。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账目核算工作,做好分类核算,做好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账目核算要“日清月结”,并建立健全档案,以备审计核查。

第三条幼儿园每月初将当月的“用款计划”报教育局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预支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幼儿园财务人员及时审核汇总票据并附经幼儿签字认可的实名花名册,经园长签字后,每月至少一次到教育核算中心报账。

第四条营养膳食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幼儿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食堂设备购置等费用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不得在生活经费中开支。

第五条食堂原材料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由教育局核算中心统一结算并作账务处理。购物发票(收据)经采购人、验收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人员进行报账。每月进行采购清单统计表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根据食堂原材料采购、保管、领用的情况,保管人员据实填写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每月进行出、入库清单及盘存表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加强食堂成本核算。幼儿园结合实际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八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接受教师、家长和社会监督。

西洛街道幼儿园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幼儿园一年一聘,学年初,幼儿园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

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设施设备使用规范培训、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必须立即停止食堂的一切工作,待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六、坚持晨检制度,发现有碍食品安全卫生的,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卫生的疾病治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五不准”: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不准穿拖鞋、不准戴首饰、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不准在加工区和分餐区吸烟。从业人员上岗必须着装。

八、工勤人员不按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不服从幼儿园管理的,予以辞退。

西洛街道幼儿园

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食堂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爱护幼儿园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损坏。

四、食堂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装修。

五、伙房、库房等重点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工作人员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不使用设备的电源。

六、正确掌握和使用煤(燃)气的方法,做好防漏气、防爆、防火工作,使用完毕要关闭气阀。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定期对各种线路、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安全。食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八、保持食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

西洛街道幼儿园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幼儿园营养膳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食堂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明确食堂专职管理人员。

三、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

全套营养餐管理制度完整版

-- 应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收验管理制度 一、供餐企业配送营养餐食品到校后,要向学校接收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二、学校接收人员根据报告单,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查看食品品牌、生产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少量的产品, 三、学校接收人员对供餐企业配送的牛奶、面包、酥饼等食品要及时进行一看、二闻、三品尝,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学校接收人员要及时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质量严格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拒收。 五、查验完毕后,供餐企业配送人员要填写加盖供餐企业公章的一式两联供货单,学校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完成营养餐食品交接手续。

六、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 泗县瓦坊乡应宅小学 2018.2.25 1 -- -- 应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 一、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好营养餐储藏设备,并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的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二、库房内设食品架,食品架距离墙壁30 公分,底层距离地面 公分以上。营养餐食品分类存放在食品架上。15 三、营养餐食品进库都要查看并留存同批次质量检验报告

单复印 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件,检查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如实填写入库食品的种类和数量,保质期限、入库时间等。 四、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蛋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入库。入库的蛋奶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确无误。 五、严禁“三无”食品入库,严禁非规定品牌入库,严禁变质、污染、破损食品入库,严禁非库管人员入库。 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企业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 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入库台账。 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七、加强对食品的管理, 食品。 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做到勤进勤出,八、建立储藏室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 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搞好室内卫生,九、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十、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汇编1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1 营养餐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于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定型包装原料采购要遵循定地点、定价格原则,采购员采购,食品管理员验收。要求做到“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即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加盖供方红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 3、采购粮、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人员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5、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过期的食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猪肉及其它肉食品。 6、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 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8、采购食品时应做好所采购食品的各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登记,建立登记帐册。 三、学校食品专门人员验收登记 1、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验收员,验收员须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

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油、面粉、调味品等)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2、学校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对采购人员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验收人员对采购人员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归档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或架,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食品应认真登记。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天出库食品应做好登记,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6、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7、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离地20cm,离墙15cm。 8、做好对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营养餐管理制度(精)

“营养餐”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要召开2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 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明码标价,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8、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文明经营,服务为主”的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相对独立。严禁自制小食品、鱼、肉类、油炸食品;严禁出售冷、荤凉菜;严禁购进难以辨别保质日期的食品。 4、保持食堂整洁卫生。各种餐具,都要按规定程序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存放,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允许使用;每 天都要清洗餐具,清理结束后要将食堂工作区域打扫冲洗干净,不留残渣,防止蚊虫等孳生。 5、每次长假,食堂工作人员要提前1天上班,打扫食堂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1、实施食品定点采购制度:米、面、油、蛋、奶、面包等由镇安县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他食品、蔬菜、水果等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比较正规的采购地点。 2、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一) 1. 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 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实名制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查备案。 4. 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 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 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学校主管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认真审核享受人数,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 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数,严防套取、冒领国家资金。

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二) 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体教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 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 学校食堂及食品存放库房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蚊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5. 直接从事营养餐工作的学校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参加工作。 6. 直接接触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学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7. 学校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切实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采购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

营养餐陪餐制度

XXX学生营养餐教师跟餐、陪餐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跟餐、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跟餐、陪餐制,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或管理员负责监督学生营养餐的加工、发放、食用过程,并陪同学生一起就餐。把陪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同时做好陪餐安全记录。 2、跟餐、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种类,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此外跟餐、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3、跟餐、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 4、每次就餐前,跟餐、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早餐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早餐必须与供应种类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5、跟餐、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

不得食用。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对平陪餐人员实行按每餐3元收费,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8、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附: 教师陪餐记录表 XXX 2013年3月1日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营养餐食品安全制度

营养餐食品安全制度 一、营养餐采购制度 1.营养餐的采购必须有质量采购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学校必须与供应商签订按时供货与质量责任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3.采购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所采购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 二、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 1、学校必须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存室,配备好营养餐储存设备,确保食品储存安全卫生。 2、实行食品接受管理签字制度。食品接受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须经交货与收货方签字可入库储藏。 3、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4、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5、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6、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7、存贮必须规范安全。 三、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 1、专兼职生活教师要具体负责学生每天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样和用餐后学生的反响、动态。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专兼职生活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值周领导和值周老师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惩处。 4、负责营养餐工程的生活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蛋奶有过敏者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做好工作,予以调整。 五、营养餐工程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前10天内,初审辖区内各校配发营养餐学生名单,并造册登记,经公示无误后逐级上报。 2、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资金的管理工作,设立“营养餐工程特设帐户”,实行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 3、营养餐工程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学生的营养餐工程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否则,一旦查出按违纪行为论处。 4、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资料、专帐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的印件,要有专人负责,否则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六、营养餐工程管理制度 1、要大力宣传营养餐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要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二节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五、帐目管理: 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

“营养餐”实施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了提高我校实施“营养餐”出现的突发学生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运作体系及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事件的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及师生的损失,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控制事件的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及时送当地村卫生室或医院,采取有效的医治与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封锁有毒食物,控制食物中毒的传播与蔓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查明原因。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按照早预防、勤检查、早治疗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营养餐各项制度

赵后庙完小 学生营养餐制度汇编 科学膳食合理营养健康生活和谐共享 绿色生活享健康,自然蔬菜零负担

目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预案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管理制度 5、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卫生管理制度 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验收、储存制度 7、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加工制度 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0、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饭菜留样制度 1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1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15、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金(代金劵)发放表 16、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台账记录表 17、赵后庙完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餐具用具消毒记录表 18、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陪餐记录表 1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餐学校采购食品试尝记录表

20、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记录表 21、赵后庙完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检查记录表 22、学生误餐记录表 赵后庙完小“营养改善计划”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乾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及时送当地村卫生室或医院,采取有效的医治与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封锁有毒食物,控制食物中毒的传播与蔓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查明原因。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按照早预防、勤检查、早治疗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领导小组和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营养餐管理各项管理规定

营养餐管理各项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营养餐工作食品验收、储存制度为确保蛋奶面包储存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制定以上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储藏室,配备好储存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蛋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面包入库。入库的物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 6、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7、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8、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蛋奶面包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9、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库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10. 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

2、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3、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个月)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4、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6、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7、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采购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8、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一律不交到下工序加工。 9、食品储藏室不得储存蛋奶外的其它物品。 储藏室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储藏室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储藏室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储藏室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储藏室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存放按茶陵县教育局规定执行。 4、储藏室地面、货架、容器保持清洁,设有防鼠、防潮、防霉、防蛀措施。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学生“营养餐工程”责任追究制度 1、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3、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4、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蛋奶工程资金的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5、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否则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学生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

三、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四、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个月)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五、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六、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七、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采购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九、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一律不交到下工序加工。 十、蛋奶储藏室不得储存蛋奶外的其它物品。 第三章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验收、储存制度 为确保蛋奶储存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制定以下制度:

小学营养餐食堂教师陪餐实施方案(营养养生)

水磨镇中心小学营养餐教师陪餐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开餐质量,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成长,保障全镇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精神中关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学校落实”原则,在《XXXX 营养餐食堂管理制度》《营养餐食堂采购制度》《XXXX营养餐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XXX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XXXX)《X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上的讲话》X教工委【XXX】XX号文件精神,及时整改,全面推行教师陪餐制度,确保学校营养餐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X现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村级完小11所。共有12个农村学校营养餐食堂(供餐点),设施设备均属简易电气化设备,基本能满足各校学生的营养餐供餐。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

标,加快农村教育发展进程,促进教育公平、健康、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思想,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确保全镇各学校营养餐安全,让学生吃得舒心、放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内容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镇12个农村学校营养餐食堂(供餐点) (二)实施时间 从XX年12月25日起,我镇所辖12个营养餐食堂。 (三)陪餐缴费标准及方式 严格按省、市相关文件及“X教工委【XXX】50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教师陪餐与学生相同的标准:每人每餐4元的营养餐标准。(注:XXX年至XXX年教师陪餐费严格按照“X教工委【XXX】XXX号”文件精神进行补缴,XXX年2月补齐。) (四)陪餐费用途 滚入学校营养餐账户用于配送公司配送陪餐教师的食材,严禁挪为它用。 (五)陪餐方式 所有学校供餐点XXX年至XXX年期间,除九年一贯制

全套营养餐管理制度完整

应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收验管理制度 一、供餐企业配送营养餐食品到校后,要向学校接收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二、学校接收人员根据报告单,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查看食品品牌、生产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少量的产品, 三、学校接收人员对供餐企业配送的牛奶、面包、酥饼等食品要及时进行一看、二闻、三品尝,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学校接收人员要及时对食品的生产日期、食品质量严格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拒收。 五、查验完毕后,供餐企业配送人员要填写加盖供餐企业公章的一式两联供货单,学校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完成营养餐食品交接手续。 六、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 泗县瓦坊乡应宅小学 应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 一、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好营养餐储藏设备,并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的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二、库房内设食品架,食品架距离墙壁30公分,底层距离地面15公分以上。营养餐食品分类存放在食品架上。 三、营养餐食品进库都要查看并留存同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检查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如实填写入库食品的种类和数量,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入库时间等。 四、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蛋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入库。入库的蛋奶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确无误。 五、严禁“三无”食品入库,严禁非规定品牌入库,严禁变质、污染、破损食品入库,严禁非库管人员入库。 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企业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入库台账。 七、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 八、建立储藏室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九、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十、存贮必须规范安全,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泗县瓦坊乡应宅小学应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一、营养餐发放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和用餐后学生的反响、动态。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发放人员及程序: 学校后勤人员向各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发放袋装奶、面包、酥饼,

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学校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学校始终把学生营养餐工作放在重点位置上,成立了以xx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领导、管理、宣传等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享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全程监督;负责协调学校与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向学校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营养餐供餐情况进行全程管控。 二、健全管理制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制定营养餐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签订工作责任书及安全承诺书。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对不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两个安全” (一)食品安全 1、学校严把食品质量关,注意厂家食品的质量、有效期、保质期,并进行索证、索票,货到以后经专人验收,并对生产产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登记,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 2、严把食品储存关,储藏室配备必需的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设施,食品摆放整齐、规范合理。 3、冬季,严把牛奶加热关及安全检查关。学校对要进行加热的牛奶,安排蛋奶工程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对食品加热并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加热的卫生、安全。在分发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注意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渗漏、有无变质等现象。 4、严把取样关,营养餐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做到食品留样48 小时备检制,确保食品的安全。 5、严把营养餐食用关。我校实行营养餐工作人员和各班任课教师陪餐制。各班教师在学生食用营养餐的过程中全程陪餐,时时提醒学生食用时的安全,预防咽梗,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资金安全。 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有专用账本,有专职人员管理,营养餐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实现“0”利润操作,并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在学生的身上,吃到孩子的嘴里。 四、做好宣教工作 为了使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学校对各种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并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升国旗集会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学校也向学生做出保证,让他们吃到安全、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餐。 五、强化存档工作 食堂专职管理人员和值周教师每天到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对各种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留备上级检查与指导。 六、注重信息公示 学校对各班级享受营养餐人数,每日食谱,营养餐食物采购清单(包括品种、单价、数量、总价到经手人、验货人、供货人、联系电话等详细记录),营养餐收支情况,实行信息

新版营养餐陪餐制度

新版营养餐陪餐制度 XXX学生营养餐教师跟餐、陪餐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跟餐、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跟餐、陪餐制,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或管理员负责监督学生营养餐的加工、发放、食用过程,并陪同学生一起就餐。把陪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同时做好陪餐安全记录. 2、跟餐、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种类,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此外跟餐、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3、跟餐、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等管理规定。 4、每次就餐前,跟餐、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早餐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早餐必须与供应种类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5、跟餐、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

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对平陪餐人员实行按每餐3元收费,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8、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附: 教师陪餐记录表 日期陪餐人陪餐食 品陪餐地 点 安全记 录 陪餐意 见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国家税收,保证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依法有效地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统计、分配、审批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固定资产基金由合伙人投入,用于本所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四条折旧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条事业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性收入。 第六条其他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运用 第七条事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公务、设备购置、修缮、业务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八条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及独立办案的专、兼职律师不领取工资。合伙人共同所聘专职律师助理的工资标准依法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并严格按其标准执行。所里行政主管、出纳、会计的工资由本所公共资金列支;合伙人各自聘请的个人律师助理及个人行政秘书的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由各合伙人个人承担,通过本所统一支付。 第九条专职人员享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其依法自己确定;保费由所代支,从投保合伙人及独立办

案专职律师应收账减扣;合伙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助理及行政秘书等辅助人员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由所代支,从各合伙人应收账户中减扣。 第十条行政辅助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应享有节假日福利性工资补贴,标准如下:春节双薪;中秋二百元;“三八”节女士一百元。各合伙人所聘的行政辅助人员的上述工资补贴,由所代支,从所属合伙人应收账减扣。 第十一条公务支出的列支,为所公共事业管理支出,包括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不可明确分割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为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应添置设备支出。 第十三条修缮费为所日常运作的修缮支出。 第十四条业务费,合伙人分人分项按月列支,并按比例提存共同发展基金。二级合伙人在向本所交纳首期入伙费人民币元及年度管理费人民币元后,其收入可作为业务列出。专、兼职律师在交纳收入金额之作为本所代缴税金及上交完本所管理费后,其他部分可作为业务费用列支。 第十五条合伙人及二级合伙人律师所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须在应纳税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全部结清,不得拖欠,或用所里资金垫支。 第十六条其他支出为上缴管理费以及年审等项支出。 第十七条其他重大费用,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确定。 第四章资金结存 第十八条合伙人会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添置必要的固定资产,或购买有价证券。 第十九条其他结存的形式为货币资金。 第五章支票及现金的支出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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