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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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办事处。

三、配备条件及标准: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配备笔记本电脑:

(1)为公司正式全职员工。

(2)有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任务。

(3)经常需要在公司办公地点以外的地方使用电脑。

2、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配备笔记本电脑,配备原则:合理够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公司原则上不再为其配备台式电脑或其它重复的电脑配件。

4、电脑硬件配置应当根据各人员的工作需求而定,工作处理数据量较大的技术人员可配置运行速度较快、内存和硬盘相对较大的电脑。

5、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品牌、硬件配置标准根据技术副总推荐的品牌,原则上不允许采购指定品牌以外的电脑。

笔记本电脑配备标准参考表

职务或级别品牌 CPU 硬盘内存参考价格

安装/售后组组长 7000元以内

售后服务工程师 6000元以内

市场部业务员 7000元以内

四、采购方式:

、到财务部领用《笔记本购置申请表》,按照表单要求规范填写后,逐一上报审批。 1

2、审批通过后,笔记本电脑购置由财务部统一执行,应当按照技术副总提供的指定品牌、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在申购电脑时应当将供应商的报价随同请购申请报技术副总审核,并征求电脑使用者本人意愿。

五、日常管理:

1、公司对所购置的笔记本电脑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交个人使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者个人。

2、为确保管理职责和使用效果,在交付电脑时,电脑使用者必须向公司交纳电脑价款40%

的使用保证金。

3、笔记本电脑使用期限暂定三年,三年期满,个人交纳的40%保证金作为购买电脑资金。使用三年后电脑归使用者个人所有。

4、因辞职、解聘等原因,使用者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三年,按以下办法执行:

5%。 (1)在公司工作时间半年以内,使用者必须将电脑交回公司,公司退还保证金的8

(2)在公司工作时间半年以上员工离职,使用者可选择退还或赎买,如笔记本电脑退还公司,公司退保证金的70%。如使用者选择赎买,使用者需补足未满三年该台电脑的折旧金额,电脑归使用者个人所有。

5、交回笔记本电脑的员工,应首先将旧笔记本电脑交至维修专员处鉴定机器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并由维修专员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无误后,员工凭《鉴定报告》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退库手续。

6、员工笔记本电脑配件丢失或不全,由个人填写《丢失声明》,按配件市价赔偿,并由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7、笔记本电脑的维修与赔偿

(1)公司指定技术支援部葛舟为笔记本电脑的维修专员,负责对公司员工笔记本电脑的损坏进行鉴定。

(2)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要承担管理和维护责任。在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填写《设备维修、升级申请》,由维修专员负责责任鉴定及维修事宜。

(3)维修时须认真填写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交回资产管理员存档。

(4)笔记本电脑的维修费用报销统一由维修专员负责办理,维修专员凭《维修记录》进行报销。

(5)当笔记本电脑配件更换或升级时,资产管理员须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内容,确保卡片与笔记本电脑的最新同步。

(6)电脑发生故障3年以内,可由公司统一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费,在保修期内由供应厂商承担,超过保修期的可由公司报销。超过3年或属于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等个人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由使用者承担责任及维修费用。

8、使用者必须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若在三年内因使用原因造成电脑毁损、丢失、被盗等,使用者补足电脑余值(电脑原值-已提折旧金额),公司另购电脑给使用者使用。

9、笔记本电脑的更换

公司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更新年限为3年,超过此年限的电脑将被列入更新计划。

六、笔记本电脑的折旧

1、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折旧期限为三年,三年的折旧率分别为30%、25%、25%。折旧自购买之日起计算,一个折旧年是从某年对应的购买该电脑的日期起,到次年同一天止。第一个折旧年每月折旧率为2.5%,第二个、第三个折旧年每月折旧率为2.08%。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员工笔记本电脑整机丢失,须填写《丢失声明》,并根据当时的折旧情况按价赔偿。 2

3、《丢失声明》由财务部存档,财务部根据《丢失声明》从员工工资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公司已购笔记本电脑的处理

1、对能够正常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笔记本电脑归公司所有,公司准许原使用人继续使用。

2、对能够正常使用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笔记本电脑,按照电脑折旧净值的40%由使用者向公司交纳保证金,电脑使用满三年后按照上述相同管理办法处理。

八、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

1、电脑使用者必须采取加密等措施,自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经营数据、经营政策、管理制度、财务数据、产品配方、技术设计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数据向外界泄露,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触犯法律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公司重要资料、经营数据和管理文件应当及时备份到公司指定的服务器,或者采用光盘、磁盘等介质进行机外备份,笔记本电脑内保存的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删除不再使用的公司重要资料;

3、个人电脑发生丢失或毁损应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减少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由于使用者遗失电脑导致公司资料泄密的相应责任。

九、其他事项规定

1、笔记本电脑原则上只保证厂家提供的配置,严格新增其它设备,因工作需要配置的无线网卡等应当按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和管理,其年度使用费可由公司报销。

十、管理职责

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制订,经公司总经办审议通过实施;

2、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在公司的具体实施,并根据管理需求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检查监督本办法在各部门及办事处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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