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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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50KW燃气锅炉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投标方:

2018年6月

目录

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满足。

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的设计、选材、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要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工艺、设备、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的最终投用负有完全责任。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协调会、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现场解体、安装调试、检验、负责办理本工程运营投运全部手续、设备移交、质量保证、

参考资料支持服务等。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为全新、先进、可靠、完整,且组合布置合理,投标方保证所供设备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二、工程概况

250KW燃气锅炉房系统为项目提供、75℃的热水,负责临时采暖使用。

项目厂址

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为一台250KW燃气锅炉为主体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供货、土建、场平、安装、调试等承包工程。承包商负责界区红线外一米以内以及所有对外接口分界点的无缝连接。在本供货范围内所描述的这些项目,包括技术规范及所附图纸或其他图纸中提及和未提及的要求承包商供货的设备, 都属承包商供货范围。

报价说明:

▲投标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主体及辅机、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防雷接地、加药、电气、仪表控制、安全、消防、环保等系统以组成一个功能完整的250KW燃气锅炉系统。

负责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锅炉成套性能试验、锅炉调试、验收、工程服务、修补缺陷和人员培训。

▲投标商负责完成燃气锅炉界区内的主厂房和辅助厂房的采购、施工、场地平整、土建施工、安装等和附属设备的建设。

三、主设备及辅机设计范围和运行条件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燃气锅炉将布置在室内,锅炉给水由补水泵输送给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采用微正压燃烧,烟气经燃烧室、节能器、冷凝器冷却经烟囱排放至大气。

主设备设计供货范围:

主设备及辅机要求室内布置,烟囱布置室外。

运行:连续24小时运行。要求锅炉达到连续无故障运行4000

小时。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热水锅炉

布置位置:———

型式:快装式

数量:1台

额定出水压力: MPaG

额定出/回水温度: 75/40℃

排烟温度:≯160℃

锅炉设计效率:≮92%

锅炉燃烧方式:微正压

锅炉水循环方式:自然循环

燃料:管道天然气(提供,管口

DN100接口)

热水循环控制要求:循环泵采用变频调整,一用一备。

排烟指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锅炉的设计、制造及检验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的要求;锅炉应具有现代技术,长期运行出力足、漏风少、热

效率高、水阻力小、电耗低、运行费用省;锅炉及配套的设备应是全新的、质量可靠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锅炉机构合理先进,能够适应负荷变化,在20%-110%负荷范围内应能平稳运行;锅炉升温速度快,满足运行快速启停的要求,运行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性能稳定;锅炉主要承压部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锅炉炉墙10年内免维修(乙方需要提供承诺用户证明原件),整机使用寿命20年,大修周期不低于10年;乙方必须提供省级以上部门备案批准的锅炉总图原件(盖红章);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的噪声,在距离设备外壳1m处不大于70dB(A);

所有零部件应按照标准规格制造,并易于检修。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应做到技术先进、工艺精良、加工准确,对于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件,并能方便的拆卸、更换和维修;制造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包括一切必须的检验和试验锅炉的运行不会导致热用户受到损失;供应方应有不低于10台同类型以上的用户使用业绩;

锅炉本体:

锅炉本体包括炉墙、保温、锅炉构架与护板及平台扶梯等部件。锅炉本体外采用彩色装饰板。不锈钢压条。

安全阀:

安全阀及其他阀门的选择应满足ASME规范或者业主可接受的规范要求。为了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安全阀的数目、特性及排放量计算应作详细说明。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提供安全阀的起座压力调整及校验数据,安全阀在运行压力下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安全阀应配有防止安全阀调整后偏离整定值的装置或措施。乙方必须提供锅炉

水压试验时压紧安全阀的工具。

锅炉平台扶梯:

锅炉平台扶梯在结构上应便于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平台及扶梯的制作应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乙方应采取防腐、防锈的措施。

油漆:

锅炉各部件出厂前均参照JB/T1615-91《锅炉油漆及包装技术条件》及制造厂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的油漆。锅炉各部件现场安装完成后,应按照供货商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中的详细要求进行油漆。

设计、制造、验收标准

在设计、制造、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热水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劳锅字[1997]74号)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200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锅壳锅炉承压原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96)

《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GB/T10180-2003)

《工业锅炉水质》(GB/T1567-200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1998)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水管锅炉承压元件强度设计》(GB9222-88)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91)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09-93)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0-93)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1-93)

《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93)

《锅炉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制造技术条件》(JB/T6512-1992)《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94)

《锅炉受压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93)

《离心泵技术条件》(GB/T 5656-2008)

《机械密封》(JB/T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2010)《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JB/10563-2006)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GB/T 3235-2008)

主要零部件材料

四、制造要求

1、操作简单、安全可靠、全天候无人值守、结构小巧、紧凑、美观;

2、要求有自动点火程序并有熄火保护程序;

3、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操作柱、防爆配电箱及照明箱等均为隔爆兼增安复合型防爆结构,外壳材质为铸铝,最小壁厚。电动机回路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等。操作柱通过壳盖上的按钮实现设备启停操作,并设有信号指示灯,及以上电机在操作柱上需加装电流表;

4、设置回水低压力保护自动补水功能;

5、控制系统采用PLC触摸屏控制系统;

6、防误操作功能:在进入运行及退出运行状态时有确认操作画面,防止失误操作;

7、自动火焰检测、保护程序;

8、燃气压力过低保护;

9、选用Y3及以上高性能电机(爆炸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机)。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绝缘等级为F。及以上电机必须要有注油孔,以便电机在运行中能够加注润滑脂。及以上电机底座必须设置电机外壳专用接地螺栓孔;

10、锅炉超压停炉、连锁保护;

11、故障显示报警、故障停炉自锁、人工复位功能,记录故障历史,方便维护检修;

12、控制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

13、需配置一套软水处理系统并配置旁路(加药系统前),中间储水箱按照20吨设计;

14、热水上/回水管道配置到燃气锅炉厂房界区红线1米处。

其他要求:

1、安全阀、截止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关键附件为国内知名品牌,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认证书,安全阀应进行校验。

2、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制造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3、不保温的金属管道、设备表面除锈后必须刷两道防锈底漆,两道调和漆。保温的金属管道刷一道耐热防锈底漆,烟囱除锈后刷两道烟囱漆。

4、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与相应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50278)执行,管道安装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执行。

5、所有设备、附件、仪表在安装前进行查验,其铭牌、型号、规格、性能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外观无损、机件操作灵活及随机文件齐全。

6、所有管道、阀门安装后要求试验试验,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倍。

7、补水泵、送风机、吸风机、应选用国内成熟品牌,补水泵、送风机、吸风机性能参数应满足锅炉正常运行要求。

8、补水泵轴端密封应采用机械密封。

五、随机技术文件

1、乙方应提供所执行的产品设计、制造、验收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

2、整机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3、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合同签订后1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地基图等相关资料(含电子版)

▲整机有效合格证及外配套件有效合格证各1份

▲装箱单1份

▲内容详细的说明书2份(含电子版)

▲外配套部件说明书各1份(含电子版)

▲维修安装必须的相关图纸2份(含电子版)

▲乙方应提供但不限于锅炉所有配套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安装布置总分图,流程图,电器原理图,自控图和技术资料6套▲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图号、制造厂家等

▲备品备件应能满足两年正常操作和维修。

六、运输

1、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工作,负责从乙方单位将设备运输至甲方厂房内制定位置;

2、安装设备、安装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随车发运至甲方厂房;

3、运输前需通知甲方具体的日期,得到甲方认可方可实施运输;

七、安装

1、乙方应该到甲方现场采集安装信息,保证设备安装的正确性;

2、设备到货后,由乙方与甲方共同开箱验收;

3、乙方负责设备在甲方厂房内的报检、安装、调试工作,并最终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4、安装工具和附件由乙方提供;

5、在装置安装期间必须保证现场的环境整洁,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6、甲方提供水、电、气供乙方使用;

7、乙方负责办理锅炉使用必须的所有相关许可证。

八、技术服务及培训

1、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在甲方现场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培训能使甲方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甲方维修人员熟练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

2、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达到现场;

▲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无偿维修并更换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损坏的零部件;

▲质保期后,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3、乙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九、检验和验收

1、乙方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提供设备制造检验规程,拟定总体验收细则,经双方技术协商确认后,作为验收依据,并作为合同技术协议的一部分;

2、验收分预验收和最终验收:预验收为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在设备制造完成,具备总体验收的条件下,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在乙方制造现场内根据验收细则进行的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为设备安装后,双方根据验收细则共同进行整机最终验收;

3、甲方有权随时到制造现场对制造总体情况和任意工序环节的质量进行监造,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设备其它相关技术参数按投标技术文件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经办人:经办人:日期:日期:

(技术规范标准)煤粉炉技术规范书

江苏德龙镍业印尼自备电厂工程10×240t/h高温高压自然 循环煤粉锅炉 技 术 规 范 书 买方:德龙镍业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锅炉厂 总承包单位: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

1 总则 (2) 2 工程概况 (3) 3 设计、运行条件与环境条件 (3) 4 技术要求 (8)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6)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36) 7 清洁、油漆、保温、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39) 8 设备技术数据 (39) 附件1 供货范围 (50) 附件2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9) 附件3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3) 附件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67) 附件5 大(部)件情况 (70) 附件6 设备交货进度表 (71)

1.1本锅炉技术规范书适用印尼肯达里10×240t/h 煤粉锅炉设备及其配套系统,它包括锅炉及配套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要求。 1.3卖方对燃煤锅炉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详见供货及分包附件。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和同意,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提供的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全新产品。 1.4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以及安装、调试和开车指导、并配合开工方案优化工作等。 1.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6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和设计方确认。 1.7卖方的所有设计文件满足本工程统一规定的要求。 1.8合同签订后,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需征得买方的认可。对于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将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9买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卖方和买方协商选择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卖方变更或增加外购件供应商,或者在本技术协议中未明确的外购件供应商,需在采购前一个月报买方确认同意。 1.10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将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方与卖方共同商定。 1.11所有本技术协议未能涉及的技术内容和在执行技术协议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变动时,必须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本技术协议的补充部分。 1.12本工程暂不考虑采用KKS编码,但买方保留卖方提供KKS编码的权利。

T蒸汽锅炉技术规范书

T蒸汽锅炉技术规范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35T蒸汽锅炉技术规范书 一、总述 平陆县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要能源,城市供热仍以燃煤供热方式为主,为了本项目顺利完成2X130T锅炉的建设,首先要上一台35T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由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是一种新型炉型,主要由給煤系统、循环床、燃烧室、再循环物料分离器和循环物料返还系统组成。主要优点有(1)燃料适应性好。(2)负荷调节比大。(3)燃烧效率高。(4)排烟“清洁”。基于以上原因,选型确定为循环流化床锅炉。 二、燃料要求 煤质成份 给水品质符合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中相应规定。 四、35T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关参数 额定蒸汽压力: 额定蒸发量: 35t/h 超负荷能力10% 锅炉热效率:≥87% 排烟温度:≤150 ℃ 给水温度:(B-MCR) 104℃ 五、设备供货范围 锅炉全套设备,数量一台,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参考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1)锅炉钢结构、护板、平台、扶梯(楼梯) 全部钢炉架,刚性梁,止晃装置,炉墙外护板,本体范围平台,扶(楼)梯等。 2)汽包及内部装置 汽包及其内部装置和附件,汽包悬吊(固定)及止晃装置等。

3)水冷壁系统 全部上升管(膜式壁受热面等)、下降管、联箱和管道、排污、放水、下联箱、阀门、悬吊装置等水循环系统部件和相应附件,以及水冷风室、水冷布风板、流化喷嘴,留有冷渣器出口。 4)对流管束系统 对流管束管、连接管;防磨防护装置;悬挂、支撑装置;集箱及其疏水、排气管道等。 5)省煤器系统 各级省煤器管束、联箱及连接管道、防磨及其固定装置、再循环管道和阀门、疏水和放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和附件、悬(支)吊装置等省煤系统的部件和相关附件。 6)空气预热器 各级预热器管箱、连通箱、膨胀密封装置、防磨设施及固定装置。 7)旋风分离器 旋风分离器本体、回料密封阀、回料密封阀喷嘴、旋风分离器入口及出口烟气管道、旋风分离器入口膨胀节、旋风分离器下端膨胀节、以及旋风分离器下端回料立管。 8)炉墙及保温 锅炉本体范围内管道、联箱的保温、炉墙保温及密封结构由制造厂设计,并供应全部金属构件(不包括耐热钢筋、管道保温白铁皮、铁丝网),特殊耐磨保温(包括燃烧室底部、水冷布风板表面,旋风分离器及回料密封阀)及密封材料也由制造厂设计,耐磨及保温材料由需方自理。 9)门孔类 各种人孔、检查孔(观察孔)、预留孔等门孔杂件。 10)锅炉本体范围内管道和烟风道及其附件 (1) 自给水操纵台的第一个截止阀开始至主汽阀止的所有汽水管道和装设安全阀、对空排汽阀、压力和温度测点的管段、三通接管、管座和过渡大小头等。 (2) 其它汽水管道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表: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 1.概述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北省商务厅采暖改造工程。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由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及控制软件需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如有相关纠纷,由供货方负责。 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设计要求 设备名称:蒸汽锅炉 型式:燃烧天然气、快装式. 安装位置:锅炉房 台数:1 供货周期:二个月 锅炉技术参数:

3.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燃气品质 3.1.1燃气种类:天然气 3.1.2燃气特性:参见天然气气公司资料 环境条件;室内布置 水质条件;武汉市自来水 4.技术要求 设备说明 ——快装式燃气锅炉; ——室内布置; ——锅炉效率不低于90%; ——燃天然气(8000 Kcal/Nm3) 技术性能要求 4.2.1总的技术要求 a、锅炉厂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由锅炉厂配套的辅机),运行时的噪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标准》的要求。 b、锅炉各受热面管子的焊缝应进行100%的无损检验,并应有检验合格证明。出厂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允许有任何异物和焊渣遗留在管内和联箱内。 c、对承压部件的设计、制造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规定。对锅炉承压件中如有合金元素差异较大的异种钢焊接,一般应在制造厂内完成,并应有焊接记录(包括焊前予热、焊接方法、接头型式、电焊条、焊后热处理等)。 d、锅炉排污管、疏水管、空气管、加热管、取样管接头,应采取加强结构的扞接型式。 e、锅炉在运行时,炉墙、汽水管道、及风道等不允许有异常振动。 f、所有承压受热面管排及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水压试验合格。 4.2.2燃烧器 a、所配燃烧器与锅炉额定热功率相匹配,噪音小于70分贝。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250KW燃气锅炉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投标方: 2018年6月 目录 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 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满足。 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的设计、选材、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要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工艺、设备、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的最终投用负有完全责任。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协调会、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现场解体、安装调试、 检验、负责办理本工程运营投运全部手续、设备移交、质量保证、参考资料支持服务等。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为全新、先进、可靠、完整,且组合布置合理,投标方保证所供设备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二、工程概况 250KW燃气锅炉房系统为项目提供、75℃的热水,负责临时采暖使用。 项目厂址 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410th锅炉技术规范书

齐鲁石化公司煤代油技术改造工程410t/h锅炉技术规范书齐鲁石化公司煤代油技术改造工程410t/h锅炉技术规范书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2003年5月武汉

目录 1. 锅炉主要规范 2. 锅炉设计原始资料和设计条件 3. 设计、制造标准 4. 锅炉性能 5. 锅炉结构 6. 设计分工 7. 技术服务 8. 设计配合 9. 附加说明 附件一、供货范围

1. 锅炉主要规范 1.1 锅炉为高温高压,膜式水冷壁,四角切圆燃烧,单炉膛,平衡通风,露天布臵、固态排渣,8 m运转层、全钢架悬吊结构。 1.2 锅炉主要蒸汽参数: 额定蒸发量410 t/h 过热蒸汽出口压力9.81 MPa 过热蒸汽出口温度540 ℃ 省煤器进口给水温度215 ℃ 省煤器进口给水压力13.7MPa 1.3 锅炉主要性能数据 当锅炉负荷的变化速率达到每分钟3%的最大连续蒸汽流量时,主汽温度变化后不超过±10℃ 锅炉效率(低位热值) ≥91% 机械不完全燃烧损失% 排烟温度℃ 热风温度℃ 炉膛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1 空预器出口空气过剩系数 炉膛容积热负荷kW/m3 炉膛断面热负荷kW/m3 水冷壁壁面热负荷kW/m3

2. 锅炉设计原始资料和设计条件 2.1 煤种 本工程设计煤种为晋中和晋东混合贫煤,校核煤种为淄博和山西混合贫,煤质如下:泙拝 2.2 点火及助燃用油 点火用油采用0#轻柴油 油质(暂定) 运动(恩氏)粘度(20℃时) 3.0~8.0cst (1.2~1.67 E) 灰份0.02%

水份痕迹 硫份<1.0% 机械杂质无 凝固点℃ 闪点(闭口) 65℃ 比重0.83-0.87t/m3 低位发热量~42Mj/kg 2.3 环境条件 极端最高温度42.1℃ 极端最低温度-23℃ 最热月(7月)日最高气温平均值32.1?C 最低月(1月)日最低气温平均值-8.1?C 年平均相对湿度67% 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83% 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57% 年平均降雨量733mm 日最大降水量230mm 小时最大降雨量64.4mm 十分钟最大降雨量23.4mm 年最大降雨量1337mm 年主导风向SSW(南南西) 夏季主导风向S-SSW 冬季主导风向SSW 年平均风速 2.6 m/s 瞬时最大风速(地面以上10米处) 40m/s 根据齐鲁公司安监处关于执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的通知,

锅炉保温技术要求和规范 文档..

1. 锅炉炉墙的保温结构 本锅炉炉膛四周、炉顶、旋风分离器和尾部竖井四周采用膜式壁管,锅炉各穿墙部位以及顶棚与侧墙相接处均设置了良好的金属密封装置予以一次密封。整个锅炉四周受热壁面成为全焊式膜式管壁,炉墙内表面不与火焰、烟气直接相接触。整台锅炉膜式壁受热面、旋风分离器和省煤器烟道的炉墙外表面(除炉顶及炉底外)均设置有压型板予以保护。本台锅炉各区域采用的炉墙结构如下: 1.1 炉膛四周垂直炉墙、后竖井包墙四周垂直炉墙采用200mm(从管中心线算起)厚的轻质保温材料复合结构,鳍片管间填硅酸铝耐火纤维散棉加高温粘结剂(高出管壁5mm)+硅酸铝耐火纤维毡50mm+高温玻璃棉板;要求对轻质保温材料施加一定的压缩量,各层之间应错缝压缝并用支撑钉、弹性压板和铁丝网使其固定,炉墙外表面设有外护板予以保护;刚性梁区域为适应刚性梁膨胀的需要,采用保温浇注料补浇结构密实浇注。 1.2 旋风分离器亦采用轻质保温材料复合结构,鳍片管间填硅酸铝耐火纤维散棉加高温粘结剂(高出管壁5mm)+硅酸铝耐火纤维毡50mm+高温玻璃棉板,总厚度200mm。 1.3 炉顶及后竖井顶部炉墙的结构为:无密封装置处炉墙的结构为:炉墙总厚度为250mm,即在顶棚管间填硅酸铝耐火纤维散棉加高温粘结剂(高出管壁5mm),上面涂抹5mm 高

温耐火胶泥+80mm 硅酸铝耐火纤维板+保温浇注料+20mm 厚的耐热密封涂料。80mm 厚的硅酸铝耐火纤维板可分4层施工每层之间用高温粘剂粘贴,每层间需错缝压缝。密封装置处的炉墙结构:密封盒内敷设高温微膨胀耐火可塑料,在其表面涂抹5mm 厚高温耐火胶泥,其余空腔填充硅酸铝耐火纤维散棉。 1.4炉膛顶部穿墙高温过热器、屏式过热器、屏式再热器出口管屏处,保温厚度250mm,采用保温浇注料230mm,外表敷设耐热密封涂料20mm,水冷蒸发屏穿顶棚处保温厚度200mm,采用保温浇注料180mm,外表敷设耐热密封涂料20mm,管屏间无鳍片处的保温材料的固定,采用铁丝将扁钢捆扎在管子上或扁钢与管屏上预埋件搭焊固定,再将支撑钩点焊在扁钢上,用支撑钩、压板及铁丝网固定; 1.5 所有穿水冷壁前墙及包墙过热器处管束处炉墙厚度为200mm,采用50mm 硅棉+150mm 高温玻璃棉板的复合结构。 1.6 省煤器区域高温段炉墙厚度(从钢板外壁面算起)为250mm,采用硅棉(150mm 厚)和高温玻璃棉板(100mm 厚)复合结构,其余省煤器区域炉墙厚度为200mm,其结构为硅棉(80mm 厚)和高温玻璃棉板(120mm 厚)复合结构,用支撑钉、弹性压板和铁丝网固定; 1.7 风室底部(炉外)、旋风分离器锥段底部未敷设外护板处采用保温浇注料浇注结构,总厚度200mm(包括20mm 厚抹

锅炉技术规格书

目录 1 总则 2 适用标准规范 3 供货范围 4 设计界面划分和设计协调 5 设计基础条件 6 设计运行条件 7 锅炉设计和制造技术要求 8 仪表与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9 分包与外购 10 监造和检验 11 包装和运输 12 安装现场保管 13 性能考核、保证和验收 14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5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1.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青海大美甘河工业园区尾气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热电装置3台2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辅助设备。 1.2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性能考核、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这些要求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1.3锅炉供货厂商遵循本技术规格书并不解除锅炉供货厂商的锅炉设计等任何责任和义务。 2.适用标准规范 2.1锅炉供货厂商在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包装及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如下最新版有效标准规范: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标准》JB/T337 5 《蒸汽锅炉参数系列》GB753 《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SD268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JB/T669 6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500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 4 《电站锅炉水动力计算方法》JB/T210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0 9 《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 《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 1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

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JB/T162 《锅炉锻件技术条件》JB/T962 6 《锅炉内部装置技术条件》JB/T319 1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GB3087 《管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JB161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10184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9222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161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 7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61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2锅炉供货厂商在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包装及运输过程中,如有新标准规范发布,则应按新标准规范执行。 2.3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相互存在矛盾时,锅炉供货厂商应按更严格的标准规范执行。 3.供货范围 锅炉供货厂商的供货范围包括锅炉及辅助设备,详见附件1《供货范围》。 4.设计界面划分和设计协调 见附件2《设计界面划分和设计协调》。

燃气锅炉规范

燃气锅炉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锅炉房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安全规定,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达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和室外热力管道设计: 一、以水为介质蒸汽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1~6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 二、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出力为0.7~58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2.5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或等于180℃; 三、符合本条第一、二款的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 第1.0.3条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区域热力管道设计。 第1.0.4条锅炉房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锅炉房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水质资料,并应取得气象、地质、水文、电力和供水等有关资料。 第2.0.2条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城市(地区)或工厂(单位)的总体规划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宜留有扩建的余地。对扩建和改建的锅炉房,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线,并应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协调。 第2.0.3条锅炉房设计应以煤为燃料,并应落实煤的供应。如以重油、柴油或天然气、城市煤气为燃料时,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2.0.4条锅炉房设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排出的有害物和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防治污染的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第2.0.5条工厂(单位)所需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所在区域的供热规划确定。当其热负荷不能由区域热电站、区域锅炉或其他单位的锅炉房供应,且不具备热电合产的条件时,才应设置锅炉房。 第2.0.6条区域所需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所在城市(地区)的供热规划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区域锅炉房: 一、居住区和公用建筑设施的采暖和生活热负荷,不属热电站的供热范围时; 二、用户的生产、采暖通风和生活热负荷较小,负荷不稳定,年使用时数较低,或由于场地、资金等原因,不具备热电合产的条件时; 三、根据城市热规划和用户先期用热的要求需要过滤性供热,以后可作为热电站的调峰或备用热源时。 第2.0.7条锅炉房的设计容量宜根据热负荷曲线或热平衡系统图,并计入管道热损失、锅炉房自用热量和可供利用的余热进行计算确定。 当缺少热负荷曲线或热平衡系统图时,热负荷可根据生产、采暖通风和生活小时最大耗热量,并分别计入同时使用系数确定。 第2.0.8条当用户的热负荷变动较大且较频繁,或为周期性变化时,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宜设置蒸汽蓄热器。设有蒸汽蓄热器的锅炉房,其设计容量应按平衡后的热负荷乾地计算确定。 第2.0.9条锅炉供热介质的选择,应根据供热方式、介质的需要量和供热系统等因素确定,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选择: 一、供采暖通风用热的锅炉房,宜采用热水作为供热介质; 二、供生产用汽的锅炉房,应采用蒸汽作为供热介质; 三、同时供生产用汽及采暖通风和生活用的热的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选用蒸汽或蒸汽、热水作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1.2.1 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1.2.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 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 锅炉设备级别 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 ≤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 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 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 3.8MPa≤P<5.3MPa。 1.4.2 B级锅炉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Revised by BETTY on December 25,2020

250KW燃气锅炉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投标方: 2018年6月 目录 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满足。 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的设计、选材、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要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工艺、设备、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的最终投用负有完全责任。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协调会、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现场解体、安装调试、检验、负责办理本工程运营投运全部手续、设备移交、质量保证、 参考资料支持服务等。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为全新、先进、可靠、完整,且组合布置合理,投标方保证所供设备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二、工程概况

DB13T 1459-2011 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规范

ICS27.010 F 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459—2011 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 本标准起草人:李强、魏楠、陈建中、李建业、梁冀平、宋金华。

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对涉及工业锅炉节能的七个方面(选型、水处理、余热回收、运行维护、利用外热、管理、评价与监督等)规定了基本要求和规范性作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的,额定压力小于3.82 MPa的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 燃用其他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和余热锅炉可参照本标准的有关内容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TSG G5001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5003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质达标 指锅炉给水和锅水水质均符合GB/T 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各项指标要求。 3.2 尾部受热面装置 为了更充分地利用锅炉排烟余热,以锅炉尾部排出的热烟气作为加热介质的一类换热装置的总称,如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水加热器等。 3.3 锅外水处理 原水在进入锅炉之前,将其中对锅炉运行有害(结垢或腐蚀)的杂质经过一定的工艺进行处理的方法,最常见的为钠离子交换法。 3.4 锅内加药处理 为了防止或减缓锅炉结垢、腐蚀,有针对性地向锅内投加一定数量药剂的水处理方法。

××公司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doc

××公司 燃气锅炉 技术规范书××公司2015年12月 目录

××有限公司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公司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燃气发电机组燃气锅炉(调峰锅炉)及其辅 助设备,并提出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并未对一 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 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离内容或意见,将认为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 的要求。偏离内容或意见必须清楚地表明。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范围,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且组合布置合理的,所供设备必须具有同等机组运行业绩并被证明为成熟 产品。 1.6 供货方应具有相关设计制造资质。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事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后执行。 1.8 合同签订后,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供方需将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 试) 、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 1.9 设备釆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 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0 供方负责提供燃气锅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外形图、基础图、管口接口等资料给需方进行 设备安装和设计,因供方提供图纸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1.11 供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 1.12 供方(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书中应列出在工程进度中和由于招标方(需方)设计方案变动 可能会产生数量变化的设备、材料单价,并应承诺这些设备和材料在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试运期间单价不变。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250KW燃气锅炉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投标方: 2018年6月 目录 一、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满足。 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的设计、选材、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要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工艺、设备、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的最终投用负有完全责任。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协调会、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现场解体、安装调试、检验、负责办理本工程运营投运全部手续、设备移交、质量保证、参考资料支持服务等。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2年10月23日

前言 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项计划。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2008年4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6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2011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参加《锅规》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同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元亮童有武张秉昌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标准汇编

碳素结构钢(GB700-88) 一.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表示屈服点的字母、屈服点数值、质量等级符号、脱氧方法符号等四个部分按顺序组成。例如:Q235-A·F 二.符号 Q——钢材屈服点“屈”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A、B、C、D——分别为质量等级; F——沸腾钢“沸”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b——半镇静钢“半”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Z——镇静钢“镇”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TZ——特殊镇静钢“特镇”两个汉语拼音首位字母; 在牌号组成表示方法中,“Z”与“TZ”代号予以省略。 三.钢的牌号与化学成分(熔炼成分) 牌号等级 化学成分(%) 脱氧方法C Mn Si S P 不大于 Q195 —0.06~0.12 0.25~0.55 0.30 0.050 0.045 F、b、Z Q215 A 0.09~0.15 0.25~0.55 0.30 0.050 0.045 F、b、Z B 0.045 Q235 A 0.14~0.22 0.30~0.65 0.30 0.050 F、b、Z B 0.12~0.20 0.045 0.045 Z C ≤0.18 0.30~0.70 0.040 0.040 TZ D ≤0.17 0.35~0.80 0.035 0.035 Q255 A 0.18~0.28 0.40~0.70 0.30 0.050 0.045 Z B 0.045 Q275 —0.28~0.38 0.50~0.80 0.35 0.050 0.045 Z 注:Q235A、B级沸腾钢Mn含量上限为0.60%。 四.钢材的拉伸和冲击试验要求 牌号等 级 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屈服点σs(N/mm2) 抗拉 强度 σb(N / mm2) 伸长率δs(%) 温 度 ℃ V型 冲 击 功 ( 纵 向)钢材厚度(直径)mm 钢材厚度(直径)mm ≤16 > 16~ 40 > 40 ~ 60 > 60 ~ 100 > 100 ~ 150 > 15 ≤ 1 6 > 16 ~ 40 > 40 ~ 60 > 60 ~ 100 > 100 ~ 150 > 15 不小于不小于 不 小 于 Q19 5 — (195 ) (185 ) ———— 315~ 390 3 3 32 —————— Q21 5 A 215 205 195 185 175 16 5 335~ 410 3 1 30 29 28 27 26 ——B 20 27 Q23 5 A 235 225 215 205 195 18 5 375~ 460 2 6 25 24 23 22 21 — 27 B 20 C 0 D - 20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模板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

锅炉招标技术规范 1.概述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北省商务厅采暖改造工程。它包括本体 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 那么需方能够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 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 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 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6由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和相关配套设备及控制软件需具备自主知 识产权, 如有相关纠纷, 由供货方负责。 1.7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设计要求 2.1设备名称: 蒸汽锅炉 2.2型式: 燃烧天然气、快装式. 2.3安装位置: 锅炉房

2.4台数: 1 2.5 供货周期: 二个月 2.6锅炉技术参数: 1.0 锅炉 1.1 类型快装式燃气蒸汽锅炉 1.2 单台额定蒸发量6t/h 1.3 额定蒸汽压力 1.25MPa 1.4 额定蒸汽温度194℃ 1.5 设计热效率≥90% 1.6 燃烧器德国原装进口威索燃烧机(带消音罩) 1.7 锅炉结构卧式 1.8 烟箱双密封结构, 确保不漏烟, 并配备疏水装置。 1.9 控制系统采用日本YOSHITAKE或西门子控制系统1.10 显示方式液晶显示触摸屏 1.11 控制方式PLC控制, 触摸屏自动控制和按钮手动控制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 1.12 控制元件采用日本YOSHITAKE或西门子控制元件 1.13 监制内容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燃烧火力及炉胆 壁温. 1.13 外部设备联动可实现循环水泵联动控制 1.14 故障连锁保护具备故障连锁保护功能 1.15 工作记忆功能能够记忆机组工作状态的各种运行参数, 历史 故障记录功能 1.16 燃料 1.17 天然气8000kca1/Nm3 1.18 锅炉补水泵采用格兰富水泵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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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总则 (2) 二、工程概况 (4) 三、主设备及辅机设计和运行条件................................. 5 四、制造要求 (9) 五、随机技术文件 .............................................. 10 六、运输 (11) 七、安装 (11) 八、技术服务及培训 ............................................ 12 九、检验和验收 (122)

---------------------------------------------------------------最新资料推荐------------------------------------------------------ 一、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 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1.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 B 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1.4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1.5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 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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