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优质参考)

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优质参考)
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优质参考)

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其他个人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为公司分担高额工伤费用,转嫁员工意外事故导致的企业财务风险,现申请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2014年8月份在册员工

二、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见附件)经查询中国平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三家保险公司,各公司也提出了不同的方案。经过比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性价比较高,实用性较强,符合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障需求。

三、预估算费用

办公室人员:9人×100元/人/年=900元(包括财务、销售和司机)工程部人员:5人×100元/人/年=500元

后勤人员: 3人×100元/人/年=300元

总费用合计:1700元

人员名单及缴费标准附后。

妥否,请批示。

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4年8月在册员工名单:

序号姓名性别部门

1 男办公室

2 男办公室

3 男办公室

4 男办公室

5 男办公室

6 男办公室

7 女办公室

8 女财务部

9 女销售部

10 男工程部

11 男工程部

12 男工程部

13 男工程部

14 男工程部

15 男厨房

16 男保安

17 女保洁

保险额度表:

保险责任保

保额(元)限额/免赔条款

率%

一、二类职业

保费(元)

意外身故、

残疾、烧伤

给付

年50000

《意外伤

害医疗保

险条款

(2009

版)》

1.3 65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0000

门急诊限额500

元/100元赔付比

例80%

《附加意

外伤害医

疗保险条

款(2009

版)》

2.6 26

意外住院津贴给付5400

免赔3天,每次/

累最高给付180

《附加意

外伤害住

院津贴保

险条款

(2009

版)》

1.666

7

9

合计100元/人/年

员工意外险购买协议

员工意外险购买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公司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出资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员工意外险)。 第二条:协议事由 公司特指定人员 第三条:协议内容 1、由甲方出资购买意外险(卡号),生效时间,费用人民币。 2、员工发生意外伤害,赔付标准及内容按意外险执行,公司不承担其他费用。 3 、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辞退等,甲方将全额扣除为乙方出资购买的意外险费用人民币元。 4、凡购买意外险的正式员工(转正之后)工作年限不满1年随即离职者(乙方),甲方将扣除其个人意外险费用人民币元。 5、工作年限年满1年(含一年)离职者,甲方将不扣其任何年度的意外险费用。 第四条: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买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总则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二、定义‘合同’

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五、品质条款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

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共计职工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

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请示报告 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购买意外保险请示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购买意外保险请示,仅供参考! 购买意外保险请示格式一 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 林业执法(森林公安)承担着森林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扑救的职责,是一项高风险的特殊职业。为减轻意外事故对林业执法(森林公安)人员造成的伤害,保护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工作,根据《开化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特岗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财企[20XX]17号)规定,经审核,开化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为张庆鸿等58位同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举报,个人名义需要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举报联系单位及电话:县财政局企业科(金融科)6190252、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室6014641) 开化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六日 购买意外保险请示格式二

总公司: 为更好的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建议为郭丽霞、江洪平、黄孝忠共3位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与人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因黄孝忠司机职业风险程度较高,按16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其余2位员工按100元/年的标准缴费金额参保。建议参保时间为20XX年6月24日至20XX年12月23日止,参保金额如下:黄孝忠:80元郭丽霞:50元;江洪平:50元;费用共计:180元;妥否,请批示。 广西中土农业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XX年六月十日 购买意外保险请示格式三 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为保障森林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解除森林消防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乡(镇)经研究决定,准备在中国人寿开化县支公司为消防人员继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保险项目: 1.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3.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医疗费支出,保险金额20xx0元/人;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三点

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三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为自己日后的生活作保障。而人身意外保险是其中一种重要的险种,那么,投保人身意外保险要注意哪些? 买人身意外保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 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而实际上,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 所以,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至于意外险的保额多少合适?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因此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部分是无效的。 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能光图便宜 专家指出,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元~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以为买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 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

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上也可以及时购买意外保险产品,并且投保费用可以享受打折的优惠,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买人身意外保险可“量身定做”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已逐步开发出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几十个意外险品种。 这些保险产品是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而专门设计的。怎样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保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 就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 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可能更合适。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 作为保障人身安全的人身意外保险,人们在购买时不能光图便宜,忽视保障作用。所以买人身意外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保险,最好要“量身定做”。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4篇.doc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4篇 本文目录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最新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

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意外保险证明范文

意外保险证明范文 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以下同学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正常参加韶关学院第xx届校运会xxx的比赛项目。 xxx xxx xxx 特此证明 参赛单位名称及盖章:年月日 意外保险证明一般建议你到一些国际性的保险公司购买,像aia或者aig,只要告诉他们你要去哪里,停留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告诉你需要付多少钱。你还可以要求他们先出个保险单,等签证出了再付钱,如果拒签就取消吧

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意外保险如何理赔呢?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

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意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

意外保险及商业保险购买方案

xx集团员工意外保险购买方案分析 一、保险目的: 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具体保险方案 1、适用险种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承保对象 公司在职在编高危行业人群,能正常工作、学习、年龄在16-65周岁的员工。 3、保险期间 本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 4、保障方案 万元1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和350综上所述,每一被保险人需元保险费,可以享受的意外医疗保障。 15%团体险起购人数20人,每年人数更换比例不高于。 5、保险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2 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3 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医药费用,保险人按下列标准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支付的合理医疗、100被保险人直接用于治疗的检查费、1、药费、一次事故中治疗费,保险人对手术费、的医疗、医药费用按元以上8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到保险期满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2天止,但累计给付达到保险金额全承担(1)条保险责任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数时,保险责任终止。分析: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赔付与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不冲突,《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然给予赔付(主要赔付死亡,后(必须认定为因工引起的事件)和残疾补助,不包括医疗费用)。,(自费药品及住院费除外)《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只赔付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的差额《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只要是在报销范围之内的予以全额报销,不在范围之内的基本上也无法赔付。如员工未购买工伤及医疗保险的则此保险方案作用较大。.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标准版】 风险告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由保险人提供的一种抗御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人身保险,只有在保险法论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的、外来的、剧烈的事故造成了死、残、伤结果,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既不承保被保险人的生存和自然死亡事件,也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身体伤害、残废或死亡。但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保险人承保一般伤害保险所不保危险。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3)”简称“个意(2003)”。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本合同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最高投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员工意外伤害保障方案

员工意外伤害保障方案 一、参考保障计划 人民币:元 注: 1.以上方案均保障全天24小时(包含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和休假期间); 2.以上方案可变更人员(变更后人员不得低于项目最低被保险人数) 3.具体保额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定制 二、保险责任详细解释: 1)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人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综合残疾: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4)意外住院日额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保险人根据合理住院天数乘以每天50元意外住院日额津贴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累计意外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的天数达到180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注意事项: 1)请在公立医院就医; 2)就医时请用社保用药,自费药不在赔付范围内。 三、服务承诺 ◆为贵公司提供增加或被保险人的处理,可以根据员工的变换,即使更换参保 员工; ◆接到被保险人员意外医疗理赔申请后,在确认手续齐全并核定理赔额后,三 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给付至申请人; ◆接到被保险人员意外身故理赔申请后,在确认手续齐全并核定理赔额后,二 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给付至申请人; ◆实时的网络理赔查询; ◆及时的短信理赔通知(注:需要投保时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 ◆便利的邮件理赔通知(注:需要投保时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

购买保险的请示报告

购买保险的请示报告 篇一:关于为海纳时代员工购买意外险的请示 关于为海纳时代员工购买意外险的请示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其他个人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为公司分担高额工伤费用,转嫁员工意外事故导致的企业财务风险,现特申请为海纳时代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海纳时代员工(共计:23人)。 二、经过比较几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和泰康人寿的性价比较高,实用性较 强,符合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障需求。中国平安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见附件1),泰康人寿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见附件2),请领导审核后决定在哪一家投保。 三、预算费用(以XX 年9月在册人数为准): 员工23人×100-120 元/人/年=2300-2760元四、其他说明 附件一: 中国平安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熊代理:) 附件二: 泰康人寿意外保险内容和方案(郑代理:)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示! 四川汇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海纳时代项目 XX年8月30日 篇二:关于购买陕AXXX车辆保险的请示 请示 呈:公司领导 自:人事行政部XXX 内容:关于购买陕AXXX、陕AXXX、陕AXXX车辆保险的请示 日期:XXXX年X月X日 我公司车辆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该三部车辆的商业险和交强险即将到期,为了车辆的正常行驶,人事行政部现申请对该三部车辆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 月X日),保险费用如下: 妥否,请领导批示。 篇三: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 关于给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申请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其他个人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为公司分担高额工伤费用,转嫁员工

人保(备桉)[2009]N535号-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1 1.1总则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被保险人 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释义见 6."1)、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 2."1被保资格的获得 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出具保险单或批单,以上人员即可获得被保资格,成为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的日期为保险单所载的保险期间起始日或批单所载生效日,以两者间较晚的时间为准。 1. 2."2被保资格的丧失或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的,被保险人将自动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保险人(释义见 6."2)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 (1)若某一被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身故的,则自其身故之日起该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

(2)被保险人不再是被保施工企业的成员,该被保险人被保资格将于其不再是被保施工企业的成员之日24时起丧失,如按人数投保,保险人将退还该被保险人项下的现金价值(释义见 6."3)。 1.3投保人 应为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1.4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也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 2.1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 用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8437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文本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受续保。 第七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二、续保时,每次续保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自动增加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18周岁前续保的,不增加保险金额),但增加后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最后一次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续保保险费不随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而增加。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人要求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已经自动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作相应比例的减少。 第八条保险费和宽限期 一、本公司若调整费率,本合同续保时将按照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二、本合同1年期满(或续保期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则自期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需扣除欠交的续保保险费。 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第九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

如何正确购买意外保险

如何正确购买意外保险 人在漫长的一生中可能会遭遇各种意外,因此,给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尽可能为自己和家庭制定全面的保障计划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旦意外来临,也会减少在经济上的损失,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意外保险的相关内容。 如何正确购买意外保险 正确购买意外保险的方法有:1. 最好搭配意外医疗保险。人们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其实,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人身意外保险并不冲突。 2. 不是越便宜就越好。不少人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3. 买意外险要因人而异。普通人一般只需要投保一份额度适中的意外险就足够;交通意外险更适合经常出差的人;经

常外出旅游的人士可以选择专门的旅游意外险。还有一些特定人群,比如儿童,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 4. 多份意外险不冲突。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一般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购买意外保险的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意外保险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人身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如城市中公共汽车拥挤不堪,而且已经启动,某乘客却强行硬挤上车,售票员规劝不听,结果造成重伤,这种伤害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此不属意外伤害,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 误区二:人身意外险的保额越高赔付越高。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团体保险单(短险) 本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同意承保投保人所申请的人身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名 称 福建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险名称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保险合同 号2003-0000000-000-000( 000-0 投保单号 000000000000 0000客户 号 2003-000000- 0000 000-0 法定代表人 陈XX 投保人地 址 XX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000000联系人姓 名 张XX联系电话/传真号0500-7000000被保险人 数98人(详见被保险人清单) 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 被保险人继承 人 合同生效 日2003年X月X日合同期满日 2004年X月X 日 首次保险费交费日 期 2003年X月X日首次保险费金额00000.00 元 承保险种

险种名称保险金额 保险期 间缴费方 式 标准保险 费 加费金额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 外保险 00000.001年趸交0000.00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 用保险 0000.001年趸交000.00 公共保险金额.00公共保费0.00 0.00 公共保险金额0.0公共保费0.00保险费合计大写:X仟X佰X元整 保障项目 养老金领取年龄男:周岁,女:周岁(或:详见被保险人清单。) 养老金类型 养老金领取方 式 其他固定保障项目见保险条款。 特别约定: 所承保的每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致。 公司提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交费清单、被保险人清单、及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请您收到保险合同后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向签单机构查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发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医生诊断证明() 3.住院大病例() 4.拍片报告()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险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理赔费用存折() 8.投保单复印件()出险人姓名:所属工位:出险时间:经办人: 费用合计: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的通知(通知发布)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的通知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制度,公司为所有转正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可以基本满足员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所需要的费用。但是,社会医疗保险存在一个弊端,也就是只有住院所花费的符合医保要求的合理费用才能报销,而且报销的免赔点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85%。 为切实解除全体员工的后顾之忧,并为其提供适当的意外伤害保障,近日,公司为转正员工购买了国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此医疗保险是可以报销规定事故所花费的门诊的费用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团体意外保险基本情况 1.保险合同期限: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期一年; 2.购买和终止团体意外保险的条件 在保险合同期内离职的,自离职申请之日或收到离职通知之日起,保险合同即终止。 3.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界定 投保人:山东****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员工本人 受益人:员工本人 4.保额 身故或者一级残疾为10万元,医疗费最高为1万元。 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费用,报销的免赔点为100元,报销比例为100元。 如某人因意外事故住院,门诊花费1000元,住院医保范围内的合理花费2万元,则医保办报销的费用为(20000-1100)*85%=16065元;购买团体意外保险后,还可以报销的金额为(21000-16065-100)*90%=4351.5元。 合计报销费用=16065+4351.5=20416.5元。 二、团体意外保险重要条款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该事故发生180日内(含180日当日)

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就该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金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公司在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取得补偿,保险公司给付的金额以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按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中国的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进行治疗的,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按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确定。 3.意外伤害事故的界定 是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收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保险公司拒赔条款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者烧烫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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