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3-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啉酮比色法

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

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7-1989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08-1989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GB/T11910-19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1-1989 水质铁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T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2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29-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67-2001 固定污染源排气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84-2001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195-2005 水质氮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345-2007 水质总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镀

指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包括镀前处理(去油、去锈)、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钝化、去氢)。

3.2 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电镀企业、电镀设施。

3.3 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镀设施建设项目。

3.4 镀锌

指将零件浸在镀锌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锌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锌镀层的过程。

3.5 镀铬

指将零件浸在镀铬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铅合金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铬镀层的过程。

3.6 镀镍

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镍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金属镍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镍镀层的过程。

3.7 镀铜

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铜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电解铜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铜镀层的过程。

3.8 阳极氧化

指将金属或合金的零件作为阴极,采用电解的方法使其表面形成氧化膜的过程。对钢铁零件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的过程,称为发蓝。

3.9 单层镀

指通过一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单金属镀层或合金镀层的过程。

3.10 多层镀

指进行二次以上的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复合镀层的过程。如钢铁零件镀防护-装饰性铬镀层,需先镀中间镀层(镀铜、镀镍、镀低锡青铜等)后在镀铬。

3.11 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3.12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3.13 排气量

指企业生产设施通过排气筒向环境排放的工艺废气的量。

3.14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指用于核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气排放量的上限值。

3.15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1 现有设施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1.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设施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规定。

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1.5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

4.1.6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

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式中: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2.1 现有设施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4 现有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2.2 现有设施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3 新建设施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 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4 现有和新建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

表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4.2.5 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放含氰化氢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排放浓度限值严格50%执行。

4.2.6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的换算,可参照采用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的计算公式。

产品产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

5.1.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1.2 新建设施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5.1.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5.1.4 镀件镀层面积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1.5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5.2.1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7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3.1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GB/T16157执行。

5.3.2 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7所列的方法标准。表8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排气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设施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和排气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和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

附录A 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

附录B 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附录C 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附录D 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电镀线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电镀线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镀线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开机前,首先点检机器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带病”作 业,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2.天车运行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可伸入机器设备运 行范围内,或在天车运行轨道上放置其他物品; 3.添加药水﹑电检机器设备﹑测量槽温﹑设备维修保养 时,必须配戴安全帽且停机作业; 4.机器设备维修时,需在现场﹑启动开关处张贴“维修 中,禁止启动”等 标示; 5.出现紧急状况或其它异常状况时,可按下列方法之一 操作: a.可启动上板台处程序停止与程序暂停按钮;

b.可启动添车控制盒上的程序停止或将自动转换为寸动; c.可拉动轨道下方的拉线开关; d.可推动防撞开关; 6.添加药水需佩带齐全劳动防护用具才能进行; 7.添水添加作业时,应小心谨慎,防止药水溅上皮肤或眼中.若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患处15-30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 8.现场所存放的化学药水需分类存放; 9.药水储存不得超过2层,并有相对应的MSDS(物质数据安全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电镀锌镍合金工艺规范

电镀锌镍合金工艺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钢铁零件电镀锌镍合金的工艺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有三防要求的零件电镀锌镍合金。 2引用标准 HB5034零(组)件镀覆前质量要求 3主要工艺材料 4.1 中《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要求》中相应的规定。应达到图样规定要求, 以避免电镀后再次返工返修。 零(部)件表面状态适于进行电镀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2清理:除去零件内外表面污物、金属屑标识等附着物。 4.3有机溶剂除油; 4.4喷砂或抛光处理(有需要时进行); 4.5装挂;

4.6化学除油:进行表面处理前工件表面常沾有大量油污,需要进行化学除油。 化学除油工艺:采用汽油或401除油剂擦拭/浸泡零件,至无明显油污为止。 4.7水洗; 4.8电解除油:电解除油可完全除去工件表面油污,得到洁净金属表面。零(部)件除油后在流动水中清洗干净,观察呈全浸润状态即为除尽油污,可以转入下道工序。 电解除油工艺: 氢氧化钠:30~50g/l; 碳酸钠:20~30g/l; 4.10 光亮剂ZN-2B4-6 镍溶液ZN-2C20-25 温度:20-30℃ DK:0.5 A/dm2~4A/dm2 时间:20~60分钟 阳极:锌板 阴阳极面积比:1∶1.5~2

4.13水洗; 4.14除氢处理(有需要时进行) 锌镍合金镀层几乎没有氢脆,一般不需要进行除氢处理。但若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军品、高强钢或弹簧部件,按航空航天标准应进行除氢处理。具体见表2. 干燥60~70℃30~60分钟 4.20干燥; 4.21下挂具; 4.22检验。 镀层检验时应用目视或放大镜,在照度不低于300lx的条件下观察(相当于零件放在40W日光灯下距离500㎜处的光照度)。 4.22.1锌镍合金镀层应细致、均匀、连续完整(深孔、盲孔深处除外),无针孔、麻

五金产品检验标准书

五金产品检验标准书 一.目的 为规范五金产品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产品质量,确保满足顾客要求。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A类、B类五金件的进料、制程、出货检验。 三.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按一般检验水准执行:四.定义 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 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数控车床或CNC电脑锣加工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5划伤:由于在加工,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6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7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8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9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0“R角”“C角”异常:因调试不当或铣刀严重损耗,导致“R角”“C角”过大或过小。 4.11表面凹痕:因加工过程中铣刀踫伤,搬运过程中挤压或工装夹具挤压造成。 4.12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3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4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4.15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4.16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7光泽度:产品表面光泽与标准样品光泽有差异。 4.18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感觉)。4.19软划伤:没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0毛丝:产品表面出现细小的尘丝。 五.检验条件 5.1 外观检验条件 5.1.1 光源:在朝背散射的自然光照下,或在物件距光源0.65~1.0m的40W日光灯下。5.1.2 目视距离:300-500mm。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臵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

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臵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臵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

电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电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 基本要求 1.1 电镀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1.2 在生产和维护时。工作现场开启排气或强制通风装置,并定时抽风换气。 1.3 电镀生产场所应配备应急喷淋装置,以便操作人员被溅到槽液及时冲洗。 1.4 电镀工件吊挂应规、牢固。严防工件掉落电镀生产槽中; 严防工件入槽时两极相碰而造成打火灼烧; 严防工件、设备短路引起整流器损毁。 1.5 电镀生产现场不应大量存放化学药品、原材料等。 1.6 操作时应注意避免跑、冒、滴、漏。 1.7 电镀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记,严禁在操作现场饮食和吸烟。

2. 操作前准备 2.1 操作前应先打开通风机通风,并检查所使用的工装夹具是否正常。 2.2 操作前应检查槽体有无渗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3 操作前应检查极板与极杠之间导电接触是否良好, 极板与槽体之间绝缘是否良好。 2.4 操作前应检查各种电器装置是否正常,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2.5 采用蒸汽加热镀液的,操作前应检查蒸汽管道有无渗漏; 采用电加热管时,操作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 2.6 操作前应检查各槽液成分、pH值、温度等是否满足工艺要求,清洗水是否符合要求。 3. 具体工序安全操作细则 3.1 除油操作安全

3.1.1 槽液飞溅到皮肤上,应立即去除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酸清洗。 3.1.2 定期清除槽液上的薄层泡沫,以防爆炸。 3.2 酸洗/ 中和处理操作安全 3.2.1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温升。 3.2.2 酸液飞溅到身上,应立即除去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碱冲洗。 4. 电镀化学品和槽液配置安全操作 4.1 酸、碱液操作安全 4.1.1 搬运酸液或碱液前,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 4.1.2 酸液或碱液的运输和使用应采用专用设备。 4.1.3

电镀工艺技术规范

精心整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零部件电镀层的选择和各镀种及化学处理的标注方法。?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零部件设计时电镀层种类的选择。? 2?引用标准?GB1238-76?JB/288-75? 3?电镀层的主要目的? 3.1?保护金属零件表面,防止腐蚀。? 3.2?装饰零件外表,使外表美观。? 3.3?提高零件的工作性能。如提高表面硬度、耐磨性、导电性、导磁性、耐热性、钎焊性、反光能力;节约及代替有色金属或贵金属;提高轴承使用寿命;修复磨损零件;热处理时的局部保护以及其它特殊性能。? 4?决定电镀层种类和厚度的因素 4.1零件的工作环境; 4.2被镀零件的种类、材料和性质;? 4.3电镀层的性质和用途;? 4.4零件的结构、形状和尺寸的公差;? 4.5镀层与其互相接触金属的材料、性质;? 4.6零件的要求使用期限。? 5?镀层使用条件的分类? 5.1腐蚀性比较严重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含有较多的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以及相对湿度较大的地区。例如工业城市、离海较近的地区和湿热带地区等。或具有大量燃料废气和二氧化硫的室内,以及经常接触手汗的工作条件。? 5.2腐蚀性中等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含有少量的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以及相对湿度中等的地区。例如离海较远的一般城市和一般室内环境。?

5.3?腐蚀性轻微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的含量很少,而且气候比较干燥。例如干热带地区、密封良好的设备的内部。? 从防腐蚀的要求来看,有些金属在腐蚀性轻微的条件下可以不加保护层而应用。在比较严重的工作环境下,大部分金属要求有一定形式的防护,而有些金属则不能使用。? 从保护基体金属免受腐蚀的要求来看,一般可考虑:? a.贵金属(金、铂)、含铬18%以上的不锈钢、轧制的磁性合金材料、以及镍铜合金等,一般不需再加防护层。? b.碳钢、低合金钢和铸铁制造的零件,在大气中容易腐蚀,应加保护层。由于工作条件的限制不能采用保护层时,应采用油封防锈。在油中工作的零件,可以不加防护层。? c.铜和铜合金制造的零件,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采用光亮酸洗、钝化、电镀或涂漆保护等。用磷青铜或铍青铜制造的精密零件可以不进行表面处理。? d.铝和铝合金制造的零件,可以采用阳极氧化和封闭处理。不适于阳极氧化的小零件,可采用化学氧化处理。铸造铝合金可采用涂漆防护。用作通信机箱的铝合金须进行导电氧化。? e.锌合金制造的零件,可以采用磷化、钝化、电镀或涂漆防护。? 6?电镀层的选择? 6.1?各类电镀层的特性及用途?镀层按其用途可分下列三类:? a.防护性镀层:主要作用是保护基体金属免受外界腐蚀,不规定对产品的装饰要求。? b.防护-装饰性镀层:除保护基体金属外,还使零件表面美观。?

电镀安全操作规程.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及《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第177号建议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安全标准制订,主要对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要求,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达到保证安全与健康的要求。 本标准根据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中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爆、腐蚀等特点,结合我国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安全生产要求作出基本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包括化学镀)生产作业操作过程中的一般性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生产企业,其他表面处理作业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T 3138-1995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与有关过程术语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12158 防静电通用导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914 易燃易暴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品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与定义 GB/T 3138-199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镀electroplating 利用电解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 3.2 化学镀autocalytic plating 在经活化处理的基体表面上,镀液中金属离子被催化还原形成金属镀

电镀工艺技术规范

电镀工艺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零部件电镀层的选择和各镀种及化学处理的标注方法。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零部件设计时电镀层种类的选择。 2 引用标准 GB1238-76 JB/288-75 3 电镀层的主要目的 3.1 保护金属零件表面,防止腐蚀。 3.2 装饰零件外表,使外表美观。 3.3 提高零件的工作性能。如提高表面硬度、耐磨性、导电性、导磁性、耐热性、钎焊性、反光能力;节约及代替有色金属或贵金属;提高轴承使用寿命;修复磨损零件;热处理时的局部保护以及其它特殊性能。 4 决定电镀层种类和厚度的因素 4.1零件的工作环境; 4.2被镀零件的种类、材料和性质; 4.3电镀层的性质和用途; 4.4零件的结构、形状和尺寸的公差; 4.5镀层与其互相接触金属的材料、性质; 4.6零件的要求使用期限。 5 镀层使用条件的分类 5.1腐蚀性比较严重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含有较多的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以及相对湿度较大的地区。例如工业城市、离海较近的地区和湿热带地区等。或具有大量燃料废气和二氧化硫的室内,以及经常接触手汗的工作条件。

5.2腐蚀性中等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含有少量的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以及相对湿度中等的地区。例如离海较远的一般城市和一般室内环境。 5.3 腐蚀性轻微的工作环境:大气中工业气体、燃料废气、灰尘和盐分的含量很少,而且气候比较干燥。例如干热带地区、密封良好的设备的内部。 从防腐蚀的要求来看,有些金属在腐蚀性轻微的条件下可以不加保护层而应用。在比较严重的工作环境下,大部分金属要求有一定形式的防护,而有些金属则不能使用。 从保护基体金属免受腐蚀的要求来看,一般可考虑: a.贵金属(金、铂)、含铬18%以上的不锈钢、轧制的磁性合金材料、以及镍铜合金等,一般不需再加防护层。 b.碳钢、低合金钢和铸铁制造的零件,在大气中容易腐蚀,应加保护层。由于工作条件的限制不能采用保护层时,应采用油封防锈。在油中工作的零件,可以不加防护层。 c.铜和铜合金制造的零件,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采用光亮酸洗、钝化、电镀或涂漆保护等。用磷青铜或铍青铜制造的精密零件可以不进行表面处理。 d.铝和铝合金制造的零件,可以采用阳极氧化和封闭处理。不适于阳极氧化的小零件,可采用化学氧化处理。铸造铝合金可采用涂漆防护。用作通信机箱的铝合金须进行导电氧化。 e.锌合金制造的零件,可以采用磷化、钝化、电镀或涂漆防护。 6 电镀层的选择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 (征求意见稿) DB44 ICS 13.040.40 Z 60

前言 .............................................................................................................................................. I 引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内容 (3) 4.1 区域划分 (3) 4.2 污染物排放限值 (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 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 (5) 5.2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 (12)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是在《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xx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于xxxx年x月x日首次发布,自xxxx年x月x日实施。

电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电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995电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lectroplating equipment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电镀设备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启动电镀抽风机、排气扇。 3.1.2打开除油槽、热水槽加热开关,产品除油后关闭开关。 3.1.3电镀 3.1.3.1打开整流器电源开关,打开风机开关,再打开直流电源开关。 3.1.3.2设定换向器反镀、正镀时间,打开自动控制开

关。 3.1.3.3用整流器升、降压开关调整电流。 3.1.3.4电镀反应完成时换向器开关自动关闭。 3.1.3.5重复电镀过程只需进行3.1.5—3.1.7的操作。 3.1.3.6电镀生产完成后关闭换向器开关、整流器风机开关和整流器电源开关。 3.1.4抛光 3.1. 4.1启动除尘系统。 3.1. 4.2启动抛光机。 3.1. 4.3抛光生产完成后关闭抛光机、除尘系统。 3.1. 4.4打开清洗液槽、热水槽加热开关,产品清洗后关闭开关。 3.1. 4.5产品除油、清洗、电镀时可使用电动葫芦。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配药品时,应戴好劳保用品。 3.2.2使用前应检查起重电动葫芦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包括按钮排绝缘)。 3.2.3电气控制部分,如出现火花,应即请电工修理,

电镀件标准

电镀件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盛百硕科技有限公司防护性和装饰性电镀件。 本标准规定了以钢铁、铝和铝合金、塑料为基体的电镀件的一般标准。 引用标准: GB 1238 《金属镀层及化学处理表示方法》 GB 4955 《金属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方法》 GB 5270 《金属基体上的金属覆盖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 GB 6458 《金属覆盖层-中性盐雾试验》 GB 6460 《金属覆盖层-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 GB 6461 《金属覆盖层-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 GB 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 GB/T 12610 《塑料上电镀层-热循环试验》 GB/T 12611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GB 9797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 GB 9798 《金属覆盖层-镍电镀层》 GB 9799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锌电镀层》 GB 12600 《金属覆盖层-塑料上铜+镍+铬电镀层》 1、名词术语: 1.1、电镀 利用电解使金属或合金沉积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力良好的金属层的过程。 1.2、塑料电镀 在塑料制件上沉积金属镀层的过程。 1.3、泛点

在镀层表面出现的斑点或污点。 1.4、麻点 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1.5、保护等级:覆盖层对底材腐蚀的保护能力。 1.6、外观等级:试样经试验后所有外观缺陷的评定级数。 1.7、主要表面:指零件上电镀前和电镀后的某些表面。这些表面上的镀层对工件的外观和使用性能起着主要作用。 1.8、闪镀:通电时间极短的薄层电镀。 2、镀层分级号的表示规则: 2.1、化学符号,表示基体金属或合金基体中的主要金属或塑料制品,符号后接一斜线。 Fe/……表示基体为钢铁 Al/……表示基体为铝或铝合金 PL/……表示基体为塑料 2.2、如果用铜或含铜量超过50%的铜合金作为底镀层,那么用化学符号Cu表示; 2.3、Cu后的数字代表铜镀层的最小厚度,μm; 2.4、Ni后的数字代表镍镀层的最小厚度,μm;数字后的小写字母,表示镍镀层的类型。 2.5、b表示是在全光亮的电镀规范下沉积的镍层。 2.6、Crr 表示常规铬,最小厚度为0.3μm。 3、基体为金属的电镀层厚度表示方法: 3.1镀锌:( GB 9799) 使用环境 分级号 最小局部厚度(μm) 一般室内环境 Fe/Zn12 12 一般室外环境 Fe/Zn25 25

电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电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一般安全规定 a.作业时要充分利用厂房的通风装置,抽风设备要保持完好、有效。开用电镀槽时要先开抽风机,停槽时要保持抽风机运转一定的时间后再停车。 b.电镀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围塑料围裙,穿长统胶靴等,酸洗和取放镀件时还要戴防护眼镜。 c.操作中要避免直接接触电镀液,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干净。 d.各种酸性介质,不得随便排放,如需排放,应进行妥善处理,使其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标准。 e.酸洗槽要有槽盖,并使用电解加热,操作中要避免酸液飞溅,酸洗后的工件要用大量水冲洗干净。 f.所有电镀工件,在水洗之前一定要进行除锈处理。 g.配酸时,将酸缓慢地倒入水中,切不可将水倒入酸中。

h.密切注意饮食卫生,食物切不可与化学介质接触,饮食前必须洗手。洗刷食品和餐具的水池应分开,不得混用。 i.当有小零件落入槽中时,应用磁铁吸出,有色金属零件则用长柄专用工具取出,严禁用手直接拿取。 j.应用有毒、易燃、易爆的有机溶剂(如汽油、煤油、苯等)处理工件表面时,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并隔绝火源,防止爆炸着火和中毒。 k.每次电镀工作完毕后,均应立即用水冲洗地面,防止有毒物质挥发扩散,并要切断设备的电源。 l.电镀厂房应挂明显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使用酸碱电解液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ⅰ.镍铬等重金属均为有毒物质。镍铬槽中的铬酸雾气、酸洗、酸侵蚀时的酸雾,对呼吸道黏膜均有剌激作用,铬酸雾会引起鼻腔溃烂或鼻中隔穿孔。镍的硫酸盐能剌激潮湿皮肤,引起皮肤病,破损皮肤落入镍盐则长期不能愈合,所以工作中必须注意:工作前除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外,还应在手、脸和鼻腔内涂以油膏(由羊毛脂和凡士林以1:1质量比配成);凡手、脸皮肤潮温和有破损的人,必须消除潮湿部分,将破损部位用绷带包扎好,采取防水措施后才能参加工作。

结构件电镀技术规范

结构件电镀技术规范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修订信息表

目录 目录 (3) 前言 (5) 一、电镀镍技术规范 (6) 1 目的 (6) 2 适用范围 (6) 3 关键词 (6) 4 引用/参考标准或资料 (6) 5 规范内容 (6) 5.1 术语 (6) 5.2 工艺鉴定要求 (7) 5.2.1 总则 (7) 5.2.2 设计要求 (7) 5.2.3 鉴定程序 (7) 5.2.4 试验及试样要求 (7) 5.2.5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8) 5.2.6 鉴定状态的保持 (8) 5.3批生产检验要求 (9) 5.3.1 镀前表面质量要求 (9) 5.3.2 外观 (9) 5.3.3 镀层厚度 (9) 5.3.4 结合强度 (10) 5.3.5 耐蚀性 (10) 二、电镀锌技术规范 (10) 1 目的 (10) 2 适用范围 (10) 3 关键词 (10) 4 引用/参考标准或资料 (11) 5 规范内容 (11) 5.1 术语 (11) 5.2 工艺鉴定要求 (11) 5.2.1 总则 (11) 5.2.2 设计要求 (11) 5.2.3 鉴定程序 (11) 5.2.4 试验及试样要求 (12) 5.2.5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12) 5.2.6 鉴定状态的保持 (13) 5.3 批生产检验要求 (13) 5.3.1 镀前表面质量要求 (13) 5.3.2 外观 (13) 5.3.3 镀层厚度 (14)

5.3.4 结合强度 (14) 5.3.5 耐蚀性 (14) 5.3.6 白色钝化膜的存在性试验 (15) 5.3.7 钝化膜的成份 (15) 三、装饰镀铬技术规范 (15) 1 目的 (15) 2 适用范围 (15) 3 关键词 (15) 4 引用/参考标准或资料 (16) 5 规范内容 (16) 5.1 术语 (16) 5.2 工艺鉴定要求 (16) 5.2.1 总则 (16) 5.2.2 设计要求 (16) 5.2.3 鉴定程序 (16) 5.2.4 试验及试样要求 (17) 5.2.5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17) 5.2.6 鉴定状态的保持 (18) 5.3 批生产检验要求 (18) 5.3.1 镀前表面质量要求 (18) 5.3.2 镀层外观 (18) 5.3.3 镀层厚度 (18) 5.3.4 结合强度 (19) 5.3.5 耐蚀性 (19)

五金类产品的检验标准书

五金类产品的检验 一.NC冲,NC剪,镭射下料,冲床模具落料,俗称展开料,检验项目如下: 1.确认其材质板厚是否与图相符,我公司所使用之板材主要有:SPCC(冷轧钢板),SECC(镀锌钢 板),SUS(不锈钢板),SPHC(热轧钢板),SPGC(镀锌花纹板),Cu(铜板),,各种AL板,特别是SUS板应注意其表面要求是雾面,镜面还是拉丝面不可搞错. 2.外观:1).有无毛边毛刺,锐角,划碰伤,接刀痕,锈蚀,镭射下料孔内不可有残渣,割边不能呈波浪状,孔 不能被烧坏等不良缺陷;2).面板类板材在去除毛边时,要特别注意不可被打磨成斜面(四角);3)如果此产品下道次须作拉丝处理那么板材表面的划碰伤及毛刺只要不是很明显的手感即可接收,如为不表处的需保护;4)在下料时还应注意其板材是否平直,不可有明显的波浪状及滚辊印痕. 3.攻展开料品的尺寸一律使用LASER QC检查,但在送检时要将四周及孔的毛边毛刺,接刀痕去除干 净,并且要将产品校平后才能进行测量,否则会影响LASER QC对产品尺寸的测量及判断. 4.摆放及保护是否合理:此方面主要依据SOP/SIP上的要求执行检验,就求贴膜保护,用EPE隔离的一 定要遵照执行,如果工件摆放过高,四角要用透明打包胶带包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倒塌及碰撞,损坏工件表面. 5.稽查现场有无正确的SOP/SIP,流程单,有无作自检记录及记录是否真实,写的是否规范等等. 6.上述检验项目不可漏掉任何一项,当全部合格时方可下转. 二.NC折,冲床成型. 1.确认其材质,板厚是否与图相符; 2.外观:表面有无明显之折痕,变形,折斜,划碰伤,接模痕等不良; 3.角度:每一刀的角度依图面清楚进行检测,对于折弯角度较复杂要求较高的工件,可做检具加以控 制; 4.方向:在看折弯方向时先弄清楚图面要求的是第一角,还是第三角画法,然后再根据三视图进行判 断,当发生折弯成型后毛边在正面一定要对方向重新进行确认是否折反,因我公司在设计展开时将边设在反面(此只作参考并不是绝对的,请注意). 5.尺寸:1)依图量测所有折弯尺寸;2)重点尺寸(图纸提示,有特殊标注的尺寸)应予以重点控制,特别 是那些不易量测,客户有投诉过的重点尺寸一定要设计检具进行控制.3)对不重要的尺寸如加强筋,工艺加强尺寸只要与图无太大的差别即可. 6.采用小模折弯即非标准的刀槽时要特别注意其折痕及折弯系数而引起的尺寸变化,此点对尺寸影 响很大应特别注意.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_(GB21900_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3-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B/T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啉酮比色法 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电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精编版

电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1 基本要求 1.1? 电镀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1.2? 在生产和维护时。工作现场开启排气或强制通风装置,并定时抽风换气。 1.3? 电镀生产场所应配备应急喷淋装置,以便操作人员被溅到槽液及时冲洗。 1.4? 电镀工件吊挂应规范、牢固。严防工件掉落电镀生产槽中; 严防工件入槽时两极相碰而造成打火灼烧; 严防工件、设备短路引起整流器损毁。 1.5? 电镀生产现场不应大量存放化学药品、原材料等。 1.6? 操作时应注意避免跑、冒、滴、漏。

1.7? 电镀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记,严禁在操作现场饮食和吸烟。 2. 操作前准备 2.1? 操作前应先打开通风机通风,并检查所使用的工装夹具是否正常。 2.2? 操作前应检查槽体有无渗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3? 操作前应检查极板与极杠之间导电接触是否良好, 极板与槽体之间绝缘是否良好。 2.4? 操作前应检查各种电器装置是否正常,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2.5? 采用蒸汽加热镀液的,操作前应检查蒸汽管道有无渗漏; 采用电加热管时,操作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 2.6? 操作前应检查各槽液成分、pH值、温度等是否满足工艺要求,清洗水是否符合要求。3.

具体工序安全操作细则 3.1? 除油操作安全 3.1.1 槽液飞溅到皮肤上,应立即去除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酸清洗。 3.1.2 定期清除槽液上的薄层泡沫,以防爆炸。 3.2? 酸洗/ 中和处理操作安全 3.2.1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温升。 3.2.2 酸液飞溅到身上,应立即除去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弱碱冲洗。4.

中国电镀标准一览表

中国电镀标准一览表 1、标准编号:GB/T 2056-2005 标准名称: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镀用铜、锌、镉、镍和锡轧制阳极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电镀用的铜、锌、镉、镍和锡阳极板。 2、标准编号:GB/T 20017-2005 标准名称: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重量法和化学分析法评述 简介:本标准等同ISO 10111:2000《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质量法和化学分析法评述》(英文版)。 3、GB/T 17461-1998金属覆盖层锡-铅合金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含锡量范围为50%~70%(质量比)的锡-铅合金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制品及其他金属制品上防止腐蚀和改善焊接性能的锡-铅合金电镀层。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成分的锡-铅合金电镀层,但使用时应注意这些镀层的性能可能与上述合金成分范围的锡-铅合金镀层不同。 4、 GB/T 17462-1998 金属覆盖层锡-镍合金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由约为65%(质量比)锡和30%(质量比)的镍所组成的金属间化合物锡-镍合金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及其他金属制品上的锡-镍合金电镀层,该电镀层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能防止基体金属腐蚀。 5、GB/T 2056-2005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镀用铜、锌、镉、镍和锡轧制阳极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电镀用的铜、锌、镉、镍和锡阳极板。 6、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7、GB/T 22316-2008 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试验方法(2009年4月1日实施) 简介:本标准适用于镀锡量单面规格不低于2.8g/m2的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能的测定。其中包括电镀锡钢板酸洗时滞试验方法、铁溶出值测定方法、锡晶粒度测定方法和合金 锡电偶试验方法。 8、GB/T 5267.1-2002 紧固件电镀层 简介:本部分规定了钢或钢合金电镀紧固件的尺寸要求、镀层厚度,并给出了高抗拉强度固件或硬化或表面淬硬紧固件消除氢脆的建议。本部分适用于螺纹紧固件电镀层,或其他螺纹零件。对自攻螺钉等的适用情况,见第8章。本部分的规定也适用于非螺纹零件,如垫圈和销。 9、GB/T 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在腐蚀环境中进行过暴露试验或经其他目的的暴露后,装饰性和保护性金属和无机覆盖层所覆盖的试板或试件腐蚀状态的评定方法。本标准规定的方法适用于在自然大气中动态或静态条件下暴露的试板或试件,也适用于经加速试验的试板或试件。 10、GB/T 9797-2005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在钢铁、锌合金、铜和铜合金、铝和铝合金上,提供装饰性外观和增强防腐蚀性的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的要求。规定了不同厚度和种类镀层的标识,提供了电镀制品暴露在对应服股环境下镀层标识选择的指南。本标准未规定电镀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态,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薄板、带材、线材的电镀,也不适用于螺纹紧固件或螺旋弹簧上的电镀。GB/T 12600规定了塑料上铜+镍+铬电镀层的要求。GB/T 9798规定了未镀铬面层的相同镀层的要求。GB/T 12332和GB/T 11379分别规定了工程用镍和工程用铬电镀层的要求。 11、GB/T 9799-1997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锌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使用条件下防止钢铁腐蚀的锌电镀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钢铁板材、带材和线材上的锌电镀层,钢制密绕弹簧上的锌电镀层以及非防护装饰性用途的锌电镀层。 12、JB/T 10620-2006 金属覆盖层铜-锡合金电镀层(机械行业) 13、JB/T 6986-1993 铝及铝合金电镀前表面准备方法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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