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杨祖陶

黑格尔曾经说过,关于认识、信仰等等的本性的许多问题,"其实均可回溯到简单的思想范畴,这些思想范畴只有在逻辑学里才得到真正透彻的处理"(《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4页)。关于所谓认识或人的主体性问题就是这样。主体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原则,是一个在他的各种著作中到处都加以讨论的问题,但只是在逻辑学里才得到了透彻的处理。对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范畴的探究,不仅对于理解他在各个哲学领域里所发挥的主体性原则非常必要,而且会给我们当前对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以极大的启发和教益。

一、主体性的发生史

在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i]这个范畴是主观逻辑、即概念论的第一个大范畴。主体性在这里指的是形式的或主观的概念,即包括概念、判断和推论在内的通常所谓主观思维形式。所以黑格尔说:"概念无论如何总是主体性本身"(同上书,第371页)。当然,黑格尔所说的概念等等都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而是作为其逻辑学对象的纯粹概念,即"除了属于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所产生的东西外不能有别的内容"的概念。

作为主体性的形式概念的本质是什么?黑格尔说:"概念是自由的东西,是作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哲学全书》,博兰德本,莱顿1906年版,第211页)概念是自由的东西,就是说,是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 (《小逻辑》,第334页)。所谓自由的活动,是指这种活动完全以自身为根据,因而不为他物决定,而为自己决定,不依赖于他物,而只依赖于自身,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活动。所谓创造的活动,是指概念不需要外在的现有的东西而实现它自己,把自己从一种潜在的主客统一体变成一种现实的,即具有外部实在性的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统一整体。概念不是现成的东西,也不是任何其他东西产生的,而是它自己活动的产物,它只是在把自己建立起来时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样一种自己实现自己、自己产生自己、自己创造自己的活动,这种活动一停止,概念就不再是概念,主体性就不再是主体性了。

概念怎么能够是这样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呢?因为它是"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实体是无限的客观整体,包括一切实在,具有绝对必然性;实体性力量即指作为客观整体和绝对必然性的实体是一种绝对的否定性或否定力量,它不仅否定自己的内在性而表现为实在物或外在物,而且还进而否定这个实在物而使之变为另一个实在物。概念作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也就是实体之发展到了无限的自己反思自己的阶段,即自觉的阶段。正因为如此,概念就其为实体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全体,一切都在它里面,没有外在于它的他物,因此也就不受他物的决定和限制,而为自由的。而就其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言,概念内的各环节已不象在实体中那样还有彼此外在、相互限制的一面,因而为不自由、即必然的;相反地,概念作为实体的自身反思,它的不同环节本身即是一全体也即是概念,因而彼此同一,它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每一个环节也都不是为异己的他物从外部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因而为自由的。再就其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力量,即绝对的否定性而言,概念内的各环节作为全体又同作为全体的概念本身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它们作为概念的不同规定性也都是概念本身的一个"自由存在",而概念本身则因此而是一个绝对否定性的

全体,即一个自我规定、自我分化、自我统一的否定之否定的自由而有机地进展的全体。所以,概念作为主体性虽是形式的,但却不是无内容的空形式,而是具有无限创造力的形式,是活生生的东西,是一切生命的原则。

从上所述,已可见作为主体性的概念和作为客观整体的实体之间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实体是概念的直接前提。黑格尔说,"概念以实体为其直接前提,实体自在地是那概念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因此,实体通过因果性和相互作用的辩证运动,是概念的直接发生史"(《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0页)。另方面,概念是实体的完成。黑格尔把实体通过相互作用而过渡到的"无限的自身反思"称为"实体的完成",并指出:"这种完成已经不再是实体本身,而是一个更高级的东西,即概念、主体了。"(同上书,第243页)这就是说,概念是已经变成了主体的实体,是已经有了自觉和自由的实体,或者说,是以扬弃的形式把实体的全部内容和力量都包含在自身之中了的主体。正因为如此,所以概念是实体的真理,自由是必然的真理。这就是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这种自由的创造活动的最深刻的,最本质的根源。

在黑格尔的逻辑学里,实体是本质论范畴运动的最高阶段,而本质又是从存在来的,所以直接从实体变成的概念,也是从本质,并因而是从存在变来的。因此黑格尔指出:"考察有和本质的客观逻辑,真正构成了概念发生史的展示。"(同上书,第240页)

黑格尔认为,作为逻辑学对象的纯粹概念是一个整体,必须从两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当作存在着的概念,即自在的(实在的或存在的)概念来考察,这种概念,"用具体的形式来说","那却只是在无机的自然之中"。另方面,当作概念或自为存在着的概念(作为概念的概念)来考察,这种概念,"用具体的形式来说,那就是像它在有思维的人中的那样,但是在有感觉的动物和一般的有机的个体中,也已经有了,当然那不是有意识的概念,更不是被意识到的概念"(《逻辑学》上卷,第45页)。对此黑格尔又说,自在自为的概念"构成既是自然又是精神的一个阶段。生命或有机的自然是自然的一个阶段,概念就出现在这个阶段上,但只是盲目的,并不会把握自己,即不是进行思维的概念;作为进行思维概念那样的概念,只属于精神。"(《逻辑学》下卷,第250页)黑格尔把"存在的概念的逻辑"称为"客观逻辑",把"作为概念的概念逻辑"称为"主观逻辑",而把这两者之间的"中介区域"即"反思规定体系"称为"本质论",并把它列于"客观逻辑"之下,"因为,本质尽管已经是内在的东西,但主体性却应该明确地保留给概念。"(《逻辑学》上卷,第45页)由此可见,逻辑学把论述存在和本质的客观逻辑看作是概念的发生史的展示,这里面除去逻辑学(作为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统一)所应有的意义之外,还包含着必须把论述从无机自然到有机自然到人的发展作为自我意识的精神或思想,即人的主体性的发生史来展示的思想,并为此准备了基础和内在格架。而黑格尔正是在自然哲学和关于主观精神的学说中,"用具体的形式"展示了主体性在地球有机体(作为普遍的主体性)的基地上从植物有机体(作为特殊的形式的主体性)到动物有机体(作为个体的、具体的主体性)(参见《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75页),再到有自我意识的人(只有人"才达到了对他的主体性、他的自我的把握,......才是思维着的精神" 〔《精神哲学》,载《黑格尔全集》第10卷,格洛克纳本,第30页〕)的发生发展的过程。

二、作为主观概念的形式主体性

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是由概念自身、判断和推论这样三个规定构成的。

概念自身是主体性的出发点,它仿佛是一粒种子,从那里将要生长出主体性的整棵植株。因此,概念自身并不是空无内容的东西,而是以扬弃的形式,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存在和本质的全部内容包含在自身之中了。正因为这样,概念自身作为思维的普遍性就不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包含特殊和个体在内的具体的普遍性,是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这样三个环节或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概念是普遍的东西,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质。但概念的普遍性却不是离开特殊性和个体性而孤立存在的。黑格尔把普遍性规定为概念的规定性里的"自由等同性",即在多样性中不受阻碍并等同于自身。它是贯穿在一切特殊性和个体性中的"灵魂",是在变易中"持续它自身","有不变的、不朽的自我保存的力量"(《逻辑学》下卷,载《黑格尔全集》第5卷,第38-39页)。特殊性即是概念的规定性,是普遍性的自身特殊化,因此普遍性在其规定性即特殊性中仍然持续和它自身相等同。个体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否定的统一,即对立同一,作为这样的否定的自身统一,它本身就既是特殊的东西(自在自为的特定的东西),又是普遍的东西(自身同一的东西)。由此可见,概念的三环节或三要素是不可分离地统一在一起的,换言之,这三者既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彼此否定的,又是明白地建立起了同一性的,因而每一个都只有直接从它的对方并和对方在一起,才可以得到理解。例如,普遍性是自身同一的,但必须明白了解为在普遍的东西里包含着特殊的东西和个体的东西;特殊的东西是有规定性的,但又必须明白了解为自身普遍的并且是个体的东西;个体性本身即是特殊的东西和普遍的东西。所以,概念的三环节中的每一环节本身即是整个概念(每个环节都是三环节的统一)。但是个体性这个环节又占有特殊的地位,因为个体性作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否定的自身统一,其本身就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概念,而必须被了解为主体和基础。正因为它包含类和种于其自身,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承担者,因而本身即是实体性的东西。

概念自身既是否定的自身统一,因而就是有生命力的、能动的、发展的东西。概念自身由于内在的否定性而把自身内部的各个环节区分开来,同时又把区分开的环节的同一性也建立起来,这就是判断(如"个体是普遍")。判断把概念中潜在的规定性揭示出来了,所以判断即是概念对它自身的规定或它自身的特殊化。黑格尔把概念看作是原始的统一性,判断则是此原始统一性的分割(自我分化),从而把它的内容显示出来了,就好象种子发芽("植物的判断")把种子内部的潜能表现出来了一样。判断所建立的各有区别的环节的同一最初是抽象的,经过判断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的转化和发展的历程,当这种同一被建立为具体的同一时,判断就过渡到了推论。黑格尔把推论看作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概念自身是原始的统一性,判断是它的自我分化。推论则是概念经过分化和中介的统一,即向它自身的回复(如"个体--特殊--普遍"即以特殊为中项而把个体和普遍统一起来的推论形式)。当推论经过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转化和发展的历程,到达扬弃了中介过程而回复到概念的简单同一性时,概念就从潜在的三环节的统一体变成了现实的三环节的统一体,就是说,概念实现了自己。这实现了的或实在化了的概念,黑格尔称之为"客体"。

概念通过判断和推论突破自身的形式的或主观的限制而展开自身进入客观性的过程,也就是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从自身出发把自身的内容创造成为自己的客体的自由创造活动的过程。但是,主体性作为这样的自由创造活动具有以下的本质特征。

首先,形式概念之所以能是这样的自由创造活动,就在于它不是空洞的形式,而是把存在和本质范围内的全部丰富内容扬弃地包含在自身之中了。"正是概念把前此的一切思维范

畴都曾加以扬弃并包含在自身之中了。概念无疑地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又同时从自身外化出一切充实的内容。"(《小逻辑》,第327-328页,译文略有改动)

其次,这种自由创造活动全都是在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这样三个规定中,向着建立起这三者的具体同一的方向,经过从个体性到特殊性到普遍性和从普遍性到特殊性到个体性的循环,循着从抽象到具体、从偶然到必然的途径,在多种多样的判断形式和推论形式及其相互转化中实现的。尤其是,无论是判断还是推论的进展又都要重演概念从存在到本质到概念的逻辑发展进程。由此可见,这种自由创造活动并不是无规律的、任意的活动,而是一种合乎它自己的规律的活动。

最后,这种自由创造活动借以进行的三种形式--概念、判断和推论,在这里都不只是主观意义的意识活动的形式,而是逻辑上在先的绝对的形式,是属于一切事物的、极其普遍的形式。黑格尔说,"一切事物都是一概念",即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个体化了的普遍的东西,因而在一切事物中,"普遍性与个体性是区别开了的,但同时又是同一的";"一切事物都是一推论",因为"现实事物乃是个体事物,个体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其自身为普遍性,并且使自身与自身同一。"(同上书,第356、340页)这样看来,主体性这种自由创造活动是有它自己的结构、模式或规律的,而这些结构、模式或规律又都不过是现实事物的同一结构、模式或规律的经过扬弃的、提高了的、纯粹的、创造性的表现形式而已。

因此,黑格尔把这种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在别的地方也称之为"自由的、精神的、普遍的主体性",以别于不是以思维的普遍性,而是以个人的单纯感受为依据的"自然的、直接的、个体的主体性"。前者"是自己规定着自己的、遵循着它自己的规律的,以必然的方式活动着的",而后者则"是为外面所规定的,拘束于这个空间和这个时间的,依偶然的情况为转移的"(《黑格尔全集》第10卷,第125页)。在不同的地方,针对不同的情况,从不同的侧面,强调区别开这样两种根本不同的主体性,是黑格尔主体性原则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三、作为目的性的实在主体性

主体性由于自身的辩证运动而转化为客体性。在客体性里,概念与事情合一,沉没在事情之中,它的各种区别现在都是直接性的和外在性的客观存在,它本身则是这些客观存在中的内在本质或灵魂。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客体既不是指抽象的存在,也不是指定在或实在的事物,而是一自身完整的独立之物,它所包含的千差万别的事物本身又是一自身完整的独立之物,即客体。客体的这种整体性就是概念的全体性的显示。但是,客体所有的那种对于差别漠不相关的直接性和外在性又是同作为其灵魂的概念的对立同一的本性不相符合的,客体性的发展就是客体越来越符合概念的过程,或者说,就是沉没在客体中的概念越来越从客体的直接性和外在性中解放出来,重新给予自己以它作为形式的概念时曾直接具有的主体性形式的过程。

客体性的发展经历了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三个阶段。黑格尔认为,化学过程里的化合是对作为其前提的有差别的机械性客体的直接性和外在性的扬弃,但概念并未因此而解放,而是"重新沉没在直接性和外在性里",因为化合物由于化学过程即差别的消失就依然是一个

直接性的,外在性的客体。但是化合物在外在激励下发生的分解又是对化合物的直接性和外在性的扬弃。在化合和分解两种形式的相互扬弃里,客体的直接性和外在性被否定了,沉没在客体中的概念便从直接性和外在性中解放出来而达到了实存,这就是目的。目的最初是主观的,并使自身和对立的客体相联系。这种目的关系是机械性和化学性的统一,是客体性发展韵第三阶段,也是概念从扬弃直接的客观性而向自身回复着的主体性。

目的是概念,而且是理性概念,但已不再是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阶段上的理性概念,而是经过了客体性中介的,即"由于否定了直接的客体而达到自由实存的自为存在着的概念"了(《小逻辑》,第387页)它的特征是:

1,自觉性。目的最初是主观的,或者说,是一种自觉的主观的东西。首先它把自身作为主观的东西同外在客体区别开来,从而建立起主客的对立。其次,它确定自身作为同客体性对立的概念的主体性,与那自身同一的全体比较起来,是一个有欠缺的东西,它决心克服这个欠缺,从而转向外面,要求外部的定在。

2,能动性。目的的能动性即是指目的是一种扬弃或否定的活动,即扬弃主客对立、实现主客统一的活动。它贯穿于目的的全过程。

目的的能动性首先表现为一种在否定直接性客体中建立它自身的活动。主观目的是对于直接性客体的否定,这种否定从直接性上看是抽象的,但就其真实内容上看,却并非简单的否定。主观目的作为概念的普遍性(普遍性目的),特殊性(目的的特殊内容)和个体性(作为主体的个体)的统一。正是个体性使无规定的普遍性目的特殊化,使之具有特殊的内容,才从而造成了主观目的与客体性的对立,这种特殊化也就是作为主体的个性把普遍性目的同外在客体性的特殊情况相结合,因而外在客体性也就随着特殊内容一起被包括进主观目的中去了。所以,目的虽是主观的,但就其内容而言却是从扬弃外在客观性(机械性和化学性)而来,是作为主体的个体依据普遍目的和外在客体性创造出来并使之与外在客体性相对立的。

目的的能动性进而表现为立即把克服主客对立、实现主客统一的"决心"变成直接指向外部客体,掌握和改变外部客体,使之成为实现自身的"工具"(中介)的"目的性活动"。这个工具作为客体是主观目的和外部客体的直接统一,或者说是主观目的的直接实现,它本身就是作为目的的概念的创造物,是目的实现的第一个前提。

目的的能动性最后表现为一种"利用客体为工具以实现目的"的"目的性活动"。主观活动不是直接地、而是通过作为"工具"的"客体"这个"中介"同假定在先的外在客体性和材料间接地发生关系,黑格尔称这为目的实现的第二个前提。在这里,整个"机械性和化学性的范围"即客体性都成了服务于目的的手段,而目的则成了支配它们的力量,它让这些客体彼此消耗、扬弃、利用,而在这当中却正好实现了它自己(概念或理性的"机巧")。这就是"在中介方式下实现目的"。已经实现了的目的是主体性和客体性明白建立起来了的统一,在其中目的高于客体性,客体性则从属于目的。所以,这个统一本身即是作为目的的概念的创造物,它既是主体性也是客体性发展的最高阶段,它就是理念。

3,自我保持、自我发展的特性。目的作为原因不同于一般的致动因,它是把效果包含在自身之内的,因此目的在效果里并不是过渡为他物,并没有消失,而是实现了自身,它在终点和起点是同一个东西。换句话说,目的是这样的概念,它除了是形式的(片面的)主体

性因而同客体性相对立之外,它又是具体的普遍,包含客体性于自身,因而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的自在存在着的统一。通过目的的实现过程,这具体的普遍依然保持自身,为同一的内容,但却变成了自为存在着的、即明白建立了的统一。目的的这种特性也向我们表明了,目的最初虽是主观的,但并不是从外面提出并硬加到客体上去的偶然的规定,而是客体自身的内在本质或内在目的性,目的实现就是客体的这种内在本质或内在目的在客体中的具体体现或显示。

目的性作为一种自觉的、能动的、自我保持和自我发展着的自由创造活动,是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这种自由创造活动的一种发展和更高阶段。黑格尔把作为形式概念的主体性称为"形式的主体性",其特点是:它是主客的潜在的统一体,在那里还没有出现主客的对立,它因而是一种无求于外的内在性活动,而它在最后发展阶段上所过渡去的客体最初也同样是一个未经主客分化的直接的,朴素的整体。作为目的性的主体性则不同,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实在的主体性",其特点是:它作为自觉的主观东西而同与之对立的外在客体发生关系;它一开始就从内在性走出来,它的活动始终指向外在客体,首先改变它,使它作为手段从属于目的的实现;而实现了的目的则是主客经过分化而重新建立起来的主体性高于客体性、客体性从属于主体性的统一体,即理念,而实在的主体性也就由此而过渡到作为理念的真实的主体性。

由此可见,作为目的性的"实在的主体性",是作为形式概念的"形式的主体性"向作为理念的"真实的主体性"进展的最后的、最重要的、也是必经的一个环节或阶段,它的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就在这里。可是,如果它不继续向前进展到作为理念的真实的主体性,而始终停留在它的直接性上,那它就会成为一种作为外在目的性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不承认事物有其自身的内在本质或规定,只把事物当作实现它自身以外的目的的手段,而构成这个目的的内容的纯全是脱离事物的实质的主观任意的东西,脱离必然性的偶然的东西,脱离普遍性的特殊的和个体的东西。黑格尔把这种主体性同那种本身就是事物的内在本质或真理,本身就体现着必然和偶然、普遍和特殊、个体的有机统一的"真实的"或"无限的"主体性对立起来,称之为"坏的、有限的"或"有限的,直接的"主体性(参见《小逻辑》,第308-309页)。区别这样两种主体性是黑格尔主体性原则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四、作为理念的真实主体性

实现了的目的即是理念。理念作为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就是真理。黑格尔认为,通常所说的概念与对象相符合只是同意识相联系的"形式的真理",所指的仅是思想、观念或概念等的"正确"或"不错",本身仅是一种意识的状态。在黑格尔看来,理念才是真正的或较深刻意义的真理,指的是客体或对象与它的概念相符合这样一种现实或实在的状态。当然,这里所说的概念不是指某个人的"不错"的观念,而是指作为事物之内在本质或内在目的性的概念,或者说,是由于事物的内在辩证法而回复到了主体性的概念。因此,真理或理念作为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这里的主体性即是指已经实现其自身于客体性中的那种主体性,而客体性则是指其本身即是内在的目的性或本质的主体性的那种客体性,两者也都各是一个主客统一的全体。所谓真理或理念因而就不是两个纯粹的、即片面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凑合或中和,而是一个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过程。所以,在理念的统一里,是主体性占主导地位,或者说,是主体性统摄客体性,从而作为这样的统一的理念也就是主体性。只有这种作为理念的、即统摄着客观性的或具有外部实存或定在的主体性,才是真实的主体性。它经历了生命、认识

和绝对理念这样三个发展阶段。

生命是直接性的理念。在这里灵魂(主体性)直接实现在身体(客观性)里并支配身体,而生命的个体(主体性)则在同化、夺取无机自然(客体性)的过程中保存和发展自己。这些都是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表现,并且表明生命已预示着思维和认识的特征。但在这里主体性和客体性直接统一而尚未分化,因而生命就只是真实的主体性的萌芽和胚胎,或者说,是自在的真实主体性。生命理念在族类的过程,即生命个体的世代系列中摆脱了直接性,产生了有自我意识的精神。

认识的理念是中介性或差别性形式的理念。理念把自身内的客体性作为一个全体排斥出去,使其成为直接出现在主体(理性、思维或概念)面前的外部客观世界。这种自我意识的觉醒和主客分离是认识的第一个前提,当然也是认识的主体性的第一个前提。由于客体本来是在主体内的,或者说,主客虽然对立,但却是潜在同一的,作为主体的理性就有一种内在的冲力,确信主客的同一为真,对立为妄,并要去证实它的这种确信,即克服它们的对立,实现它们的同一。这种内在冲力是认识的第二个前提,当然也是认识的主体性的第二个前提。

认识的任务就在于克服主客对立,达到主客同一。由于认识受到现存的、先在的客观世界的限制,主体性的上述冲力就分裂为两种不同的冲力,亦即主体对自己和客观世界及其相互关系的两种不同的态度或活动:认知真理的冲力,即认识本身(理智,狭义的认识),这是理论的态度或理论的活动("理论理念");实现善的冲力,即意志,这是实践的态度或实践的活动("实践理念")。

理论活动是要认识世界"是如何",即认识它的"本来面目"。从外表看理论活动是被动的,因为它是从把存在着的世界接受到自身内来以充实自身的内容出发的。但实际上它是能动的,这表现在它对外界客体所做的是一种"同化"("内在化"、"观念化")的工作,即通过否定其外在性、个体性和赋予理性的形式,将其改造成为一个普遍的东西,即一个本质上和主体一样的思想的东西。由此可见,这个普遍的东西不是现成接受来的,而是作为主体的理性的自由创造活动的产物,它本身既是思想的东西,又是客体的实质。这个结果因而是主客的统一。但这个统一还是不完全的,因为它还停留在概念的普遍性的基地上,或者说,还停留在思想范围内,还没有实在性。

实践活动是要把世界做成"应如何"?即按照主体的目的来改变世界,或者说,使主观的规定成为客观的东西。实践活动的能动性是明显的,这突出地表现在意志能够规定自己,并按自己的规定来改造外界客观对象,使之与主观的规定一致。这样经过改造的对象也就打上了主体的精神的烙印,体现着主体性的规定,因而是一个有实在性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

可见,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确很不相同。理论活动是从把客体看作给予的、独立的出发,而要扬弃它的独立性和外在性,将其改造成为思想的东西(内化、同化),从而从思想上(理论上)将客体占为已有。而实践活动则相反地是从主观规定(意图、目的)出发,要把这主观的东西变成外部定在的客观东西。这看起来是主观的东西从主体那里分离出去(异化、外化),实际上这个由主观东西变成的客观东西,乃是按照主观的规定改变了的客体,因而是一个符合于主观的规定,从属于主观的目的的客体,从而实践活动就是从实践上(实际地)将客体占为已有。

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虽然不同,但却是同一主体的两种不同的态度或把握对象的方式,而不是两种不同的官能。在黑格尔那里,主体即是思维,而"意志不过是特殊的思维方式,即把自己转变为定在的那种思维,作为达到定在的冲动的那种思维"(《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页)。正因为如此,它们两者就是不可分离的。一方面,人没有理智、思维,就不可能具有意志。因为人的实践活动或意志的特点正在于它是有特定目的的、自觉的活动,而这目的,即意志所追求的东西首先是作为思想中的对象出现的,这里就有理论的活动;同时,当意志由于"客观世界走着自己的路"而碰壁时,实践的态度就必定会转变为认识世界"是如何"的理论的态度,以求实践目的的贯彻。所以,黑格尔说;"意志在自身中包含着理论的东西"或"理论的东西本质上包含于实践的东西之中"(同上书,第13页)。另一方面,人也不可能没有意志而进行理论的活动或思维。这不仅表现在人在思维就是在认知真理的冲力推动下进行着从思想上占有对象的活动,而且表现在当思维意识到自己是普遍必然性的思想内容、即事情的实质的规定者时,它也就成为了意志,即要求按照自己的规定来改变外部对象的实践的态度了。

总起来看,由于实践的东西本质上包含理论的东西自身而同时又具有理论的东西所欠缺的直接实在性,因此黑格尔就认为实践理念高于理论理念。虽然这样,但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却不能彼此取代,它们是作为主体的思维(概念)的两种不同的把客体占为己有的方式,或消除主体性和客体性各自的片面性以达到两者统一的方式。因此,只有把它们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真实的、完全的统一,即不仅是思想、概念中的统一,而且是具有实在性或外在定在的统一,从而主体性也才不是仅仅与客体性对立的主体性,而是真实地统摄着客体性的主体性。所以,只有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相统一的主体性才是真实的主体性的实际表现,或者说,才是自为的真实主体性。

绝对理念,依照黑格尔的经典提法,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统一,生命理念和认识理念的统一、主观理念和客观理念的统一。黑格尔认为,实践活动所达到的结果,"从形式上看"就是扬弃了主体性和客体性各自的片面性,建立了两者的统一,而且不仅是扬弃了这一次主客对立中的主体性的片面性,同时也扬弃了一般意义的主体性的片面性。因为这一次的主体性的片面性和下一次的、即重新产生的主客对立中的主体性的片面性是同样的。这就是说,作为主体的概念(理性)终于认识了它自己。一方面,它认识到构成它的目的--善、世界"应如何"--的内容的,并不单是主观的价值规定,而且是与客观世界的内在本质相一致的东西,这内在本质作为世界的最后目的--本质的和作为过程的善(自在自为的善)是达到了的并正在达到之中。就此而论,它作为主体性同时即是体现在这世界中的内在本质,因而是理念。另方面,它认识到客观世界并不是一堆虚妄不实、一无是处的假相,而是体现着世界的最后目的的、自在自为的善,即作为其内在本质的自在自为的概念。所以,这世界就是理念,即永恒地设定其自身为目的并通过概念自身的活动去促使其实现的理念,或永恒地自我分化为主体性和客体性并通过主体性的能动活动去重建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理念。就此而言,这世界作为理念也即是同时作为世界的内在本质而体现在世界之中的主体性本身。这也就是说,作为主体的概念终于认识到了它自身并不是片面的主体性,而是理念,理念作为客观世界也不是别的,而就是它自身。这种认识到了自己就是理念、理念就是自己的作为主体的概念,就是绝对理念。或者换一个说法,绝对理念就是把握(认识)了它自身的理念,而把握了它自身的理念就是绝对主体。这样一来,作为绝对理念的主体性也就是绝对的主体性,无限的主体性,或者说,自在自为的主体性。这也许就是黑格尔关于绝对理念是"理念的概念",即"以理念本身作为对象"或"理念即是客体"的概念,以及绝对理念是"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小逻辑》,第421页)等论断的意思所在。在这种意义上,绝对的主体性,就把包括自

然世界和精神世界在内的整个世界都当作自身的体现,而自身则是内在于这个世界并不断地创造着、完善着这个世界从而完善着它自身的本质,也就是上帝。

但是,"从内容上看",按照黑格尔的思想,绝对理念对于它自身的认识却是通过人来实现的。这是因为,虽然宇宙万物都是绝对理念体现的一部分,但只有人这个部分才达到了普遍性思维或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绝对理念正是通过人和人类的形形色色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艺术创作、宗教幻想和哲学思维的全面的系统的历史发展,最后才在黑格尔的时代,通过黑格尔哲学完全实现了对于自身的认识,而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以及《精神现象学》则是这一过程的"具体形式"的展示。但是,这个意思并不是说绝对理念是世界的已经达到了尽真尽善尽美的状态,而只是说理念作为一个永远在那里区分为主体性和客体性、又使主体性和客体性回复到统一或理念设定自身为目的、又通过自己的活动去促使其实现的永恒生命和永恒创造的过程,不再是自发的,而是有了自觉性,已成为一个自觉的这样的过程而已。而所谓绝对的主体性也就是这样一种主体性:自觉到自己还有欠缺,还需要完善,而为此就需要先按照这个目的去完善作为自身客观化或对象化的客观世界(在自然世界基础上创立起来的精神世界,即作为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之统一的精神世界),而在这个经它完善了的客观化的自身中,它又看到了自己还有欠缺,还需要完善......如此循环往复,一次一次地向着更高的完善、完美、真实的状态前进。这也许就是黑格尔这样一段论述的含义:"这种存在与应当的符合,却并不是死板的、没有发展过程的。因为善,世界的究竟目的,之所以存在,即由于它在不断地创造其自身。精神世界与自然世界之间仍然存在着这样的差别,即后者仅不断地回归到自身,而前者无疑地又向前进展。"(同上)

五、结论:从潜在的主体性到绝对的主体性

总起来说,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主体性首先是作形式概念,即形式的主体性出现的。这不是偶然的。他说;"主体性起初只是形式的;不过它具有成为实体性东西和自为普遍者的真实可能性。它有实现自己、使自己与实体合一的使命。通过这个主体性、否定的统一、绝对的否定性,理想便不再只是我们的理想,而是它自己的对象了。"(《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04页)这个实现的过程是一连串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作为形式概念的形式的主体性首先实在化自己为作为目的性的实在的主体性,通过目的的过程进而实现为作为理念的真实的主体性。真实的主体性本身又是一个发展过程,生命的理念只是真实的主体性的萌芽或潜在,"认识的理念"是它之成为现实,"绝对理念"是它的自觉和充分发展。人作为生命个体,在没有把握其主体性以前,只有潜在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他就还没有真正同动物个体区分开来,他还只是动物个体那样的主体。当人达到思维的普遍性,自觉地把自己作为主体同客观世界对立并要求客体从属于主体实现善的目的时,他就为自己创立了潜在的主体性变成真实的主体性的现实前提,而当他把理论的态度和实践的态度结合起来以贯彻自己的目的时,他就体现着真实的主体性。同时,个人通过劳动和实践,参加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追求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研究艺术、宗教、哲学,特别是通过对人类精神从原始意识直到哲学意识的整个发展进程的掌握和领会,完全有可能在理论上认识理念即客观世界的发展进程及其内在规律,在实践上使自己的主观目的同客观世界的发展进程及其内在规律相一致,把认识自己和认识世界、改变自己和改变世界相统一,自觉地投身到客观世界前进发展的洪流中去,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由的创造性,为这个世界的进步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这样的个人也许就可以在黑格尔的意义上说是在向着体现绝对的主体性的方向提高和进展了吧。

(责任编辑:王玉恒)

附注:1988年4月,在武汉召集了一次有德、法、美、日著名哲学家参加的国际哲学学术讨论会,我提供了《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的论文。十分意外的是,在我报告完毕休息之际,法国哲学协会主席董特教授楼上楼下到处找我交换意见,并在会上建议就我论文提出的作为目的性的主体性问题再开一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德国波恩大学哲学系主任施米特教授针对我的论文说,在中国看到对黑格尔哲学这样精深的研究使他惊讶。德国海德格尔大学哲学教授格罗伊在发表的《会议侧记》中说,"文章显示了作者重构其艰难的反思和论证过程的能力,正如他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发现的那样,"也许在这些德国专家心目中,黑格尔的思维和论证方式是中国人很难理解和掌握的吧,但我觉得,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哲学同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宝贵哲学遗产,理解和掌握了马克思的思维和论证方式,也必定会更准确、深刻和自如地理解和掌握黑格尔的思维和论证方式。

原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中国社会科学家自述》

--------------------------------------------------------------------------------

[i] Subjektivit?t和Objektivitat在《逻辑学》和《小逻辑》中均译作主观性和客观性。黑格尔把理念规定为"主体-客体",因此在这里将其译为主体性和客体性更贴体。以下有关引文均作了相应的改动。

原载《哲学研究》1988年第7期第24-33页。

小逻辑-黑格尔(英文原版)

CHAPTER I Introduction Cognition The objects of philosophy, it is true, are upon the whole the same as those of religion. In both the object is Truth. What is reasonable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easonable In its own field this empirical knowledge may at first give satisfaction; but in two ways it is seen to come short. In the first place there is another circle of objects which it dose not embrace. These are Freedom, Sprit, and God. Unless it is a system, a philosophy is not a scientific production. Unsystematic philosophizing can only be expected to give expression to personal peculiarities of mind, and has no principle for the regulation of its contents. Thus philosophy is sub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1.Logic,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in and for itself. 2.The philosophy of Nature: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in its otherness. 3.The philosophy of Mind: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come back to itself out of that otherness. CHAPTER II Preliminary Notion It is true that Logic, being the absolute form of truth, and another name for the very truth itself, is something more than merely useful. Yet if what is noblest, most liberal and most independent is also most useful, Logic has some claim to the latter character. Its utility must then be estimated at another rate than exercise in thought for the sake of the exercise. The world of spiritual existences, God himself, exists in proper truth, only in thought and as thought. If this be so, therefore, thought, far from being a mere thought, is the highest and, in strict accuracy, the solo mode of apprehending the eternal and absolute. Thought, in short, made itself a power in the real world, and exercised enormous influence influence. In earlier days men meant no harm by thinking: they thought away freely and fearlessly. They thought about God, about Nature, and the State; and they felt sure that a knowledge of the truth was obtainable through thought only, and not through the senses or any random ideas or opinions. But while they so thought, the principal ordinances of life began to be seriously affected by their conclusions. Thought deprived existing institutions of their force. In this point Conception coincides with Understanding: the only distinction being that the latter introduces relations of universial and particular, of cause and effect, and in this way supplies a necessary connection to the isolated ideas of conception; which last has left them side by side in

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

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1) 2013-12-28 11:54:26|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 何新: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 (1) 【引言】 黑格尔《逻辑学》素称难解。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抱怨,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理解我(指罗森克兰茨),《黑格尔全集》编者),但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两部,《逻辑学》(大逻辑)和《小逻辑》。 事实上,这两部《逻辑学》自19世纪初出版以来到今天的200年里,可以说一直未被解读者所真正理解。国内有几种解本,无非是对原文或望文生义或生吞活剥的编述。国外的新黑格尔主义著作也多是主观臆测,不知所云。 我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研读黑格尔的著作,由小逻辑到大逻辑,迄今已近四十余年。此前我已出版几部哲学和逻辑方面的研究,对黑格尔哲学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诠释。 本书基于我的读书札记。如果以后精力和身体可能,我拟全

部整理出来。在此书中,我将以逐段诠释的方式,对黑格尔《逻辑学》予以通解。 何新 201年12月25日于上海 【说明】本文为作者的未定稿。中国古代学术本来就缺乏本体论、认识论以及逻辑工具论的系统研究。近代中国仅仅在上个世纪的30—60年代 出现了少数几位对西方哲学有较深研究的学者。80年代以后则只有 翻译者,妄解者,缺乏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内涵,而确实具有真 知灼见的研究者。 在当今这个精神极其浮躁、学术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主义的时代,西方古典哲学的奥义在中国可以说已经失传。所以本文只是提供给 很少的人——对黑格尔哲学和西方古典哲学既感兴趣,此前又对西 方哲学史有一定阅读基础者研究、参考。 笔者在本博发表此文目的是为免此学将来在中国终究会成为绝学。本书所有内容均出自笔者的原创,是作者40年哲学思考的总结。 何新的很多学术原创性观点经常被无耻者所剽窃。所以笔者在本书 正式出版前,只能在这里发表极小部分内容的摘要。 [以下黑字部分均为贺麟译本黑格尔《小逻辑》的原文,红色字则为何新写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2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分解说词 1.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将黑格尔所著的大小逻辑有机结合为一体,同时展开解说的方法。整体结构以《小逻辑》为主,观点解说则是根据逻辑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穿插进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剖析黑格尔的动态分析方法——辩证逻辑规则在认识论的各个环节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无论是《逻辑学》还是《小逻辑》,它讲述的内容都与老子的《道德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老子的《道德经》传入西方之后,西方没有“道”的概念,于是将它翻译为“逻辑”。黑格尔系统阐述了大道的逻辑,将它从讲道理的形式演变成科学理论的形态,由此形成了辩证逻辑自身发展演变的两个阶段:老子的“大道”是隐藏形式的辩证逻辑,黑格尔将它变为显露形式,理论形式。 2.这是《小逻辑》第二篇:本质论的逻辑结构图。它也体现出本质两分法,形式三分法,本质和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动态论述方法。从逻辑结构图的内容上看,它比存在论要丰富。方法同一,内容对立。方法和内容一体,不可分割开的关系。这就是辩证逻辑规则的特点。同样的方法,可以论述不同的内容。 3.这是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本质论中的第一部分:作为反思自身的本质。它的逻辑结构图特点是处在认识论的过程中。基础是存在论,基础上面的环节是现象。现象之上还有必然性、规律性。从存在到现象的把握,属于直接认识过程中的三个环节。为此,我们用双向箭头标注出它的认识深度。 4.这是对黑格尔阐述的认识论过程进行图解:这一运动被设想为知的道路,即从有开始,进而扬弃有,达到一个有了中介的东西,即本质的道路,便似乎是认识的活动;这种活动,对有说来,好像是外在的,并且与有自己的本性不相干。《逻辑学》下卷P3 5.黑格尔指出:本质之所以是本质……,不是由于对它说来是外来的否定性,而是由于它自己的运动,即有之无限运动。它是自在自为之有……。《逻辑学》下卷P4这里展示出本质运动的两个层次四种形式。上面一层是具体运动的两种形式,下面一层则是系统运动的两种形式。注意:运动过程是动态本质的内涵,它是不可见的连续性的变化形式。 6.本质认识的两个层次表现为存在和关系的属性不同。由此构成逻辑法的基本特征:直接和间接是两个层次的关系。三个环节是:Ⅰ、作为在本身以内的规定中的单纯的、自在的本质。Ⅱ、作为实有而出现,或者说,按照其存在和现象而出现。Ⅲ、作为与其现象合一的本质,即作为现实。《逻辑学》下卷P6 7.本质的和非本质的,属于形式逻辑的分类认识。它的特点是直观反映。辩证逻辑把握的是动态的变化和客观规律,其中形式变化用映象表述出来,认识过程用反思表述出来。反思包含三个环节:建立的反思是形成概念的环节,它是理性认识的属性。概念的运动是从外在的形式进到内在的本质,即外在的反思和进行规定的反思。它是认识的两种形式。 8.黑格尔指出:造成本质或非本质东西的,是任何一种外在的场合或考察,因此必须把同一内容时而看作是本质的,时而看作是非本质的。《逻辑学》下卷P9 9.映象具有三种形式:知性的映象是认识视角不断变化,导致映象内容不同。理性分为两种形式:可见的运动和不可见的光波声波运动。这是具有连续性的自我运动。它与认识视角变化具有截然不同的属性。黑格尔在本质论中主要强调理性环节的映象。 10.因此,本质中的变,即本质的反思运动,是一种从无到无并从而回到自己本身的运动。过渡或变在其过渡中便扬弃了自身;在这过渡中变的他物,不是一个有之非有,而是一个无之无,后者必定是一个无的否定,却构成了有。——有仅仅作为无到无的运动,这样,它就是本质;本质并不在自身中具有这个运动,而就是这个运动,作为绝对的映象本身,即纯否定性,在它以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否定它,而它则只否定其否定物本身,那个否定物是只在这种否定中才有的。《逻辑学》下卷P15

黑格尔《小逻辑》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解决

在确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课题之后,整个体系的建设也遵循了其原初的设计目标。概念论作为逻辑学的最后一环,就必须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目标。又因为逻辑学在建构过程中所遵循的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可以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分解。在本体论层面上,将抽象世界理解为普遍性的本质,继而又将本质确认为理念;在认识论层面上,将理念的自我认识过程与本质的发展于具体化的过程相统一,从而将世界自在自为的过程理解为理念自我上升与发展的过程;从价值论层面上,通过理念世界目的性的建构,将自由与善确认为理念发展的必然性。 3.1 从本体论的层面上看 在本体论层面上,概念论旨在把终极存在归结为概念,它从概念的特殊化和客观化所展开的概念和客体的关系来论证概念是存在的本质,是现实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根据和实体性力量,是唯一全体,以此消解主客体的二元分裂。 逻辑学既将解释世界当作自己的使命,因此由存在论到本质论再到概念论,对世界本身的建构构成其本体论的目标。从存在论到本质论的转变,直观的存在被深化为普遍的抽象的本质,这些本质乃是杂多事物背后的根本性存在,是经过特殊性与普遍性而达到个别性的否定之否定。而从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则将世界的本质确认为概念,进一步从概念和客观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去说明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反过来本质的规定性展开与走向具体的过程称为概念返回自身的运动过程。

3.2 从认识论的层面上看 在认识论的层面上,概念论旨在从概念自身由潜在到自为自在的发展的必然性的推演来建构世界的逻辑结构,确立概念和概念的运动所展开的主客体的辩证法为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原则和模式。逻辑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是从概念这一终极存在出发的,其根本观点是把概念认作现实世界必然如此的内在根据、终极理由,以证明现实性的合理性。显然,这一终极解释的原则要到概念论才明白地确立起来。不仅如此,概念论又是整个黑格尔哲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基本模式和体系框架的原则规定。 为达到这一目的,逻辑学经历了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认本质先于存在,本质把自己的规定展开或表现出来就构成直接的存在(定在、实存、现象),存在作为本质的外化是与本质相异的东西,本质还要扬弃存在的异己性,使存在完满地表现本质,达到存在与本质的统一。本质论的这一原则构成概念论的基础。 其次是把本质看作普遍性的东西,而认为普遍性的东西正是概念所把握的内容,本质的规定性即是概念的规定性。概念作为普遍的规定是包含特殊性在自身内的全体,而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就是个体性。因此,当概念把自身潜含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展开和实现于外,便是作为本质的概念的客观化、外化,形成向客体即个别事物的世界的过渡。 再次是把自然史和人类史概括并纳入由客体到理念(即主客观的统一)的逻辑进程中,并通过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活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三部分 1、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将黑格尔所著的大小逻辑有机结合为一体,同时展开解说的方法。整体结构以《小逻辑》为主,观点解说则是根据逻辑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穿插进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剖析黑格尔的动态分析方法——辩证逻辑规则在认识论的各个环节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无论是《逻辑学》还是《小逻辑》,它讲述的内容都与老子的《道德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老子的《道德经》传入西方之后,西方没有“道”的概念,于是将它翻译为“逻辑”。黑格尔系统阐述了大道的逻辑,将它从讲道理的形式演变成科学理论的形态,由此形成了辩证逻辑自身发展演变的两个阶段:老子的“大道”是隐藏形式的辩证逻辑,黑格尔将它变为显露形式,理论形式。 2、这是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本质论的第二部分:现象环节具有的逻辑结构图。它的基础是静态本质,上面的环节是现实,所以,现象属于间接认识过程中的三个环节。为此,我们用双向箭头标注出它的认识深度。 3、本质论第二部分是现象,它由存在、现象、本质的对比三章构成,这是它各章内部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4、现象是规律作为否定的、自身绝对变化的存在是过渡为对立物、自身扬弃和回到统一的运动。这个不静止的形式或否定性的方面并不包含规律;因此现象与规律对比起来,就是总体,因为它包含规律,但还多一些,即自身运动的形式这一环节。《逻辑学》下卷P14 5、146 5、有是绝对抽象;这种否定性对有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是有,唯有有而更无其他,才作为这种绝对否定性。由于这种绝对否定性之故,有仅仅是作为自身扬弃之有,并且是本质。但本质作为单纯的自身等同,反过来又同样是有。有论包含第一个命题:有是本质。第二个命题:本质是有,构成了本质论第一篇的内容。本质把自己造成有,但这个有却是本质的有,是存在;这是一个从否定性和内在性发生出来的有。《逻辑学》下卷P115 6、存在就是本质的关系;现象物表明了本质的东西,而本质的东西又是在其现象之中。——那个关系是在他有中的反思和自身反思还不完全的联合;两种反思的完全渗透,就是现实。《逻辑学》下卷P116 7、自在之物是存在物作为那由扬弃中介而呈现的本质的直接物。中介在这里对于自在之物,同样是本质的;但这个区别,在这种最初的或直接的存在中,却分散为漠不相关的规定。《逻辑学》下卷P121 8、这个非本质的存在是在自在之物彼此之间以及对他物的关系;但它对于自在之物本身又是本质的,——换句话说,这个非本质的存在,由于它与自身融合了,就是自在之物,但却是一个不同于前一个的自在之物,因为前一个是直接的本质性,而这一个却是从非本质的存在发生出来的东西。《逻辑学》下卷P123 9、于是自在之物在本质上存在,而且它存在也就反过来意谓着:存在作为外在的直接性同样又是自在之有。《逻辑学》下卷P126 10、自在之物的本质是动态的关系,分为有-实有-将有(黑格尔称作可能的东西),它的特性是通过状态反映出来。静态是联系,动态是否定。相互作用的形式:外部分离内部一体。由此构成理性环节事物的诸多特征。注意事物的概念,它与唯物辩证法的内涵不同。理性探讨的事物是关系的形式,不是存在物自身的属性。 11、注意:知性的组成论是并列的数量关系;理性的组成论是两个层次的概念关系。为了同数学思维方式区分开,我们在理性环节不使用“组成”而采用抽象性和本质性两个概念。其中抽象是二者之间的形式联系,本质是二者之间的内容联系。 12、在黑格尔那里,物质是反映存在属性、形式和特点的概念,事物是反映关系属性、形式和状态的概念。由于关系处在相互作用的变化环节,因此它的属性与物质不同,物质是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杨祖陶 黑格尔曾经说过,关于认识、信仰等等的本性的许多问题,"其实均可回溯到简单的思想范畴,这些思想范畴只有在逻辑学里才得到真正透彻的处理"(《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4页)。关于所谓认识或人的主体性问题就是这样。主体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原则,是一个在他的各种著作中到处都加以讨论的问题,但只是在逻辑学里才得到了透彻的处理。对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范畴的探究,不仅对于理解他在各个哲学领域里所发挥的主体性原则非常必要,而且会给我们当前对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以极大的启发和教益。 一、主体性的发生史 在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i]这个范畴是主观逻辑、即概念论的第一个大范畴。主体性在这里指的是形式的或主观的概念,即包括概念、判断和推论在内的通常所谓主观思维形式。所以黑格尔说:"概念无论如何总是主体性本身"(同上书,第371页)。当然,黑格尔所说的概念等等都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而是作为其逻辑学对象的纯粹概念,即"除了属于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所产生的东西外不能有别的内容"的概念。 作为主体性的形式概念的本质是什么?黑格尔说:"概念是自由的东西,是作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哲学全书》,博兰德本,莱顿1906年版,第211页)概念是自由的东西,就是说,是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 (《小逻辑》,第334页)。所谓自由的活动,是指这种活动完全以自身为根据,因而不为他物决定,而为自己决定,不依赖于他物,而只依赖于自身,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活动。所谓创造的活动,是指概念不需要外在的现有的东西而实现它自己,把自己从一种潜在的主客统一体变成一种现实的,即具有外部实在性的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统一整体。概念不是现成的东西,也不是任何其他东西产生的,而是它自己活动的产物,它只是在把自己建立起来时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样一种自己实现自己、自己产生自己、自己创造自己的活动,这种活动一停止,概念就不再是概念,主体性就不再是主体性了。 概念怎么能够是这样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呢?因为它是"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实体是无限的客观整体,包括一切实在,具有绝对必然性;实体性力量即指作为客观整体和绝对必然性的实体是一种绝对的否定性或否定力量,它不仅否定自己的内在性而表现为实在物或外在物,而且还进而否定这个实在物而使之变为另一个实在物。概念作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也就是实体之发展到了无限的自己反思自己的阶段,即自觉的阶段。正因为如此,概念就其为实体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全体,一切都在它里面,没有外在于它的他物,因此也就不受他物的决定和限制,而为自由的。而就其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言,概念内的各环节已不象在实体中那样还有彼此外在、相互限制的一面,因而为不自由、即必然的;相反地,概念作为实体的自身反思,它的不同环节本身即是一全体也即是概念,因而彼此同一,它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每一个环节也都不是为异己的他物从外部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因而为自由的。再就其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力量,即绝对的否定性而言,概念内的各环节作为全体又同作为全体的概念本身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它们作为概念的不同规定性也都是概念本身的一个"自由存在",而概念本身则因此而是一个绝对否定性的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绝对观念又称“绝对理念”。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用语。指绝对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即逻辑阶段中的最后的和最高的概念。黑格尔认为,在自然界出现之前,绝对观念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他的《逻辑学》就是对这个过程的描述。绝对观念从一个最虚空的范畴——“存在”开始,一步步地向前发展,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具体、更深入,因而也就具有更大的真理性。 绝对观念是观念自身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最后阶段,是绝对的全部真理,此前的逻辑范畴和发展阶段都是绝对观念这个“全体”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绝对观念是哲学的唯一对象和内容。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既然是最高的范畴,是顶峰,也就绝对地超脱了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一切矛盾都和解了,再不需要任何发展了;要发展,就要按着辩证法的规律转化成它的对立物——自然界。黑格尔把认为客观存在所决定的逻辑概念、范畴看作世界和人类未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精神实体,并由此外化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实质上是上帝创世说的中世纪宗教哲学的翻版,曾多次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批判。 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又着重指出,黑格尔的巨大功绩在于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对以后的哲学家是有影响的。如杜林的“世界模式”论,主要来自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观念有时和“绝对精神”通用。 精神在本质上,通过对于自然和对于自身的扬弃而到达自由,所以精神的本质即是自由。“它能够忍受它的个体直接性的被否定,能够忍受这无限的痛苦,即是说,它能在这个否定性中肯定的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的。这种可能性就是精神的既抽象而又在自身中自为存在着的普遍性。” 1、绝对者即精神。便是黑格尔之所谓绝对精神。无论是自在的实体存在还是自为的主体都仅仅是片面的而不完整的,只有自在自为后的精神才实现了绝对的永恒和统一。也就是说精神乃是理念与自然的完全统一,因此只有精神可以作为绝对者,绝对者只有精神。 2、精神的辩证运动。精神的发展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关系的阶段。也就是在这个阶段里,精神的存在完全是凭借它自己,而不需要向外物的外化,也就是精神之所谓自由,或者称为主观精神;第二阶段,它存在于实在的形态之中。即存在于它的创造之中,而自由作为一种现成已有的必然而存在着,或者称为客观精神;第三阶段,它存在于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而又永远创造着的统一性中,亦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也就是绝对真理性中的精神——绝对精神。 3、绝对精神之体现。黑格尔把主观精神分为人类学(自然灵魂、感情灵魂、现实灵魂)、精神现象学(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心理学(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自由精神);把客观精神分为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历史哲学。绝对精神分为艺术、宗教、以及哲学,或者称为艺术哲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黑格尔所述的绝对精神是沿着人类理性的一种发展程度而言的,所以在他的绝对精神中不可能找到除人之外的东西,但是他又特别强调这是绝对者。 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的“绝对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是指作为万物共同本质和基础的精神实体。 黑格尔认为: 绝对精神是万物最初的原因和最内在的本质,其存在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逻辑阶段:在自然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它是纯逻辑概念的自我推衍;第二阶段是自然阶段: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第三阶段是精神阶段:绝对精神自我否定,转化为精神并返回自身。先后表现为主观精神(个人意识),客观精神(社会意识),绝对精神(返回自身)。 绝对精神意识到自我在个人中的存在,黑格尔称之为主观精神;主观精神在家庭,社会与国家之中达到更高的意识,黑格尔称之为客观精神;艺术,宗教和哲学是绝对精神在自身中所达到的最高形式的自我实现。其中又以哲学为最高形式,所以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最先在哲学中发现了自我。 黑格尔心中有一个“世界之神”,它创造了这世界上一切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东西都从它那里产生,最后又都返回到它那里去。但是黑格尔所说的这个“世界之神”,并不是像基督教中的上帝那样的存在物。他把“神”理解为一种“精神”。在黑格尔看来,精神具有一种神性,它是神在世间最高贵的体现。当神在人类精神中完全展现自己的时候,必定是以一种精神的形式出现。如果神是精神,而世界又是神的产物,那么很显然,世界也就是精神的产物。但是这个“精神”,又不能等同于哪一个人的“精神”。这种“精神”是独立于我们所有人的,甚至独立于所有事物的。它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着的一种精神性的本原。这就是“绝对精神”。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

一 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

对立统一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Ξ 唐爱云,黄 峰 (新疆大学社科部,乌鲁木齐830046) 摘 要: 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读,试就对立统一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作了论证。即从黑格尔“逻辑学”总的方法的本质、贯穿其“逻辑学”的核心及黑格尔“逻辑学”中三分法的根本三个方面论证了对立统一是其“逻辑学”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 黑格尔;“逻辑学”;对立统一;核心问题 中图分类号: B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128(2006)01-0005-04 恩格斯说:“不读黑格尔的著作,当然不行,而且还需要时间来消化。先读《哲学全书》的《小逻辑》是很好的办法。”[1]黑格尔“逻辑学”由于在根本上颠倒了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致使其哲学体系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中用辩证法揭示了概念的联系与运动,揭示了概念的全面发展,处处打击行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使其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中时时闪耀着辩证法思想的光辉。基于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唯心主义特性和其中闪光的辩证法,列宁给予了这样的评价:“第一行是荒谬的,第二行是天才的。”[2]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发展得很成熟,体现的最充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逻辑学”成为了他全部哲学体系的中坚、核心部分。由于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的本质、贯穿其“逻辑学”范畴体系的核心及其三分法的根本决定了对立统一成为了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 一 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立统一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用的总的方法是一个圆圈式的方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方法,也就是一个既分析又综合的方法。张世英教授说:“这个既分析又综合的方法究竟是一个什么方法呢?用我们的语言来概括一下,可以说就是一个矛盾分析的方法,分析矛盾的方法。”[3]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对立统一。 黑格尔认为,被认识的对象总是个别存在的,要认识它们的普遍性,实现对被认识对象的理论把握,就必须借助于分析的方法。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依形式逻辑的抽象同一性,分解存在着的个别事物,将被认识对象中有差异的部分、成分互相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获得认识对象的抽象的普遍形式。黑格尔说:“认识过程最初是分析的。对象总是呈现为个体化的形态,故分析方法的活动即着重于从当前个体事物中求出其普遍性。”[4]黑格尔的分析法就是要将被认识对象具体内容中那些不重要的差别性和特殊性撇开,而抽象出和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类、力、定律等。“在知觉里,我们具有一个多样性的具体的内容,对于它的种种规定,我们必须一层一层地加以分析,有如剥葱一样。”[4] 黑格尔分析的方法,就要分析一个事物的本质的内容,分析这一事物能作为其本身的存在的肯定方面,进一步还要分析出这一事物本身包含的否定方面。也就是说,事物不仅有使其自身存在成为其自身的肯定一方面,而且事物本身又包含着它的否定的方面。肯定和否定两者既对立又统一,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也包含着肯定。黑格尔分析出了事物肯定的方面,同时他又十分重视事物的否定方面。黑格尔说:“否定的一面,是自为的差别物,而不是肯定的东西。”[4]“因为自在的肯定物本身就是否定性,所以它超出自身并引起自身的变化。”[5]67也正因为事物自身包含着自己的否定方面,才引起了自身的运动,向着  第4卷 第1期 红河学院学报 V ol.4 N o.1 2006年2月 Journal of H onghe University Feb.2006Ξ收稿日期:2005-11-14 第一作者:唐爱云(1980-),女,河南汝南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

逻辑学是关于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是关于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人们在没有学习逻辑学知识之前,也在不自觉的运用和遵守着思维的形式与规律。但是学好了逻辑学知识,可以使人们变原先的不自觉为自觉,对人们的思维加强规范性,让人少犯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错误。 逻辑学作为工具性学科,学好了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求新知识;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表达思想和有效论证思想;有助于人们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但是注意,它的作用仅仅是“有助于”,也就是说,学好了逻辑学并不能替代其他具体学科,还必须具备其他专业知识。 如何学习呢?逻辑学自身的规律性很强,前后知识联系非常密切,不懂基础知识,无法学习深化知识。因此,学习这门知识,必须从基础学起,循序渐进。学习起来可能有难度,各个章节的内容难易程度差别较大,容易的可以自学完成,相对困难的,可以求教于老师。当然,“百度知道”也是个很好的空间,如果你遇到问题,在这里可以有人回答,甚至于耐心的讲解,这里还是有不少精通逻辑学知识的人,但是最好你在提问前要多累计分数,这样会提高回答者的积极性逻辑主要是通过一定的规则和定理对命题进行推理和判断,这有助于我们发现真知,揭穿谬误.而非形式逻辑则主要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有助于我们养成用逻辑学去思考问题的好习惯. 生活的本质是什么? 寻找快乐,让自己,也让他人都过得快乐一点.除此之外,我认为其他的都是在为着这个 目标而间接的追求. 快乐是一种主观的感受, 但它也需要有一定的现实作为基础. 如何在个人的主观感受 和现实之间去达到一个平衡?我不知道, 我也在追寻. 小的时候,我们好像都是有着种种的想法.长大之后,面对现实的生活,之前的想法都抛诸于脑后,再也不记得了. 理想主义者就这样慢慢地变成了犬儒主义者. 也有的人,还是抱着"伟大的想法",对世间有着种种的不满,愤世嫉俗,或者寻求逃避. 一个真正伟大的人,不是为着理想而勇敢地死去,而是为着理想而活着. 追求我们想过的生活, 保留自己的一些信念和原则. 不要完全是适合这个世界的每一点,让自己变得什么原则都没有. 也不要对这个世界总是什么都看不惯.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看不惯而改变,但会因为我们努力改变这个世界的行动而改变. 空谈没有用, 如果我们看不惯,那就去一点一滴地改变. 他们所沾沾自喜的从变动的﹐关联的观点看事物﹐亦无甚麼不对处﹐亦无人反对。他们所讲的对立统一亦无人反对。事物有对立﹐有不对立﹐对立的有衝突的﹐有不衝突的。这些原都可以说。具体存在的事物原有无穷的复杂性﹐若有所当﹐从那一面说都可以。没有纠缠较量的必要。时下讲辩证法的人多得狠。他们所用的矛盾一词之意义﹐所意指的事实﹐所讲的对立统一﹐都和共党的唯物辩论法所讲的大体无二致。天地间不只一物就有不同。有不同﹐纵有不对立﹐亦有对立﹐纵有不相反﹐亦有相反。相反的﹐纵有不衝突﹐亦有衝突。你要在衝突的地方说矛盾﹐说就是了。无论衝突不衝突﹐只要相反就说矛盾﹐你要这样说﹐我也无可如何。反正事实如此。这种事实﹐共党讲﹐非共党的人亦讲。就是程明道当年也说: 天地无独有偶﹐静夜思之﹐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共党看见必以為这就是讲的唯物辩证法。但是程明道决不是唯

黑格尔逻辑学感悟(刘光春)

黑格尔逻辑学感悟 三月份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学习,对事物有了一个客观的认识面,从“认识的过程一方面由于接受了存在着的世界,使进入自身内,进入主观的表象和思想内,从而扬弃了理念的片面的主观性,并把这种真实有效的客观性当作它的内容,借以充实它自身的抽象确定性。另一方面,认识过程扬弃了客观世界的片面性,反过来,它又将客观世界仅当作一假象,仅当作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它并且凭借主观的内在本性,以规定并改造这聚集体”。了解到,认识一方面使客观世界进入思想,另一方面把主观目的实现在客体上并改造它,与康德相比强调了实践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既然客体能够根据主体的目的被改造,那么主客之间的鸿沟就不再难以跨越了。这种先划分自身作为对立面、然后把设定物体复又统摄回自身的过程,是概念的发展、判断和推论。 “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予以联系”,推论就是个体性、特殊性、普遍性其中之一作为中介、另外两项结合的方法。显然黑格尔的正确性不能仅诉诸于认识和实践,必须要向下联系存在论和本质论,上溯进入绝对理念:存在论和本质论是认识来到此地经历的整个过程,而单独的认识环节只有自身的不错性,是不完整不全面的,直到全体才能反映出真理,也只有周而复始的全体绕行一整圈才能看清认识部分的来龙去脉和位置、意义。实则全体才是真理,已经说明了黑格尔哲学的正确性要从整体去寻找,其体系是自因的、不以他物为根据,整个逻辑学辩证运动保障了真理的展开,而真理早已超越了认识主体和生命的范围。所以认识论也不过是黑格尔哲学的一个环节,黑格尔哲学涵盖并超越了认识论达到了本体论、逻辑学、认识论的具体统一。 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认识,在生活中是可以解释很多经验的,比如,否定之否定怎么解释生命呢?生命分为生命个体内部的运动、与外部的无机物的联系和族类三个阶段。大致过程是,有目的的客体否定到达生命环节,生命内部也有一系列的否定运动,再否定向外与无机自然联系,再否定扬弃到达族类。生命是有限的,这个过程中个体的死亡导致有限性被克服,生命的意义就体现在族类里,扬弃族类后灵魂就从肉体里解放出来进入了认识阶段,最终成为绝对理念。否定的表现形式在某些环节可以解释为死亡,但不限于死亡,重点在于肉体、个体生命、族类生命本身都不是最高的,更高的是精神,从肉体、生命到认识、绝对精神,就是否定和扬弃的过程,由此就对经验有了合理而有力的解释。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生存论强调以人的生命为本位,“生命”本身的存在是一个辩证、丰富、流动的历史过程,“变易”可以说是“生命”的明显特征,“生命”正是在“变易”中不断生成、展现着自身的存在。黑格尔将“变易”纳入其逻辑学开端处,并将“变易”作为开端的根本性解释,说明了黑格尔是要将“生命”本身的辩证、丰富、流动性注入逻辑中,将“逻各斯与生命”融合起来。这充分彰显出其生存论意蕴。 标签:知性形而上学;变易;逻各斯;生命 黑格尔认为:“[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1.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2.自然哲学,研究理念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3.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描述,黑格尔向世人呈现“理念”自我意识、自我展现和自我回归的全过程,但每个部分不是相互孤立、不相连的,它们是一个首尾一贯的过程,并且在每个阶段中“理念”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存在的,不是被“分裂”或“不完全”的存在。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言:“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黑格尔《逻辑学》对“理念”的描述,同时也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智慧,因此,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具体环节和内在实质性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出蕴涵在理念中的实质,黑格尔哲学深处的生命意蕴将自然彰显出来。 一、“逻各斯与生命”的分裂——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 黑格尔在《小逻辑》的第1版序言中对德国当时学术界的两种风气进行了批评。一种是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科学研究采取的方法一般是“外在的排比”,或“先假定一套格式,然后根据这些格式,外在无端地将所有的材料平行排列”,“有一时期这种作风颇令笃实平正的哲学工作者表示敬佩,但在别的时候也被人看成一种狂妄到了甚至于发疯的程度。尽管使人敬佩,尽管使人疯狂,而它的内容却常常充满了人所熟知的支离破碎的事实……它那表面上对学术严肃的外貌却掩盖不住自欺欺人的实情”;另一种是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一种浅薄的作风,本身缺乏深思,却以自作聪明的怀疑主义和自谦理性不能认识物自体的批判主义的招牌出现,愈是空疏缺乏理念,他们的夸大虚骄的程度反而愈益增高”。 黑格尔发现存在于这两种作风中的根本“症结”是它们仅仅以“单纯知性的思维方式”作为哲学追求真理、解释世界的基点。黑格尔对“知性”的定位是既肯定又超越,“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但思想并不仅是停滞在知性的阶段,而概念也不仅仅是知性的规定”。思想所要做的是超越“知性”阶段,克服“知性”的固执性、片面性,实现自身对自身的“回归”、“呈现”和把握,但大多数的哲学却仅停滞于思维的“知性”环节中,并将这个环节绝对化,以“知

黑格尔逻辑学体系

黑格尔逻辑学体系 第三组

黑格尔哲学 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应用逻辑学 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的意识中显现的 说明绝对精 神的范畴是 如何运动的 ◆自然哲学:说明 绝对精神如何被异 化为自然的运动 ◆精神哲学:说明 绝对精神是如何在 人类社会和精神领 域中显现运动的存在论 本质论 概念论

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指万物最初的原因与内在的本质,先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黑格尔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绝对精神的外在表现。 ?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括山川河流、动物植物,人类社会……都是“绝对精神”自己展开、自己实现的结果。也许有人说,这些东西明明是物质的嘛!但黑格尔就说了,你看到的只是“现象”,你得透过现象看本质——它们本质上都是精神的,这些现象都是“精神的现象”。

绝对精神的三个阶段 1 逻辑阶段 3 精神阶段2 自然阶段 ●这一阶段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出现之前的阶段,绝对精神在这一阶段是概念之间、范畴之间的转化。 ●在这一阶段中,按照正反合的发展过程,又分为三个阶段,即存在、本质和概念 ●绝对精神否定自然阶 段中自然界的束缚,回 复其自身,是其发展的 最高阶段。先后表现为 主观精神(个人意识)、 客观精神(社会意识) 与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在哲学中最 终认识了自己,达到了 思维和存在的绝对统一。 ●绝对观念转化为自然 界,绝对精神表现为感 性事物的形式,自然界 的外壳束缚了绝对精神。 ●分为机械性、物理性 和有机性三个层次。在 进入有机性之后,产生 了人类精神,绝对精神 的发展便进入到了精神 阶段。

逻辑学 ?黑格尔逻辑学是研究“有客观价值和存在”的贯穿于存在所有阶段的最普遍的规定。?这种最普遍的规定有一定的概念,这就是范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黑格尔认为:“[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1.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2.自然哲学,研究理念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3.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描述,黑格尔向世人呈现“理念”自我意识、自我展现和自我回归的全过程,但每个部分不是相互孤立、不相连的,它们是一个首尾一贯的过程,并且在每个阶段中“理念”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存在的,不是被“分裂”或“不完全”的存在。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言:“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黑格尔《逻辑学》对“理念”的描述,同时也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智慧,因此,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具体环节和内在实质性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出蕴涵在理念中的实质,黑格尔哲学深处的生命意蕴将

自然彰显出来。 一、“逻各斯与生命”的分裂——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 黑格尔在《小逻辑》的第1版序言中对德国当时学术界的两种风气进行了批评。一种是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科学研究采取的方法一般是“外在的排比”,或“先假定一套格式,然后根据这些格式,外在无端地将所有的材料平行排列”,“有一时期这种作风颇令笃实平正的哲学工作者表示敬佩,但在别的时候也被人看成一种狂妄到了甚至于发疯的程度。尽管使人敬佩,尽管使人疯狂,而它的内容却常常充满了人所熟知的支离破碎的事实……它那表面上对学术严肃的外貌却掩盖不住自欺欺人的实情”;另一种是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一种浅薄的作风,本身缺乏深思,却以自作聪明的怀疑主义和自谦理性不能认识物自体的批判主义的招牌出现,愈是空疏缺乏理念,他们的夸大虚骄的程度反而愈益增高”。 黑格尔发现存在于这两种作风中的根本“症结”是它们仅仅以“单纯知性的思维方式”作为哲学追求真理、解释世界的基点。黑格尔对“知性”的定位是既肯定又超越,“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

黑格尔小逻辑

黑格尔小逻辑 篇一:小逻辑读后感 读《小逻辑》有感 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比起偏于实践的理论,我对类似于“根源”的逻辑学更感兴趣。而《小逻辑》正是这方面理论的代表作之一。其作者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的集大成者,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者。他的理念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不可替代的影响。 黑格尔主张,理念是第一性的,它以纯概念的形式在逻辑学中不断发展,然后理念外化成为自然界,最后又在精神哲学的各门科学中回复到理念自身。基于这一理念,他建立了一个以理念为基础的、包括了一切科学的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是,把矛盾看作一切事物的真理与本质,论述了辩证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他把整个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都看作是处于普遍联系与发展变化中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时,正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这一合理内核。 《小逻辑》共分为七章。虽然我已经将本书通读过,但是逻辑学毕竟是哲学中理性味道很浓的一部分,理解起来还是相当吃力的。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一些粗浅的理解与认识。

第一部分是全书的导论。在这一部分里,黑格尔从哲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本质,起源及发展谈起,逐一解释了概念,内容,形式,后思,存在,合理性等基础词汇,并从相对通俗的角度分析了哲学为什么是“晦涩难懂”的。他说:“哲学的兴起,是思维的这些渴望带来的结果,他的出发点是经验。”“哲学就是经验的孩子,他的兴起归因于一个凭经验的事实。”由此,黑格尔阐述了经验,思考与否定事物的联系。同时也从一个纯理性的角度向我们传达:经验是一切哲学思考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初步的概念”。这一章中黑格尔向我们描述了“逻辑学是纯粹研究理念的科学,逻辑学的对象是思维。”的概念。此处黑格尔频繁引用《圣经》中的句子作为隐喻。我认为,这些隐喻正是体现了逻辑学在宗教以及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毫无疑问的,再有思维的地方就有逻辑学的影子。思维具有的主观活动的性质,是人所特有,且每个人都不同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东西——思维的产物,理性的特质,自我意识等等。当然,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我还未理解的。 第三、四、五部分是“思维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黑格尔由剖析康德哲学之前的形而上学入手,利用提出命题的方法论证了早期形而上学的局限性。在他看来,早期形而上学的体系采用了一个错误的标准。这使得科学变成了一种教条主义。在我看来,这和那个时期欧洲甚至整个西方世界宗教主义气息过于浓重有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