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贵族头衔

英国的贵族头衔
英国的贵族头衔

目录

1.贵族头衔等级划分 (1)

2.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1)

3.爵位是否可以世袭? (2)

4.爵位及服饰 (2)

5.称呼方式 (5)

6.近代英国世袭贵族体制兴盛的原因 (6)

1.贵族头衔等级划分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於贵族。

2.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属於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3.爵位是否可以世袭?

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至於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於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4.爵位及服饰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

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 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

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5.称呼方式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6.近代英国世袭贵族体制兴盛的原因

在中外英国史研究中,中国学界认为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政体。至于英国的国体,强调“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掌权”,但是真正掌握权力,以致垄断国家权力的是贵族,准确一些讲应是土地大贵族,他们在行政、立法、军队、政党等方方面面掌握国家实权,延续了160余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此时英国历史经历从土地贵族到法制国家的过程,直到第一次议会改革,资产阶级从未占据主要地位。这一阶段,英国国体是“贵族寡头”体制,近代英国贵族体制的特征是:人数少,尤其是上院大贵族,18世纪80年代有80余人,19世纪300余人,20世纪也才有500余人,这组数据远远少于欧洲大陆国家。

1、贵族垄断国家行政权力:

1688年后,贵族控制内阁,尤其体现在对首相职位的控制,许多首相就是大贵族。据统计,当时2/3的首相是贵族,个别首相上台时是“小贵族”,但是下台后就被封爵位,从沃波尔到第一次议会改革期间,只有坎宁一人是平民首相。从沃波尔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Villsers 家族总共出了13位内阁首相。许多内阁阁员非贵族莫属,如侍卫大臣、枢密院大臣、大法官、爱尔兰大臣等,大多外交大臣也是贵族。

2、贵族垄断国家立法机构:

英国议会上院的主体是世袭贵族,大主教和部分的大法官,世袭贵族垄断了上院。下院到19世纪中叶一半以上的议员要么是贵族的亲属,要么和贵族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他们竞选多是在贵族的帮助下才得以成功的。在英国议会发展中,直到19世纪中叶,下院一直被上院控制,上院一个贵族议员可以控制几十个下院议员,甚至下院议员的生活费也由上院贵族担负,贵族通过控制下院来控制国家政权。“下院是政治斗争的基地,而上院贵族是指挥官。”

3、英国政党直到20世纪初仍然被贵族控制。

4、英国贵族有好战传统,他们从下接受军事化教育,因此他们长期在军队中占据要职,英国的海军上将、陆军将军很多都是贵族。英国从18世纪实行“军职出售制”有利于贵族通过经济特权取得军事权力。

5、地方权力在很长时间内由小贵族控制。

综上可见,英国在确立了资本主义文明之后,其国家权力被贵族垄断。

三、资本主义革命时代,具有封建残余色彩的世袭贵族存在的原因。

1、1688年政权是贵族建立的,一个主教和6个贵族联合邀请玛丽和威廉。政权建立后当然保留贵族的优势地位。

2、英国保留了君主制,建立了欧洲最为典型的君主立宪政体,在这个金字塔型体制中,贵族体制是基础,无贵族则无王权。

3、英国实行贵族大地产制。据统计:1690年,160家贵族掌握英国20—25%的土地,1790年大约掌握1/4,19世纪70年代德比伯爵的土地调查显示,17%的土地集中在400家大贵族手中。一般说来,英国贵族级别越高,土地越多。按照英国习惯,成为贵族必须要有足够的土地。英国公爵一般占有4万英亩土地,最多的占有12.8万英亩土地。

4、英国贵族适应形势,积极参加产业革命。产业革命分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英国贵族是农业革命的先驱,他们首先开始农业技术革命,后又开展圈地运动,18世纪又进行土地改革、优化良种、沼泽开发、农业技术机构的设置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英国学者对圈地运动普遍持肯定态度,从社会发展角度看,有利于英国社会的发展。

英国贵族还是工业革命的积极参与者,他们开凿运河,兴修铁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土地价格的上升而迅速提升自己的财富。

四、英国世袭贵族占有大量土地,但是没有引起英国社会的不满,原因何在?

1、英国贵族是资产阶级的贵族,法权地位和资产阶级一样,照章纳税,还要缴纳济贫税,支持公益活动。和欧洲大陆贵族不同,不享受“免赋税”的特权,英国贵族缴税多,他们合法的发展权力。

2、英国贵族的社会形象好,世袭贵族一年有8个月的时间在议会开会,还要抽出时间旅游度假,圣诞节前后还要回庄园过冬,贵族庄园基本孤立存在,他们合普通老百姓的接触比较少。

3、英国贵族沉默寡言、矜持傲慢、彬彬有礼,具有绅士风度,经常施舍,很少做坏事。

4、英国贵族尊重妇女,她们一般都毕业于牛津、剑桥大学,他们毕业后在欧洲大陆旅游学习,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五、英国贵族体制的衰落:

英国贵族衰落从1889年开始,1875年经济危机,延续25年。原因是英国的自由贸易体制下,外国农产品进入英国市场。英国土地不利于大规模经营,土地贵族堕落性增大。19世纪晚期,农业危机使许多贵族放弃农业经营,土地闲置,从而促进足球、高尔夫球等体育事业发展。

农业危机引发了爱尔兰危机。19世纪末期,爱尔兰力求政治上自制,1903年,在爱尔兰可能发生革命的情况下,英国主持了爱尔兰土地改革,英国的温和改革作了重大让步。把原来爱尔兰的土地重新退还给爱尔兰人,但是要交付部分补偿金,分68.5年还清,英国政府提供低息贷款,20年代爱尔兰最终独立。

1894年,英国自由党改革加收遗产税,开始时9%,1905年上升至15%,1915年上升至25%,1930年上升至40%,二战后对于500万英镑以上征收80%的遗产税。

英国贵族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参战率和死亡率是普通国民的10倍,战争中大量贵族家族破落。破落后贵族开始出卖土地,造成了地价下降,通货膨胀严重,贵族地产大量流失,开始出卖庄园,大量不动产开始流失。并且开始出卖艺术品,大量的油画、瓷器、金银器流向市场。

1946年,英国贵族开始抱怨高额的遗产税,工党政府出台新措施,如果贵族提前5年将遗产转移给后代,可以免征遗产税,但是仍然有大量贵族破产。

在政治领域:1880年以后,英国政府封赐大量工商业者进入上院。20世纪20年代,工党开始封赐贵族,贵族的成分发生了变化。1911年改革“上院权力几乎剥夺殆尽”,1945年工党开始封赐无产阶级贵族——终身贵族,终身贵族死后无继承权,没有公、侯、伯、子、男的分别。1999年议会改革,选90人为终身贵族,另加大法官一人、助手一人,共92人。英国社会相对保守,社会改革进程缓慢,但是进而不退。从历史进程比较来看,这种进步更具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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