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简要说明

如何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简要说明
如何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简要说明

如何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简要说明

编者按: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等改动较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审查部门的审查工作也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使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这些变化,本报特开设《典型案例》专栏,就专利申请中的常见问题和疑难问题等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说明,以期给专利申请人、代理人等提供参考和可借鉴的经验。

简要说明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简要说明中至少应当包含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用于公报出版的视图。

简要说明的撰写方式通常有以下两种:即分段式逐条撰写和一段式撰写。无论采用哪种撰写方式,都要清楚地表达简要说明中必须包含的内容。

在撰写简要说明时,应当注意:外观设计产品名称要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用途应当简明扼要;设计要点是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要素或者要素的结合,或者部位;无论一件专利申请中包含几件设计,指定的视图仅限于一幅,且该视图用于公报出版。

以下针对简要说明中外观设计的用途和设计要点,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说明应该。

一、外观设计用途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用途应当简明扼要,能准确确定产品类别。对于不同类型的产品,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写明产品用途。

(一)用途明确的单一用途产品和多用途产品的外观设计

对于用途明确的产品,应当用简明准确的语言直接写明产品的用途。例如茶具的用途是喝茶,电视机的用途是收看电视节目,灯具的用途是照明等。对于有多种用途的产品,应当逐一写明多个用途,以便确定外观设计产品的多个分类号。

案例1:【专利号】201030523705.4

【分类号】 10-02

【主要视图】

立体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手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显示时间及相关信息。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和图案的结合。4.指定图片:立体图。

案例2:【专利号】200930264263.3

【分类号】10-01;14-01

【主要视图】

主视图

左视图

仰视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闹钟连收音机(冷蓝光投影)。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无线电广播接收和计时显示。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产品设计要点的图片为俯视图。

(二)日常用品的外观设计

对于日常用品,例如服装类、家具类的产品,简要说明中对用途的描述能够表明产品所属类别即可。

案例3:【专利号】201030529014.5

【分类号】06-02

【主要视图】

立体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床(BT-1201)。2.本外观设计产品为家具类产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要点在于其整体造型。4.省略后视图、左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5.本外观设计的立体图最能表明设计要点。

(二)应用于某一领域或产品的外观设计

对于应用于某一特定领域或者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写明领域或者产品,以便确定该外观设计的准确类别。

案例4:【专利号】201030211287.5

【分类号】15-01

【主要视图】

主视图

后视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机油滤清器座(13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发动机安装机油滤清器。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本外观设计指定主视图作为最能表明该设计要点的图片。

(三)专业领域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对于日常生活中不常见的产品,或者是新开发的产品,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产品的用途。

案例5:【专利号】201030216174.4

【分类号】15-09

【主要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节能端子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线束加工行业,是一种线束压接设备。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4.使用状态参考图最能表明本设计的要点。

(二)设计要点

设计要点是指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要素或者要素的结合,即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可以采用例如“设计要点在某视图”、“设计要点在产品的某一部位”或者“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某一要素或某几个要素的结合”等方式描述。简要说明不能描述外观设计的具体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一般来说,描述设计要点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要素法

用外观设计要素来描述设计要点,例如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应当注意,如果设计要点中涉及了色彩要素,应当同时声明请求保护色彩。

对于平面产品,设计要点多集中在图案设计或者色彩与图案相结合的设计。描述设计要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写为“设计要点在于图案”或者“设计要点在于色彩与图案的结合”。

案例6:【专利号】201030169840.3

【主要视图】

主视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布(67)。2.本外观设计产品用途:用于加工各类纺织品的布料。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表面图案与色彩的结合。4.最能体现设计要点的视图为主视图。5.后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后视图。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对于立体产品,也可以采用要素法描述设计要点。对于造型设计整体都有创新的立体产品,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对创新点集中在图案或者图案与色彩的结合,或者形状与图案或者色彩相结合的立体产品,还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图案”或者“设计要点在于形状与图案的结合”等。

案例7:【专利号】201030185622.9 【主要视图】

立体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花篮(玫瑰花)。2.本外观设计产品属于装饰品,为桌上小装饰品,是透明玻璃制品;设计要点是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后视图、右视图。3.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立体图。

(二)视图法

描述设计要点所在的视图也是一种表达设计要点的方式。这种方式更适用于使用过程中通常只有一个面朝向消费者的立体产品。

案例8:【专利号】200930110916.2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四门立柜(A23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为家具。3.最能表明该产品设计要点的图片为主视图。4.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5.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主要视图】

立体图

(三)部位法

对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可以用通俗易懂、没有歧义的语言来描述设计要点所在的部位。例如,可以描述设计要点在于冰箱的拉手,或者设计要点在于手机的按键,或者设计要点在于表盘的数字等。

案例9:【专利号】201030277399.0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豆浆机(X6)。2.本外观设计产品用途:用于煮豆浆。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其机盖与手柄。4.仰视图为不常见视图,省略仰视图。5.本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中,以立体图作为出版专利公报使用。

【主要视图】

立体图

(四)多种方法相结合

为了准确描述设计要点,也可采用上述几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来撰写。

案例10:【专利号】201030134232.9 【主要视图】

主视图

【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为床(0396),为家居卧室用的床。2.本外

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各视图中表明的形状与图案的结合,床的外形轮廓以及局部花样

雕刻。3.最能体现设计要点的是主视图。4.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后视图、

仰视图为消费者非常见面,省略后视图、仰视图。

(刘悦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一项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那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专利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专利法却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所谓不相同是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 内公开使用过,可以认为这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新颖性的要求。从实质上来说“不相同”就可以视为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所谓不相近似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公知公用的外观设计相比,该外观设计有显着的特征,以致专业美工设计人员不能容易地从现有技术中演变出来。所以这里“不相近似”可以理解为 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创造性的要求。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实用性,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可以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 概括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如下:

1、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2、实用性: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必须和产品进行结合。 3、富于美感:外观设计的功能在于引起消费者的审美情感,从而激起购买的欲望,所以作为外观设计必须富于美感。 4、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着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 专利的范围非常广泛,向公司的图案以及公司的名称外观设计等等都可以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后,未经申请人的允许不可以私自运用申请人的专利,否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哦!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 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达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等。 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 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 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米袋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米袋。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包装大米、谷类制品等农作物产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米袋上的图案。 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产品为平面产品,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及后视图均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其他视图。

注意事项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相似外观设计申请撰写示例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英文信息表

示例说明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二、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三、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四、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6栏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所应用的产品种类具有说明作用。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等; (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等; (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等; (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等。 3.本表第7栏设计人应当是个人。设计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设计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设计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设计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8栏应当填写第一设计人国籍,第一设计人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应当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5.本表第9栏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 6.本表第10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本表第11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本表第12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本表第13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0.本表第14栏,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填写此栏。 11.本表第15栏,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应当填写此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本表第16栏,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信息。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13.本表第17栏,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信息。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不应包含某一件或者几件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 14.本表第18、19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图片或照片幅数正确填写。 15.本表第20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16.本表第7、9、14栏,设计人、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声明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铭熙今天先来给大家讲解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如下: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哪些要求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一)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提交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图片的要求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示例

发明设计名 称 设计发明人身份证 号码 MSN /QQ 电话号 码 Email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 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并应当以粗细均匀的实线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形状。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达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图片应当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等。 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 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 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JPD1649370S】外观设计【专利】

(19)【発行国】日本国特許庁(JP) (45)【発行日】令和2年1月14日(2020.1.14) (12)【公報種別】意匠公報(S) (11)【登録番号】意匠登録第1649370号(D1649370) (24)【登録日】令和1年12月13日(2019.12.13) (54)【意匠に係る物品】自動車用リヤランプ (52)【意匠分類】G2-2972 (51)【国際意匠分類(参考)】Loc(12)Cl.26-06 (21)【出願番号】意願2019-5698(D2019-5698) (22)【出願日】平成31年3月18日(2019.3.18) (72)【創作者】 【氏名】山川 周馬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2)【創作者】 【氏名】岡田 光輝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2)【創作者】 【氏名】伊藤 寿啓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マツダ株式会社内 (73)【意匠権者】 【識別番号】000003137 【氏名又は名称】マツダ株式会社 【氏名又は名称原語表記】Mazda Motor Corporation 【住所又は居所】広島県安芸郡府中町新地3番1号 【住所又は居所原語表記】3-1,Shinchi,Fuchu-Cho,Aki-Gun,Hiroshim a 730-8670 JAPAN (74)【代理人】 【識別番号】100067828 【弁理士】 【氏名又は名称】小谷 悦司 【審査官】外山 雅暁 (56)【参考文献】意登1329557 意登1619925 意登1619926 意登1620252 意登1638232 意登1639405 (55)【意匠の説明】図面中ピンク色で示された部分以外の部分が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である。透明部を示す参考図における水色部分は、表面を覆うアウターレンズであって、透明である。アウターレンズは、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の正面側に設けられており、部分意匠として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以外の部分である。背面図、左側面図、及び、底面図は、意匠登録を受けようとする部分が表れないため省略する。各図の表面部全面に表された濃淡は、立体表面の形状を表す濃淡である。

专利代理实务(基础知识篇)

一、保护客体: 专利法2条:本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5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仅仅针对发明创造本身,不包括其滥用导致的发明创造)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25条 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略 对于前款第(四)项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撰写规定: 针对权利要求的驳回条款: A22.2-4;A26.4;R20.2。 针对说明书的驳回条款: A26.3 充分公开: 判断说明书是否对发明作出充分公开,主要要看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否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独立权利要求 R20.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 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或增加的技术特征。 不应当写入及其公知的技术特征或者和技术问题无关的技术特征从属首先应当对区别特征进行限定。 清楚、简要 清楚:1.用于清楚,限定出清楚的保护范围;2.技术特征清楚;3.整体引用关系清楚。 简要:1.每项权利要求要简要,不要写入不必要的描述;2.整体简要,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和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和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是适用于工业产品上的一种由图案和色彩组合而做出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应用于工业产品上的一种由图案和色彩组合而成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受我国《专利权法》的保护。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以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准备相关材料。 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下载); ②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要确保无误; ③准备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及说明。 2、将材料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距离近的可直接将材料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办理。 3、受到受理通知书后,缴纳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用,受理号即是专利号。 4、等待专利局审核。 等待审核时间会较长,大概要几个月的时间,产品在这期间尽量不要上市,产品会存在风险。 5、受到授权通知书后,缴纳授权费。 授权费一般是295元,如果没有办理减免还会更高,要800多。

6、等待发放专利证书。 收到专利证书后,专利权人应按照专利证书上的规定实施行为,切忌不可违反专利证书上的事项随意使用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大概是10年,实用新型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创新发明与专利实务讲解

专利制度的历史(一)已完成 1 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 ?A、《物权法》 ?B、《保险法》 ?C、《垄断法》 ?D、《竞争法》 我的答案:C 2 根据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权威发布的报告,()成为专利申请第一大国。?A、美国 ?B、日本 ?C、澳大利亚 ?D、中国 我的答案:D 3 “专利制度就是在天才的火焰上倾倒利益之油”是谁的名言?() ?A、瓦特 ?B、林肯 ?C、爱迪生 ?D、柯克 我的答案:B 4 专利权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权。() 我的答案:× 5 专利权在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就已经正式确立。() 我的答案:√1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显示,国内企业、个人专利申请集中领域不包括()。 ?A、食品 ?B、服装 ?C、软饮料 ?D、汉字输入法 我的答案:B 2 我国1985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垄断期限是()。 ?A、12年 ?B、13年 ?C、14年 ?D、15年 我的答案:D 3 VCD最早是由()发明制造的。 ?A、美国 ?B、日本 ?C、中国 ?D、韩国 我的答案:C 4 美国在本国公司申请了美国和加拿大的童锁专利后,要求进口彩电必须具备童锁功能。()我的答案:c 5 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多专利发明都用来设置贸易壁垒。() 我的答案:√ 1 真空瓶在专利申请之初的目的是()。 ?A、教学实验

?B、工业发明 ?C、盛放热水 ?D、低温研究 我的答案:D 2 日用拉链专利获得批准是在()。 ?A、1905年 ?B、1914年 ?C、1917年 ?D、1920年 我的答案:C 3 著名公司Thermos的设立与真空瓶专利的申请关系密切。()我的答案:√ 4 美国人吉德昂·逊德巴克于1917年提出了拉链的申请。() 我的答案:× 1 三点式汽车安全带的发明最早出现在()公司。 ?A、奔驰戴姆勒公司 ?B、奔驰梅赛德斯公司 ?C、沃尔沃公司 ?D、大众公司 我的答案:C 2 下列专利发明出现在19世纪的是()。 ?A、吉列剃须刀 ?B、瓦特蒸汽机 ?C、膨胀螺钉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名称 简短、准确的表述出外观设计所要保护的产品,1-7个字为宜,不超过15个字。 图片或照片 申请外观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要求图形的尺寸不小于3cm×8cm且不大于15cm×22cm,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辩。 通常可将外观设计产品分为平面外观设计产品和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两类,对这两类产品申请外观专利时提交的照片要求有所不同。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面时可以是该面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是两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和后视图)。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是六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两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另外,对于照片的拍摄和图片的绘制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照片的要求 照片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对于绘图的要求 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简要说明 可以通过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但简要说明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外观专利示例说明

示例说明 1.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该名称以 1—7个字为宜,不得超过15个字。 产品名称应符合下述要求。 (1) 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名称。 (2) 产品名称应当与设计的内容相符合,本示例的产品名称不应写成“冰柜”或“冰桶”。 (3) 下述名称应当避免使用: (i) 含有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如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科迪牌冰箱”。 (ii)概括、抽象的名称,如“文具”、“炊具” 、“乐器”、“建筑物品”等。 (iii) 附有构造、功能或作用效果的名称,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等, 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具有除菌功能的冰箱”。 (iv) 附有产品规格、数量单位的名称,如“21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副手套”、“一副筷子”等。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256L冰箱”。 (v) 以产品的造型或色彩命名的名称,如“红色外衣”、“棱形尺”等;本示例产品 名称不应为“双门蓝色冰箱”。 (vi) 省略写法的名称,如“棋盘”不能写成“棋”,“玩具汽车”不能写成“汽车”等; (vii) 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 (viii) 附有外观设计内容的名称,如把“书包”写成“带有熊猫图案的书包”、或者写成某种动物或某种植物图案的名称。本示例产品名称不应为“带有弧形拉手的冰箱”。 2、产品所属类别

申请人应当在第14栏内写明产品所属类别,即该产品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类别。申请人不明确该产品所属类别的,可以写明技术领域或使用场所。以便于分类员对该 产品确定准确的分类号,利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例如一种本身并无制冷功能的保温容器,其通用名称也是冰箱,但其分类号应为07-07,如果申请人不写明该产品所属类别或技术领域、使用场所,分类员有可能将其分 至15-07类。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俯视图 右视图主视图左视图 仰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示例) 立体图 示例说明 外观设计的视图分绘制视图和照片视图两类,本示例属于绘制视图。绘图应当按照技 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 色的颜料绘制。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 护的对象。对于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 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 立体图;对于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 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另外,为更清楚地 表达外观设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提交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等。应在各视图的正下方标注视图名称,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立体图、展开图、剖视图等。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外观设计正投影六面视图或照片及立体图,尺寸为不小于3厘米X 8厘米,不大于15厘米X 22厘米;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需说明该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点,请求颜色保护,省略视图等情况; 3、指示函,; 4、委托书,可以在申请日后补交; 5、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热门城市:六安律师葫芦岛律师宁夏律师桂林律师乌马河区律师西丰县律师带岭区律师昌图县律师南宫市律师由于我国专利的种类比较多,因此当事人在申请不同的专利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不同,而具体办理的手续也有所差异。那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专利,不需象申请发明或专利那样提交技术交底书,只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照片或图片及简要说明即可。

1、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申请人应就每件外观设计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六面正投影图 片或照片。平面产品可只提供正反两面的正投影视图。必要时应提供该外观设计的立体参考图。 图片或照片的大小不得小于3×8厘米,也不得大于14.5×22厘米.图片的清晰应保证当图片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是对图片或照片的一种补充。简要说明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用途。简要说明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与设计的组合。 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必须能够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或生产。如果不能用工业方法复制出来,或者达不到批量生产要求,就不是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相关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 式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过外观设计法、专利法、版权法等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 外观设计的审查模式 作为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其获得过程也需要相应法律程序,目前世界各国根据其文化基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别在本国外观设计授权程序中采用不同的审查模式。其中主要包括:实质审查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等四种类型。 实质审查制 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又对实质内容即可专利性进行审查。按照提出审查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 即时审查制(一次性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须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是否符合专利性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优点: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 缺点: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庞大的专利审查人员。 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实行。 延迟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自动进入实审或者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优点:给专利申请人充分时间来考虑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在何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缺点:专利申请长期处于保密的状态,申请人的权益在纠纷中得不到充分、可靠的保护。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目前,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施行。 登记制 优点:审批速度快 缺点:由于没有经过检索,专利权并不稳定,容易产生纠纷。 目前,欧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初步审查制 介于实质审查制度和登记制度之间。初步审查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但是与登记制相比,对申请文件特别是视图的形式审查标准更为严格,同时还包括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审查。目前中国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 同时并行实质审查和非实质性审查两种审查模式的制度。 优点:申请人可以根据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不同,灵活提交申请。目前韩国采用这种并行审查制度。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8273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

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

外观专利申请材料

外观专利申请材料 篇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 名称 简短、准确的表述出外观设计所要保护的产品,1-7个字为宜,不超过15个字。 图片或照片 申请外观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要求图形的尺寸不小于3cm×8cm且不大于15cm×22cm,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辩。 通常可将外观设计产品分为平面外观设计产品和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两类,对这两类产品申请外观专利时提交的照片要求有所不同。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面时可以是该面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是两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和后视图)。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是六个面的正投影视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两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

另外,对于照片的拍摄和图片的绘制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照片的要求 照片应当使镜头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各正投影视图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并且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对于绘图的要求 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视图中不应出现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视图线条应均匀光滑,不能过细或成锯齿状。 简要说明 可以通过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但简要说明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 实例: 《CC台灯》 简要说明:创意为英文字母C,一端为灯头,发光源为LED灯,一端为开关,开关是为条状纹理,旋转开关,省略右视图,色彩不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完整版

编号:TQC/K190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外观设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外观设计专利也 成为越来越多的产品营销竞争中的有效武器。 ?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 件),金牌标局客服全程为你跟进服务,咨询解答,申请代报,10年行业经验资深人才为你解忧护航。为了鼓励社会对发明创造的,提高发明创造的热情,我国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对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专项的资金扶持,可到金牌标局平台来查询详情哦。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 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想了解更多关于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由此可见,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应当首先确定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尽管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是如此之重要,但是在司法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都没有对设计特征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4月公布的《判定指南(2017)》的第66条中指出:设计特征是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视觉效果,具有完整性和可识别性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即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这是目前看到的对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的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将设计特征定义为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 根据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中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的大小,大致可以将设计特征分为四类:区别设计特征、一般设计特征、常见设计特征和功能性设计特征。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些设计特征的认定。 一、区别设计特征的认定 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一般情况下,外观设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现有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获得的。 对于已经存在的产品,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一般会具有与现有设计相同或近似的部分,即一般设计特征和常见设计特征,同时具有与现有设计不相同也不近似的部分,即区别设计特征,在现有设计中没有出现过的,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该授权外观设计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实质性授权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也不存在抵触申请,并且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 区别设计特征体现了授权外观设计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者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由于区别设计特征的存在,一般消费者容易将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区别设计特征对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着影响,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区别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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