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川建函[2004]96号

川建函[2004]96号

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为更好的配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试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标准,现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请遵照执行。

总承包服务费标准

(完整word版)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详细介绍 总承包服务费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209条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由此看业,总承包服务费是对发包人指定分包而言的,是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发生的费用,在清单规范条文说明 含甲方分包及甲供材等 4.2.6条第4款中包含三种情况: 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总承包人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管理费; 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配合费; 总承包配合费:发包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供配合服务(包含总承包管理费) 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本文称之为总承包保管费。 总承包保管费:发包人自行供应的材料、设备,总承包人所需的保管费用上述每种情况所包括的详细内容,目前沿未见权威解释,导致施工过程中纠纷不断,轻则增加协调难度,重则影响工期,增加价款,对工程管理造成极大影响,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探究一下每种情况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总体费率取值,供工程洽谈合同时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所含内容的界定 一、总承包管理费。 是总承包单位并非通过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基本直接费用,仅靠管理,包括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保卫管理: 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总承包服务费(按2008清单规范

总承包服务费(按2008清单规范)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工程总承包根据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具有不同的含义。该条“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条文说明解释:“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以下标准列出计算: 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网上理解: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2、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 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总

总承包服务费按清单规范

总承包服务费按清单规 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总承包服务费(按2008清单规范)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工程总承包根据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具有不同的含义。该条“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条文说明解释:“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项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以下标准列出计算: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网上理解: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2、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 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工程配套费”包括总承包服务费和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一、总承包服务费在《计价暂行办法》第六条中作了规定,即“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是指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其“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图纸会审交底,相关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协调管理,相关施工项目的衔接协调、隐蔽工程及凝难问题的研究处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相关活动及竣工验收,技术经济资料的归口管理等一系列由施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招标人与分包人的工作都必须有总包单位参人协调管理的支出费用。其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套表格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一)封面: 1 工程量清单封-1 2 招标控制价封-2 3 投标总价封-3 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二)总说明:表-01 (三)汇总表: 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5 5 单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6 6 单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 7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五)措施项目清单表: 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六)其他项目清单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3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5 计日工表表-12-4 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9 现场签证表表-12-8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招标人: 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____________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复核时间: 封-2

总承包配合费的收取原则

总承包中配合费的收取和义务 总包对分包单位配合费的收取根据分包方的具体不同,分为“建设方指定分包队伍管理费”和“总包确定分包队伍管理费”。但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所缴纳的配合费用实际包括以下两种:即总包管理费和总务服务费两种。 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总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和签定合同,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二、其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总包管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

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三、合同条款中出现的总包管理费内容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N%计算。 (2)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M%计算。 (3)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规定

一、总则 总承包服务费的含义: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的一笔费用,用于甲指分包、材料供应商的协调配合和管理等,承包人进行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不在此范围内。 总承包服务费的用途:(1)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专业工程进行发包,要求总承包人协调配合服务;(2)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总承包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3)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二、总承包服务费计取依据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辽住建发[2012]27号) 第九条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3、其它项目费 (2)总承包服务费:如计取该项费用,可根据工程实际,对要求总承包管理和协调的,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计取;对要求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配合服务的,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5%计取;对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可按供应材料价值的1.0%计取。 三、总承包服务费计取办法 (一)总承包管理、协调费 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计取。 (二)总承包配合服务费 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计取。 (三)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费 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0%计取。 (四)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 按供应材料价值的1.0%计取。 四、总承包服务费内容范围 (一)总承包管理协调具体内容 指总承包单位管理和协调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保卫管理:由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门口配置保安对所有进出场人员、物料检查、登记、建立档案、收发胸卡和宣传教育,向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申报、接待检查等;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内独立进行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场容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确保整体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3、界面管理:该分包单位施工前道工序具备条件和施工范围的确认及为其他单位施工达到的质量要求认可; 4、标高、轴线提供:由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所需标高、轴线控制点(线),由分包单位自行测量、复线,并由总承包单位验收并签认; 5、进度协调:由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规定,报监理人审批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包单位施工的时段,并对其进度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6、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需配备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试验、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进行质量管理,满足项目整体质量管理要求; 7、移交管理:分包单位整体或阶段性施工达到标准后,总承包单位进行接收,并提供成品保护; 8、竣工资料(竣工图)汇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完成资料(包括竣工图)组卷,移交总承包单位接收。

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定义: 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 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2008)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2013) ●取费标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版)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务费修订稿

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 务费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总承包人是指土建施工中标单位,分包人是指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人。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协调、配合分包人工作所进行的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分为固定费率与协商费率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固定费率的总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工作进行总承包服务时,总承包人可按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价的一定费率向分包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严格按照下文明确的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费率表执行); 1、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有全部的管理责任; ⑵提供临设用地、场地,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杭州市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要求硬地化,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整个场地的排污排水系统相连接,场地内提供接电服务(每两层应至少提供一个配电箱供分包人接电使用)、接水服务(场地内应提供合适的接水口供分包人接水使用); ⑶生活区和垃圾区提供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 ⑷在工地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及空间给分包人建造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 施及储存仓; ⑸提供分包人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分包人须负责修补由其本身引致的施工场 地、通道上所造成的损坏;

⑹提供分包人使用属于总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爬梯、脚手架。但总承包人无责任保留上述爬梯及脚手架超过其所需使用时间; ⑺提供标高及定位的基准点、线给分包人作为施工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 ⑻提供分包人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的围网、围板; ⑼提供临时用水、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供应,包括提供测试及调试所需的负荷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⑽对分包工程进行防水、防风、防雨保护,以免其遭受损坏,包括提供一切必需的预防措施; ⑾提供已在施工场地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以便卸下其他分包人的材料、设备等及起吊致不同位置。修复因拆除以上设施而受影响的地方; ⑿在工程交付业主前,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作最后清理及清洁其他工程;⒀竣工资料的汇总及整理工作; 2、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费率表 注:收费标准按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价乘以上述相应费率计算。 二、需协商的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

一.基本概念: 业主(甲方)因为分包工程给第三方(丙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通常按照1-5%的比例计算. 二.争议和纠纷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明确的说了工程不能肢解分包,但是还是在有关部门出的相关解释中谈到总包服务费如何计取如何操作,实际是默认和纵容了业主分包的行为. 这里的争议和纠纷就比较多了 ? 1.分包部分的竣工验收的责任问题,乙方说丙方做的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导致我整个工程达不到优良.现在的责任谁来承担. ? 2.分包部分的总金额如何确定问题.尤其是弹性较大的分包工程.1000万也可以说,800万也可以说.只有甲和丙知道,乙方就是弱势了无法知道.直接影响到总包服务费的计取. ? 3.工期问题 ? 4.工序衔接问题. ? 5.成品保护问题.

6.安全问题.丙方施工人员死了,政府记在哪一方的头上. 三.相关文摘 总包服务费_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 2.0.6条: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4.0.6条: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 总包服务费_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第2.0.9条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_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1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_安徽2000费用定额第2页总说明第8条: (八)本费用定额是以单位工程为基础综合测算的。对于施工企业有能力承担,而由建设单位 指定分包给第三方承建的装饰工程、铝合金门窗制安等工程,总包单位(指承包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5%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配合服务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包括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总包服务费_《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总承包服务(管理)费:是指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包括分包的工程与主体发生交叉施工,或虽不发生交叉施工,但要求主体承包人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及材料采购提供用量计划等。

总承包服务费定义

总承包服务费定义 一、总承包服务费定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年7月1日实施。 2.0.6条: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4.0.6条: 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黑建造价[2006]16号,2007年1月1日执行) 总说明第三部分第4条(P10)规定: 总承包服务(管理)费:是指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包括分包的工程与主体发生交叉施工,或虽不发生交叉施工,但要求主体承包人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及材料采购提供用量计划等。 附录1定额计价格式、附录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明确总承包服务(管理)费计算式为:分包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费率或材料购置费×费率; 备注明确了计取总承包服务(管理)费的两种情况: ①业主进行工程分包。 ②业主自行采购材料。 第13页进一步明确其费率为:1~3% 二、关于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1、涉及的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4月1日施行) 2、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4月1日施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施行)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建设单位可以采购材料,但必须先合同约定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含案例分析)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及计价(含案例分析)一、总承包服务费的产生 工程模型建立:以A、B、C、D分别代表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以a、b、c 分别代表发包内容智能化系统工程、市政绿化工程、主体工程。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发包人(A) (a+b+c) 总承包人(B) 承包人(C) (b+c) (a) 分包人(D) (b) 通过图示我们可以获得如下信息: 1、 A与B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此次发包没有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2、A与C之间签订的是施工承包合同,俗称业主单独分包合同,也称业主平行发包合同。此次发包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一”,下同),由A向B支付。 3、 B与D之间签订的是施工分包合同。 (1)当A要求以分包合同与D直接结算时,产生了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二”,下同),由A向B支付。 (2)当A仍以总承包合同与B结算,而D要求B提供总承包服务时,此时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简称“情形三”,下同)由B与D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D向B支付,与A无涉。 二、相关条款解读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条文】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要点说明】“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与“03规范”规定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相比,“08规范”的定义及其条文说明更加明确、具体,包含内容更加广泛。 2、条文解读 (1)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适用情况,包括“情形一”、“情形二”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总承包服务费。 (2)08清单规范规定的总承包服务费,从提供的服务内容上来看,覆盖了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的服务内容。 (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1、条文引用 【条文】第一章第二节条款七、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发包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总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2%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总承包单位完成其直接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脚手架等措施项目,应无偿提供分包单位使用,分包单位则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2.发包人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包单位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1%-4%向发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分包单位则不能重复计算相应费用。 总承包单位事先没有与发包人约定提供配合服务的,分包单位又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时,分包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的配合服务费,由总分包单位根据实际的发生额自行约定。 3.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设备的,对材料、设备进行管理、服务的单位可按材料、设备价值的0.2%~1%向发包方计取材料、设备的管理、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2008-04-26 15:48:09) 标签:总承包服务费清单计价承包单 分类:土木位房产 一、总承包服务费定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年7月1日实施。 2.0.6条: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4.0.6条: 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黑建造价[2006]16号,2007年1月1日执行)总说明第三部分第4条(P10)规定: 总承包服务(管理)费:是指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包括分包的工程与主体发生交叉施工,或虽不发生交叉施工,但要求主体承包人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及材料采购提供用量计划等。 附录1定额计价格式、附录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明确总承包服务(管理)费计算式为: 分包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费率或材料购置费×费率; 备注明确了计取总承包服务(管理)费的两种情况: ①业主进行工程分包。 ②业主自行采购材料。 第13页进一步明确其费率为:1~3% 二、关于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1、涉及的法律法规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4月1日施行) 2、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4月1日施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施行)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总承包服务费的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什么又是总包配合费呢?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所约定的主体和取费的形式相同并且取费比例相近,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二者容易混淆,甚至正好相反,以至于当需要配合的专业工程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其实对此应该明确加以区别的,总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总承包人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是否有发包权,若有,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有管理的义务,则收取的费用无论如何,其性质是总包管理费,若无,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无管理的义务,其性质仅是总包配合费。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属于总包管理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是总包配合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则总承包人仅对履行配合义务的瑕疵承担责任,而不存在与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当总承包人具有发包权时,总承包人就必须对分包工程负有管理的义务,所收取的费用就是总包管理费,而这时总包管理费收取的对象应该是分包人而非发包人,总承包人如果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就必须与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共同就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当总承包人不具有发包权时,总承包人就无须对分包工程负有管理的义务,所收取的费用就是总包配合费,而这时总包配合费收取的对象应该是发包人而非分包人,总包人如果只收取总包配合费就无需与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仅对履行配合义务的瑕疵承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决定。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 1、招标人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至2%计算。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至5%计算。 3、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详见京造定【2009】7号文件。 总包服务费,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由投标方总承包,招标方把其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其它承包商,由总承包方负责管理、协调、配合,所以应该由招标方支付给总承包方总包服务费,即应由甲方付给乙方。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 见的通知 京造定〔20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 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 三、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风险及幅度的约定 1.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

总承包服务费说明2010

总承包服务费说明2009年12月30日 C版1.名词解释: 1.1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包单位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分包工程所需费用,该费用由招标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费用包括总分包管理费及配合费(含招标方特殊要求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两部分内容。其中:1.2 总分包管理费:指总包单位方对所有分包工程(包含桩基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分包施工项目,具体详招标文件) 和分包单位实施统筹管理及报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管理协调、 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含签字用印)、工程报建(详工程邀标·投标·议价实施办法第十条报建配 合说明)等。 1.3 总分包配合费:指总包单位已架设之现有设施无偿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而发生的配合费用。包括施工脚手架、垂 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使用,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总包、分包约定的其它费用 (含发包图中配合机电预埋套管、电梯门洞封边、管道井的开洞堵洞的费用),因需求变更增加 开洞补洞、预埋套管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依假设工程单价办理签证。 2. 总承包服务费(总分包管理费及配合费)计取标准: 2.1 土建工程总分包管理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5%计取。 2.2 土建工程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5%计取。 2.3 机电工程(消防、空调等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5%计取,不足费用请于决标总价中考虑。 2.4 主体施工期间,招标方单独发包的涉及报建的工程,计取标准同上。 2.5 主体工程已近收尾,塔吊及外架均已退场时,招标方单独发包的涉及报建的工程,只计取总分包管理费: 按分包 工程造价的1.5%计取。 3. 总包商的责任及义务: 3.1 对分包单位实施统筹管理,负责对所有分包工程项目的进度管控及施工现场协调与管理;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整 理与工程报建工作。 3.2 提供水、电接驳点至各楼层,为分包单位在各楼层预留临时供水DN20接口2个、供电3¢380 100A、3¢380关 接60A开口各1个。 3.3 负责材料进出场及安全管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含在主体工程中的招标方指定的分包工程或材料 采购`),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需做好材料进出场记录。 3.4 提供施工通道。 3.5 总包单位所搭设的外架及其它固定架在拆除前需无偿提供分包单位使用;如已拆除,且外架材料尚未退场,总包 单位应无偿提供施工脚手架,由分包单位自行搭拆(此项不包含电梯安装)。 3.6 总包单位所搭设的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在拆除前,需24H无偿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含垂直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及设备之用电)。 3.7 提供卫生间、洗车池、化粪池。 4. 总包单位有偿提供分包单位使用的服务设施: 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分包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费,分包工程的施工用水用电量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共同确认,水电费收取按公司收费标准执行(含水加压费)。 5. 总包单位给分包商及材料供货商付款要求说明: 5.1 总包单位必须按照与分包单位及材料供货商间签订的工程付款合约付款(招标方自行分包幷签订合同的工程除 外),如总包单位不按合约规定按时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或货款,招标方有权停止对总包单位进度款的支付。5.2 主体工程竣工结算时,总包单位须持有与分包单位(或招标方指定品牌材料供货商)共同签字确认分包工程(或 材料款)尾款已支付(保固金除外)证明文件方可结案,如总包单位没有按工程付款合约支付完分包单位及材料供货商应得的尾款,营建则停止支付总包单位主体工程尾款,直至总包单位付清分包单位及材料供货商尾款。 6. 特别说明: 6.1 开工15日内, 总包单位须将临时供水、供电方案报招标方审查,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临时水电施工图与 招标方设计图等同效力(其它详技术标)。 6.2 总承包服务费为固定费用,总包单位不得将总承包服务费做为竞标降价优惠因素。 7. 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视同合约条款,总包单位倘未履行,则招标方有权全额扣回总承包服务费,若因此而造成工期拖延,总包单位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合同相关约定接受罚款. 确认回执: 投标人已完全理解且同意履行上述所有条款,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证明。 公司公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