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2009年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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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建市字〔20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招标信息公开及管理

(一)招标人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同步在济南建设网、济南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或公示。

(二)招标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更改招标公告内容。

应公开招标的,中标人与投标报名人总数不满足1比3比例和每标段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程序,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三)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格及建造师资格,工程有特殊要求需要提高资格标准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对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必要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条款。投标人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应体现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班子和拟使用的劳务企业具备“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同类工程”应按照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中的全部内容或者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界定。

二、严格实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度

工程发包应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禁止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暗示分包工程及分包工程承包人。

除下列专业工程可按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单独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纳入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招标。

(一)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

(三)单位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

(四)单位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三、施工招标项目严格实行资格后审

(一)资格后审是指由专家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将资格审查的工作放到开标后评标前进行,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二)工程施工招标,除深基坑建筑、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桥梁、污水处理、地下公共设施等复杂工程和大型工程项目外,均应实行资格后审。

(三)资格后审主要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企业建造师承揽项目分布状况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两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近两年(含本年度)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近两年(不含本年度)发生诉讼及仲裁的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和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情况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7、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履历。

招标人制定的资格后审内容不得超出以上7项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后审文件必须对招标人提出的资格后审内容做出全面回答,没有相关内容的应做出明确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强化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向委托人收取招标代理费,严格履行民事代理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并视情节暂停其在我市从事代理活动3个月、6个月、1年或清出建筑市场。有关从业人员参与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招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代理尚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的项目;

2、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3、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4、超越资质等级从事代理活动;

5、非法向投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或回扣;

6、与其代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投标人提供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明招暗定或者为他人索取不正当利益;

9、隐瞒招标投标真实情况,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10、擅自修改已经生效的招标文件;

11、未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12、代理机构人员不按规定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13、跨地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或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

(一)依法应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山东省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由招标人从山东省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一评标委员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2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应主动回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评标,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全面完成评标工作。对评标中发现的违法或者其他不良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标结论应当通过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体做出。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

给他人,影响正常评标秩序和妨碍评标结论的公正性。

严格限制评标委员会的废标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单列的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废标决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需重新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山东省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招标人抽取异地评标专家参加评标。(三)对专家的评标活动实施动态监管制度。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领导小组将结合“省评标专家管理软件”定期抽查、复核已评项目质量,对评审偏离度大、评标质量差、道德素质低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告诫、暂停本市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6个月、1年、报省主管部门取消专家资格的处理,并在我市建设网上予以公示。

六、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及其行为的监管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不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作串通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2、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7、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

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招标人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并视情节暂停其在我市投标3个月、6个月、1年或清出建筑市场。投标人中参与串标的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施工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招标,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

(一)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当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公布。

(二)施工招标评标实行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中商务标权重不低于70%、技术标权重不大于30%。对技术复杂或科技含量高的施工项目,具体权重比例确需调整的,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投标人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八、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管理

(一)严格执行《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实行备案登记的通知》(济建市字〔2008〕1号)、《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规定》(济建市字〔2008〕2号)。

招标工程办理合同备案时,所签合同不得将承包范围、中标价、工期、质量要求、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等内容与《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违背。

对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实行网上督办制度,拒不备案的项目将在济南建设网予以公布。

(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经招标人同意,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承诺条件。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竣工前不得承接新项目。

1、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履行职责的;

2、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3、因管理原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标人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招标人要求更换的;

5、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6、不可抗力的原因。

本通知自2010年1月25日施行,有效期五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人工费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市市场情况,定期测算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各市在规定定额中的本市人工工日单价时,应注意与省统一规定保持协调,并在发布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各市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O一O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doc

公路绿化补植方案

公路绿化施工补植方案 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XXX公路绿化补植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XXX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公路沿线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能够美化公路沿线,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 二、工程建设的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XXXK2075—K2032上下行线左右两侧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5日期间进行。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云杉株距3米;木槿穿插。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1.5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 (三)种苗需要量 该工程共需苗木3250株,其中云杉2300万株,木槿950株。 四、安全施工要求 1、严格要有,按照高速公路施工要求摆放施工标示牌、锥形桶,设置施工作业区。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标志服。 3施工车严格要求辆停放于施工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4、确保施工作业区绕行道路的正常通行,设置安全设施,保障通行车辆安全,并设有专人负责护看和定期巡查。 5、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各施工、建设等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电子光盘的文件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7]11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报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城建档案馆(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利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建设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建档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后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工程档案,对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应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同时报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化扫描处理的内容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文;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建设用地文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等单位)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9、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及备案书; 10、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合同;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红线图);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其它重要文件。 (二)竣工验收文件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责任书和人员名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验收表1-12); 3、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7、法律、规章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防雷、高切坡、航道、港监等)。 (三)竣工图 1、建筑工程 (1)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2)地下管网专业竣工图; (3)建筑竣工图; (4)结构竣工图; (5)给排水竣工图(包括消防);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济办发[2009]18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1.03 【实施日期】200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3日

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09〕22号)和全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系统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

绿色通道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1. 编制依据、范围 (1) 1.1. 编制依据 (1) 1.2. 编制范围 (1) 2. 工程概况 (1) 2.1. 地质条件 (1) 2.2. 气象条件 (1) 2.3. 设计概况 (1) 3. 施工计划 (2) 3.1. 施工进度计划 (2) 3.2. 材料计划 (2) 3.3. 施工工艺技术 (2) 3.3.1. 技术参数 (2) 3.3.2. 工艺流程 (3) 3.3.3. 施工方法 (3) 3.3.4. 检查验收 (7) 4.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 4.1. 重大危险源 (8) 4.2. 控制措施 (8) 4.2.1. 浇水施工作业 (8) 4.2.2. 浇水设备 (9) 4.2.3. 边坡栽植 (9) 4.2.4. 苗木平茬 (9) 4.2.5. 病虫害防治 (10)

4.2.6. 交通运输 (10) 5. 劳动力计划 (12) 5.1. 劳动力来源 (12) 5.2. 劳动力组织 (13) 5.3. 劳动力安排 (13)

1.编制依据、范围 1.1.编制依据 ⑴《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⑵《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 ⑶《绿色通道设计图》渝黔施环-绿 ⑷《区间路基设计图》渝黔正线施路-3-1/2 ⑸《路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图集》渝黔施路集 ⑹《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1.2.编制范围 DK106+105~DK106+288路堑边坡框架梁绿化防护工程 2.工程概况 2.1.地质条件 工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境内,属川南低山丘地貌区,沿线路地表高程460~490m。地表上覆层主要由块石土、卵(碎)石土、粉质黏土组成为主;下伏基岩主要灰岩夹砂岩、岩溶角砾岩。表层广泛分布有红粘土,厚度约0~6m,一般无或略具膨胀。软土、松软土主要分布于缓坡、低洼等地区,基本开垦为农田,一般厚度2~6m,部分大型洼地槽谷中央存在较厚的软土、松软土,一般厚4~10m,局部厚度大于15m。地表水主要为冲(溪)沟水;地下水对砼具有侵蚀性,等级H2。 2.2.气象条件 冬暖春早、夏热秋凉,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空气湿润,降水充沛;多云雾,少霜雪。每年5~9月为雨季,10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 2.3.设计概况 DK106+105~DK106+288路堑边坡框架梁绿化防护采用袋装值生

济南市押证施工文件

济建市字〔2011〕3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人 从业证书暂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人证书暂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中标人从业证书暂存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我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挂靠投标、一证多岗和出借资质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应当进入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证书暂存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和我市有关规定,对中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有关证书予以暂存,待项目实施到一定阶段或完毕后取回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包括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的岗位资格证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办理该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的取证手续。

第五条监理单位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包括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和监理员的从业能力证书。工程项目主体验收结束后,监理单位凭主体验收证明材料可办理该项目总监的取证手续,其余人员的证书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取回。 第六条中标公示发布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中标人拟派驻项目班子人员的有关证书原件送交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主管处室暂存,负责收证保存人员应向交证单位出具证书暂存证明。 第七条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项目经理或总监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取回证书: (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七)招标人与中标人已解除合同的; (八)死亡; (九)遇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取回证书的,中标人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和建设单位书面意见,报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主管处室办理取证手续。同时,中标人应向项目派遣不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的主要条件及执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渝建发 [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03]141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公示后,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技术通告》规定执行时间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对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和产品,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杨小汝 电话(传真):63603771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市劳动模范和先 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 件 号】济政发[2009]38号 【颁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颁布时间】2009-11-21 【实施时间】2009-11-21 【时 效 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和谐中国,全民全运”主题,以“创一流水平,促和谐发展”为目标,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奋力拚搏、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第十一届全运会各项筹办任务,实现了举办一届富有特色、平安祥和、人民满意的体育盛会的奋斗目标。广大参与全运会筹办的建设者、工作者和参赛人员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全运会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社会实践中,市政府决定,王万建等18名同志为济南市劳动模范,万本善等101名同志为济南市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劳动者要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省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济南市劳动模范名单 (18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万建济南方正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土建装饰班班长 卢峰济阳县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 刘长英济南市机械化清扫大队经十路保洁员 刘守柱中建八局一公司全运会曲棍球馆项目部工长 张友和济南历下千禧鱼翅皇宫大酒店总经理 李尚振章丘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聪聪(女)济南市吉华大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林洪济南供电公司营销部书记兼保电办副主任 姜良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经理 姜海英济南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胡可欣(女)济南新世纪时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04]29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9.01 【实施日期】200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4)1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发(2004)14号),保留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和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新建叙永至毕节线铁路 贵州段站前工程 高大模板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范围 (1) 2、工程概况 (1) 2.1工程简述 (1) 3.施工准备 (2) 3.3劳动力准备 (3) 3.4施工机械设备准备 (4) 4.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 (4) 4.1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4) 4.2模板的制作、墩身实体墩模板安装 (4) 4.3墩身空心墩模板支设及墩内检查设备预埋件安装 (5) 4.4整体模板拆除 (6) 5.主要管理目标 (6) 5.1设计依据 (6) 5.2安全目标 (6) 5.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 (6) 6.模板设计方案 (6) 6.1设计依据 (6)

6.2设计方案 (7) 6.3模板计算 (7) 6.4墩柱模板质量标准 (23) 7.安全保证措施 (24) 7.1脚手架安全施工措施 (24) 8.施工环保、水保保持措施 (25) 8.1施工保护目标 (25) 8.2环境保护体系 (25) 8.3林木、植被、土地及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 (26) 8.4水环境保护措施 (26) 8.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6) 9. 文明施工措施 (27) 9.1.文明施工目标 (27) 9.2.文明施工体系 (27) 9.3.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8)

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 1.1编制依据 1、新建铁路叙永至毕节线施工图; 2、《建筑施工计算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二版 3、《工程力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4、《机械设计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5、《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6、《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05); 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8、《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及局部修订条文); 1.2编制范围 本施组编制范围为隆黄铁路新建叙永至毕节段贵州省境内先期开工段DK332+142.5~DK340+500.3段站前工程施工,毕节车站左右线大桥~落脚河大桥,线路长度8.358km,上述范围内桥梁高墩施工模板施工高度大于8m的结构。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述 隆黄铁路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北起已建成的纳(溪)叙(永)铁路叙永北站,向南行经云南威信、镇雄、贵州毕节,终至毕节至织金铁路毕节东站,全长189公里。本次先期开工段为位于贵州毕节市境内的毕节(不含)至毕节东(不含)段站前工程(含预留昭黔铁路的毕节车站大桥,不含有砟

重庆北部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 . . . . . . 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渝新委发﹝2010﹞131号 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北部新区2010年 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的通知 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驻区机构,水电气企业,各中学: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

月7日—9日举行,重庆市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12日—14日举行。为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现将《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 2010年高考、中考即将举行。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召开之际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现根据重庆市2010年高考中考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北部新区实际,制定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万无一失,管委会成立北部新区2010年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北部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熊雪任组长,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泽武任副组长,礼嘉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教育局、社发局、建设局、市政局、交通局、法制办、综治办、经开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经开区环保分局、高新区环保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高新园工商分局、经开园工商分局、经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统筹全区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李忠渝任办公室主任,陈昌武、吴介明、曾珠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开展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9日举行,重庆市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将于6月12日—14日举行。北部新区高考中考考务工作按行政区划分别纳入渝北、九龙坡两区统筹安排。高考未在辖区内设立考场,全区5所高中学校(含职业学校)共1100名考生将分别在渝北区、九龙坡区各高考考场参加考试;中考考场分设在渝高中学、经开育才中学,全区11所学校共计3100名考生将在此进行中考。 (一)日常考务工作 日常考务工作由各考场学校、送考学校负责落实。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的高考中考保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根据渝北、九龙坡两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方案,加强监考与送考教师的培训,加强参考考生的安全教育、诚信教育、卫生习惯和预防疾病的教育,加强送考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参考学生的食宿管理;要明确带队领导、教师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强化各方面工作督查,严防各种责任事件与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破坏、校园暴力、卫生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政发…2007?2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济政发…2006?10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软件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的差距还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软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嵌入式软件规模提升缓慢;产业外向度不高,多元化投

融资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软件人才队伍结构尚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软件产业的认识,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紧紧抓住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的机遇,把加快发展软件产业作为发展省会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全面提升我市软件产业在全国乃至亚洲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将软件产业作为增强济南未来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着力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加大软件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持续拓宽软件应用领域,实现济南软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软件产业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360亿元,服务外包突破5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达6万人。规模以上软件企业50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5家,过亿元企业30家,6家企业通过CMMI5级认证。济南软件产业整体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位居前列,“济南软件城”建设初具规模。 (三)发展重点。围绕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建设,立足企业自主创新和做大做强,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动漫游戏、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七大领域,着力实施“3316”工程。到2010年,力争打造

开展“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 看”实施方案 为确保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决定集中开展“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惠农政策,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的种类及符合“绿色通道”免费通行车辆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收,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二)对利用惠农政策牟取私利的内部人员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核验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对绿色通道车辆未经查验私自放行,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如水箱式、集装箱式的车辆)查验是否规范。 (四)绿通管理制度及相关台账完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年6月份开始,到2018年9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6月上旬)。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部署动员。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下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净化运营环境,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绿色通道偷逃通行费活动,对各站报送的影像资料严格审查,不定期对各班组进行稽查、通报和处理。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对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完成对职责范围内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自我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9月)。我公司将指导各班组进行专项活动经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建立整治活动长效机制。 四、工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更好开展京秦高速迁安支线“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安全文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6]177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77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及《重厌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中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一)定额费用:是指在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已包括的各施工工序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网络传输)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济府法发〔2010〕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办在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济南市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就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和统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重要意义。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工作的载体,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防腐工作部署,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规范和统一执法文书工作,对提升执法工作效率,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业务规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级执法部门要结合规范和统一执法文书工作,设计优化行政处罚业务规程,完善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办案程序,尤其要规范行政执法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当事人权益告知、行政强制措施使用等关系到相对人利益保障的执法环节。要完善行政处罚业务内部监控机制,明确工作权限、标准、要求、时限、责任等内容,做到案件办理、审查和决定的相对分离,保证行政处罚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市要研究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措施监督制度。凡执法部门拟对当事人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报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并在事后将处罚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法制机构备案。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执法部门一律不得决定和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措施。 三、提高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质量,增强文书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直接记载和体现行政处罚的过程,凡应当在执法工作中反映的内容,都应当制作执法文书,文书内容应当做到填制全面,要素完整,全面细致地反映执法过程。要强化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在处罚前告知、听取申辩、听证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环节

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代拟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各相关单位,各驻济高等院校: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17至2020年,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其中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桥梁、综合管廊、地铁管片等,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市内七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济阳、商河、平阴城区达到15%以上。 到2025年,市内七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济阳、商河、平阴城区达到30%以上,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形成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

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二、重点任务 (一)示范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完善监管机制,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打造集工业化设计、部品生产、装配施工、装备制造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到2020年底,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预制构配件、一体化装修等成熟技术。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引导我市企业制定装配式建筑的企业、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建筑部品(件)推荐管理办法,编制建筑部品(件)推荐目录并定期更新。发挥我市建筑(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技术审查、评估和论证等服务,加快对关键专利技术、重大科技创新的转化推广,经技术审查论证后,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依据。 (三)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引导设计单位提高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装配式建筑集成设计能力,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

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关于大力实施3515工程,扎实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蒋长线张桥段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一、土地流转 1、土地年租金指导价格(按16年租期计算):600-800元。土地年租金镇、村各负担50%,镇政府负担部分每年底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足额发放,否则,按比例扣除。兑付租金方式:以村为单位统一兑付,由村建立台帐与户结账。 2、土地流转程序: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逐户逐田块做工作→签订协议落实 3、完成时间:XX年农历正月初六前 二、统一施工 1、农技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采伐证,组织砍伐绿色通道处杂树,各村(居)范围内配合清理障碍,将砍伐的树木销售折算绿化投入。 2、水利站负责绿色通道的土地整平、开挖排水沟的施工,各村(居)负责保障施工和协调工作。 3、完成时间:XX年农历正月二十前。 三、实施绿化 1、栽植树种以常绿树和景观树为主,主要参考以下六种: (1)紫薇:高度1米-1.2米,树径2厘米以上; 第 2 页共 4 页

(2)桂花:高度1.6米以上,树径3厘米以上; (3)女贞:高度2.2米-2.5米,树径3厘米以上; (4)香樟:高度2米以上,树径2.5厘米以上; (5)槐树:高度2米以上,树径2.5厘米以上; (6)玉兰:高度2米以上,树径2.5厘米以上。 2、栽植要求: 株行距1米×1米,统一栽12行,三个品种(品种自定),每个品种栽4行。栽植顺序从路向外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体现层次感,通常是先花草,再灌木,后乔木。 3、完成时间: XX年农历正月底。 4、长效管理: 绿化工作由各村(居)组织实施,并有效开展管理,可以招引能人投资,也可由党员干部带头承包或合股经营。镇政府承担一半土地租金。如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绿色通道受影响的,各村(居)要按既定标准和要求积极补栽,确保绿色通道的长效管理。否则,除扣除政府承担的租金外,将责令村(居)主要负责人检查纠正。 第 3 页共 4 页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的通知 渝建发〔2009〕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五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经专家论证、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技术通告》规定执行时间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对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和产品,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市建委科教处平大野 6367290863603771(传真)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谢厚礼 6387747463851880(传真)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五号) 二00九年四月九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 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10]74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

协调推进制度 为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立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10项,分别是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旅游业协调推进制度、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住宿餐饮业协调推进制度、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金融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和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5项,分别是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夜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和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协调推进制度。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良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联系处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3.组成部门(11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标隧道供电照明通风专项施工方案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 联络线工程TJ-1标段 隧道供电、照明、通风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朝凌客专TJ-1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目录 1编制依据及范围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范围 (1) 2工程概况 (2) 2.1工程概况 (2) 3施工领导组织 (3) 3.1安全质量领导小组 (3)

3.2组织管理 (3) 4施工准备 (3) 4.1内业准备 (3) 4.2外业准备 (3) 5通风方案 (3) 5.1通风量计算 (3) 5.2通风机工作风量 (7) 5.3通风方案 (8) 5.4洞内风管布置 (9) 5.5通风管理措施 (10) 5.6供电、照明方案 (11) 6设备及人力组织 (12) 6.1设备组织 (12) 6.2人员组织 (12) 7安全及环保要求 (13) 7.1安全要求 (13) 7.2环保要求 (13)

朝凌客专TJ-1标 隧道供电、照明、通风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及范围 1.1编制依据 (1)相关的施工图及参图设计 (2)已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等。 (4)现场踏勘收集到的地形、地质、气象和其它地区性条件等资料。 (5)集团公司近年来铁路、高速公路等类似施工经验、施工工法、科技成果。 (6)《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4-2015) (7)《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8)《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TB10304-2009) (9)《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指南》(铁总建设【2013】94号)1.2编制范围 朝凌客专TJ-1标4座隧道进口、出口正洞及巴图营隧道斜井供电、照明、通风设计、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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