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015年10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教师认真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

直接从事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校内指导教师,凡符合本办法评选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优秀指导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一般无请假出差,本学年内无教学事故,所指导的学生没有不假外出现象。

3.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训练,学生的能力素质有明显提高。

5.认真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指导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完整规范,过程指导严谨,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坚持技术把关与认真细致审阅相结合,评语撰写公正、恰当、规范。

6.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少于本专业教师平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所指导的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符合学校和本专业的规范化要求。

四、评选程序

1.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学院级优秀指导教师,在获得学院奖的基础上按本学院指导教师总数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3.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的指导教师进行评选。

五、奖励

对获奖的优秀指导教师,学校颁发证书及奖金。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