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目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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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及税率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元贴花

立合同人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

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世界各国证券交易印花税概览

美国:1966年废止;

日本:1999年废止;

新加坡:2001年废止,证券交易零税率。

欧洲:

a,欧盟(其时的欧共体)1969年指令:“......各成员国征收的证券印花税,造成双重征税,引起歧视,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不对称干预,所以应该通过税收协调予以废除......”;

b,德国:1991年废止;

c,瑞典和芬兰:80年代引进金融工具交易税遭到失败,不但国家税收下降,而且导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欧洲其他金融中心,于是先征后废;

d,法国,比利时:征收中,但是固定税率之外,上有封顶;

e,英国:征收中,废止议题热议中;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从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税率从0.02%提高到0.025%,由买方纳税。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一览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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