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目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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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及税率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义务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
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世界各国证券交易印花税概览
美国:1966年废止;
日本:1999年废止;
新加坡:2001年废止,证券交易零税率。
欧洲:
a,欧盟(其时的欧共体)1969年指令:“......各成员国征收的证券印花税,造成双重征税,引起歧视,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不对称干预,所以应该通过税收协调予以废除......”;
b,德国:1991年废止;
c,瑞典和芬兰:80年代引进金融工具交易税遭到失败,不但国家税收下降,而且导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欧洲其他金融中心,于是先征后废;
d,法国,比利时:征收中,但是固定税率之外,上有封顶;
e,英国:征收中,废止议题热议中;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从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税率从0.02%提高到0.025%,由买方纳税。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一览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