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细分五级 待遇可超在编人员(图)

法官助理细分五级 待遇可超在编人员(图)
法官助理细分五级 待遇可超在编人员(图)

法官助理细分五级待遇可超在编人员(图)

2014-10-31 05:20:40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法官助理细分五级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通讯员/曾姝)30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召开聘用人员分类改革动员会,在年初全市出台法院在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之后,盐田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的聘用制人员改革,标志着深圳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

在历经2年的调研基础上,2013年4月,盐田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盐田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对聘用人员岗位进行分类分级办法管理。今年10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盐田区法院为“全市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希望以盐田先行探索,为全市乃至全国创造经验。

此次改革以“科学分类、专业发展、长效激励、管理规范”为基本思路,实行岗位分类分级,以岗定酬,同时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使用机制。

聘用岗位分类分级,以岗定酬

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按照“科学分类、专业发展、长效激励、管理规范”的要求,根据法院内聘用人员从事的工作事务,实行岗位分类分级,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设置相应的聘用条件,对聘用人员按岗聘用,以岗定酬。同时建立健全聘用人员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使用机制。

此次岗位分类分级中,将法院聘用人员岗位划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类,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设置相应的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主要有法官助理、书记

员和专业性司法行政人员等,辅助岗位主要有辅助性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警等,工勤岗位包括驾驶员、文印员、信息录入员等。

聘用人员动态增减,以需定量

此次改革还建立健全了聘用人员招聘及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建立聘用人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科学核定聘用人员员额。“根据审判工作任务量进行科学测算,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减,人员也可随之增减,建立更加合理和灵活的机制。”盐田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明军说。

此外,此次改革对聘用人员更加“严进”,加强了对聘用人员的入口管理,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和任职条件用人。根据方案,法院聘用人员员额出现缺额需要补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建立健全聘用人员考核、考勤、休假、教育培训及奖惩制度等。

法官助理分五级,以考核定升降

法官助理被不少法官称为整个审判程序运输的“中枢”,一些法官坦言,“没有好的助理法官整天睡不着觉”。此次改革对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实行了分级管理,法官助理岗位共分五级,每个级别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同时相应制定了法官助理等级升降制度和竞聘机制,每个等级晋升每年按照80%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中择优选拔一次,通过考试或考核的形式进行选拔。法官助理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降低一个等级;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依法予以辞退。

改革亮点〉〉

打通聘用人员晋升机制,法官可考核助理

如何提升聘用制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此次改革通过制定“严格准入”和“严格考核”的机制得以实现。张明军介绍说,改革后,盐田法院将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来招聘和使用人员,加强对聘用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级别晋升、岗位工资等次晋升挂钩,作为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主要依据。

此外,此次方案中规定,法官可以对法官助理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助理等级晋升和待遇增长的主要依据。“法官相当于拿到了‘尚方宝剑’,这一机制有利于调动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张明军说。

建独立薪酬体系,助理待遇可超在编人员

针对法官助理这一关键岗位,此次改革探索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和单独薪酬体系,保障审判辅助工作质量。

盐田区法院副院长王欣美介绍说,改革参照深圳市专业技术类雇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建立法官助理单独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助理员额、职级、薪酬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根据初步测算,此次改革后,最高等级法官助理薪酬大约可达到改革前的3倍。

根据整个方案设计,高级别的法官助理其待遇可以超过在编法官助理。

作者:戴晓晓曾姝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基层法官的工作感悟 掰指算来,我进法院已是十五年有余,可算是法院的一名“老法官”了,然而对于共和国与法院共同走过的六十年岁月,十五年似又算不得什么,我仍是法院的“新人”,但因父辈的缘故,我与法院在多年前就有了较深的“渊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父亲从部队转业到山东省无棣县法院工作,几年后,时任妇女干部的母亲也因“机缘”迈进法院的大门,父母同在法院工作,对年少的我影响不可谓不深远。当时的无棣县法院在县城偏西一隅,有个不起眼的小门,走进去,是几排不高的平房,这就是法院的全部“家当”了。印象中父母很忙,白天或步行或骑自行车外出办案,晚上就挑灯夜读,因为父母都是“半路出家”,“专业储备”并不充裕,我清楚的记得那是1989年夏日的一天,父母下班回来都显兴奋,原来法院新分进两个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要知道,在此之前,30多人的法院没有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官。 为了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全国法院系统举办了法律业余大学,年逾不惑的父母与有些甚至是年过半百的同事重又做回了“学生”,而父辈的敬业精神又是令人钦佩的,戴着老花镜在考场上认真答题的情形,成为当时一道别样的风景。 1994年,当我进法院的时候,法院的同仁已是父辈时期的一倍了,“科班”出身的法官已接近五成,专科毕业的我及时“充电”报考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深夜鏖战、鸡鸣晨读的景象历历在目。当凝结着汗水的毕业证拿在手时,司法考试的“雏形”全国法院的助审员、审判员考试又展开了,而在此之前,基层法官的任命是无需通过考试的。我一路“绿灯”成了一名“准法官”。 在我刚进法院任书记员的时候,无棣县法院的办公还是纯“手工”,法律文书是油印的,一抹就“变脸”,开庭是手记。记得有一次,开庭笔录我漏记了对案情至关重要情节,以至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现在想来都觉愧疚。 2000年,无棣县法院喜迁“新居”,巍峨的办公大楼拔地而起,宽敞的办公室、审判庭都配备了先进的自动化办公系统,当我坐在庄严的审判台前,单独序列的书记员娴熟操作着电脑负责开庭记录,严谨的法律文书随庭打印,再没有了当年的“变脸”与“漏记”现象发生。全程办公自动化大大提高了法院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2002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又极大提高了法官的“含金量”,原来法官的来源可谓是多渠道。以我所在的法院为例,包括自己在内,2003年以前进法院非科班出身的法官还是占相当一部分的。而2003年以后,法院的“新人”全是响当当的通过司法考试的“科班”了。现在无棣县法院的100余名干警,本科学历占到了98%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也不乏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带动了案件质量“质”的飞跃,使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诠释。 1999年10月20日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的遴选法官制度,事隔几年后的今天,也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2007年我的一名同事通过考试遴选到上级法院,今年的前些日子,又一名同事遴选到上级法院。这一切都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说明只要你足够优秀,足够敬业,足够勤奋,机会就在身边。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 作实施方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法官的审判积极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及本院制定的《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1、依法实施原则;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四、领导机构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五、主审法官的职数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

人民法院某某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踏实工作,公正为民 ——**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女,37岁,汉族,党员,本科学历,三级法官,现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中,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努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年均结案超过100件。她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最近两年来其所审结案件调解无反悔,判决无上诉,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并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一次。 几年来,她以扎实地心态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实践,她深知民事审判工作繁琐复杂,案件类型千奇百怪,所涉及法律面也及其广泛,她就把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通晓各类法律知识放在首位。对此,她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不间断地学习业务知识,为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习不仅丰富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思路,办案有助于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动用,使学习和工作互动。 自2004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审结了700余件案件,每年案件审结率均在98%以上。在保证审结案件数量的同时,她特别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

一是严格程序,对第一起案件从送达到文书到最后判决,都做到按程序进行。几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违反法律程序,每次案卷质量评查都以高分通过。二是严格认证,案件审理中,做到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办理的案件,没有武断裁判的现象。三是严于律已,不徇私情,做到对案件当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在办理案件中,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着想,对所受理的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在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通过实践,她认识到调解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因此,她特别注重对案件的调解。**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审理的案件中很大一部分与当事人身密切联系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农村多发的婚姻、赡养、邻里纠纷案件,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贡献。几年来她所审结案件无申诉、缠访、上访或矛盾激化现象发生。2009年以来,她审结民事案件300余件,所判决案件无一上诉、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通过她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审结后均自动履行。 法官行使的是国家的审判权,**在法庭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她深知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虽然有的看起来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她自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重、自警、自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亲情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廉洁催生了公正,她审结的案件无矛盾激化、上访缠诉现象发生,自参加工作以来

民诉第三章练习题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案例)1998年7月,吴某与朋友罗某来到一KTV歌城,吴某在歌城大堂内点了一首“纤夫的爱”进行演唱。大堂内有一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听见吴某在唱歌,便叫来歌城保安,说:“这小子唱的太难听了,帮我把他轰走。保安平时收了得到刘某不少小费,便奉命来驱赶吴某。吴某不从,仍继续唱歌,刘某顿时恼火,从西装口袋里掏出大约3000元,向着在场的保安说:“帮我修理他,这些钱是犒劳弟兄们的。于是保安甲、乙、丙三人一哄而上,用警棍殴打吴某,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吴某住院共花费2000余元,经鉴定属于轻伤。吴某出院后,发现当地派出所已经将参与殴打的保安释放,报安均已不知去向。于是,吴某向歌城老板王某索赔,被王某拒绝。1999年1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歌城老板王某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吴某经济不富裕,没有聘请律师,王某则聘请了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并不知道吴某被人打伤的事情,打伤吴某保安并非王某雇请的,因此,王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主审法官告知吴某,要实现诉讼请求,必须证明参加殴打的保安是由王某雇佣的,并告知吴某可以尝试到当地派出所索取案发当天对保安的询问笔录。吴某的请求遭到派出所的拒绝,吴某于是将有关情况告知法院。主审法官亲自到派出所取证,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保安的询问笔录。笔录中保安承认自己为王某所雇用,并供述了殴打的经过,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一审判决做出后,王某立即上诉,认为一审主审法官明显偏袒原告,不但告知原告如何行使权利,如何取证,而且还亲自帮助其收集证据,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时,王某还通过律师向当地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调查主审法官有无收受原告贿赂的行为。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主审法官并未违反程序,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同时,检察院也认为一审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并无任何偏袒原告的行为。 2.A 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3.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4.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拥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 B.当事人和证人对庭审中的争议问题均有权进行辩论 C.民事执行程序既不适用调解原则,也不适用辩论原则 D.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均不适用辩论原则 5.关于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法院无权干预原告的撤诉行为 B.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议庭的组成方式 C.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原告起诉时未要求法院处理的事项达成调解协议D.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本金5000元,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

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

主审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办法(试行)

主审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办法(试行) ---郭信主 本院各部门: 201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8月、9月,我院到辽宁葫芦岛法院、广东深圳法院考察学习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经验,9月成立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法官会议,对我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方案调研、起草,创建内网专题版块、微信群等讨论平台,广泛听取吸收意见,召开三次法官会议研讨方案,讨论稿公布内网征求意见,五易其稿。历经2个月,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形成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审法官遴选工作方案》、《主审法官考核实施办法》、《主审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办法》、《关于法院工作人员能级岗位津贴保障试行办法》五个方案的初稿。11月5日,我院召开党组会认真细致讨论并通过了法官会议提交的五个方案,当天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送了这五个方案。2015年1月7日,我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征询五个方案的审批事宜。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回复“你们按方案做即可,我们不单独回复了。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随时联系。”1月22日,我院召开党组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神,讨论并决定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方案。因《关于法院工作人员能级岗位津贴保障试行办法》涉及经费保障等问题,非基层法院一家之力所能解决,故暂且不予公布,但我院仍在努力争取之中,待条件成熟时予以公布实施。现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

施方案》、《主审法官遴选工作方案》、《主审法官考核实施办法》、《主审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某县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审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惩戒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主审法官行为,促进主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谈基层人民法院之法官助理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而法官助理的设立则是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设立法官助理,其目的是通过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官与其他各类审判辅助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司案件的审理工作,有利于逐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法官助理工作的性质 原有的一审一书审判模式,法官承担了阅卷、庭前准备、调解、撰写法律文书甚至送达、等一系列繁杂事务,并不能专心致力于审判。法官助理的设立,使法官从琐碎的杂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裁判案件,从而使法官的案件审理真正走向了专业化。因此法官助理的工作性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官助理是法官审判案件的辅助人员,工作上受法官指导。 法官居于审判模式核心地位。法官助理与助理审判员不同,不再具有案件裁判权,而是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因此,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助手,为法官的审判提供服务,工作上受法官指导。法官助理不可以成为合议庭成员,无权对案件的最终裁判表态,也不得干涉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因此法官助理在工作安排上应当围绕法官的案件裁判进行,法官助理从事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法官助理的工作对法官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

法官职业化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审判职权重新分配的改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系统中,审、助、书应各司其职,不得越位,否则就会影响司法效率和公正。法官助理的设立排除了法官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避免其庭前预断、先入为主,而只能通过庭审活动实现公正。因此法官助理的设立,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一条隔离带。法官助理的工作围绕法官的审判核心进行,法官对法官助理工作可以进行指导安排,但法官不能干涉法官助理的工作,同时法官助理能以自己对案件的认识为法官最终作出裁判提供参考,通过庭前准备为法官顺利审结案件创造条件。因此,在法官职业化后的审判组织系统中,法官助理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种独立性只是相对的,是存在于法官的监督与指导之下。 3、法官助理与法官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监督。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工作,服从法官的工作安排。法官应注重对法官助理的培养。但法官助理与法官之间关系的过分亲密、盲目服从、附合、依附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法官助理不应完全依附于法官,其从事的审判辅助工作对法官的裁判权也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同时法官助理虽没有案件裁判权,但将来通过缺额选任,总是要担任法官的。因此,其可以对法官的裁判方案提出建议或参考方案,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法官参考而已。 二、法官助理职责的确定。 “辅助性”应成为法官助理工作的主要标准。目前基层法院人员编制偏紧,“法官”人数虽多,但实际其中的非办案人员占去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对法官助理不宜再作细化分工。法官助理对其辅助性工作应是“全能的”,既包括程序性的,也包括实体性的;既包括行为性的,也包括文字性的。其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程序性事务:

给主审法官的一封信 (2)

给主审法官的一封信 尊敬的绵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 您们好,十分感谢您们能够在你们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这封信,对您们的打搅,还请您们原谅。 我叫任美,是贵院审理的被告人邓绍红犯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邓绍红的妻子。今天给您们写信,是想请您们看在我们家庭的现实状况下,照顾我们弱势群体。能对我的丈夫从轻判处,让他能早日回到我们家人的身边,对家庭给以照顾,以尽早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让我们家脱离贫困家庭的苦海。 2002年,,邓,因为故意伤害外逃后,和我相识,之后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倍感家庭的温暖和幸褔,增添对他无限的信任。后来我们生育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孩子,现在孩子刚满3岁,能够牙牙学语了。我们结识的这几年来,家庭生活条件一直不好,我和他常年在外打工,没有一技之长一个月也不能挣几个钱,而且还要供养襁褓中的孩子,可以说是食不果腹。因为缺钱,伤风感冒我们从来不敢进医院,都是自己找点偏方慢慢养病,一个月也难得吃上几次肉尽管这样,我还是始终相信有一天,我们的生活是会好起来的。 但是,如今丈夫却因为十几年前犯的错,面临着国家的审判。尊敬的法官,他犯的错是应该由他自己来赎罪,但是对于我而言,我却感到十分的害怕。我怕丈夫一旦入狱,我的生活便没有了着落,从此便流落街头;我的孩子便没有人供养,从此无依无靠;我们的父母也老无所靠,郁郁度日。我深深的知道,丈夫之前的家庭也需要他,他大的个孩子才十来岁,没有爸爸在身边,她们的生活也过得很苦。现在我和他的孩子也才3岁,我一个人确实没有精力来供养他们。 尊敬的法官,虽然丈夫现在面临着两个家庭的抉择。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都会

原谅他,因为我知道那也是他确实走投无路出此下策,况且这几年来,他已经受够了世间的痛苦和情感的煎熬。更让我没有遗憾的是他对我、对我的家庭的关怀,一直都是无微不至,从来没有半点的虚假。 尊敬的法官,的命运牵绊着两个家庭,牵绊三个丧未成年的孩子,牵绊我和他前妻两个女人一生的命运。在此,我真切的恳请法官,恳请您们能体恤我们两家人的实际情况,对他从轻判处,让他早日回到我们的身边。这两个家庭需要他,这3个孩子需要他,我和他前妻的奋斗的希望也需要他。 谢谢您们了! 此致 中江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月日

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5)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5) 41.加拿大公司与新西兰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加拿大公司败诉。加拿大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加拿大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 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加拿大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 42.在下列哪种运输方式中,如果承租人在约定的装卸期间届满前完成装货或卸货,出租人应当向其支付速遣费? A.班轮运输 B.航次租船运输 C.定期租船运输 D.国际多式联运 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在认定倾销是否存在时,有关出口价格的认定方法不正确的是: A.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的,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B.没有出口价格或其价格不可靠,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出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C.以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为出口价格 D.未转售给独立的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在合理基础上推定出口价格 44.下列知识产权公约中,首先将最惠国待遇原则纳入作为其基本原则之一的是哪个?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4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适用范围作了特定的限定,排除了公约适用于特定交易的情况。涉及到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位于公约的某一缔约国A境内,乙为在A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营业地位于公约缔约国B境内。甲乙之间签订的买卖电视机的合同可以适用公约 B.甲是由美国投资者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国际贸易的法人,其与营业地位于非缔约国的乙公司签订的国际货物合同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公约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公约 C.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的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项合同约定,作为卖方的甲公司的绝大部分义务是组织劳力将由乙提供的一批棉纱制成布料,再回售给乙。甲乙之间的合同不适用公约 D.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境内的两公司之间买卖民用航空飞机的合同不适用公约

法院:如何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法院:如何缓解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压力 一、前言 当前,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如何减轻法官的职业压力,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法官被人们称为“刀尖上的舞者”[①]、“戴脚镣的舞者”[②]。法官如何做到自我减压,也是每一位法官应当思考的问题。本文中,笔者通过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来谈一谈法官面临了哪些职业压力;如何 正确认识法官职业压力对法官群体的影响;笔者所在的法院采取了哪些为法官减压的措施以及效果如何;法官如何自我调适职业压力;对减轻法官职业压力几点建议等几个方面,结合基层法院工作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什么是法官的职业压力 压力,既是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现象,它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并贯穿于发展的始终。压力是一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没有。法官也是普通的人,普通人所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法官都有。孩子升学、就业、买房、照顾父母等等生活压力,在此不多讨论。单

从法官的职业角度来看法官面临着哪些压力。笔者认为,职业压力是指在从事某种职业过程中,各种职业活动因素对人心理上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是一种心理状态。法官的职业压力主要是指法官在履行法律职务、职责过程中所面临的心理压力,这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三、法官职业压力产生的原因 法官职业压力形成的原因很多,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十种: 1、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绝对数量增多。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期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社会矛盾凸显。谁对谁错,孰是孰非,都需要到法院讨个说法,于是各种社会矛盾都汇集于法院。就拿笔者就职的安徽广德法院来说,案件数突破7000件,居全市法院之首,在全省也不多见。案件数与法官的职业压力是成正比的,案件数越多法官办案的压力就越大。 2、基层法院法官流失严重。据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近五年中,除正常原因外,全国各地法院流失人员近两万名,其中法官1.4万名,流失法官占现在法官总人数的7%。法官特别是中青年法官的流失成为法官短缺或断层的一个重要原因。[③]就广德法院而言,近年来共有4名青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是实现法治的最基本的职能部门。在我国四级审判体制中,处在司法最前沿的基层人民法院担负着绝大多数一审案件的审理,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各种案件的审理中,民事审判对化解社会纷争,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司法理念的革新进步,在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中,不断遭遇到诸多法律适用的难题和法律制度的缺陷造成的空白,从而制约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基层人民法院实现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故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思考。 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送达难的问题突出 送达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效率影响最大的因素,恰就是送达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应该说,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但是,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不够灵活,送达程序过于严格、苛刻,客观上造成了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表现有: 1、直接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直接送达的送达地点单一,签收人范围过于狭窄。有的当事人外出经商、居无定所;有的当事人地址不详或者地址发生了变化;有的当事人躲避送达,客观上送达困难。而且送达签收人仅限于“同住的成年家属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对于有相当识别能力的同居人或受雇人员则不属送达签收人之列。所以,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有时需要反复多次才能送达,有的则是无法送达。 2、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但是,在实际送达中,由于基层组织界限难以把握,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外来暂住人口等人员的基层组织难以确定。同时,是否到场见证,完全取决于基层组织人员的自觉,对于不愿或不配合法院送达的情况下,法院无能为力。大部分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了也不愿意来,来了也不愿意见证。所以,留置送达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过于繁琐。 3、委托送达。有的受委托法院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在接受外地法院委托送达诉讼文书时,往往敷衍了事,明明可以送达的,却说当事人找不到,能够及时送达的却拖延送达。所以,造成委托送达周期过长,客观上影响了办案效率。 4、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公告送达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期限太长。一次公告即为60日,一件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需经多次送达,从而延长了案件审理的期限,进而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其次,费用太高。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送达的,对经济拮据的当事人是不小的负担,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则明显增大了诉讼成本。最后,不利于操作。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做法,虽简洁、方便、成本低,但因不便于证明人民法院确已送达的事实而在实践中很少被采用。

【知识学习】基层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报告 目前,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司法廉洁。我院坚持“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领导垂范,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文化熏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 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自1999年以来,连续10年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开创了法院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

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

法官助理与法官员额问题研究

司法制度改革 !参见周道鸾主编: 《外国法院组织与法官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第#!页。"同!, 第$"页。内容提要 为树立法官的威严,建立精英型的法官群体,走法官职业化建设这条路早已为学者们所倡导,但法官 员额如何确定及法官助理的推出,则是近几年人们才开始思考的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分别从法官助理的设置、法官员额的具体确定、定额后法官的选任要求、法官定额后的若干问题、定额后的法官保障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证,以求对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出些许建议。 法官助理的设置 法官助理的定位。 法官助理,即法官助手,是直接协助法官审理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其设置的目的是使法官从千头万绪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于核心的审判工作。在我国,无论是人民法院组织法还是法官法,均没有法官助理设置的规定,但在国外,法官助理或类似职位的设置却较为普遍。法官助理不同于我们现在设置的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是法官,有审判案件的权力;而法官助理只是法官的助手,对案件的裁判结果没有任何决定权。 国外对法官助理的配备。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身边都有助理、秘书、书记员、报告员等一批人员听其使唤,以便法官能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工作。其中,与法官审判案件联系最为紧密,直接协助法官做好审判辅助性工作的职位是法官助理或类似职位。在德国,承担法官助理职责的是各级法院的司法公务员,如柏林三级法院有司法公务员%""名;慕尼黑高级法院有司法公务员!#&名;联邦最高法院有司法公务员%’名。!在美国,依照法律规定,联邦最高法院每个大法官可以有’名法律助理、!名秘书;上诉法院可以有(至’名法律助理、!名秘书; 地区法院法官可以有!名法律助理、(名秘书,此外还有法庭助理;上诉法院还有法律顾问。"当然,不同国家的法官助理基于国情和历史传统的差异,其工作内容会各有所异,但主要职责均是协助法官做好审判工作。 国内设置法官助理的改革情况。 由于法官助理的配备没有法律依据,目前国内一些法院在这方面的做法只能是一种摸索性的探讨,也由此造成了各地法院的做法不统一。从笔者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类似的改革分为两种:一是助理法官,二是法官助理。前者如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者如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青岛市中级法院将法官分为主审法官(包括执行官)和助理法官(包括助理执行官)。主审法官的职责:一是阅卷、开庭、裁判,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质量负责。二是变更被执行人、执行措施、执行标的和对执行异议的裁决,执行官合议后,由庭长审批。三是指导助理法官、书记官完成其他诉讼任务。助理法官的职责:一是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完成开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法律文书的送达、调查、勘验、鉴定、调解等);资料的搜集、查阅;提出参考性法律意见;完成主审法官委托的其他事项。二是向主审法官负责。三是庭前结案或迳行裁判的案件,助理法官可以与主审法官组成合议庭评议, 编者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 的基础上,决定实行法官员额制度。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与此相适应,法官助理制度也将在全国 法院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早在()))年《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就提出了要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定编工作进行研究,对配备法官助理和取消助理审判员工作进行试点、摸索经验。目前,全国实行法官助理改革的法院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等。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了上级法院部署的“确定法官员额和对法官配备法官助理的意见及对策”的调研任务。他们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及分析比较,撰写了“法官助理与法官员额问题研究”一文,对法官员额的确定、法官定额后的若干问题、法官助理的设置等问题提出了设想。本刊特予发表,希望能对我国法官的职业化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启迪。 !佛法研 法官助理与法官员额问题研究 人民司法!""!*# ’+

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

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官管理制度,推进法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要求的人员。 第三条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法官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第四条法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首席大法官:四级至二级; (二)一级大法官:八级至四级; (三)二级大法官:十级至六级; (四)一级高级法官:十三级至八级; (五)二级高级法官:十四级至九级; (六)三级高级法官:十七级至十一级; (七)四级高级法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八)一级法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九)二级法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 (十)三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十一)四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二)五级法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等级按照以下规定设置: (一)最高人民法院设置首席大法官至一级法官。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庭长为一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为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员设置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 (二)高级人民法院设置二级大法官至三级法官。院长为二级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照本级法院审判员等级确定;审判员设置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 (三)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所属区人民法院设置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院长为二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设置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照本级法院审判员等级确定;审判员设置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 (四)基层人民法院设置四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院长为四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

基层法院实习周记

( 实习报告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基层法院实习周记 Weekly notes on internship in grassroots courts

基层法院实习周记 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

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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