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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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绩效审计工作,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对校内各单位资源使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审计处依法独立开展绩效审计工作,也可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

第四条绩效审计应着眼于解决问题,立足于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正确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并且经济、有效地执行有关经济政策进行审计;

(二)对被审计单位实现既定经济目标的程度及影响进行审计,为学校提供绩效评价意见;

(三)对被审计单位在资源使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以整改提高。

第二章审计立项

第五条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项目应遵循重要性、时效性、增值性和可行性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所选项目对学校事业发展影响较大、社会和师生员工关注度较高;

(二)时效性原则。选择项目应围绕学校当前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介入时机适宜;

(三)增值性原则。所选项目在管理和效益上有改进的空间,审计成果的可利用程度较高;

(四)可行性原则。选择项目时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审计实施的可操作性。

第六条审计处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将绩效审计单独立项,也可将绩效评价作为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等其他审计业务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审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以及审计力量的可能性,确定绩效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审计内容

第八条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绩效、专项资金绩效、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对外投资绩效、校办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绩效审计范围。

第九条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偏差及原因;

(二)分析和评价预算支出效益、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三)审查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措施及执行效果;

(四)评价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考核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审查资金预算安排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分析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拨付

的及时性以及专款专用、跟踪监管的措施。重点审查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及损失浪费情况;

(二)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主要审查项目立项、批复、实施、管理、完成、验收等情况,分析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及执行效果,评价项目实施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三)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评价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关注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分为建设工程投资绩效审计和大型仪器设备投资绩效审计。

(一)建设工程投资绩效审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实施和运行效果。

1.项目立项情况。审查基建工程投资立项的程序和手续,分析投资决策程序和结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

2.项目实施情况。审查项目施工、设备、建材的采购招标程序,分析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情况,评价项目建设、管理、使用、监理、审计等单位沟通协调的有效程度;

3.项目运行效果。评价项目运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等立项文件的预期目标。

(二)大型仪器设备投资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采购程序、调试验收、管理制度、运行状况、综合绩效等方面。

1.审查设备购置立项、采购招标、调试验收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是否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效果;

3.分析设备运行次数及开机时间,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产生

的作用和成果,综合绩效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立项)书的目标。

第十二条对外投资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

(一)项目立项情况。审查项目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评价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

(二)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价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活动的监督管理情况;

(三)项目投资效益。评价项目投资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因决策或操作失误而导致的损失和浪费问题。

第十三条校办企业经营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经营活动及经营绩效。

(一)企业经营活动。审查企业经营决策的合规性,评价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二)企业经营绩效。审查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分析企业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非正常盈亏的原因,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四章审计实施

第十四条审计处应在实施绩效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项目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经审计处处长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绩效审计。

第十五条在绩效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组的财务收支不实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审计处可中止绩效审计并启动其他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不得拒绝和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可以采取查阅、观察、访谈、咨询、抽样、函证、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取证。

第十八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将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组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组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九条审计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出具绩效审计报告。

第二十条审计处将绩效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学校党政领导,同时发送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

第五章审计评价

第二十一条绩效审计评价应遵循重要性、客观性、准确性和谨慎性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从绩效分析角度,对影响绩效的重要问题进行评价;

(二)客观性原则。在审计查证的基础上,依据评价标准,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三)准确性原则。审计评价应措词恰当,表述清楚,审计结论要有事实和依据的支持;

(四)谨慎性原则。审计评价应稳健谨慎,对超越审计范围、依据不充分、难以定性的的事项不予评价。

第二十二条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先进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选择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一)法定标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准则、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的标准;

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发〔2014〕34号 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 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经学校 2014年10月16 日第 9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

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 天津大学 2014年10月16日(联系人:高浩玮,联系电话:27404147)

附件 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审计旨在促进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控制机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服务保障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应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的全部科研经费,包括科研经费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经费审计是指学校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 第二章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科研经费审计的内容包括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科研经费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科研经费使用和绩效情况等。 第五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重点对预算评审情况、收支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项目决算情况等进行审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用房产资源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建设部《普通高校建设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校国资字[2008]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面积为房间的净使用面积,不包括门厅、走廊、阳台、卫生间、楼梯及值班室、配电室等公共使用面积。 第三条本细则所涉及各单位在岗人数、人员职称等数据由人事处提供;人员职级情况由组织部提供;研究生(含专业学位)人数以及学科情况由研究生院提供;本科生人数及实验课开设情况由教务处提供;重点研究基地情况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提供;国家重点学科情况由重点处提供。 第四条学校根据定额配置标准下达各单位公用房使用定额,各单位统筹使用并实施管理和维护。学校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 第五条校部机关用房定额标准 (一)办公用房 根据各部门当年在岗人数、人员职级对校部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定额配置。办公用房定额标准如下:

(二)专项服务用房㎡㎡ 根据各部门服务的范围、内容等需求,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校部机关各类专项服务用房额度进行单独核定。 (三)校部机关用房定额面积 总定额面积=∑(各类人员数×定额面积)+专项服务用房面积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用房定额标准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A=∑(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B=∑(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三)研究生用房(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

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附件1: 广西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 根据《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一)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 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 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 (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 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 (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 Nki=N 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 (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 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 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 Ci=Ni×K

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 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因承担交叉课程任务只涉及课程教学工作,因此,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为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的70%,即取交叉系数为0.7。 (1)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计算公式 Kjc=K×0.7 (2)交叉课程经费(Cjc)计算公式 Cjc=交叉课程学生当量数×教学权重0.7×Kjc×(交叉课程学分÷课程跨年数)÷(188÷4) 5.各单位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核拨总量(Q)计算公式 Q=Ci+Cjc(本单位承担的交叉课程经费)-Cjc(其他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交叉课程经费) (二)教学单位年终考评拨款计算 根据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进行拨款。年终考评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各单位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经费计算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因学费收入与学校已有分成,不考虑当量拨款。非招生单位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政治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经费,由招生单位从分成所得经费中支付,经费(Czy)计算公式为: Czy=招生单位年分成经费×(公共课程学分÷公共课程跨年数÷专业学位毕业年均学分)×交叉系数0.7 具体经费数额由研究生处核算后,经承担交叉课程单位与学生所在单位签字确认,报财务处办理经费划拨。 二、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兰州大学专业介绍

公共卫生学院 联系电话:网址: 公共卫生学院始建于年,是西北五省最早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学专业。卫生部于年和年先后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系和北京医师进修学院抽调教师充实师 资队伍。年全部并入医疗系。年恢复公共卫生系建制。年易名为预防医学系。年 更名为公共卫生学系。年月更名为公共卫生学院。年月随着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年月组建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现有教职工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有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人。 设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 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为省高校省级重点学科。设有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个本科专业。 毕业生适宜在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医院等机构工作。 预防医学专业:培养既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有较扎实的预防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预防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 皮肤性病学、诊断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 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社会医学等。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培养既懂医学基础理论又懂管理知识的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解剖组织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 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公共卫生概论,流行病学、社会学、现代管理学、组织 行为学、卫生经济学、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 医院管理学、逻辑学、社会医学等。 基础医学院 联系电话:网址: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引导学生形成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加强合作育人,加快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规范我校派出与接收交流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生是指我校与国(境)外高校,或国内其他高校进行合作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合作培养期间,通称交流生。我校派出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派出交流生”。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接收交流生”。其中,派出交流生分为境外和国内两种。 第三条交流生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返校。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其学习计划由双方学校共同指导完成。交流生的学习形式主要包括:学期制课程学习、“2+2”联合培养、见习实习、科研活动、社会实践、暑期班类短期交流等。 第四条交流生原则上不转换专业,可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可跨年级跨专业插班学习。学习期满,接收学校发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单,我校对其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及转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管理部门及职责分工 (一)外事处负责港澳台、国外高校交流项目开拓,合作单位的资质认定,与合作单位沟通联络,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的派出,并提供出国(境)手续办理咨询服务,指导学生办理护照和签证等。相关申办费用以及购买相关保险等费用均由派出学生自理。同时,外事处还须负责港澳台、国外交流生的录取,居留许可手续办理等。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交流生管理工作,拓展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伙伴,派出(或接收)交流生,制定交流计划,议定交流项目,完善交流生培养机制等。 (三)党委组织部、团委主要负责党员、团员交流生的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组织生活,以及交流生党员、团员教育活动的开展等。 (四)学生处主要负责有关交流生的学生事务管理,以及协助办理接收交流生的学生证,并发放兰州大学校徽。 (五)财务处主要负责项目协议相关的收费管理。 (六)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交流生宿舍安排和调整。 (七)通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接收交流生校园卡办理。 (八)图书馆主要负责接收交流生图书借阅事宜。

南昌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试行办法

南昌大学人事处 昌大人字[2011]34号 南昌大学2011年业绩津贴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绩效 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类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未全面 修订之前,在原岗位津贴发放考核的基础上,就我校2011年业绩津贴考 核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 1、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按照《南昌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39 号)规定。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本科教学工作量180320 260120 其中至少独立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 时课程 研究生教学

工作量060200 类别 教时 职称 注:与原岗位津贴制度对应职称的教学工作量学时数不变。 2、教学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教授 二级教授 三级 教授 四级 副教 授 一级 副教 授 二级 副教 授 三级 讲师 一级 讲师 二级 讲师 三级 助教 一级 助教 二级 学时数1500850460390280170145110553525注:红色标注为新调整,其他岗位级别对应原校内岗位设置级别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不变。 3、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正高 二级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学时数2140149011001030920810785750695395385注:科研岗位是指专职科研编制人员,不做教学工作量要求,按2个学时教学工作量折算成1个学时科研工作量的标准,将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到科研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 4、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本岗位职责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量化考核指标。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8年9月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7年,按照学校教务处和医学院统一部署,在学院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齐心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本科教学工作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教育教学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并在本科教学工程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学院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健康中国发展要求,具有系统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能够利用行为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开展科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能够适应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的需要,并能承担预防医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预防医学专门人才。 (二)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学生情况 学院设有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2个本科专业。目前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共610人,其中本科生423人,占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69.34%。 2017年,学院共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20人,较去年减少了9.9%。学生生源质量良好,报到率99.16%。其中,有11名新生转入基地班或其它学院学习,1名新生选择退学。目前,2017级本科生总人数为108人,其中预防医学专业61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7人。

二、学院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学院教师总数为64人。2017年学院共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师资队伍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截止2017年12月,学院教职员工中专职教师46人(教授11人、副教授18人、讲师17人),实验技术教师7人,管理干部11人。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甘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10人,占教师总数的21.74%;具有博士学位的31人,占教师总数67.39%。高级职称人员占教师总数63.04%,其中正高11人,占23.91%,副高18人,占39.13%。 (二)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 2017年,学院11名教授均为本科生上课,开课率为100%,共计上课1361学时,平均课时为123.72学时/人。18名副教授中有17人为本科生上课(1名未开课副教授在国外做访问学者),开课率为94.44%,上课共计2004学时,平均课时为117.88学时/人。 (三)教学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2017年度学校下拨给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教学业务费21.12万元,支出28.32万元;下拨实验与实践教学经费24.14万元,支出21.6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教学耗材和小型实验仪器购置、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本科生生产实习、临床实习、专题实习、师资学术交流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教学经费使用做到了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四)学院教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学院共有教学设备521台(件),总价值813.92万元。目前,所有设备都能正常使用,且从根本上改善本科生实验教学条件。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doc

附件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奖助对象 本《办法》的奖助对象为我校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具体界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学习的研究生,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政策由所在学院根据相关政策自行制订。 二、奖助体系构成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奖励优秀、基本保障和针对不同群体的资助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奖励优秀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表彰和奖励;基本保障部分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或实习津贴组成;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特殊困难学生应急基金和社会类助学金等。 三、学业奖学金 为了奖励和支持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按照一定比例分等级设立,由各学院(研究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具体负责评定,报学校审核批准后一次性发放。为了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调整,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奖励对象 我校2014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有下列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①违反学术规范,经查实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1—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研究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研究 目前,我国高校的绩效审计还正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实践上也缺乏一定的经验。据此,结合了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践,探讨了多种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包括平衡计分卡、SWOT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和数据包络分析法,并对这几种方法在高校绩效审计中的应用做了分析,目的在于研究适用于我国高校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方法,从而为进一步提升全国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效果提供理论依据。 标签: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审计方法 1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绩效审计全面推进阶段,经过前一段时期的探索,对绩效审计的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都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从2012年以后,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必须进行绩效审计,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审计署对于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的决心。我国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尤为重视。 大学是国家高等教育的学府,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是一个对资源的利用效率,经济、管理的有效性和创新程度综合性进行的分析评价,所以我们可以说,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必定成为高校审计的发展趋势。很多高校的绩效审计手段非常落后,审计方法也很单一。据了解,在广西地区的22所大学,在使用审计软件使用的大学只有不到10%,而且大多数大学的审计人员思想很落后,他们依然保留着传统的审计方法和思路,甚至出现在一些人中,审计的目标仍然是在审计手工操作下进行查账找错。关于审计软件和在线服务,在线管理,网上办公,网上教学等信息整合的“数字校园”还处在似懂非懂的阶段,就更别说与审计有关的数据收集、内控评估、管理规定、数据库巡检报告等先进技术了。传统的手工审计将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这些不足恰是目前绩效审计和本课题亟待研究解决的基本任务与研究问题。 绩效审计的定义并不是固定的,在世界上的多个国际组织中或者在绩效审计方面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都对绩效审计作了不同的定义。本文认为,绩效审计是一种技术性的工具,审计人员先经过采集、分析、评估审计证据,分析审计对象在经济、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审核结果将提交相关部门,并提出进行审查控制。进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对高校有关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估,然后可以为负责监督或采取纠正措施的有关各方提供建议,从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也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目前,许多高校都正在开展绩效审计的探索,一些院校收获很明显的效果,但也有许多地方高校由于缺乏对绩效审计的认识而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内容中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审计人员需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皖政办[2012]7 号)和《关于2011 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 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 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 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 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

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 (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确定根据编制总数和属地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审批核定,参考年终安徽省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最终确定。 (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 效工作与奖励性绩效工作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7:3。 1.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皖人社秘[2011]152 号)文要求归并的基本工资以外的职务补贴、各种津补贴和校内岗位津贴等构成。每年根据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和分级聘任情况,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70% 部分作为岗位基础津贴,按月发放;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30% 部分作为年终考核兑现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医学与预防医学类,下属五个相关专业: 专业简介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是医学中的一个独立学科,主要以人类群体为研究对象,综合应用统计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心理学以及化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研究疾病发生、发展以及时间和地域分布的规律,同时探究疾病发生的相关因素以及预防措施,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该专业通过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以及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塑造能够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领域为国民守住健康第一道防线的专业人才。 专业课程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少儿卫生学等。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介绍 一、预防医学 基本情况 预防医学在大学里学习的课程以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加上预防医学专业的核心内容。与其他医学专业不同的是,预防医学会学习大量数据统计软件。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卫生防疫、控制传染病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预防医学的学生就业前景广阔,体制内和体制外皆有较好的出路。传统就业方向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入医院的话基本不涉及临床,加班值夜相对较少,与临床医生相比较为轻松。随着信息和技术的发展,预防医学的学生也完全可以凭借医学数据统计的优势进入医药企业做医药代表、CRA/CRO、卫生统计师等。当然,想要得到较高的薪酬还是需要考研甚至考博。 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基本情况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是研究食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以及食物营养成分在机体里分布、运输、消化、代谢等方面的一门学科。主要课程包括基本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自身的专业课程以及食品方面的桥梁课,有的学校还会提供中医相关的课程,如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方剂学,中医药膳学,中医饮食与营养等。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营养与食品卫生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不论在我国还是欧美,营养学都成了一个很热门的专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觉醒,高品质的生活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与之相关的学科也顺势发展和繁荣,营养学专业前途比较光明,但也有营养师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问题存在。 这个专业出来的学生可以进入食品公司如雀巢、中粮等做食品开发、品控、营养咨询;在医院营养科从事营养技师、在健身美容体检等行业做营养顾问;此外,营养编辑、营养相关的新媒体运营等也可以考虑,都比较喜欢有专业背景的人才。 三、妇幼保健医学 基本情况 根据妇女和儿童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针对危害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与心理卫生的各种疾病和因素,运用各种知识和技术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健康保护和健康防治,以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的学科。开设课程同样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相关课程以及妇幼保健医学的专业课程。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妇幼卫生及保健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由于只能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没有处方权,所以不能成为妇科和儿科的医生。毕业后可进入妇幼保健院做群体保健管理。但是目前妇幼保健医学认知度不高,与临床医生相比基本功不够强,进入妇幼保健院也竞争激烈,建议有资源的学生尝试一下。 四、卫生监督

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一、为了落实《兰州大学“十五”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创造良好的条件吸引优秀人才,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利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引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经费来源及管理权限 1.学校为人才引进工作设立专项经费,按校内专项进行管理,列入日常性项目预算,通过每年的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其来源可为财政拨款,也可为学校自筹资金。该专项经费在总量上应保证人才引进工作之需。 2.人事处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基金的申请、立项和分配;主管人事的校领导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总负责人,负责该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审定及资金划拨的审签;科研处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 三、经费申请及资助对象 凡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批准、确定为引进的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具体对象包括: 1.杰出人才; 2.学科带头人; 3.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经费开支范围 1.安家费:可直接用于家用设备和电器的购置,住宅房屋的装修及维护,也可用于家属及其子女异地搬迁过程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项开支。 2.住房补贴:用于本人购房或租房的费用开支。 3.科研启动费:主要用于为争取科研项目和开展科学研究前期准备阶段所支付的咨询费、课题遴选评审费、差旅费、图书资料费、科研设备购置费及与之相关的费用等。 4.学科建设配套费:主要用于为完成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过程中直接支付的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图书资料购置及出版补贴、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实验室维修费等公用经费。 5.人才引进经费一般不能提取劳务酬金,也不能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性支出。 6.凡由科研启动费和学科建设配套费购置的设备均属于国有资产,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围。 五、经费开支程序 1.安家费:由人事处设专人管理,划拨经费须经本处主管领导审签,报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送财务处计划管理科下达经费预算并发放经费卡。 2.住房补贴:由人事处提出补贴标准和计划,经处主管领导审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送人事处劳资科通知财务处财务科将该项补贴划入个人账户。 3.科研启动费及学科建设配套费由人事处商科研处提出拨款计划,经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后,填写拨款通知单,通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下达经费指标。其中,学科建设配套费的使用,须经科研处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后再分批下达经费指标。 4.下达到个人名下的各项经费的开支,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在财务处会计科办理付款手续。 六、科研启动费和学科建设配套费的资助额度及其管理方式

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

兰州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 (校审计字〔2011〕1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绩效审计工作,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兰州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对校内各单位资源使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审计处依法独立开展绩效审计工作,也可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 第四条绩效审计应着眼于解决问题,立足于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正确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并且经济、有效地执行有关经济政策进行审计; (二)对被审计单位实现既定经济目标的程度及影响进行审计,为学校提供绩效评价意见; (三)对被审计单位在资源使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以整改提高。 第二章审计立项 第五条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项目应遵循重要性、时效性、增值性和可行性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所选项目对学校事业发展影响较大、社会和师生员工关注度较高; (二)时效性原则。选择项目应围绕学校当前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介入时机适宜; (三)增值性原则。所选项目在管理和效益上有改进的空间,审计成果的可利用程度较高; (四)可行性原则。选择项目时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审计实施的可操作性。 第六条审计处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将绩效审计单独立项,也可将绩效评价作为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等其他审计业务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审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以及审计力量的可能性,确定绩效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审计内容 第八条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绩效、专项资金绩效、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对外投资绩效、校办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绩效审计范围。 第九条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偏差及原因; (二)分析和评价预算支出效益、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 (三)审查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措施及执行效果; (四)评价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考核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审查资金预算安排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分析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拨付的及时性以及专款专用、跟踪监管的措施。重点审查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及损失浪费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过渡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基本原则 (一)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有利于建设和稳定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 (二)强化岗位、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强化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岗定酬、按绩定酬、岗变酬变、上下浮动。 (三)统筹兼顾的原则。提高教职员工整体收入,适度平衡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教职员工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工资的认定 以学校的岗位设置为基础,以岗位聘用结果为依据确定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类别和档次。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组成。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部分占40%。 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财力确定,并按比例实行划块分配,总量控制。 五、基础性部分 基础性部分由保留津贴和岗位津贴组成,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 (一)保留津贴 保留津贴为现在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的保留补贴、误餐补贴和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实施后,保留津贴发放的项目和标准不变,继续随基本工资发放。 (二)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是分别按专业技术(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立的津贴。岗位津贴按三类岗位各自所设置的岗位层级设置档次标准(见附件1)。 2.岗位津贴的档次设置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二个档次:一到四档为教授,五到七档为副教授,八到十档为讲师,十一、十二档为助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一个档次:三到四档为正高,五到七档为副高,八到十档为中级,十一、十二档为初级,十三档为员级。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二十一个档次:正校、副校、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每一层级分别设三个档次,科员设两个档次,其他设一个档次。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十个档次:高级技师、技师、高级

生活中的十大谎言解密

生活中的十大谎言解密 1、宿便是健康杀手,排宿便保健康 谣言:宿便有多种危害,会压迫小肠绒毛的活力和弹性,发酵、胀气导致酸毒症,还会改变腹部和脊柱形状,让身材变形。 真相:“宿便”并非一个医学概念,它是被商家创造出来的概念。 错误一:宿便不会压迫小肠绒毛。食物在运行到结肠被吸收水分之前,都是粥样的物质,和小肠绒毛充分接触,吸收养分,不会压迫小肠绒毛。 错误二:粪便不会导致酸毒症。事实上小肠中的肠液是碱性的,即使食物发酵产酸,也会被肠液迅速中和,不可能堆积酸性物质,更不可能进入血液。 错误三:宿便不会让身材变形。粪便是柔软的食物残渣集合体,即使碰到了脊柱,也会被脊柱挤压变形。腹围增大,主要是脂肪堆积在腹部所致,和宿便一点关系都没有。 如果相信此说,而采用泻药来“排宿便”,会对肠道的功能造成影响,严重者可能造成水电酸碱紊乱、昏迷甚至死亡。 2、酸性体质是百病之源 谣言:人体体液的pH值处于7.35~7.45的弱碱状态是最健康的,但大多数人由于生活习惯及环境的影响,体液pH值都在7.35以下,他们的身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亚健康状态,这些人就是酸性体质者。 真相:“酸性体质”只是一个“伪概念”。人体的不同体液pH值也有所不同,比如胃液就是强酸性的。正常情况下血液的pH值在7.35~7.45之间。,一旦人体血液pH值低于7.35,会发生酸中毒,而pH值高于7.45则是碱中毒。无论酸中毒或者碱中毒,实际上都代表身体器官出了严重的问题,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刻接受正规的医疗照护。绝不可能靠吃些普通食物就能力挽“酸性体质”的狂澜。 3、食物相克:果汁与海鲜不能同吃 谣言:一些常见的食物,比如柿子和蟹、虾和水果、豆浆和鸡蛋混在一起吃会相克,轻则导致身体不适,重则使人中毒。 真相:这些传说要么来自于人们对日常生活的不恰当总结,要么来自于对科学研究的夸大和误读。有科学家验证了坊间流传的数百种食物相克传说,无一成立。 1935年我国生物化学家郑集曾经搜集了184对“相克”的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食用24小时内观察实验动物和人的表情、行为、体温及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很正常,没有中毒的迹象。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与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做了更严格一些的“食物相克”实验,均未发现异常。 以柿子和螃蟹不能同食为例。柿子因含有鞣酸,大量食用易引发胃石症导致腹痛。而螃蟹如果未能充分烹煮杀菌,也容易引发消化道感染。这些症状与“一起食用”没有关系。 虾中的五价砷和水果中的维生素C混合可产生砒霜则是夸大了科学研究。即便绝对理想状况下,一个人也要一次食用远超出日常食量的虾和维生素C才可能中毒。 4、水知道答案:人的态度会影响食物 谣言:日本人江本胜的畅销书《水知道答案》称,同样的一杯水,分为两份,赞美其中的一份,咒骂另外一份,之后在显微镜下观察水分子的形状,发现前面的特别规整漂亮,后面的杂乱无章。 真相:水不可能对人类情绪进行感知和反应。“水知道答案”这项研究并不符合相关的技术流程,其结论自然也不足为信。 温度和湿度是决定雪花形状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如果结晶温度在-5℃到-10℃之间,晶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收费许可证》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样式,中央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印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核发。 第四条《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收费单位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第五条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凭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到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京外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凭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省及省以下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许可证》的具体核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备案。 第六条《收费许可证》实行一点一证。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为基本领证单位。有直接收费行为,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的收费点,由符合规定的领证单位统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副本。 第七条申领《收费许可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领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表列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供申请表所要求的资料; (二)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后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及批准收费的文件等进行审核,核准后颁发《收费许可证》。 《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样式,中央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印制。 第八条收费单位应于实施收费前20日申请核发《收费许可证》。 收费单位改变名称,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或收费范围,应于批准后20日内持批准文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收费单位合并、分立、迁移或停业时,应于批准后20日内持批准文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收费单位丢失、损坏《收费许可证》时,应公告作废并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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