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参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吊装作业定义及分类

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3.1.1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4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大型吊装作业)。

3.1.2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20吨至小于等于4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中型吊装作业)。

3.1.3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10吨至小于2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一般吊装作业)。

4 吊装作业审批要求

4.1 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三级吊装作业由所在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审批;一、二级吊装作业由所在项目部安全员批准和所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厂长)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人需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

4.2 吊物虽不足10吨重,但长度大于9米或宽度大于4米或高度大于5米的也应按照三级吊装作业办理审批手续。.

4.3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2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

4.4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作业负责人应将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应的作业方案等交作业人员,并进行安全交底。

5 作业前安全检查和确认

5.1 吊装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进行作业前安全检查、确认。

5.2 检查起重设施安全装置及吊索具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

5.3 检查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及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

5.4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

5.5 检查吊装现场是否拉警戒绳,无关人员是否离开起吊范围内。

5.6 从外部临时租赁汽车吊的,还应对车辆检验合格证进行核查。

6 吊装指挥安全要求

6.1 吊装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必须明确专人指挥。

6.2 指挥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进行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规范。

6.3 指挥人员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其他作业人员都可清楚看到。.

6.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及吊物时,必须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指挥信号。下信号应服从上信号指挥。

6.5 在作业进行的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

6.6 指挥人应提醒吊物运行路线下方人员避让。不得指挥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方经过。

7 司索人员安全要求

7.1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

7.2 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防止钢丝绳滑动。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7.3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可靠支撑装置。

7.4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7.5 禁止使用钢丝绳、链条等捆绑气瓶吊运。必要时应将气瓶固定在专用吊篮内方可吊运。

7.6 不得绑挂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粘结在一起的重物。

7.7 与吊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就位。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应捆绑拖拉绳。7.8

7.9 摘钩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吊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8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全要求

8.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操作,严

禁无证操作。

8.2 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但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8.3 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制动、限位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8.4 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问题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8.5 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起吊前,应确认吊物周围人员已撤离至安全位置。

8.6 拒绝违章作业指令,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即: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②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不吊;③斜拉吊物不吊;④光线不足、看不清吊物不吊;⑤吊物下站人不吊;⑥吊物埋在地下不吊;⑦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⑩室外作业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

8.7 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8.8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9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0 吊装作业未结束前,不得离开作业岗位。

9 吊装作业其他安全要求

9.1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吊装作业实施单位负责人批准。

9.2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

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9.3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9.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9.5 作业人员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建筑物主管同意,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作业人员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10 附则

10.1 作业过程中涉及登高等其他危险性较大作业时,需同时执行各自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0.2 规定中规定的吊装作业审批人员不在岗时,由指定审批人授权相关人员审批。授权人应对被授权人进行培训、交底,确保被授权人具备审批能力。10.3 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之前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4 吊装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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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8)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6)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10)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3)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6)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3)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5)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3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8)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4) 消防管理制度 (157)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8) 变更管理制度 (17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起重吊装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起重 吊装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制度信息表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起重吊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起重吊装的管理力度,确保起吊作业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维护无锡地铁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铁建设过程中对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承包商是起重吊装的管理主体,负责起重队伍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吊装作业的现场管理,根据本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指派的监督管理方,根据国家和行业规范以及本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承包商的起重吊装工作,负责审核承包商上报的有关起重吊装管理的资料,负责组织日常检查和对起重队伍的考核管理。

第五条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承包商、监理单位落实有关管理职责,负责日常项目管理,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对起重队伍的考核管理。 第六条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办法的编制,负责督促工程主管部门落实有关管理职责,负责组织专项检查,参与对起重队伍的考核管理。 第三章起重设备进退场管理 第七条起重设备在进场时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检测验收制度,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承包商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龙门吊、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相应专业资质的安装单位来实施,编制专项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承包商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九条龙门吊、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商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验收合格后,承包商须将安装验收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承包商在起重设备进场后必须设立起重设备台账,完成台账内容登记后方可使用。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起重设备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设备参数、已使用年限等); (2)起重设备的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名单、人员上岗证、特种设备操作证; (3)承包商自检合格报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报告; (4)起吊方案、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急预案等;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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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5)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9)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4)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1)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2)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8)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3)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98)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09)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18)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3)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6)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29)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7)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39)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5)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5)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4)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0) 消防管理制度 (173)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7)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5) 变更管理制度 (18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2)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吊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doc

吊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 一般规定 1.1 起重吊车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独立作业。无证人员,必须在有证人员的监护下才能作业。有禁忌症人员不得从事作业。 1.2 施工单位必须编写“起重吊装安全方案”。大型起吊作业的方案必须经生产运行处审查,安监处复查备案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能作业。 1.3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起重吊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巡回检查。 1.4 吊装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分工明确,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作业中要听从统一指挥。 1.5 吊装运输使用的各种起重机械、机具、吊具和索具,必须经计算,确保安全。 1.6 各种机械、机具的操作和使用,必须按起重机械、机具的操作规程执行,要经常维护、检查。 1.7 在防火防爆场所进行吊装作业时,起重机械、机具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各种机械和机具严禁超载使用。 1.9 荷绳、拖拉绳严禁同电焊线、动力线交叉接触,以防将绳损坏。 2 吊装运输安全

2.1起重机械、机具、吊具和索具等起吊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2.2 起吊开始、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物体重心受力情况及平衡状态,现场人员必须预先避开重物可能倾斜、坠落、下滑、打击或冲击的方向和范围。 2.3正式起吊前必须经过试吊,重物吊离地面15~50厘米后停止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起吊。任何人员禁止在吊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4 工作时起重机械和卷扬机司机、指挥人员所处位置应能看清起吊物体。统一指挥信号。操作者要精力集中,注意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如发出的信号不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操作者有权拒绝执行,并通知指挥人员。 2.5 连接桅杆的螺栓应牢固,不准有松动及不满扣现象,连接螺栓必须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2.6 吊装和大型设备运输不得利用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构)筑物等作吊装锚点。 2.7 拖拉绳越过马路时,离路面不得低于7米,并设明显信号。 3 吊装运输前和作业中的检查内容 3.1 起重机械、机具的各种安全装置。 3.2 连接钢丝绳的卡子数不准少于3个,卡子间距离不小于钢丝绳绳径的6倍,最末一个卡子距绳头距离为140~150毫米,上卡子前要预先留安全弯。 3.3 卡环销轴严重磨损变形或环体有疲劳裂纹时不准使用。卡环销轴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与范围、、、、、、、、、、、、、、、、、、、、、、、、、、、、、、、、、、、、、、、、、、、2 二、吊装作业、、、、、、、、、、、、、、、、、、、、、、、、、、、、、、、、、、、、、、、、、、、、、2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2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2 五、作业前的安全检查、、、、、、、、、、、、、、、、、、、、、、、、、、、、、、、、、、、、、3 六、作业中的安全检查、、、、、、、、、、、、、、、、、、、、、、、、、、、、、、、、、、、、、4 七、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5 八、作业完毕后的工作、、、、、、、、、、、、、、、、、、、、、、、、、、、、、、、、、、、、、7 九、职责、、、、、、、、、、、、、、、、、、、、、、、、、、、、、、、、、、、、、、、、、、、、、、、、、8 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

一、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包括本公司的吊车及外协施工队的吊车)吊装作业的管理。 二、吊装作业 2.1定义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4.1 吊装机具

企业吊装管理制度(完整版)

企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吊装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2 生产部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明吊装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监督现场吊装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3各联络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使用吊装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向作业人员有效传达作业任务交底和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4作业人员职责

4.4.1 持经审批有效的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4.4.2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4.3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4.4.4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4.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5 监护人职责 4.5.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5.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5.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5.4 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4.5.5 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吊装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工作程序 5.1吊装作业管理 5.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5.2.2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5.2.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2.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5.2.5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5.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7488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 2.1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项目组的职责 3.1.1 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 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3.2 施工单位职责 3.2.1 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 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 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 管理内容 4.1 吊装作业前 4.1.1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公司作业人员和设备 的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吊装作业的管理。 3. 职责 3.1作业部门或外协单位负责对吊装作业的申请,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3.2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审核; 3.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吊装作业的进行审核,并监督、检查、考核; 3.4公司安全主管经理负责《吊装作业安全审批表》的审批。 4. 管理要求 4.1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办理《吊装作业安全审批表》,应预先在吊 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4.2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4.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4.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职能部门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4.8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4.9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 20KV 的距离应 > 2m; 35KV 的距离 >4m。 4.10夕卜协施工单位需要吊装作业时,首先向工程所属部门提岀申请,由该部门联系安全生产管理部,共同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工程所属部门负责人、吊装作业吊物所 在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部人员共同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1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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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规定的制定是立于实际情况之上,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很重要。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术语 2.1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项目组的职责 3.1.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风险评估表。 3.2施工单位职责 3.2.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管理内容 4.1吊装作业前 4.1.1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l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l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l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l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80%)。 l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l吊装作业使用的卸扣的承载能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和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帽(GB 28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2010 NF E52-122,NEQ)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 《金昱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JYY-AH-02) 《金昱元集团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标准》(JYY-AH-04) 3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6.3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4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1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1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5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 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同时对吊装所用的车辆、人员资质进行检查确认。 7.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6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最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3)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7)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1)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9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5)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0)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5)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1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20)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5)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8)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31)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9)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41)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5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7)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6)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2) 消防管理制度 (175)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9)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2)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7) 变更管理制度 (19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件吊运过程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大件翻身、合拢、吊装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件是指超过起重机额定重量的80%,或不规则物件或主机、上建、舱口盖、轴舵系的吊装。 具体审批范围及权限见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四条大件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必须落实职责、分工、指挥信号等,并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办理《大件吊装作业申请表》(附件1)审批手续。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门总体负责大件吊装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负责《大件吊装作业申请单》的申请办理,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运前应检查确认起重机器自身以及吊具、绳索、挂钩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条现场指挥员负责吊运的指挥,以及起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的确认。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大件的吊装工艺,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部门参与制定。 第九条质检部门负责吊码焊接质量的检验。 第十条生产保障部门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吊装前的安全确认。 第三章起重机械与操作人员 第十一条负责起重吊装人员应根据大件的重量、结构形式、外形尺寸、吊装工艺选用起重机械,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二条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验且检验合格,逾期未检或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起重机严禁使用。 第十三条吊装前,起重部门和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和专用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起重机的运行装置与安全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保证无故障运行。并按吊装方案的要求配备好合格的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钢丝绳上的色标必须与当月钢丝绳标识相符。 第十四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配合从事大件的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中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五条从事吊装作业的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大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由从事多年起重作业,技术熟练有丰富经验的起重作业人员担当。 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十七条内业区域: 80T-10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十八条外业区域: 80T以上物件安排300吨龙门吊吊运,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即可实施。 200T-239T物件、不规则物件、舱口盖、轴舵系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240T-300T物件、主机、上建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处负责人和生产副总签字后实施。 第十九条总装区域: 48T-6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五章吊装工艺要求及吊索卡具 第二十条吊装工艺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大件的重量、重心位置; 2.吊环的形式、位置、加固方式及焊接技术要求等;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管理要求 5.1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2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2.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2.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3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5.3.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5.3.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5.3.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5.3.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5.3.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5.3.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5.4 作业中安全措施 5.4.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5.4.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厂长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二、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六、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及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参及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及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及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生产事业部负责审查大型起重作业的施工方案。 3.2 安全部负责对大型起重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3.3 使用单位负责与作业场所所在单位协商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 3.4 安全部负责对作业前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3.5 设备部技术员负责对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监督确认。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吊装作业是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3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3.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4.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3.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3.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3.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4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4.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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