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贫困生资助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第一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副校长)

成员:***(总务主任)

***(教务主任)

***(出纳)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负责资料收集与上报,***负责相关影像资料收集,***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1、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青曲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学校公示确认后,报德育处审查。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 3、德育处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教办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最新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

目录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1 指导思想————————————————————————1 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措施—————————————2 后进生”为什么会形成破罐子破摔心理———————————2 教师如何矫正“后进生”破罐子破摔心理——————————3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持续性发展”。当今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教师会碰到不同的学生,那么根据实际情况教师就应采取相应教育教学方法,特别是要重视那些学习困难的学生,不但要了解了每个学困生的特点,而且还要去认真分析了学困生形成的原因,才能提高帮扶的有效性。 为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珠街村完小学困生帮扶制度": 1、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轻视、不讥讽学困生。班主任应对本班的困难学生多关注、多关心。 2、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讽刺、挖苦有学习困难的学生。与学困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增强学困生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勇气。 3、根据学困生基础薄弱的特点,任课教师应耐心辅导,辅导内容要明确,每次有辅导记录,尽量做到使每一个学困生都能听懂、学会尽快赶上其他学生。 4、对于“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学校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载表,及时鼓励与引导学困生,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5、进行“学困生”转化研讨交流。教研组定期召开教育和转化“学困生”交流会,及时掌握全校各班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

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帮扶计划,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好经验及时交流推广。 6、对有进步的学困生,年级每学期进行评选,教导处及时进行表彰,并颁发“学习进步奖”奖状,以示鼓励。 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师生关系和谐健康学生才会乐于接受教育,才会可能被培养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种人才。所以教师必须采用多种方法,通过各种途径,摸清情况,区别对待,多给他们一点关爱,多一点肯定,多一点帮助,逐步建立亲密、和谐的关系,使他们倍感亲切、温暖,让他们安心并乐意学习,努力追上其他学生,成为合格的小学生。 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的帮扶措施 如何有效地转化“后进生”,是每一位班主任,必须考虑、研究,解决的问题。 所谓“后进生”是指那些思想品德、知识技能、非智力因素等各方面表现比较落后的学生。“后进”有程度轻重之分,有性质不同之别,更有心理特征之差。我们只有完全了解“后进生”的心理特征,才能把握时机,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彻底转化他们。“后进生”除具有一般学生的心理特征之外,还具有特殊的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其中破罐子破摔是“后进生”常见的心理特征。从心理学角度看,破罐子破摔心理是事物超过了个体心理所能承受的限度而产生的一种极端的思想情绪。这种心理会驱使“后进生”付出一种消极行动,对他们的发展极为不利。 一、“后进生”为什么会形成破罐子破摔心理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刘家屯小学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 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有的孩子充分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学习生活的甜美,有的孩子却因家庭困难而为生活焦虑,面临失学的危险,急需救助。为了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童年的欢乐,让贫困生不再流泪,学校特制定贫困生救助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刘家屯小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祥 副组长:王云学 成员:史少卫赵启龙于霞 三、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 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四、救助资金来源 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 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 五、资金的管理 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2.资金救助标准: 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 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 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 3.资金的使用。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 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 1. 资助对象的确定: 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 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永丰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二、资金来源;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贫困学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学校根据《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1﹥60号)与《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65号)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并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贫困生资助细则

贫困生资助细则

为保证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高等教 育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工作及评审 1、建立贫困生流动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各班成立由学生代表(未参评)和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原则上一学期的考查科目不能出现挂科情况。 3、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4、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Ⅰ、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Ⅱ、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Ⅲ、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初次申请需要填写《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乡镇一级(包括乡镇一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的详细地址及办事处的座机电话。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拟定贫困生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并由学生、班主任及学院书记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学校在填报或打印各种资助表格时,要统一使用标准的A4复印纸,便于档案的装订和保存。《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需手工填写,填写具体受资助的原因时,需要详细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在程序录入时,在对资助原因进行归纳,并按程序提供的选项选择录入条款,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等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写的《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由学院办公室按学校顺序装订,学校通过程序打印一份《国家助学金认定审批表汇总表》,负

2015学校学困生帮扶制度

2015年北大靳村小学学困生帮扶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教育教学工作能面向全体,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让每一个学生掌握“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劳动,学会审美”等基本技能。特制定学困生转化的具体措施: 一、学困生的确定: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哪门学科成绩不合格既为哪科学困生。 二、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在全面调查了解,充分辨别分析,认真摸准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学困生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对心理障碍型的,重在端正态度或治疗心理疾患,相应方式为个别谈话、心理辅导;对意志薄弱型的,重在意志锻炼;知识断层型的,重在接上知识链。 三、主动辅导,人格感化。对学困生要用爱心、耐心教育。学困生是在学习上出现了困难,在自觉遵守纪律上出现了问题,他们在困难之际,最需要的是恩师的教诲、感化。 四、在班级里实行“一帮一”活动,安排特殊座位,以优带差。 五、抓学困生“闪光点”、“传情报”、“送喜报”以激励他们进步。 六、正面鼓励,侧面教育。各班级采取激励措施,对学困生给以适当奖励。哪怕发现学困生身上一点闪光之处,即予以表扬,

哪怕发现学困生的一点进步,即予以鼓励,哪怕发现学困生的一处创新,即予以赞美,做到表扬多于批评,做到正面鼓励为主,侧面教育为辅。学困生,更多的是要在爱心呵护下成长。 七、定期做好家访,努力形成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困生的转化,并作好记录。 八、学困生转化工作中,要全面渗透激励教育,多鼓励、少指责、多表扬,少批评。每一个学生都是发展主体,我们要让学生自我提高,主动发展,把潜能挖掘出来。心理障碍型学生要让其自觉认识到学习的意义,明确学习的目的,在外界影响下心理自我健全;意志薄弱型学生要让其自我监督;知识断层型学生要让其主动补习断层所学;环境困惑型学生要让其主动克服家庭困难、社会不良诱惑,摆脱环境阴影。 九、重视学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从根本上转变学困生的思想。 十、持之以恒,教育不懈。使学困生真正走出困境,必须持之以恒,教育上不松劲,行动上不懈气。 北大靳村小学 2015年5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局资助中心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本学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引,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主要目的,以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顺利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工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使学生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接受资助;争取各方面资助资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三、工作任务 1、每学期做好贫困生的调查工作,及时家访。 2、填写贫困生登记表,建立贫困生档案。 3、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4、做好校内自救工作。 5、协调各方面力量发展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助政策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到理解和运用,准确把握、规范操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贫困学生。 (二)规范资助工作管理 制定资助管理工作制度,成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公室和家庭贫困学生评审小组,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评审工作,严格履行发放的签字手续,确保真实,信息资料齐全,按年、班级分类存档备案,评审结果公式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是专项资金,落实帐目资金流向。加大监管力度,使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时须经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否则追究责任。 (四)加大资金政策宣传 在资助过程中,要将资助政策规定和受助学生信息公开,通过黑板报、广播和主题班会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权利,把资助工作制度化、公开化。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2007年北京市和北京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为330元)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007年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区总工会统一对区直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各街道辖区企业的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基层工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基层工会要随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区总工会帮扶办公室职责 (一)法律援助。发挥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崇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对低保家庭给予减、免服务费等优惠。 (二)技能培训。依托区总工会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帮扶中心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 (三)职业介绍。帮扶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会职介所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与北京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区总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针对4050人员,实行减免管理费、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各级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发放帮扶物品。 (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险。 (八)每年按照市总要求,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一)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完整word版)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幼儿园贫困幼儿资助制度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覃青青 副组长:黄颂萍、文秋娟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 五、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

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 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

小学生贫困生帮扶制度

学校小学生贫困生帮扶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和《南阳市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报账员 成员:各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2018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洋县黄金峡初级中学 2018年度教育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在我校就读的所有建档立卡寄宿学生全部享受资助;二是我校非建档立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1250元。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县教体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

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县后勤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县教体局同县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总务处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中心幼儿园贫困生资助实施细则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世林 副组长:沈亚男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月100元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六、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贫困学生资助典型案例

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典型案例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为充分发挥有限资助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解困、助学、励志、锻炼、成才”的工作目标。我校主要从以下环节优化资助实效。 一、创新资助机制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中职在校生适合免学费学生全额免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接受中职助学金的贫困生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 办公室以校长为组长,资助办、总务处、政教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资助办公室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比例分配,审核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制定相关资助管理制度。 3、学生资助卡的办理。学生资助卡由学生本人自行办理, 但因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部份学生存在年龄不足16岁、无身份证等银行不予办理的情况,我校资助办主动和银行接洽,采取学校出证明,提供学生户口薄及监护人身份证等方式,

积极主动的为学生办理好银行卡,使资助金额得以极时发放。 2、规范贫困生申报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1.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资助工作透明度。每项资助项 目开展前,学校都利用QQ群、微信群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通知下发到各班主任及家长,并通过校园广播、学校内张贴资助 政策及资助项目,公布资助对象、条件,让全部学生知晓政策。 2、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有关政策条件填写贫困生申请表,汇报家庭基本情况,以往救助情况,以及造成贫困的原 因等。 3.班级评定小组评议。由全班同学根据申报人的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评议。 4.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根据申请理由、申报人日常生活学 习表现,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次审核,并签署班主任意见, 把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提交给资助办公室。 5.学校研究。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班主任上报的贫困生 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学校贫困生总体情况,确定资助学生 名额。 6.进行公示。确定资助名单后,在全校进行为其5天的公

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

**局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物质上帮扶,切实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爱护,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关心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是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造血”与“输血”并重,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党员发展能力,保障党员权益,解决党员困难,增强党员荣誉感,调动党员积极性。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坚持重点帮助与普遍关爱相结合,注重对广大党员全方位、经常性的关爱。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生活困难党员的不同需求和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

性。 三、帮扶对象 列入帮扶范围的党员,必须能够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忠诚党的事业,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帮助党组织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党员本人及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水、火、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3、党员本人及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交通事故或遭受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4、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 不列入关爱帮扶范围的党员: 1、因本人好逸恶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2、组织、煽动或参与聚众滋事,有赌博、吸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 四、帮扶措施 (一)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各党支部要注意了解党

贫困生救助制度

徐寨镇中心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 贫困家庭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救助对象。 1、父母全部下岗,当时无经济收入的。 2、父母一方下岗,生活困难的。 3、父母无工作,但收入低,生活困难的。 4、家庭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少先队大队部审查;

2、由少先队大队部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三、救助措施。 1、特别贫困的家庭,学校可在免除该生作业本费用的基础上,酌情减免其他费用。 2、对临时性特困的家庭,学校将发动捐款救助,所募捐款项全部用于上学支出。 3、在每学期下发救助资金之前,召开班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救助的范围及额度,征求多方意见来确定指数。 4、每年对贫困生进行救助,对被救助学生以学期为阶段,每学期审核一次,对已摆脱贫困,超出救助标准的,经审核后,停止对该生的救助,对新增的救助生按程序进行申报,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继续实施新一轮资助。 四、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0〕35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精神,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现就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全部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但目前我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多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得到有效资助。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学校学困生帮扶制度

莆田第二十七中学学困生帮扶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本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出现此行为的教师,记教育教学失误一次,且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模的资格。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全体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与中期和期末写出书面总结,向学校反馈学困生转化结果。学校将结合学科检测成绩进行核实,其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教学绩效中。 五、科任教师、班主任学困生转化的任务是:中期转化40%,期末转化60%。学期结束时本学科的学困生均要得到发展和提高。达到这一指标者期末评为学困生转化先进个人。 六、科任教师、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小组评比等方式,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也可以采取压担子、搭台子、给梯子等措施,促进学困生自觉转化。 七、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 八、科任教师、班主任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对于因转化方式、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或引起学生普遍不满者,学校要依据《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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