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

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行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护理指南;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第四章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本机构医疗质量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满意度监测指标并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投入产出比,努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

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质控组织应当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托国家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实现与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互连互通。

第四十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采取适当形式对医疗质量管理先进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依法处理,同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以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关医学文书的;

(四)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六)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

(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度

某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有效地监督、提升医疗质量。特成立广德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秘书: 某某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院性的质量管理规划、质量目标和主要措施。 (二)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各个质量管理环节,组织科室质控小

组开展日常工作等。 (三)负责组织质控培训。 (四)建立修订质控标准。 (五)研究制定有关质控管理制度、实施质控考核和奖惩。 (六)负责组织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七)负责监督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护理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质,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 (九)组织质控培训工作的岗前相关训练考核工作。

某某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机构。 (二)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制定医院质量管理标准及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评价方法。 (四)根据医院发展情况,调整和修定医疗质量标准,保证管理质量持续改进。 (五)按时召开委员会例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六)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达标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与评价,对护理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严格的指导和监测,鉴定、分析护理差错事故,定期组织护理学习及护理查房,推行护理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七)质量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总结当月护

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3) 考试试卷资料

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医生)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6分) 1.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 守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第一次接诊的医师和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 的、、、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4.三级医师查房包括,,。 5.在抢救急危重症时,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6.分级护理共分级。 7.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包括和),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8.所有死亡病例均需讨论。讨论一般应在周内进行。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周内进行讨论。 9.值班医师不能“”,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要体现在交班本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10.首诊医师必须详细,,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1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毫升至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12.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和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间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13.“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应遵循“谁报告,。谁接收,”的原则。 14.手术医师资格实行,医务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手术医师技术能力的,再授权必须依照手术医师而变动,不能仅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二、判断(每题3分,共24分)对打”√”错打”×” 1.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可以口头向邀请科室医师交待。() 2.首诊医师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4.对二级护理的患者应每3~4小时巡视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平诊患者入院后,接诊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询问病史和处理医嘱,并在8小时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急诊患者应在2小时内查看并处理患者,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 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管理科登记备案。() 8.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核实确认后,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必要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甚至医务科。24 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交班本中也需 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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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4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

2019年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2019年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一、完善管理制度 2019年上半年,我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健全医院组织体系,调整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重新修订了医院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机制及协调、应急等制度;明确各自部门的责任,落实并强化医院医疗安全管理。 二、强化核心制度的落实 今年上半年进行了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解读、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培训与考核,切实落实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掌握。并把核心制度作为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检查内容。根据工作实际和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对首诊负责制、病案书写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各种讨论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核査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将科室存在的问题在质控简报中进行通报和处罚,不断强化核心制度的落实,杜绝医疗差错,保障患者安全。 三、加强医疗技术管理

完善了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和重点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及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修订了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功能定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医医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及医院允许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对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了审核审批,建立了手术科室手术分级目录,及手术医师档案,对手术医师进行手术分级管理与考核再授权,并对手术权限进行公示。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建立新技术新业务定期评价、追踪机制。 四、加强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能力。 医教科按照年初制定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危重患者病情评估、输血管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培训,并对十八项核心制度进行了考核,合格率100%,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科室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能力。 五、加强依法执业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今年落实局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永宁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的要求,对我院

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安全是全院职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医疗规范,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才能确保全院医疗安全。医疗安全依托着医疗质量的保证和不断提高,也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健康和患者生命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为不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特拟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科学理论,紧密结合医院工作的性质、特点、宗旨,始终把“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放在医院管理首要位置,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的原则,督促医院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量满足病人就医的基本需求,以最大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规范各种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因个人(包括医患双方)不规范行为造成垢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为依法行医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依据。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机构的一切医疗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证可举。 (三)促使医院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督机制,量化医疗质量管理标准,

实施医疗质量的全程控制。 (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将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与效益直接联系,督促医院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三、管理内容 医疗质量就是满足病人明确和隐含需求的能力的总和,涉及医院的全员、全方位和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其内涵包括质量管理目标、组织、责任、制度、措施及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其它活动。 (一)基础质量 1、医疗机构硬件 医院的硬件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基本因素,包含医院基本服务设施、人民结构、设备配置等内容。参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估。 2、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质理管理体系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决定因素。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包括质理管理组织、质量管理责任、质理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 3、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的服务质量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医疗质量实现的重要保障。评估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敬业精神、服务态度、服务效果及对病人权利的维护等。 (二)环节质量 1、诊疗环节质量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与灵魂,我们要从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三个方面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基础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⑷、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⑸、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制度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记录 第一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组成 第二部分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部分科室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操作规范(另备)第五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 第六部分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专题活动记录 第七部分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急诊中心医师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另备)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全科医疗质量管理,对全科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全科的业 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工作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死亡病例、重大手术或罕见疾病、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和汇报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制度、医疗技术:①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

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 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②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③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 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11、病历书写:①《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②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③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④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⑤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 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 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⑥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48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⑦治疗的合理性,特别是抗精神病药及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的合格率等。⑧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12、护理及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基础护理符合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3)专科护理到位情况;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96713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纳入常规管理、首要管理。要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成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长负责,副院长、医疗组、护理部、医技、药剂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四、健全规章制度: 1、强调执行以“医疗核心制度”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首诊负责制度;⑵三级医师负责制度;⑶分级护理制度;⑷术前讨论制度;⑸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⑹死亡病例讨论制度;⑺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⑻手术分级管理制度;⑼查对制度;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质量控制;⑾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⑿临床用血管理制度;⒀会诊制度;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准入审批制度;⒂医患沟通制度。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doc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 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 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4. 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 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 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 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中心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

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 3、建立病案管理小组、药事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会诊制度 (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查对制度 (7)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8)交、接班制度

2020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

2020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解读 2017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 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 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呈现 逐年稳步提升的态势。但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任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和约束,实现全行业的统一 管理和战线全覆盖。《办法》旨在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 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 精细化水平,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 务同质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分8章48条。在高度凝练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医 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做法,重点进行 了以下制度设计: (一)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确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

手段在医疗质量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 管理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机制和方法,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 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 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四是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体系。总结 提炼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 临床诊疗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 科两级责任制,理顺工作机制。对门诊、急诊、药学、医技等重点 部门和医疗技术、医院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疗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监管责任,提出医疗质量信息化监管的机制与方法。 同时,在鼓励地方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的前提下,明确了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及医疗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分别是什么?医疗质量管理工具 包括哪些?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 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 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是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考试试题(B卷)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考试试题(B卷) 科室:姓名:成绩: 一: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5题,共25分)。 1.临床查对完全正确的是( ) A、护士执行医嘱时,一定要做到“十对” B、医师开具各种医疗文件时,对患者的姓名、床号加以核实 C、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诵一遍,核对无误方可执行,并将使用的空安瓿、药瓶、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 D、采集标本时应查患者姓名、性别、床号、标签、标本质量 2.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B、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C、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D、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医师职称直接授予手术权限,不需要定期评估 3.关于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定义正确的是( ) A、指在麻醉实施前对患者手部位、麻醉方式等进行核查的制度 B、指在手术开始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等进行核查的制度 C、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D、指在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患者病历等进行核查的制度 4. 关于抗菌药物使用的权限,以下错误的是() A、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B、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C、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及由医院授权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D、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5. 关于病历书写哪项是错误的 ( ) A、药名不能用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B、冒用或临摹代替他人签名 C、医务人员应签全名,随机 3 人不能辨认即认为不合格(潦草)签名 D、患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由挂号人员或患者本人填写,但接诊医师应予以核实、完善 二、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10题,共30分)。 1. 接获“危急值”报告者,应立即汇报主管(或当班)医师并做好记录。() 2. 电子病历必须符合卫计委颁发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 ) 3. 各临床科室成立的质量管理小组, 应负责对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 )

2016卫计委最新发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4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郑州惠安手外科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4、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5、系统管理的思想。 6、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8、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9、开展全院性质教育。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10、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11、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 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2016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试题

2016最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试题 姓名:科室: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自()起实行。 A.2016年7月26日 B.2014年4月26日 C.2016年11月1日 D.2017年1月1日 2、医疗质量管理是()的核心 A.医疗管理 B.医院管理 C.卫生管理 D.护理管理 3、()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A.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C.院长 D.医务科 4、()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A.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国家卫生计生委 C.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D.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5、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制。 A.科主任、住院医两级B院、科、住院医三级 C.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院、科三级 D.院、科两级 6、()是本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A.院长 B.医务科主任 C.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D.卫生计生局 7、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的多学科诊疗模式。 A.以医生为中心,以健康为链条 B.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

条 C.以患者为中心,以利益为链条 D.以医院为中心,以利益为链条 8、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满意度监测指标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A.出院患者 B.人民群众 C.医务人员 D.患者和员工 9、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A.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B.医疗安全防范情况 C.医疗水平进步情况 D.综合能力 10、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A.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质控组织 C.质控组织 D.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 )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 4、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需要。 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四、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术前讨论制度 七、分级护理制度(一)特级护理(二)一级护理(三)二级护理(四)三级护理 八、查对制度(一)临床查对制度(二)输血查对制度(三)手术查对制度(四)发药查对制度(五)医技检查查对制度(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九、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一、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会诊制度(二)邀请院外会诊制度(三)应邀外出会诊制度(四)会诊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规范(二)病历质量控制(三)病案管理制度 十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四、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查房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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