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支付与合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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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在工程建设的

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

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

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如何处理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备案合同对你们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不要签。一旦发生纠纷,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则只能按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你可来电或扣扣详询!

建筑施工合同怎样核实真实性根据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规定,

凡在承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须到建设局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二、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时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承发包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均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我处备案。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二、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

4.监理合同;

5.检测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专业分包合同;

8.招标代理合同;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不招标的工程,提供:①招标办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

②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③

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4.工程质量保修书;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6.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

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提供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使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

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比如,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要求中标人在总结算金额的基础上再让利3%,中标人同意并写进合同。此后业主(招标人)以合同为依据要求施工单位(中标人)让利,施工单位则以招投标文件没有这一条为由不予同意。面对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之间的冲突,我们究竟应以哪个为准? 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常见但又较为复杂的问题,因此显得非常重要。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签订书面合同时是否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内容绝对一致,不能有所变化?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文件(包括相关的招投标书)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订立合同,其主要含义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例如主体的一致性,即合同当事人为招标人和中标人;标的的一致性,即招标和投标共同标的应为一致;另外还有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一致性、工程竣工时间的一致性等等。 但是,建设工程合同是招投标文件的具体细化,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从招

投标活动到合同订立有一个过程,此间,当事人的认识难免会有所变化。当时在招投标文件中未预见的事项,可能会在签订合同时提及,尤其是建设工程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也即并非招投标的内容都自然转化为合同条款,中标之后,双方在协商签订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完全保留招投标书的内容,也可能会进一步修改招投标书的内容。当然,修改的内容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既然合同的非实质内容可以与招投标文件不相一致,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遇到合同内容改变了招投标书内容的情况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由正式的合同(前提为合同合法有效)来确立。也就是说,中标后进行修改的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之间有冲突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为准,不能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必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的23个问题

须明确问题之一: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 应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进一步表述则为明确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此外如业主要求使用风险限定性较强的合同,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等。 须明确问题之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的分摊 应按明确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须明确问题之三: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如何调整合同价款 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1)可调价材料类别名称,例如: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可调价材料种类的确定应以其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者为原则;确定原则可明确如下:以及其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以上者。计算公式如下:占比(%)=某材料单位专业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中标的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变更调整部分)×100%。(2)业主及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幅度,可为5%;(3)、调整材料价差时基准期材料价格及施工期材料价格的取定,是以指导价为准还是以实际投标价或采购价为准;(4)、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为基础,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计算公式可如下: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目录 内容摘要2 关键词 (2)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3) (一)施工方案3 (二)施工工期4 (三)工程质量 (4)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 (4) (五)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4) (六)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4) (七)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审4 二、评标方法的讨论和建议 (4) (一)不合理价格5 (二)施工方案 (5) 三、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5 (一)规范的合同管理-----权力 (5) (二)规范的合同管理-----处理6 (三)规范的合同管理-----风险 (6) (四)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 (6) (五)规范的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形象的主要方法 (6) 四、结语 (6) 主要参考文献6 致谢7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了飞速的提高,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也迅速的发展了起来。但经过实践的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所以《招标投标法》一度被赞誉为“阳光法案”。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的过程需要合同管理的全力的配合,合同管理贯穿于招标投标的全部过程。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招标文件即是合同管理的开始。一方面,施工合同的合同条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招标文件又是合同文件的重要依据,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所以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是紧密相连、互相衔接、互相交叉的两个关键的管理环节。 关键词:投标招标评标合同报价

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要约,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要约的一种民事活动。招标活动要求要依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遏制承包活动中贿受等腐败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之间公共的竞争。对于供应商,承包商来说,只能在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以尽可能充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取得商业机会,体现了在商机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法律责任、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捐助资金的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范标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执行的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在3号令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施、材料等的采购,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施、材料等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我国目前评标普遍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 论文题目: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姓名: 班级:12土木34 学号:1238210071

【摘要】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规范已渐渐完善,而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包含的的主要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中的作用以及现今易发生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工程造价;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3.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当下,我国的相关工作单位对建筑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对他们施工资格审查控制也不到位。有很多还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无独立施工能力的单位中标。这种违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做法随处可见,是当前建筑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其最大的害处就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违规的投标审批和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界限不清,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极其普遍,有的已经到了会严重危害到建筑产业市场的局面,或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把建筑施工单位直接分派给指定的建筑施工单位,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标底不准确、频繁变更的局面,严重的影响建筑企业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最近几年,在我国时常有建筑工程企业泄露标底、串标等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有很多的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3.2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问题出现的原因 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合同意识,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导致工作往往陷入僵局。 (2)监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造成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都极其淡薄,不仅如此,政府的监管部门具体的监督、管理、制约的措施也落后,所以,对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张帅旗 (安阳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河南安阳455002) 【摘要】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绪论: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

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但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因如下: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十一条规定:(二)(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按照招”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外。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可以处中标项目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同的,或者招标人、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通用条款(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1( 中标通知书)(2及其附件投标书(3)专用条款)本合同(4 ...通用条款(5)本合同 施工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如何处理则只能按备案合同进行结算!若工程经过招标、施工合同经过备案,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若备案合同对你们有利,则可以签,否则的话,就

华南理工大学建设工程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_大作业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业 问答题: 1.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哪几种方式?各有何特点? 答: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有全过程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三种。 1)全过程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 2)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 3)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有哪些? 答:1)、信息服务功能,包括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法律法规、造价信息、建材价格、承包商信息、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士信息等。 2)、场所服务功能 3)、集中办公功能 3.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包括哪几种?各有什么优缺点?

答: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 1)公开招标的优点是能有效地防止腐败,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能最大限度地引起竞争,达到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目的。但是公开招标也存在工作量大,周期长,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不足。2)邀请招标的特点: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人的中标机会。但与公开招标相比,由于招标的范围有限,竞争性较低,从而可能提高中标价或者遗漏某些在技术上和报价上更有优势的潜在投标人。 我国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有些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4. 根据《招标投标法》,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进行招标? 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需要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在一下情形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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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是招标人事情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 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2.招投标这种交易具有以下特征: a、平等性 b、竞争性 c、开放性 3.建设工程市场中、市场主题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以及各种类型的咨询服 务机构。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5.强制进行招标的范围: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在 50 万以上的;单项合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以上。 6.建设项目招具备以下条件才可进行施工招标: a、招标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7.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具相应资 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 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 的一种制度。 8.招标分类: 按建设阶段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建设监理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 按承包范围分:项目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9.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两阶段招标 10.公开招标程序: ⑴建设项目报建⑵编制招标文件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⑷发放招标文件⑸开标、评标与定标⑹签订合同 11.招标申请书:是指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的一种 文书。 12.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两种做法:一是实行资格预审二是实行资格后审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 篇一:固定总价合同的清单与图纸不符,该如何处理 【案例】某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但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是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报价,并签订合同,合同总价2亿多。后来发现清单上有些项目与图纸不符合,增加费用约1千万,合同中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但业主方的全过程审计单位拒绝了承包商的要求。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在FIDIc99cons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也是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排在图纸之前的,双方产生矛盾时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也就是说应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来施工,如果业主坚持按照图纸施工,也就是允许变更了,当然也应当允许承包商变更。 一个相反的案例 一个总承包合同,业主代表在审阅工程量清单时提出,

工程量清单中有4套空压机系统,而实际建成后没有,改为了分布式的单体清吹系统,削减合同项下付款;中方认为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为总承包合同,合同标的是建成335mw 出力的电站供应国家电网,在这种大的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中方提出的技术建议,而后进行了优化设计,将空压机系统取消;同时举出大量在原清单下没有的模块,说服业主代表没有继续纠缠。 谁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谁承担责任 1、在案例描述中,“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因此可认定承包商并不负责设计,否则业主方不应有此要求; 2、在案例描述中,承包商是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的报价,但是实际上清单上有些项目与图纸不符合,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谁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 3、在案例描述中,“某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但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因此可以认定承包商须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否则何来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本人认为业主应拒绝索赔。 招投标过程的工程量清单澄清 清单形式的投标,在其投标过程中,应该存在一个图纸实际量和业主提供清单量的澄清过程,如果这过过程有了,所有的问题就解决了,看在投标过程中是如何约定的。若业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解释顺序

这个某论坛的一个帖子,拿出来供大家进行讨论,下面个人也回复了一点,三楼是另一资深人士的回评。大家共勉。 一、问题的提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即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是否属要约邀请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深层次的理论

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篇一:招标文件是否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问题的提出 做为一名工作在工程结算审价第一线的造价工程师,我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明明招标文件中对工程有着很清楚的某种描述或要求,但由于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但要求内容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争议―――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一个问题。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招标文件究竟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呢?对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依据无非有二:其一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其二在于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进行分析。 二、施工合同范本是否不包含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从表面上看,无论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我们不能被这一表面现象所迷惑。

首先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非“应当”,是“参照”而非“按照”,由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非“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这一条款,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既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非任意性规定,即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是否属要约邀请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否定者深层次的理论依据一般是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1、要约邀请不一定就不能作为合同的内容 首先,合同的内容,在实质意义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表现形式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合意。因此无论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其本身是否能够做为合同内容的唯一判断标准就在于它是否表达了当事人的合意。其次,从一般的理论上来看,他们也只是从构成合同的积极意义上肯定了要约和承诺,但并未同时排除要约邀请。所以,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卷一及答案分析

一、单选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40分,请将答案填在选择题答题卡上)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A )。 A.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B.进入无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C.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直接发包活动 D.进入无形建筑市场进行直接发包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 B )证书,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技术职称 B.执业资格 C.注册 D.岗位 3、国际上把建设监理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归为( A )服务。 A.工程咨询 B.工程管理 C.工程监督 D.工程策划 4、一项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时,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B )家。 A.2 B.3 C.4 D.5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计在( B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2 B.50 C.100 D.150 6、下列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是( C )。 A.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B.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 C.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D.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A )。 A. 20天 B. 30天 C .10天 D. 15天 8、甲、乙两个工程承包单位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甲单位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乙单位为二级资质,则该施工联合体应按( B )资质确定等级。 A.一级 B.二级 C .三级 D.特级 9、下列不属于招标文件内容的是(D)。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答案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答案 C B C A A B D B D C C B B C A 二、多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ABD BCE CDE BCDE BC ABD ABC ABC ABCD ABCE 三、案例分析 1、(1)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组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

料。 (2)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资质等级的要求规定如下: 1)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能够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能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能够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 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我的认识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四^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 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 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 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在施工合同文件中约定解释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 本合同专用条款;(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6)招标文件及补充;(7)投标书及其附件;(8)本合同通用条款;”。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后期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与合同专用条款相冲突时。是以时间顺序来确 定后面的解释顺序优先,还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释顺序优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 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单选

当仲裁机关仲裁施工合同时,监理机构()。 A. 以仲裁咨询的身份参与仲裁 B. 以施工单位代表的身份参与仲裁 C. 以第三方身份提供作证的实施材料 D. 以建设单位代表的身份参与仲裁 正确答案: C 工程设计招标的评标过程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 A. 设计任务完成的进度 B. 设计取费高低 C. 设计单位的资历 D. 设计方案的优劣 正确答案: D 体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是()。 A. 规划部门批文 B. 资质等级 C. 许可证 D. 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B 监理合同中的“附加工作”是指()。 A. 监理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 B. 建设单位暂停监理业务后又恢复监理业务时监理方的工作 C.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终止监理合同后的善后工作 D. 由于非监理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而增加的监理工作 正确答案: D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 )三要素所构成。 A. 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 B. 主体、客体、内容 C. 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益 D. 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 正确答案: B 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投标时,按规定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A. 只交验企业等级证书 B. 企业等级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只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 优良工程证书 正确答案: B 由于变更需要重新确定价格,而业主与承包商的意见又不能统一时,()有权确定一个价格作为执行价格。 A. 业主 B. 定额站 C. 承包商 D. 监理工程师 正确答案: D

()可能导致招标失败。 A. 投标单位数量少于8家 B. 标底有严重漏误 C. 投标企业均为私营 D. 主管部门未参加会议 正确答案: A 当事人将财或物作为担保而不需要转移给对方的是()。 A. 抵押 B. 质押 C. 定金 D. 保证 正确答案: A 如果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确需要变更和补充的,报经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A. 10 B. 5 C. 7 D. 14 正确答案: C 当工程变更中减少了工程量或工作内容时,实际完工所需天数也相应缩短,则()合同工期。 A. 延展 B. 重新签订 C. 不能缩短 D. 应缩短 正确答案: C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的宗旨是对监理单位()的选择。 A. 资历信誉 B. 报价 C. 规模和经济实力 D. 能力 正确答案: D 中标通知书发出()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A. 28 B. 7 C. 30 D. 14 正确答案: C 下列中()不是施工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A. 单价表 B. 标底 C. 工程量清单 D. 工程设计图纸、资料及技术说明书 正确答案: B

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怎么处理

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怎么处理 审计人员在进行投资项目决算审计时,发现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建设单位已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结算造价进行了审核。这类问题是投资审计中经常遇到的,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项目背景 某项目于201X年4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约定为固定价格报价。招标控制价为1809.96万元,由X X集团以1697.74万元中标。因甲设计院设计的基础与地勘报告的地质情况相矛盾,即东边地质较好的钢仓库为人工挖孔桩,西边地质较差的平仓库为条形基础。建设单位经与甲设计院交涉无果后,委托乙设计院重新设计,保留原有图纸的平面布置,包括栋数、栋距、方位、层次及部分结构等,将东边地质较好的钢仓库改为条形基础,西边地质较差的平仓库改为沉管灌注桩。中标单位以项目进行了变更为由,将合同价变为可调价格合同,并约定工程量计算按定额,即按实结算。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什么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固定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不好消息传来!如果不是央视报导,你敢相信这是事实吗?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结算价=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单价可调。在合同中签订的投标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 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⑷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2、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条款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审计人员经审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经咨询公司审定的结算书,发现经招标的项目,结算方式由招标文件的固定价格报价变为施工合同的可调价格。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结算时,就是把投标价放在一边,按照重新计算工程量、重新套价、总价下浮 6.2%的原则,确定结算造价为1996.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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