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检验记录表(床垫)

过程检验记录表(床垫)
过程检验记录表(床垫)

床垫生产线过程检验记录表

设备名称/型号:设备编号:客户名称:检查日期:

FM-QC-07 Ve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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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7、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七、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一)科室管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活动。 (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技师均已注册。 (3)执业医师、技师无超范围执业。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实验室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及经济利益影响。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的岗位职责。重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急诊检验,标本接收与处理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制度,检验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差错事故等级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检验报告审核与发放,检验结果登记等。 (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件》、《医疗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

护理规范和常规。 医务人员在临床的检验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使患者从标本采集、检验、取报告具有连贯性。 (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

检验科各种通用记录表格

目录: 一:服务质量记录 1、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编号:1-1(科) 2、临床医护人员满意度调查表编号:1-2(科) 3、临床沟通反馈记录编号:1-3(科) 4、与医护人员定期会议记录表编号:1-4(科) 5、服务对象投诉记录编号:1-5(科) 6、咨询记录表编号:1-6(科) 二:人员培训 7、会议、培训签到表编号:2-7(科) 8、新进人员考核记录编号:2-8(科) 9、生物安全培训记录表编号:2-9(科) 10、员工基本信息表编号:2-10(科) 11、员工继续教育记录编号:2-11(科) 12、员工外出参会或进修记录编号:2-12(科) 13、员工岗位能力评估报告编号:2-13(科) 14、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发表记录编号:2-14(科) 三:质量控制 15、检验项目定标记录表编号:3-15(通用) 16、实验室间或实验室内部比对试验结果及分析报告编号:3-16(通用) 17、室间质评标本收到和分发记录编号:3-17(通用) 18、室间质评原始记录及上报记录编号:3-18(通用) 19、室间质评总结报告编号:3-19(通用) 20、室内质控记录编号3-20(通用) 21、室内质控失控(警告)处理记录编号:3-21(通用) 22、20 年月室内质控月总结编号:3-22(通用) 四:生物安全 23、标准菌株保存和使用记录编号:4-23(细菌) 24、菌、毒株的使用记录编号:4-24(细菌) 25、室消毒焚烧记录编号:4-25(通用) 26、试管破损或血样溢出时处理记录表编号4-26(通用) 27、复查标本记录编号:4-27(通用) 28、检测结果危急值报告登记表编号:4-28(通用) 29、不合格标本记录表编号:4-29(通用)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范本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 控制要求 4.1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4.2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 4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5.2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

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七、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一)科室管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活动。 (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技师均已注册。 (3)执业医师、技师无超范围执业。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实验室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及经济利益影响。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的岗位职责。重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急诊检验,标本接收与处理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制度,检验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差错事故等级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检验报告审核与发放,检验结果登记等。(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件》、《医疗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医务人员在临床的检验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使患者从标本采集、检验、取报告具有连贯性。

检验科日常工作检查表

检验科医疗质量日常工作检查表 1 检验科医疗质量日常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人:检查日期: 检查人: 分值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要求 评分方法 存在问题 得分 5分 工作面貌及职业道德 1、文明行医、着装整洁、佩证上岗、语言文明,礼貌得体、环境卫生,科室清洁,节约用电。 2、团结协作,科室协调。 3、接班人员未到来前,不得以何种理由擅离职守。做好每日 交接班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交院办或按相关法规处理。 一、1、2、3、一项不合格扣1分。 二、无交接班扣 5分。 三、接班人员未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本项不得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交院办处理或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15分常规检验工作和生化检验工作 1、接收标本时应检查标本是否合格,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条形码、标本数量和质量,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是否正确。标签与申请单是否相符,对不合格情况应及时告知相关科室及时 纠正,确保检验前质量。 2、检验时对试剂、项目;检验后对目的和结果。做好每日检验质控和定项目间比对,保证检验报告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发报告时对科别、病房等,打印的报告单要求检验者手签名进行认可,报告单内容及项目齐全,不得缺项漏项,没有的内容可用“/”表示。 4、常规检验当天出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发出检验报告单(外送除外。); 1、无特殊情况,按时出具检验报告,未按时者 扣0.1分/次。 2、出具报告缺项漏项的,一处扣0.1分。 3、出具报告未进行手签名的,扣1分/处。 4、不合格标本应及时纠正,并做好登记。如没 有登记而说别人不合格,扣5分。 5、发错检验报告,一次扣1分。打印报告结果 错误的直接扣 10分,并记差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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