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3篇

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3篇
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3篇

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篇1

1、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优质、高效、低价”的采购原则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入药品。

2、我院采购药品时,须通过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集中招标,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议价制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议价流程》进行议价,保障采购药品的优质、低价。若需采购药品未在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挂网的,则在药品交易所备案之后,通过正规合法的商业公司进行线下购买。

3、药库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医院医疗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我院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时,采购计划经由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采购;需采购目录外药品时,申请科室根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进行方可采购。

4、购进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合法的生产、销售、配送企业,采购人员负责索要对方相关资质,并备案。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7、药品采购人员、库管人员需严格《药库采购人员职责》《药库库管人员职责》,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并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篇2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篇3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样本

卫生室功能任务 一、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1)承担、参与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县级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公共卫生任务。 三、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1)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经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2)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两块急救和转诊服务 (3)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4)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基本医疗服务 四、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直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验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五、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村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悬挂于明显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那有关规定处理 十、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一、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改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出具收据。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业务]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 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质 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4.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 5.按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本村的各项卫生工作。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学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从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学部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库管理员每周根据药库库存和药品销耗量向药品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学部主任审核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在河南省肿瘤药品供采平台(SPD)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采购计划,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配送药品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学部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临时药按照《河南省肿瘤医院临时用药采购办法》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七、对省卫生厅公布的列入不良记录企业的任何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采购。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药剂科,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

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药品采购行为,确保从合法供货单位采购合法的药品,杜绝违法违规采购和不合法药品的采购,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采购的管理。 4、职责 4.1采购员(企业负责人兼任)为企业药品采购的专门人员,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采购药品。 4.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所经营药品品种进行合法性审核。 5、制度内容 5.1采购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进行药品采购,遵循“以销定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5.1.1依据企业制定的《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审核确认后,供货单位具备合法资格,该供货单位拟供应药品具备合法性后方能自该单位采购药品,不得自未确定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及个人采购药品。 5.1.2采购员自经质量管理员审核确定的拟购药品的合法性后进行该药品的采购。不得采购未确定合法性的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 5.1.3采购前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不得从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1.4采购中涉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的,应先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质量管理员审核批准,方可进行采购。杜绝从未经审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采购未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和不合格的进口药品。 5.2因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对供货单位及其人员、采购药品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和拦截,采购药品时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编辑采购订单,防止

资格无效、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2)

市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省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药库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工作,规范药品采购流程,防止贪腐现象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优质、高效、 低价”的采购原则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入药品。 2、我院采购药品时,须通过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集中 招标,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议价制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议价流程》进行议价,保障采购药品的优质、低价。若需采购药品未在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挂网的,则在药品交易所备案之后,通过正规合法的商业公司进行线下购买。 3、药库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医院医疗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我院药品 目录内的药品时,采购计划经由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采购; 需采购目录外药品时,申请科室根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进行方可采购。 4、购进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合法的生产、销售、配送企业,采购人员负责 索要对方相关资质,并备案。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 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存档备查。

7、药品采购人员、库管人员需严格《药库采购人员职责》《药库库管人员职 责》,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并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

1、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瑶山乡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 药房药品质量主要由质量药师负责,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掌握药 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 加强药品效期管理: 2.1 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三个月内的药品做好登记并通知临 床科室。 2.2 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 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3 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 期药品质量。 4 经常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合格后方可继 续使用。 5 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 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每年应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 2 凡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 岗位必须治疗康复,并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 新进药剂人员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 凡体检合格者应建立健康档案。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数量短缺和 假、伪、劣药品进入药房,保证入库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 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物制品必须做到货到即验,一般也须当天来货当天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等内容,每整件的包装中应有产品合 格证。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双人逐件验收。验收率应保持100%。药品验收后及时录入电脑,做到录入完整、规范。 3 验收药品时除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外应同时检查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XX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 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可以在内网药剂科专栏下载填写。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采购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评审专家组投票。投票方法:投票前申请人向专家组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由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为确定新药品种通用品,专家组队对预备会讨论入围的品种进行投票,专家组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如果通过品种数量多于预备会决定需要通过的数

量时由高票到低票选取。第二轮投票为确定的新品种的厂家,药剂科整理对通过的通用名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招标网中标相同规格、层次的所有厂家提供给专家投票,专家组投票结果以高票产地入选我院新药品种。 (三)、评审专家组由院药事会委员中6名固定委员和医院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随机抽取专家过程中,应在院纪检监督下进行,由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来进行(抽取),在会议前二小时通知参会人 员。 第六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医院科技研究需要药品。

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提要:对抢救急需的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采购,以保证 抢救治疗的需要。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范围:药库 责任人:药品采购人员 程序: 1、采购计划编制: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原则上一月二次,月底大计划,月中补充计划。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计划采购:药品采购员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有效地进行计划药品的采购,并严格按药品集中招标有关规定实行网上采购,以保证临床用药。 特殊药品(麻醉药、一、二类精神药)的采购: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网站采购,规范操作,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消毒剂等采购:按医院规定的品种在规定的公司采购,每次采购数量一般按临床实际需求量。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根据公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实行网上采购。进入该网站后,先浏览网上通知,正确填写购买申请,提交该申请单,上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打印,凭此单据到供货单位进货。验收入库,上网确认该单据:入库、出库、核销等。 对抢救急需的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采购,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新药和临时用药的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3、采购员负责建立药品供货企业的相关档案,索取相关证照,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购进首营药品时,及时索取相关"首营"资料。 4、对不合格、数量短缺或破损药品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 5、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 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医院新药采用审批程序 医院新药采用审批程序提要:以上资料应有以下内容:1)证书、批件应注明颁发机关、编号和有效期;2)国家定价品种应有商务部文件,企业自定价品种应有有关的物价备案文件医院新药采用审批程序 目的:制定新药采用审批程序 范围:新药采用审批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和程序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住院号:临床诊断: 申请药品名称:剂型: 药品规格:申请数量: 申请理由: 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 医务科签字: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郓城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在院领导与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价一律按网上中标价80扣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

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郓城县人民医院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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