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2017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2017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2017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工程 一、定额项目划分 楼地面工程定额项目主要从两个方面划分:一是按部位划分,如地面、台阶、楼梯、栏杆、踢脚线等;二是按材料划分,如大理石、花岗岩、预制水磨石、地砖、地毯、木地板、不锈钢栏杆等。 二、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面层 1.计算规则 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 m 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地面面层工程量=房间净长×房间净宽-0.1m 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面层 1.计算规则 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 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梯面层工程量=楼梯间水平投影净面积-大于50mm 宽楼梯井面积 对于螺旋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螺旋楼梯水平投影面积= 式中B ——楼梯宽度; H ——螺旋梯全高; h ——螺距; 2 R r R +=平,r 为内圆半径,R 为外圆半径。 螺旋楼梯的内外侧面面积等于内(外)边螺旋长乘侧边面高。 内边螺旋长= 外边螺旋长=。 (三)台阶面层

1.计算规则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台阶面层工程量=(台阶水平投影长+300mm)×台阶宽 3.说明 (1)台阶面层的工程量是以其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仅包括台阶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水平方向外加300mm计算。如图3.10所示。 图3—10台阶、牵边示意图 (2)台阶面层的工程量不包括牵边及牵边侧面装饰的工程量。牵边是指台阶两旁防止雨水直接从踏步两旁流下的设施。如图3—10所示。 (3)台阶定额中已包括一般防滑槽,如设计说明用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材料另计,其他工料机械用量不变。 图3-11花岗石台阶示意图 (四)踢脚线 1.计算规则 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2.计算公式 (1)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 (2)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延长米 (3)楼梯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4)楼梯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五)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计算规则 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计算公式 栏杆、栏板、扶手工程量:各跑楼梯水平投影长度×斜长系数+平台栏杆、栏板、扶手长度 (六)弯头 1.计算规则 弯头工程量计算规则:弯头按个计算。 (七)其他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 (1)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2)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2.说明(1)点缀是指四块块料的角相聚在同一点上时镶嵌出不同颜色正方形点缀块的装饰。如图3一12所示。

清单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大全

定额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1 / 26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 / 26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 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中的水泥砂浆楼地面已包含踢脚板工料,不另计算;如实际不 做踢脚板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扣减。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 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面抹灰,另按相应定额 项目计算。 三、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四、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五、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六、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 用量不变。 七、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 包括酸洗打蜡。 八、扶手、栏杆、栏板适用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 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附图。 九、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十、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墩台、池槽,以及面 积在1m2以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十一、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执行。 十二、木地板中的硬、杉、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三、地面伸缩缝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执行。 十四、碎石、砾石灌浆沥青垫层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十五、各种明沟平均净空断面(深*宽)均按190mm*260mm计算,断面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2、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 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的空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3、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的空洞占的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4、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追平投影 面积计算。 5、台阶面层(包括及最上一层踏步严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 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7、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定额计算规则word版

总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0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合理计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及机械台班取定价格)。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

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如果造型的装饰物是按实际造型的面积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定额中套地面面层项,人工费改乘以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是什么?)工程量,按实际

定额计算规则

定额计算规则文件编号-0819-CNN-299CNBT-0869O

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全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综合基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企业可自行确定。本综合基

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括费用及利润。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及社会劳动保险费用。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规定计算。一般土建工程综合费用是按三类工程考虑的,桩基工程综合费用区分灌注桩和预制桩,分别按一类工程、二类工程考虑。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为指导性费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六、本综合基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七、本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

2012年北京定额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4)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场地竖向1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7.机械土石方 (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坡度(%) 5以上、10以内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0 (4)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在5%以内)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 1.10。 (9)装载机装淤泥、流沙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 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 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 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 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 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完整版)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1.68%,施工单位留0.42%。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

天津市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知识交流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册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设备安装,铸造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风机安装,泵安装,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装,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等共12章,1359条基价子目。 二、本册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册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 四、本基价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基价的50%计算。 五、本册各基价子目除各章说明中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六、本册各基价子目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0.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不包括本册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11.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七、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超高增加费:机械设备的安装标高是以底座的正或负10 m以内考虑的。如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 m时,则基价子目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计取超高增加费。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八、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计取方法:根据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12元/t计取。 九、本章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是指距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4.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5.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她,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得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得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

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得,应以降水后得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得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得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得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得按相关管理部门得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就是按每天8小时得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得,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得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得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就是按干土编制得。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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