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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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编号:SY-AQ-09363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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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noise control management

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概述

噪声是危害非常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噪声干扰人的睡眠,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等;噪声造成听力损伤,甚至耳聋;噪声还干扰信息交流,导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引发安全事故。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生产中的噪声,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的噪声控制与管理。

3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2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噪声进行控制的监督、检查。

3.3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噪声控制管理措施。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噪声控制流程图(见QI7-41图1)

QI7-41图1

4.2实施过程

4.2.1噪音源识别

易产生噪声的作业包括:

a)混凝土施工;

b)打桩作业;

c)施工机械运转(砂轮机、磨光机、空压机等);

d)车辆运行;

e)风镐作业;

f)爆破施工;

g)木工作业;

h)发电机、发动机运转;

i)船舶航行和施工作业等。

4.2.2噪声监测

噪声测量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标准进行。

测量噪声通常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单位为分贝(dB(A))。

4.2.2.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定期对施工测点的噪声进行监测。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QI7-41表1: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施工现场边界噪声限值(dB(A))(GB12523–1990)

昼间

(6am——10pm)

夜间

(10pm-——6am)

土方工程

推土机、挖掘机等

75

55

打桩工作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工程

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和电锯等

70

55

安装工程

起重机等

65

55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4.2.2.2如有几个施工作业同时进行,以高噪声的限值为准。

4.2.3噪声控制的策划

4.2.3.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于可能生产严重噪声污染的环境因素,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3.2噪声控制措施的主要包括:

a)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限制施工作业时间。

b)在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当噪音超过控制标准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声障和相关噪音控制设施。

c)选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设备。

d)减少设备在施工现场不必要的空转,以减少噪音。

e)限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紧急情况外不许鸣笛。

f)保持机况良好,减少振动与摩擦,从而降低噪音源强度。

g)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工作区,以减少施工对生活工作区的噪声影响。

h)发动机排气管安装消音器。

i)混凝土施工时,尽量避免振捣棒空振,并采用低噪音的环保型的振捣棒。

j)打桩作业,必要时采用弹簧替打或加厚桩垫等措施以减少打桩噪声。

k)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使用砂轮切割机、磨光机和进行木工作业,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规划 1、施工噪声防治 对施工工地噪声,要严格建设审批,要求其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噪声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要求其交纳保证金。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执行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限制其施工机械与施工时间,并根据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对环境、社会和周围居民补偿。 要求建筑单位开工前修建隔声墙,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和低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降噪技术。 2、交通噪声防治 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对路过的车辆吨位加以限制以改善附近的声环境。 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 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 加强道路建设,完善道路系统,改善路况,对破损的道路路面及时修补,必要时交叉口设置立体通道。 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求其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淘汰、更新噪声排放超标旧车。采集者退散采集者退散 3、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第 2 页共 4 页

文化娱乐场所,选择场所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居民区内的娱乐场所,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并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发营业执照。 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对家庭娱乐活动和室内装修进行控制,规定限制音量和作业时间。 4、厂界噪声防治 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公建设施区等声敏感区,并要达标排放。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必要时修筑隔声墙,尽可能减小噪声。 研制和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以及加工工艺,对高噪声的设备和机械要加强维护维修,采用隔声、阻尼、吸声、隔振技术加以控制(如设置隔声室、隔声机罩)。 第 3 页共 4 页

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噪声管理 4.1 通用要求 4.2 施工过程噪声管理 4.3 操作人员管理 5 适用于标准条款 6 相关文件

1 目的 对公司所承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噪声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控制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 3.2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污染物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 3.3 公司工会负责公司机关范围内噪声污染的控制。 3.4 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 噪声管理 4.1 通用要求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管理控制功能分区和限值,依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功能分区和限值 A

4.1.1 各施工阶段的强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夜间)禁止强噪声施工。 4.1.2 施工如需连续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环保局备案方可进行施工。 4.1.3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否则不许夜间施工。 4.1.4 在施工程如与附近居民住宅过近,应采用降噪围帘或其它降噪措施。 4.1.5 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尽量避免和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 4.1.6 夜间装卸物料时严禁野蛮装卸、敲打撞击、大声喧哗吵闹,减少噪声扰民。 4.1.7 施工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杜绝超负荷运转现象。 4.1.8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有形磨损。 4.2 施工过程噪声管理 4.2.1 一般应禁止在夜间进行强噪声施工,白天施工时如噪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应采取使用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 4.2.2 在居民稠密区和敏感区施工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机械设备。 4.2.3 强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应尽量搭设封闭式工作棚,

噪声污染管理规定

噪声污染管理规定 1.对噪声污染的管理是本公司实施噪声控制、及职业健康管理的重 要工作。 2.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使用设备的控制,减少 噪声污染,减少扰民,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3.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并采取降 低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 4.施工现场安全人员要组织尤其是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 育,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和机械设备保养规定,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5.按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定期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体检, 发现有噪声污染引起的职业病时,应及时积极给予治疗。 6.对相关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减少噪 声污染危害。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是本公司QES管理体系中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要十分重视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1.采取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施工人 员的职业卫生素质,做到遵章守纪,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2.施工中选用的设备、材料和现场设施除保障良好的运行状态,必 须考虑到其布置、工作空间、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防止疲劳作业,保证作业人员能够安全而有效的劳动。 3.在高温潮湿闷热,光线较弱的场所作业时,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 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4.在危险部位或区域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应在醒目处设立安 全警示标志。 5.提高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饮水要清洁卫生,夏季注意防病, 防中暑,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以防止或减少事故,减少环境污染,减少浪费,是本公司QES管理体系的要求之一。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办公、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 标示。 2.在办公、生活区设置废弃物的放置处,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消毒。 3.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有专人负责,及时清理送废品收购站 回收。 4.对不可回收的墨盒、硒鼓等由供方回收。 5.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由土建方集中处理。 6.对可回收的由项目部材料员集中送废品收购站回收。 7.对有污染的油漆桶、涂料桶则由供方收回。

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办法

. . 施工现场噪音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适用围 3职责 4噪声管理 4.1 通用要求 4.2 施工过程噪声管理 4.3 操作人员管理 5 适用于标准条款 6 相关文件

1 目的 对公司所承担工程围的施工现场噪声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围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控制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 3.2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负责所属围污染物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 3.3 公司工会负责公司机关围噪声污染的控制。 3.4 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 噪声管理 4.1 通用要求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管理控制功能分区和限值,依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功能分区和限值 4.1.1 各施工阶段的强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夜间)禁止强噪声施工。 4.1.2 施工如需连续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环保局备案方可进行施工。 4.1.3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否则不许夜间施工。 4.1.4 在施工程如与附近居民住宅过近,应采用降噪围帘或其它降噪措施。 4.1.5 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尽量避免和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

4.1.6 夜间装卸物料时严禁野蛮装卸、敲打撞击、大声喧哗吵闹,减少噪声扰民。 4.1.7 施工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杜绝超负荷运转现象。 4.1.8 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有形磨损。 4.2 施工过程噪声管理 4.2.1 一般应禁止在夜间进行强噪声施工,白天施工时如噪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应采取使用围挡隔离或其他降噪措施。 4.2.2 在居民稠密区和敏感区施工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机械设备。 4.2.3 强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应尽量搭设封闭式工作棚,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的措施。 4.2.5 现场加工制作的施工场地在使用之前应完成封闭。 4.2.6 金属物料的装、卸等要做到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 4.2.7 施工中应尽量避免使用大铁锤敲击金属物料,以防产生噪声。 4.2.8 在人员稠密区和敏感区要求先封闭周围,然后再进行施工操作。 4.2.9 使用噪声大的可移动电动工具时,应在使用部位周围设可移动的围挡。 4.2.10 使用砂轮锯或切割机等进行切割作业时,应在封闭的工作棚中进行。 4.2.11 混凝土剔凿时应注意减少噪声。 4.3 操作人员管理 在对施工场界噪声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应对主要本源噪声进行监测。当本源噪声值超过90dB时,需为操作者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5 适用于标准条款 GB/T24001 4.4.6;GB/T28001 4.4.6 6 相关文件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方案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强化公司广大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进行预防和控制。施工噪声的控制是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国法和政府的要求,是企业行为准则。 本工程根据市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施工生产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请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执行。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ISO/4001系列环境管理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市政府环境保护规条文 公司环境保护手册 三、工程概况

四、现场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成华区保和片区3号地块,交通较为方便。场地属岷江水系二级阶地,地势较平坦。场地为耕地,场地东南部位置为自然形成的低洼地带,西北侧位置相对较高,场地形有较小起伏,地面标高505.9-508.7m(以钻孔孔口标高为准),相对高差约3m,30米均为农田,无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无地下管线。 五、结构概况 本工程地下2层,部分为核6级人防工程,主楼地下一层以上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为一级,主楼地下室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裙楼地下室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裙楼地下一层以上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本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主楼框架-剪力墙结构为19层建筑,采用筏形基础;裙楼、纯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1、地基基础 本工程主楼采用筏板式基础,天然基础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复合地基设计要求为: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fspk>650kpa,群楼采用独立柱基础,以粘土层为持力

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1.范围: 为有效控制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噪声对公司的影响,明确对噪声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部门对噪声的控制。 2.职责 2.1纸盒、铁盒计划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实施与检查; 2.2相关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规定对本部门噪声源进行有效控制。 3.内容 3.1噪声控制标准 3.1.1本公司从源头对噪声实施控制,规定控制标准,减轻噪声对环境污染; a) 锣杆式空压机区域噪声≤60—65dB; b) 冲压机噪声:≤60-65 dB; c) 通风机区域噪声≤60—70dB; d)水冷却塔区域噪声≤50dB—55dB; 3.1.2厂界噪声控制标准 昼:55dB 夜:45dB 3.2 噪声监测 由区环保局对公司厂界噪声实施监测,公司根据需要请区环保局对声源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声的源头得到控制。 3.3 对公司内区域噪声的控制规定。 3.3.1 为尽可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在厂区规划布局中,已考虑了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间。 3.2.2 空压机房位于厂区的合适位置,有隔音措施;冲压机在车间靠中间位置;中央空调、水冷系统与宏晨包装有限公司相邻,通风机在车间内部与相关设备配套使用。 3.2.3 对噪声设备采取的降噪措施是: 3. 3设备噪声管理规定 3.3.1大型设备在专门机房内,做好隔音,消音工作,生产部负责做好维护保

养工作,使之正常运行,以减少噪音污染; 3.3.2 对厂区区域设备由生产部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各部门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生产部在选用、更换、维修设备时,应优先考虑经济、环保、低噪声的设备。 3.4 检查考核 各生产部门对噪声设备的声级根据厂界噪声的检测结果提出对声源噪声的检测要求,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请区环保部门实施监测并记录,对不合格项开具《环境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办公室定期组织对相关部门噪声控制情况实施检查,并予以考核。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第四章交通噪声污染管理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村镇建设,按功能区合理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 第五条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并督促、协调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日常管理工作,遵照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按以下分工实施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机电设备或器械,减少噪声对生活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凡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条受到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受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和投诉,督促造成噪声污染者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采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十一条在人口稠密区以及在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及其附近,不得规划新建和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或项目。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拆除或闲置已安装使用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征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排放噪声污染实行申报制度。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提供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使其符合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 使用通风、排风(气)、降温、发电、锅炉等设备,对周围生活环境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按照审查意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十四条对超标排放噪声,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治理。对难于治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县人民政府对其实行关、停、并、转、迁。确因经济和技术条件所限,短期内难于通过治理噪声源消除噪声污染的,必须采用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把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或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 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dB(A)] 4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声控制措施。 第六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噪声管理制度

噪声管理制度 (HBQY-AH-17) 1 目的 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 3.2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 4 管理规定 4.1管理处存在的主要噪声源: --- 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 ---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 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 --- 其它。 4.2噪声的控制措施 4.2.1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a)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b)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c)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 d)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循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e)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4.2.2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a)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b)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

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c)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d)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e)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 f)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 4.2.3养护、其他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 a)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b)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c)对超过噪声标准的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 4.2.4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 a)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b)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c)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 4.2.5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 4.2.6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4.3 接受者的防护 4.3.1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4.3.2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城市噪声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又一种形式,噪声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所以要做好噪音的防治措施,避免噪音对人体造成大损害。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不仅要有良好的治理技术和措施,也需要各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 完善城市环境噪声防治的立法 目前城市环境噪声评价主要是以噪声的分贝数为评价标准, 反映的是人耳朵对于噪声的主观感受, 以及对听觉的影响, 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噪声对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危害程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作用, 使我国人民能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天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立法。 合理规划城市建设 合理的城市建设规划对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从城市人口的控制、城市区域的划分、城市道路的规划等各个方面来防治城市环境噪声。 控制城市人口 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密度的增长, 采取在大城市远郊地区建立卫星城市的办法。

按噪声对城市进行分区 使住宅区、文教区等远离工厂、车站、机场等高噪声源的区域, 安静区和高噪声区域之间绿化带或缓冲带隔开来阻断或降低噪声的传播。 合理规划城市道路 各种交通枢纽, 例如如车站、机场等, 使它们远离城市安静区域, 规划专用道路将车站和城市相连; 交通流量大的城市应规划若干条环城道路, 减少穿过城市中心的车辆严格区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流。利用地形或屏障降低噪声, 利用沿街建筑遮蔽形成“声影区”, 降低噪声 利用绿化带减噪 能用于减噪的绿化带有两种, 一种是茂密的树林带, 它能够作为一种遮音的屏障, 使一部分的声音被反射, 一部分的声音则被树林吸收;另一种则是地面松软的植被覆盖, 如花圃、草地等, 它能够吸收经地面反射的噪声。 城市噪声的来源 生活噪声 生活噪声主要是指商业、娱乐业、服务业、宣传活动和家用电器等产生的各种噪声,生活噪声具有声源密度大、噪声声级高和污染面宽的特点。随着旧城改造进程的加快,居民楼底多变成各种服务的网点,餐馆、游戏厅、超市以及KTV等呈现出雨后春笋的趋势,居民区到处都是噪声。加之人们观念的转变,夜间户外的文娱活动越来越多,

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方案

马家龙创新大厦室内室外装修工程施工渣土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深圳金鹏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三、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的组织措施 四、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及要求 五、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工作要求及措施

1.编制依据 1.1 《深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 马家龙创新大厦室内室外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1.3 深圳市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 2.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2.1目的 ●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及噪声污染。 ●改善作业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努力创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 2.2意义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的需要。 ●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是消除对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产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控制渣土扬尘、噪声污染的组织措施 马家龙创新大厦室内室外装修工程项目部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施工班组长组成: 组长:叶佐圩(项目经理),对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全面负责。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主持编制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副组长:彭伦(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全面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及日常检查。 副组长:叶佐蒙(安全员)负责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各项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 副组长::罗俊超(安全员)负责分管各栋楼的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及日常检查。 组员:各栋号专业施工员负责协助各个栋号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 4. 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技术措施及要求。 4.1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扬尘的技术措施及要求。 4.1.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必须对施工区域所有车行道路、材料堆场、人行道路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上硬化要求,采取相应的硬化处理。车行道路的硬化必须保证道路具有足够的强度,当道路被车辆碾压损坏后必须重新硬化。 4.1.2施工现场所有进出口都必须单独设置高压冲洗设备、蓄水池,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砂,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同时,在进出口合理设置沉砂井、排水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流。 4.1.3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 4.1.4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4.1.5施工现场道路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4.1.6 施工现场内必须采用安全网或彩条布对裸露的地面及露天堆放的材料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排放,减少扰民,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建集团施工现场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第三条定义 1、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土石方施工、电动工具、混凝土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模板与脚手架装卸、安装、拆除、清理和修复、混凝土修凿等。 2、建筑施工场界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第四条职责 1、工程管理部(施工生产管理) 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 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主管部门负责对执行本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工程项目部 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五条施工现场噪声排放申报 1、凡施工现场其噪声排放可能超过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施工单位名称、建筑施工场所及施工期限、可能排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并提

供必要的资料。 2、工程项目部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在申报登记前,应经过工程公司、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然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3、申报登记后,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及强度、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需要作重大改变的,应在变更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征得负责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管理 (一)需进行控制的噪声源 1、土石方施工阶段: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风镐等; 2、打桩施工阶段:打桩机、混凝土罐车等; 3、结构施工阶段: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支(拆)模板、搭(拆)钢管脚手架、混凝土修凿、模板修理、电锯等; 4、装修施工阶段:拆脚手架、石材切割、外用电梯、电锯等; 5、独立区域的噪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 (二)现场噪声排放限值 注:6:00--22:00为昼间;22:00--6:00为夜间; 1、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Ⅰ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三)施工现场噪声排放管理 2、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并由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测量和监测; 3、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降噪措施; 4、施工应安排在6:00--22:00间进行,确因生产工艺要求等技术原因或其他特殊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提前到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施工单位要告示附近居民,方可施工; 5、调整施工噪声分布时间: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夜间控制标准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分项如混凝土等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

工厂设备噪音治理-技术方案

富邦化工有限公司 工厂设备噪音治理技术方案 要达到预防和控制ⅱ级以上噪声性耳聋的目标,应采取两级预防措施。 一级预防主要是改进工艺,改造机械结构,提高精密度。对室内噪声,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玻璃纤维、矿渣棉、毛毡等),使用得当可降低噪声5分贝~10分贝。装置中心控制室采用双层隔音玻璃隔声,加大压缩机机座重量,对机泵、电机等设备设计消声罩。另外,用橡胶等软质材料制成垫片或利用弹簧部件垫在设备下面以减振,也能收到降低噪声效果。同时针对车间生产防护也要推广实用舒适的新型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实行噪声作业与非噪声作业轮换制度。 二级预防就是对接触噪声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听力检查,《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接触90分贝~100分贝噪声的工人每2年进行一次听力检查,接触大于100分贝噪声的工人1年检查一次。 此外,职工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不在噪声环境中吸烟等。 < 化工企业噪声控制标准及车间职业噪声卫生标准: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作业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根据日接触噪声时间不同,卫生限值标准也不同。例:

卷烟车间机台操作工属日接触噪声时间8小时范畴,卫生标准限值为85dB(A)。 化工车间噪声控制目标、原则及重点: 噪声治理目标是有效降低室内噪声强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减少车间噪声对厂区环境的影响,改善矿区办公环境; 噪声控制措施以不妨碍生产设备操作、观察、检修、并满足通风散热为原则,既要开启灵活、施工方便,又要有明显的降噪效果。 一、工程概述: $ 该工程属四川富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设备噪音治理工程。 二、防腐蚀方案的编制依据: 根据四川富邦化工有限公司对隔音效果的技术要求。 依据相关技术标准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 三: 施工组织: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 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dB(A)] 4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六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七条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八条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九条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在声源处、界墙周边设置噪音监测点,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记录。噪声控制指标需符合下表限值: 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塔吊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

绿色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最新版)

绿色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31

绿色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最新版) 一般噪声源: 土方阶段: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破碎钻等。 结构阶段:水泵、汽车泵、振捣器、混凝土罐车、空压机、支拆模板与修理、支拆脚手架、钢筋加工、电刨、电锯、人为喊叫、哨工吹哨、搅拌机、水电加工等。 装修阶段:拆除脚手架、石材切割机、砂浆搅拌机、空压机、电锯、电刨、电钻、磨光机等。 1)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22:00进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或特殊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项目部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尽量选用环保型低噪声振捣器,振捣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与保养。振捣混凝土时禁止接触模板与钢筋,并做到快插慢拔,应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的开关,防止振捣器空转。 3)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提倡文明施工,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进行进场培训,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生产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使产生噪声大的工序尽量在白天进行。 清理维修模板时禁止猛烈敲打。 脚手架支拆、搬运、修理等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减少人为噪声。 夜间施工时尽量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材料运输车辆进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必须轻拿轻放。 4)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现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

编号:SM-ZD-88896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控制和管理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健康,实现社 会责任。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厂区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包括本厂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单位。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级标准。 3 职责 3.1 安环部是噪声环境归口管理部门,对噪声污染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噪声污染的环保改进方案。 3.2 生产部控制生产运行活动中的噪声污染。 3.3 仓库部控制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 4 工作内容

4.1 主要噪声源: 4.1.1 车间机械装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升降机运行,空压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1.2 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 4.2 生产活动噪声控制: 4.2.1 生产部应根据防止噪声的有关要求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2 生产部应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按照《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音量。 4.2.3 对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中产生的高噪声,安环部应组织生产部提出具体治理方案,从而减轻噪声污染。 4.2.4 对操作岗位上无法解决的高噪声问题,生产部应采取隔声等防护措施,确保岗位操作人员不受到噪声污染的影响。 4.3 运输车辆噪声控制 4.3.1 厂区内实施限速、限鸣号等控制措施,确保降低运输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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