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列14种涉案银行账户和财产不得冻结(附全文)

新规:下列14种涉案银行账户和财产不得冻结(附全文)
新规:下列14种涉案银行账户和财产不得冻结(附全文)

新规:下列14种涉案银行账户和财产不得冻结(附全文)

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

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2014年12月29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第二十一条:下列财产和账户不得冻结: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2.特定非金融机构备付金;3.封闭贷款专用账户(在封闭贷款未结清期间);4.商业汇票保证金;5.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6.党、团费账户和工会经费集中户;7.社会保险基金;8.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9.住房公积金和职工集资建房账户资金;10.人民法院开立的执行账户;11.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

种其他存款”和连队账户的存款;12.金融机构质押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债券、股票、贷款;1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特定股票、债券、票据、贵金属等有价凭证、资产和资金,以及按照业务规则要求金融机构等登记托管结算参与人、清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在交收或者清算结算完成之前的保证金、清算基金、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冻结的账户和款项。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单位或个人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行为,保障刑事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是指银

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单位或个人在本机构的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行为。第四条协助查询、冻结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完善信息系统,依法做好协助查询、冻结工作。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总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分行指定专门受理部门和专人负责,在其他分支机构指定专门受理部门或者专人负责,统一接收和反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专门受理部门和专人信息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上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报告。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协助查询、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后,应当严格保密,严禁向被查询、冻结的单位、个人或者第三方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或者解除冻结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加盖县

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公章的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但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情形除外。无法现场办理完毕的,可以由提出协助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指派至少一名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

或人民警察证和单位介绍信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回反馈结果。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或者解除冻结时,应当对办案人员的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以及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解

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进行形式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留存上述法律文书原件及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复印件,并注明用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留存的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不得挪作他用。第十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需要跨地区办理查询、冻结的,可以按照本规定要求持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办案协作函,与协作地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系,协作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协助执行。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信息化应用系统传输加盖电子签章的办案协作函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将办案协作函和相关法律文书及凭证传真至协作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作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接收后,经审查确认,在传来的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

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上加盖本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印章,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

证或人民警察证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一条对于涉案账户较多,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对其集中查询、冻结的,可以分别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需要查询、冻结的账户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逐级上报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相关业务部门批准后,由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

警察证和上述法律文书原件,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要求办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需要查询、冻结的账户分属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协助查询财产或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逐级上报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上述法律文书原件,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要求办理。第十二条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出的超出查询权限或者属于跨地区查询需求的,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

以通过内部协作程序,向有权限查询的上级机构或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提出协查请求,并通过内部程序反馈查询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第十三条协助查询财产法律文书应当提供查询账号、查询内容等信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无法提供具体账号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的足以确定该账户的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者企业全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如实告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并在查询回执中注明。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的信息仅限于涉案财产信息,包括:被查询单位或者个人开户销户信息,存款余额、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手账户及身份等信息,电子银行信息,网银登录日志等信息,POS机商户、自动机具相关信息等。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关复制材料上加盖证明印章,但一般不得提取原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提供电子版查询结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采取必要加密措施的基础上提供,必要时可予以标注和说明。涉案账户较多,需要批量查询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同时提供电子版查询清单。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

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助查询需求后,应当及时办理。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并反馈。如无法现场办理完毕,对于查询单位或者个人开户销户信息、存款余额信息的,原则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反馈;对于查询单位或者个人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对手账户及身份等信息、电子银行信息、网银登录日志等信息、POS机商户、自动机具相关信息的,原则上应当在十个工作日以内反馈。对涉案账户较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集中查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因技术条件、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说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反馈。第十六条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应当明确冻结账户名称、冻结账号、冻结数额、冻结期限等要素。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冻结数额应当具体、明确。暂时无法确定具体数额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上明确注明“只收不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明确填写冻结期限起止时间,并应当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预留必要的工作时间。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手续齐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办理冻结

手续,并在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回执中注明办理情况。对涉案账户较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集中冻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一般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采取冻结措施。如被冻结账户财产余额低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数额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冻结期内对该账户做“只收不付”处理,直至达到要求的冻结数额。第十八条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续冻没有次数限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第十九条被冻结的存款、汇款等财产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当由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但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情形除外。在冻结期限

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除冻结。第二十条对已被冻结的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冻的,优先于轮候冻结。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财产法律文书且

手续完备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冻结手续。第二十一条下列财产和账户不得冻结:(一)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二)特定非金融机构备付金;(三)封闭贷款专用账户(在封闭贷款未结清期间);(四)商业汇票保证金;(五)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六)党、团费账户和工会经费集中户;(七)社会保险基金;(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九)住房公积金和职工集资建房账户资金;(十)人民法院开立的执行账户;(十一)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账户的存款;(十二)金融机构质押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债券、股票、贷款;(十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

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特定股票、债券、票据、贵金属等有价凭证、资产和资金,以及按照业务规则要求金融机构等登记托管结算参与人、清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在交收或者清算结算完成之前的保证金、清算基金、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十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冻结的账户和款项。第二十二条对金融机构账户、特定非金融机构账户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支付机构等名义开立的各类专门清算交收账户、保证金账户、清算基金账户、客户备付金账户,不得整体冻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经查明冻结财产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冻结,并书面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对被冻结财产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因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造成被冻结财

产的单位或者个人损失的除外。上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认为应当解除冻结措施的,应当责令作出冻结决定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解除冻结。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部授权审批流程办

理协助查询、冻结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协助查询、冻结工作做好登记记录,妥善保存登记信息。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存款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时,应当告知其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冻结有异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系。第二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快速查询、冻结工作机制,办理重大、紧急案件查询、冻结工作。具体办法由银监会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另行制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机制,查询、冻结(含续冻、解除冻结)需求发送和结果反馈原则上依托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专网完成。银监会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规范化的电子化信息交互流程,确保各方依法合规使用专线传输数据,保障专线运行和信息传输的安全性。第二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账户要求后,应当立即进行办理;发现存在文书不全、要素欠缺等问题,无法办理协助查询、冻结的,应当及时要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必要的补正措施;确实无法补正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回执上

注明原因,退回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出的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协助冻结要求有权拒绝,同时将相关理由告知办案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协助查询、冻结工作中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先行办理查询、冻结,并提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部门协调解决。第二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被查询、冻结单位、个人或者第三方通风报信,伪造、隐匿、毁灭相关证据材料,帮助隐匿或者转移财产;(二)擅自转移或解冻已冻结的存款;(三)故意推诿、拖延,造成应被冻结的财产被转移的;(四)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定,强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协助工作,其上级机关应当立即予以纠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协助查

询、冻结工作纳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在协助查询、冻结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给予表彰。第三十一条此前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非银行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单位或个人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适用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内”包括本数。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账户机关

哪些衙门可以动你的银行存款? 都说钱放在银行里是安全的,这是因为银行根据宪法、法律以及储蓄合同的规定,对于储户负有保密和保管义务,他人是没有权利查询或者划拨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公权力机关还是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拨公民在银行的存款。关于国家机关对公民在银行存款的查询、冻结、划拨权限,且看下文详述。 一、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概念及依据 (一)概述 首先弄明白几个概念:查询、冻结、划拨。查询是指有权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银行告知被查询对象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冻结是指有权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司法冻结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自然解冻。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再说划拨,也称之为扣划,是指有权机关要求银行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这就是真正出血的过程了,所以学理上叫做“处分性执行措施”。 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扣银行存款的公权力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具体哪些职能部门有相应权限、权力行使的合法程序等问题在实践中一直比较混乱。1995年7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法》首次从法律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基本界定,原来政出多门的现象等到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号)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要求社会公众用真实身份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核心包括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开户意愿三方面。支行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时应围绕上述核心要素开展工作:一是开户申请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合法的身份证件和资料。二是支行应利用多种有效手段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合法性,确保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三是核实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第五条审核身份证件。支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

条据书信 公司银行账户证明

公司银行账户证明 银行账户证明 致: 请将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元汇入我公司如下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全称): 银行名称(全称):银行分行支行 账户: 我公司对如上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为我公司的疏忽或失误等原因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后果。 收款人(公司签章):日期: 提示:1、在填写之前,需要核实开户银行的名称是否变更过 2、此信息是否经过收款单位账务部门的核实及确认篇二:《银行账号证明函》 财付通结算银行帐号证明函 公司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兹证明上述银行帐号是我公司的有效帐号,可用于财付通资金的结算。 【日期】

【盖章】 备注: 请务必加盖公司公章 “开户名称”是指银行帐户名称,即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需具体写清xx银行xx分行xx支行(分理处)篇三:《银行账户证明》{公司银行账户证明}. 银行账户证明 致:肥南乡财政所 请将怀远县肥南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固庄村清淤工程款项,汇入我公司如下 银行账户:xx0363065510300000026 公司名称(全称):安徽启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名称(全称):安徽怀远农村合作银行凤凰支行账户:xx0363065510300000026 我公司对如上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为我公司的疏忽或失误等原因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导致贵单位无法正常付款,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后果。 收款人(公司签章):日期:xx年05月06日篇四:《银行打款账户证明》 银行账户证明 致: 请将货项,金额为人民币元汇入我公司如下银行账户: 公司名称(全称):

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资料

文献综述 一、概述 ATM自动取款机是由计算机控制的持卡人自我服务型的金融专用设备。ATM是英文Automatic Teller Machine的缩写。ATM是最普遍的自助银行设备,可以提供最基本的银行服务之一,即出钞交易,有些全功能的产品还可以提供信封存款业务。在ATM自动取款机上也可以进行账户查询、修改密码和转账的业务。 同时在制作这个系统的过程中也应用了数据库的知识,这个相对于想从事软件开发的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内容,这个也是本次设计的重点知识,同时数据库链接是必须要学会的,因为这个是最核心的内容,培养自己坚实的逻辑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和培养自己良好的文案能力,要求掌握ATM取款机的具体工作原理以及java简单系统的设计方法。 二、内容 (一)ATM的研究现状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和随着全球金融行业的兴起,使用ATM取款机、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这些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运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营方式的转变,处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和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当前,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ATM取款系统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形成一种全新的运作方式。随着因特网的形成和发展,基于网络技术的信息系统除了它传统的功能外,实现了特定地方刷卡消费等。不仅提高了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而且大大的节省了人们取钱所花费的时间和价值;并且在有效防止了一些非法的业务操作,对于一些复杂的信息,就能够充分的发挥它们的优越性。

据悉,中国最近几年ATM增长速度维持在10%以上,而世界其它国家ATM增长率大致为3%。现在,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ATM市场。但是,市场研究机构同时认为,我国今后几年的发展势头将较过去几年慢下来,不再维持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率,因为大城市的ATM拥有量已达一定程度,而二线城市的ATM则需要一定的配套设施方能开始高速度发展。目前,国内ATM最多只有七八种功能,相对于其它国家,如新加坡,功能确实少一些。新加坡的ATM交易功能多达40多种。在发达国家,多种新技术应用于ATM,使ATM使用更加便捷,功能也更多。持卡人无需携带银行卡,虹膜识别、手纹识别ATM可通过识别客户独有的生物特征进行交易。借助无线通ATM,持卡人可以远程在手机上先行操作交易,并在ATM上按最后一个交易指令。另外,有的ATM可以打印彩色地图、销售电影票和邮票等。从技术上讲,这些最先进的ATM 随时可以提供给中国的商业银行。但ATM是一个终端,其功能需要银行主机的配合。而且中国银行业正对外资银行加速开放,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今后一定会将最新的ATM带入中国。 (二)ATM取款机系统的影响 ATM取款机诞生可以说是世界金融行业的一大进步,也是历史性的转折点。ATM 自动取款机不仅能提高了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还能大大的节省人们取钱所花费的时间和价值;并且在有效防止了一些非法的业务操作,对于一些复杂的信息,就能够充分的发挥它们的优越性。 ATM系统对金融业的变革产生了和正在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从现代金融业新概念来看,ATM系统就是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业金融管理的一种应用。它避免了对于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资金统计等用人工办理。数据信息处理工作量大,繁琐,数据处理手工操作,工作量大,工作时需实时认真办理,一但出现错误将带来很大的损失。从而解决了用户信息和资金信息的繁杂问题,对于ATM取款系统数据的统计和核实等都是采用卡号进行核对的,进而实现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避免了工作人员和管理员工作时间一长,再进行查询,就得在众多的资料中翻阅、查找了,造成查询费时、费力。 同时也得用户可以安全的进行操作,便捷,快速的进行取款以及完成一些商业上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篇一: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设立外资企业程序中) 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过程中,为了对境外投资方的资金状况持有基本的保障,在向外经贸委提交的审批文件中有一项是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银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见证。 通常银行给其公司客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银行的开户时间、资本概况、财务往来信誉、账户资金等项,例:cReDIbILITYLeTTeR 银行资信证明 日期:1999年8月21日 August21,2000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上海

shanghaiForeigneconomicRelationsAndTradecommissionshanghai people’sRepublicofchina 敬启者: TowhomItmayconcern: 兹证明abc有限公司总裁罗斯凯乐先生在商业银行开立有数个账户。正式商务账户于1997年9月开立,金融市场账户于1999年8月开立。先在敝银行的全部存款余额为984,654.00美元。pleasebeadvisedthatmr.Ross.galler,presidentofabcco.,Ltd.hasestablishedseveralaccountswithcommercebank.Theregularbusiness accountwasestablishedinseptember1997andthemoneymarketaccountwases tablishedinthisAugust1999.Thetotalbalanceofdepositatourbankforbothacc ountsisus$984,654.00. 其账户信誉一贯良好。Theiraccountshavealwaysbeeningoodstanding.谢谢, Thankyou. 致礼 sincerely, (签名处)(signature) (姓名)(name) 商业银行commercebank (地址)(Address)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境外投资方的开户银行有各自的银行资信证明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银行账号被冻结如何应对

银行账号被冻结如何应对 有的企业在使用账户过程中发生账户被冻结,有的是在收到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书之后才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而言,银行账户,特别是基本户被冻结,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极大影响。如何一旦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如何应对呢? 人民法院通常是根据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委托作出保全裁定后,先行开始执行,即向银行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银行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尔后会向被保全人送达保全裁定书,在被保全人接到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书时,其实自己的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针对保全行为,应区分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以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一、如是诉讼财产保全,即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保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则需审查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中以下内容: 1.是否注明冻结期限、起止时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发现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存在未注明冻结期限,或冻结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则显然有误。 2.是否明确具体的冻结数额,现实中存在部分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未注明具体冻结数额,只要求银行冻结某个银行账户,

这种做法也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3.保全裁定与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存在不一致,笔者即曾遇到过同一案件中的保全裁定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冻结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多因法官粗心大意所致。 4.审查冻结金额是否明细超出双方争议标的额。 5.保全申请人是否提供有担保。除涉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赔偿等及婚姻家庭纠纷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赔偿,及案件事实清楚、简单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较小等五种情形外,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通常会要求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如遇以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被保全人可在接到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书后五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已经超过了五日期限,又发现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在执行时,即在具体向银行作出协助执行通知的过程中存在上述1.2.3项所列情况,被保全人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二、如是诉前财产保全,即保全申请人在提起诉讼前,先行申请财产保全。被保全人通常会先收到法院的保全裁定,而后再接到法院的传票 在此情况下,除了审查保全裁定是否存在上述第一条所列情况下,法律还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保

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程序

(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 程序

初稿仅供内部讨论2002中华财务版权所有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的要求和操作规范,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程序。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业务过程,适用于X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X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X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X公司资金统壹计划管理的控股子X公司。 3、定义 银行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账户、壹般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 3.1.基本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账户; 3.2.壹般结算账户:是X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以外的辅助性账户; 3.3.专用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账户。 4、相关程序及文件 4.1对外结算的相关程序FM-TM-03 5、职责 5.1总裁

?根据X公司发展需要选定2-3家合作银行; 5.2财务总监 ?综合考虑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银行账户集中程度,选择拟长期合作的银行; ?审核批准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 5.3财务部 ?审核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 ?办理X公司总部银行账户开立及撤销手续;协助控股子X公司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及撤销手续; ?保存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有关资料; 6、管理权限 6.1银行账户的管理由X公司总部财务部统壹规划、集中控制、分类管理。6.2X公司总部财务部具体负责X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各控股子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规划、审批、检查及考核工作;下属各控股子X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X公司总部财务部的安排,对本X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日常管理,且接受X公司总部财务部的统壹调度、检查和考核。 6.3X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 7、工作程序 7.1银行账户规划管理

存款证明书模版

存款证明书模版 篇一:中国银行存款证明书翻译模板 BANKOFCHINA PersonalCertificateofDeposit No.:******* Date:******* WeherebycertifythatfromMr/Ms 篇二:个人存款证明书模板 办理出国个人收入证明与存款证明书样本个人收入证明样本格式如下:statement证明name姓名dateofbirth出生日期relationshiptoapplicant与申请者关系occupation职务yearsatcurrentposition在单位年数monthlysalary月薪iconfirmthattheaboveinformationistrueandcorrect.兹证明以上情况属实。financialsupervisor’

sname&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财务主 管姓名、签名 telephone&faxnos: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主管电话及传真telephoneno: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主管电话 importantnote:pleaseenclosecopiesofthefollowingdocumentsify ouarethe请注意:请呈上下列文件如果您是: employer--photocopyofbusinessregistrationcertificate雇主-营业执照复印件employee—additionalbankstatements员工-其他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以证明家庭经济能力银行存款证明见以下模版:篇二:银行存款证明书存款证明书日期:年月日兹证明先生/女士截止至年月日,在我行存款如 下: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说明: 1、本“存款声明书”复印无效 2、本“存款声明书”不得转让、不得质押、不得为他人担保、

法院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定手续及注意事项

法院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定手续及注意事项案例: 某日,有两个自称是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人来到B 网点,手持扣划通知书,要求对C单位账户资金进行扣划。 解释答题: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但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核执法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有关法律文书。 法院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需向银行提供如下手续: (1)执行人员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注意介绍信不能代替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证件应该在有效期内。 (2)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内容包括: ①开启金融机构。注意抬头是否正确。 ②户名、账号。注意户名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只有户名没有账号的,如果是单位存款,银行应当根据存款档案协助查询,如果是个人存款,银行应当要求法院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或其他足以证明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③金额。冻结、扣划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大小写要一致。 ④协助通知书的形式。注意是否一式三联,是否加盖公

章、是否有骑缝章,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⑤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应要求有权机关重新出具或者在涂改加盖公章,否则有权拒绝。 (3)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存款的,应附人民法院冻结存款裁定书;扣划存款的,应附人民法院扣划存款裁定书及生产的法律文书。 ①冻结、扣划存款,没有生产法律文书,不予协助。 ②审查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否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一致。被执行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协助;执行金额是否一致,超过被执行单位应当承担义务部分的,不予协助。 ③扣划一般发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为诉讼案件,一般应同时具备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扣划存款裁定书。仅在案件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下,才会仅有先予执行裁定书而无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如为仲裁案件,则生效法律文书为仲裁裁决书。 ④协助扣划款项时,应当将扣款项划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4)办理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人民法院查询、冻

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ABC20187029

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ABC(2018)7029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或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需要说明,请咨询经办行,或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超级柜台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在超级柜台界面或者在柜外清设备进行点击“确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掌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确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客户(本协议中指开户申请人)与开户银行(本协议中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客户选择在开户银行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含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统称“结算账户”),开户银行接受客户申请,为客户提供结算账户服务。 第二条客户须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与开户银行的约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并向开户银行支付各项结算和服务费用。客户应审慎使用开户银行结算账户与开户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开户银行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支付指令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第三条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时应通过指定渠道提出开户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接受开户银行审核,开户银行受理后,客户应对开户申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客户承诺所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客户撤销在开户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时,应与开户银行核对该账户存款余额,解除产品合约,开户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第五条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使用和撤销结算账户应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使用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遵守该业务的约定。 第六条客户使用结算账户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业务时,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账户分类管理及交易限额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客户不得利用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客户不得出租、出借结算账户,不得利用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九条客户未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或者未支付结算和服务费用的,开户银行有权停止其结算账户的使用。 第十条双方同意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使用和撤销结算账户及相关行为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监管。 第十一条出现错账时,开户银行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客户获得不当得利的,为节省客户时间、维护客户利益,在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开户银行可以冻结并扣划不当得利相关款项并通知客户。

最近企业应该注意银行以下几点,不然容易被冻结账户

最近企业应该注意银行以下几点,不然容易被冻结账户 最近央行下“深水炸弹”对于企业银行的合规性进行深度的检查,特别是针对几种类型的企业,央行直接风险扫面,扫面出来以后直接冻结。 一,公司的基本账户开在异地的。 二,办理基本账户的时候法人没有到场开户的。 三,企业开立账户以后长期不使用的 四,企业账户的资金进来以后马上又转账出去了。只是过账这样也会引起银行的关注,银行会认为我们不是正常业务而是金融诈骗! 及时企业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还是需要注意银行会打电话询问企业法人业务情况,如果法人变更了电话打不通电话的,直接冻结。如果法人接到电话对于公司对公账户的事情不知道的直接冻结。如果法人不知道业务情况的直接冻结。 这次银行的风险扫面是全国范围的,所以企业法人应该引起重视,以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能收款,不能转账。不能用钱等等。 之前告诉大家的小编当地银行开户都是可以找经办人代办的,现在也是比较老火了。企业要么是法人到场来小编当地开户,要么是在自己当地开立基本账户。小编当地总部经济的地址都是比较真实的,每个企业都是挂了门派号,都有工位注册。 最近影响的这个举动也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业务情况。所以企业业务发生以后的三流合一,银行,合同,票一定需要一致,不能每次都是挂账这么简单了。 个人独资企业目前来说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银行开户是存在比较大的问题的。因为我们大多数是外地企业来当地纳税,当地企业很多是不方便到场的,但是不到场过来的话银行就很难处理。 所以现在对于合理合法取得票的情况,我们现在采用的是自然人dai开政策,及自然人

通过税务局dai开票,个人和税务局发生业务以后,可以通过去税务局dai开票。dai 开出来的票可以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以后可以享受到核定征收。核定为开票额的0.5%,还需要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为0.04%。开具普通票,需要缴纳的是1.54%的税金以后这笔资金就可以自由支配了。 属于个人经营所得税以后,就不会汇算清缴了。只是需要缴纳1.54%的税金以后就可以自由支配了。需要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公众微信号“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414161833.html,)/实用范文/证明范本 〔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目录 第一篇: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第二篇:中国银行开户证明 第三篇:开户银行证明 第四篇:监管银行开户证明 第五篇:银行开户证明样板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企业银行开户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证明 新办企业开户需要证件如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异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

批文;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单位开立账户时,应同时出具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华机构等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同时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加盖单位 公章的授权书,以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开户行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放入开户档案中保管。学会计论坛 5、如果不是基本户开户,需要出具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办企业开户手续如下: 1、银行交验证件。 2、客户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4、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5、下面银行会送报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开户行会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签收。 企业银行账号证明 事项名称:海淀区创新企业所得税财政补助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注:为便于识别,请勿手写) (公章) 20XX年月日 标题:开户证明 xx(贵公司名称)于x年x月x日(日期)在xx银行(银行名称)开立基本户,账号为:xxxxxxx,开户编号为:xxxxxxx; xx(贵公司名称)于x年x月x日(日期)在xx银行(银行

C++银行账户管理系统

项目三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系统 一、设计要求 设计一个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程序,能够显示帐户信息、存款、取款、余额、结算利息等操作。 要求:个人根据实际能力进行设计,可以在基本功能的实现的前提下尽可能充实完善自己的程序。 二、设计思想 1、类的结构图 2、程序主要功能说明 功能说明:首先输入开户的时间,开户账号,银行的利率来创建一个账户,选择一个日期(可以是开户时,也可以是开户的X天后)存入一笔钱,然后再在存款的X天后,取出一笔钱。取出后,系统会自动计算,从存款的那天到取款的那天之间的本金和利息之和;用户还可以计算若干天后的利息和本金之和; 三、源代码 #include #include class saving{ private: int id;//账号 double balance;// 余额

int lastDate;//上次余额变更时间 double rate;//年利率 double accumulation;//余额按日累加之和 public: double accumulate(int date)const { return accumulation+balance*(date-lastDate); } saving(int date,int id,double rate); int getid(){return id;} void jisuan(int date,double amount); double getbalance(){return balance;} void cunru(int date,double amount); void quchu(int date,double amount); double getrate(){return rate;} void lilv(int date); void show(); }; saving::saving(int date, int id,double rate):id(id),balance(0),rate(rate),lastDate(date),accumulation(0) { cout<<"账户创建天数:"<getbalance()) { cout<<"没有足够的钱"<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的存款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的存款 在司法与行政中,经常会涉及查询、冻结和扣划案件责任人的银行存款问题。但长期以来,由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散乱,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不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制银行执行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在银行存款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客户的存款是受法律保护的,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必须依据法律授权和法定事由及履行完整的手续。我国1995年5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对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法定事由及手续、程序,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有权查询银行存款的部门。查询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查询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查对象银行户内存款的存入日期、期限、金额以及款项等情况进行查实取证的行为。《商业银行法》对个人储蓄和单位存款的查询,分别进行了约束: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查询单位存款,可以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有权查询单位存款的有12个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11个部门都有权查询单位存款。另外根据《中国

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 有权冻结银行存款的部门。冻结银行存款是指有权冻结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期限内限制银行帐户所有人支取其帐户内资金的法律行为。《商业银行法》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实行冻结,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7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有权扣划银行存款的部门。扣划银行存款是指有权扣划机关指定银行强行将银行帐户所有人帐户内的款项划归他人(或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商业银行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属"准法律")规定以下6个部门有权依法扣划银行存款: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军队。 除上述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一律无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金融机构也不能因为借贷合同纠纷,直接冻结、扣划客户帐户内的存款。 另外,有权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机关因审理、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执行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

行政复议公安冻结银行账户

行政复议救济被公安冻结账户的可行性 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庞琨背景: 近期,大量个人使用的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以各种涉刑事案件为由进行冻结,被冻结的时间长短不一,少部分账户甚至被冻结超过一年以上还未解冻。一般情况下,账户被冻结后,公安机关往往以账户涉嫌犯罪为由拒绝解冻,并要求账户所有人提供证明收入合法的证据。 一旦账户所有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账户内的金额又较大时,账户长时间被冻结,甚至超过一年以上。 碰到此类问题如何应对,如何有效的保住自己辛苦挣来的财富? 冻结是否意味着有问题? 大部分持卡人账户被冻结后都会很着急,并争于联系冻结机关要求解冻。正常情况下没有涉及犯罪的账户最终都会被解冻,但是是否涉及犯罪是以公安机关的调查为准,并非以持卡人自己的称述不准。正常此类问题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有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主为非法买卖外汇)等,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要求持卡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涉及犯罪证明自己账户的钱是合法的。但由于平时缺乏保存证据或者持卡人本身就存在一些阴阳合同的问题,大部分持卡人并不能提供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有效证据。

因此,账户一定时间内被冻着是常态。 传统应对策略:申诉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如果被冻结人认为对冻结行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冻结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调查并给出答复,对答理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继续申诉,被冻结人也可以以侦查监督的方式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按照法律规定,30天是调查清楚的时间,并非答复的时间,持卡人提出申诉后,在申诉过程中一部分账户会被解冻。一部分公安机关会对申诉不予理会,或者以“账户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继续调查”为继续拖延解冻,持卡人碰到此类情况后可以继续往上级或检察院申诉,一般超过70%的账户会在申诉过程中解冻。 新的办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有少数账户会被冻结超过一年时间,碰到这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使用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救济。公安机关的行为有两种,一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一为按照行政法规执行的行政行为。对前者不服只能申诉,对后者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甚至诉讼。 如果某一账户被长时间冻结,但公安机关又没有将冻结账户的情况移送检察院或法院,由于侦查期间的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如果超过一年则可以认为公安机关冻结账户并非是刑事侦查行为,而实际上是一个行政强制行为,按照《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此行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说明 (设立外资企业程序中) 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过程中,为了对境外投资方的资金状况持有基本的保障,在向外经贸委提交的审批文件中有一项是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银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见证。 通常银行给其公司客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银行的开户时间、资本概况、财务往来信誉、账户资金等项,例: CREDIBILITY LETTER 银行资信证明 日期:1999年8月21日 August 21, 2000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上海 Shanghai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Commission Shanghai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敬启者: To Whom It May Concern: 兹证明abc有限公司总裁罗斯凯乐先生在商业银行开立有数个账户。正式商务账户于1997年9月开立,金融市场账户于1999年8月开立。先在敝银行的全部存款余额为984,654.00美元。 Please be advised that Mr. Ross.Galler, President of abc Co., Ltd. has established several accounts with Commerce Bank. The regular business account was established in September 1997 and the money market account was established in this August 1999. The total balance of deposit at our bank for both accounts is US$984,654.00. 其账户信誉一贯良好。 Their accounts have always been in good standing. 谢谢, Thank you. 致礼 Sincerely, (签名处)(Signature) (姓名)(Name)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专项资金帐户用于核算公司专项资金收支; 4.贷款账户用于公司对外借款、融资等; 5.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其他类主要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行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公司应按如下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2.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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