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1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1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1

附件1: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2、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应由本人凭在读证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4、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第7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同时进行相同学历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业余学习的员工,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4、员工在本规定执行前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不享受补贴。

5、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时剩余学业时间比例(其中参加自考的,按照剩余科目比例)申请,剩余50%(含)以下的,享受学费总额25%的补贴,剩余50%以上的,享受学费总额50%的补贴。

6、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7、学历补贴限额:

(1)、大专学历不超过2000元;

(2)、本科学历不超过40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8、对于弄虚作假者,扣回已享受的补贴金额,并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六、费用与服务

1、员工由于业余学习、考试,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可请事假,但须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2、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大专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一年;

(2)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二年;

(3)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三年。

七、补充说明:

1、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

3、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学习方式包括:自考、业余学习。

2、学费总额:指完成整个学业总的学费金额。

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进修医师作为临床的重要辅助力量,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在临床一线各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希望科室和进修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残疾者不予接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临床进修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 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 4、申请进修超声、CT、MR等影像专业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大型仪器上 岗证 5、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认真、如实地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 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分工 1、医务处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主要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人员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门诊办公室、急诊办公室协助医务处加强对门急诊上岗进修人员的上岗前 教育和日常管理。 3、后勤服务中心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 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医务处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 不得擅离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 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批准,三天内须由医务处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医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严格遵守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出现违反规 定者,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宿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住宿自理者,因各种原因需中途申请宿舍者,本院一律不负责解决。 6、在进修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参观学习,未经医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延长进修 期限;进修结束应及时办理离院手续并按时离院,逾期离院者按每天50元收取费用。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承担住 院医师的工作职责。 2、进修医师来院后前三个月只能在病房工作,三个月考核期满根据业务能力 考核情况择优给予处方权,未取得处方权者不得上门急诊工作,在病房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工作。 3、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 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入 科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 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医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

关于公司在职员工学历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

关于公司在职员工学历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优化员工学历层 次与结构,目前公司人才队伍分布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占全公司的1.94%,专科学历占9.34%,高中中专学历占27.94%,初中及以下学历占60.6%。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结合公司现状宁夏中联成人教育培训学校拟自2017 年在本公司开展“企业在职员工学历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宁夏中联成人教育培训学校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入学考试、上报学生信息、 发放入学通知书和学生注册报到等工作,配合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招生、 考试、录取工作,并承担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历层次、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一)学历层次: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 专升本) (二)学习形式:函授 (三)学习年限:两年半 二、报考要求 (一)高起专 必须具有普通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 (二)专升本 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四、招生专业一览表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 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应用 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电路学、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电磁场、电力系统分析、发电 厂电气部分、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系统自动装置、高电压技术等。 2.化学工程与工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方面的知识 , 能在化工、 炼油、冶金、能源、轻工、医药、环保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 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马克思哲学原理、线性代数、物理化学、大学英语、化工原理、 化工设备机械基础、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制图、化工分离工程、化工工艺学、煤 化学、有机化工工艺学等。 3.工商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现代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专业基本素质,适应新经济,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要求,从事企业管理、策划、咨询,教学和培训的高级管理 人才。

科室人员进修申请表(个人)

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

申请科室:护士长:科主任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由科室填写。有护理人员则要求科室护士长、护理部主任签字,医、技人员要求医务科科长签字。

外出进修人员考核表 科主任签名教学管理科签章 年月日

继续教育和培训协议 甲方:昆明市中医医院法人代表:李雷 乙方:院派学习、进修、培训者姓名: 丙方:选派科室负责人、教学管理科科长: 昆明市中医医院(以下称甲方)与学习、进修、培训者(以下称乙方),选派科室负责人、教学管理科科长(以下称丙方),就甲方出资派乙方学习、进修、培训等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1、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派乙方接受学习、进修、培训,乙方接受甲方派遣,丙方负责对乙方的管理。 2、甲方派遣乙方参加的学习、进修、培训。 学习、进修、培训内容: 学习、进修、培训时间: 学习、进修、培训地点: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学习、进修、培训的必要费用。具体如下: (一)、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在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工资(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障费及其他税费)。 (二)、甲方负责缴纳乙方在学习、进修、培训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的单位承担部分,(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次学习、进修、培训的费用,其每项费用的预计支出额和实际支出额(实际费用学习、进修、培训归来后如实填写)如下: 费用名目预算费用(元)实际费用(元) 报名费学费或进修费、培训费 差旅费住勤补助费 住宿费书费∕资料费 其它杂费全部费用总计: (三)、乙方接受学习、进修、培训,甲方代乙方向交纳报名费/学费(或进修、培训费)。其它所需基本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培训(学习、进修)结束后1周内应由乙方根据有效票据到财务科报销培训(学习、进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将实际发生的费用填入上栏。 (四)、乙方在学习、进修、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所在学习、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因本人处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差错责任,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在职学历教育制度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术语和定义 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 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 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 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 财务管理部职责 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 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5.3.2 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 于每年 11 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 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 实际情况,于 12 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 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 基本条件 6.2.1.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 各项规章制 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 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 5.1.1 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 5.1.3

员工进修补助规定 (1)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2、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应由本人凭在读证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4、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第7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管理制度-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评审稿 精品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20XX-10-20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 4.1. 学历教育 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4.1.2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时间满2年; 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 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 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 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推荐; 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4.2.2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5、申报程序 5.1学历教育 5.1.1公司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 5.1.4行政管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5.1.5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5.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5.2.1申请人接公司发布的职称/职业资格申报通知后,填写《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逐级审批。 5.2.2申请人将被批准的申请表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材料交行政管理部。 5.2.3 行政管理部审核申报材料,经发文公示后一并提交人社部门。 6管理与考核 6.1参加学历教育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的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复习考试内容。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行政管理部批准。 6.4.4员工申请被批准后,需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服务年限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6.4.5员工在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在岗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7、费用管理 对经公司审批同意参加在职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申报费用,统一由员工个人先垫付,在学习结束后凭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单据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报销。在费用承担上,公司与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规定 一、目的 1、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组织。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职称范围:经过国家专业职能部门签定的,属于职业技能认证方面的,国家或劳动保障冲凉承认的职称,并且该职称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4、专业范围:生产技术、管理营销、建筑安装、项目管理等与公司生产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职业技能鉴定表等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 2、经批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3、员工学业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上岗作业证书等证书

原件及交纳学费发票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总裁审批报销。 五、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75%,但最高不超过第4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4、学历补贴限额: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不超过4000元;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不超过75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5、对于弄虚作假者,扣回已享受的补贴金额,并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六、费用与服务 1、员工由于业余学习、考试,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可请事假,但须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2、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一年; (2)高级职称或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二年; (3)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三年。 七、补充说明: 1、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堰市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十堰市人民医院进修人 员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十堰市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已201410 一、进修招生管理 1.进修人员进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由本人认真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寄往我院医务科留存待批。 3.申请表必须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等,然后按程序办理。 4.到医务科办理手续时,进修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和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交我院医务科存档。 5.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进修生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6.医务科办理全部手续后,本人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7.招生对象以我市各县医院、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 8.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三个月。 9.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10.医院每年三月份、六月份、九月份和十二月份四批次招收进修生,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收。 二、进修人员优惠政策: 1. 免收进修费、住宿费。 2. 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 参加我院学术活动免收一切费用。 4. 进修人员可随时请带教老师到原单位会诊、讲学。 5. 进修期间,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学术讲座。 6. 我院常规开设四期进修班。特殊情况,进修人员可以随时到我院办理进修。 7. 我院随时对进修人员提供国内学术活动信息。 8. 我院为进修人员免费提供夏、冬两季医院工作服,进修期满交还本院。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范本(doc 7页)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2011-10-20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 4.1. 学历教育 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4.1.2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毕业时间满2年; 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 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 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 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推荐; 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4.2.2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5、申报程序 5.1学历教育 5.1.1公司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 5.1.4行政管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5.1.5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5.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5.2.1申请人接公司发布的职称/职业资格申报通知后,填写《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逐级审批。 5.2.2申请人将被批准的申请表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材料交行政管理部。 5.2.3 行政管理部审核申报材料,经发文公示后一并提交人社部门。 6管理与考核 6.1参加学历教育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的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复习考试内容。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行政管理部批准。 6.4.4员工申请被批准后,需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服务年限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6.4.5员工在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在岗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7、费用管理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参加在职学历(位)教育和培训进修及博士后研究管理规定 为加强在职学历(位)教育及培训进修、博士后研究管理,理顺职工参加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历(位)教育 ㈠职工应坚持”按岗位需求报读,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若参加的学历(位)专业与现岗位专业需求不相符,该学历不作为晋升及调资的依据。 ㈡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 1、须为医院在编在岗职工,医教研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三年(含流动编制合同期,下同);护技药系列人员来院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 2、院内无该专业研究生导师,或所选院校或专业为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学校及导师,可跨院、校(系)报读,但需按程序审批。 3、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临床型硕士生、科研型博士生半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2月);科研型硕士生一年(第一年的9月至次年8月);临床型博士生脱产学习时间按其课程表累计时间计算。 4、科室在职攻读委托培养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的10%,科室同系列在岗职工人数不足10人的,在读不得超过1人;如同科室多人被录取,则在控制指标内按年资排序;年资相同按考试成绩排序。 5、在读期间经科室同意可申请脱产从事课题研究或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含延期),申请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6、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经导师及科室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生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博士生不超过6年(含休学)。 ㈢行政后勤部门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原则上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因特殊岗位需求在编在岗人员报读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程序审批,但脱产学习理论课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㈣合同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在编在岗职工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位)教育应利用个人业余时间。 ㈤参加学历(位)教育,所需费用自付。 ㈥报考在职学习,须在报名前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审批。 二、培训 ㈠因岗位需要参加上岗培训,经人事部门批准其费用由医院支付;证岗合一人员的上岗证年审费由医院支付。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相关证书、发票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在岗科室承担,医院补贴在岗科室70%。根据培训要求需到院内辅助科室轮转的,由在岗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需到院外科室轮转的,由编制所属科室报送考核性补贴名单(附轮科证明);到院内辅助科室或院外科室轮转的,考核性补贴由医院承担,按核算科室平均奖发放。住院医师培训课程学习费由个人支付;阶段考试费由医院支付,不合格者,补考费用个人自付。属院区编制参加院本部医师培训的职工,考核性补贴由院区发放。 ㈢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考试培训、技工考级及各类外语、计算机学习等,一律利用个人假期,假期不足部分按”事假”程序办理,所有费用自付。

公司员工半脱产进修学习协议

公司员工半脱产进修学习 协议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员工进修(培训)协议书 甲方:天水城乡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培养公司后备专业人才,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进修和专业资格考试培训(以下为学习)。为确保乙方工作、学习兼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半脱产学习,即乙方按照其所进修学校的安排进行学习,利用课余时间和公休日以及寒、暑假时间兼顾工作(实习时间除外)。 进修学习期限: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为期2年。 第二条进修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教育学习。 学历进修学校及专业;学院研究生,专业。 第三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甲方认可)的学校及培训机构进行学历进修和职称、资格等培训。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 第四条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和制度,利用课余时间和公休日和寒、暑假时间兼顾工作(实习时间除外),不得耽误甲方安排的工作。

第五条协议期内,乙方应秉着学以致用的原则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学业任务。 第六条协议期内,甲方保留乙方原来岗位,学习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奖金和绩效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经公司核定后发放,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视同在册人员处理。 第七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部的违纪,甲方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乙方在本单位外或不参与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第八条乙方在学习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1、取得指定学校或专业职称考评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 2、甲方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要求; (1)能够熟练应用专业或相关理论知识。 (2)具备胜任专业岗位或职务实践能力等。 第九条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整学习的学校或专业;不得提出辞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部工资和奖励,因甲方原因而解除的除外。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1、进修医生申请及审批程序 (1)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持原单位推荐介绍信、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到医务科联系,领取填写申请表,回原单位签署进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医务科审批。 2、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转呈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2)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一切为病人着想,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细心诊治,精心护理,医疗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尊重病人的人格和知情权,耐心解释病情,认真履行对患者的告知制度,但告知时要以治疗组拟定的原则为基础,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学会与病人沟通的技巧。 (3)服从科室领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钻研技术,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依法行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及时书写医疗文件,对疑难危重病人诊断处理有困难者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

上级医师,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实施各项操作和手术,不允许进修生独自带领实习医生做手术,违者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进修医生本人自负。 (5)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找人替班,值班后认真交接班,并书写交班记录,危重病人做好床旁交班。 (6)进修期间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或违反行为,或发生医疗争议及医疗事故,按医院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医疗作风恶劣或犯严重错误者,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并将其错误事实写成材料报医务科审核后寄送原单位。 (7)学习期满,科室必须根据医疗工作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结业考核。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1)无组织、无纪律,破坏安定团结,经教育不改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偷窃国家和私人财务(含开搭车药、收受红包、回扣)者; (4)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5)发生责任事故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篇:进修医生管理条例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进修医生的业务水平,规范进修医生的医疗行为,

2012年在职员工学历及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2012年在职员工学历及技能提升培训方案 (修订稿 一、培训目的: 1、为进一步提升我公司在职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推动我公司人才队伍的自主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 2、实施和“人才兴企”战略,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带头” 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中青年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3、体现公司吸引人才、发展人才、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策略和优厚的福利, 为员工提供不断学习和发展的平台, 为稳定人才队伍打好基础。 二、培训方式: 与江南大学网络学院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院校合作, 在公司开展高起专、专升本、攻研等学历教育。 三、培养对象及费用: 1、2011年年终获得优秀和表彰的个人高起专、专升本方面,经审核后可由公司全额有条件出资接受深造; (预计人数不超过 20名, 费用为:20*6500元/人=13万,分两年付。 2、2011年前年终获得优秀和表彰的个人高起专、专升本方面, 经审核后可由公司按 50%额度有条件出资接受深造;(限额 20名, 费用为:20*6500元/人=13万 *50%=6.5万,分两年付。 3、公司核心岗位、骨干员工、预备人员、满 6周年以上员工有意向参加高起专、专升本学历教育方面,可由单位/部门选送,由公

司按 50%额度有条件出资接受深造;(限额 20名,费用为:20*6500元/人=13万 *50%=6.5 万,分两年付。 4、公司或者政府组织的技能比赛获得表彰的个人高起专、专升本方面,经审核后可由公司按 50%额度有条件出资接受深造;(限额 20名,费用为:20*6500元/人=13万*50%=6.5万,分两年付。 5、工程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名额由公司选派,预计控制在 5名以内,经审核后可由公司按 50%额度有条件出资接受深造。(限额 5名,费用为:5*30000元/人=15万*50%=7.5万,分三年付。总费用预计 40万元,分 2~3年付清。 四、学院推荐及情况介绍: (一江南大学网络学院专科/本科班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1、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读专科起点本科。 1.2、高起专: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可报读高中起点专科,报读年龄需满 18周岁。 2、录取、交费、注册: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入学测试者, 由江南大学网络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注册须知》;领取《学生手册》、课件光盘、教材等。 3、证书、学位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 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 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剩余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学费报销日起三年)}×培养费用总额。 六、薪资调整规定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理工类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技能知识培训是指与岗位较密切关联的各类专业培训。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申请技能知识培训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一年(含)以上; (二)所申报专业或技能应与从事工作一致;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四)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培训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五)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培训机构、学校、专业及课题的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培训教育的机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机构、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机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培训机构介绍、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绩表现、报考机构/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一)对于参加在职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进修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以学习与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知识更新教育。教学形式以临床实践为主,辅以有关的专业理论教学。为提高进修教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使进修教学工作更好地与医院管理工作相配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收进修生 第二条招生条件 1、临床医生: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持有与进修专业相符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医生。 2、临床护士:中专毕业有2年以上临床经验,并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者。 3、医技人员: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专业工作经验或中专毕业有五年专业工作经验者。 第三条招生程序 1、凡申请到我院进修学习者,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附上所需材料,送科教办审核。 2、科教办经与相关进修科室协商,确定接收进修人员数量及进修时间,报请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由科教办向申请人单位发录取通知书。 3、在科室学习期限严格按照进修申请表审批时间进行,确需要更改进修时间者,进修人员需要向科室及科教办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进修期限。 第四条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进修生。未经医院安排,科室自行接收进修生,其进修资格医院不予承认。 三、进修培训 第五条各临床业务科室由科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进修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各科室(病区)应安排有执业资格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进修生的指导老师,负责其在本科室(病区)进修学习期间的教学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第六条各科室应严格按专业要求进行教学。 第七条结合本科室“三基”培训教学方案,按照计划对进修生进行专业授课。 第八条各科室(病区)在进修生入科后,必须根据本专科的实际情况安排半天至一天的时间,对其进行科室内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介绍科室情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病历书写、验单填写等。 四、进修管理 第九条进修生管理实行医院、科室二级负责制。科教办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科室根据医院要求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

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 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 闽委组〔1999〕综字007 号 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地、市委组织部,各地、市人事局、财政局、教委: 近年来,我省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干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等,这对提高干部文化素养,改善领导班子知识结构,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新一轮创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在职干部学习的安排缺乏计划性,同一时期同一单位参加学习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偏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收费标准和报销渠道不一,容易出现问题;一些办学单位审批手续不全,教学管理不严,学员到课率不高,教学质量没有保证,个别的乱发证书。为了加强对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的管理,经省委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建立干部入学申报审批制度 1 、所有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职参加高等院校、党校、科研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专专业证书班学习,必须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表式附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其中,省委管理的干部必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未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单位不给安排脱产学习时间,不予报销学费。本规定下达前已在学习尚未报批的要补办审批手续。 2 、各单位批准干部在职参加上述班次学习时,要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一般不批准参加跨地区特别是跨省的学习;坚持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原则,同时期参加学习人数(在校生)分别控制在本单位和领导班子总人数的20 %以内,其中党政“一把手”不得同时参加学习;坚持按学历层次逐级学习的原则,一般不批准越级报考;被批准参加学习的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当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工作为重。 按计划应参加党校、干部院校进修轮训的对象,要服从组织调训。 3 、鼓励干部参加不占用工作时间的业余学习,如成人自学考试、夜大、函大等。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报销规定 l 、各类院校举办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历班、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大专专业证书班要严格按照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名目向学员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2 、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干部,书籍费和旅差费由本人自理;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持经批准同意入学的《申报表》、学位证书、毕(结)业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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