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1)

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1)
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1)

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试题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C.45天 D.无规定17.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A.医方 B.双方 C. 提出申请方 D. 患方 1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由作出。 A.医学会 B.鉴定专家 C.鉴定小组D. 共同商量 1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B.抚慰 C.警示 D.如数 20.对不能确定死因的尸解时间一般为A.2天 B.7天 C.15天 D.20天 21.患者的实体权利不包括。1

A.姓名权

B.隐私权

C.亲权

D. 健康权 22. 医疗事故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计算。 A.生活费 B.工资 C.收入 D. 可支配收入23.国际法的规定患者应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包括。A.免费医疗 B. 拒绝治疗 C. 参与评估 D. 要求保密 2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举证。 A.起诉人 B.被告人 C.公诉人 D.各自承担 2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时间为: A.1987-8 B.1999-5 C.2002-9 D.2004-9 26.人民法院在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民法通则、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理的民事案件,依法进行再审的,条例的规定。A.可适用 B.法官决定适用 C.依情况适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医疗纠纷案例

案例二十一 合力调处化纠纷创先争优促和谐 悲秋落叶,深秋已至。当人们都在为即将入冬忙碌的时候,界首市某医院门前却哭闹声一片,人头攒动,灵棚、花圈挡道,场面十分混乱,氛围尤为紧张。得知此事后,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住紧张的局面,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及时介入了解情况。 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得知家住界首市泉阳镇的杨某之妻王某,一周前在该医院分娩生下一男婴。亲朋好友及近邻前来祝贺,与此同时,不幸的事情也发生了,王某产后却出现全身抽搐等病症,生命危在旦夕。后经该医院全力抢救,王某病情一直未能好转。为更好地对王某进行救助,王某家人在征得医院同意后,将王某转向另一家医院,但不幸地事情又再次降临在这家人的身上,王某在转院途中突然死亡。王某家人及其亲友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噩耗。更让王某家人难以释怀的是王某正值青年时去世,还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因此,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逝者家属采取非常方式向该医院对去世的王某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并索赔30余万元补偿。 情况调查清楚后,东城司法所及时向东城街道党(工)委做了详细汇报。东城街道随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召开由有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紧急进行磋商,并审慎制定了针对此事件的医患纠纷处臵方案,并及时向市有关领导汇报。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安抚王某家人的情绪,街道办及时与死者娘家和夫家人所在地镇政府联系、沟通,

请求协助做好其家人思想工作。经过街道办、镇政府耐心细致地与王某家人沟通后,深入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好医院情况的解释工作,讲解人民调解的相关政策,逐步缓解了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摆事实、释法律,从“情、理、法”多角度多次与该医院沟通,认真交换意见。最终,在东城司法所的努力下,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该起纠纷。调解中,院方自愿一次性补偿王某某家属人民币15万元。王某家人同样也认识到在公众场合下采取的非常方式有失合理性,主动提出撤除灵棚、花圈,不再影响医院正常开展工作,还社会正常秩序。通过多方努力,在东城司法所的主持下,经过多次调解,协议终于达成。最后,该起因孕妇分娩后突发死亡而引起的医患纠纷得到了及时的化解。人民调解为民人,在该起事件中得到了完美的阐释。 点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些社会矛盾不断显现,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快速、简便优势和特点也显得更加重要。多部门的联合行动,既能够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又弥补了各自的职能劣势。这次医患纠纷事件的解决能够划上圆满的句号,与领导的重视以及对事件发展的正确判断和快速反应有密切联系;与各部门思想统一、默契配合有密切联系,与以坚持稳定和坚持人民利益为重的宗旨意识有密切联系。医院方能够排除干扰,继续正常地开展工作;患者方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告慰亲人在天之灵。更重要的是医患双方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摆脱了诉讼的负累和情感上的折磨。既维护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又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医院重大医疗纠纷处理予案

盐城同洲医院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为正确有效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纠纷发生。 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差错时,应立即向医务科(如属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医务科或护理部会同科主任和护士长立即调查事发经过。 二、现场处理。 1、发生医疗纠纷后,本科室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尽可能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并详细告知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必要时可请病人在本院工作的朋友或亲属出面协调解决。对情绪激动的家属,解释工作尽量放在病区外进行,以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2、病人家属出现过激行为时,通知当事人回避,并通知保卫科到现场维持秩序,保卫科在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现场协助处理,以维持医疗秩序,确保医院正常秩序及相关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三、物证的处置。 1、病历处置 (1)病人家属索要病历资料时,应将病历中的客观资料或部分客观资料(指门诊病历、入院录、体温单、医嘱单、麻醉及手术记录单、手术及各种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单、各种检查报告单),在医务科或当事科主任监督下复印给病人家属。 (2)病人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在家属监督下复印病历,以供院内进行过失调查及事故讨论时用,尽可能征得家属同意封存复印件,也可封存原件;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3)病历封存后如尚在继续治疗中,一切记录继续接后记录,如接复印件后记录,应另启用新页并注明情况及续记时间,如接原件后

记录,应注意记录时间。 (4)如病人死亡,病历原件封存后尚有未完成记录的内容,如抢救记录,抢救时的口授医嘱,死亡讨论记录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医务科保存,以便启封原病历后核定。 (5)被封存的病历在医疗事故鉴定,诉讼或其它必须启封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在场并进行确认,方可启封。 2、实物处置。 (1)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者,应对现场有关实物进行封存。 (2)疑为输血引起者,应先保护实物免被污染,后通知采供血单位到场,三方共同封存。封存品还应包括血样标本、标签、剩余血液、输血所用全部器具、稀释液、受血者接受输血前后血标本、供血者交叉配血标本、病人输血后尿标本等。 (3)输液、注射或服用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封存品还应包括同期尚未启封应用的同批次药物,一次性无菌用品等。 (4)无菌物品封存时,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进行,防止再污染。 (5)已封存物品暂由医院保管于适宜条件的条件下,以免变质,医患双方应尽早共同指定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如双方对检测单位意见不一,可由市卫生局指定。检测前由医务科或科室封存人与患者共同启封。 (6)封存实物应在医务科或有关质量管理人员主持下,由事发科主任,护士长或相关当事人与患者或其家属共同封存,未封存前严禁任何一方藏匿,更换,污染,毁坏或强占实物。 3、尸体处置。 (1)病人已经临床死亡,一切抢救停止后,应尽量争取做好尸体护理,然后动员家属将尸体移往殡仪馆。 (2)对已经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医务科与当事科室应动员家属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八大要素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每一家医院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处理好与坏会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医院的信誉和发展。 医疗纠纷的处理是一门科学,感情代替不了原则,道理代替不了法律。 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正确处理医疗纠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处理医疗纠纷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协商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也是第一环节。它是建造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商也是一门艺术,他能化解矛盾,融合心理,维护双方权益。 医疗纠纷、处理过程可分为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患者投诉“控告期” 此阶段是患者(家属)情绪最难控制,有时甚至失态。怨气、牢骚、愤怒会一股脑的向院方发泄,向医生发威。 此时院方(医生)一定要冷处理。听其言,无声胜有声。 第二阶段:耐心勾合期 院方要和患者(家属)倾心交谈,做好记录,用“规范化语言”回答患者置疑。 此阶段是患者观察院方为他们解决问题是否有诚意的“考验期” 第三阶段:患者争辩期 此期是在院方初步向患者解释后患者仍不满意,为自己疾病的现状和治疗二次争辩。 患者在这一时间里,情绪往往波动很大,如同“对驳公堂”一般。 此阶段院方要耐心听、听其言观其行,冷静对待,泰然处置,静观其辩。 第四阶段:院方对疾病解释期 此阶段是院方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此时的解释至关重要,他关系到调解是否成功。院方是医学界的先生和老师,此刻你应当起到一个传道解惑的大师。 第五阶段:患者三次争辩期(患者置疑期) 此期是患者对自己本身的疾病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仍对自己疾病症状的痛苦感到疑惑不解而再次置疑,但语气较前有了明显缓和,甚至不争,以商议的探讨的口气和院方 对话。 此时院方要讲他的置疑讲深,讲透。 处理好会向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向发展,处理不好问题更严重。 此期双方都是心身疲倦。 第六阶段:责任分担期 责任双方互相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为最后解决实质问题铺垫。 第七阶段:终结期 此期经双方讨价还价,明确责任,事故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在公平、公正的气氛中签好协议书,妥善处理好,双方均满意,气定神闲,握手言和。 把握好每一个阶段的运做,在处理医患纠纷中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有时本来已经处理好,调解好的纠纷到了曲尽剧终收尾结束阶段由于院方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漏洞,甚至一个眼神都会导致整个谈判的破裂,前功尽弃,终结为零,100-1=0的真理再现,矛

护理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护理工作中的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发生机制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产生的原因和方式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的产生从来不是孤立的一个、两个原因引发的,往往是一系列问题因素引发的结果,这些问题因素与医疗损害之间呈横向关系,彼此之间可能有关联,也可能没有关联。而医疗事故则是一系列不良事件锁链引起的一种必然结局,这种不良事件连锁就是一种纵向关系。这些不良事件与事故结果之间呈纵向的关系,也有可能事故本身就引发了医疗纠纷,那么,引发医疗事故的这条锁链也是医疗纠纷产生的问题因素之一。各位可以回顾一下身边发生的纠纷和事故,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为什么要这样讲,举例如下: 事故:病人被扎一刀――>出血量小,生命体征平稳(假相)――>病人特别多,医师已经值班24小时,非常疲乏――>家属陪护以为病人睡觉――>失血性休克死亡。事故的发生总是一个因素加在一个因素的基础上,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还可以举一个误诊非典型性增生的妇产科案例: 首先是临床症状比较像――> 病理科诊断错误――> 家属对癌症的恐惧――> 医师错误收入院――> 主管医师所持的观点和听从病人家属的要求――>切除子宫和卵巢(但是切下来的标本再复查,属于宫血(囊泡增生),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却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有时甚至是协同作用的结果。服务态度不好,入院时不顺,比较高的押金,高额的诊疗费,有的医师要红包,病人家属发现一些小的疏漏,医护人员说话不注意,病历有涂改,损害结果发生后医院态度暧昧......... 下面我们分析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一些细小的事情和环节,但是正是这些细小的事情引发了医疗纠纷。有一句话怎么说得:小不忍则乱大某,万丈高楼溃于蚁穴,这些话应在医疗纠纷上是最恰当的。 二、护理工作的特点 (一)与病人接触最多、最直接护理人员是与病人接除最多的人,一方面是由于医疗的需要,护士的配备本身就比医师多,另一方面,医疗行为的经常性具体性操作都是由护士来完成,从打针吃药,到翻身换床单,甚至于病房的桌椅配备、陪护人员的管理,等等,都是由护理人员来完成。接触多,事情就多,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不满意的地方,于是纠纷就难以避免。有时是由于医师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但是见不到医师,或者病人不敢得罪医师,也会把气撒在护士身上。 (二)具体执行医疗行为医师的工作比较单纯,除了对病人病情观察、询问外,就是查体、开医嘱。具体怎么服药,怎么用药,体温、血压情况怎么样了,都是护士的事情。而很多时候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正是具体执行医疗行为时发生的,比如用药错误(当然这种错误可能是医师开错药物或者剂量,可能是药师发错药物,也可能是护士用错药物),如果护理人员坚持护理用药原则,做到规定的查对制度,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发生的疏漏,在将药用到病人身上之前,很多是可以避免的。 (三)工作繁琐、细碎护士的工作为什么必须让女同志干,这是由于护理工作的要求与女性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的,男同志绝对干不了。

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生效日期:2007年8月6日修订日期:2011年7月22日 一、适用范围: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 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 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遵照本预案积极稳妥地处理:(一)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移至太平间或殡仪馆; (二)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等,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 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等; (三)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四)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毕建忠 成员:孙强三、林兴凤、刘伟红、董传国、葛楠、贾红英、孟彦、李彤冰 职责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医疗纠纷(事故)发展的趋势,处理好医患之间的冲突,调查事件的前因后果,得出结论及实施方案;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报告。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病例,制定治疗方案,进行技术鉴定, 出具书面材料,与患者或家属分析、解释病情。

(三)医患协调办公室:配合职能部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履行鉴定和诉讼程序。 三、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四、应急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总结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总结 某某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 工作总结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关系病人生命安危、关系卫生院生存发展。我院近年来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医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总结我院在防范医患纠纷等医疗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等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为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卫生院每月召开会议,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带领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卫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科室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

三、由各科室组长定期召开科室周会,督促科室成员定期检查各服务环节,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防范各种医疗矛盾和纠纷。形成了院长—科组长—科室成员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四、严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认真遵守无菌技术、消毒隔离等操作常规。 3、认真落实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不单独执业,一律在具有执业资格人员带教下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 5、制定了医务人员考核评分细则及奖惩制度,并成立了考核小组,每月抽查考核所有临床医生的处方及病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并兑现奖惩。

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

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 医院的服务水平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医疗纠纷事故也是社会热点之一。由于医院管理水平高低有别,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医疗后果的难以预测等因素,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损害,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可以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现代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内涵也逐渐被认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服务意识不强,医疗服务质量状况不尽人意,医疗行业存在服务意识淡漠现象,因此提高医护服务质量是摆在所有医疗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医护人员一定要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 (一)把医疗服务质量做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评价监督,探索

建立医院规范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可以改进的环节有,优化就医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加强挂号管理,提高预约挂号比例,开展就诊流程指导,增加专家门诊数量。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有候诊椅、饮水、轮椅、电话等设施。 (四)明确责任,落实监督 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缺陷的部门或环节,要能明确责任。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通过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 临床医疗活动中,如何减少医疗纠纷是每一个大夫都很关注的话题。在目前社会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还不是十分理解的今天,通过

突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乾县人民医院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防范和处理重大医疗纠纷事件,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确保医患双方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发生的重大突发医疗纠纷。所谓的重大突发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患者及其家属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散发传单等。

(二)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 (三)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四)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 (五)聚众闹事3人(含)以上。 (六)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七)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谦 副组长:田苍通师庆璋张发思颜靖涛李英珊 组员:王俊歧薛刚袁俊龙祝小虎邢会芹聂德刚马志鉴李苏涛梁建勋刘玺敏 工作职责: 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各方面(包括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维稳部门、新闻媒体等)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正确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组织院内相关医学专家和法律顾问对有关医学问题和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并提出专家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同济医院对几起医疗纠纷的整改措施

同济医院 关于对几起医疗纠纷的整改情况报告 卫生局: 根据8月5日你局整顿工作会议要求,我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步署,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规范医疗秩序、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纠纷的再次发生。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问题1: 你院使用没有资格的医生管理病人,开具处方,存在严重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 整改情况: 1、8月6日召开全院职工会议,由司甫田对全院医生、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2、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3、我院现已注册医生护士33名。剩余的正在注册。严禁没有资格的医生管理病人,开具处方。 4、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 责任科室:内、外科住院部。责任人:高虎云、白玉峰 问题2: 对死亡病人没有进行及时的死亡病例讨论。 整改情况: 8月23日、24日我院组织外聘专家5人、住院医6人,及其相关人员共18人对赵海拴、赵俊宽二起死亡病例进行了专题讨论,查找死因,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水平。 责任科室:医务科。责任人:张贵来

问题3: 病历的书写存在严重的不规范。不进行鉴别诊断;不具备资质人员随意签字;对病历进行随意涂改;病历没有进行严格的质控制度,以致病历出现前后矛盾等情形。 整改情况: 建立了病历质量监控体系。设立了专门的质控护士,建立和不断完善病历质量管理体系,成立了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病历质量的监控;临床科室设有科主任为组长,质控医师为成员的的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科室运行病历和出科病历质量的监控;医务人员工作中对病历质量进行自我监控。8月8日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医院病历质量存在问题,为病历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任科室:内、外科住院部。责任人:高虎云、白玉峰 问题4: 心电图报告单出现严重的日期错误。 整改情况: 对医务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规范,要严谨求实、慎言守密,不要主观臆断、加强对科室的考核。对患者要热忱服务、尽职尽责,不要态度冷硬、玩忽职守。对技术要精湛、勇于创新,不要粗疏草率、墨守成规。 责任科室:门诊部。责任人:郭乃大 问题5: 对病历的复印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病历复印的不负责任和随意性,导致医疗纠纷的升级。 整改情况: 重申病历复印制度,加强病历复印管理。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前言:本案是一起严重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患方其权利主张经历了较艰难的过程:2012年6月8日,经新疆金剑司法鉴定所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某右下肺周围性肺癌的广泛淋巴结转移与被告兵团某师医院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20日期间对其的诊疗有直接因果关系,主要责任,医疗过错“参与度”75%。2012年6月13日原告提起诉讼,7月19日首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根本否认自身存在医疗过错,并以上述鉴定是原告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的鉴定而不予认可,提出要委托国内最权威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兵团某垦区法院准许其重新鉴定和选择疆外权威鉴定机构之要求而休庭,后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作鉴定。2013年1月8日,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来疆主持举行了“听证会”。最终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是:患者肺大泡不达必须手术的阶段,应当首先切除肺癌。故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本案中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参与度40%。据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确定无疑,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2013年3月20日复庭。2013年5月6日兵团某垦区法院判决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按照40%医疗过错“参与度”作出判决。虽然赔偿数额因患者是兵团职工而不属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不同和法院未平衡“两个鉴定”以及未正确适用医疗过错“参与度”评判标准而未达预期赔偿数额,但总体上讲属于原告胜诉(原告之初衷不仅仅是主张赔偿,更重要的是“讨个说法”)。此外,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其司法鉴定费用,也是采纳了原告方的意见〖费用悬殊〗}。至此,本起严重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较圆满画上了句号。总结本案成功之处: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应不断探索,包括庭前诉讼方案的设计{程序与实体上},诉讼过程中的抗辩{对抗性},以及患方律师在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中的重要作用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案件的成败。 以下是本案的代理词,可反映案件基本情况和这类案件运作的脉络,仅供参考。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原告刘某、康某等的委托和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审,证实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兵团某师医院应当依法承担该医疗过错的损害赔偿责

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1、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现故意殴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的医疗纠纷。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是指因重大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工作、医疗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2、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由医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成立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3、制定防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预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科室在由院长任组长的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下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区公安局,由市卫生局、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对一般医疗纠纷事件要以书面形式或电话2小时内报市卫生局备案。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接待投诉人时进行实时录像和同步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 6、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疗机构内部保卫部门应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内或大门口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 7、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出现本预案第6条所列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各级人民政府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查处要求。 8、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如

四篇医疗纠纷知识学习感想

医疗纠纷是由患者及医务人员多方面愿意产生的,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应该持有正常的心态,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医疗活动中要积极创造良好文化环境,为患者提供优美的就医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社会客观因素上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更应该从既往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还应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因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 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 3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

关于临床护理医疗纠纷及处理办法

临床护理中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摘要: 对于现在社会整体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护理人员的护理标准、职业技术、服务质量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那么在日常的医疗服务中就会出现大大小小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使之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来避免这些医疗纠纷,让整个医患关系更和谐更健康。 本文中我将结合在近年来所发生的医疗纠纷以及个人从事临床护理以来的个人感受和经验,进行一个讨论。意在让自己和更多的医疗医护工作从事着能够有一个学习方向和避免以后的更多的医疗医护纠纷。 关键词:医护纠纷、解决方案、历年来、 我想应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知道问题的关键都是由外因和内因所导致的,那么分析几点如下: ICU护士“手扇”女童脸 事件:2013年5月31日,经媒体报道,贵阳一名两岁先天性心脏病女童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接受手术后次日死亡。女童家属报警,调取ICU病房的监控视频得知小孩死前遭到护士猛扇耳光。当事医院立即作出反应:道歉、开除当班护士、先行补偿死者家属20万余元。贵州省卫生厅也介入此事,认定当班护士严重违反护理规范。视频上网后,有网友提出质疑,影视制作人“龙鬼eric”称“一眼就看出加速和剪辑的痕迹”。血管专家张强医生表示,医学上常用的拍打唤醒动作并无不妥,但视频有明显的短片重复和加速处理,“再轻柔的动作看起来也很粗暴”。对于医院的处理方式,北京协和医院医生谭先杰认为,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行为。“医院为什么要和解?为什么医院、卫生厅、护士长都有发声,然而当事护士却沉默至今?如果给她一个宽松的环境,不给她任何维持医患稳定的压力,她应该是能说真话的。” 服务态度引发矛盾 随着行业医德医风的加强,因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的护患纠纷已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护士工作中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服务态度生硬,沟通不到位,对患者缺乏同情心,致患者误解而引发矛盾[1]。护士要站在患者的角度,为患者着想,处处理解、关心患者,操作时多一句解释,疑问时多一点耐心,观察病情时多一点细心,工作时多一点责任心,为安全多提醒一句,出院时多祝福一句。 医院输液错误致死案 事件:2013年8月31日早上,在北京天坛医院接受输液治疗的河南商丘65岁患者王化礼,在换输第三瓶药物时突然发病不幸离世。家属发现挂在王身上的输液药瓶上,标注的是另一个患者的名字。事发后科室护士长及死者主治医生在太平间确认。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引发矛盾

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医务科副科长、病案室主任、门诊部主任、门诊部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保安部主任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1.组成 主任:医务科科长 副主任:主管医疗纠纷工作的副科长 成员:医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科员1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员2人、门诊部、护理部、药剂科及后勤中心医患关系协调员各1人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向吉林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裁定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讨论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三)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 组长: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2016年医疗纠纷分析总结

2016年医疗纠纷分析总结 随着患者法律和维权意识的普遍增高,医患关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医疗纠纷也正呈增加趋势。现对我院2016年医疗纠纷做以下分析总结。 一、数据统计分析 1、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案件一览表

1.2、2016年医疗纠纷遗留案件一览表

1.3、纠纷例数统计。2016年医务科共处理医疗纠纷64例。其中新发生的纠纷43例,已结案例25例,未结案18例,高于2015年新发生的纠纷例数40例;2014年至2015年遗留案件21例,已结案例11例,未结案10例。 图一

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43起,外科系统24起,占56%;内科系统8起,占19%;妇产6,占14%;医技系统3起,占7%;儿科、急诊各一起,各占2%。详见下图(图二) 图二 2016年新增医疗纠纷43起,分布于全院24个临床医技科室,下图(图三)为各科纠纷例数从高到低统计。 图三 1.3、纠纷赔偿款统计。2016年我院赔款总额2937396.78元(2015年赔款总额2332690.60元)。同比增长25.9%。详见(图三)

图四 2016年我院新发生的纠纷赔款总额为2218327.36元(其中医责险赔款1831135.00元,医院赔款(垫付)284437.56元,医院减免医疗费102754.8元),较2015年新发医疗纠纷赔款总额1235259.69元呈上升的趋势。2014年至2015年遗留医疗纠纷赔款总额774169.42元(其中医责险赔款432526.75元,医院赔款(垫付)78000.00元,医院减免医疗费263642.67元)。 图五 2016年新增纠纷赔偿款总额为2218327.36元,比2015年的1235259.69元增加了983067.67元,同比增长79.6%。外科系统纠纷赔偿金额达1781320.86元,占全部赔款的80%;内科系统359092元,占16%;医技56674.5元,占3%。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本文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介绍了医疗纠纷典型案例,死者父母委托笔者将南京市儿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本文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介绍了医疗纠纷典型案例,死者父母委托笔者将南京市儿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患儿钱某某,生于2007年10月18日,卒于2007年11月8日。 患儿系孕35+4周在南京市鼓楼医院妇产科行剖宫产出生,生后反应差,呼吸促,由鼓楼医院转入南京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治疗12天后恢复正常,10月30日因骶尾部畸胎瘤转入新生儿外科,11月3日上午行畸胎瘤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生命体征平稳。 11月4日上午8:30左右,主任查房后认为患儿病情平稳,为暴露手术切口,将患儿俯卧,并撤去心电监护和吸氧设备,患儿就这样趴了近3个小时,中间没有医护人员查看;11:30左右,家属看到患儿脸色发紫发青,急按铃叫来医护人员,将患儿平卧,同时予以吸氧和心电监护;10分钟

后患儿口唇转红,但精神萎靡、面色欠佳,下午即出现腹膨胀,呕吐黄色液体,X线诊为肠梗阻,被告考虑为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保守治疗效果不好,患儿病情逐渐加重,于11月8日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2007年12月,死者父母委托笔者将南京市儿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诉辩意见】 1、患方认为,患儿的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系医疗过错行为所致,发生NEC后,医方未予足够重视,错过抢救时机,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2、医方认为,医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治疗措施恰当,患儿发生NEC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鉴定结论】 受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于2008年7 月出具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并分析认为:患儿在骶尾部手术后出现缺氧表现与其基础疾病有关;患儿发生NEC与其自身基础差(早产儿、低体重儿)、感染、手术创伤等因素有关;患儿发生NEC后,医方对其内环境变化监测不力,与患方沟通不够充分。 原告对市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2008年10月,受法院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了法医司法鉴定结论:1、在发生NEC前,院方对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我院的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二、启动预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阻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1、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 权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 负责,分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响应,采取果断措施, 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1、应急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医疗纠纷调解办、应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义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责任分工 应急领导下载: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五、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科、医疗纠纷调 解办、护理部、保卫科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集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 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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