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和第二学位的区别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的区别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的区别

一、报考条件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在职报考要经单位批准,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第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两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双学位只招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在未取得第一学位即可跨专业选学第二学位课程。

志鹏学术

论文写作

期刊发表

联系微‖信huili636

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

二、审批权限不同

双学位由学校自己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三、发证不同

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证书和

学位证书。

四、毕业待遇规定不同

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了解之后,是修双学位还是第二学位做定夺吧!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 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2005年8月制定) 为了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制度。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为进一步做好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及教学要求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4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0学分左右。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开课两种上课形式。 二、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 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跨专业类。 2.学生在选课期间应按照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网上选课,并按规定时间到承办学院办理交费手续,领取听课证。 3.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如成绩不合格,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按照双学位、辅修

收费标准交费。 4.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限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5.获得双学位、辅修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同类公选课。 三、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学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2.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位或辅修资格由开设学院负责审查,与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3.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且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双学位。 4.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辅修证书。 5.未获得双学士学位,但符合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6.未完成双学位、辅修专业计划的学生,其所修读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纳入智育评估。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双学位、辅修专业按学分交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每学期在规定时间按选课学分数交纳。中途退课者,不退学费。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1.学生什么时候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大一下学期。 2.辅修专业的收费标准、行课方式、成绩如何记载?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费用,严格按重庆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即80元/学分)。 根据修读学生人数及学院师资等因素,行课方式有两种,单开班或跟班修读。 辅修专业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主修专业相同。3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基本条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部分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及教学资源等制定辅修专业录取细则。 4.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区别和关系是什么? 第一,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的统称。学生只需申请辅修专业。 第二,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25学分,同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50学分,且跨学科门类,同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士学位证书。

5.中途终止辅修专业学习怎么办? 中途终止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需到辅修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经主修专业学院认定可以作为主修专业非限制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学分。 6.辅修专业怎么选课? 由学校规定时间统一选课。 7.如何处理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问题? 若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时,原则上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凭课表向辅修专业课程任课老师请假。学生可以通过免修考核,获取相应课程的学分。 8.辅修专业考试与主修专业考试产生冲突如何处理? 学生可以提出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辅修专业学院同意后,延缓进行考试。 9.关于学位证书问题? 跨学科修读辅修专业,原则上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不同于第二学士学位。按教育部规定,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10.辅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是否纳入该学生的学籍管理? 不纳入学籍管理。辅修专业课程考试按《重庆大学本科

双学历,双学位,第二学位的区别

双学历,双学位,第二学位的区别 首先我们从双学位说起,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辅修,双学位是一般高校大学生都会开设的,目的就是培养多方面人才,培养大学生的可塑形。招生一般都是面向本校准大二的学生,然后学习三年,对学生的成绩有要求,但不是很高。学的内容和质量,当然好的学校,他们学的越好,越负责,对于一般高校,主要看老师负责态度,我们可以通过往届学生进行了解,同时,主要自己热爱还是最重要的方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半功倍。对于证书的发放,你要修满主修学分得到,同时修满辅修学科,学校会给你两个学位证,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会有说明什么是辅修,什么是主修,同时学位证,只有部分单位认可。因为没有进行电子注册,在网上查不到,所以对于功利的人来讲,为了混证的话,我不建议修,因为耽误时间,讲的也不是很全面,就业也不认可。但是对于自主创业,还有单纯想学习的,可以,至少技多不压身。我想说的是,最好选择一个和本学科同类的,这样可以融会贯通,有助于主修,让自己更加的专业。但是出兴趣,还有创业等等,可以自己选择,跨学科,基本没有限制。最好不要多想,以后工作到底有什么用,所以还是要自己全衡。至于上课时间都是小学期,还有周末,晚上。进行学习。 对于双学历,我要说的是,双学历就是自考模式,就是那种和函授还有成人自考差不多,招生对象,面向社会,需要什么条件,各个地方不同,具体自己查询。但是这个和双学位的区别就是国家认可的,发放证书是你已经得到一个学位证,还有毕业证。然后另外自己通过自考,获得另一份学位证,还有毕业证。那么我们想问,这个认可么?答案是认可的。这个证书可以报考公务员还有很多都可以的,但是这个区别就是统招与自考的区别。自考第二学历,单独拿出来,和统招竞争力并不大。因为从原则上将你还是本科生。而且你可以无限的自考,拥有更多学历,但是你还是本科生,不享受研究生般待遇.也就是我们不用在大学时候修以后也可以自己去修。而双学位只有一次机会。至于好坏看个人理解。 对于第二学位,这个要求是必须在取得本科学位证书,继续攻读2年另一门不同类别学科。当然有的时候政策放宽也可以相关学科。他是要通过统一考试,也就是只有当你大学毕业,拥有学位证,也可是应届毕业生,才可以申报的。而且是脱产全日进行学习。最后通过论文答辩,最后颁发第二学位的毕业证,还有学位证。这个是国家认可的。同时也是国家明文出规定拥有研究生般待遇。就是在本科和研究生之间。这个含金量高。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说毕业后学习两年,之后毕业,用人单位用我还不如用更加专业的研究生,而且开放第二学位的学校很少,只有100所学校有资格,同时,专业也是很少。所以还是要看个人爱好。最后我想说,如果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应该选择的是转专业,考研之后转专业都是很困难的。出于不甘心,可以选择修双学位,但是用处大不大,自己不后悔就行。对于第二学历,我认为还是考研比较好,又正规,不至于让自己出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同时也想说,那些不喜欢的专业的人,你们是真的不喜欢,还是感觉枯燥。如果枯燥的话,我要说没有一个学科是不枯燥的。有人说的,当你喜欢的成为你的职业,就不会在喜欢他了。所以做出选择要慎重,更要果断客观。

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各专业教学计划

工商管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 毕业生具有的知识 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 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 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 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 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 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2、良好的身体素质; 3、稳定的心理素质; 4、管理伦理素质; 5、职业道德素质; 6、法纪素质; 7、综合管理素质 毕业生具有的能力 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 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 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 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 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 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3、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都是利用周末和假期进行课程学习,使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课程,在有限的大学期间能获取第二专业和学位,实现拓宽学生专业领域和就业面。 四.专业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学。 六.毕业学分要求 双专业、双学位课内总学分不低于67.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18学分。辅修专业课内总学分不低于34.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4学分。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 八.课程设置 类别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学 分 学时 集 中 周 数 各学期计划学分 先修 课程 总 学 时 含 实 验 含 上 机 四五六七八九 理论教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3.5 56 3.5 微观经济学 3.048 3.0 管理学 3.0 48 3.0 *应用文写作 2.0 32 2.0 基础会计 3.0 48 3.0 经济法 3.0 48 3.0 宏观经济学 3.048 3.0 统计学 3.0 48 3.0

双学位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发布时间:2009-10-30 ?点击量:6063 2001年2月27日颁发 2005年9月14日第3次修订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学生修业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鼓励部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基础上,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以下简称辅修或双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修读本专业之外的另一个专业。攻读双学位是指修读本专业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个专业学位;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的为双学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的为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四条我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第五条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公布开设的辅修双学位的专业目录供学生选择。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攻读一个辅修专业,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六条辅修、双学位的教学计划根据辅修、双学位教学的实际情况,参照同专业的主修教学计划制定。 第七条辅修、双学位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五个学期,从第二学年开始修读。不能按期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延长辅修学习期限一年。 第八条辅修、双学位按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辅修双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第十条辅修、双学位班实行二级管理,教务部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的审核、课程考核、成绩审核、教学质量的监控、结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审查、证书的发放;学院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及成绩的录入与管理。

广东工业大学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工业大学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试行) 广工大教字[2000]33号 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较好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实行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专业制。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含义 第一条双学位: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即可取得双学位。双学位课程规定为48~52学分。 双专业:学生在修读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修满主修专业及第二专业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资格。双专业课程规定为44~46学分。 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修满主修专业及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即可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辅修专业课程规定为22-24学分。 第二章培养模式及课程设置 第二条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由专业所在院(系)在教务处指导下制订,并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同一专业的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专业各层次教学计划根据不同要求构建课程模块,并将课程模块层层叠加的办法来实现。即辅修专业课程由专业主干课及少量实践环节组成;双专业课程则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少量专业课和实践环节(含毕业设计(论文));双学位课程则在双专业课程基础上再增加双学位所必修的部分基础课程。具体情况见有关教学计划。 双学位、双专业及辅修专业一律采用弹性学习制模式培养。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潜力决定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但须按照课程间先读后继的知识顺序选修。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相应层次要求的课程设置模块,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即可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资格。 第三章修读条件和申请修读手续

大连海事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制并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是指已修读主修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双学位是指已修读并获得主修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又修读并获得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开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种类 学校本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设立的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主要有:自动化、环境工程、物流管理、海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院、系可根据每年人才需求对所开专业进行微调)。教务处于每年四月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招收名额。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设5—8门,辅修结业须取得25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2学分; 双学位专业课程可在辅修课基础上再增加3门左右,双学位毕业须取得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6学分(含毕业论文环节10学分)。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所开课程和环节的相同部分,由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相同部分是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教学大纲的要求都一致,经开课单位核准后准予免修。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单独排课。由开课单位组织学生上课。 三、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学士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xx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教字[2017]30号 我校双学位及辅修专业自1995 年开办以来,在培养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为了继续办好双学位专业教育,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提高办学效率和办学水平,同时充分考虑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要求,现制定此办法。 一、开办专业 我校目前已设置的所有本科专业。 二、开办方式 1.“单独开课”式:有单独开课条件的院系可在周末开办双学位班,非本学科(专业)的学生,通过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符合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该专业的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 2.“自主选课”式:学生可在正常教学时段内自主选修非本学科(专业)的双学位课程,达到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该专业的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 - 114 -

三、报名及修读时间 1.报名时间: (1)学生在二年级秋季学期期末,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习负担情况,报名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2)学生在二年级春季学期、三年级秋季学期期末,可以报名修读辅修专业。 2.修读时间: (1)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开设学期自二年级春季学期至四年级秋季学期,毕业论文在四年级秋季学期进行。 (2)学生可以在四年级离校前申请补修或重修双学位课程,离校后不得继续选修双学位课程。 四、选修资格 1.学生选修双学位专业要求与其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即跨学科选修;辅修专业要求不同于主修专业即可。 2.学生在选修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时,主修专业计划内已修读课程必须全部及格,成绩优秀,学有余力(排名居前50%或GPA 不低于 3.0)。 3.学生在修读双学位过程中,主修专业计划内已修课程出现不及格课程时,建议学生适当减少或暂停双学位课程的修读,将主要精力放至主修专业。 - 115 -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 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 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③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⑥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条课程、学分、学制 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修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申请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与主修专业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4.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对报名条件作进一步的要求,具体以各学校的报名通知为准。 第六条教学管理 1.辅修学生的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和辅修学校的教务部(处)共同管理。学生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报名、缴费等手续在所在学校进行,并由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处)负责提供详细的学生信息(学生所在学校的学号、姓名、性别、主修专业全称、身份证号、籍贯及教育部要求的学生数码照片电子档案)给各辅修学校(开课学校)教务部(处)。学生所在学校需归档保存辅修学校提供的学生成绩单。 2.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并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获得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证书。其中辅修结业原则上要求修满培养计划中的25学分以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要求修满50学分以上。如果对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学生报名时作出说明,并由学生所在学校提供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宋鑫何山卢晓东 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现今社会迫切需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北京大学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动本科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措施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比如,为学生开设通选课、倡导学生跨院系选修、实行主辅修制、开设双学位专业等。这些改革举措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让学生能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给学生创造广阔的空间以拓展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兴趣。 世界一些一流大学,如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为了培养知识复合型人才以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都允许(或要求)学生在主修专业(Major)之外,在第二个领域学习,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获得辅修(Minor)专业或双学位专业(Double Major)证书。这些学校开设了种类丰富、数量繁多的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并强调: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不应被当成负担,相反,在导师的帮助下,它应当被当作学生毕业所要求的一部分。学生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习,虽然取决于学生的能力水平和学术兴趣,但需要得到导师和院系主任的同意,而且学生可以就如何顺利完成辅修专业从原系和提供辅修专业的院系那里获得帮助与有效的指导。 现状: 北京大学在1989年开始进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探索,但由于学生主修课程负担较重(180学分左右),学生自由选择的余地很小,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在思想上学校也将辅修、双学位教育作为对个别智力超常学生的教育方式。1996年在主修压力减轻之后,许多学生开始攻读辅修和双学位。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主要有哲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计算机软件专业、心理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经济学专业、艺术学专业、图书馆学专业、科技信息(情报学)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日语专业和西班牙语专业。双学位专业有哲学、经济学、艺术学、电子商务。这些专业都有不同数量的学生修读,其中,修读计算机软件、经济学和语言专业的偏多。据统计,2000年本科2172名毕业生中,有453人获得2个专业的证书,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1%,2001年该比例达到了27%。 目前,北京大学正在逐步推行新的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元培计划,这种模式给了学生基于学术兴趣而选择专业的自由。有人质疑,在这种新的模式下是否仍有开设辅修和双学位的必要。因为辅修和双学位制度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被看作是解决部分学生对主修专业不感兴趣的主要途径,而元培计划在很大程度上给了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结合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对待这种质疑,可以从开设辅修、双学位的意义和学生自身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最主要的开设目的是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能起到避免学生过早专业化、增强学生社会适应力。第二,就学生个体来说,现代大学生具有可塑性、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潜能,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增强本科毕业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条件 ㈠已修完第一学年(部分专业要求修完一、二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身体健康的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㈡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二、申请与录取程序 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主办学院于每年春季学期第六 周向教务处提交招生计划,教务处汇总、审批后在全校公布。 ㈡学生持本学院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向主办学院报名。主办学院审查、选拔、录取后,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并于下一学期第六周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录取过程。录取结束后不得增加修读学生。有两门以上不及格成绩的同学不应录取。 ㈢录取结束后由教务处将当年录取名单按学生所在

学院汇总后,转发各学院。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由开设双学位或第二 专业的学院制订,由教务处审核。开设专业为优势学科或热门专业,具备师资及相应办学条件,能保证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总学分50学分左右。 ㈡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开办人数不低于30人。 ㈢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及晚上。 ㈣期末考试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进行。 四、选课、成绩与学籍管理 ㈠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作业、上机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㈡学生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 生成绩档案,记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㈢学生修读的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课程已在主修专 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双学位或第二

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

XX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基础实、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选择主修专业以外的另一个修读专业。若辅修专业属于另一学科门类,学生可申请辅修双学位。 第二章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设置 第三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0学分,培养方案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与专业方向课程中的主要理论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主要环节(不少于3学分)组成。若申请辅修双学位,须另加至少15学分的教学环节,其中含毕业设计(论文)12学分。 第四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含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和教学要求应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第五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辅修开设学院负责制定,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申请辅修学习的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二)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学有余力者。 第七条辅修专业开设前一学期进行辅修报名、审批工作。教务处审核汇总相关学院申请开设辅修情况,在全校公布;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辅修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辅修开设学院确定最终辅修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辅修开设学院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组织教学。 第九条辅修课程原则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单独考核;人数较少时,可插班学习,随班考核。辅修开设学院将相关课表、考试安排分别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

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

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 双学位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 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 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 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③ 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 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 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 ⑥ 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章课程、学分、学制 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休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基础理论,学习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基本知识,受到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机械产品设计、制造及设备控制、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 二、修业年限: 学制:两年。 三、毕业学分及学位授予(注:辅修专业原则上在25-30学分左右;辅修双学位专业在50-60学分之间(含毕业设计),要求不低于50学分。 学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及安排: 注:1.课堂教学 2.专题讲座3.自学4.双语教学5.多媒体网络 6.实验或实践

五、主要课程简介(注:介绍主干课程3——4门)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和车辆工程等专业必修的一门技术基础课。它的任务使学生掌握通用机械零件的设计原理、方法和机械设计的一般规律,具有设计机械传动装置和简单机械的能力;具有运用标准、规范、手册、图册和查阅有关技术资料的能力;掌握典型机械零件的实验方法,获得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了解机械设计的新发展,启动学生新的设计思想和创造性。其基本内容为:(1)载荷和应力的分类;机械零件的强度、表面强度、刚度、冲击强度;机械零件的振动稳定性;机械零件的可靠性。(2)疲劳断裂特征;疲劳曲线和疲劳极限应力图;疲劳强度的主要影响因素;许用疲劳极限应力图;稳定变应力时安全系数的计算。(3)摩擦 的种类及其基本性质;磨损;流体摩擦润滑;润滑剂、添加剂。(4)螺纹联接的主要类型、材料和 精度;螺纹联接的拧紧和防松;单个螺栓联接的受力分析和强度计算;螺栓组联接的受力分析;提高螺栓联接强度的措施;螺旋传动。(5)键联接;花键联接;销联接;成形联接;过盈联接。(6) 带传动的形式、特点和应用;带和带轮;带传动的几何计算;带传动的计算基础;V 带传动设计;带传动的张紧装置。(7)齿轮传动的特点、分类和基本要求、主要参数、失效形式;齿轮材料及其热处理;圆柱齿轮传动的几何计算、载荷计算;直齿圆柱齿轮传动的强度计算;斜齿圆柱齿轮传动的强度计算;直齿锥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效率和润滑;齿轮结构。(8)蜗杆传动的特点、应用、 分类和精度等级的选择、失效形式、材料选择和结构;圆柱蜗杆传动的基本参数、几何计算、受力分析和效率计算、强度计算;蜗杆轴挠度计算;温度计算;蜗杆传动的润滑。(9)链传动的特点、 种类和应用、零件和材料、运动特性、受力分析;滚子链传动的计算;链传动的合理布置和张紧方法;链传动的润滑。(10)轴的分类、材料和设计的主要问题;轴的结构设计;轴的强度和刚度计算;轴的临界转速简介;提高轴的强度、刚度和减轻重量的措施。(11)轴承的用途和分类;径向滑动轴 承的主要类型;滑动轴承的材料;轴瓦结构;滑动轴承的润滑及条件性计算;液体动力润滑的基本方程式及径向轴承的计算。(12)滚动轴承的构造、材料和特点、类型和选择、代号、力分析、失效和计算准则、动载荷和寿命计算、静载荷计算、极限转速、组合结构设计、润滑和密封。(13)联轴 器、离合器的类型和应用。(14)弹簧的功用和种类;弹簧的材料和制造;弹簧工作原理;圆柱螺旋压缩弹簧的设计计算。 参考书目: [1] 邱宣怀主编《机械设计》(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2] 濮良贵,纪名刚主编《机械设计》(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 [3] 吴宗泽主编《机械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制造基础》是机械工程类及近机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技术基础课。它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机械制造的基本理论、基本工艺知识,为后续课程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将来从事机械设计、加工 制造及管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工艺技术基础,了解有关加工方法的先进技术及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握好本学科、本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方向。其基本内容为:(1)铸造的定义、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第二:培养模式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辅修、双学位专业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0级《财政学》专业辅修、双学位专业介绍 财政学专业—教育部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 一、专业特点及获得的能力 财政学科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财政信贷系,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立财政学科的学科点之一。1979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93年获博士研究生招生权,1995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成为财政部首批重点学科,200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 本专业依托我校经、法、文、理等多学科的有力支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培养方针,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动脑、动手的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也注重财务和会计方面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以上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有财税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辅修本专业要求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及财政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和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为社会经济实践服务的能力; 3、满足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需求,胜任我国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通过辅修本专业将为有志于报考财政学专业研究生的其他专业的同学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提高专业水平,有助于考研成功。 二、教学计划

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三、师资队伍 本专业方向所属财政学科是我校四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是教育部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同时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有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三所高校。财政学科历史悠久,从1948年中原大学成立并创办财政信贷系至今,已走过近60个春秋。本学科涵盖财政、税收两大专业,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招收本科学生的财政学科点之一。 附表1:财政学科重大历史事件 1979年获硕士研究生招收生权 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XXXX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do

XXXX 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 do 章 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韩国学院是按照山东大学提出的建设“对东北亚专门是对韩国教育、研究与交流的基地”的号召在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的过程中成立的“特色学院”,也是国内目前唯独一所专门从事韩国语言教学、对韩综合研究的专业学院。2008年朝鲜语专业获批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特色专业。我院师资力量雄厚,韩国语系现有专任教师1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 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0 人,另有外籍教师13 人。在校本专科生531人,韩国语言文学专业可授予硕士学位。此外,我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视听室9 个,并拥有藏书8 千余册的资料室。 韩国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熟知韩国语,又全面把握韩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韩国学院将在加大对韩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中韩关系等各个方面教学的基础上开展对韩国的全方位、综合性研究,力争将韩国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韩国语教育、韩国咨询题研究及对韩文化教育交流的基地。 朝鲜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比较高,达90%以上,同时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我们相信朝鲜语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的开设一定会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竞争力。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韩国语基础知识、比较广泛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并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行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治理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复合型韩国语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模式1.组班形式:第二学士学位班单独编班,招收学生80 人2.治理模式:学生录用后,单独建档,由韩国学院负责第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试、成绩录入及其他有关事项。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学院的一切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doc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2003年8月制定,2007年4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11月28日第二次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础上实施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毕业时取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或者相应)学位证书的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的基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为4-7年。 第三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质量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 二、修读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学校各专业均可供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但外语专业除外。 第五条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修读第二专业以及选择何种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但每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第六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应当在前三学期修满入学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超过3.0,重修课在3门以下。 第七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应当在第四学期期中或第五学期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修读条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统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培养方案 第八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包含第一专业培养方案和第二专业培养 方案。 第二专业适用当年入学的相同专业学生适用的培养方案。 第九条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应取得所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课堂教学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分,免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课课堂教学学分、任选学分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军训、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学年论文。 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第一专业已经修读并取得学分的,修读第二专业时可以免修。 第十条第二专业的专业实习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在第四学年暑期 实施。专业实习时间一般为6周。 第二专业的毕业论文应在修完第二专业所有课程和专业实习之后进行。 第十一条双专业双学位每学期的指导性教学进度表,依据该专业的培养方案运行。

学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学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辅修双学位教育教学工作,加强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保证辅修双学位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和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辅修、双学位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学校的辅修双学位教学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部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的审核、成绩审核、教学质量的监控、结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复核、证书的制作;学院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教学计划的编制、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及成绩的录入与管理、结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初审、证书的发放等。 第四条我校凡有三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且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方面有一定优势的本科专业,都可申请开办辅修双学位班。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水平和市场需求等情况,每年公布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目录供学生选择。申请新设专业时应报教务部审批,招生时必须是按专业招生而不能按专业方向招生,但可根据市场需求在专业后面标明专业方向。 第五条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招生计划,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本专业特色和优势及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报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辅修双学位班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和在汉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培养费用。辅修双学位实行学时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年级专业参加课堂教学,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每个学期的教学活动由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第七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是开展辅修双学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和实施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辅修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各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工作,研究和探索辅修双学位工作的特点,制定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