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颁布机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布日期:2004-6-3

第一条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施工(含拆除)企业依法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

区县建设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市或区县建委委托,负责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

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核。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实行差别费率: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三千万元以下(含三千万元)的,千分之一点二;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三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含一亿元)的,千分之零点八;施工承包合同价在一亿元以上的,千分之零点六。

按上述费率计算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低于三百元的,应当按照三百元计算。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分包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交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集中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

害保险。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事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保险公司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市或区县建委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规定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已办理保险的凭证及时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交验。

第十三条发生意外伤害事项,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积极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第十四条因意外伤害死亡的,每人赔付不得低于十五万元。

因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不低于下列标准赔付:

一级十万元,二级九万元,三级八万元,四级七万元,五级六万元,六级五万元,七级四万元,八级三万元,九级二万元,十级一万元。

伤残等级标准划分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意外伤害理赔事项确认后,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保险受益人及时赔付。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意外伤害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率实行意外伤害保险浮动费率。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提供安全服务。安全服务内容应当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

保险公司不能按规定提供上款规定的安全服务的,市或区县建委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规定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或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市或区县建委应当要求改正。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一、投保对象: 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 二、投保险种: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赔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

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1.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其中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不少于50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2.“三级”安全教育的级别划分是:一级安全教育指公司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课时;二级安全教育是指项目部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课时;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班组(岗位)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0课时。 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一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范、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等;二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班组(岗位)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危险和防护要求;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自我保护要求,事故案例剖析,劳动记录和岗位进评等。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特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吊塔工、起重工(包括指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7.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 8.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 9.安全培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和登记制度。 10.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许可的培训部门负责人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教育资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各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负责本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11.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二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12.项目部和作业班组负责本班组织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三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汇景广场消防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文件 一工管[2012]15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一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2012年6月11日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一分公司各项目部施工文件的归集整理,统一工程 施工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准确的工程档案,提高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交工和保存,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天津市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本市内的 工业建设项目和外地建筑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参照执行。1.3一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管理与职责 2.1各项目部质量验收资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过程中 的管理工作,并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1 项目部自行文确定之日起,项目经理应积极组织项目建设, 明确资料管理部门,指派专职资料员,明确划分资料员的 工作内容要求和相应的岗位职责。 2.1.2 各项目部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并保证资 料的可追溯性,对工程资料进行伪造、随意抽撤、损毁、 丢失等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2.1.3 项目经理考虑现场办公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考虑 确定资料室并配备资料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资料 软件等资料管理的必备办公用品,确保资料保存的安全性,做到防火、防水浸泡、虫蛀、鼠咬等。 2.1.4 项目经理组织或指派专人制定项目内部的资料传递程序及 借阅管理办法。 2.2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是资料管理的具体实施 人,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与要求下,做好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 2.2.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 规定、天津公司及一分公司相关资料管理方面的文件,并 按文件要求具体落实实施。 2.2.2 负责资料任务划分及岗位职责的制定,指导监督检查资料 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资料员向项目经理提出更换或调配 意见。 2.2.3 负责做好资料员在调离、调配、更换的资料交接工作,确 保资料的连续和完成。 2.2.4 按照天津公司和一分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提 交有关资料,并做好资料提交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版)说课材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2014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工程部员工培训方案

工程部员工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1):短期、直接目的 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提高员工技能,达到改善经营业绩的目的。 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加强公司员工的学历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加快持证上岗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管理。(2):长期、根本目的 加强公司骨干员工的培训,提升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 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为企业长远发展积累人才,促进企业长久持续、稳步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原则上,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员工培训: 新员工加盟组织时。 员工即将晋升或岗位轮换时。 由于环境的改变(如:引进新设备、新软件等),要求不断地培训老员工时。 由于员工不具备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从而需要培训进行补救时。 三、培训内容 根据不同的员工类型以及岗位,培训内容也应有所差别,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工程部新员工: 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质量意识培训;每项培训年不得低于8个学时。 另外,针对工程部不同岗位新员工,培训内容如下: 针对工程部安全科新员工: ?进行“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巡回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等规章制度的培训。 ?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以及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 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等安全意识的培训。 ?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维护现场有效进行的能力”等相关素质和技能的培训。 针对工程部质量科新员工: ?对“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规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500元罚款,处罚之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鼓励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后产生了效益,给予创造效益的40%现金,当场予以奖励。 四、工程价款: 工程包干价:人民币圆整(小写¥元)。 其中: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民币元; 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人民币元; ③消火栓系统:人民币元; 五、结算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被保险人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的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投保人 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项目部2018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 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 2、培训目的: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项目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为构建文明标准化工地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熟悉、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全体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1、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不少于30 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 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 3、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0 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 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进场的上岗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活动日” 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变化及阶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于15 学时。 四、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项目负责人 1)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培训方法:参加湖南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3)培训目的:推动安全工作前进,加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观念,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提高 安全责任感,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一、投保对象: 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 二、投保险种: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赔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

工程部员工培训计划.doc

工程部员工培训计划 为提高项目工程员工队伍的素质及专业技能,保障工作效率和工作技巧,特定工程部员工培训计划。 工程部员工培训计划 1、空调系统及常规操作程序培训: 针对空调的正常开关程序,水泵系统压力参数,空调主机的电流、电压参数,空调补水,空调风机系统温度测定及风机控制面板的操作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1到2月份,负责人:汪红强 2、配电系统培训: 停、送电安全操作流程,区内的电源电路分布,设备供电及维修,强、弱电井分布及维修,配电间正规安全作业,灯具电路维修,常见电路维修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3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3、电梯常规检查及抢修培训: 电梯的日常巡检及锁人的急救方法,电梯系统的重新启动,电梯间空调温度测定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4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4、消防水路维修培训: 行政楼及综合楼消防水路的分布,行政楼地下室消防泵的操作流程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5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5、会议服务培训: 各个会议室音控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保养,各种外接投影设备的操作,电子屏操作,音响系统的调节,会议室灯光控制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6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6、供水系统培训: 行政楼地下室3台变频泵的巡检及正常操作,垃圾站变频泵及小区供水维修,管委会水路走向及分布,常见各种水路管道的接法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7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7、卫生间日常检查及常规维修培训: 卫生间的每周3次正常巡检范围,电磁阀的维修,感应器的维修及电池的更换。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8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8、音乐喷泉系统操作及维修培训: 音乐喷泉的水泵系统的启动及电脑音控设备的操作等。 预计培训时间为一周,9月份进行,负责人:汪红强 9、日常检修培训: 常见的日常维修服务及日常送电操作,办公桌、抽屉轨道的维修,液压、气压椅的维修,灯具维修,漏水处理等。 保安员工培训计划 第一、培训内容: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

编号:FS-DY-51383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 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 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

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500元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13年5月7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13年5月7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2013年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

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

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当核验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并依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达到岗位管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版说课材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型条款B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或者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收益权。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的现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建筑工程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近期人才发展和培养战略及20**年公司“优化管理,提升效能,锻练内功,聚能蓄势”,的工作方针,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年员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公司本年度的战略目标,实施积极有效的员工发展、培训计划,以公司的发展促进员工的发展,以员工的发展提升和加快公司的发展,公司与员工共同、同步发展。在具体操作上,以内训为主,外训为辅;自愿为主,指派为辅;分散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注重实用性和有效性;在培训方式上突出生动性和趣味性;在培训时间安排上注意固定性和灵活性。 二、组织领导: 20**年公司实施员工培训的组织领导为: 组长:z;副组长:z;成员:z。 三、培训范围: 20**年员工培训的范围根据培训的内容而定,鹰计划培训和内部管理制度培训为全员性培训;公司组织实施的精英培训为选择性重点培训;公司指派和个人自主参加的各类专题(专业)、技能性及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为个别培训。 四、培训内容:

公司20**年员工培训的内容有:西点总裁培训;鹰计划培训;绩效管理考核培训;精英计划培训;企业感恩文化培训;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中层管理干部管理理论与实践培训;各级各类专题(专业)、技能培训等。 五、培训形式: 根据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培训的人数的不同,培训的形式为:授课式培训;讲座式培训;以会代训式培训;现场演示培训;观看影像培训。 六、培训时间: 本年度各类培训的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1、20**年2月,实施鹰计划培训、企业感恩文化培训、中层干部执行力培训。 2、20**年4月至12月,启动实施“精英计划”培训和绩效管理考核培训(以会代训)以及中层干部管理理论与实践培训。 3、西点总裁培训、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各级各类专题(专业)、技能培训根据有关培训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实施。 七、经费安排: 公司根据各级各类培训所需的经费,纳入财务支出预算,设立专项支出账务,保证培训所需费用。 八、具体措施及主要工作: 1、公司各项目部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员工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把员工个人的发展作为公司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来看待,以积极的态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范本模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gf-91-0201)拟定的。 ------------------------- (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集团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一、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 怀建集团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在集团内部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集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办法》的执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公司工程科负责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集团负责工程项目的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包括工程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授权,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的投资等,公司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等。 2.隶属公司负责制: 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隶属公司负责制,项目经理部成立后,由集团与项目部所属公司签定“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3.项目经理责任制: 各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4.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经理在接到企业法人委托后,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管理,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对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对出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5.例会制度:

每月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生产统计例会,由各公司工程科科长、预算员参加,通报本月工程项目管理状况、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未来市场形势分析等内容。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协议编号:XY2016TZ00001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甲方:(投保人) 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就施工人员意外险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的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甲方投保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或者施工协议); (2)本保险协议; (3)本保险适用的条款《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4)被保险人定义; 本协议中被保险人是指的施工人员(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16-65周岁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内因施工相关事宜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此以外的情况发生的事故,保险人概不负责。 该保险方案适合被保险人从事室内装修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从事室外装修站立位置距离地面5米以内(含5米)高度的或者工程为包清工,发生意外事故意外死亡、残疾、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减半即意外伤害40000元/人,意外医疗10000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5元/天/人。对于被保险人从事站立位置距离地面超过5米高度的室外装修事故我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从事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时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 (三)保险费 保险费以甲方预计年工程造价总额作为计算依据,甲方预测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工程量1000万,一次性缴纳保费。在保险期限内,甲方必须将所有承包的工程项目以邮件形式向乙方备案(SHENFENG111@https://www.360docs.net/doc/f43733523.html,和LUODAN065@https://www.360docs.net/doc/f43733523.html,),邮件报备的信息中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方、发包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期、工程造价等,乙方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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