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规范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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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增内容

一、条文部分

1.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版机器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纸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实施,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量差。

5.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6.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

7.缺陷责任期

指构成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8.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和本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9.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本标准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以费率)计算的项目。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

4.2 发包人采购材料

招标人采购的材料称为甲供材料。投标人投标时,甲供材料价格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中标签约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扣回甲供材料价款,不予以支付(P8)。

三、合同价款调整(P17)

变化部分

1.新增投标人价格浮动率;

1)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2.清单量不变条件下,新增“项目特征”变更。同时取消“工程内容”变更;

3.工程量偏差比例调整为15%;

4.取消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较;

5.取消与合同总价2%比较;

调整解读

1.投标人价格浮动率:

投标人价格浮动率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清单量、项目特征、新增清单)结算综合单价、可竞争措施项目结算金额的计算,且只针对超出部分。不可竞争项目不计浮动率。

结算综合单价=清单实算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项目】的结算金额=取费基数*费率,即不需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措施项目(一)中除了项目名称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项目,结算金额=(取费基数*费率-中标金额)*(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金额,即按实际重算。

2.项目特征变更

清单量无变更如出现项目特征变更,无任何约束条件即可拟定综合单价。

结算合价=中标工程量×拟定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3.工程量偏差

当结算工程量-中标工程量>15%时,

结算合价=1.15×中标工程量×中标单价+(结算工程量-1.15×中标工程量)×拟定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当结算工程量-中标工程量<(-15%)时,

结算合价=结算工程量×新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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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

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word打印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

一、概况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 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 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 1.结构变化 (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 (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A.6.7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 (6)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将原“08规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小节移入附录H门窗工程中,增\\列“G.3屋面木基层”小节。 (7)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中,将“08规范”“A.7.1瓦型材屋面”更名为“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将“A.7.2屋面防水”更名为“J.2屋面防水及其他”,将“A.7.3墙、地面防水、防潮”,拆分为“J.3墙面防水、防潮”和“J.4楼(地)面防水、防潮”二个小节。 (8)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中,将“08规范”“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更名为“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同时将“A.8.3保温隔热”调到“A.8.1防腐面层”、“A.8.2其他防腐”的前面。 (9)将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更名为“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B.1.7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移入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中。 (10)将原“08规范”附录“B.2墙、柱面工程”更名为“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11)增补附录R拆除工程。 (12)增补附录S措施项目,包括“S.1脚手架工程”、“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01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doc

一、建筑预算费用的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迁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 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三、利润

四、编制基准期价差 五、税金 六、其他费用 1、土地征用费 2、施工场地租用费 3、迁移补偿费 4、余物清理费 5、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 6、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 1、直接费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中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措施费的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

(2)、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 (3)施工工具施工费 施工工具使用费=取费基数×费率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 (6)、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取费基数×费率

(7)、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2.9% 3、间接费 间接费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1)、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a、社会保险费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附件 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的测算、发布和实施工作,科学反映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价格水平差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以下简称“定额”)为计价依据,编制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对定额内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价格水平的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编制基准期价格与概预算定额价格之间的时间差及地区差水平调整。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定额编制价格水平之间的价差计算:发电和电网工程的人工费均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安装工程和电网安装工程的材料及机械费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建筑工程和电网建筑工程按照本办法中给定的典型材料及机械种类、品种及规格等直接进行价差调整。

第二章人工费调整 第五条定额人工费每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见附件1)。不分工种(普通工、技术工)、安装工程不分专业(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计算时按照对应定额基价中人工费总额乘相应的调整系数。 第六条各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是参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各地区人工信息价格,或当地定额与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定额人工价格,但其组成内容要与电力建设工程预规和定额所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进行转化后综合取定。 第七条定额人工费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建筑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0.79] *100%-1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0.72] *100%-1 第八条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计算公式: 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合计=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建筑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安装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 一般规定 3.1 计价方式 3.1.4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5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2 计价风险··················································································································· 3.2.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2.4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 招标工程量清单 4.1 一般规定 1 4.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 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5 招标控制价 5.1 一般规定 5.1.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5.1.2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四册 调试工程(2013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第四册调试工程 (2013年版) 国家能源局发布 说明 2.1分系统调试 一、工作内容 变压器系统、交流供电系统、母线系统、故障录波系统、变电站同步相量系统(PMU)、同期系统、直流电源系统、事故照明及不停电电源系统、中央信号系统、变电站微机监控及五防系统、保护故障信息系统、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信息安全测评系统、网络报文监视系统、智能辅助系统、状态检测系统、交直流电源一体化系统、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变压器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根据变压器台数计算。 2、交流供电系统以“系统”为计量单位,根据进出线及母联间隔数、分段间隔数、备用间隔数计算。 3、母线系统以“段”为计量单位,根据装有电压互感器的母线段计算。 4、本节其余项目均以定额表格所示单位计量。 三、其他说明 1、变压器系统调试:(1)本定额按双绕组电力变压器考虑,若为三绕组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2。(2)电力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为3/2断路器接线方式时,定额乘以系数1.1。(3)电力变压器带负荷调整装置时,定额乘以系数1.2。(4)电力变压器装有自动灭火保护装置时,定额乘以系数1.05。 2、交流供电系统调试:(1)400V供电系统,只适用于直接从母线段输出的带保护的送配电系统。(2)带有电抗器或并联电容器补偿的送配设备系统,定额乘以系数 1.2。(3)分段间隔或备用进线间隔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5。(4)母联和旁路系统调试,套用相同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 3、扩建主变压器时:故障录波系统,变电站中央信号系统,变电站微机监控及五防系统,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信息安全测评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3,且其余二次部分调试定额均不计划。 4、扩建间隔时:中央信号系统、微机监控及五防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1,且其余二次部分调试定额均不计列。 2.2、整套启动调试 一、工作内容 1、变电站试运行、监控及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调试:包含变电站试运行、变电站监控调 试及电网调度自动化接入各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整套启动调试。 2、二次安全防护与信息安全测评整套启动调试: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及信息安全测评(等 级保护测评)的调度(主站端)和变电站(子站端)的整套启动调试。 3、变电站试运行专项测量:包含500kV和1000kV变电站的试运行专项测量。 4、输电线路试运行:(1)受点前检查。(2)线路参数测量。(3)受电时一、二次回路定 相、核相。(4)电流、电压、测量、保护、合环、同期回路检查。(5)冲击合闸试验。(6)试运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输电线路试运行以“回”为计量单位,根据线路回数计算。 2、本节其余项目均以“站”为计量单位。

201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 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 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 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 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 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 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 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要求

2015年四季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 2015-11-1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 50500-2013、GB50856-2013)一 2013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具体变化大致如下: “13规范"与“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

1.总则 1)将原规定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2)原1.0.7条对附录A~附录F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术语 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 3.一般规定 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分别列为3.2节和3.3节。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08规范”4.1.9条上升为强条,其条文说明修改后列为正文4条。 4.工程量清单编制 本章在“08规范”第3章基础上编写,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取消了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工程量清单2.0.1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其他工程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工程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工程的工程。 2.0.5 措施工程 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 2.0.6 工程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工程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工程特征2.0.7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 总说明 66kV没有响应定额子目的可按110kV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88 154kV可直接套用220kV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9 一、发电机电气 防爆型电动机的检查、接线按交流电动机相应的容量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0 二、变压器 1、三相变压器和单相变压器安装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自耦式变压器安装 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安装执行同电压、同容量变压器安装定额,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电炉变压器安装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 整流变压器安装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2 2、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 A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 A以上是按吊罩检查考虑。4000kV A以上的变压器需要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2.0 3、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都乘以系数1.2 4、变压器的散热器外置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 5、电抗器安装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铁芯干式电抗器和空心电抗器等干式电抗器安装,油浸式电抗器按同容量干式电抗器定额乘以系数1.2 6、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临时油罐等临时设施,已摊销入油过滤定额内。 7、110KV及以上设备安装在户内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三、配电装置 1、罐式断路器安装按SF6断路器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0 2、GIS安装高度在10米以上时,人工定额乘以系数1.05,机械定额乘以系数1.20 3、户内隔离开关传动装置需配延长轴时,人工定额乘以系数1.1,户外隔离开关按中形布置考虑,如安装高度超过6m时,不论三相带接地或带双接地均执行安装高度超过6m定额;如操动机构为地面操作时另加垂直拉杆主材费;操动机构按手动、电动、液压综合取定,使用时不用调整。 4、SF6电流互感器安装时人工定额乘以系数1.08,SF6电压互感器安装时按油浸式人工定额乘以系数1.05。油浸式互感器如需吊芯检查,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2.0 5、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设备安装在户内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0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 页脚 第一篇 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修编的历史回顾 1、03规 2、08规 二、13规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1、分为1+9册 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 三、13规修编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 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的特点 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 2、适用围的扩大:专业围和计价方式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容详解 相当于08规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对应的就是计量规。 ·1·

1 总则 【概述】规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总则共7条,与“08规”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条文】1.0.1 为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08条文】 1.0.1为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的目的是“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相比,将“工程量清单”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条文】1.0.2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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