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架承包合同范本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2017]第 01号

附着升降脚手架

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附着升降脚手架承包合同书

甲方(代表):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爬架”)专业分包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爬架施工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工程地点:

总承包单位:

二、承包方式、范围

2.1乙方采用“KSPJ-2013-01型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施工;

2.2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爬架的设备和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全数收回。

2.3乙方负责爬架的搭设、提升、调试、专用预埋管的预埋、日常安全维护及拆除工作,预埋管材料、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

2.4提供爬架专用升降设备使用服务(设备只上升不下降);

2.5提供爬架组装、提升、拆除劳务服务(劳务);

2.6清理由爬架产生的架底垃圾;

2.7场区范围内爬架所有相关材料进场卸车和出场撞车;

2.8爬架附墙固定点预埋、连墙件预埋;

2.9甲方主体工程封顶后,由乙方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爬架架体高空拆除。

三、合同计价方式及价款

3.1 本工程按爬架施工范围内的总价包干计酬,包干总价为:

(小写:¥)(不含税单价)。

3.2乙方不承担该分包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扣代缴。

四、工程款支付

4.1支付方式:转账方式,由甲方将所有工程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4.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 的合同订金。

4.3 甲方按施工进度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方式为:爬架架体搭设至8米(两层)高度时付至合同总价的50%,爬架架体搭设完毕付至总价的60%、主体封顶付至合同总价的80%、架体拆除材料清场完毕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后十五天内付清10%余款

4.4工程量的核定以爬架已覆盖的工作面为准。

4.5 乙方达到合同进度后及时向甲方上报已完成工作量,甲方在

收到上报工程量三天内审核完毕,并在三天内按乙方完成量支付进度款给乙方;

4.6工程款由本合同签字的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支付事宜,由甲方打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五、合同工期、图纸提供及技术交底

5.1开工日期:开工前甲方应提前30天以文字方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确认签收。总工期为7个月,爬架第一车设备进场之日起计算工期,至爬架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5.2甲方工期延期,每延期一月甲方按(总工程款÷合同约定工期×80%=每月平均金额)支付机料租金及人工费。不足一月按一月支付。因国家政策和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甲乙双方视情况协商处理。

5.3为便于乙方爬架设计、制作和编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5.4标准层建筑、结构平面图、顶层建筑、结构平面图(电子版)、立面图及整体效果图(电子版)。

5.5塔吊、室外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的布置图(甲方签字认可)。

5.6有关外架施工的技术交底文件。

5.7按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包干。合同外工程量本着自愿原则由甲乙双方先签订协议再进行施工。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6.1甲方委托现场负责人对本工程爬架设备实施监督管理并作为本合同甲方的履约代表人,监督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提供支持、服务、监督、安全管理、协调、控制;全权处理设备材料进出场的确认、技术交底确认、安全交底确认、超期使用时间确认、结算、款项支付等与合同履约有关的一切事宜。

6.2爬架组装、提升、拆除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果甲方要求夜间施工,则甲方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条件,确保施工的安全。

6.3爬架在标准层完成二层后清通预埋孔开始吊装,因此可能会造成短期无防护状态,为保证施工安全须停止其它工种作业,在组装过程中甲方塔吊及设备须精心安排,确保施工安全。

6.4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应得款项。如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工程款,而影响甲方该工程其他分项施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5每层爬架作业完成后,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应该由专人确认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量,并在《工程量的确认表》上签名,按时支付工程款。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