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的工程实用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系统管理要点杭建工发2018-55号文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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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工程实用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系统管理要点杭建工发2018-55号文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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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提高模板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以及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有关规定,制订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

一、构配件质量管理

(一)对施工单位自行购置的构配件,由施工单位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对施工单位租赁的构配件,由施工及租赁单位共同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二)构配件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施工现场出租构配件;租赁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所出租构配件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质量证明材料。

(三)施工单位应建立构配件使用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构配件的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防止精彩文档

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构配件在施工中使用。

(四)构配件使用过程中,施工及租赁单位应严格维护保养及报废制度,及时对构配件进行防锈、除锈、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护保养,对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构配件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二、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选择

(一)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应根据工程实际选择;推广应用碗扣式、门式、承插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采用工具式等其它形式搭设的模板支撑系统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二)当采用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尚未明确的支撑体系,可采用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超过以下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不得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论证管理

(一)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按规定程序报施工单位技术精彩文档

负责人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

(二)专项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齐全完整,计算准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盲目套用既有方案。专项方案主要包含下列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计算、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图纸等内容。

(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应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把关,凡内容空洞,套用痕迹明显,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不得审批通过。

(四)超过下列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其专项方案应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未经专家论证通过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对论证结论承担责任。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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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搭设、使用、验收及拆除安全管理

(一)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资格证书,且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并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普通模板支撑体系严禁使用木、竹等材料搭设;严禁钢管扣件和工具式脚手架混合搭设。

(三)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专项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说明选用的材料、工艺参数、构造要求、工艺流程、作业要点、安全措施等。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专项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及搭设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记录,重点检查项目有:

1、立柱基础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立柱间距应通过计算确定,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每根立柱底部均应设置底座及垫板,顶部应设可调托撑,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的钢管用扣件连接,可调托撑螺杆伸出立柱顶部的长度不应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精彩文档

续式剪刀撑;

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和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接头不得在同步内;

5、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脚手架、接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等相连接。

(五)模板支撑体系在使用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重点检查项目有:

1、底座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2、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3、是否有超载现象;

4、其他违反规范标准要求的情况。

(六)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专项方案的要求执行,拆除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并对以下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1、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靠近拆除区域;

2、拆除的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严禁从高处抛掷至地面。

五、监督管理

(一)各施工单位应将模板支撑体系作为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管理,要设专人负责,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各监理单位应对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履行监理职责,精彩文档

对搭设与拆除、混凝土浇筑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模板工程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工程的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过程中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1、未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

2、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实际,缺乏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

3、搭设作业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4、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构配件的;

5、实际施工中不执行专项方案或擅自对专项方案作重大变更、调整的;

6、工程实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7、其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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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安监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2月10日印发精彩文档

关于公布2018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最美最差2018年全

附件: 2018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最美”“最差” 围挡工地清单 一、2018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最美”围挡工地(共30个,排名不分先后) (一)地铁工程(共9个) 1.项目名称: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9-2标段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SG7-2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杭州地铁8号线SG8-1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杭州地铁6号线二期SG6-15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3-4标段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姑娘桥停车场Ⅱ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杭州地铁7号线SG7-1标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项目名称:杭州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工区二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项目名称:杭州地铁5号线10标东新园站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指导办法

中建八局大连分公司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指导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现场实施的管理,强化项目部主体管理职责,确保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在施工现场有效实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体系。 第四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辨识高大模板危险源,制定安全监管管理控制措施,项目安全部应制定危险源管控计划,上报经理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第五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实施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结合工程实际,组织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和项目部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第六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合格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专家论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严禁施工。 第七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审批合格并且经专家论证通过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项目责任工程师、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八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结构材料进场前,项目经理应按国家要求组织物资部、技术部、安全部对模板支撑体系结构材料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材料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 第九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第十条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进行旁站式管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搭设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不少于50mm厚垫板;

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杭建工发2015 -55号文附加)

附件: 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提高模板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以及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有关规定,制订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 一、构配件质量管理 (一)对施工单位自行购置的构配件,由施工单位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对施工单位租赁的构配件,由施工及租赁单位共同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二)构配件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施工现场出租构配件;租赁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所出租构配件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质量证明材料。 (三)施工单位应建立构配件使用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构配件的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防止 - 1 -

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构配件在施工中使用。 (四)构配件使用过程中,施工及租赁单位应严格维护保养及报废制度,及时对构配件进行防锈、除锈、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护保养,对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构配件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二、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选择 (一)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应根据工程实际选择;推广应用碗扣式、门式、承插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采用工具式等其它形式搭设的模板支撑系统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二)当采用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尚未明确的支撑体系,可采用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超过以下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不得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论证管理 (一)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按规定程序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 - 2 -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附件一: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筑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西湖杯”的评选工作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组织实施。 “西湖杯”评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西湖杯”评比采用“审”、“评”分离。由市建协聘请专家和相关人员每年组成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检查评价及推荐意见;评委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进行评审投票。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西湖杯”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六条“西湖杯”的评选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其工程规模

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3、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4、工程造价在1500万(含)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优良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参加“西湖杯”评比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须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参评工程必须是在当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参评工程应有创“西湖杯”工程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1、参评“西湖杯”的工程,在办理监督注册时,应向受理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创杯计划,并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送市建协备案。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杭建工发[2004]347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和评价。 三、参评工程必须已被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四、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2021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 (2021新版)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2021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建筑工程与模板与脚手架工程安全相关的规范 (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国建筑科学院主编,已完版印刷统稿。 (2)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沈阳建筑大学主编,正在重新修订中。 (3)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国建筑科学院、南通二建集团公司主编,为原行业标准的修订,已印刷出版。 (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宝业建设集团公司主编,为原行业标准修订,已出版。 (5)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式盘扣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1,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为新编行业标准,已出版。

模板支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34016 模板支撑施工安全管理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模板支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工程概况: 融汇半岛十一期C标段(3#~7#楼B车库)工程主体为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88845.69m2,其中:3#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049.33㎡,4#、5#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16049.49㎡,6#楼地上26层住宅建筑面积16985.01㎡,7#楼地上21层住宅建筑面积14821.74㎡,防空地下室层建筑面积8816.67㎡。±0.000以上结构高度最高约为85.95m。各楼栋筒体相互贯通至B车库。结构柱间及框架梁最大跨度为8.20m,框架梁最大设计截面为1100x500,柱截面最大为600x600,剪力墙厚最大为300厚。楼板(B车库顶板)厚度最大为180厚。 1、预防坍塌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1、模板作业前,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项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 建筑工程与模板与脚手架工程安全相关的规范 (1)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国建筑科学院主编,已完版印刷统稿。(2)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沈阳建筑大学主编,正在重新修订中。 (3)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中国建筑科学院、南通二建集团公司主编,为原行业标准的修订,已印刷出版。 (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宝业建设集团公司主编,为原行业标准修订,已出版。 (5)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式盘扣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1,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为新编行业标准,已出版。 (6)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河北建设集团公司、中天建设集团公司主编。 (7)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模板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对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其中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大模板工程所指的对象也可以界定为:模板支架高度大于6m,或梁等水平构件自重线荷载大于20kN/m,或板等水平构件自重面荷载大于15kN/m2,或柱、墙等竖向构件独立支模高度大于6m的模板工程。 (2)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荷载700Kg以上。 新规范规定:在计算模板,小楞,支承小楞构件和立杆时应采用相同的荷载取值不小于2.5kN/m2。 施工活载的计算(基于《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Q1k): ●当计算模板和直接支承模板的小梁时,均布活荷载可取 2.5kN/m2,再用集中荷载 2.5kN 进行验算,比较两者所得的弯矩值取其大值; ●当计算直接支承小梁的主梁时,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5kN/m2; ●当计算支架立柱及其它支承结构构件时,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0kN/m2。 计算面板及小楞活载2.5kN/m2,计算支撑小楞的大楞活载1.5kN/m2,计算支撑大楞的支架活载1.0kN/m2 由于施工现场中的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荷载具有随意性,且往往材料堆积越多的地方人员越密集,产生的局部荷载不可忽视,通过现场模拟平板浇注时的施工活荷载的测试试验,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 管理导则》的通知 建质[20O9]2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 则 1总则 1.1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l.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l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方案管理 2.1方案编制 2.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旌等。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附件一: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兴业”得宗旨,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科技进步,建立与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得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以下简称“西湖杯”)就是我市建筑工程市级奖,也就是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得基础,获奖工程得质量应达到我市得先进水平。 第三条“西湖杯”得评选工作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组织实施。 “西湖杯”评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与其配套使用得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西湖杯”评比采用“审”、“评”分离。由市建协聘请专家与相关人员每年组成专家组与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检查评价及推荐意见;评委会根据专家组得意见进行评审投票。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西湖杯”在企业自愿参加与分片推荐得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六条“西湖杯”得评选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得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其工程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得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得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得公共建筑,县(市)得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3、600平方米以上得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主要古建筑与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4、工程造价在1500万(含)以上具有独立装置得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优良得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参加“西湖杯”评比得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须就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得证明文件齐全,并就是已建成得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得建筑工程。参评工程必须就是在当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得工程。 二、参评工程应有创“西湖杯”工程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得工程不得参评。 1、参评“西湖杯”得工程,在办理监督注册时,应向受理监督得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创杯计划,并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送市建协备案。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杭建工发[2004]347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与评价。 三、参评工程必须已被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四、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中得强制性条文,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得规定,并已被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结构优质奖)工程。 五、参评工程,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得,不予参评“西湖杯”。 1、参评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等级以上质量事故得。

云南省公路工程脚手架与支架模版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 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规范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验收、使用、维护、拆除等工作,防止支架坍塌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等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 1.3 本规定所称施工脚手架是指施工现场为工人操作并解决垂直和水平运输、施工人员上下、高空安装构件而搭设的各种支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为完成永久构件采用支架搭建用于承受荷载的临时支

撑体系。高大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涉及临空作业、高处危险作业,作业平台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保险(安全带、安全绳),且安全带和安全绳必须系在不同的可靠安全部位。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穿防滑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上架作业。 1.5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现场交底培训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对搭设支架、登高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管理。 1.6 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视、美尼尔氏症、癫痫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1.7 本规定与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规范等矛盾处或未明确的部分,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规范为准。 2 方案设计与编制 2.1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编制各类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和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明确使用部位、功能要求、承重荷载等。 2.2高度大于24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以及所有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并经监理(或业主)单位批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建工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建工发〔2011〕531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基坑塌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加强对深基坑施工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在建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全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深基坑施工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基坑施工时间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受地质条件和周边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多,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边房屋、道路沉降的安全事故。因此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人员到位,切实做好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完善深基坑的设计、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工作 设计、施工单位在制定深基坑围护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时,必须全面掌握和了解现场和周边房屋、道路等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完善

方案,以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建设、施工单位在组织对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工作时,必须组织有关专家对现场及周边进行查勘,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有变化时,特别是邻近有基坑施工等情况,应及时提出完善意见,调整完善方案,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周边的建、构筑物及管线等设施安全情况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周边相关单位做好协调、沟通,落实防护措施。必要时,及时将情况报有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2、加强对基坑周边房屋的安全防护工作 建设单位要对距离施工挤土桩桩长1倍范围以内的房屋,或距离开挖基坑深度2倍以内的房屋,或距离震动烈度5度以上振源50米以内的房屋,应按照《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在桩基施工或基坑开挖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要根据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委托检测机构做好对周边房屋日常监测工作。 3、建立应急抢险预案,加强日常施工过程的监管工作 施工现场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并在现场配备抢险用的材料、物资、设备。各建设工程遇到基坑检测数据报警及异常、涌沙渗水等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按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并报告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方案,确需做重大修改的,应按规定重新组织进行论证。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坑施工阶段的监测工作,切实防范突发事件的发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安全 管理制度 一、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各市、县(区)在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为施工现场监管的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监管机构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管的责任单位。 二、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制 (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企业法人为具体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具体责任人。 (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工程部负责人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 三、落实参建各方主体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高大模板体系施工全过程中(从支架搭设、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必须亲自带班作业,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全过程中必须亲自带班旁站监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三)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全过程中必须亲自带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四、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识别登记和公示制度 (一)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组织召开危险性较大工程识别登记会议。监督机构的监督小组成员、建设单位的工程部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会议,共同分析解读施工图纸文书,对本工程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识别登记,列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项目清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是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的重点。 (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重大危险源,在施工中易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如下: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应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具体部位、可能造成哪些危害、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工程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评选的项目经理,杭州市含县(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资质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承担项目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进杭企业必须是在杭注册登记的,承担市区项目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杭州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控制在30人以内,进杭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在12人以内,其他专业承包企业8人。 第四条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岗爱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友谊成绩。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三管理(合同、信息、现场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经理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评选年度内承担管理的项目,下同),必须是经招投标中标的,且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住宅为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为4000平方米以上;安装、装饰中标合同价不少于300万的工程项目。 (四)、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所管理的工程项目至少近二年获得市一级(含市政)以上工程质量奖,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规定的优良等级;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 (五)、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四级(含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检查中没有不合格或挂黄牌的工程项目。 (六)、严格财务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建设成本。 (七)、在社会综合治理、用工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中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行为的。 第五条成立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负责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审定工作,审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委员若干。 第六条被推荐的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填写《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由项目经理所在企业填写推荐意见,按建筑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建工集团,县(市)、区建协(外地进杭企业报市建筑企业进杭工作委员会)签署意见后,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456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统施工安全管理 导则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tall formwork suppor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总则 1.1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方案管理 2.1方案编制 2.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设施细则(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设施 细则(2021版)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设施细则(2021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工程概况: 1、宝能世纪城项目东区地下室负一层D2—1轴线至D2—10轴线间层高5.5米。地下室负一层D3—1a轴线至9—12轴线间层高5.9米,9—12轴线至D3—12a轴线间层高6.35米,D3—12a轴线至16—11轴线间层高5.35米。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地下结构支撑模板施工荷载超过一定规模的部位主要集中在负二层及负一层,且是个别单梁。其结构梁截面达到700×1400、600×1000、750×1200、300×2000、750×2100、7500×1800,板厚达到200mm,其施工线荷载超过15KN/m。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楼层 层高 梁截面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永久占地包括:。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11】198号) (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 (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9)其他: 1.4 标准和规范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附件1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评比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建筑工程奖)(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筑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西湖杯”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成立“西湖杯”评比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和有关人员,设置委员库,一年一次从委员库中随机抽定十五名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西湖杯”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六条“西湖杯”的评选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其工程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3、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4、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优良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参加“西湖杯”评比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须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并是已建成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参评工程必须是在当年9月30日以前竣工并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参评工程应有创“西湖杯”工程计划,未申报创杯计划的工程不得参评。 1、市区(含下沙、之江、西湖风景区)参评“西湖杯”的工程在办理监督注册时,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受理监督的质量监督站提出工程创优书面申报,并送市建筑业协会备案。 2、县(市)片(包括萧山、余杭、高新滨江区)的创杯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的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并送当地建筑业协会备案。 3、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质量跟踪评价办法》(杭建工发[2004]347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三、参评工程必须已被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四、参评工程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 评选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评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奖项。获奖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成效突出,代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最高水平。 第四条市样板工地的评选管理工作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县(市)建设局(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项目的过程评价和选报工作。

第五条市样板工地在企业自愿申报和监督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条市样板工地评选采用过程评价、专家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过程评价由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形成过程评价意见;专家审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评价意见;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过程评价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工程候选名单。 第七条创建市样板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基础,与工程质量创优和省标准化工地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西湖杯”优质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推荐参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称号。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参加市样板工地评选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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