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

宣传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
宣传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宣传工作、严肃宣传纪律,根据九景技改项目办《关于加强九景技改项目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九景技改BX1标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必须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员工队伍稳定。

第二章工作的管理

第四条积极倡导、大力支持正面宣传企业良好形象的行为。员工撰写的关于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新闻宣传稿件,须经所在项目办领导和项目部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投稿。

第五条新闻单位主动到各单位或工地采访,有关负责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说明新闻媒体的采访意图、自身宣传打算等有关情况,经过同意后方可授权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接待记者要先验明身份,做到热情周到、有理有节。对拟见诸媒体的新闻稿件(含图片、影像),被采访单位要进行审阅、确认,必要时将文字稿件上报公司审核。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安排日常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对于突发事件的新闻采访,通常处理程序为:有关负责人及时项目办领导汇报。

第三章信息的发布

第八条信息发布应积极宣传企业的成绩,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于紧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应正确引导舆论并尽可能消除企业负面影响。

第九条适宜对外信息发布的内容有:企业和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和个人先进事迹;经过确认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情况介绍;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各类成果: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各类有益活动,取得的各项成果,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

第十条新闻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不准违背上级、业主和公司的新闻宣传纪律。

第十一条新闻信息发布不得涉及上级主管部门、投资方、建设方、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商业信息、负面信息。

第十二条新闻信息发布不得涉及工程造价、承包合同、施工技术方案、专利技术等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章宣传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宣传员具体负责项目部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四条加强员工新闻纪律教育和企业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学习,管理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各类紧急情况下新闻媒体处理预案,根据预案及时制定具体应急方案。

第十六条建立与新闻媒体日常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宣传员每月必须按时完成项目办宣传部要求的额定稿件,不能按时完成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宣传员在项目办网站、项目办简报及市级以下报纸刊物上发表稿件(含图片、影像),给予每篇50元的奖励;在省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稿件(含图片、影

像),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在省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稿件(含图片、影像),给予每篇500元的奖励。

局宣传报道奖惩暂行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局宣传报道奖惩暂行办法 为推动我局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法规,××知识,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广大职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高质量的宣传报道队伍,根据《×××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纪律和宣传报道有关规定,积极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出版社写稿发稿,被采用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并能完成本职工作的职工。 第二条  稿件范围:撰写稿件内容要与××工作和××队伍建设有关的各种新闻体裁稿件、影视作品、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条  稿件统计以刊登、播发时间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并兑现奖金;年终以篇数统计作为评奖记功依据,同时奖励依据视用稿的数量、质量,用稿单位级别和社会效果而定;连载、出版著作以载完和出版为准。 第四条  XX字以上的稿件按3篇计,万字以上每篇按5篇计;一稿多投的按采用稿件一次(按级别最高)计算,二人合作的按1/2篇计,多人合作的以此类推;新闻图片每幅按1篇计;简讯按实际采用篇数计,电视专题每部按3条计。 1 / 10

第五条  奖励项目:1、奖金;2、嘉奖;3、记功; 第六条  奖金: (一)设立宣传报道专项奖励基金,机关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根据上级规定各单位要从业务经费按一定比例投入宣传经费的要求,每年从各单位收缴宣传报道奖励备用经费。其中,基层大队××元,中队××元,局机关××元。不足部分由局机关追加。(二)逐月兑现奖金,每篇稿件按采用级别实施奖励:中央级××元;国家行业级××元;省级××元;省行业级××元;地级市××元。(三)局党组视年终专项奖励基金财力情况决定对宣传报道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实施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  嘉奖、记功: 宣传人员达到下列规定的条件,可分别申报通令嘉奖、计个人三等功。(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通令嘉奖: 1、每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10篇以上,20篇以下; 2、每年在国家级行业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40篇以上,50篇以下; 3、每年在省级新闻媒体以上发表50篇以上,60篇以下; 4、每年在省级行业新闻媒体以上发表70篇以上,80篇以下; 5、作品篇数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但获得中央级三等奖以上、国家行业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为xx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1、每年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20篇以上;

宣传部,新闻部加分实施办法4.0(1)

XX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宣传部新闻部学分奖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部门奖惩制度的建立,提高干事的做事积极性和质量。让干事的付出有所回报,以多劳多得的原则,增强部门内部竞争意识。并根据《XX大学新生手册》,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学分奖惩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宣传部和新闻部所有干事。 第二章加分实施办法 第三条加分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第四条加分办法 1.实行部门内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 2.日常行为,宣传板制作,新闻外场拍摄。 第五条加分考核机构 由主席团,部门内部监督,组织部负责审阅考核并加分。 第六条加分考核流程

1.部门内部布置宣传栏或宣传版任务,并规定期限,分配任务。 2.在规定期间完成任务,效果较好,起到宣传的目的。 3.本部门部长内部一月一审核(是否认真完成,完成效果)。 4.本部门部长提供本次任务的具体人员名单。 5.学生会主席团和组织部审核监督。 6.资料上交给组织部做相应记录。 7.流程结束后3天内无异议(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则加分生效。 第七条加分办法即细则 1.每次宣传板任务按要求完成,并起到一定的宣传目的,做工优良细致,内容积极乐观,凡参与制作的干事给予1个学分的奖励,制作组的组长给予1.5分的奖励。 2.一月一审核一提交材料,在本月中绘制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干事和组别给予在加分基础上减1分的处罚。 3.新闻部每次活动拍照人员加1.5分。新闻稿或照片不合格不予加学分,迟交新闻稿同样也不加学分。 注:本方案自主席团审阅通过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附表1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20200420190141)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 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统一协调管理。内 容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 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 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 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党支 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 人的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 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 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 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 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 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 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三、关于校园文化环境的管理规定 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内的张贴物、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以 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支部。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放 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 3、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 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四、关于校园广播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广播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规定。 1、校园广播在团委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奖惩制度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宣传报道奖励制度

四小发…2010?3号 东乡镇四完小关于下达 2010年度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部门、教研组: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进展与成绩,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就我校2010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0年我校教育宣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校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突出教育政策解读、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及经验等宣传为重点,在宣传活力与效率上有新的突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我校教育新思路。以“学校管理提升年”、校园文化建设等主题活动为重点宣传内容。 - 1 -

2.宣传素质教育新成果。以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以教育科研、艺体教育、校本教研、课堂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为内容进行宣传。 3.宣传队伍建设新特色。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4.宣传办学条件改善新成绩。宣传实施标准化建设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情况等。 5.宣传和谐稳定新措施。重点宣传学校抓安全制度建设、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的情况;学校抓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情况;宣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情况;防控流行性疾病的举措等。 三、宣传报道队伍建设 为切实加大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建立稳定的宣传报道组,由校长、支部书记舒心乐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唐键任副组长,学校行政办、少先队、女工、教导(含教研组)、安全办为具体成员,各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上报材料一律按程序送组长审定后(组长不在校时送唐键同志把关)方可报送。 四、具体任务分解 组别 省级市级县级责 任 人 责任 领导报刊网络报刊网络电视台网络报刊 简报 电视台 办公室 1 3 3 10 20 冯卫 唐键少先队 1 3 3 10 20 张倩茜 教导 1 1 3 10 5 罗燕石兴育 女工 1 2 3 5 姚娟 - 2 -

宣传部奖惩制度(1)

宣传部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了加强部门规章制度,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 好的规范部门干事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之血额,鼓励和鞭策干事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成绩,而制定本制度。 2.部门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的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 干事对部门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部门规章,而对部门照成严重影响的不良干事,要给与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1.积极参加所有会议活动全勤且不迟到不早退者 2.为宣传部立功,为部门争得重大荣誉者 3.所写的新闻稿、文章被团总支或学院学校采用,登上校园首页或被期刊者 4.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做工者 5.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干事为部门作出杰出贡献都将记录,在评选优秀干事和推选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 具体的记录都将公正、公开,面对宣传部的每一个人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宣传部制度的行为,部门都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第一条、惩罚种类 惩罚种类主要包括:通报批评、警告和辞退 第二条、处罚细则 1.例会长期不到,迟到早退者 2.影响部门形象者 3.多次不参加活动而不请假者 4.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者 5.长期不能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者 6.没有团队精神,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者 违反上诉条例者,部门视情况选择惩罚种类 附则 希望大家能珍惜难能可贵的机会、珍惜在宣传部的日子,为宣传部尽一份自己的力量。宣传部的明天会更加光明而美丽,我们能以我们是宣传部的一员而光荣。一定是一段不错的经历和回忆!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宣传部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篇一:《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统一协调管理。内容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 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 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党支部提出申请,

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安排专人陪同采访。 3、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宣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三、关于校园文化环境的管理规定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修改稿)

对外宣传奖励办法(修改稿)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切实加强我院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示范性高职院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予以修改,重新下发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凡正面宣传报道我院教学科研、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就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方面的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报道、电视片、新闻图片一经国家、省、市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院给予其作者(本院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2.凡支付赞助费、广告费、版面费的作品、非新闻性的其它各类作品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 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如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元。市级各类网站(如中共衡阳党建网、衡阳新闻网等)发表的奖励20元。 2.供稿人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如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50元。在省级各类网站(如湖南教育网、红网等)发表的奖励50元。 3.供稿人在国家级各大新闻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发表宣传我院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网站(如新华网、中国教育网等)上发表的奖励100元。 4.对在上述媒体的头条、报眼、头版位置发表或份量重(超1000字)、影响大的稿件,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加1倍给予奖励。 三、奖励实施 1.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院宣传统战处办理核实及登记手续。 2.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 3. 此项奖励经费从学校宣传经费列支,每年年底核发一次。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12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李兴华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郭守国-

此 次 制 订 的 主 要 目 的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新闻宣传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政工【2014】第33号)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形象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稿件:是指员工署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媒体的有关公司工作的作品。员工发表个人与工作无关的摄影或文学作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稿件等级划分:发表在报刊、媒体头版的为甲类;发表在主要版面的为乙类;发表在副刊等其它版面的为丙类。

4 职责 政工部 4.1.1 负责公司本部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并督导基层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4.1.2 负责刊登稿件的审核、存档、筛选、统计等,定期统计核发奖励和稿酬 各单位党委(总支) 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 指派专人负责新闻宣传稿件汇总、统计、报送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奖励标准 5.1.1 国家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800 500 3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1000 800 500 5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2 省级、行业报刊(媒体)

宣传部规章制度

宣传部规章制度 宣传部旨在服务同学,服务学校,以宣传和谐校园精神为指导,是学校各部工作的先头兵,负责组织各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的技巧,力求宣传形式的新颖,内容独具匠心,打好学校的形象品牌。以油墨水彩为武器,用宣传栏和海报展现着精彩的校园生活;用色彩绘制干部等有优先权。 第一章总则 总则:宣传部在团委领导下,是开展宣传工作的学生组织。宣传部是校团委领导下主管宣传的部门。宣传是活动前期的重要准备工作,一项活动的成功与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前期宣传力度是否到位,是否有效和令人印象深刻,我们肩负着这样的使命。同时,宣传部积极支持校园广播站和新媒体的活动,联络其他各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共同建设校学生会这个大家庭。 部门性质:部门以海报、展板、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活动进行有效宣传;旨在繁荣校园文化,传递校园信息,展示校园风采,宣扬时代精神,发展特色文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同学创造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为规范部门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工作宗旨:责任、服务、务实、创新。奏响主旋律,丰富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反映我校最新动态,树立我校良好形象,以学校改革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负责学校各项活动节日展板、海报的制作与张贴、横幅的张贴与悬挂。

(二)维护学校宣传栏的整洁以及报栏报纸的更换。 (三)协助学校开展宣传活动。 (四)协调各班宣传委员开展统一的有意义的宣传活动,营造和谐氛围。 (五)协助校学生会组织部开展黑板报评比。 (六)协助各社团张贴好他们的宣传品 第三章机构设置 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若干。 正、副部长职责 (一)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一周一次,逢每周周一夜自习举行宣传部全体例会)、讨论阶段性工作,主持部内工作。 (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每学期第一个星期内制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最后一个星期完成本学期的部门工作总结)。 (三)监督和管理部内各项活动的开展,并对部门各组分担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串联各班宣委,及时处理宣委提出的问题。 (四)负责协调学校黑板报的宣传制作。 成员职责: (一)自觉遵守部门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支持部门工作,认真高效地完成分配的任务。(二)对部门工作有批评、意见和建议权,对部门规章制度的修改、删减和增添具有表决权。(三)准时参加部门活动和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四)主动与部门成员交流沟通,互相协同合作,完成部门的工作和任务。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 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

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 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区政协对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在《綦江政协》刊发的稿件奖励20元/篇;在《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2倍;在《重庆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4倍,头版稿件另奖励2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在《人民政协报》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6倍,头版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外奖励1000元/篇;入围区级及以上的理论文章,奖励300元/千字;市政协周况采用100元/条;同一稿件按最高标准奖励。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瑞金市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队官兵投身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宣传奖励的规定》、《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奖励规定》和《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以及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对象 一、奖励对象:年内,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报道活动,在社会新闻媒体和相关媒体发表过稿件的官兵。 二、惩处对象:年内,未完成个人宣传任务、发生稿件泄密、失实以及其它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官兵。 第三条宣传任务 一、新闻媒体任务:按照支队每年年初下发的宣传报道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公安内网任务:

(一)大队警官每月必须在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发表稿件不少于1篇。 (二)外聘文员每月必须发表不少于1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三)各级政工网、纪检网、司令部网等部门网站宣传任务以各归口部门规定为准,但不应少于本规定规定数。 连续公差时间半个月以上的警官,减去相应的任务数。 第四条奖惩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精神奖励 1、年内,大队警官(大队主官除外)发表稿件累计积分5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记嘉奖一次。 2、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2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三等功一次。 3、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4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二等功一次。 4、宣传报道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可视情单独向上级报功,但不重复报功。

5、对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6、对因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士兵,学驾驶、入党、报考院校、选取士官等按权限予以优先考虑,已是士官的,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大队设立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基金用途:(1)支付上稿人的稿费;(2)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报道任务的个人实施奖励。 2、奖励办法: (1)新闻媒体:中央级媒体600元/篇;国家级一类媒体300元/篇、二类媒体200元/篇;省级一类媒体50元/篇、二类媒体30元/篇;市级一类媒体30元/篇、二类媒体10元/篇。 (2)互联网:中央级网站60元/篇,国家级网站30元/篇,省级网站15元/篇,市级网站5元/篇。 (3)公安内网:部局信息网50元/篇,部局子网30元/篇;总队信息网30元/篇,总队子网20元/篇。 若稿件同时被多家媒体录用,按实际上稿数实施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良江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良江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良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良江、建我良江、知我良江、助我良江”的主旋律,提高良江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

裕、文明、和谐的新良江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当代广西》、《来宾日报》、《兴宾新闻》、广西电视台、来宾市党建网、来宾电视台、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良江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来宾市党建网、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上正面宣传良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区委办、区政府、《兴宾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市级党报党刊5倍。 3、对在《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广西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自治区级

学校宣传部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新版)

学校宣传部规章制度及工作计 划(新版) Frequent work plans can improve personal work ability, management level, find problems, analyze problems and solve problems more quickl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学校宣传部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新版)导语: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制订工作计划不光是为了很好地完成工作,其实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更快地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会总章,在接受量化考核的制度中努力为学生会工作. 所有成员要按时参加宣传部例会,提前5分钟到,负责会场布置的人员提前20分钟到,不得无故请假或迟到,有特殊原因要提前通知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实行分组轮流工作制度,每个小组接到任务之后要按时高效高质完成任务,由组长负责,部长检查.工作中,各委员不得推脱任务,若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由组长负责所有后果. 部门内进行“每月之星”评选,以组为单位,通过老师同学的意见打分(抽样调查),部长审定得出结果,优秀奖励。 工作中,每个成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爱惜纸张和颜料,每次

结束工作,要将工具清洗干净,将颜料盖好,摆放整齐,并将工作地点打扫干净,宣传板完成后要及时摆放出来,并且注意看管和收理. 做每一次宣传都要精心设计,要计划的工作,不得敷衍塞责. 工作计划 宣传部的工作任务在学生会各部中是相对比较繁忙的.我们将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生会及各部委托的任务,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完善宣传部自身的建设,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团结积极向上的整体.宣传部各个成员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并积极主动的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在工作中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己. 宣传部的主要工作计划由各部所组织的活动而定,所以在这里只做一些设想. ★1.宣传工作会议 与会人员:各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 会议内容:对如何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进行交流;

学生会学习宣传部工作制度

学生会学习宣传部工作制度

学生会学习宣传部工作制度学习宣传部,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文化素质并通过校墙报的形式引导学生向这方面发展的学生组织团体。为使学习宣传部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团结协作的部门,特制定《水西中学》,希望本部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负责学校的校刊及墙板报,每月出刊一次 二、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行为端正、为人正直、相互团结、和谐相处 三、工作纪律要求: 1、工作方面 (1)在出刊时成员应注重效率和质量 (2)不做有损学生会及本部名誉的事 (3)工作中应积极配合部长或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4)工作中要礼貌待人、不说污言秽语 (5)虚心学习、勇于接受师生的评价与建议 (6)必须持工作卡上岗,工作卡必须附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使用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2、食堂就餐方面 (1)就餐时必须文明用语 (2)就餐时不得乱倒饭菜,就餐完毕应带走剩下的菜和饭

(3)除出刊时,其余时间不准带饭菜离开食堂 四、新成员参选条件 、思想素质良好、行为规范、热爱工作、有责任心、有上进心者 2、在写作、书法(以粉笔字为主)、绘画、板报设计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者 3、新成员入选后,有两周工作考察期,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加入 五、副部长选拔方案 1、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能力,且必须符合成员参选条件中1、2条中的任何一条 2、处事公平公正,工作能力强 3、选拔方式:自我推荐、部员投票、由主席团下任命书决定 4、若副部长已达到部长能力时,可提拔任职部长职位 六、奖惩制度 1、凡好人好事者,将给予奖励,并记入档案 2、若有触犯相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没收工作卡1至5天,若情节严重者,将提交主席团由主席团处理 以上是学习宣传部基本工作制度,力求达到民主化、纪

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的奖罚 第八条公司党委对各单位宣传报道下达任务,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并根据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直接对宣传报道负责人进行奖罚兑现,同时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第九条宣传报道工作与政工职称评定挂钩。申报政工类职称: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至少提交5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至少10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至少15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 第十条凡反映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动态和成果的宣传报道的新闻稿件,一经新闻单位采用,对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稿件要求为原创,严禁抄袭与剽窃。 1.《三局新闻报》采用的新闻稿件(不含副刊稿件),500字以内,给予每篇30元的奖励;500字以上,给予每篇5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的嘉奖100元,头版头条则嘉奖150元。副刊稿件统一按每篇30元的标准奖励。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征文稿件,刊登在副刊版的统一按每篇50元的标准奖励。评论、言论类被采用的稿件统一按每篇80元的标准奖励。 2.《中国建筑新闻》、《中国建筑》采用的稿件(含副刊稿件及言论类文章),200字以内,给予每篇30元的奖励;200—500字,给予每篇8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10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的嘉奖200元,头版头条的则嘉奖300元;《中国建筑快讯》网站上发稿不论字数,每篇奖励30元。 3.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在《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厦门日报》等同等级别媒体发表的稿件,基本标准为100字以内的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给予50元的奖励;100-300字,给予每篇100元的奖励;300—500字,给予每篇15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3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电视台头条消息)的另嘉奖200元。 4.省部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及专业媒体:在《湖北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中华建筑报》等省部级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上发表的稿件,视刊登的版面、稿件质量和新闻价值给予奖励。基本标准为100字以内的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给予100元的奖励;100-300字,给予每篇150元的奖励;300—500字,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25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4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电视台头条消息)的另嘉奖300元。 5.国家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奖励基本标准为3000元。其他国家级媒体酌情给予奖励,基本标准为(包括图片新闻)300字以内,给予每篇1000元的奖励;300—1500字,给予每篇2000元的奖励,1500字以上的,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为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完善工作总结机制,健全学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校园工作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有效,以充分展现我校各部门、个人的工作业绩和成功经验,进而提升和扩大学校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调动我校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要求: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报送内容应以正面宣传学校工作为主,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其内容可以包括: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全校性的会议、活动;学校各处室、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取得的荣誉、教师个人及学生的表彰奖励、典型人物和事件;教师原创的教学案例、课件、教学论文、图片及学生作品(含英文类作品);教职工活动以及其他一些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等。其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性。各处要做到不攒不拖,最迟于活动一周内及时上报信息。 2、真实性。实事求是,尊重客观。 3、生动性。新闻报道要生动翔实,原则上每篇文章不低于200字,并且配以具体的图片,做到图文并茂。 4、实效性。所报道信息要有一定的价值,能发挥正面宣传学校的作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空洞的发文现象。 二、报送责任人 1、学校安排李军老师负责网站平日的安全维护工作,保证网站健康稳定的运行,以及每日的发文工作,网站主页必须每周有更新。

2、信息汇总由校办公室人员总负责,办公室人员必须每日两次查看邮箱。经认真审核决定上传的信息及图文应在当天及时传到李军老师邮箱。凡有重大价值的信息应传到校长邮箱经审核后上报县教育局网站或校外其它媒体。每月必须作一份学校月份工作综述。 3、各处室要安排一名相对固定的人员为信息通讯员,主要负责本处室的新闻稿件的撰写(必须以电子文件形式)和初审工作。各处室每学期至少要上报8篇信息。 三、稿件投递方式 1、各处室信息统一由各处信息通讯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校办公室负责人邮箱。 2、学生投稿,由各班语文老师审稿修改,然后送综合楼第一层投搞箱或发放校办公室电子邮箱。 3、教师个人投稿,可直接发至办公室邮箱。 4、文字请用WORD文档编辑,图片另行打包上传。 四、奖励办法 1、每学期结束时,校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公示各处室及师生上报信息的具体情况。凡任务完成并被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凡超过任务并被采用者,超过部分以每篇5元累加。凡被教育网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 2、教师个人及时提供有价值信息被采用的每篇以10元奖励,以此累加。 3、学生获奖每生提供5元稿费,其指导老师奖励5元。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塔城市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队官兵投身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奖励规定》和《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各消防总队、各消防支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对象 一、奖励对象:年内,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报道活动,在社会新闻媒体和相关媒体发表过稿件的官兵。 二、惩处对象:年内,未完成个人宣传任务、发生稿件泄密、失实以及其它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官兵。 第三条宣传任务 一、新闻媒体任务:按照支队每年年初下发的宣传报道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公安内网任务: (一)大队警官每月必须在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发表稿件不少于1篇。 (二)外聘文员每月必须发表不少于1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三)各级政工网、纪检网、司令部网等部门网站宣传任务以各

归口部门规定为准,但不应少于本规定规定数。 (四)大队通信员每人每月完成不少于2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连续公差时间半个月以上的警官及通信员,减去相应的任务数。 第四条奖惩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精神奖励 1、年内,大队警官(大队主官除外)发表稿件累计积分5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记嘉奖一次。 2、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2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三等功一次。 3、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4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二等功一次。 4、宣传报道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可视情单独向上级报功,但不重复报功。 5、对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6、对因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士兵,学驾驶、入党、报考院校、选取士官等按权限予以优先考虑,已是士官的,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大队设立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基金用途:(1)支付上稿人的稿费;(2)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

宣传部制度

理论学习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党的思想理论宣传工作者。 二、理论学习由理论学习室负责。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布臵的学习内容及本部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由机关支部书记召集,办公室协助。 三、部机关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3-4次,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五下午,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学习可采取听讲座、专题学习、分组研讨、行动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要自觉抽时间补课。 四、每位同志都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按要求记笔记、写心得。部机关支部要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每次集体学习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年终公布,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对优秀文章、理论学习体会、研讨发言进行定期展览。

工作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市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 二、部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抽查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定期通报。 三、实行外出报告制度:机关干部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事先进行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告知办公室。如发现有未报告外出的现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照旷工对待。 (一)临时外出报告。每名干部工作期间,离开办公室外出工作和办事,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去向、事由和时间,并告知办公室。 (二)因公出差报告。因公出差出市区的,凭会议文件、通知填写《因公出差审批单》,经分管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送主管副部长审批,办公室留存备案。 四、实行请休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休年假应执行请休假制度。 (一)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主管领导和常务领导批准。 (二) 因病请假期限原则上连续请假不能超过十五天,全年累计不能超过六十天;因私请事假期限连续请假不能超过五天,全

学校宣传管理规定

学校宣传管理规定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舆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 第二章对外宣传 第四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校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

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管理 1.审查。凡向外投递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学校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像宣传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党政办公室审阅,由学校主要领导审定。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党政办公室审定。 4.责任。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学校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报党政办公室,并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对内宣传 第七条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电子显示屏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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